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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江苏省镇江市高三语文三模(最后一卷)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隆兴寺

铁凝

    少年时听父亲讲过正定。建国前后正定曾是培养革命知识分子的摇篮,著名的华大、建设学校校址都曾设在那里。

    成年之后,每逢我乘火车路过正定,望见那一带灰黄的宽厚城墙,便立刻想到父亲讲过的那教堂、那钟声和月季。

    不知为什么,父亲讲正定却很少讲那里的其他:那壮观的佛教建筑群“九楼四塔八大寺”,那俯拾即是的民族文化古迹。

    我认识的第一位正定人是作家贾大山。几年前他作了县文化局长,曾几次约我去正定走走。我只是答应着。直到今年夏天大山正式约我,我才真的动了心,却仍旧想着那教堂。但大山约我不是为了这些,那座“洋寺庙”的文化并未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相反,他那忠厚与温良、质朴与幽默并存的北方知识分子气质,像是与这座古常山郡的民族文化紧紧联系着。

    一个深秋绵绵细雨的日子,我来到正定。果然,大山陪我走进的首先就是那座始建于隋的隆兴寺。

    人所共知,隆兴寺以寺里的大佛而闻名。一座大悲阁突立在这片具有北方气质的建筑群中,那铜铸的大佛便伫立在阁内,同沧州狮子、定州塔、赵州大石桥被誉“河北四宝”。

    隆兴寺既是以大佛而闻名,游人似乎也皆为那大佛而来。大佛高20余米,浑身攀错着四十二臂,游人在这个只有高度、没有纵深的空间里,须竭力仰视才可窥见这个大悲菩萨的全貌。而他的面容靠了这仰视的角度,则更显出了居高临下、悲天悯人,既威慑着人心、又疏远着人心的气度。它是自信的,这自信似渗透着它那四十二臂上二百一十根手指的每一根指尖。人在它那四十二条手臂的感召之下,有时虽然也感到自身一刹那的空洞,空洞到你就要拜倒在它的脚下。然而一旦压抑感涌上心境,距离感便接踵而来。人对它还是敬而远之的居多。这也许就是大悲菩萨自身的悲剧。

    距大悲阁不远是摩尼殿,在摩尼殿内,在释迦牟尼金装坐像的背面,泥塑的五彩悬山之中,有一躯明代成化年间塑绘的五彩倒坐观音像。和大悲菩萨比较,她虽不具他那悲天悯人的气度,却表现出了对人类的亲近,她那十足的女相,那被人格化了的仪表,一扫佛教殿堂的外在威严,因而使殿堂弥漫起温馨的人性精神。她那微微俯视的身姿,双手扶膝、一脚踏莲、一脚踞起、端庄中又含几分活泼的体态,她那安然、聪慧的目光,生动、秀丽的脸庞,无不令人感受着母性光辉的照耀。松弛而柔韧的手腕给了她娴雅;那轻轻翘起的脚趾又给了她些许俏皮。她的右眼微微眯起,丰满的双唇半启开,却形成了一个神秘的有意味的微笑。这微笑不能不令人想起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一位意大利的艺术巨匠,同我国明代这位无名工匠,在艺术上竟是这样的不谋而合。他们都刻画了一个宁静的形象,然而这种宁静却是寓于不宁静之中的。蒙娜丽莎被称作“永远的微笑”,这尊倒坐观音为什么不能?

    没有人能够窥透她的微笑,没有人能够明悉这微笑是苦难之后的平静,抑或是平静之后的再生。这微笑却浓郁了摩尼殿,浓郁了隆兴寺,浓郁了人对于人生世界之爱。不可窥透的微笑才可称作永远的微笑。

    游人却还是纷纷奔了那著名的大悲阁而去,摩尼殿倒像是一条参观者和朝拜者的走廊。

    走出寺门,我用心思索着大悲菩萨和倒坐观音,谁知威严无比的大悲菩萨我竟无从记起,眼前只浮起一个意味无穷的微笑。原来神越是被神化则越是容易被人遗忘,只有人格化了的神,才能给人深切的印象。

    我又想起了那座曾作过革命者摇篮的教堂。原来它和隆兴寺仅一墙之隔。当年,寺内伴着朝霞而起的声声诵经,随着晚风而响的阵阵抢铃,是怎样与隔壁教堂的悠远钟声在空中交织、碰撞?正定给予神和人的宽容是那么宏博、广大。东西方文化滋润了这座古城镇,这古城又慷慨地包容了这一切。

    正定的秋雨很细,如柳丝一般绿。

(节选自《正定三日》,有删改。)

(1)、文章插入了贾大山的叙写,简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2)、大悲菩萨和倒坐观音有哪些方面的不同,请简要概括。

(3)、简要分析文中划线句使用的描写方法及其表达效果。

(4)、“正定的秋雨很细,如柳丝一般绿。”探究文章最后一句话的内涵。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为什么人人都爱林书豪

       当ESPN打出“chink in the armor”(穿上盔甲的中国佬)的标题时,全美哗然了。亚洲人、西班牙人、黑人甚至土生土长的美国人都站了出来,他们将视频上传至Youtube,告诉ESPN,“你们的说法是多么的愚蠢。”一个白皮肤、典型的西方少年在一段视频上说,“你们这么形容林书豪,简直就是可笑的偏见在作祟。我们这个时代,人人平等,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偏见?”林书豪在事发第二天回应:“我相信他们不是有意中伤,也不会有什么目的,既然他们已经道歉,我也不会再计较。”

       翻看林书豪的篮球经历就会了解,偏见对于他,是多么见惯不怪的事情。尽管他拿到北加州地区高中联赛的冠军和最有价值球员,却换不来一纸UCLA或者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即使到了哈佛大学,他所受到的偏见依然没有减少。篮球世界依然是黑人和白人的天下。“黄种人会打篮球?”这几乎是林书豪每天都会听到的讥讽和嘲笑,“不仅是球迷,连教练都会说——别让那个东方小子得逞。”即使听到这些鄙视的话,林书豪也从不在语言上回击。“起初很生气,回家后不想说话。后来我知道,只有让自己更加强大,才是真正的回击。”

       进入NBA,林书豪在选秀时遭遇了无人问津的尴尬,虽然后来加盟勇士、火箭、尼克斯,头一个月他照样被冷落在板凳席的最末端,直到爆发的那天。

       林书豪的确震惊了世界,他在用行动回击人们那种黄种人不会打篮球的论调。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林书豪说:“一直以来,人们都有固有印象,我想做的就是,越打越好去回应这些不对的想法,希望有朝一日,不会再有这样的偏见;希望有朝一日,有更多的亚洲人,或者在美国出生的亚洲人能够打NBA

       这样一段话,让人们突然想起了另一个人——李小龙。人们甚至开始谈论,为什么林书豪让人想起李小龙。

两人都出生在美国,但生活时代不同,性格区别很大,成长经历也并不相似,可人们似乎总是能从他们身上找到共同点和同样值得尊敬的地方。

       当李小龙用腿将“东亚病夫”四字招牌踢断,用出神入化的拳脚捍卫正义时,美国人震惊了。曾经采访过李小龙的老记者皮尔曾经留下这样一段录音,“当他站在你面前时,不用任何动作招式,你就会了解一个中国人的志气和理想。”从那之后,李小龙用更加勤奋的努力和博大的智慧,影响了整个美国和西方。时至今日,无论身在海外的东方人还是本土的西方人,仍然将李小龙视为功夫宗师,美国最大的搏击比赛UFC甚至将他奉为这一赛事的真正创始人。科比·布莱恩特曾经学习过截拳道,还专门参与李小龙纪录片的拍摄。在《我是李小龙》中,科比用意大利语和英语对着镜头诉说对李小龙的敬意:“他是我终身的偶像。”

       林书豪所处的时代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他不会遭遇太多的不公和歧视。越来越多的东方人在这里取得了成功。社会更加公平和开放,原本高高在上的白种人,也已经开始学习尊重和理解。但篮球领域却是另一回事。一个并不强壮的亚洲小个子对抗只有黑人或者白人的固有世界时,所遭遇的传统理念上的挑战绝对不比身体的挑衅来得少。但林书豪告诉外界,“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证明给你看。”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叫他“linsanity”。(Linsanity最早是《华盛顿邮报》给最近神奇的林书豪取的外号,现在已经成为林书豪个人的代名词。)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在谈论林书豪的个人意义时,会想到影响了很多代人的华人领袖李小龙。林书豪用自己的“拳脚功夫”证明西方人在篮球领域的偏见是多么愚蠢;他的冷静、谦虚和智慧,也让人们想到了总是能说出深奥哲理的那个华人偶像。他们都让西方人顶礼膜拜,也让东方人扬眉吐气。李小龙曾经说:“人应该活得像水一样,可以适应和接受一切,也要像水一样,拥有极大的能量,去冲击那些固有的障碍。”林书豪显然深谙其中的道理。

       ​一位华裔作家曾经写道:“林书豪已经找到了展现自己的模式:一种强大到可以改变偏见的力量;一种可以将人的正反两面完全揭示的力量;一种可以让梦想如此真实的力量。成就是惟一的尽头。他在无情地冲击篮筐、华丽地完成进攻的过程中找到了这股力量。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国古代的书写材料主要是竹木和简牍,远在商代已然如此。《尚书·多士》:“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在甲骨文中“册”字作 ,是像若干支简编联成册之形。当时称呼史官就叫“作册”。

    依质地分,简牍有竹、木两类。与竹简的宽度相仿的木条则名札。竹简和木札在用途上并无区别,所以木札也可以称为简。不过竹简修治好了以后,还要烤干主材中所含汁液,以防蠹并防止变形,叫“汗青”或“杀青”。文字则写在篾黄的一面,是为简的正面。篾青是简的背面,篇题有写在这一面的;因为卷起来之后,它反而露在外面。木简则无须杀青,它的材质有松木,有柳木,其中用毛白杨木的也不少。

    以多支竹木简写长文时,须先编联成册。编绳多数为麻绳,它的专门名称叫“书绳”,讲究的简册用丝绳编联。根据书写的内容不同,简的长度亦有别。最长的三尺简是“书法律”用的,故汉人有“三尺律令”“三尺法”的说法。书写儒家经典要用汉尺二尺四寸的简。皇帝的策书长二尺。策书以下的制书、诏书、诫敕等用的简短些,为汉尺一尺一寸,称“尺一诏”,或简称“尺一”。用简牍作为书写材料,竹木可就地取材,供应充足,自有其方便之处,缺点是太笨重。古人虽然也有用帛代替简牍的,但丝织物价昂。东汉时当过济北相的崔瑗有一部书要送人,犹自称“贫不及素”,即用不起帛来抄写。这些情况促使我国发明了纸。

我国西汉就有了纸。它们以破旧的麻絮、麻布、绳头等为原料,已经过简单的切、舂、打浆和抄造,然而纤维交织状态差,纸面粗糙不平,大约只用作包装材料。到了东汉前期,在蔡伦的主持下,造纸技术出现了一次飞跃。这是在原料中增加了树皮和鱼网。用树皮造纸是一项新技术,它开辟了木浆纸的先河。可是要把树皮制成纸浆,仅用类似沤麻的石灰发酵是不够的,还必须反复舂捣、脱胶,并以强碱液蒸煮。鱼网的网结硬,也必须施以强化的机械处理和化学处理;而这一套新技术推广到麻纸生产上,又必然使后者的质量得到改进。1974年在甘肃武威旱滩坡出土的东汉晚期字纸,是一种单面涂布加工纸,厚约0.07毫米,涂层均匀,纸面平整。它的纤维帚化度高,交结紧密,是已经发现的东汉最精工的纸张。

    到了晋代,造纸技术有了很大的改进,开始在纸外涂一层矿物质白粉,继而采用植物淀粉糊作涂层。之后,又将淀粉糊直接掺到纸浆中,成为悬浮剂,可使纸浆中的纤维均匀分散,便于抄造。采用这些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堵塞纸面上纤维间细微的孔隙,使运笔时不致滃晕走墨。此外,还先后采用施胶、染潢、加蜡、砑光等法对纸张进行加工。其中染潢是以黄檗液染纸。黄檗是芸香科的树木,其韧皮中含有小檗碱。用黄檗液染过的纸呈淡黄色,防蛀。由于纸是黄色,书帙(书套)随之也用黄色。潢纸还可以用雌黄涂改误笔,雌黄与潢纸的颜色相近,误写处“一漫即灭,仍久而不脱”(《梦溪笔谈》)。后来衍生出“信口雌黄”的成语,指任意窜改和胡编乱造。染潢后加蜡砑光的纸叫硬黄纸。经过后来技术的不断改进,到了唐代,这种纸坚硬光滑,书写流利,抗蛀防水,是当时最高级的纸张品种。

(节选自孙机《中国古代物质文化》,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龙城”还是“卢城”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①这首传诵千古的《出塞》,抒发了王昌龄追昔抚今的感慨。一般认为,诗中的“飞将”指西汉名将李广,他长期戍守北部边境,以勇敢善战著称,匈奴呼之为飞将军,一听到他的名字就畏惧、惊退。那么,诗中的“龙城”又指何处呢?

    ②历来唐诗集多作“但使龙城飞将在”。清朝沈德潜《唐诗别裁集》也持此说,认为“唐人边塞诗中所用的地名,有但取字面瑰奇雄丽而不甚考地理方位者”。此处的“龙城飞将”,“乃合用卫青、李广事。指扬威敌境之名将,更不得拘泥地理方位。而诗中用‘龙城’字,亦有泛指边关要隘者。”就是说,“龙城”不过是象征性的地名,并非特指某一具体城邑。

    ③宋朝王安石《唐百家诗选》,将“龙城”改为“卢城”。为何做此改动呢?阎若璩《潜邱札记》作了解释:“李广为右北平太守,匈奴号曰飞将军,避不敢入塞。右北平,唐为北平郡,又名平州,治卢龙县。唐时有卢龙府、卢龙军。”所以龙城就是右北平,应为卢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唐诗选》即取此说,将“但使龙城飞将在”改作“但使卢城飞将在”,认为卢城即现今河北卢龙。但是,无论汉朝还是唐朝,右北平从来就没有称过卢城,只有《汉书•西域传》中有一个无雷国,其国王“治卢城,去长安九千九百五十里”。显然,此卢城不是右北平。况且,《汉书•卫青霍去病传》记载的那次威震敌胆的龙城大捷是卫青指挥的,并未提及与李广有关。

    ④清朝孙洙《唐诗三百首》引《晋书•张轨传》的记载:匈奴曾筑姑臧城,“地有龙行,故曰龙城”。据此说,“龙城”是指姑臧城,即今天的甘肃武威。

    ⑤张际在《“龙城”考》中则认为,据《史记》《汉书》等多处记载,龙城是匈奴祭祀龙神、祖先之地,地方并不固定,但在匈奴境内统称为“龙城”。汉代史籍往往采用音译,分别写成“龙城”“笼城”“龙庭”,“龙城”可能是音近而误讹为“卢城”,两词实为同义。西汉初年,匈奴连年犯境,汉朝无力抵御,直到汉武帝时,国力强盛起来,才命卫青、霍去病等实施反击。元光六年的龙城一战,首战告捷,一扫汉朝70多年的屈辱,大大振奋了军心民心。龙城之战成为汉朝军民心目中扬威敌境、雪耻大胜的象征。李广是屡建战功、威震敌胆的英雄,是汉家大将的杰出代表。因此,王昌龄将大捷的象征——龙城,冠于西汉名将的象征李广头上,将卫青和李广的业绩糅合在诗中,表达杀敌制胜、扬威敌境的意思。

    ⑥王昌龄取“龙城”一词,还出于音律的需要,而且字面又瑰奇雄丽,选用了它,使诗句达到了音、义、色俱佳的境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英]狄更斯

“喂!”姨婆说道,“我已经给他寄了封信,告诉他。他和我会有番理论!”

“要把我——交给——他吗?”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不知道,”姨婆说,“还要看情形呢。”

听到这话,我一下就泄了气,情绪低落,好不伤心。姨婆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她自顾自地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粗布围裙并穿上,亲手洗茶杯;把茶杯洗净后放到茶盘上,再把桌布叠好放在茶杯上。这之后,她又用小扫帚扫面包皮屑,一直扫到地毯上一点纤尘都没有;接着她又收拾打扫那本已被收拾打扫得无可挑剔的房间。当这一切家务已干得令她满意了,她才取下手套,解下围裙叠好,放回衣柜里某个专门的角落。她把她的针线盒拿到打开的窗子前的桌上,坐了下来开始干活。

…………

“特洛伍德小姐,一收到你的信,我就感到,为了更合情理地表示我本人,或许也为了更表示对你的尊敬——”

“谢谢你,”姨婆尖锐地看着他说,“你不必在意我。”

“还是亲自面谈比借助信交谈要好,”谋得斯通先生继续说道,“虽说旅途不便。这个倒霉的孩子,他已抛弃背离了他的朋友和职责——这个倒霉的孩子,在我那亲爱的亡妻生前生后,都给家里引来了许多的纷扰和不安。他有一种阴郁逆反的心理,一种粗暴野蛮的脾气,一种不驯服不听管教的气质。家姐和我都曾努力想改变他的恶习,却毫无成效。”

谋得斯通小姐说道:“我再补充一句,我认为这孩子是世界上所有的孩子中最坏的一个!”

“太过分了!”姨婆说道。

“可事实上一点也不过分。”谋得斯通小姐说。

谋得斯通先生接着说:“我曾让这孩子去从事一种受尊重的职业,并置他于我一个朋友的照顾下,但他不喜欢那职业;他跑走了,成为一个四处流浪的叫花子,衣衫褴褛地到这儿向你哀求告怜。”

“还是先说那受人尊敬的职业吧,”姨婆说,“如果他是你的孩子,我想,你也会那么把他送去从事吗?再假设,如果那可怜的孩子——也就是他的母亲——还活着,他也要去投身那受人尊敬的职业吧,是吗?”

“我深信,”谋得斯通歪了歪头说,“凡是我和家姐一致认为最好的事,克莱拉都对其没有异议。”

“唉!”姨婆说,“不幸的吃奶娃娃!”

“那可怜的孩子的年金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吗?”

“也和她一样不复存在了。”谋得斯通先生答道。

“那么那笔小小的财产——就是那座房子和那个花园?”

“我的亡妻爱她的第二个丈夫,”谋得斯通先生说道,“毫无保留地信任他。”

“你的亡妻,先生,是一个最没头脑、最不快活、最不幸的吃奶娃娃。”姨婆对他摇摇头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特洛伍德小姐,”他答道,“我到这儿来是要把大卫带回去,按照我认为最恰如其分的方法处置他。如果你袒护了他一次,你就得永远袒护他。我来这儿把他带走,如果他不,我的门从此不再为他开。”

我姨婆很专注地听这番话。她坐得直挺挺的,双手叠放在膝盖上,愤愤地盯着那说话的人,等他说完。

“这孩子要说什么呢?”姨婆说道,“你愿意走吗,大卫?”

我用“不”字回答。我乞求我的姨婆看在我父亲的份上照顾我,保护我。

姨婆把我拉到她身边,对谋得斯通先生说:“你可以走了!我要来试试这个孩子。如果他真像你说的那样,至少我还可以像你做的那样去对待他。不过,你说的话我一点也不相信。”

“你以为我不知道,”姨婆极其尖锐地说,“你让那可怜的、不幸的、误入歧途的吃奶娃娃过的什么日子吗?你以为我不知道,当你向她套近乎时——我敢说,你对她卖弄风情时装得对鹅都不敢嘘一声一样——对那软弱的小人是何等可悲的日子吗?现在我就是看到了你,也听到了你!谁会像谋得斯通先生一开始那样柔顺听话!那个可怜的、上当的、没头脑的孩子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他是用糖做成的。他崇拜她。他溺爱她的儿子——非常非常溺爱他!他要做这孩子的第二个父亲,他们要一起生活在开满玫瑰的乐园里,是吧?呸!滚开!滚!”姨婆说。

“谋得斯通先生,”她向他摇着手指说,“在那没有头脑的吃奶娃娃眼里,你是个专横的君王,你伤了她的心。你利用她弱点里最大的那部分给了她致命的创伤。这事实使你心安了。”

在这当儿,他一直站在门边,面带某种微微笑意打量姨婆,不过他的黑眉黑眼重重拧在一起了。我看得出,虽然他仍然挂着微笑,但脸色已变了,并像刚跑过那样喘着气。

“祝你好,先生!”姨婆说,“再见!也祝你好,小姐。”

谋得斯通小姐没有回答一个字,慎重地挽起她弟弟的胳膊,大模大样地走出了那小屋。

姨婆的脸色渐渐缓和,我诚恳地搂住她的脖子去吻她。就这样,我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中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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