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实践探究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河南省禹州市2017-2018学年八年级下学期道德与法治期中教学质量评估级试卷
第三条第三款 |
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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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修改后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修改前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
修改后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材料一:“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滨州市某县政府在党委领导下,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人大代表投票决定正式项目,县政府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助推解决了上学难、出行难、就医难等多项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难题,真正做到了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领单”、人大“验单”,推动民生实事从政府“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
材料二:2024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节选) 第六条 国务院行使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 第十七条 国务院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工作,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十八条 国务院组成人员应当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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