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府谷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卷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 法律是道德化法律,而道德是法律化道德,情理即是道德,情理法,为一体”,这得益于中国特殊的现实状况和环境 。尊卑长幼、贵贱亲疏情理观念与自给自 足的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 。 古代中国宗法制组织形式,也深深决定着中国人的法就是“家 法”,就是情理法 。人们也习惯于依据自幼耳漓目染的儒家“礼”“理”“名分”“ 义”等来评判一 个人言行非法与否、罪恶轻重 。此外,在古代中国往往不恰当地强调了政治的作用,把法律 当作了政治附庸,从而使法律失去了其自身的独立性 ,这也为以情理介入法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摘编自命世峰《中国法文化中的情理交融现象形成原因分析》
材料二 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 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确定改革开放的方向 。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进入21世纪,中国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民法典的起草进程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材料 人生天地之间,所以异于禽兽者,谓其知有礼义也。所谓礼义者,无他,只是孝于父母,友于兄弟而已。若于父母则不孝,于兄弟则不友,是亦禽兽而已矣。李三为人之弟而悖其兄,为人之子而悖其母,揆之于法,其罪何可胜诛。但当职务以教化为先,刑罚为后,且原李三之心,亦特因财利之末,起纷争之端。小人见利而不见义,此亦其常态耳。恕其既往之愆,开其自新之路,他时心平气定,则天理未必不还,母子兄弟,未必不复如初也。特免断一次。本厢押李三归家,拜谢外婆与母及李三十二夫妇,仍仰邻里相与劝和。若将来仍旧不悛者,却当照条施行。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名公书判清明集》
摘录
出处
“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 勿庸杀之, 姑惟教之。”
《周书·酒诰》
“议事以制, 不为刑辟”,“德以柔中国, 刑以威四夷”。
《左传》
“礼之所去, 刑之所取, 失礼则入刑, 相为表里者也。”
《后汉书·陈宠列传》
材料一 狱有死囚,岁夕,撼行狱,愍之,曰:“卿等不幸致此非所,如何?新岁人情所重,岂不欲暂见家邪?”众囚皆涕泣曰:“若得暂归,死无恨也。”撼悉开狱出之,克日令还。掾吏固争,咸谓不可。撼曰:“此虽小人,义不见负,自为诸君任之。”至日,相率而还,并无违者,一县叹服,号曰圣君。
——《晋书·良吏曹撼传》
贞观六年,十二月辛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
——《旧唐书·太宗本纪》
材料二 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初即位,有劝以威刑肃天下者,魏征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所以爱民厚俗之意,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
——《新唐书·刑法志》
材料三 表4唐太宗与宋代若干时期大赦情况对比
——据《历代刑法考》和《宋史·本纪》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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