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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备考2018年高考语文二轮专题训练:专题5 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之结构语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大地的声音

向迅

    秋虫唧唧的叫鸣,把个初秋的夜晚闹腾得丰腴而清凉。

    不是一颗枯叶上的露珠,我也沉浸于如此浓稠却又轮廓分明的夜晚——像是有人握着橹,在墨绿色的水面摇落起一片一片珍珠似的水声。一整个夏天,就是在它们的鸣叫声中过去了;我经历的那些不算短的岁月,就是在它们的鸣叫声中过去了。那些唧唧声,好似时间的一种比较具体的呈现形式。我实在是太粗心大意了,近三十个夏天,竟被我故作大方地一掷而去——我没有一次认真地聆听那些动人的唧唧声。直到这个晚上,我才坐在一方池塘边,平心静气地聆听了一次那来自山野和草木间的小提琴交响曲。

    繁星一般密集的鸣叫声,从池塘对面的一叠浓墨泼就似的小山里和岸边的草丛中源源不断地传诵出来。

    唧——唧——啾——啾——

    此起彼伏,高低错落,远近有致。

    初闻其声,以为杂乱无章,重复无趣,只是风吹草动惊起的回声罢了。但倘若把眼睛闭起来,你就会发现那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世界了——安详的大地,就如一架巨型琴键,而那些不甘寂寞的虫子呢,都是一些技艺绝佳的琴手,或避于一片树叶下,或站在一块爬满了青苔的石头上,或攀在一根草茎上,对着渺远的夜空,优雅发声,忘乎所以地尽兴弹奏——但我总是在它们的声息中,闻见了那么一点淡淡的哀戚和愁绪。我想,这大概是因它们把自身的生命体悟也融进了曲子吧,抑或是命运逼迫它们用身体发出唧啾之声的呢。

    可这样的比喻总是有些欠妥——它们的鸣声,是那般有序,节奏分明,层次丰富,像是从天上落下来的,又像是来自深沉的大地。

    我又想它们到底为何要这么不辞辛劳地夜夜长鸣呢?是在低声祈祷吧,是在高声歌唱吧,是在朗诵诗篇吧,是在念诵经文吧,是在呼朋引伴吧,是在促膝长谈吧……有那么一个时刻,我躺在池塘边湿漉漉的条凳上,双手情不自禁地和着那隐秘的节奏,在空气中像音乐指挥家那么划动起来——那些音乐竟神奇地在我的手臂和呼吸间流动起来;那些音乐,像低垂的夜幕里极柔和的云朵,更像来自我的身体,我的灵魂。

    我在一处草丛边蹲下来,捕捉到了两首独奏曲,它们分别来自两只我并未发现身影的促织。啾——啾——,我学不来它们的叫声。我莫名地惊诧,继而又莫名地激动起来。我感觉天与地在此刻与我离得特别近,我就像一个睡在襁褓中的婴儿,在旋律优美的摇篮曲中,抵达天堂。

    我心底还是无比清楚的,那鸣声,分明是生命的歌声,是生命的象征,是生命的旗帜——是大地的声音。

    不止是那池塘对岸林深叶茂的山林,只要是那些没有被水泥覆盖和倾轧的泥土里,夏秋时节,就会有虫子们的歌唱和伴奏。这无言的故乡,就生长着无数生命。即使是那些密实而堡垒森严的水泥地之下,也有生命在无声活动;即使是干净而空荡的水泥地之上,那些哪怕是仅仅落得下一粒草籽的小小坑洼里,也会有精瘦的绿色,可怜巴巴地冒出来呢。

    我知道,很多虫子的生命仅止于夏秋两季。秋天一过,它们要么深入泥土预备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天,要么连同它们飘荡在草木间的歌声和一缕精魂,化成了那么一小点泥土。生命究竟是短暂的,可它们用歌声构筑的那个音乐世界,是多么宽广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它们的舞台,大地万物,都变成了它们的听众。不仅是包括我在内的人,就是那些树木与月儿,也都静静地聆听着那生命精彩的绝唱。

    虫子们的精神世界,真是海阔天空。

    歌者的一生,哪怕繁华落尽,却仍然余音不绝。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集中笔墨写虫鸣,是因为秋虫动人的唧唧声引发了他对过往岁月的感喟,并在平心静气聆听虫鸣的过程中获得了深沉的体悟。 B、第二自然段中的“小提琴交响曲”,喻指来自山野和草木间源源不断的秋虫的唧唧声、水面传来的摇橹的声音等各种声响。 C、作者笔下秋虫的鸣叫声构成了一个美妙的音乐世界,它们高低错落,节奏分明,既具有韵律美,又似乎蕴涵情意,触动了作者心灵。 D、秋虫不辞辛劳夜夜长鸣,或呼朋引伴,或促膝长谈,在作者看来是为了抓紧时间及时行乐,使短暂的生命具有丰富的生活内容。 E、文章融描写、抒情于一炉,既充满感情地描摹了“我”所听到的各种各样的秋虫声,也由此引发出关于生命存在意义的思考。
(2)、围绕着虫鸣声,作者的情感主要经历了哪些变化?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3)、第11段在文中起到了哪些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滕王阁之殇程维如果以青云谱为视角,在南昌从文化意义上能与之相对的只有滕王阁。从地标意义上说,滕王阁之于南昌,相当于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

    为什么?谁都知道现在的滕王阁是一堆钢筋水泥,是一个空壳,然而它的存在价值却在于它具有使世人对已往文化的发生或流逝产生某种追忆的价值。也就是说它尚能帮助人们在想象中完成对往昔文化的重返与凭吊,从而令它行使着不仅是纪念碑的意义。

    当然没有必要将南昌家门口的滕王阁,与远在法国巴黎的埃菲尔铁塔相提并论,其实没有可比性。埃菲尔铁塔(法语:La TourEiffel)是一座1889 年建成的位于巴黎战神广场上的镂空结构铁塔,高300米,天线高24米,总高324米。埃菲尔铁塔得名于设计它的桥梁工程师古斯塔夫•埃菲尔。铁塔设计新颖独特,是世界建筑史上的杰作,因而它是巴黎的一个重要景点和突出标志。

    滕王阁是中国农耕文明相对发达时期的产物, 、始建于唐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为唐高祖李渊之子李元婴任洪州都督时所创建。李元婴出生于帝王之家,受到宫廷生活熏陶。“工书画,妙音律,喜蝴蝶,选芳渚游,乘青雀舸,极亭榭歌舞之盛。”(明陈文烛《重修滕王阁记》)据史书记载,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李元婴迁苏州刺史,调任洪州都督时, 从苏州带来一班歌舞乐伎,终日在都督府里盛宴歌舞。后来又临江建此楼阁为别居,实乃歌舞之地。 因李元婴在贞观年间曾被封于山东省滕州,故为滕王,且于滕州筑一阁楼名“滕王阁”,后滕王李元婴调任江南洪州,又筑豪阁,仍冠名“滕王阁”,此阁便是后人所熟知的滕王阁。滕王阁因“初唐四杰”之首王勃的一篇駢文《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简称《滕王阁序》)而得以名贯古今,誉满天下。历史上的滕王阁先后重建共达29次,屡毁屡建,今日之滕王阁为1989年重建。

    滕王阁似乎有一种超强的叙事功能,无论阁存阁毁,它仍然在叙事,在水天相接的空白里虚构着忧郁的辉煌。如果恰巧有孤鹜划过,那或许是神的笔在书写无字之书。

    也就是说,南昌滕王阁的历史有1300多年,巴黎埃菲尔铁塔的历史还不如它的零头。但是现存的滕王阁建于1989年,仅仅存世21年,勉勉强强也只相当于埃菲尔铁塔的另一个零头。所以如果它们之间按存世的年头来形成一种对话,将是无比奇妙,且充满玩味的。谁都可以高谁一头,谁也都比对方矮一截,里面充满反讽与悖论。然而,它们确确实实都是名胜,纵向看滕王阁远比埃菲尔铁塔的时间要长,横向看必须承认埃菲尔铁塔在全世界的名声远比滕王阁广,其游人来自世界各地,他们去巴黎的理由之一就是登埃菲尔铁塔,这是必须身体力行的,除此,他们与该塔不会发生任何关系。因此,人们会把埃菲尔铁塔当作幽会的情人。而滕王阁则不能,其历史虽久,但远没有世界闻名,不太可能会令远在非洲的人也想来南昌登滕王阁。其知名范围大都限在华人以内,前提是他们读过唐人王勃的《滕王阁序》。

    从中不难看出中国传统文化输出能力存在的普遍性缺陷。而且,纵然有人慕名来了,他们面对的是一座落成才只21年的钢筋水泥仿古建筑,还是滕王阁1300多年的历史?反之埃菲尔铁塔只向人们提供一次性消费的游历经验,其存世价值便可宣告完成。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老屋情思

    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金色的鞭子,猛烈地抽打着门窗,不锈钢的防盗门嗡嗡地响,第六感觉告诉我,老家那老屋,这回是无论如何也保不住了。

    清明时节,我回到老家,给父母上完坟后,来到老屋的废墟旁边,目睹着老屋的残砖断瓦,默默感受着老屋淳厚温暖的泥土气息,我突然有一种现实被抽空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惆怅涌上心头。

    老屋究竟有多老?父亲没说过,我也没查过。我只知道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们这个李姓屋场就有新屋老屋之分,老屋比新屋地势稍高一些,中间隔着一口蒿笋塘。随着子孙的繁衍,房屋不断扩建,蒿笋塘被填平了,新屋和老屋便实行了无缝对接。老屋原来有上下两个堂屋,叔父成家后,上堂屋那边的房子给了叔父,父母和我们六兄弟住在下堂屋的三间房子里。

    对生长在城里的孩子们来说,老屋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它不过是傍山而建的一栋普通农舍,土墙青瓦,杉木门窗。既没有青山环绕,碧波荡漾的美景让人流连,也没有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供人欣赏,更没有叹为观止的文化古迹让人演绎,即使不倒,也卖不了几个钱。但是,在我们心中,感情这个东西是无法估价的,就像“儿不嫌母丑”一样,老屋不但寄托了父辈对儿女的福佑和期盼,而且也凝结了我们这代人的心血和汗水。老屋扩建的地基是我们一担担土从烂泥塘里填起来的;老屋的砖瓦,是我们挖土拌泥一口一块做出来的;老屋的木料,是我们一步一颤从几十公里路远的山里买来的。老屋的一砖一瓦,一木一梁都注入了我们的灵魂,它和父母连在一起,成了一种血浓于水的情节,不管你走多远,不管你漂泊多久,它都会牢牢牵住你的心。可是现在,它已经容不下“从前……”这样的故事了。

    老屋倒了,它倒得悲壮。

    它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先天不足,没有钢筋的支撑、没有水泥的庇护,除了半截经过火炼的红砖外,几乎都是原生态。赤身裸体迎击狂风暴雨,霜刀雪剑。几十年来,尽管伤痕累累,它把眼泪藏在心中,屹立不倒。这次,它拖着摇摇欲坠的病体,与百年不遇的强敌决斗,终于倒下了。就像一个身受重伤的战士,面对力量比自己强大数倍的敌人,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打出了枪膛里最后一颗子弹,然后倒下了。他是英雄!

    老屋倒了,它倒得其所。

    它本是水田中肥土层下的一层粘土,被主人发现后挖掘出来打造成合适的形状,用到了合适的地方,便成了屋。为报主人知遇之恩,它以有限的空间,接纳和承载了主人一家三代人,在这里,它送走了两位坚持与自己相伴终身的老主人;在这里,它见证了少主们一个个成家立业,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在这里,它见证了第三代人的出生成长,然后看着他们一个个走出家门。它为主人一家付出了自己的一切,直至他们搬进新居才了无牵挂地倒下,它已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来之于土又归之于土,这是它最好的归宿。

    老屋倒了,它倒得刚义。

    老屋知道,它存在的价值,就是有人居住。“没人住,毋宁死”,这是它的生命信条。自从两位老主人去世后,它就知道自己的大限快到了,因为狭小的空间已经无法满足主人一家子孙繁衍的需要。它不想顶着落伍者的代号苟活于世,也不想用残缺不全的病体博得世人怜悯。“士为知己者死”,能够读懂自己生命密码的就是躺在不远处坡地上的两位老主人,于是,它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回归。

    老屋倒了,它静静地躺在大地母亲的怀里,与离它不远的二位老主人相依为伴,默默地注视着从这里出发四处闯荡的子孙后代。它带走了寂寞与忧伤,留下了质朴与纯真。它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把一股浓浓的乡情注入了它所承载过的游子心中,让你牵挂、让你眷恋、让你回归。这种乡情将伴你一生并延续子孙,直到永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历史是一条河

沈从文

    我的小船已把主要滩水全上完了,这时已到了一个如同一面镜子的潭里。山水秀丽如西湖,日头已出,两岸小山皆浅绿色。到辰州只差十里,故今天到地必很早。我照了个相,为一群拉纤人照的。现在太阳正照到我的小船舱中,光景明媚,正同你有些相似处。我因为在外边站久了一点,手已发了木,故写字也不成了。我一定得戴那双手套的,可是这同写信恰好是鱼同熊掌,不能同时得到。我不要熊掌,还是做近于吃鱼的写信吧。这信再过三四点钟就可发出,我高兴得很。记得从前为你寄快信时,那时心情真有说不出的紧处,可怜的事,这已成为过去了。现在我不怕你从我这种信中挑眼儿了,我需要你从这些无头无绪的信上,找出些我不必说的话……

    三三,我因为天气太好了一点,故站在船后舱看了许久水,我心中忽然好像彻悟了一些,同时又好像从这条河中得到了许多智慧。三三,的的确确,得到了许多智慧,不是知识。我轻轻地叹息了好些次。山头夕阳极感动我,水底各色圆石也极感动我,我心中似乎毫无什么渣滓,透明烛照,对河水、对夕阳、对拉船人同船,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地爱着!我们平时不是读历史吗?一本历史书除了告我们些另一时代最笨的人相斫相杀以外有些什么?但真的历史却是一条河。从那日夜长流千古不变的水里,石头和砂子,腐了的草木,破烂的船板,使我触着平时我们所疏忽了若干年代若干人类的哀乐!我看到小小渔船,载了它的黑色鸬鹚向下流缓缓划去,看到石滩上拉船人的姿势,我皆异常感动且异常爱他们。我先前一时不还提到过这些人可怜的生,无所为的生吗?不,三三,我错了。这些人不需我们来可怜,我们应当来尊敬来爱。他们那么庄严忠实的生,却在自然上各担负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而活下去。不管怎么样活,却从不逃避为了活而应有的一切努力。他们在他们那份习惯生活里、命运里,也依然是哭、笑、吃、喝,对于寒暑的来临,更感觉到这四时交递的严重。三三,我不知为什么,我感动得很!我希望活得长一点,同时把生活完全发展到我自己这份工作上来。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为所谓人生,解释得比任何人皆庄严些与透入些!三三,我看久了水,从水里的石头得到一点平时好像不能得到的东西,对于人生,对于爱憎,仿佛全然与人不同了。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受难者了。这时节我软弱得很,因为我爱了世界,爱了人类。三三,倘若我们这时正是两人同在一处,你瞧我眼睛湿到什么样子!

    三三,船已到关上了,我半点钟就会上岸的。今晚上我恐怕无时间写信了,我当说声再见!

    这里全是船了!

【注】“三三”是沈从文对妻子张兆和的爱称。

1934年1月18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大漠里的旗帜

刘建超

    夜晚,她躺在床上,他躺在地上。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

    他不知道,兴奋紧张搓着一双皲裂粗壮的手,这么远,天啊,你怎么来了?

    她看着他,看着相恋10年、那个曾经帅气、充满诗意的小哥,如今粗犷得像工地上的装卸工。她还是没有忍住泪水,晶莹的泪珠在白嫩的脸颊冰冷地滑落。

    她下了火车乘汽车,走了三天三夜,又搭乘过往的大货车颠簸了一天,才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看到了他居住的那个小屋。西部边陲的一个养路站,只有一个人的养路站,养护着近百公里的国道。

    她和他在大学相识,他们都是学校野草诗社的。他俩相恋了,就因为都喜欢泰戈尔的诗,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还在乎拥有什么?在校园的雁鸣湖边,他轻轻地牵着她,说过不了几年,我将成为中国诗坛的一面旗帜。

    浪漫似乎只在校园里才蓬勃疯狂地蔓延。当毕业走上社会,才知道校园的美好都被现实的无情的铁锤砸得粉碎。为了寻找工作,他和她早把诗意冲进了马桶。他的父亲是养路工,在西北。父亲生病期间,他去了父亲生活的城市照顾父亲,父亲去世后,他竟然接过了父亲手中的工具成为了一名养路工。

    大漠荒烟,千里戈壁,他给她写信,描绘着他眼前的风景,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真的感受到泰戈尔这句话的含义了。她感受不到那些诗意,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寂寞无聊。家里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拒绝了。可是,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能等到个什么样的结果。

一年一年的春花秋月,把他们推向了大龄的边缘。经不住妈妈的哭闹哀求,她妥协了,去见了妈妈公司领导的儿子,小伙子很精干,谈吐也很睿智。她就模棱两可地处着,心中还是牵挂着远方的他。她要了断同他的情缘,这样下去对谁都不公平。她给他带了大包的物品。他笑着说,我这啥都不缺,啥都不缺。她环顾四周,煤气炉,木板床,米面油,咸菜。他笑了,似乎恢复了校园里的神气,笑着说,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些我都具备了,就等着天降大任了。

    晚饭,稀饭,馒头,她带来的熟制品。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在这一抹黄的沙丘,见到鲜绿的青菜,她都舍不得动筷子。你一个人不寂寞吗?她说。不寂寞,白天养路,晚上看书,看你的信。我能背下来泰戈尔诗集,也能背下来你写的每一封信。

    荒漠的风狼一样嚎。

    第二天风和日丽,天蓝如洗。她搭上了一辆过路的货车。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小伙子,踩上油门也打开了话匣子。小伙子说,这个养路站就像是他们跑长途车的司机的驿站,加油加水,填饱肚子。养路站就他一个人,他还学会了修车补胎。几千公里的路段,就他养护的这段路最好。在一个大拐弯处,司机停下车,提着一只袋子下了车。她伸头望去,路基的远处是一个低洼带,竟然有一片十几平方米的小菜地。菜地里的绿色格外养眼。怕菜苗被飞鸟或小动物侵害,菜地的四周插满了树干,树干上挂着五颜六色的布条,像是挂满了万国旗。司机把袋子里的土倒在菜地边,回到车上说,经常走这里的司机都知道给这块菜地带点土。这地方风沙大,就这一块是个避风的港湾。他每天都要骑车几十里来这里种菜浇水。我们司机每次经过这里都要鸣笛致意,我们把它称为大漠里的旗帜。那些布条上都写着一些字,有人说是诗,我也不懂。反正我记得其中一个上面写着,生如夏花。

    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的名字就叫夏花。

    她回到家,眼前总是飘舞着大漠里那五颜六色的旗帜。

    她又准备动身去看他,她带了一挎包土。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人的名字

刘亮程

    人的名字是一块生铁,别人叫一声,就会擦亮一次。一个名字若两三天没人叫,名字上会落一层土。若两三年没人叫,这个名字就算被埋掉了。上面的土有一铁锨厚。这样的名字已经很难被叫出来,名字和属于他的人有了距高。名字早寂寞地睡着了,或朽掉了。名字下的人还在瞎忙碌,平出晚归,做着莫名的事。

    冯三的名字被人忘记五十年了。人们扔下他的真名不叫,都叫他冯三。

    冯三一出世,父亲冯七就给他起了大名:冯得财。等冯三长到十五岁,父亲冯七把村里的亲朋好友召集来,摆了两桌酒席。

    冯七说,我的儿子已经长成大人,我给起了大名,求你们别再叫他的小名了。我知道我起多大的名字也没用一只要你们不叫,他就永远没有大名。当初我父亲冯五给我起的名字多好:冯富贵。可是,你们硬是一声不叫。我现在都六十岁了,还被叫小名。我这辈子就不指望听到别人叫一声我的大名了。我的两个大儿子,你们叫他们冯大、冯二,叫就叫去吧,我知道你们改不了口了。可是我的三儿子,就求你们饶了他吧。你们这些当爷爷奶奶、叔叔大妈、哥哥姐姐的,只要稍稍改个口,我的三儿子就能大大方方做人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改口,都说叫习惯了,改不了了。或者当着冯七的面满口答应,背后还是冯三冯三的叫个不停。

    冯三一直在心中默念着自己的大名。他像珍藏一件宝贝一样珍藏着这个名字。

    自从父亲冯七摆了酒席后,冯三坚决再不认这个小名,别人叫冯三他硬不答应。冯三两个字飄进耳朵时,他的大名会一蹦子跳起来,把它打出去。后来冯三接连不断灌进耳朵,他从村子一头走到另一头,见了人就张着嘴笑,希望能听见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可是,没有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冯三就这样蛮横地踩在他的大名上面,堂而皇之地成了他的名字。夜深人静时,冯三会悄悄地望一眼像几根枯柴一样朽掉的那三个字。有时四下无人,冯三会突然张口,叫出自己的大名。很久,没有人答应。冯得财就像早已陌生的一个人,五十年前就已离开村子,越走越远,跟他,跟这个村庄,都彻底的没关系了。

    为啥村里人都不叫你的大名冯得财,一句都不叫。王五爷说,因为一个村庄的财是有限的,你得多了别人就少得,你全得了别人就没了。当年你爷爷给你父亲起名冯富贵时,我们就知道,你们冯家太想出人头地了。谁不想富贵呀。可是村子就这么大,财富就这么多,你们家富贵了别人家就得贫穷。所以我们谁也不叫他的大名,一口冯七把他叫到老。

    虚土庄没有几个人有正经名字,像冯七、王五、刘二这些有头面的人物,也都一个姓,加上兄弟排行数,胡乱地活了一辈子。他们的大名只记在两个地方:户口簿和墓碑上。

    你若按着户口簿点名,念完了也没有一个人答应,好像名字下的人全死了。你若到村边的墓地走一圈,墓碑上的名字你也不认识一个。似乎死亡是别人的,跟这个村庄没一点关系。其实呢,你的名字已经包含了生和死。你一出生,父母请先生给你起名,先生大都上了年纪,有时是王五、刘二,也可能是路过村子的一个外人。他看了你的生辰八字,捻须沉思一阵,在纸上写下两个或三个字,说,记住,这是你的名字,别人喊这个名字你就答应。

    可是没人喊这个名字,你等了十年、五十年。你答应了另外一个名字:

    起名字的人还说,如果你忘了自己的名字,一直往前走,路尽头一堵墙上,写着你的名字。

    不过,走到那里已到了另外一个村子。被我们埋没的名字,已经叫不出来的名字,全在那里彼此呼唤,相互擦亮。而活在村里的人互叫着小名,莫名其妙的为一个小名活着一辈子。

(节选自《虚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1835年9月,达尔文乘“贝格尔”号航行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时,在岛上发现一些羽毛颜色暗淡的雀形目鸟类。后来,英国鸟类分类学家Gould在研究达尔文收集的鸟类标本时发现这些雀形目鸟类是一些以前没有描述过的新种。达尔文也因此受到了启发,在《物种起源》中论述道:“这些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生活的雀形目小鸟实在令人感兴趣,它们由一个种分化出来而适应了不同的生活环境。”这些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雀形目小鸟促使达尔文产生了生物进化的思想,后人为了纪念达尔文就把这些雀形目小鸟称为达尔文雀。

达尔文雀隶属于雀形目燕雀科,一共14种,其中13种分布在加拉帕戈斯群岛上,另一种分布在距加拉帕戈斯群岛600km的可可岛上。达尔文雀羽毛颜色均为暗色,体形相似,体长7-12cm不等,种间最明显的区别是喙部的形状和大小。据考证,这14 种达尔文雀是在过去的100万年至300万年间由同一祖先进化而来。

达尔文指出自然选择往往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阶段得以实现,人们很难通过科学观察和实验进行自然选择和进化方面的研究。然而,达尔文雀提供了自然选择的最好范例。

(摘编自邓文洪、郑光美《达尔文雀与生物进化》)

材料二:

1938年12月,28岁的英国帅小伙大卫·拉克和他的研究团队登上了圣克里斯托巴尔岛,研究不同种“达尔文雀”的繁殖和觅食行为。每天上午他外出观察这些小鸟,下午则捕捉个体尝试进行圈养,看不同种之间是否会发生杂交。正如达尔文曾指出的那样,“达尔文雀”非常温顺,不怕人而易于接近。这些“很傻很天真”的鸟,是拉克在野外非常难得的理想观察对象。

1939年4月,拉克一行和4种共计40只地雀一起来到美国旧金山的加州科学院。从4月底至9月初,拉克在加州科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比较动物学博物馆、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等地的馆藏做研究,还专程去大英博物馆检视了达尔文当年采集的标本,最后他竟总共测量了近6400号“达尔文雀”标本!根据掌握的翔实资料,拉克很快撰写出了题为《加拉帕戈斯地雀亚科形态变异研究》的专著。而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面对同样的原始资料,1947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发行了拉克的新作《达尔文雀》,书中竟得出了几乎完全不同的结论!

拉克在第一本书中依据野外观察和标本测量数据对“达尔文雀”的分类进行了修订,并把主要篇幅放在了阐述种间以及种内变异上。比如喙的大小和形状在不同种之间和同一种但分布于不同岛上的种群之间都存在明显差异。受到当时主流观点认为亚种之间形态差异不具备自然选择上的适应性的影响,拉克在“达尔文雀”身上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认为上述差异主要是在不同种间生殖隔离当中发挥作用,即同种的雌鸟主要通过喙型来识别同种的雄鸟。而生活在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由于具有介于两种之间的喙型,而被认为可能是杂交的产物。

在回到达丁顿会堂学校又教了一年中学生物之后,拉克开始为军方工作,主要是与其他科学家一道为刚刚投入实战不久的雷达提供智力支持。在这期间,生态

学上一项名叫高斯原理②的理论引起了拉克的注意,并最终改变了他关于“达尔文雀”的研究结论。他明确地指出竞争导致了“达尔文雀”在食物资源利用上的分化,产生了已知的14个种和它们形态各异的喙。以地雀①为例,在同时有大、中、小地雀的岛上,3种鸟喙的大小都不重叠,对应着取食大小不同的种子。而大达夫尼岛的中地雀和克罗斯曼岛的小地雀喙的大小却介于两种的正常值之间,这两个小岛上各只有一种食种子的地雀,因此表现出了竞争释放,即在缺乏竞争者时物种会拓展实际的生态位。就是说这两个岛的中地雀和小地雀可以选择利用的种子大小更为多样化。拉克的新书用形态学、生态学和行为学方面高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予以佐证,并揭示了地理隔离和生态位分化在物种形成上的重要作用。

稍显遗憾的是,拉克的新书更多提供的还是一种描述性的结论,定量性统计分析有限。比如,尽管他指出了对食物资源的竞争是主要的演化驱动力,但却没有提供大、中、小地雀在取食种子大小上是如何分化的例证。又如,他指出了对于同域分布的种群而言,生殖隔离是最后形成物种的关键一步,却没能说清楚究竟是何种机制导致了生殖隔离的实现。这些遗憾被开始于34年之后并延续至今的一项长期研究弥补。

对“达尔文雀”的研究,研究者们手中的工具从达尔文时代的猎枪,到拉克的望远镜,再到后来的雾网和录音机,发展到了今天的基因组高通量测序仪。对于“达尔文雀”的认知,既有最初达尔文的慧眼未识珠,也有拉克两本著作之间观点的骤然转变,更有另一个研究团队42年的荒岛坚守。在生态学和演化生物学的研究中应当去追求长期的开放式的持续工作,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演化及生态过程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尽头。

(摘编自Robbi《迈入基因组时代的“达尔文雀”传奇》)

【注】①地雀:达尔文雀的一个类群。②高斯原理:又称竞争排斥原理,是指在一个稳定的环境内,两个以上受资源限制的、但具有相同资源利用方式的种,不能长期共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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