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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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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淮安市淮海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二次阶段性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蒙娜丽莎的微笑

【俄罗斯】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一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里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微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幅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一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 , “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普雷第,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抵不过她的真情,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本文有删改)

(1)、凯莉对蒙娜丽莎的态度,前后有哪些变化?小说描写这些变化有什么作用?

(2)、文章第8段为什么要插入报纸报道的内容?

(3)、赏析文章第12段划线句。

(4)、小说以“蒙娜丽莎的微笑”为题含蓄蕴藉,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王开岭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

    地址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迅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 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了”易迷路的“新人”,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 或下葬之前,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四八二十四

李世民

    商丘的牛肉烩面真好吃。我这样说,伙伴们这样说,就连我们的领导也这样说。

    我们的领导叫三元,说是领导,其实就是我们这个工程队临时带工的。说是工程队,其实连领导都算上,我们才八个人,而且,还是大工程队临时派来的小工程队。

    工地在商丘归德路附近的一个小巷里,工程也很小,安装一栋家属楼的上水和排水管道。每天,我们早上从大工地来到小工地,到了晚上再回去。领导说,大概,要半个月的时间。

    虽然只有八个人,中午,还是要吃饭的,我们八个人里面,没有人会做饭,就算是有人会做饭,大家总不能背口锅吧,所以,吃饭成了大问题。我这样想,伙伴们这样想,我们的领导三元可能也这样想吧。

    头一天中午,我们已经干了半天的活,肚子都“咕咕”地直叫唤,大家撂下手中的家伙,把领导三元围了起来,三元挠了挠头皮,咬了咬牙齿,然后涨红了脸说:“我们去吃牛肉烩面。”三元的话,像给我们注射了一针兴奋剂,大家跟在三元的后面,把三元当成了真正的领导,三元还很煽情地补充说:“商丘的牛肉烩面!”

    牛肉烩面馆就在小巷的拐弯处,生意红火,到了里面,浓浓的香味和暖烘烘的热气飘散过来。三元拖着长腔说:“来八碗牛肉烩面——”

    烩面馆的师傅四十多岁,说话和气,干活麻利,很快,八碗牛肉烩面端到了我们面前。牛肉烩面真好啊,碗是特大的敞口碗,汤是漂着辣椒油的老汤,汤上头浮着鲜生生的芫荽……

    商丘的牛肉烩面真好吃。我这样说,伙伴们这样说,就连我们的领导三元也这样说。

    看着大家吃得头上冒汗,嘴角流油,三元捂住嘴偷偷地笑,然后,他又顺势擦了一把嘴,冲着里面喊:“师傅,结账——”

    师傅一边回应,一边咧着嘴走过来,师傅说:“大碗烩面四块一碗,总共八碗,四八二十四。”师傅重复说:“二十四块。”

    哈,四八二十四。我想,师傅脑袋里进水了吧,二年级的小学生也知道四八是三十二,这样做生意,赚谁的钱呀!我又想,也许,是师傅忙,忙中出乱。

    我看看伙伴们,伙伴们朝我挤挤眼,我又看看领导三元,三元朝我挤挤眼,干脆,我也朝他们挤挤眼,我们心里都明白,我们表面上又装作不明白。说实话,占便宜的机会,我们民工很少遇到,并且,起初我们没有占便宜的意思,只是这位师傅……

    三元给了师傅二十五块,师傅找回了一块,很自然。

    整个下午,我们一边干活,一边回味着商丘牛肉烩面的美好,议论着四八二十四还是四八三十二。 

    第二天中午,三元对我们说,今天我们还去老地方吃牛肉烩面,如果师傅记起了昨天的事情,就把欠的钱补上,如果他确实忘了,我们也就不提了。三元是我们的领导,他说的话,我们当然听了。

    果然,师傅把昨天的事情忘了。师傅不但不记得昨天的事情了,而且,结账的时候,师傅说:“大碗烩面四块一碗,总共八碗,四八二十四。”师傅再次重复说:“二十四块。”

    第三天中午,师傅还是说:“四八二十四。”

    直到第十四天中午,师傅一直收我们二十四块钱。

    我们都为师傅暗自惋惜,手艺这么好,就是不会算账;我们也暗自得意,商丘烩面真便宜呀!

     第十五天,也是最后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

    三元结账的时候,师傅说:“听说你们今天结工,所以,这顿饭就不收你们的钱了。”

    我和伙伴们还有我们的领导三元全愣住了。

    师傅解释说:“我以前也是民工,挺不容易的。”

    我和伙伴们还有我们的领导三元全都后悔了。我张了张嘴,伙伴们张了张嘴,三元也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三元张开了嘴。三元说:“师傅,前些天你算错账了,不是四八二十四。是四八三十二,算起来,我们还欠你一百多块呢。”

    师傅笑着说:“四八二十四,没算错。”

    师傅又说,几年前,自己也在商丘一个建筑工地上当小工,有一回,他路过一家牛肉烩面馆,很想吃一碗烩面,那时候,师傅还从来没吃过商丘的牛肉烩面,可是,师傅摸摸口袋里,还差一块钱,没办法,师傅只好咽下了口水,走了。当时,师傅想,将来有一天,我也在商丘开一个牛肉烩面馆,现在,师傅的愿望实现了。

    师傅接着说:“从我开烩面馆的时候起,只要有民工在这里吃饭,我都要少收一块钱。”

    师傅扳着指头,算起了账:“一四得三,二四得六,三四得九,四四一十二……四八二十四,没错!”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钢琴家的脚

陈钢

    ①在我珍藏的波兰版的《肖邦全集》的扉页里,印着一双秀长纤细、令人动容的手——那是肖邦的手。就是这双手,流注出多少醉人的旋律,又演绎出多少变化万千的“音乐魔方”;手啊手——钢琴家的代号和骄傲!

    ②不知从哪天起,我突然注意起钢琴家的脚来。因为在他们出台时,必先举足由幕后走到琴前;而这几步路,可真谓“寸步难行”啊!他们有的如万里长征,步履艰难;有的则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还有的活像是小脚女人赶集——急急匆匆,扭扭歪歪。但是,有一位钢琴家的路却走得潇洒自若,怡然大方,他——就是傅聪。而带他学会走路的,就是他的父亲傅雷。这条路的路标上有四句话:“第一,做人;第二;做艺术家;第三,做音乐家;最后才是钢琴家!”——这是傅雷给孩子的临别赠言。

    ③为了让傅聪学会“做人”,这位精通洋学的大翻译家,既没有把儿子送到他早年留学的法国,也没有让他进音乐学堂;而是另辟蹊径,用近乎“私塾”的方式,从孔孟先秦诸子、《国策》、《左传》、《晏子春秋》、《史记》、《汉书》、《世说新语》中自选教材,进行“道德规范”——“做人ABC”的教育。傅雷认为,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道德规范”是生活中惟一的“圭臬”。而当他将这个“圭臬”与古希腊罗马的崇尚自然,文艺复兴的崇尚人文,法国大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崇尚民主的精神相融合时,就构筑起一个“理想世界”的最高境界!傅聪以后在国外生活了那么多年,面对着光怪陆离的西方社会和纸醉金迷的金钱世界,始终“视富贵如浮云”,而不像“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人物,正好把富贵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目标,”就是因为精神境界中有这个“圭臬”所维系。傅雷在家书中盛赞傅聪的前丈人梅纽因,说他在海牙为一个快要死的女孩子演奏巴哈的《恰空舞曲》和他1947年在柏林对犹太难民的讲话,是一种“符合我们威武不能屈的古训”的精神和气节;而傅聪也以孔夫子所称道的颜回为榜样,保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那种“以清贫为自傲”的中国文人传统和超尘脱俗的崇高境界。真是:有“德”才有“品”,有“品”才有“境”,有“境”才能铸造高人!而傅雷,就是这样带着儿子走人生之路的。

    ④傅聪的艺术之路,是一条以民族文化根蒂来“开发”、“引爆”世界艺术顶尖的“通路”。

    ⑤陆游示儿:“功夫在诗外”。可傅聪的功夫倒是在“诗内”。他对中国古诗词的通晓决不逊于托斯卡尼尼对莎士比亚的熟悉——一次,当一个女演员在刚读过莎翁的《仲夏夜之梦》后用德语引用其中的台词与托氏交谈时,他竟能马上接过去用英语与意大利语背诵下一面的台词。

    ⑥傅聪在“肖邦”比赛前,他的演奏已被波兰教授认为“赋有肖邦的灵魂”,甚至说他是一个“中国籍的波兰人”。他荣获的“最是波兰魂”的玛祖卡奖,更被认为是桩“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因为,这是由“一个中国人创造了真正的玛祖卡的表达风格”。意大利钢琴家阿高斯蒂教授对傅聪说:“只有古典的文明才能给你那么多难得的天赋,肖邦的意境很像中国的意境。”说得多好、多对啊!傅聪就是这样弹肖邦的。他弹肖邦,“就好像是我的命运,”“我自己很自然地说自己的话”。而且,肖邦又有李白“非人世”的气息和李后主那种“垂死之痛,家国之恨”的愁绪。傅聪用李白来演绎,升华肖邦;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得的是李白奖!

    ⑦傅聪的艺术之路还通向大自然。

⑧傅雷,则多次要求傅聪到大自然中去。因为,大师的作品“就是从大自然,从人生各方面的材料中‘泡’出来的”,所以,“表达他们的作品,也得走同样的路”。更重要的是,大自然可使人“荡涤胸中尘俗”,“打破纸醉金迷的俗梦,养成淡泊洒脱的胸怀”。从而获得一种“萧然意远,旷达怡静,不滞于物,不凝于心的境界”,使演奏具有“生命的活力与搏击飞纵的气势”! 达·芬奇从被微风吹皱的涟漪碧波中找到了蒙娜丽莎谜一般的线条;邓肯说她的灵感可以从“云彩、海浪以及介于热情与山岚之间的恬静与微风之间的共振”中得到;“濡湿的贝多芬”(因经常冒雨散步,湿透衣裳而得此雅号)从“小溪的潺潺流水声”和“树叶中小鸟的歌唱”中唤起了写作《田园交响曲》中“溪畔小景”的灵感;而傅雷,则多次要求傅聪到大自然中去。因为,大师的作品“就是从大自然,从人生各方面的材料中‘泡’出来的,把一切现实升华为emotion与sentiment”,所以,“表达他们的作品,也得走同样的路”。更重要的是,大自然可使人“荡涤胸中尘俗”,“打破纸醉金迷的俗梦,养成淡泊洒脱的胸怀”。从而获得一种“萧然意远,旷达怡静,不滞于物,不凝于心的境界”,使演奏具有“生命的活力与搏击飞纵的气势”!

    一开始谈的是“钢琴家的脚”,但步子一拉开,就不知不觉地走远了。所以,得赶紧补上一句:我可不是一味地提倡钢琴家的“练台步”,更不希望他们演奏时随意摇摆。傅雷在家书中至少有八处提醒傅聪,弹琴时要“身如岩石,像统帅三军的主帅”,不能乱摇摆。因为,“唯有肉体静止,精神的活动才最圆满”。

——选自散文集《三只耳朵听音乐》

【注释】圭臬:比喻准则或法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战地医院

周海亮

    医院只是连成一片的几顶帐篷,医生神色郑重,护士步履匆匆。空袭中城市被夷为平地,所有建筑被毁,所有百姓撤离。帐篷们卧在近郊,与惨烈的前线,近在咫尺。沾满鲜血的纱布扔了一地,止血钳变了形状,被锯掉的残肢断臂孤零零地指向天空。远处枪炮声连成一片,战士且战且退,脆弱的防线随时可能被对方撕成碎片。不断有卡车停在帐篷外面,车厢打开,撂在一起的伤兵们叠股枕臂。有些人早已死去,或伤到要害,或失血过多,或被上面的人压到窒息,眼球如气泡般迸裂干瘪;有些人还在痛苦地呻吟,呼唤着母亲、妻子、儿女们的名字,一只拳头紧握。突然那拳头訇然倒塌,松开,一张握得变形的照片,血迹斑斑。

    医生满头是汗。口罩后的眼睛,噙满泪水。

    又一辆卡车刹住,又一堆伤兵扔下。他们喘息着,呻吟着,拉着护士的手,求护士叫着他的名字,求护士用石块砸烂他的脑袋。有人在艰难地嚎叫,试图推开压在身上的伤兵,却用不上力气。护士跑过来,慌慌地拽住他的胳膊。护士用足力气,却只拽下他的一只胳膊,一只粗壮结实的胳膊——尖锐的弹片从他的腋下呼啸而过,他感到一阵冰凉又一阵滚烫。手里却还紧握着枪,那胳膊挂上他的臂膀,轻轻地荡。

    六个人被抬上担架。卡车拉回十八个伤兵,只有六个人还有气息。医生用上吗啡,用上止血钳,用上手术刀,用上洗脸盆,绷带,镊子,纱布,酒精,叹息,圣经,微笑,咒骂……兵们不断死去,大喊大叫或者悄无声息。有兵的胸口被打出六个排成一线的圆形孔洞,血从其中一个窟窿汩汩流出,鼓着粉红绚丽的血泡。护士拿手去捂,血又从另一个小洞里冒出。再捂,再冒。兵平静地看着护士,他说你长得像我的妻子。兵的身体越缩越小,目光愈来黯淡。他像一名婴儿般死去。临死前他想轻吻护士的手。他没有成功。

    六个兵,死掉五个。他们的脸上涂满鲜血,没有人记住他们的样子。最后一个兵被抬上手术台,他的髋骨以下,炸得血肉模糊。医生看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他还是一个孩子。他感觉不到痛苦,他说他的身体变得很轻。我的身体变得很轻,他说,现在我跑起来,一定飞快。

    医生盯着他的脸,冲他微笑。远处传来嗒嗒嗒的声音,医生知道,那是我们的防空炮火在吼叫。那些子弹或者炮弹在距离飞机尚有几百米的地方便停止上升,它们悬在空中,然后垂直下落。那些炮火形同虚设,它们甚至连恐吓或者警告的作用都起不到。——否则的话,城市不会变成焦土。

    有人跑进来,要求医生和护士马上躲进狭窄阴暗的防火洞。飞机就要来了,他说,它们会把这儿炸成粉末。

    医生从兵的身体里,取出一个弹片。弹片扔到搪瓷盘里,兀自跳跃,叮当有声。

    医生从兵的身体里,取出一枚子弹。子弹夹在骨缝中,变了形状,就像一朵绽开的梅花。

    听我的,我们先躲一躲……

    医生停下手里的动作,他抬起头,看着来人。很多人已经撤进防空洞,帐篷里只剩九个人。他,来人,一名护士,手术台上喘息的士兵,五个已经死去的叠在一起的士兵。似乎飞机就在头顶盘旋,他甚至听到投弹仓打开的声音以及驾驶员轻轻的咳嗽声。

    医生没有走。他坚持把手术做完。一颗炮弹在另一个帐篷里炸开,一把变形的剪刀划破帐篷落到他的面前。他拾起剪刀,扔开,继续他的手术。护士轻握着战士的手,又替医生擦去额上的汗珠。战士是在手术后死去的。战士在临死前咧开他的嘴巴。他的牙齿很白。他有两颗调皮的虎牙。

    没有人能够挽救战士的生命。在战场上,死亡是一种必然,只有活着,才是一种偶然。

    后来,当然,医生得到长官的训斥。

    长官说空袭时必须躲进防空洞,这是命令,你不知道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你是前线惟一的医生,你的生命远比十个战士的生命重要百倍,你不知道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那个士兵虽然可怜,可是他身负重伤,即将死去。做为一名身经百战的医生,你不知道他终会死去么?

    他说,我知道。

    长官说你什么都知道,可是在那时,你为什么一定要做那件毫无意义的事呢?

    他说因为他还没有死去……他躺在手术台上,他还在喘息……我得让他知道,即使在生命最后一刻,我们,还有他的祖国,也没有将他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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