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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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湛江市第二十一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路标

王愿坚

天边上,最后那一小块挂着晚霞的云彩,轻轻飘闪了一下,眨眼工夫就消失了。(甲)夜色,像块奇大无比的灰布,悄悄地伸展开来,罩住了整个草地。

通信员罗小葆一手拄着那根用来探路的木棍子,一手抓着腰间那块小木牌,呆呆地看着这夜幕四合的情景,不知要往哪里走。

过去的六天里,他都是跟在连队里走的,他用不着打问路线,用不着辨别方向,只要把自己那块心爱的小木牌往老班长背包上一挂,瞅着它一步不落地走就行了。那块识字木牌,比一本书略大点儿,刮得溜平,上面还刷了两遍桐油。这是在遵义地区休整时,老班长给他做的。从那时候起,他每天请小文书在上边写上几个生字,然后一边走,一边认。

谁想到,就在今天中午时分,部队遭到了突袭,老班长在战斗中负了重伤。就在老班长被扶上担架的时候,他突然挣扎着欠起了身,把识字牌递到小罗手里,指着上面新写的“北上抗日”四个字,问道:“都认识啦?”

“认识……”小罗的喉咙哽住,说不下去了。他扑在了老班长的怀里。

“意思呢,一定要搞清楚,这是个战略问题哩!”老班长把小罗抱紧了,像过去一样讲起来,“毛主席说过,往北走,出草地,到陕北,去……”他急剧地喘息起来。

“去迎接抗日高潮!”小罗一下子把话接过来。

他想起要去给老班长弄点儿水喝。可当他找来了一小碗干净的清水的时候,连队已经走远了。于是,他掉队了。到了这时,他才更加深切地体会到跟在队伍的行列里是多么幸福,也真正感到了辨别方向的重要。

一个个草墩被他踩到了脚底下,一道道烂泥河沟被他跨过了……

忽然,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星火光。这火光,被草地的水汽笼罩着,发出一环环色彩斑斓的光圈,映照着这黑沉沉的草地,也照亮了罗小葆的心头。

一堆堆篝火余烬的旁边,同志们有的躺着,有的背靠背坐着,都在香甜地睡着。罗小葆小心地绕过他们,走向一堆还在燃烧着的篝火边,这才看见在对面还坐着一个同志。只见这个同志坐着一个小衣包,一只臂肘靠在一只铁皮箱子上,膝盖上搭着一张地图,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看一会儿,抬起头,凝神思索一会儿,拿红铅笔在图上做个记号。

他看着那个同志手里的地图,忽然生出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终于使他憋不住低低地喊了声: “报告!”绕过火堆,走了过去。

那个同志慢慢地从地图上面抬起了头。

看着那慈祥的笑脸,罗小葆的拘束一下子消失了。他又向前迈了一步,指着地图说:“你是领导同志吧,你一定知道明天的行军路线……”“路线,当然有啰!”领导同志抓住了小罗的手,拉他在铁皮箱子旁边坐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红圈,说道,“看,一直往北,走上半天多点,就是班佑——就走出草地了!”

“真的?!”罗小葆高兴地叫了声。

“来,先开饭!”领导同志用笔杆夹起了一粒胡豆,吹了吹,轻轻放到了小罗的手心里,然后从文件箱上的一个大铜墨盒底下抽出一张纸,动手写起字来。

“不,我也还有任务哩!”罗小葆把擦干净了的识字牌放到领导同志面前,要求道,“我今天的课还没上呢!同志,教我几个字吧!”

“学习?好!”领导同志看着识字牌,赞许地点了点头。他拿起毛笔,转身把笔尖在身边草叶上的露珠里蘸了蘸,又在墨盒里匀了匀,挥笔写下了四个大字。

他用笔尖指点着,逐字念着:“向、北、前、进!”罗小葆也跟着念:“向北前进!”

“向,就是方向的向……”领导同志逐字讲解起来。他那浓重的湖南口音,语调很慢,讲得那么仔细,又那么清楚。

罗小葆用心地听着。随着讲解,在他面前展现了一幅壮丽的情景:浩浩荡荡的红军队伍,正在向着北方,向着陕北的高原大步前进。

“字,就这么讲。”领导同志讲完了,又和蔼地问道, “那么,为什么要‘向北前进’呢?”“我们红军要北上抗日。”

“还有呢?”

“还有,”小罗歪着脑袋想了想,“那里有陕北根据地,我们红军可以休息、整顿、发展……”领导同志点点头,高兴地笑了。他亲切地揽住了小罗的肩膀。

罗小葆念着,认着,写着,把这几个字记在了心坎上。这四个字和领导同志的讲解把他引向了北方,引进了一个新的天地。仿佛眼前这一堆篝火化成了一簇花,像他家乡的映山红一样的花,这是陕北根据地。

罗小葆醒来的时候,天已亮了。(乙)东天上一抹朝霞正在上升、扩展,在广阔的草地的东侧,一轮红日正跃出地平线,把整个草地照得透亮、火红。

这时,一个背驳壳枪的红军战士走过来,微笑着说:“毛主席要我等部队出发的时候再叫醒你。”罗小葆惊住了:“毛主席?”

“是啊,昨天你不是和他一起待了半夜?”罗小葆急问:“毛主席在哪儿?”“在前边!”警卫员朝北一指,“带着部队出发了。”

罗小葆激动地一跃而起,向着部队走去的方向奋力跑去。红军长征的部队,正一路路、一行行,踏着开满鲜花的草地,向北走去。他们走着,在没有路的荒凉草地上踩出了路。

罗小葆跑了一程,来到一棵丈把高的树下。他停住了脚,注视着正在走向前来的红军队伍。突然,他折下了一截树枝,把他那心爱的识字牌牢牢地挂在树杈上。

“向北前进”四个亮闪闪的大字,像一个金色的路标,指向革命进军的方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一块小木牌,既普通又不普通,它从一块普通的识字牌,到成为“金色的路标”,意义逐层深化,人物形象也随之逐渐清晰鲜明。 B、老班长身负重伤还挣扎着起身叮嘱罗小葆要认好、读懂“北上抗日”,说明他对罗小葆特别不放心,也体现出他对革命路线的坚定。 C、罗小葆向领导同志询问行军路线,领导同志给他写路线、讲路线,引导他思考路线,在这过程中罗小葆对“路线”的认识逐渐深化。 D、毛主席正确的战略思想给了罗小葆力量和信心,他不仅自己奋力向北奔跑,还把心爱的识字牌挂在树杈上,以此来鼓舞革命同志。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路标”这一标题一语双关,既指现实的指路工具,又指革命进军的方向,小说突出“路标”,深化了革命必将胜利的主题。 B、“一环环色彩斑斓的光圈”突出了一星火光的明亮美丽,与黑沉沉的草地形成鲜明对照,为下文写毛主席对罗小葆的教导做铺垫。 C、小说采用倒叙方式,写罗小葆回忆老班长教自己识字的情形,使文章曲折有致,引人入胜,突出了老班长的形象,增强了感染力。 D、小说以追赶大部队的罗小葆为人物线索,以反复出现的小木牌为事物线索,两条线索相互交织,有利于更好地突出人物形象和主题。
(3)、请简要分析文中甲乙两处景物描写对表现人物心理变化的作用。
(4)、这篇小说的结尾令人印象深刻,请赏析它的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阳关雪

余秋雨

    ①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②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③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 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雪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④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褶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⑤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那全是远年的坟堆,那么多,排列得又那么密,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⑥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⑦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⑧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面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就是刚才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

    ⑨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⑩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王维诗画皆称一绝。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阳关的风雪,竟越见凄迷。

    ⑪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

    ⑫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⑬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小题。

泥泞

迟子建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

    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师道

许锋

    给大学生上课,母亲起初是为我担忧的——站在那里,像一根葱,要讲出话才行哩。讲义就是我要讲的内容。两节课,八十分钟,我写了五六千字。讲的是国学。我反复读讲义,读了一个月。上课前一天,我在局促的客厅支了张桌子,上面放了一台电脑,手拿遥控笔,开讲。妻子和女儿,临时充当了我的学生。

    我一拍“惊堂木”——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妻子和女儿没有笑,我先乐了。再来。“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从小学开始,我一直是插班生。父亲是个军人,漂泊不定。初二时,我转到老家甘肃的一所初中,班主任姓金,教语文。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内心极度不安,父亲把我交给金老师,骑上车子一溜烟走了。我走进教室时,同学们几十双眼睛“歘”地扫过来,“打”得我一个激灵。金老师笑呵呵地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班转来一个新同学,叫许锋,你们知道吗?他的作文写得可好了,同学们以后要多向他学习。”有了金老师这一番推荐,我忐忑的心渐渐平静,也感到了一缕温暖。

    我从小立志要当作家。到了初中后,由于金老师的鼓励,决心更大,课余偷偷地写作,偷偷地投稿,但一篇都没有发表。急得不行,有一次,找来两个铅字,一个是“许”,一个是“锋”,蘸了黑墨水,把别人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篇作文,用刀片将人家的名字轻轻刮掉,印上自己的名字。我看着“变成”铅字的“许锋”,激动得像苍蝇似的到处乱窜。金老师看到报纸,兴奋异常,说:“上课的时候我给全班同学宣布一下。”

    金老师走进教室时,我心里一凉——他手里没拿那张报纸。在讲课之前,他问同学们:“大家到学校读书,是为了什么?”

    提高成绩、考上大学、建设祖国……回答五花八门。

    金老师说:“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吗?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那怎么可以?什么是信用,就是诚信,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所以,同学们到学校里来,学习是主要的,但做人更重要。不好好学做人,学习成绩好,将来更会危害社会。”金老师话题一转:“任何的学习与兴趣,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同学们要不骄不躁,只要努力,能吃苦,没有实现不了的目标。”

    我不敢看金老师,脸上如一颗火球在滚,发烫,灼热。从此,金老师都没有再和我说过这件事。

    前年,我去看金老师。他已退休,一见我,老远就喊:“大作家来了。”“大”字让我十分羞愧。

    到大学,学什么呢?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的学生,有的人说学技术。伍新木教授也问过我们同样的问题,有的人说学知识,有的人说学技术,有的人说学文凭。伍新木教授斩钉截铁,声如洪钟:“学文化,学人文情怀!”老头儿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没有讲义,空着手,七十多岁高龄,两个多小时。伍新木教授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可是,他第一次课告诉我们的是该如何做人。

    那次课,我始终处于激动之中,不知不觉攥紧拳头,捏了一手心的汗。

    当我的学生告诉我到大学来是为了学习技术时,我说:“这是主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学习做人,学习人文情怀。”

    我像伍新木教授一样激动:“同学们,在大学学习应当葆有四大情怀。我的老师曾告诉我第一是人文情怀,这会让你们的心灵质朴与纯粹……”

    同学们瞪着眼睛听着,几百人的大教室如雪霁的清晨一般寂静。

    我感动得几乎要流泪,我知道,这正是文化的传承,生之所需,师之所授,俱来自于师道。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火眼金睛

侯发山

    大高是河洛地区远近闻名的杂技演员。一般杂技演员都有绝招,否则,难以在这个行当里混,一招鲜,吃遍天嘛。可能大家都看过“口中喷火”的杂技,演员嘴里能喷出长长的火龙,或一团一团的火球。大高早就不玩这个了。按他的说法,这个是初级的,他玩的是眼中喷火,两股火苗从眼睛里喷出,像两条火蛇一样,而且,不是直线飞射,带拐弯的,像是舞蹈着的火龙。想想就很精彩,刺激。当初,这个杂技没名字,传得久了,大家就叫它“火眼金睛”。

    大高有个徒弟叫阿三。说是徒弟,其实就是个跟班打杂的,跑跑腿,搬搬道具。阿三一直想学习“火眼金晴”,这也是他当初拜大高为师的原因,大高没有答应。问的次数多了,大高就告诉阿三,说眼里喷火是所有火术表演中最危险的,演员必须具有高超的技艺,竭尽所能去保证自身和周围观众的安全。因为表演过程需要火焰、易燃物和有毒燃料的参与,一不小心非死即伤。

    这话说得语重心长,阿三却不以为然,以为大高自私,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跟老辈子那些师傅一样,都要留一手。

    死了张屠户,不吃带毛猪。阿三耳濡目染,加上偷偷观看师傅练习,也学得八九不离十。私下里,阿三瞒着师傅训练。阿三练习的时候,没有使用燃料,他倒不是怕危险,怕被师傅发现,就用水来替代燃料练习,练习的重点是如何控制喷射的方向和连贯性。

    这天,阿三的老父亲老树来看望阿三。阿三正在配燃料(这个配方大高倒没有隐瞒,每次表演都安排阿三配制),当晚有一场表演,阿三不敢怠慢。老树看到地上滚落的空酒瓶,顺嘴问道:“用酒代替燃料?咋不用汽油和酒精呢?”阿三说:“师傅说过,汽油和酒精是最危险的,千万不能使用,一不小心就会烧伤演员。”

    老树问阿三:“你还没学会‘火眼金睛’?”

    阿三哀怨地说:“师傅不教我。”

    老树叹口气,好久,才恨恨地说:“当年我送你到这里,就是为了学习这个独门绝技。”

    阿三说:“我偷偷学着呢。”

    “阿三,阿三。”前台大高在喊。

    “来了,师傅!”阿三应答着出去了。

    大高说:“阿三,今天晚上你表演‘火眼金睛’。”

    “师傅,我,我……”阿三有点不自然,莫非师傅知道自己偷学的事儿?

    大高没有兴师问罪的意思,拍了拍阿三的肩膀,说:“今天不是你老父亲来了吗?你就好好给他老人家表演一番,我知道你能行的。不慌张,我给你当助手。”

    “师傅……”阿三的不自然很快被感动代替。

    接下来,大高就给阿三讲解了几个要点,然后鼓励他上台表演。

    就这样,阿三几个跟头的热身之后,开始正式表演“火眼金睛”。

    没想到,两股火苗刚从阿三的眼里喷出,只听阿三“啊”地惨叫一声倒在地上,不停地在大桌上翻滚——阿三的两只眼睛着火了!

    大高明白过来后急忙扑火。后来,阿三被送往医院,性命无忧,两只眼睛给烧毁了。

    阿三的父亲老树要到官府告大高。大高求情道:“阿三残废了,今后怎么生活?不如让他跟着我,我保证一辈子照顾他,并教他几个能够养活自己的杂技。”

    老树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后来,师傅两人无意中说起那次意外。大高说,那次燃料被人更换,添加了汽油。

    阿三大吃一惊,气愤地说:“师傅,果真如此?您怎么不报官啊?”

    “没有证据,报官也没用。”大高说罢,长叹一声。

    其实,大高已经猜测到,那次从中做手脚的是阿三的父亲老树,害怕自己吃官司,来了个恶人先告状。大高知道,一旦猜测被证实,老树的牢狱之灾是免不掉的。阿三呢?他如何接受这个现实?

    所以,大高没有报官。

    有一次回家,阿三跟父亲老树说起这事。老树默了半天,才说:“阿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以后你要好好待你的师傅!”

    阿三懵懂地点了点头,感觉这天父亲跟往常不一样,有点怪怪的。

    不过,自从阿三的眼睛失明后,大高再没表演过“火眼金睛”,以至于到了今天,这门杂技也就失传了。

(节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6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妇人和她的猫

(英国) 多丽丝·莱辛

    她叫黒騠,生于20世纪初。自从丈夫二战后一个严冬死于肺炎,她就一直独居。

    她有四个子女,其中一个女儿每年给她寄圣诞卡片。除此之外,对他们来说,她是不存在的。他们都是体面人,有家,有车,有好工作;而她,不体面。她做买卖旧衣服的生意,自得其乐,推着那架塞满了衣物的旧婴儿车,在路上四处走动。

    就在黑騠70岁生日那个星期,他们收到了通知,小社群得结束了。

    房屋署官员来做了最后的安排。那年轻人,坐在房间里一张椅子上,椅子油腻腻的,他屁股贴着椅子的边边坐着。空气中有股可怕的恶臭,他不敢用力呼吸。看到这个落魄的老人,他不免觉得她能住进安老院,该算是运气的了,虽然他深知所谓的安老院,都把老人当成顽皮不听话不懂事的小孩看待,直到他们有幸谢世。

    他告诉黑騠到时他们会派一部小货车来替她搬家。他告诉她除了衣服之外,其他东西不必多带。说到这儿,他看到了一堆像是五彩破布的东西站了起来,伸出皮肉不整的黑色爪子拍触老太太的裙子。

    “你不能带那只猫。”官员脱口而出。

    这是她收养的一只流浪猫,她给她取名騠比。騠比看起来就像一团破烂呢绒布,沾满灰尘和雨水。它一只眼睛的肌肉在打架中给扯裂,现在永远都是半张半闭;另有一只耳朵给咬掉了,只剩下痕迹。

    “你要能了结它的悲惨,对它来说,应是一种恩赐。”官员说。

    小货车来接她,黑騠不在。黑騠知道,房子搬空之后,通常要等上数月,甚至数年才会真正开始重建。她打算继续呆下去,等建筑的人来了才走。

    她平生第一次过得像她的吉卜赛祖先,一连几个晚上,她和猫缩成一团整晚蹲坐在一家空置的大门口。正如她所料,那间房子平安无事,于是她又搬回去住。她把后窗的一块玻璃打破,让騠比进出,免得要开前门或是开窗,惹起注意。她搬到顶楼靠后院的一个房间去,每天一大早出门,推着娃娃车和破烂,在路上度日。夜晚,她在地板上点了支蜡烛照明。

    騠比给她带回来了好几只鸽子。

    “騠比!騠比!啊,你这聪明的乖猫,啊,你好聪明。你知道怎么应付,怎么对付。”

    一只黑鸟从破窗子飞进来,想飞出去结果却撞死了。黑騠拔了毛,拆了点地板当柴,在煎锅上煎了吃。她一向吃得不多,有大堆的衣服裹身,只吃点面包干够了。她虽然仍旧不够暖和,但也不怎么理会。屋外一片烂泥混雪。她躲回窝中,心想,寒流将过,马上就可出去营生。騠比有时也钻入她的窝中,她紧紧抱住它取暖。“唉,你这聪明的猫,你这聪明的老家伙,懂得照顾自己,可不是?”

    雪暂时融了,严寒才刚开始。她正想出去走动走动,却看到了屋外来了一部建筑小货车,他们没进屋来。第二天,黑騠带着她的猫和娃娃车,堆满了衣服,两条毯子,走了。

    两英里路之外已经成为废墟的富人区,有三间大屋,天花板支离破碎,屋顶全都掀光了。傍晚时分,她从摇摇欲坠的楼梯拉上了她的娃娃车,小心翼翼地踏着三楼易碎的地板巡视一番。她点了蜡烛检视了一番,发现墙壁还算完整,有个角落还蛮干燥,不受窗子飘进来的风雨吹打。她就在那儿安置她的窝。

    她先在瓦砾中找到了一块塑胶布铺在地板上,防止湿气,然后垫上那两张毯子,再堆上一大堆衣服。她希望可以再有张塑胶布铺在最上面,但找不到,结果只好用报纸替代。造好了窝,她钻进当中,身边放了一条面包。她时而打盹,时而咬一小口面包,期盼、等待,望着雪片轻轻飘飞。騠比坐在她身旁,看着那张探出衣堆外的铁青色老迈脸孔,伸出爪子轻轻触抚。它咪咪叫了两声,坐立不安,跳出屋外,冲入结霜的清晨大地,带回来一只鸽子。鸽子仍然震翅挣扎,騠比把它放在老太太旁边。好不容易才弄暖的窝,她不舍得出去,同时也实在没有力气爬下去,从地板剥些木条生火。她伸出一只冰冷的手,轻拍騠比。

    “騠比,你这老东西。你是抓回来给我的,可不是?对吧,是不是?来,进来这儿……”但它不想进去。它又咪咪叫,把鸽子再往她前面推。鸽子这时已断了气,软绵绵的。

    “你吃吧,吃吧。我不饿,谢了,騠比。”

    她整晚搂着猫,拥在发寒的胸前。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又听到了楼底下废物堆中搬运尸体的声音,看到了照在潮湿的墙上和倒塌的柱子上的电光。有那么一下子,手电筒几乎射到黑騠身上,但没人上来。谁会想到竟然有人会走投无路得敢爬上那么危险的楼梯,不怕那分崩断裂的地板下陷,何况是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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