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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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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山东省寿光市寿光现代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12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丽乡村

芦芙荭

    那天早上,他刚进办公室,电视台的总导演就找到他。说,电视台准备拍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地点选在你老家的那个村子,你得给我们帮帮忙。

    他的老家距县城有七十多里,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傍水的小山村。村子里的房子、门楼、院墙以及鸡舍、猪圈、牛栏清一色都是用青石板砌成。虽然没有街道,但户连户、舍连舍勾连成一片,错落有致,看起来特别美。他虽然离开村子多年,每年总会回去转上几次。这些年,他在城里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心里却总是割舍不了那些石板房。那里每个角落都有他美好的记忆。

    一听说在他老家拍电视片,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

    总导演说,是这样的,我们已到你老家那个村子踩过几次景了,一切都满意,唯一缺的就是人了。

    缺人?他有些不明白。

    是的。你的老家你知道。这几年村子里的人外出的外出,搬走的搬走。那天我们去村子里踩景时才发现,偌大的一个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是老人。问题是,我们拍纪录片,不能拍个空村子吧,那么好的景致,没有人,拍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明白了总导演的意思,可这比出钱的难度还大。

    别给我说难。我知道你的能耐,凭你在村里的威信,这事对你来说就不算个事。

    送走总导演,他就开始给村子里在外的人打电话。

    一开始,大家听说要在老家的村子里拍电视,都兴奋得不得了。其实,每个人的心里还都装着那个村子。可一说到具体的事情上,问题就来了,有的说生意忙走不开,有的说小孩要上学得照看,推三挡四找各种理由。

    尽管难度大,最终他还是做通了全村人的工作。事情总算定了下来。竟然还有一个意外之喜。村子里一户准备给孩子结婚的人家,也被他说动,决定将婚礼搬回村子里办。

    在摄制组开拍的前两天,他和村里的人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了村子里。

    那时孩子们刚好放寒假。为了还原生活,他还特意买来了红辣椒、玉米棒子,将它们穿起来,挂在各家各户的山墙上。石板墙红辣椒,一下子将所有人的记忆拉回到过去的岁月。

    生活其实是不用导演的。大人们平时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聚在一起,火塘里生起火,围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小孩子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在村子里追来跑去。偶尔响起一声两声狗叫,村子就一下子活起来了。

    电视开拍的第二天,那户给孩子结婚的人家,门上贴上红红的对联,场院里摆起了酒席,全村的人都来喝喜酒。主家还请来响器班子,吹吹打打地热闹了起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拍电视的事。

    电视片拍得是异常顺利。杀青那天,总导演握着他的手说,多么好的乡村生活呀。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下雪,要是下一场雪,孩子们再在村子里打雪仗,堆上雪人就更有意思了。

    送走摄制组的那天晚上,他让老婆将炕烧热,美美地睡了一觉,这些年他在外打拼还真的没有好好睡过一次安稳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真是好呀。

    早上起床,他一打开门,外面竟然下起了雪。转过墙角,他却发现,村子里好多人正将他们带回来的行李往公路上搬。那里停着他们开回来的车。有些手脚麻利的,已经将车发动了起来。

    怎么就不能在村子里过一个年呢?他回过头往村子看去,此时,整个村庄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雪越下越大,那纷纷扬扬的大雪似乎要将整个村子掩埋掉。

(选自2016年第23期《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第二自然段文字属于倒叙,既交代“他”老家的地理位置和村子的概貌,又呼应标题与开头,自然引出下文的故事。 B、“他”和村民听说电视台要到自己家乡拍摄一部关于乡村记忆的纪录片,都很兴奋,相约着拖家带口地回到村子。 C、“他”家乡村民的艺术素质都较高,不要导演的任何指导就使得电视片拍得异常顺利,赢得总导演的啧啧称赞。 D、作品有意模糊美丽乡村的具体特点,淡化讲故事的技巧,模糊人物身份、肖像和姓名,旨在突出故事的典型性。
(2)、小说三处写到“雪”(见文中画线句),各自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3)、“美丽乡村”的村民为何“不能在村里过一个年”?这一现象引起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逃跑

铁凝

    ①二十多年前,老宋从北部山区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剧团。

    ②老宋在团里的任务是传达、收发,兼烧一个开水锅炉。水烧开,老宋站在当院,亮起大嗓喊:“水开了!”喊是有称谓的。为了这称谓,老宋还颇费了心思:将全团干部演员职工家属统称为老师,这个称谓谁都不反感,无亲疏远近之嫌,无厚此薄彼之意。

    ③份外的事老宋也没少做。五楼的人们说,老宋,帮我把这罐煤气扛上去吧。三楼的人们说,老宋,我买的沙发来了,你给搭把手吧。一楼的妇女喜欢织毛衣,就喊,老宋,给我架着毛线。

    ④老宋沉默寡言的时候居多。唱小生的老夏算是他的好友,老宋只向老夏说一些家事。他的闺女,嫁的是一个更穷的地方的懒人。前几年那人忽然扔下老宋的闺女以及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走了,不知去了哪里。闺女的日子很难,处处得老宋接济。

    ⑤光阴像箭一样。老夏要退了,老宋也更老了。他开始出错,但这团的人们念着他的为人和孤单,没有辞退他。直到有一天,老宋的腿不争气地真出了大毛病。老夏用自行车驮着老宋去医院.医生检查后说尽快手术吧,保腿要紧。老宋问得多少钱,医生说,一万五左右。老宋对老夏说,咱们回去吧。

    ⑥老夏走家串户,挨门敛钱,为老宋筹集到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二元人民币。老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身子像坠入云中。老宋数了一夜钱,即便一张两块的旧票,压在掌上也沉甸甸的。老宋数完钱就开始想心事,难道真的要把刚刚数过的这些东西都扔给医院吗?他决心不再相信这条肿得檩梁似的左腿是条病腿,为了证实自己的见解,他做起了演员练功的高难动作,形态虽然怪诞,却是悲壮。这些动作将老宋折腾得激动不已,直到他稀哩哗啦摔在地上。

    ⑦传达室的灯亮了一夜。

    ⑧第二天,老宋从这个剧团和这个城市消失了。

    ⑨老夏终于气愤起来,团里的老师们也气愤起来,老宋的不辞而别显然是愚弄了他们。老夏想起当年老宋来是靠了一个亲戚的介绍,那亲戚住本市。亲戚说,不瞒你说,他回老家第二天就去县医院把腿锯了,那儿便宜,两千不到。剩下一万多又有什么不好?一个乡下人,又是穷闺女,又是穷外孙。老夏没有再矫情,只是愤怒难平,疑惑难平。

    ⑩不久,团里有人从北部山区演出回来,告诉老夏说在新开发的一个旅游景点看见老宋了,老宋坐在一个小铁皮房子里卖胶卷。老夏决心去亲眼目睹那逃逸的老宋的现状,用这亲眼目睹来刺激起对方的尴尬、难堪和愧疚。

    ⑪他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小铁皮屋子旁边,老宋拄着双拐,正指挥一个健壮的年轻人卸货,左腿那儿空着。老夏心中涌上一股酸涩,一时竞想不好到底该不该去和老宋打招呼。

    ⑫老宋也看见了老夏,木呆呆地愣在那里。突然间,老宋撒腿便跑,他那尚是健康的右腿拖动着全身,拖动着双拐奋力向前;他佝偻着身子在游人当中冲撞,如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的奔跑使老夏眼花缭乱,恍惚之中也许跟头、旋子、飞脚全有,他跳跃着直奔一条山间小路而去,眨眼之间就没了踪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界河

(希腊)安东尼斯·萨马拉基斯

    命令很明确:禁止下河洗澡!同时规定沿岸二百米内任何人不得擅入。

    大约3周之前,他们来到河岸这边就停顿下来,对岸就是敌军——通常被称之为“那边的人”。

    ①河两岸的纵深处尽是茂密的丛林,林子里驻扎着敌对双方的部队。

    据情报,那边有两个营,但他们并未发动攻势。谁知道眼下他们正打着什么鬼算盘。与此同时,双方都派出哨兵隐蔽在两岸的密林里,戒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情况。

    记得他们初抵此地时,还是春寒料峭。然而几天前却突然放晴,现在竟是明媚和煦的春天了!

    第一个潜下界河的是位中士。一天早晨,他偷偷溜了出去,跳入水中。不久当他爬回此岸时,肋下已中了两弹,后来只活了几个小时。

    翌日,又是两个士兵下去了。没有再能见到他们,只听到几阵机枪的扫射声,然后,便是一片沉寂。

    此后,司令部就下了那道禁令。

    然而,那条河依然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听到潺潺的水声,渴望便从他们心底油然而生。两年半的野战生活已使他们变得蓬头垢面,邋里通。在这两年半里他们享受不到一丝的快乐。而此时他们却邂逅了这条河……

    “这该死的命令!”那天夜里他忿忿地诅咒道。

    这一夜,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远处,滔滔流水声依稀可闻,令他难以安适。

    对,明天要去,他一定要去——让那禁令见鬼去吧!

    士兵们都在酣睡,最后,他也渐入梦乡。梦中,他似乎看到了它——一条河。那河就在他的面前,期待着他。他站在岸边,正欲跃入水中。就在此刻,那条河竟然变成了他的恋人——一个体黝黑、年轻健美的姑娘,她正待他奔来,突然,一只无形的手却紧紧攫住了他的后颈!

    这是一场噩梦。醒来时已精疲力竭,幸好天还未放亮……

    他终于站到河边。他注视着这条河,它的确存在着!一连几个小时他都在担心,这只是一种想象,抑或只是大兵们的一种普遍的幻觉?

    天气多好啊!他把衣服和枪靠放在树干旁,纵身跳入水中,承受了两年半的折磨,他那迄今还留有两道弹痕的躯体,顿时化作了另一个人。无形中,仿佛有一只拿着海绵的手抚过他的全身,为他抹去这两年半中留下的一切印记。

    他时而仰泳,时而蛙泳。他顺流漂浮,又长时间地潜入水中……当兵的他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孩子——他毕竟只有二十三岁。

    ②左右两岸,鸟群在自由飞翔,有时它们盘旋在他的头顶,和他亲昵地打招呼。

    少顷,顺流漂下的一根树干出现在他的前方。他一个长潜试图抓住树干。他真的抓住了!就在他浮出水面的刹那间,他发现在三十米开外的前方有一个脑袋。

    他停下来,想看得清楚些。那另一个游泳者也停了下来。他们彼此默默注视着。

    他立刻回过神来,恢复到原来的自己——一个经历过两年半炮火洗礼、荣获过十字勋章的士兵。

    他不知道对面的家伙是自己人还是那边的人。他怎么认得出来呢?只凭一个脑袋?

    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在水中一动不动。一个响亮的喷嚏打破了死一样的寂静,是他打的,而且像往常一样大声咒骂了一句。那个人掉转身去很快游向对岸。他也飞速向岸边回游。他先行出水,狂奔到那棵树下,一把抓起枪。还好,那边的人刚刚爬出水面。

    他举起枪,瞄准。要击中对面那人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二十米开外奔跑着的一丝不挂的人体,是一个很容易击中的靶子。

    突然,他觉得自己无法扣动扳机。对方那人在彼岸,赤条条的像刚从娘胎里出来时一般。而自己端枪在岸的这边,同样也赤条条的。

    他无论如何开不了枪。两个人都赤裸着!两个赤裸的人,脱掉了国籍,脱掉了姓名,脱掉了卡其布的军装。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实在无法扣动扳机,他觉得此刻这条恋人般的河未能把他们隔开;相反,却把他们联合在一起了……

    随着彼岸的一声枪响,他只是瞥见鸟群被惊起。他应声倒下,先是膝盖跪下,随后平扑在地。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给孩子一个合适的诗词读本

钟锦

    ①我的老师叶嘉莹先生选编了一本《给孩子的古诗词》,这本书出版后反响极好,出版社很快又推出一个“讲诵版”,并且附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听到先生自己的吟诵和讲解。这些讲诵有人在微信圈里转,我顺手点开了陈子昂《登幽州台歌》的一首,一听之下即为叫绝。急忙买回,用了两天时间通读一遍。这一读,引起了我对“给孩子”的思考。

    ②“孩子”的年龄段最好先确定一下。宽泛些说,十八岁以下都算孩子,能够读诗总得到六七岁吧。六七岁前的孩子,其实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我认识一个朋友,据说四岁就能背诵《长恨歌》,但现在记忆的诗词并不多,理解尤其不深入。而从六七岁到十八岁,起码有两个阶段,就以小学毕业的十二岁为界,前后的领悟能力实在是截然不同的。假如“给孩子”是给六七岁到十二岁的孩子,这个选择尤其应该慎重。

    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记忆力虽佳,领悟力却未成熟。除了罕见的天才,很少有可能真正领会那些精妙深微的诗词作品。叶先生自己就曾写下她读诗时的真实感受:“我想人的心灵大概也和肉体一样,是可以因摩擦日久而生胝起茧的。第一次摩擦接触的感觉,该是最鲜明生动而富有刺激性的,但是可惜我第一次读这些作品时,竟幼稚得没有感受的能力。等到我有了感受的能力,我的心灵对这些作品却已因摩擦日久而生茧了。如果家长并不只是想让孩子知道一些诗词,而是希望孩子能够从诗词中有所得,必须选择好给孩子的读物。

    ④选择不能只看名气。要说名气,《唐诗三百首》自然远远大过叶先生的选本。但那实在不是一个给孩子的好选本。《唐诗三百首》基本是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集》中选出的,沈氏眼界极高,尽管编者孙洙尽了最大的努力选择众口流传的名篇,但对孩子来说,很多还是显得过于沉重了。那些寓意深刻的作品,不仅不能使他们理解,甚至会直接扼杀他们对诗词的兴趣。给孩子的诗词,应该考虑那个年龄段的孩子的领悟力,这一点无疑是重要的。然而,自《唐诗三百首》流行以来,如此朴素的道理似乎都被大家遗忘了。大家首先考虑的反倒是,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我想,先生的这个选本在出版后反响极好,也许不经意间唤醒了家长对这个朴素道理的注意。她在《给孩子的古诗词》的序言里明确指出:“唯一的编选原则就是要适合孩子阅读的兴趣和能力。”从具体选目来看,不少算不上名篇的东西都入选了。比如杨万里,选的和李白、杜甫一样多,都是17首。先生特别说明:“像这样的诗没有什么深意可讲,就是将眼前的景物写得生动活泼,适合小孩子读,所以本书选了很多首杨万里的诗。”过于精妙深微的不便选择,是否就该刻意选些通俗,甚至庸俗的?所以给孩子选择诗词真的不容易。倘使孩子从小习惯了低俗的审美情趣,也许又使得他们终生不悟高致。孙洙编选《唐诗三百首》,本有其高远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免低俗,而要取代之前的《千家诗》。可惜矫枉过正,陷入失误的另外一端。先生对于这一点,似乎没有明确意识到,但出于她天赋良好的鉴赏力,其选择丝毫不曾低俗。

    ⑥这个选本也许是当前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了,然而,我觉得仍可以再改进。先生的高龄使她疏忽了选本的真正定位:究竟是给孩子一个进入中国诗词的读本,还是给孩子一个了解中国诗词的读本。前者必须小心翼翼,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孩子兴趣和能力的因素,以使他们逐渐将诗词内化进自己的生命。后者却只需要将基本适合孩子接受力的名篇,逐次向他们推送。叶先生无疑想提供前者,却向后者让了步。 因此,理想中最佳的“给孩子的古诗词”,仍需痛下狠手,对更多的名篇进一步删汰。当然,我们不该再苛求一位已经为诗词教育奉献了一生的高龄学者,更该做的,是沿着她指出的道路继续前行。

(节选自2017年2月7日《文汇报·笔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二里方圆,上百条胡同密如罗网,我在其中活到四十岁。编辑约我写写那些胡同,以为简单,答应了,之后发现这岂非是要写我的全部生命?办不到。但我的心神便又走进那些胡同,看它们一条一条怎样延伸,怎样连接,怎样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怎样曲曲弯弯地隐没。我才醒悟,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密如罗网,每一条胡同都是我的一段历史、一种心绪。

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啕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里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拉倒。那时,寺庙多已消失或改作它用。

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十八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关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魄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很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逍遥游

聂鑫森

贺先生圣臣是江南大学中文系声名赫赫的老教授。他的专长是古籍校勘与论证,最为人钦服的是《庄子》研究,写过许多振聋发聩的专著。他字“散木”,也是取自《庄子》书中,自谦为无用之材,但“不材”即可免遭斤斧之苦而尽天年。

贺先生的样子,尤其是岁五十以后,极似一棵瘦矮枯黄的杂树,一点儿也不起眼。他的个子也就一米六高,背有些弯,平头,脸色蜡黄,唇上蓄两撇八字胡,说话时露出两颗大门牙。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中文系的办公楼,立在校园东南角的一个小庭院里,是彼此相连的双层木结构小楼,飞檐翘角,古色古香。有一天黄昏,不知何故,起火了,电铃骤响,让所有的教职员迅速撤离。贺先生当时正在办公室撰写讲义,同室的年轻教师陶淘慌忙丢下手中的书,往门外奔去。陶淘是教现代文学的,自己也写小说,在文坛已有相当的知名度。

贺先生一声大喝:“你跑什么?如果我跑,是因为我死了,就不再有人能这么好地讲《庄子》了。”

陶淘连忙恭敬地侧立门边,说:“贺先生,您请!”

事后,贺先生对陶淘说:“我让你等一下,是想提醒你,什么事都不必慌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陶淘说:“是,是。”

“文化大革命”来了。贺先生很快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红卫兵小将隔三差五拉着他去游街批斗。他被戴上一顶很高很尖的纸做的帽子,胸前挂着一块黑牌,上写“打倒反动学术权威贺圣臣”,手里提着一面铜锣。他没有一点沮丧之色,从容地走着,锣声响得有板有眼。

他的几个同辈人,有的受不了这种侮辱,自杀了;有的吓得旧病复发,住了院。他对他的老伴和儿女说:“我不会自杀,也不会因病而逝,我还有几本书要写,我不能让天下人有憾事。”

后来,贺先生又被遣送去了“五七干校”,以体力劳动来改造他的思想。和他同居一室的是陶淘。这一老一少的任务是喂猪,不是关着喂,而是赶着猪野牧。他们两个人共一口锅吃饭,俨然父子。

很奇怪的是贺先生对做饭炒菜十分内行,尤其是炒菜。虽说少荤腥,蔬菜由场部统一发放,也不多,但贺先生却能变通烹调之术,或凉拌,或爆炒,或清煮,做出陶淘从没有品尝过的美味。

贺先生还采了许多艾叶,晒干,做成艾条。他说他稍懂医道,有些病可以烧艾作灸,十分见效。

陶淘的情绪越来越坏。

有一天出门牧猪时,陶淘说身体不舒服,想休息半天。

贺先生说:“好吧。”

贺先生把猪赶到不远处的山坡上,让猪自去嚼草。他坐在树下,想他的《庄子》大义。坐了一阵,觉得陶淘的举动有些异常,慌忙往回赶。

推开门,陶淘上吊在矮屋的梁上。

贺先生忙把破子垫在地上,搬来凳子,站上去,用镰刀砍断绳子。陶淘跌落在被子上。

贺先生寻出一截儿艾条,在煤灶上引燃,然后灸陶淘的“人中”穴。

过了一会儿,陶淘醒来了。

“贺先生,您不该救我!”

贺先生说:“我已至花甲,尚不想死,何况你!我的《庄子》研究,想收个关门弟子,你愿不愿意?”

陶淘哭了。他因出身不好,又搁在这似无穷期的“五七干校”,女朋友忽然来信要和他分手……

“女朋友分手,好事!不能共患难,何谓夫妻?若你们真走到一块儿,有了孩子,再遇点厄难,那才真叫惨。”

陶淘说:“我愿受教于先生。”

此后,贺先生开始系统地向陶淘讲述《庄子》。没有书,没有讲义,那书和讲义全装在贺先生的肚子里。《汉书》记载《庄子》一书为五十三篇,实存三十三篇,分内篇、外篇、杂篇。贺先生先背出原文,再逐字逐句细细讲评,滔滔不绝,神完气足。《逍遥游》《齐物论》《养生主》……伴随着日历,一篇一篇讲过去。

贺先生讲课时,喜欢闭着眼睛,讲到他自认为得意的地方,便睁开眼问:“陶淘兄,你认为如何?”陶淘慌忙站起来,毕恭毕敬地说:“学生心悦诚服,确为高见!”

陶淘觉得生活有意思了,眼前常出现幻觉:贺先生就像那自由自在的鲲鹏,扶摇直上,“其翼若垂天之云”,自由自在,不以环境险恶为念,堪为自己人生的楷模。

世道终于清明了。陶淘当了贺先生的研究生和助手。在他的协助下,贺先生完成了几部关于《庄子》研究的重要著作。

贺先生说:“陶淘,我也该走了,我的肝癌居然拖过了这么多年,实为奇迹。庄子说,生为附赘悬疣,死为决疣溃痈。我现在把该做的事做完了,写完了书,还有了你这个传人,此生无憾。”

几天后,贺先生安详地去了,享年七十有二。(节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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