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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黄石市2024年中考语文模拟试卷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桃花铺

喻永军

洋浜是莲城的一个湖,在城西。

大洋浜的水顺着山与山之间的谷地,延伸进山中去了,延伸了多远?没有人知道。老侯也不知道,但老侯听专家说过,大洋浜的水容量相当于六个西湖。老侯很惊讶,六个西湖呀!老侯年轻时到西湖去过一次,觉着西湖的水无边无沿,他心里更看重大洋浜了。

老侯每年都要进山几次——六叔住在山里。六叔种地,老侯常常托人从城里给六叔带去一些种子、化肥,附带一些水果,有时买几斤肉。老侯进山得从水上走。二十年前,渡口泊的是木船。摆渡人锅代六十多岁,嘱咐一声“坐稳当”,船便开了。船桨“吱呀——吱呀”,船慢慢划向山中。

上午,船向西行,太阳就从背后升起。眼前一片金光灿灿,锅代脸上很快挂上了汗珠子。四十分钟后,船停靠在一处水边石沿儿旁。六叔下来接东西,他瘸着一条腿,走不快。他喊锅代到岸上喝茶。锅代已掉转船头,向东顺水而行;

这地方叫桃岔、桃沟。春天,满山山桃花静静地开,静静地落,因此,不知啥时这里又被叫成了桃花铺。六叔住在桃花铺,是属于不想搬迁的那类。六叔说,后山是林子,脚下是湖水,饿不死。为这,老侯劝过六叔。末了,老侯坐在六叔对面,紧锁着眉毛,铁青着脸,不吭声。两人都把话说尽了。为此,老侯生气,很长时间没去看六叔,后来忍不住了,把话说给锅代,锅代就载着他来到桃花铺。

再后来,桃花上初中时,六叔让老侯在城里给娃安顿住处,捎话让老侯来一趟。桃花是六叔的小女儿。船在水上行着,锅代把啥话都说了:“六叔买了个‘铁壳子’,学会了撑船。需要种庄稼了就撑着它出门,收了庄稼也要撑着它回家。”老侯想,六叔的路就在水上。那年湖里涨水,六叔翻了船,一船的麦捆子浮在水上,他也差点儿搭上性命。

六叔年轻时是桃岔的人尖子,会唱戏,扮啥像啥。他能唱秦腔、眉户、碗碗腔,本地花鼓唱得更是出色。每到过年,桃岔的戏班子就是方圆几十里的明星班子。看戏看桃岔的戏,观众人山人海,六叔风光无限。几个俊丫头为争六叔,都闹出了笑话。村主任的女儿把六叔的唱腔灌制了一张光碟,每天在村里的大喇叭上放。另一个女子哭哭啼啼,她妈便告村主任,说喇叭音量太高,正对着她家牛圈,母牛被吵得小产了。六叔住在桃岔最高处的山上,离天近,一身正气。

桃岔的变化是从大坝修建那年开始的。拦河建坝,水要淹了桃岔。水位线一定,桃岔人心里慌慌地唱了最后一年大戏。该搬走的都按政策搬走了,能搬动的东西都人拉马驮地带走了——碾磁子、磨扇子、猪牛羊狗……最刺眼的是一些老人的棺木,漆了黑漆,画着龙凤,顶头雕着睡莲,一队一队地出了桃岔。冷清下来的桃岔,只剩了六叔和高处住着的几户人家。年夜,众人围定,六叔自拉自唱,唱了《刘海砍樵》,又唱《智斗》。

大坝修了四年,老侯是指挥部的采购员。当时的紧缺物资是水泥和钢材,老侯一人跑着采购了多少东西?后来老侯在心里默默算了十下,大致有一百个车皮。采购的东西要从秦岭古道用车拉回来,那才难住了老侯。那时是砂石路,进山谷后车重路险,老侯就学着画图——啥地方坡陡、路窄、弯急,老侯得用图纸给人说清。半年下来,老侯眼眶深陷,人成了一把干骨头,双膝半月板磨损厉害,脚也成了一双病足,走路疼,歇着也疼。他时常忙得顾不上吃饭。有一次在大兴旅馆谈物资合同,事毕,已是晚上九点,国营食堂的小碗面,他一气吃了十四碗,吃饭的人都放了筷子看稀奇。

六叔就是这个时候来给老侯做帮手的。六叔带着个装卸工队,随时待命。那天夜里,老侯总算睡了个安稳觉。六叔看了老侯的图纸,骑着自行车从省城翻越秦岭,将图纸上的路况标记一处一处核对了一遍,才说自己心里有了底。那时候,老侯是国家公职人员,按月领工资,年终领奖状。六叔是按工计酬。尽管如此,六叔仍很知足。歇下来的时候,他一个人沿着护城河闲逛,唱秦腔,唱花鼓戏,滋润得眉开眼笑。六叔给老侯说,他现在成半个省城人了。

老侯就看着六叔笑。

六叔出事的那天是公历新年,天气预报说是阴天,但六叔押着车进了秦岭峪就起了西北风,飘起雪花。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了一个多小时,路上的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司机是个老手,阴沉着脸跟六叔说:“你怕不怕?”六叔说:“这话要问你!”司机就看着六叔笑了。两人摸出烟,点燃,深吸了一口。

六叔的这辆重车,是被迎面的一辆大吊车顶翻的,吊车跑下坡路,路滑,没刹住车。

六叔就此瘸了一条腿。

大洋浜大坝是老侯的骄傲。几十年了,老侯坐在大坝上的时候,心里踏实得就像自己成了大坝。巨大的坝体枕着两边的山头,坝身结出黑锈,风带来的草籽落地生根——鸡爪草血色的茎干水灵灵的。老侯弯着腰拔草,顺台阶一直拔到山根。

拔着草,老侯想起六叔,想六叔这会儿正干啥呢。隔着一湖水,却不知道。想起六叔说的“半个省城人”的话,他心里难受。

他记得那年秋天,桃花考上大学的时候,他在六叔家吃饭。清炒河虾、一盆豆腐鲇鱼,都是水边的东西。吃饭时,六叔说:“野猪已来村中搭窝了,撵都撵不走。”吃罢饭,六叔拾掇虾笼。二百多个虾笼摆了满满一屋子。虾笼呈腰鼓形状,以桃花铺的荆条子编成,一根一根的木条子颜色乌黑,细细的,硬如铁。

这些都是六叔的手艺。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桃岔的山桃花静静地开,静静地落,往来桃花铺要走水路,小说通过这样的环境描写,突出了六叔居住环境的清净静谧。 B、六叔年轻时会唱戏,是桃岔的人尖子,村里俊姑娘为争六叔闹出了笑话。这段插叙富有地方特色,也为六叔的形象增色添彩。 C、六叔与老侯的交情起于建坝之时,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老侯和山民六叔合作得很愉快,意外使得六叔瘸了一条腿,令人唏嘘 D、大洋浜大坝是老侯的骄傲,可大坝建成后六叔却一直住在山里不出来,两人的命运构成了鲜明的对比,暗含了作者的褒贬。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介绍了大洋浜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并引出了小说的主人公,为人物的出场营造了典型环境。 B、小说运用了“觉着”“说给”等口语词,“人尖子”“娃”“俊丫头”等充满地方色彩的词语,使得小说读来亲切自然,充满地域特色。 C、小说结尾的二百多个虾笼让人印象深刻,可见六叔心灵手巧,同时也可推测六叔闲暇时以编虾笼消磨时间,在山里的生活百无聊赖。 D、小说在叙述故事时,将六叔和老侯两人的经历交织进行,在过去和现在中切换,叙述方式灵活,故事讲述自然。
(3)、小说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塑造鲜明突出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本分析六叔这一人物形象。
(4)、有人说,小说是对生活的还原、生命的落实,也是对精神的折射。这篇乡土题材的小说充分体现了这些特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父子应是忘年交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 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   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 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选自《译林》,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加点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闲读梧桐
         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口,整日整夜地与我们对视。
         它要比别处的其他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某日,母亲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母亲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一生两袖清风献给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从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它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
        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
        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
        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日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树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何,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还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
        于是,我读懂了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糊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的人们。
        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阙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我特别感兴趣的是,松树金龟子有音乐天赋,连雌虫也一样能唱歌。雄虫是不是靠唱歌来召唤、引诱异性呢?是不是雌虫也用歌声来呼应雄虫的歌声呢?在通常情况下双双快乐地生活在松树枝头,它们是有可能一唱一和、夫妻对唱的。可惜的是,我既没有听到它们在树上一唱一和,也没有听到他们在铁丝网里对唱。我无法作证。

       金龟子发音的部位在腹部末端。小虫的腹部一伸一缩,腹部的最后一节跟鞘翅的后翼相互摩擦,就产生了声音。在腹节和鞘翅的表面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发声器官。就是拿放大镜仔细看也看不到用来发音的细条纹,两个面都是光溜溜的。那么声音是怎样发出来的?

       你把食指浸湿,按在玻璃板上来回摩擦,发出的声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差不多。如果用橡皮在玻璃上擦,那发出的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就一模一样了。如能掌握一定的节奏,那就跟金龟子的歌唱没有区别了。金龟子身上的能自由伸缩的软软的腹部就是橡皮,又薄琴硬:的鞘翅后翼就是玻璃。可见金龟子的发音原理非常简单。

       其他为数不多的鞘翅目昆虫也具有同样的特点。例如屎壳螂,也是靠腹煮。的伸缩拳摩擦鞘翅后翼,发出声音的。

       虽然我们掌握了金龟子的发音原理,它为什么而歌唱却仍是个谜。是为了求偶而歌唱?

       这有可能。然而,尽管我特别注意,在深夜里,也从未听到过金龟子的歌声。就是近在咫尺的铁丝网里,我也听不到它们的歌声。

       要金龟子唱也不难,只要抓在手里,摸摸捏捏,它就会唱起来。-直唱到你不再去冒犯它。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唱歌,倒更像是抱怨声,对命运的抗议声。真是奇怪;在金龟子的世界里,歌声是用来表达痛苦的,而沉默则是欢乐的标志。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我和鸟儿有个约会

    我和我的朋友是在阳台上认识的。那天我在阳台上晒红枣,他来阳台上偷吃红枣,不幸被我撞见。我当时一见到他,心里就直扑腾,生怕惊着了他,倒像是我在偷吃他的红枣一样。就在他看到我便飞也似的逃窜时,我喜欢上了他。

    他是一只鸟儿。长得尖嘴猴腮,还灰不溜秋,乍一看还真不像只好鸟。从他那上蹿下跳的调皮劲儿上看,很像我那精力过盛的儿子,所以我断定,这厮一定也是一小男生。我每早拿出一点红枣摆上阳台。他也守信用,每天厚着脸皮准点飞来。吃饱喝足后,就坦然地飞走了。我则躲在门后偷看,享受着我这人类爸爸的爱意。

    我儿子见到这鸟后,忙着下套子要逮,只是他手笨,没有得逞。被我发现,当即收缴作案工具,并厉声斥责:“你怎么可以随意伤害一只可爱的小鸟呢?他是人类的朋友。”“拉倒吧,老爸,你在我们家里,吃的鸡比谁少吗?”他回敬我一句。

    喂鸟是幸福的,喂那种食欲特好的鸟尤为幸福。几天后,待鸟儿吃得心安理得了,躲在门后的人便想出来认个亲戚。那天,见日头很好,估计他的心情也不坏。我把头从门后慢慢探出,献上早已准备好的笑容,希望他能像喜欢红枣一样喜欢这张脸。然而他不友好,在他看我的眼神中,充满着警惕和敌意。我怀疑他读不懂我们人类的笑容,这是令人沮丧的。可笑的是,在他高度戒备地注视着我的当口,还不忘以极快的速度朝枣儿猛叼上一口,然后马上又恢复严肃的盯人状。我觉得他在耍小聪明,为了不影响他进餐,我只好重新退回门后。

    一天周末,我见以往总是孤孤单单的他,身后还跟着一只大胖鸟,以为是他的胖太太。我急忙跑到门后窥探他们。这胖鸟给我的印象极好,叫声柔和,仪态端庄,吃相也颇有教养,在我们人类圈中,这叫淑女形象吧。然而据我在门缝反复观察,这胖鸟不是小家伙的太太,因为他们之间从来不黏黏糊糊,也不见眉来眼去,只是同来同吃,连同回都不常见。胖鸟每次吃完后,总要衔上一枚红枣带走————可能是一只母亲鸟吧,且家庭负担不老少,带她来的是儿子。这母子俩很少对话,不愿沟通,就像我家那母子俩一样。

    什么事情都有个结束。我与鸟儿缘尽的时候,是我出差两天回来后。阳台上红枣已尽,鸟儿不见踪影。我急忙很张扬地摆上红枣,古人植芭蕉以邀雨,今我摆红枣以邀鸟。鸟儿鸟儿何不归?可惜一切都晚了。他们走得干干净净。估计在以后的岁月里,是不会再想我一下了。

    鸟儿子走了,还有我儿子,他是没办法把我甩掉的。那日,见我在阳台上想鸟,儿子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算了老爸,别跟破产似的,不来就不来了,还省点枣呢。”他是好心,以为舍不得红枣就可以宽我的心,其实,他哪里知道,我真正舍不得的是,我们蜗居在城市的人那少得可怜的温情。只不过鸟儿和我儿子他们从来都不稀罕这些罢了。

阅读现代文,完成题目。

握住母亲的脚(节选)

    ①一位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到一家颇具实力的公司应聘面试,主考官只对这位才华横溢的大学生提了一个问题:“你抱过母亲的脚吗?”

    ②年轻大学生被主考官的提问弄愣了,满脸绯红。主考官接着又说:“明天这个时候,请你再来一次,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抱抱你母亲的脚。”

    ③青年红着脸走了。他弄不明白主考官的用意,但无论如何,自己也要按主考官的要求抱抱母亲的脚。

    ④青年大学生早年丧父,贫寒的家里只有他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靠替人做佣人才供他读完了大学。(A)青年大学生其实是理解母亲的,也很爱他的母亲。但她压根儿没抱过母亲的脚,他不知抱母亲脚时心头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⑤青年回到家里,母亲还没有归来。他想,母亲长年在外奔波,那双脚一定很疲乏,今晚,我一定要替她洗洗脚,然后轻轻按摩一番。

    ⑥母亲很晚了才回来。青年请母亲坐下,然后端来一盆热水,右手拿毛巾,左手握母亲的脚。陡然间,他发现母亲的脚竟然像木棒一样坚硬。青年大学生顿时潸然泪下,紧紧将那双脚拥在怀里,久久地不肯松开。

    ⑦(B)那晚,青年大学生终于理解了母亲。

    ⑧第二天,青年如约去那家公司,心情沉重地对主考官说:“我现在才真正明白,做人是那么不容易,成才又是何等的艰难。你让我明白了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一个人只有理解了母亲,他才可能善待自己!”

    ⑨主考官这时笑了,点点头说:“你明天来公司上班吧!”

    ⑩主考官旨在考验年轻大学生的悟性,岂料却让一个人的灵魂获得了升华。

    ⑪年轻大学生从此铭记着母亲的艰辛,也一刻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没几年,他便成长起来,而且做了一家大公司的老板。

    ⑫故事一度让我感动,也令我深深羞愧。

    ⑬许多年以来,当我终于长成一棵大树,当我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给那些虔诚地唤我老师的朋友谈创作体会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们:一个人要想读懂人生真谛,不妨回去握握母亲的脚,那是一部比任何经典教材都具震撼力的巨著,读懂了它,你就读懂了整个人生。

    ⑭握母亲的脚在手,其实握着的是自己一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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