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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孤独之旅

阅读下面文段,然后回答问题。

    后来,父子俩都在心里清楚了这一点:他们已根本不可能回避孤独了。这样反而好了。时间一久,再面对天空一片浮云,再面对这浩浩荡荡的芦苇,再面对这一缕炊烟,就不再忽然地恐慌起来。

    鸭子在这里长得飞快。很快就有了成年鸭子的样子。当它们全部浮在水面上时,居然已经是一大片了。

    杜小康注定了要在这里接受磨难。而磨难他的,正是这些由他和父亲精心照料而长得如此肥硕的鸭子。

    那天,是他们离家以来所遇到的一个最恶劣的天气。一早上,天就阴沉下来。天黑,河水也黑。芦苇成了一片黑海。杜小康甚至觉得风也是黑的。临近中午时,雷声已如万辆战车从天边滚动过来,过了一会,暴风雨就歇斯底里地开始了,顿时,天昏地暗,仿佛世纪已到了末日。四下里,一片呼呼的风声和万千枝芦苇被风撅断的咔嚓声。

(1)、“他们已根本不可能回避孤独了。”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他们已无法摆脱孤独了。 B、他们已习惯孤独了。 C、他们已开始喜欢孤独了。 D、他们已根本不可能回到麻油地了。
(2)、从哪些语句可以看出杜小康正在成长正在变得坚强。
(3)、作者在描写暴风雨来临前后的景致时运用了的修辞方法,请各举一例并说明其表达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神木巨型脚印化石探谜
①9月18日,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普查人员在陕西神木县栏杆堡乡邱井沟村一带发现巨型脚印化石。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考古专家前往实地调查,看见在东西长达8米,南北宽2~6米的砂岩石平台上,横竖交错,分布着各式各样、大小不一、深浅不同的100多个脚印遗迹化石,计有脚印化石40余个,其中可辨三趾动物脚印20余个、不明动物脚印13个,最奇特的是,还有10多个状如人类的脚印,但是远比人脚印巨大。这些脚印均保存在中生代浅黄色砂岩中,其形成年代至少在1.5亿年前。
②经过实地测量,发现每个脚印长约41厘米,最大宽24厘米,步长约58厘米,与现在成年男子一般在25厘米长的脚印相比,这个脚印化石显然要大得多。脚印遗迹化石有的呈鞋底状,有的则明显有三四个大脚趾。三趾状的脚印大小和人的手掌接近,也有的同脚掌接近。
③脚印既是生命活动的信息符号,也是生命曾经存在的历史遗迹,还是留给未来的“哥德巴赫猜想”之谜。
④这些巨大脚印化石,仿佛异常强烈的向今天的人们传递出神秘的生命信息,曾有原始生物在这一代顽强地生存过。那么1.5亿年前,是谁在神木县留下了大量的“脚印”?是远古人类,还是其他动物?
⑤当初,这些巨大脚印化石疑似为直立行走的远古人类所留下的。有的称其为大脚古人类遗迹者,以至联想到与陕西远古环境及人类起源研究有关。但考古专家经过研究后认为:是恐龙留下的!专家称:“可以肯定这批足迹是恐龙的脚印,而非古人或古猿人的足迹!”通过对足迹的初步的研究与分析,这些脚底状的脚印是食草性的小型蜥脚类恐龙足迹,而三趾型足迹则是由食肉的兽脚类恐龙所留下的。从脚印的保存情况看,至少有两三种不同的恐龙,对比陕西境内其他地方曾经发现的恐龙足迹,新的足迹类型明显有所不同,相关的分类学还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来完成。
⑥在全国发现的恐龙蛋、恐龙骨架比较多。2004年曾在重庆市江北大石坝嘉陵江边出土过的恐龙化石,体长18米,高3.5米,死于距今1.5亿年前的侏罗纪晚期。它是一种大型蜥脚类恐龙,虽身形巨大,但生活在森林边缘、河湖岸边获沼泽附近,以树叶,嫩枝等为食,是马门溪龙科的成员之一。
⑦而发现恐龙脚印化石并不多。据报道,2009年6月,在四川省富顺县海拔约400米的罗贯山脉中,发现疑似“犀牛”的巨大脚印化石。当地还流传这一个与“犀牛脚印”有关的美丽民间神话:一条犀牛,为了救自己的主人,到处寻求千年灵芝,在罗贯山顶上看到了流光溢彩的千年灵芝。看守灵芝的白鹤使了千斤坠,想把犀牛压住,但是犀牛却顽强地爬了上去,采到了灵芝,于是犀牛便在石上踩出了一个个深深的牛脚印……
⑧当然,据专家们考察后认为,四川省富顺县发现的这18个“犀牛”足迹化石,应该是恐龙脚印。因为,罗贯山的地层时代比较早,属距今2亿年前的三叠纪晚期或侏罗纪早期。那个时候,唯有恐龙才能创造出如此巨大的脚印,而犀牛是4000万年前的始新世才出现的一类动物,故该足迹化石不可能是犀牛脚印化石。
⑨然而,在陕西神木县发现的恐龙脚印分布密度之大、种类之多、保守之完整程度却十分罕见。这些脚印为进一步研究陕北地区古地层、古环境和恐龙的演化、迁徙,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证资料。
⑩脚印为啥能保留下来呢?专家们认为,这需要合适的砂岩,这种岩石不能太软,也不能太硬,只有如此才能保存恐龙的脚印遗迹化石。如何保护好““脚印”呢?目前已联系北京自然博物馆的专家对这些脚印进行进一步研究,岩石周围可能还会存在“脚印”,将申请在发现“脚印”的地方建地质公园或遗址博物馆,对其进行保护。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他们由天上看到山上,便不知不觉地想起:“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这样的温暖,今天夜里山草也许就绿起来了吧?”就是这点幻想不能一时实现,他们也并不着急,因为这样慈善的冬天,干啥还希望别的呢!
      ②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
      ③古老的济南,城里那么狭窄,城外又那么宽敞,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卧着点雪,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请和我保持距离

张爱国

       十年前,我还是一名初中语文老师。那天刚下课,邮递员送来一封信,没有寄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在收信栏内写着“张爱国收”。

       待看了信,我很吃惊,这位在信里也没有留名的学生,整封信从头至尾都在辱骂我,不仅给我起了一系列侮辱性的绰号,还一次次说我是“误人子弟”,是教师队伍里的“害群之马”……

       我很快就断定写这封信的是刚毕业的学生马力。初二时,有一次,我批评他时的确很过分,一定是给他带来了伤害和怨恨。

       虽然马力的信很过分,但我还是深刻反思了自己。反思的结论竟然是我真的有点在“误人子弟”,就在这时,我有个下海的机会,于是我毅然辞了职。

       就像我教书时总是优秀教师一样,从商的我很快成了一名出色的企业家,但我一直延续着朴素的生活习惯,并没有买车。

       一次,我乘公交车,竞意外地在车上碰见了马力。

       马力触电一般地站起身,满脸通红,走过来,握住我的手:“张老师……张老师……我……

       我说:“你这个家伙,毕业这么多年了也不来看看老师,也不给老师写信。”

       马力只是不断地说:“对不起,对不起老师……”

       渐渐地,马力的紧张和尴尬消失了,他大概是确信了我并不知道那封信是他所写。下车后,马力坚决要请我吃饭。

       席间,我知道马力大学已毕业一年,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我说:“马力,当年那么多学生,就数你小子脑瓜子最活,愿意在我的公司干吗?”马力一听,感激得眼泪都下来了。

       或许是作为对自己当年错误的补偿吧,马力工作十分卖力,也十分出色。我也对马力越来越欣赏,不断地给他提职、加薪。

       对于那封信,我差不多忘了,即使偶尔想到,也是淡然一笑:谁在孩子时代不犯错误?

       两年过去了。一天晚上,马力陪我吃饭,他一次次举杯敬我,也一遍遍说着感谢我的话。

       我分明喝高了,笑了笑说:“马力啊,要说感谢,应该是我感谢你啊!”

       马力赶紧说:“恩师,您这是说的哪里话?”

       “我说的是实话,马力,我真的感谢你!”我打着酒嗝却真诚地说,“要不是你当年提醒了我,我如今可能还是那匹误人子弟的害群之马呢。”

       马力短暂的吃惊后,就开始满脸通红,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很快,马力找了个理由,结束了晚餐。

       第二天,马力没来上班,手机关机。第三天,第四天,马力都没有来﹣﹣他竟然与我不辞而别!

       很长时间我都无法理解马力的不辞而别,直到不久前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的话:“人与人应该有一些距离,就像你隔着一层窗户纸看室内,你觉得很洁净,但一旦捅破这层纸,你会发现其实房子里充满了灰尘和污垢。每个人都会有一些‘污点’,你只能将它保留在心中,哪怕是双方心照不宣也可以,但就是不能说出来……”

      只是我明白这一点太迟了,因为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见过马力一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记叙文,回答下列各题。

儿时的恶作剧

胡适

    我十三岁的正月里,我到大姊家去拜年,住了几天,到十五日早晨,才和外甥砚香同回我家去看灯。他家的一个长工挑着新年糕饼等物事,跟着我们走。

    半路上到了中屯外婆家,我们进去歇脚,吃了点心,又继续前进。中屯村口有个三门亭,供着几个神像。我们走进亭子,我指着神像对砚香说,“这里没有人看见,我们来把这几个烂泥菩萨拆下来抛到毛厕里去,好吗?”

    这样突然主张毁坏神像,把我的外甥吓住了。他虽然听我说过无鬼无神的话,却不曾想到我会在这路亭里提议实行捣毁神像。他的长工忙劝阻我道:“摩舅,菩萨是不好得罪的。”我听了这话,更不高兴,偏要拾石子去掷神像。恰好村子里有人下来了,砚香和那长工就把我劝走了。

    到了家中,母亲煮面给我们吃,我刚吃了几筷子,听见门外锣鼓响,便放下面,跑出去看舞狮子了。这一天来看灯的客多,家中人都忙着照料客人,谁也不来管我吃了多少面。我陪着客人出去玩,也就忘了肚子饿了。

    晚上陪客人吃饭,我也喝了一两杯烧酒。酒到了饿肚子里,有点作怪。晚饭后,我跑出大门外,被风一吹,我有点醉了,便喊道:“月亮,月亮,下来看灯!”别人家的孩子也跟着喊,“月亮,月亮,下来看灯!”

    门外的喊声被屋里人听见了,我母亲叫人来唤我回去。我怕她责怪,就跑出去了。来人追上去,我跑的更快。有人对我母亲说,我今晚上喝了烧酒,怕是醉了。我母亲自己出来唤我,这时候我已被人追回来了。但跑多了,我真有点醉了,就和他们抵抗,不肯回家。母亲抱住我,我仍喊着要月亮下来看灯。许多人围拢来看,我仗着人多,嘴里仍旧乱喊。母亲把我拖进房里,一群人拥进房来看。

    这时候,那位跟我们来的章家长工走到我母亲身边,低低的说:“外婆(他跟着我的外甥称呼),摩舅今夜怕不是吃醉了罢?今天我们从中屯出来,路过三门亭,摩舅要把那几个菩萨拖下来丢到毛厕里去。他今夜嘴里乱说话,怕是得罪了神道,神道怪下来了。”

    这几句话,他低低的说,我靠在母亲怀里,全听见了。我心里正怕喝醉了酒,母亲要责罚我;现在我听了长工的话,忽然想出了一条妙计。我想:“我胡闹,母亲要打我;菩萨胡闹,她不会责怪菩萨。”于是我就闹的更凶,说了许多疯话,好像真有鬼神附在我身上一样!

    我母亲着急了,叫砚香来问,砚香也说我日里的确得罪了神道。母亲就叫别人来抱住我,她自己去洗手焚香,向空中祷告三门亭的神道,说我年小无知,触犯了神道,但求神道宽宏大量,不计较小孩子的罪过,宽恕了我。我们将来一定亲到三门亭去烧香还愿。

    这时候,邻舍都来看我,挤满了一屋子的人,有些妇女还提着“火筒”(徽州人冬天用瓦装炭火,外面用菌丝作篮子,可以随身携带,名为火筒),房间里闷热的很。我热的脸都红了,真有点像醉人。

    忽然门外有人来报信,说,“龙灯来了,龙灯来了!”男男女女都往外跑,都想赶到十字街口去等候看灯。一会儿,一屋子的人都散完了,只剩下我和母亲两个人。房里的闷热也消除了,我也疲倦了,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母亲许的愿好像是灵应了。第二天,她教训了我一场,说我不应该瞎说。更不应该在神道面前瞎说,“但她不曾责罚我,我心里高兴,万想不到我的责罚却在一个月之后。

    过了一个月,母亲同我上中屯外婆家去。她拿出钱来,在外婆家办了猪头供献,备了香烛纸钱,她请我母舅领我到三门亭里去谢神还愿。我母舅是个虔诚的人,他恭恭敬敬的摆好供献,点起香烛,陪着我跪拜谢神。我忍住笑,恭恭敬敬的行了礼,﹣﹣心里只怪我自己当日扯谎时不曾想到这样比挨打还更难为情的责罚!

    直到我二十七岁回家时,我才敢对母亲说那一年元宵节附在我身上胡闹的不是三门亭的神道,只是我自己。母亲也笑了。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碗底香

陈小庆

       终于开饭了,他几乎是跑着奔向食堂的。

       今天做的是他最喜欢的红烧牛肉面,他看到自己饭盆里竟有好几块牛肉,最关键的是有一块还特别大,居然比一只完整的核桃还要大,他似乎觉察到打饭的师傅当时迟疑了一下,但手终于没有抖,还是将那大块牛肉给他妥妥地盛进了饭盆里。

       端着饭,走到外边,坐在一块空心砖上,虽然饿极了,虽然是他最喜欢的牛肉面,他却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享受着美味。不像那个首先急着把饭里的牛肉挑着吃了的二狗子﹣﹣吃那么快会很快吃完,很快吃饱,很快失去享受的时间。尤其是那块最大的牛肉,他毫无疑问地会留到最后吃,等吃完所有的面条、碎肉,喝光所有的汤之后再去细细品味,仔细享受,这叫碗底香。在他,这样吃饭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他一边品味着牛肉面,一边想着自己儿子小虎马上就要娶媳妇了,那个姑娘已经同意嫁给小虎了,嫁到在城里没有房子的他们农村的家了!他得多干活多赚钱,风风光光把儿媳妇娶进家门。

       此时,饭盆里的那块肉,几乎是支撑他力气的最有力的保障,也是他辛苦后的一份安慰。

       从小他就有把好东西留到最后的习惯,过去家里穷,娘做面条时,炒个鸡蛋已属最好的午饭,那时节他总是把饭先吃光,再去吃炒鸡蛋,最后嘴里的炒鸡蛋味儿会留存一下午。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有意义。他还喜欢把最甜的放在最后,把最好的消息在心底憋好久,六年级时,他破天荒地考了个年级第一,回家就一直没有吭,最后竟然没有说,还是娘听邻居小孩说的。娘看着他笑,他也笑,仿佛那最好吃的还在碗里放着,还可以享受那份惊喜。娘告诉过他,先苦后甜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一直不舍得把那些好东西提前吃掉用掉,甚至到该吃该用时仍然还要保留好久。

       他喝了口牛肉面汤,滋味十足,望望那块牛肉,心里踏实极了。十六岁时他拥有了第一双回力球鞋,穿惯了黄胶鞋的他,一直舍不得穿,只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时穿过那么几天,大部分时间还是黄胶鞋,后来他发现鞋小了,自己在十八岁时再也穿不上那尚且八九成新的回力鞋了。那双鞋,至今在家里放着,像是收藏品,曾经他想让儿子穿,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穿。

       他开始品饭盆里的碎牛肉。明天据说会发工资,包工头说了两个月了,一定要在麦收之前把欠大家的去年的工钱发到手里,而他们很多人已经打算后天回乡割麦子了!

       碎牛肉几乎没有口感,他望了望那大块牛肉,原谅了这些碎肉。筷子却不去动一下那大的,从小养成的习惯,使他根本不会在饭还多时去动那些“镇碗之肉”的。也因为这个好习惯,他存到了一些钱,家里才翻盖了房子,儿子才能说上对象。

       过去在乡下,他碗里的肉或者鸡蛋一直是别人眼中的诱惑,大柳树下吃午饭,他总是会在碗里留下最好的,直到吃完了饭,才会认认真真吃掉那些最好的,让一顿饭有了悠长的香味。三十年前,在乡下,碗里有肉或者有鸡蛋,会很有面子,他是那时养成了很慢很慢吃饭的习惯的,他享受着自己碗里有宝的感觉﹣﹣生活就是这么有奔头!

       很多工友都吃完了,在抽烟聊天,他却还有好几口面没有吃完,他一根一根面吃着,碎肉已没有了,但他碗底有香,心里有底儿:镇碗之宝还在,动都没动呢!他们都是端着铁盆盛饭的,都是一步到位,没有再去打饭的麻烦,那么大个铁盆,足可以吃很饱。

       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光最后一口汤,盆里只有那个大块头的牛肉了,那深酱色的肉,吸足了调料,那要一口吞下去,能嚼上两分钟才可以咽下去。

       他停顿了一下,显得郑重地夹起那块肉,多年养成的习惯,尊重食物,更要慎重对待那些最好的,那些都是生活的精华,是我们热爱生活的理由!他每次在享受最后一口美味时,都会停顿一下,调整好味觉、视觉,说高级一点应该还调整好了灵魂,准备接受那种痛快舒爽﹣﹣他夹起那块肉,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也许是自己用劲过于大了吧,他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那块让他期待了一顿饭,瞟了无数眼,几乎支撑了他全部幸福感的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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