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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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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大亚湾金澳中英文学校2022年中考语文三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诚信祟礼

黄军峰

①到河北张家口市看草原秋景,返程途中,汽车水箱莫名高温,不得不在崇礼区短暂停留。

②找到一家汽车维修店。老板是个四十出头的男子,脸膛黑亮,浑身透着一股子干练。说明状况,对方再一查看,说:“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时间还是要花费一些。”

③生疏之地,心中不免生出几分提防。对方似乎看透了我们的心思,笑了笑说:“放心吧,绝对不坑你们,咱崇礼人不耍谎子。”

④趁着修车时间,我们决定到不远处的长青路转转。崇礼区群山围绕,小巧玲珑。长青路、裕兴路两条主要街道依地势而走,串起一片繁华地段。临近中午,日丽风和,长青路车水马龙,各色店面琳琅满目。

⑥朋友提议带些土特产回去,遂走进一家名为“蘑菇土特产”的店铺。不足三十平方米的铺面,柴鸡蛋、山蘑菇、野菜、莜麦速食、金莲花,种类繁多。但是,最惹人眼的还是那造型奇特的根雕,似雄鹰展翅,如金鸡独立,像金蟾觅食,若鹤鸣长空,油亮光滑,形态迥异逼真。

⑥正看得入神,店主从里屋出来,看上去六十出头,满头乌发,精神矍铄。见我们正在端详根雕,他便介绍说:“都是自己做的,喜欢的话,挑一件……”

⑦我们一边挑选根雕,一边和店主交谈,话题就此打开。

⑧店主姓刘,今年已经七十三岁。说起根雕,他立马来了兴致。说起来,崇礼这地方,山多林密,六道木、小叶杨、五角枫、麻梨、白桦、落叶松,漫山遍野。二十多年前,老刘两口子离开毗邻张北县的寒清坝村来到这里,开了这家门店。开始的时候,只卖些蘑菇、蕨菜、黄花之类的山货。偶然一次机会,他发现有人把农户当柴烧的树根做成工艺品出售,销量不错,便动了做根雕的念头。没有基础,他就买了相关的书自己琢磨,从电视节目中寻求灵感。一来二去,从不懂到精通,老刘的根雕做得越发有模有样,精美细致,并且远近闻名,这一干就是小二十年。

⑨“这根雕的原材料是从哪儿来的?难不成是砍了山上的树?”我们好奇地问。

⑩“山上的树我们从来不砍。树根要么从河道里捡来,要么从农户那里收购。靠山吃山,只有把山保护好了,我们才能有长久的饭吃!”老刘解释道。

⑪朋友相中一尊“金鸡雄姿”的根雕,问及价格,老刘说:“你们看着给吧。”朋友依着材质和工艺在心中估了一番价格,问:“二百怎么样?”老刘想都没想:“行,拿走吧!”一笔买卖很快成交。付完钱了,我们又问他:“您这根雕就没个价?”老刘有些不好意思:“咱也不会耍谎子,都是自己的手艺,碰到喜欢的,价格差不多就卖了。要是不喜欢,白给人家也不要,你说是不?”

⑫老刘的话说得实诚。我们继续在他店里逛,又买了些蘑菇、野菜和莜面。走出老刘的店铺,已是中午时分,便到一家挂着“大炖菜”招牌的饭店吃午饭。四个人点菜,山蘑菇炖柴鸡、炝炒蕨菜、鲜黄花炒肉片和炸野菜丸子,全是地方特色。还想多点几样,老板娘却道:“咱这饭店,菜量足,都是大份。再点就多了,吃不了,浪费!”话说得直接,却是满满的真诚。

⑬主食自然少不了莜面窝窝和炸黄糕。老板娘还是那句话:“你们四个人,一样一份足够,我们这菜分量足,多了吃不了……”

⑭果然如老板娘所说,她家的菜分量足,幸好我们没有多点。吃完午饭,返回汽车维修店,此刻车已经修好。问老板多少钱,没想到老板摆摆手:“问题不算大,给一百就够了!”一瞬间,我不禁____。事实确实如老板所说——不坑你们,崇礼人不耍谎子。

⑮回程的路上,坐在车上,在崇礼短暂停留的一幅幅画面频频出现在我的脑海,“咱崇礼人不要谎子”的话浸入到心里。用手机上网,搜索“崇礼”二字,发现崇礼之名来自“崇尚礼义”之意。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文化润一方人,想来,崇礼人“不要谎子”的品行,就是这样一辈辈传承下来的吧!突然间,又想起不久将要在这里举行的冬奥会,相信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汇聚于此,也一定能够感受到这份诚信和热情。

(选自《人民日报》2021年12月06日,有删改)

(1)、作者在最后一段写道:“在崇礼短暂停留的一幅幅画面频频出现在我的脑海。”文中主要描写了什么画面,请仿照示例写出另外两个。

地点

画面

汽车维修店

“蘑菇土特产”店铺

老刘让朋友随便给“金鸡雄姿”根雕的钱。

“大炖菜”饭店

(2)、分析第⑧段在文中的作用。
(3)、按要求完成下面的题目。

①从修辞角度品味下面句子的表达效果。

最惹人眼的还是那造型奇特的根雕,似雄鹰展翅,如金鸡独立,像金蟾觅食,若鹤鸣长空,油亮光滑,形态迥异逼真。

②结合上下文,在横线上补充“我”的神态,并说明理由。

一瞬间,我不禁 

(4)、结尾处为什么提到“不久将要在这里举行的冬奥会”?这与主题有什么内在联系?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第六枚戒指   

                                                                                        简·伯特
         我17岁那年,好不容易找到一份临时工作。母亲喜忧参半:家有了指望,但又为我的毛手毛脚操心。
         工作对我们孤女寡母太重要了。我中学毕业后,正赶上经济大萧条,一个差事会有几十、上百的失业者争夺。多亏母亲为我的面试赶做了一身整洁的海军蓝衣服,才得以被一家珠宝行录用。
        在商店的一楼,我干得挺欢。第一周,受到领班的称赞。第二周,我被破例调到楼上。
  楼上珠宝部是商场的心脏,专营珍宝和高级饰物。整层楼排列着气派很大的展品橱窗,还有两个专供客人看购珠宝的小屋。
        我的职责是管理商品,在经理室外帮忙和传接电话。要干得热情、敏捷,还要防盗。
        圣诞节临近,工作日趋紧张、兴奋,我也忧虑起来。忙季过后我就得走,回复往昔可怕的奔波日子。然而幸运之神却来临了。一天下午,我听到经理对总管说:“艾艾那个小管理员很不赖,我挺喜欢她那个快活劲。”
        我竖起耳朵听到总管回答:“是,这姑娘挺不错,我正有留下她的意思。”
        这让我回家时蹦跳了一路。
        翌日,我冒雨赶到店里。距圣诞节只剩下一周时间,全店人员都绷紧了神经。
        我整理戒指时,瞥见那边柜台前站着一个男人,高个头,白皮肤,约莫三十岁。但他脸上的表情吓我一跳,他几乎就是这不幸年代的贫民缩影。一脸的悲伤、愤怒、惶惑,有如陷入了他人置下的陷阱。剪裁得体的法兰绒服装已是褴褛不堪,诉说着主人的遭遇。他用一种永不可及的绝望眼神,盯着那些宝石。
       我感到因为同情而涌起的悲伤。但我还牵挂着其他事,很快就把他忘了。
    小屋打来要货电话,我进橱窗最里边取珠宝。当我急急地挪出来时,衣袖碰落了一个碟子,六枚精美绝伦的钻石戒指滚落到地上。
       总管先生激动不安地匆匆赶来,但没有发火。他知道我这一天是在怎样干的,只是说:“快捡起来,放回碟子。”
       我弯着腰,几欲泪下地说:“先生,小屋还有顾客等着呢。”
       “去那边,孩子。你快捡起这些戒指!”
       我用近乎狂乱的速度捡回五枚戒指,但怎么也找不到第六枚。我寻思它是滚落到橱窗的夹缝里,就跑过去细细搜寻。没有!我突然瞥见那个高个男子   正向出口走去。顿时,我领悟到戒指在哪儿了。碟子打翻的一瞬,他正在场! 
       当他的手就要触及门柄时,我叫道:“对不起,先生。”
      他转过身来。漫长的一分钟里,我们无言对视。我祈祷着,不管怎样,让我挽回我在商店里的未来吧。跌落戒指是很糟,但终会被忘却;要是丢掉一枚,那简直不敢想象!而此刻,我若表现得急躁——即便我判断正确——也终会使我所有美好的希望化为泡影。 
      “什么事?”他问。他的脸肌在抽搐。 
       我确信我的命运掌握在他手里。我能感觉得出他进店不是想偷什么。他也许想得到片刻温暖和感受一下美好的时辰。我深知什么是苦寻工作而又一无所获。我还能想象得出这个可怜人是以怎样的心情看这社会:一些人在购买奢侈品,而他一家老小却无以果腹。 
“什么事?”他再次问道。猛地,我知道该怎样作答了。母亲说过,大多数人都是心地善良的。我不认为这个男人会伤害我。我望望窗外,此时大雾弥漫。 
  “这是我头回工作。现在找个事儿做很难,是不是?”我说。
         他长久地审视着我,渐渐,一丝十分柔和的微笑浮现在他脸上。“是的,的确如此。”他回答,“但我能肯定,你在这里会干得不错。我可以为你祝福吗?”
         他伸出手与我相握。我低声地说:“也祝您好运。”他推开店门,消失在浓雾里。
   我慢慢转过身,将手中的第六枚戒指放回了原处。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母亲
                                                                           洪烛
      ①荠菜成了春天的一个符号,最讲求新鲜的,现采现摘,现炒现吃。我小时候,母亲领我去紫金山踏青,总要随手拎一把小铲刀,挎一只竹篮子,不时蹲下身子,挖路边的荠菜。这样的活儿,我也爱抢着干。母亲站在一旁,边夸我眼尖、手巧,边承诺回家后给我好好地打牙祭。和母亲一起挖荠菜似乎比真把荠菜吃进嘴里更令人陶醉。事隔多年之后,我在异乡想念母亲,头脑中浮现的,仍是她教我挖荠菜时那年轻的 面容与身姿。荠菜,因为我亲手挖过,而且是母亲教我挖的,所以从感情上,它离我最亲近,同时也标志着一段不可复得的儿时时光。
      ②海带被我当作大海的礼物来看待。我之所以热爱海带,在于它是我妈妈的拿手菜。小时候,妈妈总是为我一锅接一锅地用海带炖排骨,说是可以补钙、可以预防大脖子病等等。我感觉,幸福也一点点地融化在浓香的排骨海带汤里。有人问台湾美食家蔡澜:“您见多识广,最好吃的是什么?”蔡澜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妈妈做的菜最好吃。”这是什么原因呢?一方面年少时人的味蕾最灵敏,容易产生深刻印象,口味还未被后来的山珍海味搞得混杂;另一方面,妈妈做的菜最有家常味了,尤其那份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爱心,别人根本模仿不出来。还有一点,恐怕也是最重要的:妈妈做的菜,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而且有时效性,不是永远都能吃到的。终有一天,它会成为一个美好而怅然的回忆,你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它是无价的。
      ③我出门在外整整二十年,每次离开家都乘坐夜间的火车,母亲早早就上床睡了,希望我在她睡着的时候再离开。不知道她是否真能睡着,至少假装睡着了,熄灯后的卧室没有任何动静。我探头看了一眼,隐约看见她盖着棉被仰面躺着的轮廓,于是在内心里喊一声妈妈,就蹑手蹑脚地走了。如果她真睡着了,是否梦见准备离开的我?如果她假装睡着,在黑暗中会想些什么?明天醒来后她面对的将是少了一个我的家。母亲说她越来越畏惧和我的离别,既担心我一去不复返,又害怕我下次回来已找不到她。希望我在她睡着后再离开,可以把分别当作一个梦来对待,或者根本就不曾察觉儿子已离开。后来才知道:每次我离开的晚上,母亲都要靠吃点催眠药才睡着。这哪里是催眠药, 分明是母亲的止痛药,控制她隐隐作痛的心,因为那一刻,我的心也在痛。
      ④我最怕听见从故乡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就是在那个晚上,我被故乡的长途电话惊醒,母亲永远离开了我。失去母亲就等于失去了半个故乡,就等于失去了半个自己。远离母亲的二十多年流浪岁月都像梦境,一个电话把我拉回到现实之中。与母亲有关的生活是我全部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是假的。原来母亲这个词汇,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易碎品,一定要轻拿轻放啊!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走得太远了,才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曾把唯一的母亲抛弃到了时空的另一端。虽然她从没责怪过我,但我不能原谅自己:竟然如此自私地对待母亲。我所追求的那些所谓名啊利啊,全与母亲无关。母亲需要的仅仅是爱,而我付出的爱很明显是有限的,与那无限的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⑤母亲走了,我头顶的天空一次次黑了,又一次次亮了。可母亲头顶的那一小块天空再也亮不起来。她睡得那么熟,那么安静,失去了做梦的力气。母亲,你是否也把我忘得干干净净?正如你干干净净地忘掉自己?如果说我比你多一份痛苦,那是因为还无法忘掉你。你确实已睡去了,可在我脑海中,为什么总有一个醒着的你?(本文获“中国散文年度金奖”,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初渡红海

钱歌川

①从中国到欧洲,最舒服的一段海程,是在上海与新加坡之间,海船在平静的水上滑走,简直像我们的长江轮船一样,使你只感到旅行的舒适,而绝不觉得有何行路之难。那时你可成天躺在甲板上,放眼乾坤,茫无涯际,但你并不觉得这太虚的可怕,反而感到十分娱目骋怀,因为朝云暮霭,其设色绮丽像美人的玉颜;落日流星,其悲壮豪放像英雄的热血。这些大自然的奇景,一幕幕展开在一碧万顷的海上,看来格外觉得惊人。你看到西天的彩霞,因为眼底没有一点人世的俗物遮断,觉得它格外地迫近在身边,不,我们有时简直觉得自身在那些颜色之中,而有目迷五色之慨。有时一颗流星从太空飞来,令你为之惊闪一下。当这些天工的动态看得你两眼无力的时候,你便可闭上眼睛,来听水波的音乐,轻风从你面上一扇一扇地掠过,你在不知不觉之中就睡去了。

②但这样的日子没有几天就过去了;印度洋上的风浪打破了我们海上的美梦,它把我们锁在深舱颠来簸去,骤然使我们怀念到故国,大有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之慨。我们此时不敢再贪眼福,看什么仙境,只希望看到人间,看到一点陆地,就感到比什么还满足了。

③我们的船到孟买是在天黑以后,我登岸乘过两趟汽车,到了一家中国莱馆“鼎和”的时候,还觉得身子是浮的,脚下在摇动。几日来昼夜没有安宁过的心身,此时踏到了坚实的土地,还一时舒不过气来。弱质书生,能不自笑?

④我们在孟买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可以说刚把“海病”医好,身体还未十分恢复,又继续前进了。阿拉伯海上风浪之大,实不减于印度洋,有时比印度洋还要厉害。我们重又睡倒,在小床上嫁卧了三天,直到船快入亚丁湾时才算平静了一点。

⑤印度洋过了,阿拉伯海过了,现在展开在我们前面的是红海。红海!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名字。海不碧而竟红,而且是热得像火一般的红,真使人视为畏途。小时读世界地理,知道世间有一个红海,因为夹岸是热带的沙漠,所以把这海上的气候也迫成了一个蒸笼一样。有了这点预备知识,到印度时见人就不免要询问一下眼前这道难关的情形,那里到底热到什么程度呢?据一位副领事根据经验的答案是最热时有一百二十度(这里指华氏一百二十度,约为48℃)。我的天!我们到那里要不被蒸熟真是天保佑。

⑥于是乎红海的热度,就成了连日船上谈话的中心。有一位同舱的朋友,竟拿出一封信来给我们看。那是一位上次乘这船赴欧的人写来的,信上说他们那一趟经过红海的时候,船客中有三人热死,而且船上死人,是非执行海葬不可的。船客要不幸死在船上,他的尸骨就永远不会有落土之安,他的后人对他无墓可扫,只好临空哀吊。这消息多么骇人听闻,但这却是铁一般的事实,没有人要发生疑问,老实说,这时谁也不暇生疑,大家心里都忙着在忧惧和盘算自己怎样渡过那关头。一切的无神论者这时心中都有了上帝,祈祷着这次的牺牲者不要落在自己头上。

⑦有些事前有准备的人,这时便成了大家羨幕之的,他们带有一床凉席和一个大口的热水瓶,预备过红海时好盛冰水。又带有各种治痧解暑之药。这一切我一样也没有,我所有的是一颗冷静的心,我得用我的冷静来对付那种酷热。

⑧红海一刻一刻地迫近了。进了亚丁湾以后,两岸已见童山荒岛,气候也就渐进地热起来。

⑨到红海了!——这消息细声地传遍了全船。因为船行已无颠簸,我们都走上甲板去看,果然看到两岸的山,有时窄得和长江上游的水面一样,仿佛对岸可以对话。海水的颜色也和别处一样,最奇怪的就是并不那么热。于是有人解释这幸运的原因。

⑩“现在我们运气好,遇着逆风,所以还算风凉,并不大热。”接着他又警告我们不要过于乐观,他说:“不过顶热当然是船停在马所瓦的时候,那时一丝风也没有,我们如果上岸去,常要中暑倒地而死,甲板上太阳厉害,也不可去,顶好是躲在舱内喝冰汽水,最是安全。”

⑪这解释是很动听的,于是大家口袋里都预备了一些零钱,并声言马所瓦只有几幢兵房,毫无可看,都不预备上去。

⑫其实我们这时已在红海上行走,所谓红海杀人的热度也不过如此,我们本可以安心下去,不幸今天刚巧是逆风,而且又有劳那位先生善意的解释,致使我们多担了几个钟头的忧虑。

⑬九月十五日正午,我们的船抵马所瓦了。在一年中最热的月里,且在一日中最热的时候,来到这世界上最热的地方,我们居然没有热死岂非天佑。然而我决不愿跟着那些出过洋的人,遇事来夸大其词,我说,我们这次过红海,没有一人热死,并不关天,毋宁是当然的事。

⑭船停了,风止了。甲板上和岸上都有人跑来跑去,并没有人倒地。我床上没有凉席,床头没有冰壶,怀中没有痧药,但我仍然没有热死,而且一点不觉得热的难受。因为寒暑表不过停在九十度上下(约为32℃),距一百二十度还远得很。上海、汉口也常有超过百度的时候,自然比九十度更要热一点。未到红海以前,老是担心到那里要热死,既到红海以后,方知谣言之不足信。一切事都得自己经历一番,才知真伪,并可减少许多杞忧;过红海只是经历中之一种而已。

(选自《我的树林》)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拾荒

    ①深秋的凌晨,天气已经转凉,离天亮还有一个多小时,大街上冷冷清清的,昏黄的路灯把王婆婆孤单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她沿街仔细翻找着每一个垃圾箱,将凡是能卖钱的东西统统装进那用了多年的破旧编织袋。

    ②她有些吃力地拖着那个鼓鼓囊囊沉重的袋子,从垃圾桶旁直起佝偻的身躯,用一只手握成拳头用力地捶打着酸痛的腰。这时隐隐约约听到一阵断断续续、细小而无力的哭声,她循着声音,目光不由自主地瞄到了不远处路灯杆下的一个小纸箱,以及被几件旧衣物包裹着只露出一个头的婴儿,环顾四周,除了阴冷的风吹着地上的落叶到处乱跑,鬼影子都没有一个。她小心翼翼地抱起来,发现婴儿脸色青紫,气若游丝,柔弱得像一只筋疲力尽的流浪猫。

    ③王婆婆解开自己的衣襟,把婴儿贴身捂在怀里,一股透心的凉从皮肤瞬间直达五脏六腑,她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内心涌起一丝悲凉。

    ④全家人的生活被这个从天而降的弃婴彻底打乱了,本来就过得十分拮据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不到一周,儿媳就给她下最后通牒:“这日子没法过了,要么你把婴儿扔了,要么我走,人家亲生父母都不愿养,你操哪门子心,说不定孩子有什么绝症。”

    ⑤“好歹也是一条命啊!”王婆婆叹息着,但面对争吵,最后还是不得不妥协,带着弃婴寄居到一个拾荒老乡那儿。

    ⑥好景不长,真应了儿媳的那句话,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得赶紧做手术。王婆婆摸了摸缝在贴身衣兜里的两千块钱,这可是她这些年来起早贪黑拾荒换来的棺材钱啊!可一看到孩子那清澈的眼神,她心一横牙一咬,撕开了衣兜,双手颤抖着揭开一个用塑料布一层又一层包裹着的小袋子,就像一层层剥开自己的心。

    ⑦倾其所有,只够三天。第四天,医院通知续费,说手术费还差得多。王婆婆打电话给儿子,可还没说完,儿子就不耐烦地说:“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

    ⑧王婆婆抱着婴儿独自一人精神恍惚地坐在医院悠长的走廊上,不禁老泪纵横,一束阳光从窗户里斜射进来,像舞台上的追光灯,正好打在她蓬乱、花白的头发上。这一场景,引起了一个年轻人的注意,他悄悄举起相机,迎着走廊的侧逆光,按下了快门。

    ⑨第二天,当地晚报发出了一条《七旬拾荒老人拾弃婴,身患疾病盼救助》的新闻报道,随后,电台记者来了,电视台也扛着摄像机来了,越来越多的陌生人来了……,铺天盖地的爱心向老人和这个弃婴涌来,短短一周,30多万元的爱心捐款就送到了王婆婆的手上。

    ⑩然而,这浓浓的爱心并没有挽留住孩子幼小的生命。一个月后,在付出10多万元的医疗费之后,孩子还是走了。

    ⑪在王婆婆心痛欲绝的时候,儿子儿媳来医院找到她,态度诚恳地向她承认错误,还把她接回了家,破天荒地做了一大桌丰盛的菜肴,并不停地往她碗里夹菜,饭后,儿媳向她诉起苦来:“妈,你看孩子们渐渐大了,长期租房也不是个事儿,听说下月房租又要涨了,我看不如我们直接买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吧,首付也就10多万元,你那儿不是还剩……”

    ⑫王婆婆没有说话,苦笑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⑬一年后,老家大山下的那所乡村小学新教学楼落成,孩子们兴高采烈地从四面漏风的危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教室。王婆婆依然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拖着一个破旧的编织袋,捡拾垃圾以及人们在不经意间丢弃的某些东西……

(选自《2017年中国小小说精选》,有修改)

阅读《邓稼先》节选,完成小题。

“我不能走”

①青海、新疆,神秘的古罗布泊,马革裹尸的战场,不知道稼先有没有想起过我们在昆明时一起背诵的《吊古战场文》:

②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③也不知道稼先在蓬断草枯的沙漠中埋葬同事、埋葬下属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粗估”参数的时候,要有物理直觉;昼夜不断地筹划计算时,要有数学见地;决定方案时,要有勇进的胆识和稳健的判断。可是理论是否准确永远是一个问题。不知稼先在关键性的方案上签字的时候,手有没有颤抖?

⑤戈壁滩上常常风沙呼啸,气温往往在零下三十多摄氏度。核武器试验时大大小小突发的问题必层出不穷。稼先虽有“福将”之称,意外总是不能完全避免的。1982年,他做了核武器研究院院长以后,一次井下突然有一个信号测不到了,大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能走。”

⑥假如有一天哪位导演要摄制《邓稼先传》,我要向他建议采用“五四”时代的一首歌作为背景音乐,那是我儿时从父亲口中学到的:

中国男儿中国男儿

要将只手撑天空

长江大河  亚洲之东  峨峨昆仑

古今多少奇丈夫

碎首黄尘  燕然勒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⑦我父亲诞生于1896年,那是中华民族任人宰割的时代。他一生都喜欢这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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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人生导师

题目:

①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 1984 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徐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记得在下课前他还特意说:我读过你们的小说,发现你们都把“寒”毛写成了“汗”毛,当然这不能说你们错,但这样写不规范。接下来他引经据典地讲了古典文学中此字都写作“寒”,最后他说,我讲了这么多课,估计你们很快就忘了,但这个“寒”字请你们记住。

现在回想起来,吴先生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寒”字,是不是有什么弦外之音呢?是让我们知道他寒心了吗?还是让我们知道自己知识的浅薄?

其实,我从吴先生的课堂里,还是受益多多的。他给我们讲庄子的《秋水》和《马蹄》,我心中颇多合鸣。后来,我索性以《马蹄》为题写了一篇散文,以《秋水》为名写了一篇小说。《马蹄》发表在 1985 年的《解放军文艺》上,《秋水》发表在 1985 年的《莽原》上,这都是听了吴先生的课之后几个月的事儿。

这两篇作品对我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蹄》表达了我的散文观,发表后颇受好评,还获得了当年的“解放军文艺”奖。《秋水》中,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名称,从此,这个“高密东北乡”就成了我的专属文学领地。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我不好意思看吴先生的脸,同学们不来上课造成的尴尬却要我们几个来上课的承受,这有点不公平,但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我当时也许想到了据说黑格尔讲第一课时,台下只有一个学生,他依然讲得慷慨激昂的事,而我们有五个人,吴先生应该满足了。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咣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 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

“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出自《莫言散文集》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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