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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实用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长春市第五中学2023-2024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材料一: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保护”这一概念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保存:“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更高的一个层次是保护:“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这里所说的保存也类似基因保存的两种方法。从这些文件中的相关概念来看,基因保存的方式与非遗保护的确有可比较之处。然而这并不是非遗保护的全部涵义,甚至可能不是最重要的涵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公约中关于“保护”的完整表述是:“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是与遗传基因保存不同的观念:对DNA的保存——无论是对分子活性的封闭保存还是数据档案保存,都是离开了生物生命体的分离保存。这种保存的意义在于为未来可能的再生、复制或参考比较保留一些基本条件,而不在于保护现有生物的生命活力。

非遗保护与以往关于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观念之间最明显的差异就在于保护生命力。保存文化要素与保护文化生命力,这是非遗保护观念的不同层次要求。我国非遗法中关于保护观念的“保存”与“保护”之区分正是体现了这种层次区别性。这种区别可以理解为非遗的消极保护与积极保护——对非遗的核心要素进行基因封存或档案式保存是一种对文化遗产的“临终关怀”,并为后代保存了可供提取、复制的原型模块;而保护文化生命力的延续性和成长性,则是一种“传宗接代”式积极保护,是为传统文化创造新的生存空间和成长机遇。

(摘编自高小康《非遗活态传承的悖论:保存与发展》)

材料二:

“在传承中创新”,是传统手工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直践行着的基本原则。

手工艺与“纯艺术”不同,它的本源是日常生活需要。手工艺原本就是日用之物,因而,无论如何创新,都不应丢弃其生活器物之本性,成为“纯艺术”。 以苏绣为例,宋代就出现了艺术水准很高的“画绣”,但是,服务于美化服饰之日用需要一直是苏绣之主流,恰恰是日用需要,推动了明清时期苏绣技艺的发展,而到了当代,技艺超群的苏绣艺人几乎都在从事“画绣”制作,由于远离了日常生活需要,苏绣传承出现了危机。

再拿紫砂壶制作来说,顾景舟之所以能将紫砂壶的影响力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主要得益于其超越前人的精湛技艺。据说,他仿制清代陈鸣远款的龙凤把嘴壶和竹笋小盂,曾被故宫博物院与南京博物院误作陈呜远传世真品收藏,可见其“传承”之功力。而几十年后,他之所以能帮博物院鉴定出这些仿作是出于己手,主要根据就是仿古壶的技术含量超越了陈鸣远。纵观顾景舟从艺生涯,虽然作品无数,但绝少新异之作,这并非是其创新精神不足,而是因为他秉承着一种古老的文化理念,即技艺上精益求精,臻于至善至美。与技艺革新相应的是,在审美观念上要不断推陈出新。推陈出新,“陈”是指不合乎时代精神的审美观念及其艺术形式,“推” 即推动其依靠内在逻辑发生转化,不断调适以适应外部变化。

顾景舟年轻时以制作仿古壶成名,向来重视对传统器型的传承,但从不拘泥于古代形制,而是以现代审美意识去改进器型,如“子冶石瓢”壶早已成为经典器型,他却能潜心研究,推出“景舟石瓢”,通过身筒、壶嘴、壶把衔接等处的改进,使得“壶中君子”石瓢壶“稳重中见端庄、圆润中见骨架”,更为“精、气、神十足”。

考诸传统手工艺品的形制、图案、色彩,无不暗含着一种吉祥的寓意,此间包含着一种文化理念,即手工艺品的审美并非是无目的的、非功利的,而首先是为了满足人们祝愿日常

生活美满的精神需要。笔者曾见过云锦大师金文创作的一幅作品,画面是三朵牡丹,两只蝴蝶,空间切分恰到好处,整体色调和谐,合乎现代审美趣味。而制作者阐释说,牡丹寓意富贵,蝴蝶寓意“耄耋”、高寿,合起来就是富贵到老,三朵牡丹不设计成对称的品字形,而是斜着排成一线,寓意是“一路发”。

(摘编自季中扬《论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保护》)

材料三:

对于非遗传承人来说,其学识主要由技艺、素养、阅历三个方面构成,技艺知识主要来自于师承学习,是师傅心传口授示范与个人天赋悟性研习的结合,为传承人知识结构的核心。一般来说, 当传承人技艺达至一定水平之后就会面临事业发展不进则退的瓶颈阶段,技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则依赖于其个人素养和阅历。“非遗传承人”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对其知识结构中的“素养”和“阅历”两个方面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进一步提升,以提高实践创新的能力。

(摘编自张毅《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历史使命是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保护”概念区分为“保存”和“保护”两个层次,其中“保护”的层次更高。 B、非遗保护既要求对非遗的核心要素进行基因封存或档案式保存,也要求为传统文化创造新的生存空间和成长机遇。 C、顾景舟仿制的清代陈鸣远款作品,曾被误作传世真品收藏,可见其逼真,但因他创新精神不足,绝少新异之作。 D、尽管当代苏绣艺人技艺超群,但是由于他们远离了日常生活需要这一手工艺的本源,苏绣传承出现了危机。
(2)、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非遗保护与遗传基因保存的方式相同,强调对DNA的保存,其意义在于为未来可能的再生、复制或参考比较保留一些基本条件。 B、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是保存非遗的基本手段,是对文化遗产的“临终关怀”,为后代保存原型模块,体现了非遗保护的消极主义态度。 C、传统手工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直践行着“在传承中创新”的基本原则,如果一味传承,而不能创造新品种,传统手工艺就会面临消亡的命运。 D、非遗传承人的学识主要包含技艺、素养、阅历,其中主要来自师承学习的技艺是其知识结构的核心,他本人的素养和阅历也会对学识产生影响。
(3)、根据对材料的理解,下列选项中不符合“非遗创新性发展”思想的一项是(  ) 
A、四川“刘氏竹编”,传承人将传统竹编工艺与现代时尚设计元素相结合,推出的竹编新品系列设计新颖别致,既满足了当代人的审美诉求,又不失传统竹编的文化韵味。 B、在东西方文化交融的影响下,中国现代水墨画在语言形态上与传统绘画相比发生了显著变化。艺术家思维不局限于传统的文人画,更多地关注西方绘画等其他艺术形式。 C、南京云锦,本是宫廷用品,追求富丽堂皇、繁复之美,传承人并不完全抛弃传统,而是不断改变一些传统图案,制作出一批简洁、 素雅的云锦制品。 D、秦淮灯彩制作讲究寓意讨喜。作狗灯,如卡通狗造型喜庆,笑眯眯,像是趴着给人拜年,寓意是恭喜发财;也作飞机灯,但不作枪炮子弹灯。
(4)、鲁迅在谈文学时说“有地方特色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传统手工艺的存续和发展也是同理。请结合材料二,思考我们的传统手工艺如何才能更好地保全自己,走向世界。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种耻感文化,《中庸》曰:“知耻近乎勇。”《孟子〃公孙丑上》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礼记〃哀公问》曰:“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由此可知,知耻,往往是善念的发源,是事物向着美好一面转化的开端。

知耻,是一个内化的活动,不需要外在表现的张扬外露,更多的是良知的进退取舍。从这个角度说,知耻是个人化的活动,是不假外力、臵身人后时的自我砥砺。

中国文化中还有一个“慎独”的理念,就是独处时,君子该如何表现。慎独大约是孔子讲学时特别提到的概念,历来为人所传诵的是《中庸》中的那句:“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中庸》论及慎独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根据朱熹的解释,日常事有着一以贯之的正道存在,因此即使自己处在“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世间的正义也是弥漫于此的,君子更要常怀知耻之心,尤加谨慎于自己的言行,不能因他人的不知而放纵自己的私欲。这其实就是自我道德和行为的约束,故而是修身的功夫,属于孔子以来所倡导的士人自我修养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剥除其时代的因素,就其核心主旨来看,个人的慎独时至今日,仍有很高的践行价值。

具体来说,敬畏之心、独知与细微之事是我们今天仍然推重慎独的三个相互关联的层面。所谓敬畏之心,是对公平与正义,或者说天道的敬畏,现实层面还有法律。在他人看不到、听不到的地方,法律的约束力并不会削弱,因此我们更应该对人对事常怀敬畏之心。自己独知之地,可以是他人不了解的地方,因此若从公共的意义上来解释它,常常处于这种位臵的人多是在位之人。在位之人相对于他者,自然有对权力、资源及其他事项的优先乃至独占之利。那么,对于在位之人,特别是今日的领导干部而言,面对自己权责之内的己所独知之事时,是否怀有对理、法的敬畏之心,是否遏制了私欲而秉以公心,便是事关一方或多方的大事了。细微之事,存于日用起居之间,虽然不足道,但日日与之相伴,更应有所警醒,因为离道触法的败落往往萌芽于其中。

《大学》中有传统知识分子最佳的人生路径,即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的诚心、正意,就是明乎所耻,就是“三省吾身”,反思有何不妥之处。儒家倡导自修的目的,是在此基础上,鼓励士人去向外的治国、平天下,即所谓的内圣外王之道。这是儒家一个很值得今天珍视的遗产,就是倡导士人从自我的修养和自律开始,进而致力于天下公事。个人的道德水准对于其所从事的公事来说,的确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即便法律、制度再健全,强调个人修养在任何时代都有意义。

《吕氏春秋〃自知》篇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这是战国时代的论述,如果我们把“人主”替换成上级领导,这句话的意义便当代化了。这会是慎独的重要补充之义:即除了在自我修养的层面保持戒惧之心、知耻之心外,对于公事也当保持戒惧,一切以公益福祉为要,敢于直谏,不应时时揣测上级之意。因此,所谓慎独之道,不仅是自我向内的道德自律,也是向外的正义追求,即不仅要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完善的人,也要成为一个直士,一个有道义、敢担当的人,而非一个只求自我保全的世故之徒。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5年10月14日02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当“中式教育”遇上英国土壤

黄培昭

    英国广播公司有关中国老师在英国教学经历的纪录片本周播放了最后一部分,那些接受“中式教育”的英国学生最终在各个科目中得到很好的成绩。不过,这期间引发的各种争议值得人们再度思考。

    中国老师在英国教学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尴尬,实际上是在两个文明和两套社会体系坐标下,不同教育理念、思想、模式等发生碰撞后产生的结果。英式教育,大体可称之为“快乐教育”,其推崇的观念在于:教育的艺术,是唤醒孩童天生好奇心并在未来满足它的艺术;而好奇心本身的鲜活及益处,与内心的满足及快乐成正比。笔者曾到英国的一些中小学采访,还参加过家长会,发现学生们笑意盈盈的时候居多,少见眉头紧锁、满脸严肃。

中国乃至东亚的教育,非常重视和强调扎实的基础知识,讲究学生的“勤学苦练”。最常说的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学校都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施教,因而基础教育水平极高。学生们吸收了丰富的基本知识,掌握了应试技能,这都是英国学生所缺乏的,英国学生的数学等基础学科水平普遍较差,甚至要低于中国一两个年级。在英国,时常听闻有些学生遇到考试神经紧张,甚至还需要考前心理舒压。看来,快乐也是有代价的。

    不能否认的是,貌似以“玩乐”为主的英式教育,对培养学生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想象力等大有裨益,这也对学生进入高等教育后进行学习、科研潜力的爆发进行了铺垫。笔者发现,英国中小学更注重艺术、文学等课程的设置,而不认为苦练加减乘除等计算技巧很有需求。支撑这一观念的人认为,在计算机广为普及的今天,已没必要再让人脑来做最基本的运算活动。相反,艺术、文学能够启迪人的心智,激发学生们的潜能,唤醒他们心中的审美等,有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使他们进入大学后,在学习能力与职业竞争力等方面,能够后来居上。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英国教育就是“放养”模式。他们认为若在“圈养”的框架下,学生们中规中矩,束手束脚,虽然营养丰富,但不得不面对未来“单飞”时能力匮乏的窘境。不过,“放养”也是有规矩的。英国教育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并不低:社会实践,各种集训,访学实习,野外生存等,不一而足。这些活动使得学生们从小就接触实践,实现了与社会的对接。

    当然,正像“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中英教育发端于各自国土,符合本国国情社情。双方教育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有差异,并不存在教育本身孰优孰劣的问题。如果英国一味照搬中国的教育模式,即便如这次取得了好成绩,但“水土不服”就会引发纪录片中校长那样的抵触情绪;如果把英国教育模式移植到中国,显然也根本行不通。看来,相互借鉴、有机融合,彼此取长补短,逐步填平文化和教育理念的鸿沟,才是应取态度。乐于学习而不“夜郎自大”,不盲目妄议、指摘和贬损对方,才是教育的应有之道。

(摘自2015年08月21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民信念

范正伟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而这种信仰能否生成,则取决于法律是否真正被认真对待。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坚守司法的人民性,“本着良知和正义运用法律,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在利益诉求多样、价值取向多元的今天,这样的观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正如王胜俊院长所言,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穷尽其他救济手段后的最后选择。人们之所以愿意在法院门口等几天、几十天,愿意到法院跑几趟、十几趟,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对法院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仰。

    对法律信仰的呵护,不仅关乎个案公平,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生态。可以想象,如果当事人满怀希望寻求救济,却被“法律”冰冷的面孔拒之门外;如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就此失守,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无所附着,那会带来怎样的危害。本可在法律框架下化解的矛盾纠纷,会因渠道不畅,救济不力,被耽搁、被累积、被激化,最终成为社会不和谐的根源。

    在这个意义上,依法治国不仅是我们倡导的价值理念,更是一种重在躬行的社会实践。它不仅要求司法部门,同时也要求权力金字塔的各个层面,认真对待法律,引导人们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不要把企图通过法律反映诉求的百姓,当成“法闹”“刁民”,把维护法律渠道的律师当成对手、敌人。对依法寻求帮助、“为权利而斗争”的人,给予合法救济;对输送法律、寻求公平正义的人,给予宽阔通道——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相信通过法律能够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使人们愿意在法律的框架下理性有序地解决问题;才能如人民法官宋鱼水所言,“让当事人感受到一种法律的觉悟,让社会流传一种法律的文化,最终形成一种法律的生活方式”。

    在社会大变革和矛盾凸显期,这种信仰尤为重要。一个相信法律能输送正义的人,一定会本分地维护社会稳定。反之,当法律的大门由于种种原因被关闭,人们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时,非法的手段就会被选择。

    现实中,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些非理性方式的表达,往往与当事人没有合法的救济途径有关。当举报、控告、申诉、起诉、上诉等法律渠道屡屡失灵时,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信法不如信访,信访不如信网”,“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甚至滥用私刑成为一些人解决问题的最后选择,这值得深思。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绝望了;倘若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而法律的这种力量来自司法的善良和公正,来自权力的谦抑和自律,来自由此生成的社会理性和法律信仰。只有当法律成为人们寻求救济的不二选择,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时,社会的稳定和谐才能指日可待,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坚实基础。(选自《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文化的内涵

季羡林

    ①我曾经把文化分为两类:狭义的文化和广义的文化。狭义指的是哲学、宗教、文学、艺术、政治、经济、伦理、道德等等。广义指的是包括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所创造的一切东西,连汽车、飞机等等当然都包括在内。

    ②周一良先生曾把文化分为三个层次:狭义的、广义的、深义的。对于深义的文化,周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在狭义文化的某几个不同领域,或者在狭义和广义文化的某些互不相干的领域中,进一步综合、概括、集中、提炼、抽象、升华,得出一种较普遍地存在于这许多领域中的共同东西。这种东西可以称为深义的文化,即一个民族文化中最为本质或最具有特征的东西。”他举日本文化为例,他认为日本深义的文化的特质是“苦涩”“闲寂”,具体表现是简单、质朴、纤细、含蓄、古雅、引而不发、不事雕饰等。

    ③我不想从民族心态上来探索,我想换一个角度,同样也能显示出中华文化的深层结构或者内涵。

    ④中国哲学同外国哲学不同之处极多,其中最主要的差别之一就是,中国哲学喜欢谈论知行问题。我想按照知和行两个范畴,把中国文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认识、理解、欣赏等等,这属于知的范畴;一部分是纲纪伦常、社会道德等等,这属于行的范畴。在这两部分的后面存在着一个最为本质、最具有特征的深义的中华文化。

    ⑤寅恪先生论中国思想史时指出:“南北朝时,即有儒释道三教之目。故自晋至今,言中国之思想,可以儒释道三教代表之。此虽通俗之谈,然稽之旧史之事实,验以今世之人情,则三教之说,要为不易之论。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

    ⑥对中国思想史仔细分析,则不难发现,在行的方面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儒家,而在知的方面起决定作用的则是佛道二家。潜存于这二者背后那一个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深义文化是三纲六纪等伦理道德方面的东西。

    ⑦专就佛教而言,它的学说与实践也有知行两个方面。原始佛教最根本的教义,如无常、无我、苦以及十二因缘等等,都属于知的方面。八正道、四圣谛等,则介于知行之间,其中既有知的因素,也有行的成分。与知密切联系的行,比如修行、膜拜,以及涅槃、跳出轮回,则完全没有伦理的色彩。传到中国以后,它那种无父无君的主张,与中国的三纲六纪等等,完全是对立的东西。在与中国文化的剧烈冲击中,佛教如果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必然不能在中国立定脚跟,于是佛教只能做出一些伪装,以求得生存。早期佛典中有些地方特别强调“孝”字,就是歪曲原文含义以适应中国具有浓厚纲纪色彩的文化的要求。由此也可见中国深义文化力量之大、之不可抗御了。

    ⑧这一点,中国的学者是感觉到了的。

    ⑨冯友兰先生说:“基督教文化重的是天,讲的是‘天学’;佛教讲的大部分是人死后的事,如地狱、轮回等,这是‘鬼学’,讲的是鬼;中国的文化讲的是‘人学’,注重的是人。”

    ⑩事实上,孔子就是这种意见的代表者。“子不语怪、力、乱、神”,就是证明。他自己还说过:“未知生,焉知死。”

    ⑪我认为,中国文化的特性最明显地表现在或者可以称为深义的文化上,这就是它的伦理色彩,它所张扬的三纲六纪以及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精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诗词的意境

    意境是我国抒情文学在创作过程中锤炼出来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审美概念。

    在我国文学史上,优秀的诗词曲赋都蕴涵着较美的意境,它是作家的主观情思与富有特征性的客观景物有机融合而形成的审美氛围和境界。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将意境分为两种类型,即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

    王国维说:“‘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王国维又补充道:“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这是王国维的关于作家个性、风格和表现方法上的差异而导致的意与境关系不同的著名论述。他对诗词意境的这种划分,对于我们鉴赏古典诗词是很有启发和帮助的,但其不妥之处也非常明显。对于如何划分“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他没有提出具体的标准。而主要是看作者的主观情感是如何体现的,如果说元好问的“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是无我之境还好理解的话,那么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无我之境”则未必妥帖。因为“采”菊和“见”南山显然有“我”存在,分明是作者本人。

    其实在文学创作中,大凡优秀的艺术作品都是艺术家在各自进步的审美观照下,按照一定的艺术规律能动地反映生活的产物,是艺术家的情感和心灵的外化。比如“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怎会是以物观物,分明是诗人所观之“物”,也是诗人所“化”之物。他的“人惟于静中得之”说出了“无我”的基本特点,就是诗人在冷静之中回味出来的妙境。这样,诗人的情感不在诗中直接显现出来,因而造成了一种仿佛无我的意象。这样说来,王国维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并非“有”与“无”的区别,而是“显”与“隐”的区别。二者都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只是“有我之境”仿佛是一种人工妙合,“无我之境”仿佛是一种自然浑成。后者更高一层。前者多用拟人化的手法,直接显现诗人的情怀;后者通过对景物的巧妙点染,使之淡然辉映。看似与己无关的景物的直觉诉诸笔端,实则是作家比较客观地描绘景物渲染点化出特定的氛围和境界,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这是诗中更不容易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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