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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黄石市第三中学2017年高三语文5月适应性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山水及自然景物的欣赏
郁达夫
    ①自从亚里士多德的文学模仿论创定以来,以为诗的起源是根据于模仿本能的学说,到现在还没有绝迹。论客的富有独断性者,甚至于说出“所有的艺术,都是自然的模仿”。虽则说得太独断,太笼统,但反过来说,自然景物以及山水,对于人生,对于艺术,都有绝大的影响,绝大的威力,却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情;所以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②自然的变化,实在多而且奇,没有准备的欣赏者,对于他的美点也许会捉摸不十分完全的。就单说一个天体罢,早晨的日出,中午的晴空,傍晚的日落,都是最美也没有的景象;若再配上以云和影的交替,海与山的参错,以及一切由人造的建筑园艺,或种植畜牧的产物,如稻麦牛羊飞鸟家畜之类,则在一日之中,就有万千新奇的变化,更不必去说暗夜的群星,月明的普照,与四季寒暖的更迭了。
    ③我们人类都有一种特性,就是喜新厌旧,每想变更。一碗最珍贵最可口的菜,若每日吃着,到了后来,宁愿去换一碗粗肴淡菜来下饭。唯有对于自然,就决不会发生这一种感觉,太阳自东方出来,西方下去,日日如此,年年如此,我们可没有听见说有厌看的。还有月亮,初一出,月半圆,月底全没有,而无论哪一个人,看了月亮,总没有不喜欢的。自然的伟大,自然的与人类有不可须臾离的关系,就此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了。
    ④欣赏自然景物的本能,是大家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忙于衣食,不便沉酣于大自然的美景;有些人习以为常了,虽在欣赏,也没有欣赏的自觉。更有些人,将自然范围限制得很小,以为能如此这般的欣赏,自然景物就尽在他们的囊中了。
    ⑤我从前有位同事,平时只晓得钻门路,积私财,以升官发财为惟一的人生乐趣,现在居然位至极品,财积到了几百万了,但闻他惟一娱乐,还是出外则装学者的假面,回家则翻存在英国银行里的存折,对于自然山水,非但不晓得欣赏,并且还是视若仇敌似的。对于这种利欲熏心的人,我以为对症的良药,就只有一服山水自然的清凉散。因为山水自然,是可以使人性发现,使名利心减淡,使人格净化的陶冶工具。
    ⑥自然景物所包涵的方面,原是极博大、极广阔的。天地岁时、社会人事,静而观之,无一不是自然,无一不可以资欣赏,但这却非要悠闲自得,像朱夫子那样的道学先生才办得到。至于我们这种庸人,要想得到些自然的美感,还是要上山水佳处去较为直截了当。
    ⑦大抵山水佳处,总是自然景物的美点发挥得最完美、最深刻的地方。孔夫子到了川上,就觉悟到了他的栖栖一代,猎官求仕之非;太史公游览了名山大川,然后才死心塌地,去发愤而著书。可知我们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自然的威力,到了山高水长的风景聚处,就会得同电光石火一样,闪耀到我们的性灵上来。
    ⑧我曾经到过濑户内海去旅行,月夜行舟,四面青葱欲滴,当时我就只想在海岸做一个半渔半读的乡下农民。依船楼而四望,真觉得物我两忘,生死全空了。后来也登过东海的崂山,上过安徽的黄山,更在天台雁荡之间,逗留过一段时期,总没有一次不感到人类的渺小,天地的悠久。所以要想欣赏自然的人,还是先上山水优秀的地方去训练耳目,最为适当。
    ⑨从前有一个赞美美术批评家拉斯肯的人说,他在没有读过拉斯肯以前,对于绘画,犹如瞎子,读了之后,眼就开了。这话对于高深的艺术品的欣赏,或者是真的,但对于自然美,尤其是山水美的感受,也未必尽然。乡下愚夫愚妇的千里进香,都市里寄住的小市民的窗槛栽花,都是欣赏自然的心情的一丝表白。我们只教天良不泯,本性尚存,则但凭我们的直觉,也就尽够做一个自然景物与高山大水的初步欣赏者了。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从亚里士多德的模仿学说谈起,意 在引出人生、艺术模仿自然山水的中心观点,启发读者思考人生的意义。 B、第②段有关自然的描述涉及时间、空间、光线、色彩等元素,平常的自然景物、人文景观流转变化,姿态万千。 C、作者笔下的自然山水具有陶冶性灵的作用,“清凉散”之喻形象地告诫人们不要因为工作的繁忙而忽略对自然的欣赏。 D、本文谈古论今,写人写己,由人生而景物,从艺术而山水,紧扣自然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行文看似闲散,实则紧凑有序。
(2)、文章第⑧段写“我”在濑户内海旅行,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文中说:“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请结合本文和下面的材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说服力。

①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郁达夫《故都的秋》)

②陶渊明、谢灵运这般人的山水诗那样的好,是由于他们对于自然有那一股新鲜发现时身入化境浓酣忘我的趣味;他们随手写来,都成妙谛,境与神会,真气扑人。(宗白华《论<世说新语>和晋人之美》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杏花

安海

    杏树是我国古老树种之一,北方居多,南方也不稀有。因而,杏花作为一种意象而多次出现在古人的诗词中。如北宋王安石的《北陂杏花》:“一陂春水绕花身,身影妖娆各占春;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南宋陆游的名句“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以及宋朝志南和尚的名句“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诗境都很美。但我感觉大都写的是南方的杏花。花虽都是一样的花,但意趣却终究是不同的。南方的杏花能以枝来卖,说精巧、纤弱、柔媚应该都是不为过的,这也是与南方温润气候相关的,这种美是与北方杏花的美完全不同的。北方杏花的美以一个“壮观”统领着,说妩媚有一点儿,但绝不纤弱。我想,如果诗人们面对北方的万亩杏花,会做如何的感想呢?

    杏花是造物主献给北中国灿烂春天的一份礼物。杏花开了,开在北方春寒料峭的时节里,她应该是花色贫瘠的北方春天里第一枝灿烂的花朵,因此给她贯之以“造物主献给北中国春天的礼物”并不为过。花开时节,这些满山满园壮观的美色不仅有蜂蝶欣赏,也正在有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像蜂蝶一样跑来欣赏。他们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蛰伏了整整一个冬天,春天一到便迫不及待地跑到乡下,亲近泥土,续接地气。聪明的地方领导也便适时地迎合着城里人的这种寻春行为,“杏花节”便这样诞生了。城里的赏花者盯着满田野的杏林花海,举办者则盯着城里人的腰包。杏花则什么都没盯着,她只是兀自开放着,迎接着扑向她们的蜂蝶。

    过不了多久,你如果留心一下,会在某些场合,看到一些城里人吟咏杏花的文字,或柔媚,或雄壮,或平和,或激荡。这些文字其实流通的范围很小很小,根本抵达不了开满杏花的乡村;流通的时间也很短很短,在文字的海洋中转眼就沉了底,顶多做为一种浮力,托举着那些流传了千古的经典文字。你如果再留心一下,还会发现,在杏乡的某些公文里,会罗列着“杏花节”的种种成绩:有多少城里人外地人来此参观,那些城里人喝掉了多少矿泉水,吃了多少当地的小吃,带动了多少当地的经济指标……杏花依然不管这些,她们只管自己开放着,她们知道自己前面的路有多长。花开有期,在那些城里人走了没多久,万亩杏园就已经是落英缤纷、蕾生叶长了。

    和众多的赏花者一样,我也曾是家乡杏花的欣赏者。每年的春天,我和家人一起徜徉在杏花带来的春色中。至今我的相册里还保存着众多与杏花相伴的瞬间。但现在我却感到我们其实只是一群很肤浅的赏花人,我们只是蛊惑于杏花的美色,沉迷于杏花的芬芳,感叹于杏花的壮观,我们并没有真正读懂杏花。

    那一年到有名的杏乡观看了万亩杏林花海之后,一场冰雪忽然于夜间降临,覆盖了家乡的广袤田野,冰冻了杏花的一场春梦。我回到家乡的老村后,看到乡亲们面对受冻的杏花而流露出来一种深深的无奈,那是一种欲哭无泪的表情。这表情深深地刺痛了我,那一刻,我忽然感到了自己的浅薄,感到了乡亲们才是杏花真正的知音。事实上,这众多的杏树正是乡亲们用勤劳的双手种植出来的,如果说杏花是北中国春天使者的话,那么这使者也是乡亲们派遣的。种植杏树,从育苗、植苗,到锄草、裁剪、驱虫,哪一步没有浸透着他们的心血呢?

    而做为杏花本身来讲,它是杏树生命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实际上就是杏树的繁殖器官,它的美色和芬芳其实是专为蜂蝶而释放的,它是杏树通往杏果的一条生命的必经之路。我们许多人只是垂涎于杏花的美色,往往忽略了杏树的生命存在,就像我们过多关注于人的漂亮颜面而忽略了她们本身一样。而只有乡亲们才是杏花真正的知音,他们不仅懂得欣赏杏花的美,更懂得欣赏杏树的美,他们非常清楚,杏花美只是杏树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四月的杏花美只是杏树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流露出的美的一角而已,是杏树在春天丢给人们的点点希望罢了。杏树的大美在七月流火的季节,缀满红杏的杏树表露出来的美才是一种成熟的美、完满的美。因此,乡亲们才会在面对杏花时,既能欣赏到杏花的美色,更能领会到寓于美色中的那一种生命的气息和希望。他们会将杏花的花事常挂在口头嘴边,挂在街头巷议,挂在地角旮旯。他们会说“今年空花少、实花多,杏树能丰收”,会说“今年空花多、实花少,是树太瘦了”,会说“去年杏结得太多,今年该休枝了”,会说“可不要再下冷雨了,不然杏花该冻了”……说这些话时,好像面对的不是杏花、不是杏树,而是他们精心哺育的孩子,语气中流露的是一种为父为母者对子女的无边的牵挂。这种深邃诚挚的情思,是众多的赏花者难以企及的。

(选自《散文百家》2015年第8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女织

王开岭

    华夏先民的栖息史,五千年的村野炊姻,就这么飘飘袅袅,在“锄禾日当午”的挥汗和“唧唧复唧唧”的织声中,走到了二十世纪。

    恐怕谁也没想到,突然,它像滴空了水的滿钟一样,停了。,城市,彻底步入男不耕女不织的“大脱产”时代。乡村,耕虽依旧,织却消匿。对“女织”的蒸发,我略感惋惜。抛开古织,说个我们熟悉的情景吧——

    记得年少时,中国女人的怀里都有一团毛线,须臾不离,像抱着婴儿。当一位女性在为恋人、丈夫、孩子织一件毛衣、围巾或袜子时,她用手指和棒针、用密密麻麻的经纬和几个月聚精会神一一所完成的仅仅是一件什物吗?当然不,这更像一场无声的抒情。她用温婉和柔韧,用细腻和漫长,用遐想和劳累,实现了一桩女性独有的心愿。每一针、每一环,都是一记笔划、一个字母,她把所有心思都织了进去,融入这件最贴身的东西里去了。这比花要美,比甜言蜜语动听,比珠宝首饰贵重。

    那是个不嫌“慢”的时代。那是个用手工抒情的时代。那个时代的女人,都会留下一枚标志食指和中指的上部略显糙厚。她们是美丽聪慧的女人,多情而勤奋的女人,懂得“织”的元素和成分,懂得“亲手”的含义,懂得用“繁琐”“辛苦” 构造一件贴身之物意味着什么。她们享受这个过程,感动别人,也感动自己。

    一梭一缕一寸痴,丝丝编就阳春意。织的背后,你总隐约看到那个字:情。无论春染梢头的豆蔻、贤妻良母的人妇,还是离愁黯景的痴妾、发婚姻牢骚的怨女,手中都有一情感道具:飞梭、织机或绣针。

    在《孔雀东南飞》中,有一段自白:“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这是一个普通少女的成长简历和才艺档案。 蚕、织、裁、缝、绣 一一乃天下女子的技能必修课。即便家境再优渥,凤娇名媛,顶多免去 蚕纺之苦,纤秀之灵则不可少。换言之,即削弱体力劳动,深化脑力劳动。我不以 为此乃封建糟粕或性别压迫,我觉得这是人生美学,乃女性的主动选择和天赋所赐。织的衣、纳的祙、绣的巾,可浸的是情、是意,是对生活的憧憬和幸福感。密密麻 麻的线脚、纤巧灵盈的游走,织就的是女子的美和美德。

我一直觉得,女子一生总该织点什么,.否则有遗憾。不为别的,就因她是妻子、是母亲,一个男人、一个孩子,身上若无一件由家中女性亲手完成的衣物,至少逊了一份温馨。对敏感的体质来说,灵魂会觉微凉罢。过去常用一词夸赞女子:心灵 手巧。现代女性心灵绰余,手却未必巧了。

    逢搬家或整理橱柜,总会翻出几件旧时的毛衣,皆母亲所为。虽穿的机会少,可总舍不得扔。我知道,这些东西再难复制了。母亲很聪明,儿时总变着花样给我们兄弟添毛衣,每年的流行款和图案,只要大街上有,她瞅几眼就会了。母亲这辈 子织了多少件衣物?数不清,至少上百件吧。几年前,春节回家,母亲说,这是她最后一件线活了,留给孙子们。第二年春节,母亲却还在织,她说再织几件。

    另一个母织的故事,曾让我泪流满面,也是促我动笔的动力之一。吉林白山一位家境贫寒、以烙煎饼为生的母亲,得知自己患绝症后,15个月里与死神赛跑,终于为9岁儿子织完了25岁前需要的所有毛裤。也许,这位母亲想的是,等儿子25 岁时,就能穿上另一个女人织的衣物了吧?

只是她的这个美好的“织愿”能实现吗?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孩子,请你搬走

    孩子,今天你又装作若无其事地,暗示妈妈,说市中区的房价,又在飙升,如果再不行动,或许以后你和女友,连一间栖身的小屋都没有。

    我淡淡地看你一眼,终于没有像你希望的那样,说出“妈妈给你们买”的话来。而你,也在这样尴尬的沉默里,即刻气嘟嘟地放下碗筷,摔门出去。我从窗户里看着你远去的背影,瘦削,懒散,有些玩世不恭和任性,你还是赖在父母怀里,始终不肯独立。

    可是,亲爱的孩子,你已经25岁,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需要呵护的女友,日益老去的父母,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让你成熟,承担一个成人该担负的责任?

    从很小的时候,你就习惯有事来找妈妈。5岁的时候,你要妈妈帮你整理扔得到处都是的玩具;10岁的时候,看见同学脚上气派的皮鞋,就哭闹着让我也去买来给你;15岁的时候,你写情书给班里的女孩子,说,我妈妈认识很多的人,谁要是欺负你,尽管告诉我;20岁的时候,你读大学,每次打电话来都是抱怨,说食堂的饭菜如此糟糕,为什么不多寄些营养品?今年25岁的你,在一次与同学的闲聊里,很骄傲地说,我爸妈早已给我备好了买房的钱,我即便不怎么奋斗,也一样可以过得很好。每一次我都宽容地笑笑,就淡忘掉了。

    我习惯了听你的吩咐,只以为,对你的每一滴好,你自会记得,且在将来我们老去你已壮年的时候,可以得到你的细心照料。可是而今,你日日回家蹭饭,又时常将女友带回家来久住,让依然工作的我,还要为你们的一日三餐奔波劳累。这样的景况,终于让我连一丝的微笑,都无法挤出。我发现,这样苦掉自己全力为你的方式,只是使你心底的自私和懒惰,愈是潜滋暗长,无沿无边。

    我终于承认,25年来对你无节制的宠爱,是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有一次开玩笑,我说妈妈或许活不到你娶妻生子呢,你一下子便急了,说,那怎么行,将来谁给我们洗衣做饭,谁给我们照料孩子?当时的我,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忧伤。原来当我们老掉,依然要为你继续操劳,直到生命的终点.我们不是养育了一只日渐丰满有力的雄鹰,而是养了一只寄居的虫子,它要将滋养了它的鲜嫩的骨头,一直啃到干枯腐朽,再无营养。

    亲爱的孩子,我不得不残忍地告诉你,你的前半生,与我息息相关,而你以后的道路,我将不再过问。妈妈已经将兼职的工作辞掉,我不能为了你的幸福,而将自己退休后的悠闲时光,交给继续为你挣钱买房的苦痛。也请你,从父母的身边搬走,用自己的薪水租房去住。孩子,妈妈抱歉,不该这样爱你。而你,也应对那些将父母啃到疲惫的往昔感到愧疚。且让我们,彼此原谅,彼此放手。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年是新的,也是旧的。因为不管多么生气勃勃的日子,你过着的时候,它就在不经意间成了老日子了。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我去香港两次,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浸会大学邀请了来自不同国家的八位作家进行文学交流,主题是“大自然和写作”。为此浸会大学组织了一些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如去西湾爬山,去大屿山的小岛看渔民的生活。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有一天下午,走出地铁站后,觉得困倦难当,就到对面的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里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当参加座谈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儿媳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凝固的《史记》

徐剑

    大先生病入膏肓,时日无多了。那天,他精神出奇的好,突然撑起羸弱之躯,从病榻上坐起身来,对许广平道:“研墨,我要写信。”

    许广平且喜且忧,说:“先生,还是我来代笔吧。”

    “此信岂可代笔,”大先生摇了摇头,“这是写给静农兄的。”

    何等要事,竟烦大先生病中亲笔?许广平连忙扶先生下床,至书案前,连忙研墨,铺好信笺,惟见大先生落座后挥毫,留下数行力透纸背的鲁体:“南阳画像,倘能得一全份,极望……”

    许广平看后,心中泛起一阵酸楚。此距大先生去世,仅两个月。

    鲁迅何以对南阳汉画情有独钟?我暗自忖度,大先生执拗于斯,决不仅仅是为中国版画谋寻出路,而是重返民族精神源头,寻找一种化繁为简、大拙至美的哲学之境,一股奇崛粗犷、野性灵动的上古气象,一扫文坛萎顿、低迷之风。

    大风起兮,汉魂何在?我们迷失于何处?

    其实,对于汉画的概念与形式,我并不陌生,且被浸淫多年。我创作室有一画师,弃传统勾线之法,挥笔泼墨于宣纸之上,如云,如雾,如潮,如泉,漫漶而不失控,墨浓却有层次,似汉非汉,似唐非唐。我常入其画室,观后,总觉得缺点什么。但并不妨碍彼在书画市场上大行其道,其亦以中国新汉画开山之人自许,大师性格显露,脾气见长。

    也是这样八十年代的仲夏,吴冠中背着画箧,心事重重,走下洛阳龙门卢舍那大佛殿,竟无一点留恋。蓦然回首,身后大佛仍是那张并不生动的脸,佛眸半睁,千年一笑,却笑不出一丝一靥的灿烂与大唐气象。吴冠中很失望。身临伊水,遥望秦地,彼不禁想起儿时背过的《秦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年近六旬的吴冠中正在寻求艺术之旅的盛年变法,可是他寻找了半个多世纪,艺术女神在何处?

    “先生不妨去南阳看看。”龙门石窟博物馆馆长温玉成见吴冠中神情沮丧,建言道。

    “卧龙岗?去看诸葛孔明隆中对?”生性孤高的吴冠中多少有点不屑。

    “南阳有一个中国最早的汉画馆,建于三十年代。堪称汉王朝艺术集大成者,二千多尊石像,非常值得一看。”

    “哦,”吴冠中沉吟着,“在北京有所风闻,有的拓片亦见过,那就走一趟吧。”

    吴冠中背上画箧,登上了洛阳开往南阳的长途班车。

    二十世纪最后一位大师走进南阳盆地,走进汉画馆,亦步入自己的涅槃之旅。

    “这才是我想要的东西。”吴冠中流连忘返,击节感叹。南阳汉画馆果然平地吹来一股凌厉的汉风,其艺术魂魄太博大了:既有力拔山河气盖世兮的力量之美、野性之美,更有一种删繁就简、大巧若拙的线条之美,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人物世相百态,飞鸟禽兽,栩栩如生。

    吴冠中支起画架,就着汉画馆里并不透亮的灯光,如痴如醉地临摹起来。

    乙未年仲夏,前度徐郎今又来。不得不承认,面对汉画像石垒成的大门时,二十年间,从同事积累得来的汉画知识储备,都在那一刻,被彻底颠覆了。大风起兮,一股艺术汉风扑面而来:左门柱上之青龙,右门柱上的白虎,上阙衔着辅首门环的朱雀,仿佛于瞬间御风而起,直上云间,仰天长啸,或藏雷纳电,或云谲波诡,或惊天动地。

    我可以想见鲁迅第一次翻阅南阳汉画拓片时的惊讶神情,我也毫不怀疑吴冠中第一次面对石像涌动于心的巨澜。汉代南阳的帝王将相、汉儒先贤、达官显贵、缵缨之族,用永不风化腐烂的青石,留住了生前骄奢淫逸、繁华一梦、长生不老、羽化成仙的不朽与记忆。

    而制作者却是一群默默无闻的民间大工匠,一钎一锤一钻一刻,与太史公一点一划一字一句,异曲同工,风流趋同,而且更有世俗味,烟火气。石像上的故事、人物,仿佛就是凝固的《史记》,不著一字,却尽占风骚。

    西门豹除巫治邺、二桃杀三士、梁女传、鸿门宴等耳熟能详的典故和人物,端详之际,依旧有温度,呼之欲出。然而,南阳汉画馆最打动我的,还是那些有人间烟火气的石雕像,捕鱼、狩猎、田猎、弋射,舞百乐戏、斗鸡、讲学、丧葬出行,以及跳丸吐火、长袖舞、倒立、乐舞、踏鼓舞等,简直就是一部大汉王朝的民俗百科全书,在领略汉代简约粗犷艺术之美时,其服式民俗风情皆巨献于前。

    许多年后,吴冠中仍念念不忘南阳之行:“汉画馆的欢乐让我忘记了龙门的怅惘。”他对这股汉风对自己艺术之旅的冼尘、洗心,感慨万千。吴冠中伫立于东西方艺术的巅峰上,最终蜕变化蝶,南阳汉画馆的轨迹清晰可观。我的同事,自恋为新汉画大家,却反其道行之,终不得开悟。而大先生一生吸吮的是南阳汉画的奇崛与力量,临终之时,摆放在他枕边的竟是那位勇士斗牛伏虎的拓片,他就是这样一位敢于直面惨淡人生和敢于正视淋漓鲜血的猛士。

    大风起兮云飞扬。我仿佛看到大先生踽踽独行在莽原上,俯瞰乾坤,睥睨凡尘,大声喊道:“谁配做我的敌人?!”

(选自《2016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樱花时节

郝 俊

    樱花确实有些特别,看一次就难忘。樱花的花瓣较小,颜色多为粉红或白色。我见过的樱花,更多似乎是介于两种颜色之间,嫩红中含着素白的花色是那般淡雅,犹如在水中涤荡之后,有了一种一洗尘埃之后的脱俗,又像是原本色泽浓艳的花瓣在水中浸渍,褪去了几分娇红,多了几分苍白。

    我觉得樱花的美正好印证了“独木不成林”这句话,看樱花就要看繁花锦簇、片片丛林的热闹。其他花则不然,俏皮的红杏只需一枝就可充当报春的使者——“一段好春藏不住,粉墙斜露杏花梢。”一株莲花就是一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凌波仙子,一枝月下的红梅即可绽放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幽逸风姿。若单看一枝樱花便觉得太柔弱,太单薄,甚至让人难以觉出其生命迹象。带着一份怜恤,从地上随手拾起一片花瓣置于掌心,手中的花瓣就像是被折断的蝴蝶的翅膀,在微风中的颤动恰如断翅后隐隐作痛时的挣扎。倘若花树密集,规模盛大,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我记得第一次看樱花看的就是一片花海,近千株樱花竞相绽放,花朵密密匝匝,远看层层叠叠,亭亭如盖。白的如雪堆枝条,粉的似落霞满天。这般情景,才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目不暇接。眼前的樱花灿烂繁华,加之地势起伏,远看,花潮汹涌。是的,当一种美极其繁复,同时又蕴含连绵的韵律时,几乎是汹涌而来,会令人有点眩晕,可能是在记忆中一时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审美经验,所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樱花,不知道从哪里看起,越是想尽收眼底,越是难以穷尽,这样的美来得如此急切,让人振奋,也让人感觉有些压迫,这种不适应会在短时间内激发心灵,使内心的感受能力迅速扩展。这种体验,让我想到在夜间看萤火虫,如果看到零星几只萤火虫,总觉得它们像一盏盏微弱的灯,飘忽不定,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黑夜吞噬,出于同情和怜悯,看一眼就想替它们把光再拨亮些。试想,如果我们看到的不是几只,而是数万只萤火虫在眼前闪烁,这时我们一定不会觉得它们渺小。我们会醉心于它们漫天飞舞时的流光溢彩,会觉得这些小精灵正在尽兴地释放自己的光芒,那么欢快,那么耀眼,那么势不可挡。当我们感觉它们化作繁星点点之时,我们的内心早已阔大辽远,灿若星河。

    看樱花也是如此。一朵樱花甚是娇小,但如果我们置身于一眼望不到边的花海,内心就不只是顿生怜爱了。知道樱花的花期短暂,越看越觉得这些樱花像无数羸弱的生命经过盟约共誓,一起开放,一起凋落。花开,蔚为壮观,有一种试图将一时的绚烂推向极致的意味;花落,悲壮不已,看万花飘零,满地残红,便觉得有一种芳华骤逝的伤悼。或许,当美的事物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会蓄积某种强大的势能,导致内心深处引发的情感突然加剧,久难平复。

    今年看樱花,没有选择白天,友人相邀到近郊的一所植物园,晚上踏月赏樱,感觉甚好。月夜赏花不仅是看花,准确地说是“会花”——与花约会。既是约会,自然不同于白天犹如“花展”一般的喧闹,更不是用贪婪的目光一味地捕获视觉享受。约会是在静谧之中收获惊喜,通过彼此微妙的交流,有了灵魂的相惜和情感的寄托。我看着一树树连绵的樱花,愈发觉得这些繁茂的花枝宛如海底的珊瑚,美得奇异,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变成一条鱼,畅游花海……

    花是草木中生发出来的一抹芳华,其美不在色香之惑。人们之所以赏花、赞花,终究是为了满足内心深处对美的渴求。怜花,惜花,其实是希望如花绽放的韶光久留心间。欣赏着夜色里的樱花,期盼下一个樱花时节的到来。

(选自2018年3月25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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