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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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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中学2016年高三上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八点档

吴念真(台湾)

    直到他医学院毕业、当完兵,然后进入著名的教学医院当第一年住院医师,并且把第一个月薪水拿给她之前,他从没看过母亲的笑容。

    他记得那天母亲很认真地看着薪水袋,好久好久之后才自言自语地说:“人家说我这么拖磨,总有一日会出头天……,他们都不知道,最悲哀的是你,我是在等你出头天。”

    他没父亲,没兄弟姊妹,跟妈妈同姓,身分证父亲那一栏之前始终写着“不详”,后来才改成空白。从小到大他从不曾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在某个年纪时会问母亲:“我为什么没爸爸?”

    他说不懂事的时候不知道要问,到懂事的时候则根本不敢问。

    小学的时候,母亲每天得帮三户人家洗衣兼打扫,至于下午的时间,他记得母亲曾经卖过臭豆腐、炸粿、蚵仔面线等,而且放学时刻就会把摊子推到学校附近来卖给学生,所以一下课他就必须赶过去帮忙,生意高峰过后他就在摊子旁边写功课,直到卖完为止,没卖完的母子俩当晚餐自己吃。

    每当几个特定的孩子走过摊子前面,母亲总会小声问他:“你考试有没有赢他?”无论他的答案是有或没有,母亲接下来的话永远是:“人家的爸爸不是有钱就是在做官,你爸爸是死在路边被狗拖,如果你连读书都赢不了人,那你以后就准备去帮他们做奴才倒尿桶!”

    后来洗衣机方便了,摆摊子也常被警察抓,母亲只好转业,去一家当时开始流行的地下酒家当内侍,那时候他已经念高中。

    他的便当和晚餐换成母亲从酒家带回来的剩菜,比起小学时代不仅花样多,而且豪华又丰盛,蹄筋、龙虾、鲍鱼、鱼翅不稀奇,他说:“甚至还经常吃到里头附送的牙签、酒瓶盖和烟头。”

    考上第一志愿医科的那一年春节,母亲终于带他回中部的老家“返外家”,听到母亲以那种故作卑微的语气,跟几个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阿姨和低头抽闷烟的舅舅们说:“没想到这个从小被我用馊水养大的孩子也会考到医生!”

    回来的火车上,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母亲:“你少年的故事到底是怎样?”

    没想到母亲闭着眼睛装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免问啦,看电视就知道啦,我的故事……连续剧常常在扮。”

    几年后他的小阿姨心脏开刀,成了他的病人,查房的时候偷偷问她母亲的遭遇,没想到阿姨也同样说:“现在想想……,很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他说自己想像过无数次,原本以为会曲折离奇、悲情万分的故事,经阿姨一讲果然老套又无趣:母亲小学毕业后先在家乡的裁缝店当学徒,之后也没跟家里讲,自己偷跑到台北,介绍所帮她找到一个带小孩的工作,谁知道没多久却被这家人的大儿子侮辱了,人家是当官的人,给钱了事可以谈,其他打死不认帐,外公和舅舅们无力对外,只会骂母亲贱,母亲从此一去不回,带着小孩自力更生。

    就这样。

    “不过,结局还不错。”他说。

    两三年前一个夜晚,他被紧急叫进开刀房,救回一个知名官员的命,忙了一整夜,第二天他还主持记者会,跟媒体讲病况。

    当他累歪歪地回到家,听见母亲在房里叫他。他走过去,却发现门锁着,他敲敲门,隔了好久之后,他才听见母亲说:“我没事,免烦恼……我是说……我前辈子一定欠那个xxx非常多……让他侮辱没关系,还要这么辛苦替他养儿子,来……来……救他那条狗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结构艺术极为高超,开头部分采用倒叙的方式,仅凭借“他”最终“出头天”就形成了悬念,引发了读者的阅读欲望。 B、在他小时候,母亲询问他考试成绩时说的话,可以看出年轻时的遭遇是她一生永远的伤痛,她内心充满对有钱人的仇恨。 C、他念高中时常吃母亲从饭店带回来的剩菜,剩菜中“附送的”东西这一细节描写,表现出作者对有钱人为富不仁的批评。 D、在他考上医科后母亲第一次带他回老家这一段叙述中,“终于”和“故作卑微”两个词语流露出母亲压抑多年后的骄傲。 E、小说以“八点档”为题,是因为“母亲”的故事在小说中人物看来,与晚上八点钟的连续剧故事十分相似,平淡而老套。
(2)、小说中有一些文字暗示了“他”的出身与平常人不同,请从文本中找出相关内容。

(3)、小说中母亲的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最后两段,有人认为可以删掉,有人认为应该保留,你赞同哪种看法?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荒芜

    老张的儿子在城里混得不错,买了楼房,接老张到城里,让老张享享福,老张高高兴兴地跟儿子进了城。

    进了城的老张高兴没几天,就郁闷了。不是儿子媳妇对他不好,不好能接他进城吗?也不是他们看不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饭前便后不洗手,晚上不洗脸不刷牙就上床,而是老张自个儿郁闷了。儿子问郁闷的老张:“爹,咋了?哪儿不舒服?”老张一声叹息:“没不舒服。”儿子就笑了:“没不舒服你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老张就又一声叹息:“这城里有什么好啊?哪儿都是硬邦邦的,连地气都接不上,连点泥土味都没有。”儿子就解释说:“干净嘛,你想闻泥土的味,楼下不是有花池嘛。”老张就哼了一声:“那也叫泥土?巴掌大的一块地儿,况且,哪有一朵花,净是杂草。”儿子说:“这院子是大家的,不是自家的,谁肯花钱种花啊!这楼区现在还没物业,花池子不荒着还能咋的?”

    老张眼睛就一亮说:“那我收拾收拾种点菜行不?”

    儿子一愣,犹犹豫豫地说:“应该行吧。”

    老张立刻下搂,手脚并用,片刻就把杂草清除干净了。又去买了一把小铲子,细细地把泥土翻了一遍,就去买了小白菜、水萝卜的种子。

老张火热朝天忙碌着的时候,很多住户都围了过来,看老张忙碌,有些惊奇,网老张做什么。老张乐呵呵地说:“种菜。”住户们一怔,摇着头笑,冲老张儿子住的楼层指指点点,嘀嘀咕咕的。老张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也朝儿子住的楼层看,儿予在阳台上看到住户们指指点点,就冲老张喊:“爹,你快上来吧!”老张回应道:“快了,这就种完了。”儿子的声音就高了起来:“爹,你快上来吧!”老张嘴上应着:“完了,完了。 ”手上仍不停忙乎。儿子很快出現在老张面前,拽起老张说:“上楼吧,吃饭了。”老张拍了拍手说:“都种下了。用不了几天,这菜就出来了!”儿于拽老张的手劲很大,几手是把老张拖上了楼。老张不高兴地说:“你用那么大的劲儿执我千什么? ”儿子说:“我不该让你在花池子里种菜。”老张说,“我在花池子里种菜怎么 了?荒着也是荒着;要不闷死我了。”儿子就苦笑着说:“你没看那些人栺指点点的吗? ”老张说:“看到了,他们嘀咕什么呀,也听不清。” “指定说我和你儿媳妇对你不好,不给你买菜吃,逼你去种菜。”“什么?他们怎么能这么想呢?不行!我得下去跟他们说一说。”老张气得就要往下走,儿子一把拽住他:“别去了,你去说,他们又该以为是我逼着你去跟他们解释的呢,你儿子媳妇在他们眼中可就成了恶男刁妇了。”老张直跺脚:“他们怎么能这么想呢!这可咋办哪?”儿子叹口气说:“别再下去管你种的菜了。”老张就十分痛苦地说了一句:“不管了,不能让你们受委屈。”

    老张没想到种的菜自己不管了,老天爷倒是“管”上了,一天一场小雨,他种的小白菜、水萝卜很滋润地冒出了头,蓬勃地生长起来。一看菜苗都出来了,老张坐不住了,偷偷下楼,侍弄起来。在老张的侍弄下,花池子里的小白茉、水萝卜长得葱绿一片,老张的心情也郁郁葱葱的。

    花池子里的菜可以吃了,老张在楼下晃荡了一天,告诉每一个进门出门的住户:“要吃小菜就可以薅啊!”可他们都只对老张笑笑,没有人去薅菜,老张就很郁闷地上了。……

儿子回来了。儿子的手绿绿的,沾满了菜汁。儿子的脸青青的,没有一丝好声气。老张看看儿子的手,又看看儿子的脸,跑到阳台上往下着,就着到花池子里的小白菜、 水萝卜都被薅出来,它们鲜嫩的身躯支离破碎,惨不忍賭。老张的心口猛地被撞击了一下,痛痛的。老张转回头看看儿子问道:“他们又说什么了?我让他们吃菜随便薅的啊!”儿子气急败坏地冲老张喊了一句:“这花池子是大家的,不是咱们家的菜园子。”老张的心里轰然一声,抹了一把脸说:“还是荒着好。荒着,人心就不都慌了。”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问题。

马道士

汪曾祺

    马道士是一个有点特别的道士,和一般道士不一样。他随时穿着道装。我们那里当道士只是一种职业,除了到人家诵经,才穿了法衣,——高方巾、绣了八卦的“鹤氅”,平常都只是穿了和平常人一样的衣衫,走在街上和生意买卖人没有什么两样。马道士的道装也有点特别,不是很宽大、很长,——我们那里说人衣服宽长不合体,常说“像个道袍”,而是短才过胫。斜领、白布袜、青布鞋。尤其特别的是他头上的那顶道冠。这顶道冠是个上面略宽,下面略窄,前面稍高,后面稍矮的一个马蹄状的圆筒,黑缎子的。冠顶留出一个圆洞,露出梳得溜光的发髻。这种道冠不知道叫什么冠。全城只有马道士一个人戴这种冠,我在别处也没有见过。

    马道士头发很黑,胡子也很黑,双目炯炯,说话声音洪亮,中等身材,但很结实。他不参加一般道士的活动,不到人家家念经,不接引亡魂过升仙桥,不“散花”(道士做法事,到晚上,各执琉璃荷花灯一盏,迂迴穿插,跑出舞蹈队形,谓之“散花”),更不搞画符捉妖。他是个独来独往的道士。

    他无家无室(一般道士是娶妻生子的),一个人住在炼阳观。炼阳观是个相当大的道观,前面的大殿里也有太上老君,值日功曹的塑像,也有人来求签、掷珓……马道士概不过问,他一个人住在最后面的吕祖楼里。

    吕祖楼是一个孤零零的很小的楼,没有围墙,楼北即“阴城”,是一片无主的荒坟,住在这里真是“与鬼为邻”。

    马道士在楼上读道书,读医书,很少下楼。他靠什么生活呢?他懂医道,有时有人找他看病,送他一点钱——他开的方子都是一般的药,并没有什么仙丹之类。

    他开了一小片地,种了一畦萝卜,一畦青菜,够他吃的了。

    有时他也出观上街,买几升米,买一点油盐酱醋。

    吕祖楼四周有二三十棵梅花,都是红梅,不知是原来就有,还是马道士种的。春天,梅花开得极好,但是没有什么人来看花,很多人甚至不知道炼阳观吕祖楼下有梅花,我们那里梅花甚少,顶多有人家在庭院里种一两棵,像这样二三十棵长了一圈的地方,没有。

    马道士在梅花丛中的小楼上读道书,读医书。

    我从小就觉得马道士属于道教里的一个什么特殊的支派,和混饭吃的俗道士不同。他是从哪里来的呢?

    前几年我回家乡一趟,想看看炼阳观,但早就没有了。吕祖楼、梅花,当然也没有了。马道士早就“羽化”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雪兔

    有一个冬天的雪夜,我们围着火炉安静地干活,偶尔说些远远的事情。这时门开了,有人挟裹着浓重的寒气和一大股雾流进来了。我们问他干什么来,这个看起来挺老实的人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一个人在那儿苦恼地想了半天,最后终于组织出了比较明确的表述:“你们,要不要黄羊?活的黄羊。”

    我妈转身问那个老实人:“你的黄羊最低得卖多少钱?”“十块钱。”

    黄羊名字里虽说有个“羊”字,其实是像鹿一像美丽的野生动物,体态比羊大多了。

    我妈怕他反悔,立刻进柜台取钱,全家高高兴兴地跟着他出去牵羊。

    “啊,是白黄羊呀……”

    就这样,我们稀里糊涂买回一只野兔子,而要是别人的话,十块钱最少也能买三只。

    这种兔子又叫“雪兔”,它的确像雪一样白的,白得发亮,卧在雪里的话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但天气暖和的时候,它的毛色会渐渐变成土黄色的,在戈壁滩上奔跑的时候,就不那么扎眼了。

    既然有着这么高明的伪装,为什么还会被抓住了?看来它还是弱的呀。后来我们一看到兔子后爪上被夹过的惨重伤痕就要骂那个人几句。

    我们用一个没有顶的铁笼子反过来把兔子扣在煤棚的角落里。它总是安安静静地待在笼子里,永远都在细细地啃那半个冻得硬邦邦的胡萝卜头。我外婆悄悄地对它说:“兔子兔子,你一个人好可怜啊……”

    冬天多么漫长。但是我们家里多好啊,那么暖和,虽然是又黑又脏的煤棚,但总比待在冰天雪地里舒服多了。而且我们又对它那么好,自己吃什么也给它吃什么,很快就把它养得胖胖的,懒懒的,眼珠子越发亮了,幽蓝幽蓝的。

    我妈常常把手从铁笼子的缝隙里伸进去,慢慢地抚摸它柔顺乖巧的身子,它就轻轻地发抖,深深地把头埋下,埋在两只前爪中间,并把两只长耳朵平平地放了下来。在笼子里它没法躲,哪儿也去不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渐渐暖和了,我们也惊奇地注意到白白的雪兔身上果真一根一根渐渐扎出了的灰黄色毛来!它比我们更迅速、更敏锐地感觉到了春天的来临

    然而就在这样的时节里,突然有一天,这只性格抑郁的兔子终于还是走掉了。我们全家人真是又难过,又奇怪。

    我们在院子周围细细地搜寻,走了很远都没能发现它。那个铁笼子也一直空空地罩在原处,好像还在等待有一天兔子会再回来。

    差不多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吧,我们看到了兔子。它一动不动地蜷在铁笼子最里面,它原本浑身光洁厚实的皮毛已经给蹭得稀稀落落的,身上又潮又脏,眉目不清。

    “呀,它怎么又回来了?它怎么回来的?”我妈小心地把它抱出来,然后用温水触它的嘴,诱它喝下去,又想办法让它把我们早饭时剩下的稀饭慢慢吃了。渐渐的,我们的兔子挣扎着活了过来,而且还比之前更壮实了一些。五月份时,它的皮毛完全换成土黄色的了,满院子跑着撒欢,两只前爪抱着我外婆的鞋子像小狗一样又啃又拽——它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它总是比我们更轻易地抛掉不好的记忆,总是比我们更多地感受着生命的喜悦。

    原来我们用来罩住那只兔子的铁笼子没有底,紧靠着墙根,于是兔子就开始悄悄地在那里打洞。它打的那个洞很窄很深,我把手伸进去探了探,根本探不到头,又持着炉钩伸进去探了探,居然也探不到头!后来,用了更长的一截铁丝捅进去,才估算出这个小隧道约有两米多长,沿着隔墙一直向东延伸,已经打到大门口了,恐怕再有二十公分,就可以打出去了…

(选自李娟《阿勒泰的角落》,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家庭教师

琦君

    ①父亲过分疼爱我,自幼恨不得把我封在箱子里抚养,才五岁就特请一位老师教我认字块。稍稍长大,就读三字经、女四书、幼学琼林……直到十四岁,整十年的光阴,脑袋里尽是些不知所云的“之乎者也”在打转,黄金时代的童年,就被这位严厉的老师活生生的剥夺了。至今想起老师的尊容,尚未免心有余悸呢!

    ②老师四十左右年纪,秃头马脸,目光炯炯逼人,两排黄牙自出生以来从不洗刷,说是刷牙丧精神,非养身之道。因为老师是位虔诚的佛教徒,他终日茹素以外,每月里还有六天斋期,过午不食,十二时以前赶着吃了三大碗饭,午后就不进任何点心食物了。到晚上他不免饿火中烧,肝阳上升。我这唯一的学生,就做了他唯一的出气筒了。所以老师怕度斋期,我更怕度老师的斋期。

    ③“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吾……宰吾……”“拍”,茶杯垫子已经飞过来,刚巧打在我的鼻梁上,打得我涕泪交流,却不敢哭出声来。鼻梁上起一块青肿,晚上向母亲哭诉,母亲以商量的口吻问老师可否以打手心代替扔茶杯垫子,老师一言不答,第二天,就向父亲辞馆了。幸父亲再三挽留,总算打消了辞意。从那以后,他不再打我了。背错了书,他就在香炉里燃起一炷香,叫我跪在佛堂里,眼观鼻,鼻观心,慢慢儿“反省”,直至燃完了香,才得起立。最初几次,我跪得眼聋耳花,摇摇欲倒,可是不到时候不得起来。其后次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跪在蒲团上,看炉烟袅袅,倒落得想入非非,比背“孟子曰……”总自在得多呢!

    ④老师叫我习大字,“磨墨如病夫,执笔如骁将”,“握拳透爪”,“力透纸背”,一大篇理论。可是习字对我就如上镣铐。一个红珠碟子放在手腕上,提笔悬空,脚踏实地,气沉丹田,目不得转瞬,心不得两用。老师在背后乘其不备将笔一抽,如被抽走了就被认为握笔不坚,字必无力,要重写。腕上红珠碟子如果翻下来,即是小腕不正,字亦不正,又要重写。就这样每天上一次刑,不知多少眼泪咽下了肚子。

    ⑤七岁的时候,父亲的朋友夸我字写得好,父亲高兴,要我写幅大对联,先把一个广东月饼放在我面前,写得好有赏。我看在月饼的份上,拿起笔来胡乱地在纸上爬行,还记得对子是:“莼菜鲈鱼人生贵适意,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父亲问我懂不懂,“懂,懂!”我说,管他懂不懂呢,眼睛老早盯在又油又甜的月饼上了。父亲又说一个“而”字要我造句,我毫不迟疑地说:“盘中有饼,取而食之。”父亲虽夸我已懂得虚字的用法,可是老师因我只知道吃总是大大不高兴。

    ⑥十年昏沉岁月里,我没有假期也没有周末,唯一盼望的就是一年一度的生日与新年。老师究竟富于人情味,生日给假一天,新年自廿四日送灶神以后至正月初五日放假十二天。如今想起那鲜甜温馨的十二天,犹恨不能重返童年。过生日,老师要我跪在佛前念三遍“白衣咒”、一遍“心经”。新年里,更每天大清早套上一串念佛珠,跟着他敲小木鱼念阿弥陀佛团团转上十圈,才得“放生”。初五以后,便是“新春开笔”,重度艰难困苦的日子了。

    ⑦十二岁那年,我家迁到杭州,正住在一个教会学校的斜对面,每天倚楼看短衣黑裙的女学生,生龙活虎似的在草坪上蹦蹦跳跳,心中好不羡慕。我疏通了父亲的一位开明朋友,费劲唇舌说通了父亲,总算答应我考中学了,我费了三个星期补算学,居然“金榜题名”,考了第三。进了学校,我开始念“A,B,C,D”“X+Y=Z”,老师看了,不免喟叹斯文扫地。教会学校要念圣经,与老师的“白衣咒”“心经”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了,于是老师的去志遂决。他告诉父亲“尘缘已了”,“四大皆空”,要去五台山当和尚了。父亲不得不同意。

    ⑧老师就此飘然隐去了。

    ⑨今天我执笔涂鸦,饮水思源,仍不能不归功于老师的启蒙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 , 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窃读记

林海音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跨进书店门口,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

“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前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煞有其事地问他价钱,我明知道,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钱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 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

但我也不是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临时买上两个铜板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的确受了创伤,我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小诗说: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摆书摊的人看见这样,

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

“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

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

他脸上老是有菜色,

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对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婪,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前次的难堪。

“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愤愤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怀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下最后一册了,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被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

“请看吧,我多留了一本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得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

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浑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起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更是在爱里长大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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