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强强原本是八年级(2)班的班长,各方面表现都不错,还被评为了优秀班干部,是父母的骄傲。自从和社会上的小混混有来往后,强强的心就不在学习上了,也无心管理班级事务。班长职务被撤销使他更无心学习了,不交作业、旷课开始成为家常便饭,后来还偷同学东西,经常受到父母和学校的批评教育。但他并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参与偷窃、赌博,最后因为抢劫、杀人被公安机关拘留,经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强强的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
(2)、强强经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