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第四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历史期中考试试卷
《秦律》规定偷窃别人桑叶,价值不到一钱,要罚三十天劳役。刑罚主要分三类:一是死刑,通常有弃市、枭首、腰斩、车裂、磔。二是肉刑,有黥、劓、刖、宫和笞。三是徒刑,一年至五年。另外,有野蛮的连坐法和族刑。
《唐律》有造意(主谋)从重、随从减轻、犯罪者自首可酌情减免、区分故意和过失,以及累犯加重等规定。死刑分绞、斩两等。允许除十恶以外的其他罪以钱赎罪。还对老、幼、废疾和妇女在一定条件下减免刑罚。
——摘自陈光中《我国古代刑法的演变》
归纳《秦律》和《唐律》的各自特点及其对政治走向产生的影响。
材料 以下内容是2023年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部分目录。
第一单元 政治制度 第1课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 第二单元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 …………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 |
上述教材目录中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官员选拔管理、法律教化和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有何内在关系,请以古代某个王朝为例进行阐述。(要求:内在联系的阐述要基于史实。)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