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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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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中考语文二模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她是不是在笑

申赋渔

①老刘给我送来一袋荞麦面。

②老刘是水电工。6年前,我住的这个房子还是一个空壳子,我请他来给我布置水电。这是个荒僻的小村,交通很是不便。老刘和妻子带着铺盖住在里面。原本昏暗空寂的屋子,立即有了生活的气息,甚至有了家的样子。老刘在院子里用竹竿支起一个架子,上面晾着他们刚洗的衣服。客厅里放着一张用木板撑起来的桌子,上面放着老刘的工具和一台收音机。

③妻子带了一只电炉,给他炒青菜、煎豆腐、做西红柿炒蛋。老刘不爱吃米饭,妻子每顿都给他做面条。不是买来的挂面,而是自己擀。她有一根一米长的擀面杖。老刘说是她的“如意金箍棒”。妻子笑着说:“专门打你。”

④干活儿的时候,妻子做老刘的助手。老刘的手艺相当好,动作如行云流水。妻子的配合也很默契。老刘在前面忙,头也不回,手向后一伸,盯着他看的妻子就把二件工具或者一个零件递到他的手上。他们根本不像是在做水电工的活儿,倒像是在无影灯下做一场手术。老刘是医生,妻子是护士

⑤为了感谢老刘,我请他们到镇上去吃饭。老刘和妻子出门前,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把自己梳洗清爽。老刘四十多岁,国字形脸,不太爱说话,总是沉默地干活儿。他说话极有分寸,处处透着一种体面与自尊。妻子的个子跟老刘差不多高,鹅蛋脸儿,不胖,长得很好,总是在笑。老刘说她有眩晕病,刚把工厂里的工作辞了。

⑥“她现在就是陪我。”老刘说。

⑦“她对水电工的活儿很熟啊。”我没想到他们是刚刚配合干活儿。

⑧“马马虎虎。”老刘口气很平淡。妻子笑着,不接话,悄悄把自己面前的一盘菜换到老刘面前。老刘有点大男子主义。他跟妻子说话也少,开口就是吩咐这样吩咐那样。妻子呢,很仰慕他,对他言听计从。

⑨他们来我家干活儿的时候,是秋末冬初,正是荞麦成熟时节。老刘的妻子带来一袋荞麦面,给老刘做面条、摊煎饼,也与我分享。我心悦诚服地夸她的饼好。老刘对此倒也赞同,点点头:“做饼、擀面,她是行的。”

⑩我去年秋天回国时,郊外的这座房子早已破旧不堪,请了师傅帮我整修了几个月,才焕然一新。过了年,我突发奇想,想在屋顶的平台上栽种一些花花草草,做个屋顶花园。如此一来,就要接一个水管到楼上。这是一个太小的活儿,不容易找工人。想来想去,我给老刘打了一个电话。6年前他做完我家的水电活儿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⑪老刘接到我的电话,很高兴。他还记得我。正好有空,第二天他就来了。见面他送了一袋荞麦面给我。“记得你喜欢吃的。”老刘说。

⑫活儿少,老刘的动作又快,半天工夫就弄好了。老刘不急着走,阳光很好,我们就坐在屋顶平台上聊天。邻居家的红玉兰开了,我家的紫玉兰已经挂了一冬天的花苞,可是一点动静也没有。看到村子里的玉兰一家家开放,我心里有些着急。老刘安慰我:“花就是这样,你看着它,它不开。你不在意,它就开了。”

⑬“等花开了,我教你一个方法。”老刘说,“玉兰花摘下来,把花瓣洗干净。你在荞麦面里加上鸡蛋、盐和水,调成糊。再把玉兰花瓣放到面糊里蘸一蘸,要细心蘸,每个地方都蘸到。然后放在油锅里炸。两面煎得金黄,捞出来,脆脆香,好吃。”

⑭“还有一种做法。”老刘越发有了兴致,指指院子外面的小河,“沟坎上都是荠菜,你去摘一篮子,做荞麦荠菜圆子。比糯米汤圆好,有咬劲儿。”

⑮“这些都蛮好吃。每年春天我老婆都做的。”老刘说。

⑯“她眩晕好些了吧。”我记得他老婆身体不好。

⑰“她头里长了个瘤。先是腿脚不行,后来手也不能动,已经躺在床上两年多了。”老刘说。

⑱老刘忽然掏出手机:“前天她笑了,我抓拍了下来。”

⑲6年前,她在我家给老刘做助手时,洗衣、烧菜、擀面条,忙前忙后,总是笑着,笑容满足还带着一点腼腆。手机上的那个人,已经完全不像她的样子。“她是不是在笑?”老刘抬起头问我,神情满是欣喜。

⑳一阵风吹过,从屋顶上看过去,小河两岸已经完全是春天的样子。老刘的头发被风吹乱了,一大半的头发已经变得斑白。他笑着。他已经不是6年前那个沉着、从容、骄傲的水电工了,他变得简简单单,有点像个孩子。

(选自《天津日报》2021年3月21日,有删改)

(1)、读完此文,结合文本谈谈老刘和老刘妻子的性格特点。
(2)、本文着重描写了老刘妻子的笑。仔细阅读文本,第③段和第⑧段中,老刘的妻子分别为何而笑?
(3)、文章第⑱段,老刘说把妻子的笑抓拍下来了,为何在第⑲段,又追问我“她是不是在笑?”
(4)、请从描写和修辞的角度赏析第④段划线句子。
(5)、“草蛇灰线,伏脉于千里之外”属于埋伏笔的写作方法。埋伏笔使文章环环相扣,前后呼应。请顺着下面文段的叙述,完成填空。

文章开头,老刘给我送来一袋荞麦面,是因为六年前;六年后,老刘还记得我喜欢吃荞麦面,特地送了一袋。干完活,我们赏花的时候聊到,进而聊到。可见,这一袋荞麦面是

(6)、读完此文,你一定有所感,有所悟。请抓住文中的一个语句,来谈你的阅读感想。

例:从文末“他变得简简单单,有点像个孩子”这句话,我感悟到面对人生的起起落落,要有一种单纯乐观的心态。用孩子的眼光来看待生活,让生活变得简单,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海尔曼博士是位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大夫。他开的诊所已远近闻名,在波兰的布拉沙市里没有人不知道海尔曼和他的诊所的。
       ②一天夜里,他的诊所被一个小偷给撬开,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都被小偷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小偷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
       ③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④“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海尔曼把小偷抬上手术台,连夜给他做了连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绷带。一直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把他交给警察。
       ⑤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您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⑥“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⑦又一天,他的前妻护送一位车祸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她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唯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⑧受重伤的人正是夺走海尔曼爱妻的列夫斯特。
       ⑨列夫斯特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待进了手术室才清醒过来。见拿着手术刀的是海尔曼,不由得大吃一惊,连忙挣扎着要起来 。
       ⑩“老实躺好,这是上帝的安排,你是我必须抢救的患者。医生在手术室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
       ⑪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装达到海尔曼诊所。海尔曼一眼就认出这是那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死在这个人的枪口下。
      ⑫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换上了教堂才穿的那套西装,罩上了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那把最大的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那个盖世太保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这个人的心脏上……
      ⑬在受审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⑭“没有,它用得适得其所。”
      ⑮“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没有,”他一字一顿地说,“曾经有人这样说过,‘在生活的舞台上,我们先是冷静思考片刻,然后就扮演起自己的角色’。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了。
      ⑯海尔曼牺牲了。可城里到处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量的反法西斯标语。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筷子春秋
①筷子在先秦时称为“梜”,《礼记》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郑玄的注释:“梜,犹箸也”。《史记》谓“纣始为象箸。”这些都说明“箸”的称呼可能最早在商代出现。
②“箸”变成为今天的“筷”,有个说法可能与沿江或沿海的船民有关,因为“箸”与“住”同音,对船民而言便有不吉利的意思,为了趋吉避凶,他们反其意称“箸”为“快儿”。又因为大多数“快儿”是用竹子所做,于是在“快”字上加了竹字头,成为“筷子”。 从此“筷子”便在民间叫开了。
③古代用筷子的情况也可参考画像砖。a汉代盛行厚葬,墓室中大量使用精美画像砖,以反映墓主人生前的生活场景,因而留给后人丰富的形象资料。b1973年湖南马王堆一号汉墓有“彩绘云龙纹漆案”出土,有趣的是这漆案上面还摆放了5个写有“君奉食”的小盘、两个酒卮,案面上还放有一个耳杯,杯上还放有一双竹筷。c 《红楼梦》描写的宴饮场面中几乎都出现了筷子。比如第四十回写史太君两宴大观园时,在座的主人和宾客每人都手执一双竹筷。d 今人虽然不能亲眼目睹那时人们使用筷子的场景,但却可以从流传至今的文献和文学作品中领略人们当时使用筷子的状况。
④筷子之所以延用至今,在于它取材方便、制作容易。从饮食进化的历史推想,原始社会以手抓食可谓再自然不过,其后出现的“匕”,曲柄浅斗,很像今天的汤匙。《说文》谓“匕,亦所以用匕取饭”。今天的“匙”是由“匕”发展而来。匕作为一种食器虽然对人进食有帮助,但用金属或瓷土作原料制作起来很麻烦。同时它的分量重,使用起来也很笨拙,所以难以准确取到所需食物,筷子恰好能够扬长避短,取而代之。
⑤至于使用筷子何以那么方便灵活,许多名人都进行了探寻并做出相应的解释。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曾经说:“中华族民族是个优秀的民族,中国人早在两汉时期便使用筷子,如此简单的两根东西,却高妙绝伦地运用了物理学上的杠杆原理。”这是迄今为止,对这一问题最简单、最科学的一种解释。
⑥一个民族的传统习惯,常常体现该民族人民的处世特色,就像中国人惯于使用筷子,而西方人善于使用刀叉,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人和西方人在性格上的差异。正如蔡元培先生当年对西方记者调侃的那样:“中国人从来是尚文明,而不尚武力的,从餐桌上就可看出中国人和西方人的区别。

阅读下列文章,按要求答题。

                                                                                                                               会唱歌的火炉

                                                                                                                                        迟子建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大兴安岭度过的。那里一进入九月,大地上的绿色植物就枯萎了,雪花会袅袅飘向山林河流,漫长的冬天缓缓地拉开了帷幕。 冬天一到,火炉就被点燃了,它就像冬夜的守护神一样,每天都要眨着眼睛释放温暖,一直到次年的五月,春天姗姗来临时,火炉才能熄灭。

        火炉是要吞吃柴火的,所以,一到寒假,我们就得跟着大人上山拉柴火。

        拉柴火的工具主要有两种:手推车和爬犁。手推车是橡皮轮子的,体积大,既能走土路装载又多,所以大多数人家都使用它。爬犁呢,它是靠滑雪板行进的,所以只有在雪路上它才能畅快地走,一遇土路,它的腿脚就不灵便了,而且它装载小,走得慢,所以用它的人很零星。

        空车上山,父亲抽着烟跟在我们身后。冬日的阳光映照到雪地上,格外的刺眼,我常常被晃得睁不开眼睛。父亲生性乐观,很风趣,他常在雪路上唱歌、打口哨,他的歌声有时会把树上的鸟给惊飞了。我们拉的柴火,基本上是那些风刮倒的树木,它们已经半干了,没有利用价值,最适宜做烧柴。那些生长着的鲜树,比如落叶松、白桦、樟子松是绝对不能砍伐的,可伐的树,我记得有枝桠纵横的柞树和青色的水冬瓜树。父亲是个爱树的人,他从来不伐鲜树,所以我们家拉烧柴是镇上最本分的人家。为了这,我们就比别人家拉烧柴要费劲些,回来得也会晚。因为风倒木是有限的,它们被积雪覆盖着,很难被发现。

        我最乐意做的,就是在深山里寻找风倒木。往往是寻着找着,听见啄木鸟“笃笃”地在吃树缝中的虫子,我就会停下来看啄木鸟;而要是看见了一只白兔奔跑而过,我又会停下来看它留下的足迹。由于玩的心思占了上风,所以我找到风倒木的机会并不多。往往在我游山逛景的时候,父亲的喊声会传来,他吆喝我过去,说是找到了柴火,我就循着锯声走过去。父亲用锯把风倒木锯成几截,粗的由他扛出去,细的由我和姐姐扛出去。把倒木扛到放置手推车的路上,总要有一段距离。有的时候我扛累了,支持不住了,就一耸肩把风倒木丢在地上,对父亲大声抗议:“我扛不动!”那语气带着几分委屈。姐姐呢,即便那风倒木把她压得抬不起头来,走得直摇晃,她也咬牙坚持着把它运到路面上。所以成年以后,她常抱怨说,她之所以个子矮,完全是因为小的时候扛木头给压的。言下之意,我比她长得高,是由于愉懒的缘故。为此,有时我会觉得愧疚。

        冬天的时候,零下三四十度的气温是司空见惯的。在山里呆得时间久了,我和弟弟都觉得手脚发凉。父亲就会划拉一堆枝桠,为我们笼一堆火。洁白的雪地上,跳跃着一簇橘黄色的火焰,那画面格外的美。我和弟弟就凑上去烤火。因为有了这团火,我和弟弟开始用棉花包裹着几个土豆藏到怀里,带到山里来,待父亲点起火后,我们就悄悄把土豆放到火中,当火熄灭后,土豆也熟了,我们就站在寒风中吃热腾腾、香喷喷的土豆。

        现在想来,我十分感激父亲,他让我在少年时期能与大自然有那么亲密的接触,让冬日的那种苍茫和壮美注入了我幼小的心田,滋润着我。每当我从山里回来,听着柴火在火炉中“噼啪劈啪”地燃烧,都会有一股莫名的感动。我觉得柴火燃烧的的声音就是歌声,火炉它会唱歌。火炉在漫长的冬季中就是一个有着金嗓子的歌手,它天天歌唱,不知疲倦。它的歌声使我懂得生活的艰辛和朴素,懂得劳动的快乐,懂得温暖的获得是有代价的。所以,我成年以后回忆少年时代的生活,火炉的影子就会悄然浮现。

                                                                                                                                                                                         摘自《文苑》2011年第3期(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百合花开

穷月

    ①小时候,跟父亲去山谷,一朵白色的花吸引了我。

    ②在草丛里,它独自开着。它几乎和我一样高,花朵像喇叭一样大,却一点也不张扬,白色的花瓣微卷着,零出嫩黄的蕊。擎起它的根茎好像不胜重力地自然弯曲,让它看上去那么高贵,却又那么孤寂。

    ③我被这朵花迷住了,久久不肯娜步。

    ④父亲说,这是野百合。因为我喜欢,父亲决定把它带回家二我本以为,他只是掐了花就走。没想到,父亲小心冀翼地拨开草丛,先清除了周围的一大片杂草,很快,一株亭亭玉立的野百合出现在我面前。它像童话中迷路的小仙子,突兀地出现在这片山谷里。它纯洁的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了。可它又是那么无助而脆弱。我担心它那瘦长的根茎,风一吹就会被折断。父亲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小锄头从四周开始北土,他掏得很深。我全神贯注地守在一旁,扶着花朵。很快,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球茎,完整地悬空出来。

    ⑤父亲小心冀冀地用双手托着球茎,把花朵搁在肩膀上。我欢天喜地地跟在父亲身后。那朵百合花在父亲的肩头一颤一颤的,正冲我笑嘲。

⑥父亲把它种在屋旁的菜地里,用一根小木棍将它固定好。经过一番腾娜,野百合似乎也累了,有些萎靡不振。我疑惑地问父亲,它还能活么,父亲笑笑,说你明早来看它。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跑到菜地里。只过了一夜,野百合似乎适应了新环境,精神抖擞地立起来。硕大的花瓣上,还有几颗露珠在晨光中闪烁。我的整个暑假,因为它,多了许多憧憬和幻想……

    ⑦九月天气逐渐转凉,野百合在一阵阵的凉风中逐渐枯姜、凋零。看着凋落的花瓣,生命的短暂、美的易逝,让我第一次感到了忧伤。父亲说,我们可以把球茎分瓣,来年会变成几裸,父亲将百合花的球茎挖出来,分成七八瓣,在菜地的一角重新栽下去。

    ⑧八岁那个冬天,我每天都要去看看,但是,野百合的嫩芽迟迟没有冒出来,我便等得失去了耐心。美丽的雪花,春节的喜庆,使我几乎忘了野百合的事。春天来了。太阳的温暖改变了这个世界。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屋旁的菜地里齐别刷地站着一溜茁壮的青苗,七八裸的样子,像一支小队伍。我即刻兴奋地跑去告诉父亲,我的百合花长出来了!

    ⑨父亲让我知道了一朵花是怎么长成的,也教会了我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是他给予我的欢乐大多,让我二十年都不愿走出他给我的幸福时光。可他又是多么的残酷,二十年前就丢下我独自远去。让我经常在这一刻谈笑风生,下一刻便愁云密布。

    ⑩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太过匆促、短暂,仿佛流星在心中留下的刹那光芒,要我们用尽一生去寻找、捡拾。我常常会突然忘却自己身在何处,满心满眼都是父余的影子,伸出手却总也触摸不到他。那倏然间的惊惊,似一个无底的深渊,无论我怎么努力,世界的一角已无可挽回地沦陷……一直到今天,每当看到百合花.我都会伤感和怅惘,我知道它们中永远不可能有陪伴我成长的那朵野百合。就像我把爱无限地放大,最爱我的父亲也不会再回来。可我仍固执地相信,还有许多野百合在某个荒野一年年寂寞地盛开。它是我孤寂中的念想,迷茫时的希望,是当我的人生沉入谷底时,亮着的最后一束光芒……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小扇轻摇的时光

丁立梅

    放暑假了,母亲一直盼望我能回乡下住几天的。她知道我打小就喜欢吃些瓜呀果的,所以每年都少不了要在地里面种一些。待得我放暑假的时候,那些瓜呀果的正当时,一个个碧润可爱地在地里面躺着,专等我回家来吃。

    天气炎热,我懒在空调间里怕出来,回家的行程一拖再拖。眼看着假期已过一半了,我还没有回家的意思。母亲沉不住气了,打来电话说:“你再不回来,那些瓜都要熟得烂掉了。”

    再没有懒下去的理由了。遂带了儿子,冒着大太阳,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小村庄。

    村里的人都是看着我长大的,看见我了,亲切得如同自家的孩子。远远地就笑着递过话来:“梅,又回来看妈妈啦?”我笑着应。就听到他们在背后说:“这孩子孝顺,一点不忘本。”我心里面刹时涌满羞愧,我其实什么也没做啊,只偶尔把自己送回来给想念我的母亲看一看,竟被村人们夸成孝顺了。

    母亲知道我回来,早早的把瓜摘下来,放在井水里面冰着——那是我最喜欢吃的梨瓜和香瓜。母亲又把家里惟一的一台大电扇搬到我儿子身边,给他吹风。

    我很贪婪地捧了瓜果啃,母亲在一边心满意足地看。母亲兴奋地说:“地里面结得多着呢,你多呆些日子,保证你天天有瓜吃。”我笑笑,有些口是心非地说:“好。”儿子却在一旁大叫起来:“不行不行,外婆,你家太热了。”

    母亲就惊诧地问:“有大电扇吹着还热?”

    儿子不屑了,说:“大电扇算什么?我家有空调。你看你家连卫生间也没有呢。”

    我立即用严厉的眼神制止了儿子,对母亲笑:“妈你别听他的,有电扇吹着不热的。”

    母亲没再说什么,走进厨房,去给我们忙好吃的了。

    晚饭后,母亲把那台大电扇搬到我房内,有些内疚地说:“让你们热着了,明天你就带孩子回去吧,别让孩子在这儿热坏了。”

    我笑笑,执意要坐到外面纳凉。母亲先是一愣,继而脸上写满笑意。忙不迭搬了躺椅到外面。我仰面躺下,对着天空,手上拿一把母亲递来的蒲扇,慢慢摇。虫鸣在四周此起彼伏地响起,南瓜花在夜色里静静开放。月亮升起来了,皎洁的月光洒满小院。恍惚间,月下有小女孩,手执小扇,追着流萤。依稀的,都是儿时的光景啊。

    母亲在一旁开心地说着话,唠唠叨叨的,都是些让他怀恋的旧时光。母亲在那些旧时光里沉醉。

    月色如水,我放松的心似水中一根柔柔的水草,迷迷糊糊地就要睡过去了。母亲的话突然喃喃地在耳边响起:“冬英你还记得不?就是那个跟男人打赌,一顿吃二十个包子的冬英?”

    “记得,长得粗眉大眼的,干起活来,大男人也赶不上她。”

    “她死了。”母亲语调忧伤地说:“早上还好好的呢,还吃两大碗粥呢。准备到田里面锄草的,还没走到田里呢,突然倒下,就没气了。”

    “人啊!”母亲叹一声。

    “人啊!”我也叹一声。心里面突然警醒:这样小扇轻摇,与母亲相守的时光,一生中能有几回呢?暗地里打算好了:明天,是决计不回去的了,我要在这儿多住几日,好好把握这小扇轻摇的时光。

阅读下文,回答小题。

未来数据储存介质——DNA

    ①“欢迎来到DNA数据保护中心!您现在正在档案室里。”讲解员微笑着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我们可以仔细观察这间屋子。仅仅三十多平方米的房间,储藏着全世界三分之一人口的所有数码信息!包括数千亿张家庭相片、自拍文件、影像资料、音乐文件和个人资料。

    ②这个场景一点也不“科幻”,就像在“硬盘”上保存数据一样,人们已经知道怎么在DNA上保存数据了。2016年4月,著名的好莱坞影视技术公司特艺集团的研发团队宣称自己已经在几段DNA上储存了100万份电影《月球旅行记》的拷贝。

    ③特艺集团的成就并非创举。早在2012年和2013年,就有两个团队将一本300页的书、若干图像、一个PDF文件,甚至声音成功地储存在了DNA上。而这次新奇之处在于第一次成功地把视频资料储存到了DNA上。这也说明现在已经可以在DNA上存储一切数码信息。

    ④如今,人类产生越来越多的信息,而储存它们变得越来越困难。在电脑和手机的时代,我们现在每年制造出来的数据要比人类有文字以来产生的数据总和还要多!预计从2013年到2020年,这一数据量将增长11倍,且这种趋势并无逆转迹象。根据数据储存专业公司易安信的计算,如果用内存为128GB的苹果ipad Air来储存这些数据,所需的ipad Air叠起来可以在地球到月球之间堆六摞。人类呼唤比现有储存系统更高效的新系统。

    ⑤DNA恰能满足以上需求,数十亿年来,它一直是生物遗传信息的载体。DNA能将数量惊人的数据储存在极小的体积里,因此也是最高效的:在体积不到一只蚂蚁的百分之一的人类细胞核中,DNA包含有35亿对碱基,而碱基是编码遗传信息的最基本的材料。在硬盘上,信息以“字节”(0或1)形式记录,每个字节要占200纳米(0.0002毫米)的空间;而在DNA上,记录一个字节只需0.2到0.3纳米。

    ⑥如今,Google、facebook和亚马逊为了储存数据,需要多个面积数倍于标准足球场的数据中心的支持,而且这还很耗电。而用DNA这种新型载体,只需一个汽车后备厢就能满足它们所有数据的储存需求。

    ⑦DNA储存的另一张王牌就是它的持久性。只要储藏空间保持寒冷干燥且避光,保存时效可能长达数千年,即使在恶劣环境中其半衰期也超过500年。现有的其他载体,无论是硬盘、CD还是DVD,最多只能保存数十年。并且,这些载体一旦过了保存期限,硬件就会更新换代,再也找不到能读取它们的机器了。但DNA储存就没有此类问题:只要有人类存在,就一定会有破译编码的技术。

    ⑧不过DNA储存还无法立即取代硬盘。读取(排序),尤其是写入(合成)所需的时间还是太漫长了。不仅如此,这两个步骤目前耗资甚巨,合成成本可达数百至数千欧元。但数十年后,或许DNA储存就会普及。对于没有迫切使用需求的信息,我们就可以考虑用DNA来储存。事实上,DNA储存已经引起了电影公司、博物馆、档案馆,还有诸如亚马逊、Google之类有长期信息储存需求的机构的兴趣。信息技术巨头微软公司即于2016年4月宣布,将购买1000万条DNA,用于研究数据储存。

    ⑨这次,科学终于追上了科幻小说的步伐!

(摘自《新发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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