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惠州市康达学校2024-2025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三次月考试卷

文学类文本阅读。

回家折枣

陈忠实

①在巷子的水果摊上看到红枣摆上来,自然想到该回家折枣了。在关中乡村,凡用摘字的地方,大多数时候用折。每当花开或果熟时月,得空回到原下老屋小院,或尝花闻香,或攀枝折果,都是一种难以表达的清爽和愉悦。今天又要回家折枣了。正是秋高气爽的好季节。树依旧很绿。天空是少见的澄澈和透碧。可以看到远方影影绰绰起伏着的秦岭的轮廓。路两边的果园里显示着收获过的败落和冷寂。这条在我生活历程中走得最多也最熟悉的回家的土路,却从来都不曾发生熟悉里的厌倦,从路边野草丛中突然蹿飞的野鸡,都会把我在城市楼房里的所有思绪排解得一丝不剩,还有乡野的风对城市的污染空气的排除与置换。

②大约七八年前,我在早春的时候回家,路过一个城市化了的乡村,正逢着传统的庙会,顺便到会场去溜达,庙会已无庙无神可敬,纯粹变成商品交易市场了。不经意间,碰见一位老相熟,他也曾弄过文学,却仍然在乡间种地,还在业余写着剧本。我看见他就有说不出口的话,城里有十余家专业剧团,或排场或别致的舞台整年都晾着,一年也敲响不了几回梆子锣钹,你把剧本写给鬼演呀!他的架子车厢里放着一捆打开的枣树秧子,他一边给我说他正在写作的剧本,一边往我手里塞枣树种子,他知道我乡下有屋院。再三谢辞不掉,我便拿了三株梨枣回家,下决心把中院的花树挖掉,给这三株枣树移出空位。令人惊诧的是,这枣树一年就长到齐墙头高了。直到这枣树秧委实出脱成茁壮的枣树,而且挂了果,赠我枣树的朋友打电话说,他的剧本早已写完,请几位高手名家看过,都在说写得不错的同时,也都说着遗憾。不是剧本能不能排,而是专业剧团根本就不排戏演戏。他问我能不能帮忙想点办法。我不仅没有办法可支,连安慰他的话都说不出口。

③到新世纪到来时,我终于下决心回到乡下久别的老宅新屋住下了。枣树是我的院子里最晚发芽的树。当那嫩芽在日出日落的日子里蓬勃出鲜绿的叶子,我发现了短短的叶柄根下的花蕾。不过小米粒大小。绣成一堆。我在那个早晨的心情顿然变得出奇的好。每天早晨起来,我都忍不佳到枣树下站一会儿,看那小米粒似的花蕾的动静。直到有一天早晨,我刚走到屋檐下,便闻到一缕奇异的香气儿,凭直觉就判断出枣花开了。小米粒似的花苞绽放开来的花儿自然不起眼,比小米的黄色浅些,接近于白色,香味却很浓郁,枝条上稀稀拉拉的枣花,却使整个小院都弥漫着清香。

眼看那枯萎的枣花里挣出二尺枣子来、恰如刚落生的婴儿,似乎可以听到那进入天地之间的啼哭。小米粒大的枣子,似乎一夜或两夜之间就长到扁豆粒大了,豌豆粒大了,花生粒大了,最后就定格在乒乓球那般大小了,个别枣子竟然有柴鸡蛋的个头。在桌子前在椅子上坐得久了,无论读着什么或写着什么,走出屋子走到枣树下,看着隐蔽在枝杈叶丛里的青枣,那正在你眼皮下半满和长大的果实,一种蓬勃的生命的活力便向人洋溢着。枣子青绿的颜色,在我日复一日的注视下,渐渐淡了,泛出乳白色了,又浮出一丝一坨的紫红,它成熟了。我折下最先显出红色的一颗,咬了一口,便确信是我有生以来吃到的最好一颗枣子了。这枣子皮薄肉细,又脆,满口竟有一股蜂蜜味儿。后来几年的枣子,结得多了繁了,味道却大不如头一年。今年是前所未有的丰年,味道更差了,有点干巴。我心知肚明,肯定是干旱造成的。

⑤我已经不太在意枣子的多少和品味的差别了。我只寻找折枣的过程。常常庆幸得意我尚有一个可以栽植枣树的院子,以及折枣折柿子的机会。我心里往往是瞅见城里人悬在空中阳台上盆栽的花草而生发的。他们已无可以栽一株树或一窝花的土地,只能栽在盆里悬在楼房的阳台上。我在被晒得烫烧脚心的水泥路和被油气污染的空气里憋得透不过气时,得空逃回乡下的屋院,拔除院子疯长的草,为柴树花树和果树浇一桶水,在树阴里在屋檐下喝一瓶啤酒,与乡党说几句家长里短的话;尤其是回来折一回枣儿,心里顿然就净泊下来了。

⑥今年回了家,折了一回枣。

⑦明年还回家折枣。

(选自陈忠实《我走在这活泼的人间》,有删改)

(1)、【散文·结构】阅读全文,按时间顺序梳理文章内容,完成填空。

(2)、【散文·语言】品味第④段中画波浪线的语句,说说其表达效果。
(3)、【散文·技巧】第②段画横线的文字是文章的一处闲笔,请参考小贴士,谈谈它在文中的作用。

赠我枣树的朋友打电话说,他的剧本早已写完,请几位高手名家看过,都在说写得不错的同时,也都说着遗憾。不是剧本能不能排,而是专业剧团根本就不排戏演戏。

小贴士:

闲笔往往描写的是看似无关紧要的内容,却具有与叙事结构及主题相关的双重意义。

(4)、【散文·意蕴】作者执着于“回家折枣”,却“不太在意枣子的多少和品味的差别”。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真正“在意”的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那一滴挤疼了大海的眼泪》,完成后面问题。
                                                                     那一滴挤疼了大海的眼泪 (朱成玉)                                 
         ①一滴水,无法挤疼大海,一滴眼泪,却会!
         ②有一次,母亲在午睡时做了一个梦,梦到我掉进了井里,旁边一大帮人,却没有人去救。母亲赶到了,毫不犹豫地跳进去救我,把我救上来,自己却死过去了。她隐隐地听到人们说:“只有当妈的才能这样啊,把孩子救上来,自己却死过去了。”
        ③母亲在睡梦中惊醒,她感到这个梦很不吉利,眼皮也不停地跳,她担心我会发生什么事情,迫不及待地给我打电话,可是我在午睡的时候有关机的习惯,母亲就一遍一遍地打,一直打了两个小时,我才开机。
        ④电话通了的时候,母亲在那边孩子一样“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听完母亲诉说的那个梦,我深深地自责起来。对于母亲来说,无法和孩子联系的这两个小时,是多么漫长。
        ⑤母亲叮嘱我最近要多注意点儿安全,又一再地安慰我,说梦都是反的,梦见灾难就证明平安,没事的。
        ⑥这就是母爱吧。她宁愿相信一个不真实的梦,并陷进自己假设的劫难里,难以自拔。
        ⑦从那以后,我不再轻易地关机,因为我怕母亲再做那样可怕的梦。
        ⑧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哭泣,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分明看到了在哭泣声后尾随而来的那滴眼泪,浑浊、咸涩,却又那么晶莹、甘甜。
       ⑨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个失去老伴的父亲,内心充满了悲伤,可是他又不得不在儿女们面前装出笑脸,免得让孩子们替他担心。后来,儿女们发现父亲喜欢上了吃洋葱,他总是一个人在厨房里默默地剥洋葱,眼里满是泪水。孩子们问起的时候,他说是洋葱太辣。其实他是在找一个借口流泪,给心底的悲伤找一个流淌的出口。
        ⑩有一种男人,宁可忍耐野火把心烧焦,也不会让火星溅到爱人的发梢。有一种男人,心里藏着一个重洋,流出来,却只有一颗泪珠!
       ⑾我的父亲也是个刚强的父亲,我见过他唯一的一次流泪也是因为我。
       ⑿那个秋天,我被一个发了疯的酒鬼连刺了四刀,多亏好心的邻居相救,才得以保住性命。在重症监护室里三天三夜昏迷不醒,醒来第一眼,我就看到了父亲。而当看到我终于醒来,父亲的一滴泪重重地砸到我的脸上,继而转身向外狂奔,语无伦次地对亲人们喊着:“孩儿醒了,孩儿醒了……”
        ⒀后来我才知道,当听说了我的遭遇,正在田地里干活儿的父亲风尘仆仆地从老家赶来,竟然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上面满是泥点子和汗渍的酸味。母亲哭了一道儿,他训斥了一道儿,“你嚎丧个啥儿,儿子没事儿也被你嚎出事儿了。”话虽如此说,心里早已七上八下地没了谱儿。
       ⒁父亲,这个刚强了一辈子的汉子,天灾令他颗粒无收时没流过一滴泪,上山砍伐木头被大树压断了腿时没流过一滴泪,听说我出事儿时没流过一滴泪……在确认我醒了,重新活了过来的时候,终于哭了一次。那一滴砸在我脸上的泪水里面,蓄着父亲满满60多年的沧桑。
        ⒂现代舞之母邓肯的一生充满了太多的悲凉,一天之内,她的一双儿女就被汽车送葬于莱茵河中。她在自传里悲伤地写道:“在人的一生中,母亲的哭声只有两次是听不到的——一次在出生前,一次在死亡后。当我握着他们冰凉的小手时,他们却再也不会握我的手了。我哭了,这哭声与生他们时的哭声一模一样。一个是极度喜悦时的哭声,一个是极度悲伤时的哭声,为什么会一样呢?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我清楚这哭声真的是一样的。在茫茫人世间,是不是只有一种伟大的哭声,孕育生命的母亲的哭声,既能包含忧伤、疼痛,又能包含欢乐、狂喜呢?”
        ⒃一滴水,无法挤疼大海,一滴眼泪,却会!因为那一滴眼泪里面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情感。

阅读《荒漠中的苇》一文,完成后面问题。
                                                                                                             荒漠中的苇
                                                                                                                王剑冰
        ①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象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②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③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④在我的感觉里,苇是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到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向往。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⑤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象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的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⑥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⑦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年而进入了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⑧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想起金克木《生命》一诗中有一句“生命是低气压的太息,是伴着芦苇啜泣的哈欠。”暗自笑了,这不知写于何时何背景的诗句,有些明了又有些不明,我这时倒是想改一句:“生命是伴着啜泣与哈欠的芦苇。”
        ⑨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象。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阿来的如花世界

    ①阿来与花,是否有着前世的姻缘?至少,我没见过像他那么痴迷于花的男子!我与他多次同行参加中外文学交流活动,无论是在新疆、黑龙江,还是在俄罗斯、意大利或是阿根廷,当一行人热热闹问地在风景名胜前留影时,阿来却是独自走向别处,将镜头聚焦在花朵上。花儿在阳光和风中千姿百态,赏花和拍花的阿来,也是千姿百态。这时的花儿成了隐秘的河流,而阿来是自由的鱼儿。印象最深的是他屈膝拍花的姿态,就像是向花儿求爱。

    ②未认识阿来之前,读了令他名声大噪的《尘埃落定》,判定写它的人一定是个内心世界极其丰富的人。比起他的小说,阿来不高大,但他气质不俗,面上总是洋溢着平和的微笑,走起路来微微踮脚,富有喜剧色彩,整个人就像一首精短的抒情诗,与他热爱的花朵相得益彰。他幽默,睿智,豪爽,率性,与他同行,就是与快乐同行。记得在阿根廷,一个月色很美的夜晚,在一家乡村旅馆里,阿来请全团的人喝酒,他喝兴奋了,歪戴着帽子,拍手舞蹈着,唱起藏族的《祝酒歌》,那是我那一年听到的最动人的旋律。阿来如果不写小说,一定是个出色的歌手。他的歌声深情而忧郁,把我们深深感染了,大家情不自禁地跟着他唱起家乡的歌谣。那个夜晚的阿根廷的月亮,一定成了扩音器,把来自大地的歌声,播撒到了天庭。

    ③阿来是个会享受生活的人。他常带上钟爱的相机,带上书和茶,独自驾车出游。他的博客和微博,像花园,也像森林氧吧,你走进那里,总能看到花儿的影子,嗅到植物的清新之气。他的作品,也是这样的充满了生机,大气而唯美,绝无顾影自怜的小伤感,更无貌似深刻的装神弄鬼。他有一支开阔而富有韵致的笔。众生在他笔下,都是平等的。如果说好小说是露珠的话,阿来的文字幻化成的就是露珠,熠熠闪亮,有着经典的光泽。《尘埃落定》之于阿来,是一顶沉重的桂冠。如果是一个心在庙堂的作家,可能会就此迷路,不知所向,失去创造力。而阿来是个被山峦照耀着的作家,是被河流滋养着的作家,这样的作家,本身就是一座山,就是一条河,在他自己的疆域驰骋,永不疲倦,留下艺术的脚步。所以我们能在《尘埃落定》之后,仍然能听见《空山》的回音,能看见闪光的《格萨尔王》。

    ④阿来出生于四川省阿坝州的藏区,有藏族血统。记得他在墨西哥,为母亲买了一串珊瑚项链。他提着项链对我说,一串好的珊瑚项链,就是一个藏族女人的梦。阿来写过诗,他的话充满诗意。他对藏族的感情,除了融汇到作品里,还体现在他的言论上。记得他写过一篇关于西藏的文章,没有那种强加于人的说教,他褪去了西藏那层“外人”幻想的神秘色彩,还原了一个历史的西藏,现实的西藏,文化的西藏。按照他的说法,就是把一个越来越形容词化的西藏,客观地厘清,成为一个名词的西藏。这样的西藏立场,深刻,全面,充满人性。

    ⑤阿来喜欢读书,今年我们在意大利参加首届中意文学论坛,在听完阿来的演讲后,同样饱学诗书的清华大学教授格非,高度赞扬他的演讲。说从同行者的发言中,能看出他们的边界在哪里,而阿来的却看不到,他是不可限量的。我想,他骨子里流淌着藏族血液,在山里长大,早年有过“游走”经历,对历史有着独到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浓厚的兴趣,对文学有着自觉的审美追求,的确,他的天空是没有边际的。

    ⑥中国能够真正走向世界的作家并不多,阿来是其中的一个。走向世界,在我眼里,并不仅仅是你的作品被翻译的语种多,更不是你的译本多么畅销。因为在这个时代,那往往是政治的投机或是商业的迎合所带来的热闹。真正的文学,还是有它自己的尺度,有它自己的价值。阿来的作品,因为唱诵着本民族独有的歌谣,因为那股与生俱来的神性色彩,因为作品漫溢的人性光辉,真正代表了中国文学。要知道,不论什么样的出版商,在面对着能给读者带来心灵泉水的作品时,都不会无动于衷的,而阿来的作品就具有这种品格。

    ⑦虽然认识阿来很多年了,但交往并不多。相信他也有不为人知的忧伤,有他的脆弱,有他在文学之路上的困惑和彷徨,那是每个好作家都必然经历的。写他的这篇印象记时,恰好读到阿来写果洛的一篇散文,我非常喜欢其中的这段话:“风景从地平线上升起来,敞开,逼近,再敞开……然后,是我这个旅行者,以及载着我的旅行工具,从其间一掠而过。风景从身边一掠而过:缓缓起伏的丘岗,曲折萦回的溪流,星星点点的湖沼,四散开去的草滩,还有牧人,和他们的帐幕,和他们的牛羊……再然后,那些风景在身后渐渐远去,闭合,滑落到天际线下。”

    ⑧阿来不知道,他穿行于这样的风景当中时,自己也成为了风景。他的如花世界,在尘埃与云朵之间,如此绚丽!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冬  雨

林 馨

①清晨,拉开门迈入楼道,就听到楼顶的木制盖板上“沙沙”“吧嗒”“乒乓”的声音。

②北国的冬不本是下雪的季节吗?在这“大雪”的节令,在一场瑞雪之后,竟然下了一场小雨!听惯了西北风的呼啸,忽然听到这雨声,让人觉得严冬已过去,又置身于春风、春雨中了。那雨声使我不禁联想起广东音乐,“沙沙”声宛如《沉醉东风》中轻缓细切的弹拨乐,“吧嗒”“乒乓”的大雨点儿声,多像《雨打芭蕉》演奏到一处小高潮之际那美妙的韵律。

③楼外,雨小,雾大。雨,淅淅沥沥,如丝如缕,东飘西洒,悄无声息,要不是偶有几滴大雨点,你都看不见它。冬雨虽然似乎来错了季节,却也有情,落在你的脸上、脖子里,并不给你寒意,也不让你产生淋漓之苦,只是凉丝丝的,你会顿生一种特殊的轻柔、清新和亲切感。

④冬雨会躲进雾里,跟你捉迷藏,神秘兮兮的。雾蒙蒙,隐住村镇,裹住树,笼着一个神秘的世界。近处,雾中房屋、树木、电杆,朦朦胧胧,影影绰绰,似海上若隐若现的山岛,又如烟波中耸着桅杆的船舰。雾也有情,好似跟你逗戏,给你“画”个“圈”,你往前,她就后退,你退回来,她又悄悄地追过来,你喝喊,声音似落进大海里,杳无回音。

⑤雾缓缓消退,树木从雾的纱幔里走出来。杨树虽已落尽了叶子,然而,那擎在枝头的绛褐色的苞头,经雨水润泽,有些膨胀,像初春欲放的苞蕾。远眺小溪旁那一排排一丛丛年轻的柳树,尚存几许绿色或淡黄的叶子,乍一看还真有几分柳枝鹅黄泛青、“依旧烟笼十里堤”的韵味呢!

⑥雨更小了。人们立在雨中谈笑,小孩子们蹲在如镜的小水洼边,和自己的影子相视而笑,指点着,戏逗着。不少人打了伞,红的、黄的、草绿的、天蓝的……装饰着各种图案,远看,仿佛翩翩的彩蝶。此时此景,在许多人的眼中、心中,花伞已远非遮雨的工具,而是艺术品,是生活的装点,是美的一部分,似乎也寄寓了对春的渴望。应该说,在北国,冬雨总该是不正常的,而这“不正常”却也令我别有情愫,启发了我的新思维,让我体味到造物主的“不拘一格”、无穷变化。冬雨不是老皇历,老皇历有些页码念不得了。不是吗?这几年在不少发愤图强、追求高远境界的人们的心里严寒的冬在缩短着温暖的春在提前着火热的夏和金灿灿的秋似乎在延长着。

⑦一位大作家说过,既然冬天已经来临,那么春天还会远吗?

⑧冬雨,你该是春的急先锋、春的精灵,你勾起我对春的向往和呼唤,让我早早地盼起春来。你牵着我的思绪超越了一个严寒而没有绿野和鲜花的季节,让我似乎看到一个万紫千红的季节已经早早来临。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白猫王子

白猫王子五岁

①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凄,春寒尚厉。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他舔而食之。我们揩干了他身上的雨水,他便呼呼的倒头大睡。此后他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他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白猫王子。

②他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他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他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他五岁整,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③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他美。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他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

④刘克庄有一首《诘猫诗》,有句云:饭有溪鱼眠有毯,忍教鼠啮案头书?

⑤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他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他对我们的服务。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他从不偷嘴。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窜到门口相迎。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⑥“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猫相当的解语,我们喊他一声“猫咪!”“胖胖!”他就喵的一声。我耳聋,听不见他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他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他是回答我们的招呼。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他听,或是被他听见,他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他,他是有反应的,他不回嘴,他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⑦有人不喜欢猫。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他藏起来,我怕猫。”

⑧人之好恶本不相同。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等。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⑨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他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白猫王子七岁

①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他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他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②他比从前懒了。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引他鼠步蛇行,可以诱他翻筋斗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他疲劳而后止。抛一个乒乓球给他,他会抱着球翻滚,他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

③如今情况不同了。绳子线团不复引起他的兴趣。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他跑几步路去捡球,他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他的跟前,他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僮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贴之后挥棒一击。捕风捉影的事他不再屑为。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他懒。

④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他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他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他也相应不理。你把他抱过来,他也会纵身而去。

⑤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他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他喜欢孤独。能不打扰他最好不要打扰他,让他享受那分孤独。有时候他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他会“嗖”地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的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他设备一分铺垫,他居然了解我的用意。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他,一面写我的稿。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来陪伴我,他是要我陪伴他。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他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他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他高卧。

⑥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他预备了一分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他放在车里推着他在街上走走。这样,他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节选自《梁实秋散文》,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