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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2017年高三语文考前热身考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乐府诗在入唐以前已存在两个传统,一是上承“诗教”风刺一面的汉魏传统,二是以艳歌艳词为主的六朝传统。初唐乐府沿袭齐梁绮靡的路子,内容不出白氏所批评的“赞君美”或“悦君意”。“初唐四杰”的乐府虽体现闻一多先生所谓“由宫廷走到市井”“由台阁移到江山和塞漠”的倾向,但现实的针对性不强。盛唐以边塞为题材的乐府诗,更多地歌颂盛唐的武功气象。中唐以后,张籍、王建、元稹、白居易和刘禹锡集中创作乐府,试图在理念的层次上直接继承《诗经》的“风刺”传统,甚至否定汉乐府的价值,但选择以“乐府”而非其他诗体干预政治,还是反映出他们对于汉乐府观风知俗观念的继承。不仅如此,中唐乐府诗人吸收了六朝的部分传统,展现出对于地方风土风俗的书写兴趣。

    中唐大量出现表现地方风土或风俗的乐府,与中唐观风观念的转变关系密切。初唐、盛唐之观风俗以政治治理为中心;另一方面,更是要通过礼乐教化来“移风易俗”。但安史之乱后,中唐人不再视地方风俗为负面的无条件改造对象。高郢《礼部试策五道》指出“然为政之道,当因人所利而利之,故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欧阳詹《鲁山令李胄三月三日宴僚吏序》说得更加清楚:“一方不同教化,恐他邑之欢乐此辰,不得似公之邑也。”

    同时,“采风”或“采诗”的理想被中唐诗人不断提出。但其“采诗”与汉人有异,所采并不是真正来自民间,而是从士大夫的创作中收集而得,与其说是“采诗”,不如说是“献诗”。白居易和刘禹锡是中唐乐府大家,白氏真正主张的是“采诗以补察时政”,新乐府如《上阳白发人》《卖炭翁》《道州民》都已涉及唐世风俗的叙写。刘禹锡《淮阴行》“以裨乐府”其实就是一种采诗的思硌,他在《采菱行》《插田歌》中明确表示要赋之“以俟采诗者”。这就进一步把与六朝乐府有亲缘关系的中唐乐府赋予汉乐府的政治意义,并在题材上进行了扩充。

    这种“采诗”的思路为中唐文人所共有:随着中唐文人纷纷到地方就职,送行者常期待被送者因为在地方施政得当而能让当地民众作歌谣以颂之,这预设的正是“采诗”的可能。此外,有些作品本身就是在表达某州县长官的“政教得失”,背后还是体现“采诗”的观念。这一类型的创作未见于初、盛唐,却为中唐文人所发掘,这都说明汉代“观风”或“采风”的传统在中唐复兴。

    各类文体中,乐府的起源本与“采诗”或“采风”的理想直接相关,当采风的传统被再次强调,“观风俗得失”不再依附于“察吏人善恶”或王朝礼乐的落实,而是更直接地与百姓生活的具体情况相关,这就让与“观风俗”最直接相关的乐府产生创作上的转变。中唐之所以出现大批书写风俗的乐府,背后正涉及唐人在观念上的转变。

(摘编自吕家慧《论中唐乐府中风俗题材的兴起》)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初唐乐府华丽浮艳,以歌颂、美化君王的德政为主,其中虽也有涉及市井生活之作,但现实针对性不强。 B、中唐乐府否定汉乐府价值,直接继承先秦诗歌的“风刺”传统,但又对汉乐府观风知俗的传统有所保留。 C、盛唐一些边塞题材的乐府,多反映了盛唐的武功气象;而中唐则以乐府来干预政治,并表现出对地方风土风俗的书写兴趣。 D、乐府“采诗”的传统主要来源于汉乐府,但中唐的“采诗”与汉乐府有别,大多是从士大夫的创作中收集而来。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与初唐、盛唐的“观风”观念不同,中唐人承认不同地域风土风俗的差异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尊重各自的风俗习惯。 B、中唐一些士大夫乐于“献诗”,所写乐府大多通过描绘地方风俗来反映社会现实,以达到“补察时政”的政治目的。 C、中唐乐府大家白居易和刘禹锡在“采诗”的创作实践中,不仅赋予了中唐乐府的政治内涵,而且还扩展了乐府诗的题材领域。 D、“观风”传统在中唐的复兴,使得反映地方官员施政得失的乐府诗成为衡量官员政绩高低的标准,因而为文人所重视。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唐乐府是在六朝乐府传统与汉魏乐府传统的共同影响下,并适应新的社会现实和文化环境而逐步形成的产物。 B、中唐乐府继承六朝乐府反映民情风俗的传统,但更强调诗歌的政治性与实用性,文学性已非首要追求。 C、促使中唐乐府产生质变的直接原因是中唐人在“观风”观念上的转变,而安史之乱正是产生这一变化的重要节点。 D、中唐乐府中有大量的书写风俗的作品,这不仅是社会生活变化的结果,也与士大夫们不再从负面的角度看待地方风俗有关。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当代中国诗人为何只向西看

鲁枢元

    ①中国当代最优秀的诗人如海子、苇岸,当他们谈起自己追慕与效仿的诗人时,可以说出长长的一排: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荷尔德林、惠特曼、爱默生、纪伯伦、普希金、叶赛宁、济慈、雪莱、黑塞以及米什莱、赫德逊、列那尔、普里什文等等,却很少提起自己国度的传统诗人。苇岸曾坦诚地承认:“祖国源远流长的文学,一直以来未能进入我的视野”。海子更是绝情地说:“我恨东方诗人的文人气质,他们把一切都变成趣味。”

    ②这里我不想责备年轻诗人的偏激,我只是为我们中华民族诗国疆土的沦丧感到悲哀。是什么原因使我们最有希望的诗国传人竟翻越一道道异国语言的障碍“皈依”到大洋彼岸的诗人行列,而对于自己的诗歌传统竟不置一顾!

    ③以中国古代伟大诗人陶渊明为例,时至今日,陶渊明的世界影响,主要还在汉文化圈内,至于他在西方国家的流布与影响,却查找不到过多的记载。20世纪以来,中西方的文化交流很不平衡。中国人自己的传统文化经过近百年严厉的自我批判已几近干涸,而西方现代文化却如太平洋的海啸一般汹涌而来,几乎淹没中国传统文化的所有领地。

    ④中西文化的阻滞与隔膜只能是一个历史阶段的遗憾,就其作为共同的人类文化而言,交融、互补才是必然的,文学更是如此。即便从陶渊明西方接受史的点滴文献中,也可以感觉到这一点。

    ⑤20世纪20年代,一个偶然的机会,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看到了年轻的中国留学生梁宗岱翻译的陶渊明的诗篇,在随即给梁宗岱的信中写道:“你翻译的陶潜诗使我神往。不独由于你的稀有的法文知识,并且由于这些诗歌的单纯动人的美。它们的声调对于一个法国人是这么熟悉!与我们古代土地上升上来的气味是同样的。”接下来,法国印象派诗人瓦雷里在为梁宗岱《法译陶诗选》一书撰写的序言中写道:“试看陶潜如何观察‘自然’,他将自己融进去,参与进去,……有时像情人,有时像多少带点微笑的智者。”陶渊明就是“中国的拉封丹和维吉尔”。美国的陶渊明研究虽然起步较晚,陶渊明作为一位历史人物,却被色彩浓重地写进教科书中,将其描绘成一位“不一般的中国农民”,一位喝酒、吟诗、将理想寄托于世外桃源、陶醉于简单田园生活的诗人。新近,一位叫马克•艾尔文的美国汉学家更把陶渊明归于“生态保护主义者”的行列。

    ⑥东方古代诗人陶渊明的自然主义哲学与田园式的回归诗学其实不难在西方文化界找到知音。如果稍微深入地加以探究,我们将会发现,在对待“人与自然”这个元问题上,中国的陶渊明与西方的某些先哲总是操持着共同的语调。如古希腊时代的自然主义哲学家伊壁鸠鲁。以往国内学界常把伊壁鸠鲁说成一位享受主义者,其实他追求的享乐主要是精神上的平静和谐,这恰与陶渊明是一致的。伊壁鸠鲁哲学的核心也是顺从自然,主张简朴、清贫的田园生活,“贤人应当喜爱田园生活”,“宁静无扰的灵魂既不扰乱自己也不扰乱别人”。

    ⑦依我看来,海子,苇岸这些被誉为“麦田诗人”、“大地诗人”的年轻一代文学家,无论如何也应该更钟情于自己民族的自然主义诗人陶渊明吧。因为在“简化生活”、“蔑视金钱”、“景仰朴素”方面,陶渊明不是更早、更近、更好的榜样吗?然而我们这些20世纪后期的诗国骄子始终没有把视线投注到陶渊明身上。如今,自然之死的进程在我们的国土正极速蔓延,诗人的声音依然微弱。海子死了,苇岸死了。更加不幸的是,那位在一千六百年前去世的陶渊明在今天也已经再度死去,而且是在年轻一代诗人的心目中死去的

(节选自《文汇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无论人类怎么保护,每一只朱鹃、华南虎、大熊猫都会死掉,那为什么要挽救它们呢?而作为一个物种,任它们灭绝又如何?花那么多钱保护大熊猫值得吗?这些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基本问题,屡受争议。

    动物和人的差异很多,最大的差异可能在于动物缺乏文化。在这里,文化的定义是“与遗传无关、但可以模仿和传承的行为模式”。人类社会中,文化因素正在逐渐压倒遗传生理的因素。当我们说“每个人都独一无二”的时候,这种独特性大部分来源于后天。然而,野生动物个体在环境中的绝大部分行为,都可以回溯到它的基因;个体间的文化传承即便存在,影响也通常微乎其微。一种不适应其所在环境的人类文化可以导致一个文明的毁灭,但动物界中的文化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巨大的效果。

    因此,野生动物的价值更多地承载于它的基因之中,种群本身的延续更为关键。个体的死亡是必然的,但基因通过种群基因库可以长存下去,维持物种的存在。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个体,更多是一种保护种群的手段,本身并非目的。

    如果保护个体是手段,那么保护物种、保护地球生态呢?

但实际上这两个命题都很可疑。物种虽然寿命长,但早晚也要消逝,新生代哺乳动物每个物种的平均寿命也不过几百万年而已。地球历史上至少99.9%的物种都已经绝灭了,绝大部分都和人类没有关系。至于“保护地球”,则问题更大。其实,没有哪个物种是“不可或缺”的。有些物种消失后其地位立刻被取代了,有些会波及到其他物种,只有很少数的物种一旦绝灭可能会引发生态系统大范围的崩盘。但是,崩盘了也不是世界末日,几千万年过后,一切又都会重头再来。地球是很脆弱,很容易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地球又很顽强,不管多惨都能恢复回来。换成生态学术语,就是“在地质时间尺度上,地球整体生态系统的抵杭力稳定性很弱、但恢复力稳定性很强。”那么我们天天强调要维护生态系统图的又是什么呢?很简单,地球经受得起生态系统的崩盘,人类可是受不起。脆弱的人类经济体系连海平面上升几十厘米都招架不住,这让地球历史上动辄上百米的海平面变化情何以堪。

    由此,似乎可以导出一个结论:我们保护生态,不是像口号里宣传的那样是为了地球,而根本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地球其实根本不在乎我们怎么闹腾,它有的是时间来恢复;可我们等不及。而如果不考虑“保护我们自己”这个因素的话,保护其它野生动物的动机似乎也变得不充分了。而实际中的野生动物保护原则其实就一句话:“尽可能维持现状”(包括“恢复到以前的现状”)。因为这样对人类自身最为有利,环境不变我们才能安安稳稳地发展文化和经济嘛。

    现实中的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大困境无一例外在于资源不够。所以我们会优先把资源投给那些花费小、意义大的野生动物。因此,出现了两个保护生物学里专属的概念:伞护种和旗舰种。

所谓“伞护种”,本身不一定有多大的生态学地位,但它们所需要的生存环境能覆盖很多其它物种;只要有人出钱保护了它,就能连带保护很多别的物种。围绕伞护种建立动物保护区始终是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方向。而“旗舰种”甚至连生存环境这个要求都可以放宽,它的基本标准严格来说只有一条:能卖萌,能招人喜爱,能吸引眼球,能拉捐款。如果同时满足伞护种的标准那就更好;若是连带还有民族象征、国家特色等等,那就近乎完美了。大熊猫也因此成为迄今为止最完美的旗舰种。它足够奇特,还算珍稀,萌起人来天下无敌,并且还相对容易圈养,也能胜任伞护种的角色。

    经常有人质疑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保护大熊猫。确实,大熊猫相对来说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大熊猫本身的宣传意义、对川滇一带整体生态保护的意义也是确实存在的。不可能拯救每一个,但总应该努力争取更多的人,拯救更多的物种。客观情况如此,我们只能把某些物种放在优先地位,把资源相对集中在有意义的领域。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气候正义是环境正义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具体发展和体现。2000年前后,一些非政府组织承袭环境正义运动的精神,开始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进行伦理审视,气候正义便应运而生。气候正义关注的核心主要是在气候容量有限的前提下,如何界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表现为一种社会正义或法律正义。

    从空间维度来看,气候正义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公平享有气候容量的问题,也涉及一国内部不同区域之间公平享有气候容量的问题,因而存在气候变化的国际公平和国内公平问题。公平原则应以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作为首要目标,每个人都有义务将自己的“碳足迹”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比如说,鉴于全球排放空间有限,而发达国家已实现工业化,在分配排放空间时,就应首先满足发展中国家在衣食住行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基本发展需求,同时遏制在满足基本需求之上的奢侈排放。

    从时间维度来看,气候正义涉及当代人与后代之间公平享有气候容量的问题,因而存在代际权利义务关系问题。这一权利义务关系,从消极方面看,体现为当代人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来保护地球气候系统,以将同等质量的气候系统交给后代;从积极方面看,体现为当代人为自己及后代设定义务,就代际公平而言,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在代际分配问题上应实现代际共享,避免“生态赤字”。因为,地球这个行星上的自然资源包括气候资源,是人类所有成员,包括上一代、这一代和下一代,共同享有和掌管的。我们这一代既是受益人,有权使用并受益于地球,又是受托人,为下一代掌管地球。我们作为地球的受托管理人,对子孙后代负有道德义务。实际上,气候变化公约或协定把长期目标设定为保护气候系统免受人为原因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干扰,其目的正是为了保护地球气候系统,这是符合后代利益的。至少从我们当代人已有的科学认识来看,气候正义的本质是为了保护后代的利益,而非为其设定义务。

    总之,气候正义既有空间的维度,也有时间的维度,既涉及国际公平和国内公平,也涉及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因此,气候正义的内涵是:所有国家、地区和个人都有平等地使用、享受气候容量的权利,也应公平地分担稳定气候系统的义务和成本。

(摘编自曹明德《中国参与国际气候治理的法律立场和策略:以气候正义为视角》)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谜语是一种文字游戏,也是一种智力活动。《文心雕龙·谐隐》说:“谜也者,回互其辞,使昏迷也。”又说:“君子嘲隐,化为谜语。”根据这些意思,结合谜语制作、猜射的实践,我们似可以这样来说明什么是谜语,那就是:将某事物用隐喻、形似、借代、暗示或其他隐晦的方式或手段隐匿起来,做出谜面,要人们以此为据,动脑分析,顺藤摸瓜地猜测出被隐匿之事物,这类智力性文艺制品,称之为谜语。一般地讲,一条谜语,要由三要素构成,即:谜面、谜目和谜底。

    我国的谜语,源远流长,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就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周易·归妹》中记载了商代短谣《女承筐》:“女承筐,无实;士刲(kuī)羊,无血。”这两句卦辞表述的意思是:一个女子挎着竹筐,筐里什么也没有;一个男子正在用锋利的刀子割羊,可是羊并不流血。要我们猜猜:这是在干什么?原来,这一男一女正在割羊毛。据考证,这短谣式的卦辞,实际上是我国第一条有确切文字记载的“民间事物谜”的雏形。当时并不叫做谜语,而视之为“隐语”之类。“谜”这个汉字,是在距商代一千多年后的六朝时期才产生的。六朝时期,只是产生了“字谜”这个词。隋唐时期,谜语也还仅仅是以“字谜”、“物谜”这两种形式为载体,缓慢地向前发展。

    到了宋代,由于文人越来越多地参与谜事,才出现了“灯谜”一说。南宋著名词人周密所著《武林旧事》卷二“灯品”中说:“……又有以绢灯剪写诗词,时寓讥笑,及画人物,藏头隐语,及旧日诨语,戏弄行人。”当时,南宋都城武林(即杭州)将谜条粘于绢灯之上或直接书绘于灯绢之上,供人猜射,这便是“灯谜”一词的由来。在谜语发展史上,由此从隐语中分蘖出“灯谜”这一与“民间事物谜”并驾抗衡的纯文义性谜种。需要说明的是,南宋时,在用文字的形式将文义谜书于灯上的同时,事物谜也间杂书绘于灯上。可见,当时的谜语(隐语)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分类。灯谜(隐语)实际上为谜类的统称,绝非仅为文义谜或民间事物谜的专称。“灯谜”这个名称产生于宋代,而使其成为文义谜的专称,使之与民间事物谜的内涵泾渭分明,则是近代以来一些谜事积极分子努力的成果。

    从宋代再经元延续至明代,不管事物谜还是灯谜均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出现了“谜语”、“灯谜”这类的词,而且还产生了带格的灯谜。到了明末清初,带格灯谜又有了飞速发展,居然由原来的十几种谜格,发展到三四百种之多,同时还产生了一些特殊形式的新谜种。

    灯谜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颗璀璨宝石,实实在在是中华民族独占享用的,是足可以引以自豪的。所以,灯谜连同京剧、国画和书法一起,被世人誉为“华夏四绝”。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古代司法的疑罪从无、从轻

李竟恒

    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主流,尤其重视审慎,以避免冤案的出现。先秦时期司法精神的主流,主张司法的审慎与宽和,《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赦小过”,上博楚简《仲弓》作“赦过与辜”,《周礼·秋官司寇·司刺》也主张赦免幼弱、老耄与蠢愚这三种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从夏代的司法精神中,便强调与其造成冤案,宁可达不到执法效果,即宁纵毋枉。周人的《尚书·吕刑》中,尤其强调司法的审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司法中的疑罪,采取赦免从无原则。汉代孔安国的注解认为,刑狱有疑点的,应该改为较轻的处罚,小惩罚有疑点的,应该完全赦免。按照孔安国的解释,这一周代的司法精神同时兼有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两种。

    秦朝的司法思想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底色,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两件事。一次是有人在东郡的陨石上刻诅咒秦始皇的文字,秦始皇便“尽取石旁居人诛之”,陨石旁边所有的居民都被进行了有罪推定,所以杀无赦。类似的例子,秦始皇在梁山宫怀疑身边的人将信息泄露给了丞相李斯,于是便将“时在旁者”全部杀掉。云梦秦简《封诊式》记载,秦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解词,笞讯某”,即一边刑讯逼供,一边要嫌疑人自证清白。这种有罪推定的司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如张家山出土竹简《奏谳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秦代冤案,一个叫“讲”的人,被怀疑偷牛,在严刑鞭打下最终屈打成招,惨遭冤狱,全家遭殃。正是秦朝的这种严酷司法,最终导致“赭衣半道,群盗满山”,路上遇到一半的人都被判定犯罪,漫山遍野都是逃跑的亡命者。

    汉儒继承了先秦主流的司法思想,反对秦朝法律文化。《礼记·王制》:“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即有疑点的案子要拿出来众人讨论,如果大家都认为存疑,便作赦免处理。汉代儒书《孔子家语·刑政》也有:“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者赦之”,主张疑罪从无。汉儒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主张:“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即疑罪从无是仁政的司法要求。汉儒刘向在《新序·杂事第四》中曾经记载一个寓言,据说魏国有疑罪,一半的司法人员主张应该做有罪推定,魏王便请教大商人陶朱公。经陶朱公启发,魏王意识到应该“狱疑则从去”,于是“梁(魏)国大悦”,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因而获得民众的拥护。

    这些汉儒疑罪从无、从轻的司法思想,对汉代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影响。《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学习儒家《春秋》,接受了儒的价值观,所以“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这位司法官员虽然没有实践疑罪从无,但却践行疑罪从轻,比起秦法的有罪推定传统来说,是一种明显的改善。

    相比于秦朝的有罪推定,儒学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无思想都是更合理的。当然,从轻和从无二者之间又有高下之分。明代人梅鹫在《尚书考异》中就指出,“罪疑惟轻,贤人以下。忠厚之事,圣人似不止此”,意思是罪疑从轻原则,只是一般儒者就能主张的水平,而疑罪从无,才是真正圣人的司法思想。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9.2.28)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流派不是独木桥

刘连群

    ①流派的学习和继承,一直是京剧界深为关注的话题。在好长一段时期里,呼唤创造新流派的声音很强烈,不时见诸报刊和有关的学术研讨,成为引导流派传承的“主旋律”。然而近30年过去了,新的流派没有产生,反倒是现有流派的抢救、保护问题显得突出和紧迫起来。在纪念张派艺术创始人张君秋先生诞辰90周年的研讨会上,对于流派传承的看法,有人强调原汁原味保留,也有人主张要尝试走自己的路,只是没有人再提创造新的流派

    ②这就颇值得思索。表面看,对新流派的呼声转低,是基于新流派的难产,________久唤不至而不免无奈和失落,________细究起来,在一定程度上,________包含着对前一阶段思路的某种务实和纠偏。呼唤新流派并没有错,进一步丰富京剧表演艺术的风格特色,是京剧界内外的共同愿望。问题在于新流派的形成和创立,离不开多方面的因素,不仅需要演员的艺术根基和努力,还受着剧种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生存环境的制约,这不是单纯的提倡和引导所能奏效的。

    ③同时,在对传统流派的传承导向中,单一地强调另创新派,以此作为衡量传承水平的唯一标准和终极目标,也有失片面。比如,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是“学余派最好是杨宝森”,依据自然是杨宝森先生在学习余派的基础上创出了杨派。杨派极大地丰富了京剧老生演唱艺术,其贡献和影响怎么称誉也不过分,但若就以此论定学余“最好”,可以设想一下,余派传人都按此“最好”去下功夫,余派本身谁来传呢?还传得下来吗?依此逻辑推而广之,京剧多姿多彩的名家流派包括杨派、张派在内,岂不都将失传,从舞台上消失吗?这恐怕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情景。

    ④事实上,深入了解京剧流派传承的历史,高水平传承的方式是存在多样性的。由于传人自身条件和感知解读的差异,不论主观愿望如何,都不可能做到和流派创始人完全一样,都是有距离的传承。同时学习到一定阶段,距离还会因传人各自审美和追求的不同进一步拉开,从而形成不同的走向和形态。按此区分,大致可以概括为近、中、远三种传承方式:一种是近距离传承。传人的自身条件与创始人或流派演唱要求极为接近,也有志于对本派艺术深钻细研,传其衣钵,悟性很高,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和体现流派的“原生态”。余派传人孟小冬是其代表人物之一,她的演唱包括录音、唱片,作为老师余叔岩先生仅存“十八张半”唱片的补充教材,对于余派艺术后学”堪称功莫大焉。第二种是中距离型。传人具备相当的流派传承条件,通过学习奠定了厚实的基础,但在艺事发展过程中不囿于一派,兼学别家,融会运用,并有新的追求和创造,显示出个性特色,但还不足以称“派”(现在也有的在一定范围被冠以某派)。许多为观众所熟知的在世和去世的京剧名家属于此类型。第三种是远距离传承。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与原来所宗流派在表现形式、技巧特色上逐步拉开距离,形成崭新而鲜明的艺术风格,得到行内外的普遍承认,最终独树一帜。

    ⑤近、中、远三种类型的传承,由于学得极像和开宗立派者终归是少数,因此高水平传承呈两头小、中间大的态势,以“中距离”居多,而这恰恰是多年以来缺少研究的部分。可纳入此列的京剧名家是不应该被忽视的。如旦行的杨荣环,艺兼梅、尚两家,技艺精湛而全面,一直致力于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所演的流派代表剧目都进行了精心锤炼,根据自身的体会和顺应时代的要求做了加工处理,力求名剧新演,一些常演剧目深受行内外的好评。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对前人的艺术实现了高水平的个性化传承的艺术家,因前些年或片面强调门派正宗、或仅以成败论英雄的影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生前还曾遇到归属两难的尴尬处境,是十分可惜和令人感慨的。如果对他们成功的艺术创造和多样化的传承经验,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深入的解析研究,将有助于创造一个既讲继承、又鼓励创新的环境氛围,给新人带来有益的启示。

    ⑥流派要流起来,还要流得宽广壮阔,才能长久保持创造力和生命活力。这是流派也是京剧艺术都需要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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