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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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龙岩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质检)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哲人的爱

秦牧

    ①好几年前,我读过一则消息:青岛医学院教授沈福彭,1982年2月因病去世,他生前殚精竭虑,尽瘁教学,亲嘱死后将遗体献给医学教育事业,五脏作局部解剖教学用,骨骼制成标本,供示教用,用遗体“再站一班岗”。这则消息使我大受震撼,掩卷沉思,神驰黄海之滨。一个彻底唯物主义者的献身精神,一个哲人对群体无私的爱,尽在不言之中了。

    ②继沈福彭教授之后,北京医科大学前任校长胡傅揆教授也在生前自愿地把遗体献给学校作为骨骼标本。这两位医学教授的事迹先后辉映。据我所知,遗嘱利他,造福群众的事虽有不少,但是遗嘱指定把自己的遗体制作骨骼标本供教学用的事我极少听到。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舍己为群,献身祖国的坚强意志和崇高风格,从这样的实例中也可以相见一二了。

    ③1987年底,我突然接到青岛医学院一封来信,那是院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寄来的。里面除了信件外,还有一张骨骼图片,那就是沈教授遗留下来的骨骼标本了。信里有这样的话:“他去世后,由他的学生将骨骼制成骨架,陈放在青岛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的标本室里(外有玻璃罩),人们每过此室,都以十分崇敬的心情,瞻仰骨架。”信末这样说:“秦老……你能否为我院沈教授写几句话,如蒙赐字,我们将把它刻在玻璃罩上……”我端详着那张骨架图片,百感纷纭。这具骷髅给予我的不是忧惧、哀伤,而是亲切、鼓舞。我把图片放在写字台的玻璃板下,早晚工作时经常瞧它几眼,我觉得它对我的灵魂有净化的作用,犹如明矾之可以净水一样。我的写字台的玻璃板下,没有任何绮年玉貌,皓齿明目的明星歌星的照片,却有这么一张照片。这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是老头子了,即使我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人,我也会这样。面对这张照片,崇敬、可亲的感情驱除了一切渺不足道的杂念。

    ④这副骨架图片仿佛给了我一道无声的命令,我决意写那将被刻在玻璃罩上的几十个字。

    ⑤平素写些小文章我是不起草稿的。但是为了写这几十个字,我却决定夜里到附近僻静的街道上长时间漫步,思索、酝酿。我想起了一位文豪类似这样意思的话:“当你把笔插进墨水瓶里的时候,如果不是蘸着自己的血来写的话,那就不要动笔。”

    ⑥那夜月色溶溶,柠檬桉雪白的树干显得十分高洁。月光透过凤凰木,洒落了一地斑驳的光点。长街寂寂,阒无一人,我来回踱步,一次、一次又一次。那具骷髅在我眼前冉冉腾起,我的想象使他还原为血肉之躯:他埋头在灯下研读,他屹立在讲坛上讲学,他以深邃的眼光凝视人群,毅然写下献出骨骼遗嘱的情景,历历如在目前。我虽不是教徒,却涌起一种教徒似的心情,渴望能够有个和神圣的魂魄对话的机会。

    ⑦我知道这位教授生前曾经受过政治上不公正的待遇,然而,“风暴压不断雄鹰的翅膀。”“异端待我,国土报之。”

    ⑧有人死了,还要造地宫,造金字塔,棺上要加内椁外椁,坟上还要盖巍峨建筑,死者仿佛撑开了棺盖,伸出手来喊道:“再给我东西!”有人死时,临终还拼尽力气,讲出这么一句话:“我想再奉献!”掠夺者和奉献者之间的距离,该是多么遥远!

    ⑨那夜我在街上盘桓了很久,回家后对着骨架图片,铺开稿纸,写了一张又撕了一张,最后,拼尽我的心力,终于写出了这么几十个字的《献辞》:

他生前叮嘱献出遗骸,

指定骨架标本在这儿陈摆。

玻璃橱里是他特殊的坟,

玻璃橱外是他浩瀚的爱!

一纸遗嘱直如震世春雷,

一宗心愿想见哲人气概。

让我们脚步轻轻走进大厅,

伫立丰碑前默默礼拜!

(本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在我的写字台玻璃板上压着的不是明星照片而是骨骼图片,因为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所以面对骨骼图片,只感到亲切、鼓舞,而不是忧惧、哀伤。 B、文章第六自然段的环境描写,设置了一个特定的情境,巧妙地反映了作者当时的心境,也对文中主要人物形象起了烘托的作用。 C、“当你把笔插进墨水瓶里的时候,如果不是蘸着自己的血来写的话,那就不要动笔。”这句话为后面作者用心写作《献辞》起了辅垫作用。 D、文章第八自然段既运用了对比,也用了衬托的表现手法,即以掠夺者的贪得无厌来反衬沈福彭教授等奉献者的大公无私。
(2)、对《献辞》中的“玻璃橱里是他特殊的坟,玻璃橱外是他浩瀚的爱”进行赏析。
(3)、文章标题是《哲人的爱》,沈福彭是医学教授,如果把题目换成《教授的爱》,是否更好?请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金岳霖的魏晋风度

王开林

①有些人城府深,门禁严,大门之内还有二门,二门之内还有三门。金岳霖特别单纯,他不功利,也不势利,是著名的老顽童。

②少年时,赶上辛亥革命,他兴冲冲地剪掉辫子,意犹未尽,又仿照崔颢的《黄鹤楼》作打油诗一首:“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谐诗流出,立刻传为闾巷笑谈。

③金岳霖终身未婚,朋友们的孩子都叫他“金爸”。他喜欢搜罗大个头水果,比如雪花梨、苹果、橙、柚、石榴,将它们摆在书案上,或拿去跟孩子们比赛,这种较量往往要拉锯多个回合。好一位独孤求败,输了比赢了更开心。在书房里他收藏着“水果状元”,谁能吃到它,谁就是得意门生。

④金岳霖对中国的大种鸡了如指掌,他养过大黑狼山鸡,还养过大斗鸡。房屋一隅他摆放长排蛐蛐罐,只为在寂静的夜晚倾听它们的“瞿瞿奏鸣曲”。吃饭时,大斗鸡跳上餐桌,伸长脖颈啄食荤素,他不驱不赶,待若家人。在《世说新语》中,阮氏兄弟与猪崽共用大瓮饮酒,已属一奇,金岳霖不遑多让。

⑤金岳霖有个规矩和习惯:上午不见客,不干其他事务,集中精力读书写字。构思时,他静坐冥想,仿佛老僧入定,红尘俗务不复萦怀。有一次,那群惊弓之鸟都跑空袭警报去了,他却窝在宿舍里,浑然未觉,岿然不动。待警报解除,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浑身都是尘土。

⑥金岳霖讲课,不带讲义,只带粉笔,但十有八九黑板上不著一字。他的课学生爱听,大教室座无虚席。他喜欢提问,西南联大没有点名册,他就想出奇招:“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将令一下,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都会深呼吸,既忐忑,又光荣。

⑦沈从文教语体文写作,主动为青年弟子开“小灶”,将金岳霖拉去讲“小说和哲学”。大家仰颈翘盼金先生讲出一番精深的道理来。不料他迂回曲折地讲了半天,结论仍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纳闷,问道:“《红楼梦》算不算一个例外?”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说话间,他突然停顿下来,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只跳蚤,捏在指间,细细打量,那神情比京城名捕逮住钦犯还要得意。

⑧钱端升教授的夫人陈公蕙有一句趣谈:“那个老金呀,早年的事情是近代史,现在的事情是古代史。”金岳霖能够将昆明大观楼的长联倒背如流,却经常忘记自己的姓名。有一回,他给老友陶孟和打电话,接通后,陶家佣人问道:“您哪儿?”金岳霖答不上来,就回答:“你别管我是谁,找陶先生说话就行。”不料陶家佣人跟他较真,不报姓名不通融。金岳霖无奈,只好回头问自己的车夫王喜,王喜摸了摸后脑勺,替他理出头绪来:“只听见人家叫金博士。”一个“金”字点醒梦中人,他又恍然记起了自己的名字。

⑨金岳霖是单身汉,拿着一级教授的高工资,他乐得资助学生和朋友。乔冠华到德国留学,金岳霖资助几百块大洋,乔冠华至死都感念他的再造之恩。抗战期间,米珠薪桂,“教授教授,越教越瘦”。某日清晨,张奚若的夫人发现椅子上放着一叠钞票,她很惊讶,这么多钱是哪位客人不小心遗落的?张奚若回想之后,立刻断定“这是老金干的好事”。

⑩晚年,金岳霖体弱多病,常赴协和就医。革命小将不准他乘坐汽车,他就屈就平板三轮车,自携小马扎,身穿长棉袍,任人慢慢悠悠一路蹬过去。他觉得蛮好玩,并不感到憋屈和难受。

11 多年后,冯友兰在《怀念金岳霖先生》一文中写道:“金先生的风度很像魏晋大玄学家嵇康。嵇康的特点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烂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逻辑性强;欣赏艺术,审美感高。……金先生的著作,我们可以继续研究,金先生的风度是不能再见了。”

12 赤子和名士,在金岳霖身上实现了无缝结合,他的可爱是公认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后生可畏
刘斌立
    我第一次去鉴睿律师楼,就注意到了前台旁边多了一张不怎么和谐的小桌子。一个大男孩模样的小伙子,睡眼惺忪地在那儿捧着厚厚的《刑法》,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
    我问了问律师楼的合伙人李信,他一脸嬉笑地回答:“这孩子他爸是我们律师楼的大客户,也是老朋友了。他想让他儿子考律师,非得要我们把这孩子安排在这里打杂,一边让他看书备考。其它我们啥事儿也没给他安排,让他自己在那儿天天待着呢。”
    “哦,这孩子看着还挺老实的。“我随口应和道。
    “老实?您可别小瞧这小子。听他爸说,他一心要当摇滚乐手,跟着一个不靠谱的摇滚乐队干了两年的鼓手。”老李边说边摇着头。  ’
    后来我再去律师楼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看看这个叫常远的“摇滚”男孩。他经常应景似地挺时尚,一会儿夹克上带钉,一会儿头发颜色又变了。
    那年律考后没几天,我去律师楼办事,发现常远的那张桌子没了,人也没了踪影。问到老李,没想到老李苦笑着说:“那小子跑了,据说和一个摇滚乐队跑到青海茫崖矿区那边,在矿区的一个小镇上的酒吧里演出呢。他爹差点没气得背过去,已经发誓不管他了。”
    我又惊讶又好笑,随着老李附和道:“现在的年轻人啊。”
    一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鉴睿律师楼李信律师的微信。
    “还记得那个玩摇滚的男孩儿吧——从我这儿跑了的那个,又回来了,这次据说是自己主动回来的。今天来求的我,要继续准备考律师,还在我这儿坐着打杂看书,我也是服了!”后面老李加了几个微信的笑脸图标。
    “您就当浪子回头吧,兴许真考上了,您也是积德了。”我回复了微信,也不忘调侃地加了几个坏笑的表情。
    那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也与律师楼和老李少了很多的交集。至于记忆里的玩摇滚还要考律师的常远,就遗忘得更远了。
    青海茫崖的矿难,突然成为了整个国家的头条新闻。部分矿务局领导受贿私自外包矿坑,私人小矿主违规野蛮开采,导致了一次灭顶的矿难。在矿难中死去的矿工遗孀,因为没有基本的合同和安全保险凭据,无法获得赔偿,更无人愿意替她们去争取权利。
    就当矿难的悲哀正在褪去的时候,媒体上一个很不起眼的报道终于被我看到了。
    一个名叫常远的律师,带领着自己的小团队义务承揽下了所有死难矿工家属的索赔事务。这条很短的信息,却因为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而让我震惊!
    当我致电李信律师的时候,他立刻给了我确认的答复。
    “没错儿,这个常远就是他。我也很佩服这小子。”老李在电话那边肯定道。
    “您觉得他接这个案子是为了出名吗?”我问道。
    “还真不是。你记得他曾经在青海一个矿区的酒吧演出过一段时间吧。”老李继续说道。
    “那地方就在茫崖。听常远爸说,常远在那儿生活过一段时间,很了解矿工们的生活状况。他自己后来跑回来要继续考律师时就跟他爸说,以后要帮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打官司。”
    我在电话那头听老李说完这些,沉默了许久。
    最后,我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句:“后生可畏啊!”
    我听到电话那头老李很肯定地重复了这句话。
(选自《小说选刊》 2016年第6期)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我爱水

张秀亚

    我爱水。多少年来,生活的戏剧虽几易布景,但我总喜欢滨水而居,为了在梦中可以听到那潺湲的柔声,明晨启扉,更可见到那一片照眼的清光。一湾澄明的流水,静静地向前滑流着,滑流着,把我的思念与忧虑都带走了,最后只将我留在岸边,悄然独立,盈耳只有那琤琮微响,向我诉说一个无终结的故事。

    我最喜爱的那片水,该是故都城北的什刹海了。那如一块青玉的平静流水,曾做了我四年的伴侣。

    什刹海正位于我母校的后门,度过一道筑在溪水上的石桥,再一转弯,便会听见那愉快的水声,伴着水滨青翠的树色在欢迎来访者了。逢着清晨无课,我总是拿了一本诗集,在水边徜徉,那时候,正是充满了诗意与幻梦的年纪,水边有时是“自在飞花轻似梦”的诗境,有时是“无边丝雨细如愁”的凄凉境界,还有什么更适于少年的心灵流连徘徊?我常是将书放在身边,双足垂到水面,叫水上的白云,将我带到又温暖又惆怅的幻梦里。我曾有一首小诗,其中两段是:

    我曾持一卷诗一朵花来到你身旁,

    在柳树荫里静听那汩汩的水响。

    诗,遗忘了;花,失落了。

    而今再寻不到那流走的时光。

    你曾几番入梦,同水上一片斜阳,

    还有长堤上卖书老人的深色衣裳。

    我曾一叠叠买去他的古书,

    却憾恨着买不去他那暮年的悲伤。

    诗中“你”的称谓,即是指什刹海,这首诗里,实在交织着无限的怀念和怅惘。

    什刹海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变”,在于它的“常”,晴阴风雨,春去夏来,水边的景色不同,而它那最高度的美与宜人处,却永远蕴藏在那一片朦胧水雾,以及潋滟清光里,引人系恋。

    当冬天撤去了那皎白的冰雪之募,在水面薄冰上试步的乐趣享不到了,但一片温柔的春意,却把整个什刹海的灵魂浸透了。不知何处传来一声声鹧鸪的啼唤,像那么遥远,又像是那么逼近,听来似是不分明,然而却又是那般动听,直扣人的心门。再过几天,水边的杨柳出了浅浅的绿痕,水堤上的泥土渐软了。而几场雨后,水已平了堤,时时刻刻似乎要涨溢出来,却又似被一道神秘的边界拘拦住了。一直在那里溶溶漾漾,如同一个殷勤的主人的手,将酒杯斟得太满了,使每一个来游者,都想一尝这葡萄色的琼浆,而低吟:“呵,你新鲜的湖水,陶醉了我的心灵。”

    放假的日子,水边那块大石,便是我露天的座位了,水声轻柔,水光明媚,教给我无穷尽的智慧,将已逝去的,正在进行的,将要发生的一切,缓缓地告诉了我。我就这样坐着,听着,想着,直到夕阳将辉煌的火炬投入水中,将对岸人家的窗子也照亮了,我才将水色水光摄录心坎,带了回去。

    最可爱的还有那水边新秋,北方的秋天本来是悄悄地来,比春天来得更幽俏,有一个天,你一凝眸,不免惊讶水的颜色浅了,堤边水位低了,水蓼花的颜色更深了一些,而荷叶已有一丝憔悴之态。那么,秋意便是满了什刹海了,渐渐地,水边桥头,有个老人在卖荷叶粥了。水面上,更有一些年轻的女孩子赤足在采鲜藕,什刹海在荷叶的摇曳中已另有一种感伤的情调,但当星光落在水面时,你已可依稀听到诗神环佩。

    岛上乡居,流水绕墙,每天望着这蜿蜒而去的山溪,我更怀念起什刹海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秋风五丈原

    却说姜维见魏延踏灭了灯,心中忿怒,拔剑欲杀之。孔明止之曰:“此吾命当绝,非文长之过也。”维乃收剑,孔明吐血数口,卧倒床上,谓魏延曰:“此是司马懿料吾有病,故令人来探视虚实。汝可急出迎敌。”

    姜维入帐,直至孔明榻前问安。孔明曰:“吾本欲竭忠尽力,恢复中原,重兴汉室;奈天意如此,吾旦夕将死。吾平生所学,已著书二十四篇,计十万四千一百一十二字,内有八务、七戒、六恐、五惧之法。吾遍观诸将,无人可授,独汝可传我书。切勿轻忽!”维哭拜而受。孔明又曰:“吾有‘连弩’之法,不曾用得。其法矢长八寸,一弩可发十矢,皆画成图本。汝可依法造用。”维亦拜受。孔明又曰:“蜀中诸道,皆不必多忧;惟阴平之地,切须仔细,此地虽险峻,久必有失。”又唤马岱入帐,附耳低言,投以密计;嘱曰:“我死之后,汝可依计行之。”岱领计而出。少顷,杨仪入。孔明唤至榻前,授与一锦囊,密嘱曰:“我死,魏延必反;待其反时,汝与临阵,方开此囊。那时自有斩魏延之人也。”孔明一一调度已毕,便昏然而倒,至晚方苏,便连夜表奏后主。

    孔明强支病体,令左右扶上小车,出寨遍观各营;自觉秋风吹面,彻骨生寒,乃长叹曰:“再不能临阵讨贼矣!悠悠苍天,曷此其极!”叹息良久。回到帐中,病转沉重。孔明令取文房四宝,于卧榻上手书遗表,以达后主,表(注)略曰:“……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别无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也。”是夜,孔明令人扶出,仰观北斗,遥指一星曰:“此吾之将星也。”众视之,见其色昏暗,摇摇欲坠,孔明以剑指之,口中念咒。咒毕急回帐时,不省人事。须臾,孔明复醒,开目遍视,见李福立于榻前,孔明曰:“吾已知公复来之意。福谢曰:“福奉天子命,问丞相百年后,谁可任大事者。适因匆遂,失于诸请,故复来耳。”孔明曰:“吾死之后,可任大事者;蒋公琰其宜也。”福曰:“公琰之后,谁可继之?”孔明曰:“费文伟可继之。”福又问:“文伟之后,谁当继者?”孔明不答。众将近前视之,已薨矣。时建兴十二年秋八月二十三日也,寿五十四岁。后杜工部有诗叹曰:

    长星昨夜坠前营,讣报先生此日倾。虎帐不闻施号令,麟台惟显著勋名。

    空余门下三千客,事负胸中十万兵。好看绿阴清昼里,于今无复雅歌声!

白乐天赤有诗曰:

    先生晦迹卧山林,三顾那逢圣主寻。鱼到南阳方得水,龙飞天汉便为霖。

    托孤既尽服勤礼,振国还倾忠义心。前后出师遗表在,令人一览溜沾襟。

    初,蜀长水校附廖立,自谓才名宜为孔明之副,尝以职住闲散,怏怏不平,怨谤无已。于是孔明废之为庶人,徙之汶山,及闻孔明亡,乃垂泣曰:“吾终为左衽矣!“李严闹之,亦大哭病死,盖严尝望孔明复收己,得自补前过;度孔明死后,人不能用之故也。后元微之有赞孔明诗曰:

    拨乱扶危主,殷勤受托孤,英才过管乐,妙策胜孙吴。

    凛凛《出师表》,堂堂八阵图。如公全盛德,应叹古今无!

    是夜,天愁地惨,月色无光,孔明奄然归天。姜维、杨仪遵孔明遗命,不敢举哀,依法成殓,安置龛中,令心腹将卒三百人守护;随传密令,使魏廷断后,各处营塞一一退去。

(选自《三国演义》第一百四回“陨大星汉丞相归天  见木像魏都督丧胆”,有删节)

【注】表,即《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自表后主》。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樱花时节

郝 俊

    樱花确实有些特别,看一次就难忘。樱花的花瓣较小,颜色多为粉红或白色。我见过的樱花,更多似乎是介于两种颜色之间,嫩红中含着素白的花色是那般淡雅,犹如在水中涤荡之后,有了一种一洗尘埃之后的脱俗,又像是原本色泽浓艳的花瓣在水中浸渍,褪去了几分娇红,多了几分苍白。

    我觉得樱花的美正好印证了“独木不成林”这句话,看樱花就要看繁花锦簇、片片丛林的热闹。其他花则不然,俏皮的红杏只需一枝就可充当报春的使者——“一段好春藏不住,粉墙斜露杏花梢。”一株莲花就是一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凌波仙子,一枝月下的红梅即可绽放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幽逸风姿。若单看一枝樱花便觉得太柔弱,太单薄,甚至让人难以觉出其生命迹象。带着一份怜恤,从地上随手拾起一片花瓣置于掌心,手中的花瓣就像是被折断的蝴蝶的翅膀,在微风中的颤动恰如断翅后隐隐作痛时的挣扎。倘若花树密集,规模盛大,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我记得第一次看樱花看的就是一片花海,近千株樱花竞相绽放,花朵密密匝匝,远看层层叠叠,亭亭如盖。白的如雪堆枝条,粉的似落霞满天。这般情景,才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目不暇接。眼前的樱花灿烂繁华,加之地势起伏,远看,花潮汹涌。是的,当一种美极其繁复,同时又蕴含连绵的韵律时,几乎是汹涌而来,会令人有点眩晕,可能是在记忆中一时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审美经验,所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樱花,不知道从哪里看起,越是想尽收眼底,越是难以穷尽,这样的美来得如此急切,让人振奋,也让人感觉有些压迫,这种不适应会在短时间内激发心灵,使内心的感受能力迅速扩展。这种体验,让我想到在夜间看萤火虫,如果看到零星几只萤火虫,总觉得它们像一盏盏微弱的灯,飘忽不定,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黑夜吞噬,出于同情和怜悯,看一眼就想替它们把光再拨亮些。试想,如果我们看到的不是几只,而是数万只萤火虫在眼前闪烁,这时我们一定不会觉得它们渺小。我们会醉心于它们漫天飞舞时的流光溢彩,会觉得这些小精灵正在尽兴地释放自己的光芒,那么欢快,那么耀眼,那么势不可挡。当我们感觉它们化作繁星点点之时,我们的内心早已阔大辽远,灿若星河。

    看樱花也是如此。一朵樱花甚是娇小,但如果我们置身于一眼望不到边的花海,内心就不只是顿生怜爱了。知道樱花的花期短暂,越看越觉得这些樱花像无数羸弱的生命经过盟约共誓,一起开放,一起凋落。花开,蔚为壮观,有一种试图将一时的绚烂推向极致的意味;花落,悲壮不已,看万花飘零,满地残红,便觉得有一种芳华骤逝的伤悼。或许,当美的事物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会蓄积某种强大的势能,导致内心深处引发的情感突然加剧,久难平复。

    今年看樱花,没有选择白天,友人相邀到近郊的一所植物园,晚上踏月赏樱,感觉甚好。月夜赏花不仅是看花,准确地说是“会花”——与花约会。既是约会,自然不同于白天犹如“花展”一般的喧闹,更不是用贪婪的目光一味地捕获视觉享受。约会是在静谧之中收获惊喜,通过彼此微妙的交流,有了灵魂的相惜和情感的寄托。我看着一树树连绵的樱花,愈发觉得这些繁茂的花枝宛如海底的珊瑚,美得奇异,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变成一条鱼,畅游花海……

    花是草木中生发出来的一抹芳华,其美不在色香之惑。人们之所以赏花、赞花,终究是为了满足内心深处对美的渴求。怜花,惜花,其实是希望如花绽放的韶光久留心间。欣赏着夜色里的樱花,期盼下一个樱花时节的到来。

(选自2018年3月25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磨面的老王

杨振声

    一个伏天的午后,午饭刚过,满地都是树荫,一丝风也不动,好像大地停止了呼吸,沉闷得很。一团炎炎赤日,很庄严地在长空中缓缓渡过,这个世界像被它融化了,寂静得可怕。在一个花园东北角上,立着两间茅草的破房,从腐烂的窗格中间,滚出一阵阵隆隆的磨音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在那里磨面,黄色的脸皮上有着一缕一缕的汗纹,一条蓝布裤子露出膝骨来,被汗洗透,都贴在腿上。他十几岁就失去父母,雇于人家磨面。除了对门李家的花狗儿时常跑来看看他,对他摇摇尾巴要点冷饭吃,只有那两片又冷又硬的磨石是他离不开的友伴。

    墙下的日影渐渐长了,树荫下睡醒的老牛,哞哞地唤它的小牛。巢上的小鸦儿伸长了脖子,张着宽大的嘴儿叫老鸦回家。压山的太阳照出半天的红云。老王出了黑魆魆的磨房,拍一拍头发,走到左边的河里把身上洗一洗。坐在河边草地上,看李家的花狗儿和一个黑狗儿扑着石玩。张家的小福儿伸着两只泥手,从一株柳树后面转了出来,一直跑到河边对老王说:

    “妈妈要你磨麦子,你明天有工夫么?”

    “有工夫,明天一早就磨起。”老王回答说。

    那小孩子又眉开眼笑地说道:“妈妈要面给我做巧果子,后天过七月七啦!”说着跑到那两个狗的跟前,抱着那个黑狗的脖子,和两个狗滚作一块儿。爬起来又往北面一个菜园里跑了去,两个狗也跟在后面跑。她口里嚷道:“我叫爸爸吃饭去啦。”不一会儿张老三扛着锄从北面走了过来,福儿在前面跑。她又站住等她爸爸一回,仰着小脸儿问她爸爸几句话,扯着她爸爸的手儿往村西头走去了。

    老王看得出了神:那个小孩子含笑的小脸儿,仿佛有一种魔力,引出人心中很深密的爱。这个景象深深印在老王眼里,使他的脑筋起了特异作用。他呆呆地坐了一会儿,顺着脚走回自己屋里,饭也不吃,瞪着眼睛仰卧在炕上不动。

    老王仿佛身在磨房里,但是这回自己不推磨了。一个大驴子给他推磨,他只在一旁忙着加麦子收面。这个长脸的驴子,竖起两个大长耳朵来在磨前飞跑,面落得十分快。他看着自是高兴,忽听身后一声叫道:

    “爸爸,你不去吃饭么?妈妈都预备好啦。”老王回头一看,一个五岁的小孩子站在他的面前。这是他的小孩子,比白天看见的福儿还长得好看些。抱起来亲个嘴,他喜得唇都颤动了。

    “你磨面给我做巧果子么?”小孩子抱着他的脖子问他说。

    “是呀!是呀!做一大串巧果子,好不好?”老王忙着回答说。小孩子喜得张了小嘴笑,露出一口洁白的小牙来。他抱了孩子走回家,他的女人指着桌子说:“快吃吧,等会就冷了。”看见桌子上放着一盘子热气腾腾的黄瓜炖牛肉,刚蒸好的馒头,他觉着腹中饥饿得很。饭吃得香甜极了,却是越吃越觉着饿。小孩子坐在桌子头上,伸出小手来要馒头,又张着小嘴儿要菜吃。他心中说不出来的快乐,泪包着爱的眼光常射在他的小孩子脸上。一阵脚步响,张老三闯了进来,嚷道:“福儿!福儿!我好半天没找到你,你跑到这里来了。”说着抱了小孩子往外就跑。老王吓呆了,急向前来抢,却吓醒了,心里还只是蹦蹦地乱跳。睁开眼屋内漆黑,死沉沉地寂静,只听远远的鸡声和肚子里面咕噜咕噜的声音相答。

    老王瞪了眼,躺着不动。直到窗纸发白了,树上的雀儿噪起来了,他才懒懒地起来,仍旧一转一转地磨他的面。他渐渐地瘦下去了。

    秋天的黄昏,屋角上黄色的夕阳照在草园里一堆堆的落叶上。下面的蟋蟀,唧唧!唧唧!时断时续地叫它的友伴。草屋里的老王已经绝粒几日了。他起初受了风寒,头烧得厉害。后来腰腿都痛起来,他不得不和他那两块又冷又硬的磨石分手了。他躺在床上,也没人送饭他吃,捧水他喝。倒是对门王家的花狗儿有时想起他,跑来打两个转身,见他躺在炕上,把两只前爪子搭在炕沿上,摇摇尾巴,对他汪汪地叫两声就跑了。他一阵一阵地发昏。忽觉屋内放了光明,他看见他的驴子在那里推磨,他的老婆在那里做饭,他的小孩子在草园里玩,很可爱的小脸对他笑着,伸出小手来招呼他,他也笑着跑向他的小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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