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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温州市求知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流光似水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圣诞节一到,孩子们又提出了买一条手划艇的要求。

    “行,”爸爸说,“等咱们回到卡塔赫就买。”

    但九岁的托托和七岁的乔尔比父母想象的执拗得多。

    “不,”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现在就要,在这儿就要。”

    “可是,”妈妈开口了,“要想在这儿航海,你们只能打开浴室喷头放水了。”

    她和丈夫的话都没有错。他们在西印度卡塔吉娜的家有个带海湾船坞的院子,还有一个可容两艘大游艇的棚舍。而在马德里,他们全家挤在卡斯特拉纳街47号的五楼公寓里。可是他俩曾经答应孩子们,如果他们得了全班第一,就送他们一艘有六分仪和罗盘针的划艇,孩子们做到了。于是爸爸把这些都买来,那是一艘漂亮的铝艇,吃水线有一道金色条纹。

    “小艇在车库里。”午饭时爸爸说,“问题是车库也没多大地方了,而且没法拿上来,走电梯或者楼梯都不行。

    可是第二个礼拜六下午,孩子们请同学帮忙把小艇搬上楼梯,好不容易才搬到女佣房。

    爸爸说:“恭喜!现在呢?”

    男孩子们说:“没怎么样啊,我们只是要把小艇在房间里,現在已经放进来啦。”

    又一个礼拜三。爸爸妈妈照例看电影去了。孩子们成了家里的大王兼主子,他们关上门窗,打破客厅里一个亮着的灯泡。一股清凉如水的金光流泻出来,他们任由它流到近三尺深;于是关掉电门,拿出划艇,就在屋内的小岛之间随意航行。

    这次神奇的冒险是我参加一期家用品诗歌研讨会,说了几句玩笑话的结果。托托问我为什么一碰开关灯就会亮,我没有勇气多思考。“光就像水,你一扭开龙头,它就出来了。”我说。

    于是他们每礼拜三晚上继续行船,学习使用六分仪和罗盘针,等他们的父母看完电影回家,总发现他们在干干的陆地睡得像天使。几个月后,他们渴望走更远,就要求全套的潜水裝,包括面具鳍状肢、氧气和压缩空气枪。

    父亲说:“你们把一艘不能用的划艇放在女佣房间已经够糟了。现在你们还要潜水装备,岂不更糟糕。”

    “如果我们第一学期赢得金栀子花奖呢?”乔尔说。

    他们的母亲惶然说,“不,已经够了。”

    他们的父亲责备她太强硬。

    她说,“这两个孩子该尽本分的时候,连根钉子都赢不到。可是为了得到他们要的东西,他们什么奖都拿得到,连老师的职位都能抢到手。”

    最后父母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可是到七月,托托和乔尔各获得一个“金栀子花奖”,且获得校长公开表扬。那天下午,他们没有再开口,就在卧室里发现两套未拆封的潜水用具。于是下一个礼拜三 , 他们的父母在电影院观赏《巴黎最后探戈》的时候,他们把公寓注满了深远两寻(约十二尺)的金光,像温驯的鲨鱼在床铺等家具底下潜游,从光流底部打捞出不少几年来迷失在黑暗里的东西。

    在年终颁奖大会上,两兄弟被赞誉为全校典范,获颁杰出奖状。这次他们用不着开口,父母主动问他们要什么。他们非常讲理,只要求在家个开宴会招待同班同学。

    下一个礼拜三 , 他们的父母正在观赏《阿尔及尔战役》时,卡斯特拉纳街的行人都看见一道光瀑从一幢树影掩映的旧楼流泻下来,溢出阳台,一股一股沿着房屋正面倾注而下,呈金色洪流急奔下大道,一路照亮了市区,直亮到瓜达拉巴。

    救火队为应付这个紧急状况,撞开五楼的门,发现公寓满是金光,一直淹到天花板。豹皮沙发和安乐椅在吧台流出的酒瓶和大钢琴间高高低低漂浮着,钢琴上的马尼拉罩巾载浮载沉,像一条金黄色的软骨鱼不停地扇动。家用品诗意盎然,自己长了翅膀在厨房的天空飞翔。孩子们跳舞用的军乐队乐器,在母亲水族箱里游出来的彩色鱼儿间漂来漂去,那些鱼是浩瀚的金光沼泽里惟一活生生而且快快乐乐的动物。

    大厅那一头,托托戴着潜水面具和仅够抵达港口的氧气,坐在船尾,随浪潮摆动,手握紧双桨,正在找灯塔;乔尔浮在船头,还在用六分仪寻找北极星;满屋子漂浮的是他们的三十七个同学,有的正在窥视天竺葵盆栽,有的正在唱改了歌词来嘲弄校长的校歌,有的正从爸爸的酒瓶偷喝一杯白兰地酒,就这样化为永恒。他们同时扭开太多灯,公寓泛滥成灾,医院传教士圣茱丽安纪念小学的整整两个班学生遂淹死在卡斯特拉街47号五楼——在西班牙的马德里,一个夏天像火烧、冬风冷如冰、没有海洋也没有河流、内陆根性的居民永远学不会光海航行术的遥远城市。

(1)、概括小说中兄弟俩的形象。

(2)、解释小说中多次出现的“礼拜三”的含义,简析其在叙事结构上的特点及作用。

(3)、马尔克斯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家,他曾宣称:“在我的小说里,没有一个字不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的,”结合这句话,从“魔幻”与“现实”的关系角度简析本文的写作特点。

(4)、有人说这是一个悲剧故事,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结合小说结尾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课外阅读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①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②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③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阅读下面文言文语段,完成文后小题。

穷鬼

莫泊桑(法)

    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

    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

    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

    “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不过他还是出发了。

    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

    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

    “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

    “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

    “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

    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

    小队长一声叱喝:

    “站起来!”

    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傍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府的首镇。

    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城里人乡下人

曾祥伍

    在一个城乡接合部的旅馆里,一个城里人和一个乡下人相遇了。

    城里人是来“乡村游”的,本来他打算回城,可是却错过了回城的最后一班车。乡下人是打工回乡的,本来他想直接回家,也错过了回家的最后一班车。

    城里人先到,登记时,他要包下一个房间,可是服务员说,乡村不比城里,不管你有多少钱,因为床位有限,只能住一个床位,还得留给其他人住。这样,后到的乡下人就得以跟城里人同住一室。

    乡下人进来时,城里人已经洗漱好了,正躺在床上一边悠闲地抽着烟,一边看电视。

    “你好”!乡下人跟城里人打招呼,城里人在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作答。

    乡下人没有理会城里人的冷淡态度,他把一个蛇皮口袋随意地放在了床边,这是他的全部行李了。乡下人看了城里人一眼,开始脱鞋。立时,一股臭味弥漫开来,城里人皱了一下眉头。什么素质,城里人暗暗地嘀咕了一句。这个细节被乡下人捕捉到了,他的脸红了一下,赶忙提着鞋进了卫生间。

    在卫生间里,乡下人用香皂把脚洗了又洗,擦了又擦,还把脚凑到鼻子前闻了闻,确信没有臭味了,才放心地走了出来,顺手把他的那双鞋放到了窗台外面。

    在乡下人去卫生间的这个时间里,城里人把钱包从公文包里拿出来,藏在了枕头下。过了一会儿,他想了想,又把钱包重新拿出来放在床垫底下,并用力地压了压。

    乡下人显然心情不错,也许是打工挣了不少钱,也许是即将见到日思夜想的老婆,总之,他吹着口哨,把自己狠狠地摔到那富有弹性的床上,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说:“真舒服啊”。然后,他递给城里人一支烟,城里人摆摆手,拒绝了。城里人从自己的包里拿出烟来,自己抽上了。

    看城里人没有与自己交流的意思,乡下人把刚张开的嘴巴闭上了。

    屋子里只有电视机的声音。播放的是一部爱情电视剧。镜头中不时出现男女拥抱、接吻的画面。乡下人津津有味地看着。城里人则东一眼西一眼地瞟,显得心神不宁。

    过了一会儿,城里人的手机响了。

    “亲爱的,我真是倒霉透了,赶不上回城的车了,”城里人开始抱怨,“现在住在一个该死的旅馆里,床铺硬得像石头,空气也不好,还不安全。”城里人说着,看了乡下人一眼。

    接完电话,城里人的情绪一直不好,一直在抽着闷烟。

    又过了一会,乡下人的手机也响了。

    “老婆,是你吗?我明天就到家了,你等着我啊。我告诉你啊,我现在住在旅馆里,这床可舒服啦,软软的,被子白得直晃人的眼睛,下次我带你来享受享受。什么?花钱?挣钱不是为了享受吗?辛苦挣来快活用,你说是不是?”

    乡下人高兴得手舞足蹈。

    时间在流逝。不知道是因为接了老婆的电话激动,还是因为电视节目吸引着乡下人,总之,乡下人精神状态一直很好,丝毫没有要入睡的迹象。

    乡下人不睡,城里人自然也不敢睡。因为他的钱包里有一万元钱呢。他睡着了,万一乡下人拿走怎么办?这里可是城乡接合部,复杂得很。

    终于,乡下人打起了呵欠,可是眼看着眼睛刚要闭上,却马上又睁开了。这些细小的动作,当然逃不过城里人的眼睛。他更加坚信了他的判断,也就更加不敢睡了。

    其实,乡下人也挺难受的。他也希望城里人尽快入睡,他挤了一天火车,已经很疲倦了,但他不敢睡,因为他的鼾声很大。曾经有工友形容他的鼾声可以穿透水泥墙。他知道,如果他先入睡,城里人肯定就无法睡着了。

    城里人和乡下人彼此就这样各怀心事地对峙着。城里人心情烦躁地变换着电视频道,乡下人接连不断地抽着烟。

    乡下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第二天早上,乡下人醒来时,城里人已经走了。

    乡下人看着城里人乱糟糟的床铺,说了句,城里人怎么这么没素质。

    乡下人仔细地把自己的床铺整理好,又把城里人的被子也叠好后,才提着蛇皮口袋出了门。也许城里人不知道,乡下人那不起眼的蛇皮口袋里,也装着一笔钱,不多不少,刚好也是一万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生命的滋味

    ①几年前的一个夜里,我走在马路上,路边停满了车,走着走着,一只,两只,几只小猫从车底跑出来,似乎想跟我玩。我朝它们走去,才看见猫妈妈紧张地看着这几只小猫,更紧张地看着我。这一家人在城市里流浪,它们会幸福吗?

    ②更早几年,还在学校,夜里我们骑着车,经过学校里的小河,一只猫妈妈带着自己的几只小猫正在行进的途中,它们大概是搬家了,顺着铁栅栏往校墙外走。见到我们,猫妈妈加快了步伐,一溜烟消失了,小猫也紧紧跟随,但还是有一个落下了,嗷嗷地叫唤。同学想把小猫抱走,我说,一会它妈妈会来找它的,我只是这么说。它们最后团聚了么?

    ③前几天,我们去一处废弃的厂房考察,天气已经变凉,我们穿着厚厚的衣服小心翼翼地穿过铁丝网,来到一片荒废的建筑里。厂房里的机器早已搬空,玻璃都被敲碎,剪断的铁丝电线从高高的房梁上垂下。地面上堆放着杂物,墙上留下了涂鸦,有个地方写着:“阿凡提到此一游”。同事拽着我,感觉很害怕,说如果天再暗一点,真的像电影里的绑架现场。这是被城市遗忘的地方,曾经机器轰鸣,而在我们的眼里,未来它将熙熙攘攘。而今它仍然具有生命力,厂房的东侧空地长满了树木和没膝的杂草,周边的水泥地上长出了许多的野草。只是这生命不被承认,迟早有一天它们要接受割除和改造,成为与一片欣欣向荣的商业所匹配的景观。

    ④当我们准备离开时,我受好奇心驱使,来到一间小屋,想看墙上还未揭掉的字纸,却在地上,一处辨不清是毛毯还是沙发皮套的堆放物里,发现四只团在一起的小黑狗,它们的身体半截盖在被子之下,虽然简陋,却能给它们足够的温暖。离开之后,我们沿着马路继续考察,一只母柴狗甩着奶子穿过花坛,遥遥地看了我们一眼。厂房已经荒废多年,沿着马路的一边为了美观故意刷上了明亮的漆色,我曾预想会在那里遇到流浪汉,却发现那里有狗的一家。它们会不会饿肚子,小狗长大之后,会继续流浪吗?

    ⑤不得不承认,这些疑问其实包含了作为人的我的自我关怀。生而为人,我们为生命赋予了重重的意义和价值。我们会为自己庆生,为亲友厚葬,我们设计并遵守种种制度和规则,并且一生都在理性和非理性、守序和失序之间挣扎。然而在人群之外,在更广阔的空间里,生命简单而野蛮。一只小猫从无到有,从一团肉泥成长为捕食能手。一只从未受过宠爱的流浪狗照例每天觅食、哺育,却从未听说有哪只狗因为生活压力而自杀。生命脆弱,死亡的威胁从未消失过,然而这些生命却从未因为顾虑明天而自断。

    ⑥人生之中有许许多多无可奈何的事情,痛苦与烦恼常存,有时出自强烈的打击,有时出自难以更改的性情。幸福圆满常常难以企及,想要得不到,得到不想要,骚动的欲望更加重了不幸的感觉,记忆里的伤痕和幻想里的末日让人更容易离开现实,变得像亡命之徒,与自己作着旷日持久的追逃噩梦。然而在计算收入和个人颜面的房间之外,世界以无比宽容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生灵,让它生,让它快活,让它以本能延续自己,而非用道德和律法、成文和不成文的规矩裁定它的本质,羁押它的未来。

    ⑦当有一天,我们迎来了死亡。人生中曾有的痛苦喜乐也随我们一同死亡。生命中的各种滋味与我们同生同死,并且,因为苦,我们识别出了甜,因为甜,我们识别出了苦——残缺与完美,虚浮与实在,与我们同生同死,并因为我们身处其中一端,我们也同时拥有了另一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

    ②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③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④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⑤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⑥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选自老舍《想北平》)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野草的呼吸

迟子建

    ①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②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③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④时隔多日,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⑤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⑥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⑦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⑧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⑨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⑩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⑪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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