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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福建省闽侯第一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救命恩人

江岸

    正是下班高峰。侯一凡挺起胸膛,绷紧双腿,笔直地站在工厂门口。他目送着下班的人群潮水一般陆续涌出工厂大门,后来,只有零星的工人一个个往外走的时候,他才稍微放松下来。

    虽说只是一名工厂的保安,但是,侯一凡毕竟刚从武警部队退役半年,他站岗的姿势还是完全保留了真正的军人风范。

    他晃晃微微发酸的脖子,扭动了一下腰肢,准备回值班室的时候,突然想起,怎么没看见吕晓红大姐走出来呢?

侯一凡楞了一下,勾头往厂区方向看去。他拥有一双视力在2.0以上的眼睛,一眼看去,能看得很远。他发现,正在往外走的工人,包括厂区纵深处三三两两的人影,都不是吕晓红。吕晓红平时上下班都很准时,今天怎么了?侯一凡决定在门口再站一会儿,等等吕晓红。

    侯一凡在这个肉联厂虽然已经工作了半年时间,但是,认识的工人并不多,多数人只是在上下班的时候进出工厂,在他值班的时候,才在他面前晃一下。他一个从山区农村黄泥湾出来到城市打工的小保安,没有几个工人主动跟他搭讪,并告知他自己的名字。吕晓红这个名字也是他听别人喊的,可能听的次数稍微多了一些,他便牢牢记住了。

    大概等了十多分钟,厂里没有一个人往厂门口走了,当然,吕晓红依然没有出来。侯一凡感觉有些不对劲,到底哪里不对劲,他一下子也想不起来。他只好给保卫科长打电话。

    科长,你认识吕晓红吗?她是哪个车间的?

    我不太清楚,怎么啦?

    我没看见她下班出来,有些不放心。

    下班的时候,工人一窝蜂地出来,你一个个都看清楚了?你点名了?你怎么知道她没有出来?

    吕晓红和别人不一样,我知道的。

    你别管闲事了,你又不是人事部的,考勤不归你管。看好你的门吧。

    科长没好气地挂了电话。科长说到人事部,提醒了侯一凡。他查了一下人事部的电话,把电话打了过去。

    请帮忙查一下,吕晓红是哪个车间的?

    冷冻车间。

    还没有等侯一凡再说点什么,人事部那个人已经火急火燎地挂了电话。他把电话打到冷冻车间,可是,没有人接电话。他只好硬着头皮把电话打到厂办公室。

    冷冻车间的吕晓红,到现在没有出来。

    怎么了?

    我怀疑她会不会被关在冷库里了。

    不会吧?

    厂办公室的那个人漫不经心地挂了电话。该打的电话都打了,侯一凡没辙了。他在值班室坐了两分钟,椅子上好象放着一盆火,烧得他坐不住。终于,他站了起来,咬咬牙,拨通了厂长的电话。

    厂长您好。我是保卫科小侯,向您报告一件事。

    哦?说吧。

    冷冻车间的吕晓红到现在还没有出来,我怀疑她被关进了冷库里。请您赶紧派人到冷库去看看吧。

    有这样的事?我马上让冷冻车间主任去看看。

    放下了电话,侯一凡惴惴不安地站在值班室门口,眼睛盯着大街。大约二十分钟左右,冷冻车间赵主任骑着摩托车,箭一般射过来。到了厂门口,他猛地刹车,停了下来。赵主任指着侯一凡的鼻子,喝道,就是你打电话给厂长,说冷库里面有人?

    是我。侯一凡挺了挺身子。

    老子喝个酒都喝不安生。如果我去看了,冷库里没有人,出来我揭了你的皮……说着,赵主任一加油门,摩托车嘶吼着冲进了大门。

    后面的事情就不必细说了。

    医院救护车开进厂区的时候,几滴泪水猛地涌出了侯一凡的眼眶,挂在了他的睫毛上。

    吕晓红出院以后,买了一大兜水果,到厂门卫值班室感谢侯一凡。她紧紧握住侯一凡的手,说,大兄弟,如果不是你救了我,大姐就冻成死猪了。

    大姐,其实不是我救了你,是你自己救了你

    为什么这样说?

    侯一凡说,每天你上班,总是问候一声:你好;每天你下班,总是说一声:再见。我那天没有听到你说再见,所以知道你没有出来。否则,全厂五六百个工人,我怎么可能单单记得你呢?

(选自《洛神》2016年第6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写侯一凡值班站岗的情景,寥寥几笔就刻画出一个严肃认真,而又拘谨刻板的工厂保安形象,这种形象与下文他救人的执着是一脉相承的。 B、侯一凡在目送下班的人群陆续涌出工厂大门,准备回值班室的时候,想起没看见吕晓红走出来,然后觉得不大对劲,这说明他是一个细心留意的人。 C、多数职工只是在上下班的时候进出工厂,门卫侯一凡值班的时候只见他们一晃而过,这导致他不认识大多数中,从一个侧面表现了人际关系的单薄。 D、小说明写侯一凡疑心吕晓红留在冷库里,求人救出她,暗写吕晓红被关在冷库里,被救出,两条线索在救护车进厂时交会,这是小说构思的精巧之处。
(2)、小说详细地叙述侯一凡打电话救人的过程,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其实不是我救了你,是你自己救了你”这句话,对理解小说情节、主人公和主旨都很重要,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酥皮糖糕

文/张凯

    一绝巷紧靠淮河码头。因淮源人没有忘记王拐子门前那块“清宫御点”牌匾,楞是把酥皮糖糕当做一绝。

    就像天津卫的狗不理包子,云南的过桥米线一样,一绝巷的酥皮糖糕也是有历史典故的。若不,县志办的人也不会左三番右五次地来找王拐子,非要他在地方美食这一章节里,把酥皮糖糕的来龙去脉说个仔细不可。他做人也同他制作糖糕一样,斤是斤两是两,从不含糊。他清楚,虽说这“清宫御点”的牌匾挂在了自家门前,可王家并没有资格独享专利。

    光绪年间老佛爷慈禧路经这里时,为她做糖糕的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他们都早已作古,一个是王家的先人,另一个便是对门街坊仇俊发。为争这块匾额,两家人明争暗斗了几辈子。自从王拐子被爹打跛了腿,仇家人带着痴恋上王拐子的独生女儿远走他乡,这“清宫御点”牌匾才算稳稳当当地挂在了王家的门口。如今,挂着它招揽一下生意倒还可以,真要是白纸黑字地入书立志,王拐子自觉问心有愧。

    王拐子如果不说,这酥皮糖糕的故事怕真的就要失传了。晚清时节,这巷子口原本有两家糖糕铺子,做出的糖糕各有特色,难分伯仲。刚好那一年老佛爷巡游四方,船泊码头,她一时心血来潮要品尝一下民间小吃,王仇两家便遵旨把糖糕奉上龙船。那天老佛爷玩得高兴,胃口大开,把仇家的糖糕一口气吃了三个,连声称好,端上王家的糖糕时,不知为何她只咬了一口便放下了。自此,王仇两家糖糕孰高孰低算是被老佛爷的金口玉牙一咬定了音,“清宫御点”的牌匾此后便一直挂在仇家门口。

    王拐子自小就能体察到王家人对仇家人的敌视。他倒觉得仇家人蛮好,仇家的糖糕也蛮好吃的。尤其仇家妮子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常引得他伸着脖子往街对面望。她不明白,老爷子为什么会动那么大的肝火。那天,他只不过想给仇家妮子送一担荆山白乳泉里担回来的泉水,还没挑到仇家门口,竟被发了疯似的老爷子失手打残。人丁不旺的仇家无意再与王家对峙,一天夜里便搬出了家什人去屋空。

    残了腿的王拐子更是倔强,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他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报复了只剩他一根独苗的老爷子。

    对面新开了一家糖糕店。店主是个中年汉子,姓卜,朝鲜族人。这店一开,王拐子的“清宫御点”便一日不济一日。这天趁顾客多的时候,王拐子也混进店里看了一眼,一看顿觉耳目一新。小店洁净温馨,雪白的桌布,锃亮的桌椅,墙壁上挂着些极富民族特色的小饰品。为糖糕佐餐的是口味极佳的朝鲜族咸菜、辣白菜、道拉吉……还有白白嫩嫩的豆腐脑。姓卜的店主认出了王拐子,热情地请他就坐,叫上糖糕小菜让王拐子品尝指点。王拐子本意是来刺探情报,这一来倒叫他愈加羞愧。店主说本来在延边生意做得挺红火的,可寡母年纪越老越怀旧,非要回到淮源开店不可……王拐子一震,刚咬了一口的糖糕掉在桌上。店主并未察觉,仍旧侃侃而谈。他说办这店全凭阿妈早年的手艺,只不过后来融进了打糕的做法,多了几道工序,口感就更没说的了。

    王拐子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店门的。从此一绝巷的人们再也没有见到他做过糖糕。他家门上的那块“清宫御点”牌匾也不知何时摘掉了。

    这日,王拐子从城郊的荆山白乳泉里挑了一担泉水下来。此刻他才明白了老爷子当年为何下那狠手。用这泉水和面炸出来的糖糕格外酥软香甜,仇妮的手艺虽然无人能比,但细细品尝口味还能觉出水管子的铁腥气和自来水里的消毒剂味。王拐子一瘸一拐地挑担走过一绝巷,当要叩响卜家大门时,万千感慨涌心头。嘿,送这一担水,竟然足足走了半个世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初的温暖

邹扶澜

    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新衣服,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这时,他就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既嫉妒又眼馋。

    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了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钱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长大后还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第二年,女孩要搬家了,男孩也不知道她要搬的地方在哪个方向,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有一种丢了东西的感觉。知道了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上学,而是早早地等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里。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跟他哥哥站在车厢两边的护栏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手,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跟在后边拼命追,可车速太快,一溜烟就从眼前开过去了。

    第二天上学,班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他的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有用的各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的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刘兵。”

    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因为嫉妒,他对同桌太不友好了,但她没有记恨他。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掩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他死而无憾了。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他摇了摇头。

    主持人说:“王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也让我一直洁身自好。我经常想,如果她也给我冷眼,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也许我的人生就会完全改写……”他已经泪光莹莹,“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节目的最后,主持人对观众说:“那好吧,让我们大家一起帮忙,让刘总实现这个多年的心愿。”

    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

“亲爱的刘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越纯净越美好的记忆,越经不起现实的打搅。我很赞同主持人的那句话,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一旦打开味道就淡了。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吧。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并希望我能一直这样活下去……”

    这封信是那位主持人所写。刘兵所要寻找的王丽晨是她的妹妹,已经于3年前因病去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九  指

于博

    那天傍晚,太爷阴沉着脸,眼珠子通红,手里攥着一把菜刀,左手放在莱板上。那模样确实吓人,让人有点儿喘不上气来。

    屋外,大黄狗每天都摇着尾巴乱窜,这会儿不知是什么原因,也在窝里趴得老老实实。连那几只芦花鸡也不咕咕地觅食了,缩着脖子堆缩在垡子墙根儿下。

    太奶跪在地上,拼命抱住了太爷的大腿,一个劲儿地求饶。太爷大骂一声,抬腿把太奶甩出一米开外,接着手起刀落,只听咔嚓一声,他的左手小拇指齐刷刷地断掉了。小拇指在莱板上蹦了一下,像个小胡萝卜。

    跪在太爷面前的大爷、二爷还有我的爷爷吓得浑身打战。太奶哆哆嗦嗦从地上爬起来,对着二爷的后背使劲儿捶了一下,哭着说道:“二小子,你造孽呀!”二爷此时都已经吓傻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张嘴大号。

    太爷狠心自断手指,说来有点儿心酸,也有点儿让人不容易理解。能有多大的事呀,十指连心啊!直到后来,我长大了,参加工作了,走上仕途,我才猛然开悟,也因此从心底里敬佩起太爷来。

    太爷原在山东省登州府海阳县。民国初年,由于生计问题,太爷拖家带口闯了关东。经过一路风雨,艰苦跋涉,终于在松嫩平原腹地的一个叫二佐的村子安了家。

    太爷会木匠活儿,而且手艺相当不错。

    第二年,二佐的大地主孟宪章的儿子大婚,太爷起早贪黑和几个木匠为他们家赶制家具。

    那个时候,二佐立村也没几年,也就百十来户人家,加上民风淳朴,彼此之间来往也都很密切。孟宪章虽然是个地主,但心地很善良,人也随和。他们家的老二庆才与我大爷年龄相仿,都在十三四岁左右,于是两个人就在一起玩耍,有时二爷也跟着一起疯。太爷给孟家打家具,大爷和二爷去得就更勤了。

    这天下午,大爷和二爷在孟家玩藏猫猫,屋里屋外乱窜。玩得正在兴头上,孟宪章突然站在院子里,说他的玉扳指不见了。在下房打家具的太爷和其他几个木匠闻声赶来。

    孟宪章说:“玉扳指明明在八仙桌上放着了呢,怎么会没了呢?”就问他儿子拿没拿。

    “没拿。”庆才回答得非常肯定。

    “你呢?”太爷厉声质问大爷。

    “没拿。不信你翻!”大爷态度坚决。

    “老二呢,你们不是在一起玩了吗?”太爷满脸狐疑地问道。

    这一问,庆才左右看了看,挠了挠脑袋:“真是呀,刚才还在呢,藏哪儿了?”

    大伙儿连喊带找,结果没有看到二爷。

    太爷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抓起大爷的胳膊回了家。

    玉扳指被太爷在二爷狗皮帽子的帽遮里翻到了。

    太奶战战兢兢地说:“俺给孟家送回去吧,再抓只小鸡赔个不是。”太爷的脸抽搐一下:“这就拉倒了?家里出了这么个白眼窝儿,叫俺咋样做人?”于是,太爷狠狠地杖打了二爷一顿,接着用手颤抖地指着二爷说:“你偷老孟家一个玉扳指,今儿个俺就赔人家一个手指头。”

    断指后,太爷攥着滴答血的左手,大声说道:“穷死不能下道。这下道就是不许偷。偷个鸡蛋吃不饱,一个臭名背到老。都给我听好了,这是家规。打今儿个起,谁要是犯了,就不是我的子孙,死了也别进祖宗的坟茔地。”

    太爷和木头打了大半辈子交道,临死竟没攒下一副棺材板。大奶说:“东山里木头多得是,实在不行就偷着放一棵,咋的也不能让老爷子在那边没有房子呀!”已经成了一家之主,继承了太爷手艺的大爷,脸立刻铁青起来。他眼珠子一瞪:“咋的?你想让俺也成九指?你忘了家规,要败坏家风不成?”最后,大爷用一斗高粱米从孟庆才家换了一棵落叶松。

    树被放倒,连根也挖了出来。说来也怪,整净泥土,那松树的根须正好九条。大爷端详着这有九条树根的松树墩子,突然跪倒在地……

    大爷用了一天的时间,把树墩子修理得铮亮,成了一件坐具。但这九条根须的树墩子从来没有人坐过,像个宝物似的摆在家里。

    等他们哥儿四个分家时,我父亲特意要了这个树墩子。

    1985年,我大学毕业,分到市委办公室。结婚那年,父亲说:“我实在没啥陪送的,就把这个树墩子给你吧。不要小瞧它,它可是个宝贝呀!”

    树墩子被我摆到了办公室。我每天走进办公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它。它安静地卧在办公室的一角,那九条根须就仿佛是我太爷的九根手指头。直到现在,我早已在处级岗位上任职七八年了,但我从来没有动过一丝邪念,因为我怕我也会变成九指!

(选自《百花园》2019年第1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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