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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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4年浙江省温州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两篇文章,完成小题。

牡蛎

[俄国]契诃夫

       ①我跟父亲站在一条人烟稠密的街上,感到一种怪病逐步抓住了我。看来我马上就要倒下,人事不知了。

       ②我知道,这是因为饥饿。

       ③父亲挨着我站住。他在五个月前来莫斯科谋求文书的职位,一直在奔走,托人找工作,知道今天才定决心到街上来乞求施舍。

       ④前面是一所楼房,招牌上写着“饭馆”两个字。我的头无力地往后仰,朝一边歪着,不由自主地看着楼上,看着饭馆灯光明亮的窗子。我凝神细看,认出那是墙上一张招贴。它的白颜色吸住我的目光,我竭力要认出上面那些字来。

       ⑤“牡蛎……”我终于认出了。

       ⑥奇怪的词!我在世上活了足足八年零三个月,可是一次也没听过。

       ⑦“爸爸,什么叫牡蛎?”我费力地把脸扭向父亲,用沙哑的嗓音问。

       ⑧父亲没听见。他在注视人群的活动,用眼睛跟踪每一个行人……我看出他想对行人说什么,然而那就要命的话却像沉重的砝码似的挂在他唱头的嘴唇上,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他甚至已经向一个行人迈出了一步,(A碰碰  B拉拉)他的衣袖,可是等到那个人回过头来,他却说声“对不起”,慌乱地倒退回来了。

       ⑨“爸爸,什么叫牡蛎?”我又问。

       ⑩“这是一种动物……生在海里……这种东西是要活着吃下肚……”父亲说,“它们有壳,像乌龟一样,不过是由两片壳包住的。”

       ⑪“真恶心,”我小声说,“真恶心!”

       ⑫原来牡蛎是这么个东西!我就想象一种类似青蛙的动物,藏在两片贝壳里,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朝外看,不住的摆动它那难看的下鄂,伸出几只螯,皮肤粘糊糊的……所有的孩子都躲起来。厨娘厌恶地皱起眉头,提起它的螯,放在碟子上,送到餐厅去。 那些成年人,把它活活吃下去,连它的眼睛、牙齿、爪子一股脑儿吃下肚去!它呢,吱吱的叫,极力咬人的嘴唇……

       ⑬我皱起眉头,然而……然而我为什么咀嚼起来了?那个动物可恶,吓人,可我还是把它吃了,吃得狼吞虎咽,生怕尝出它的味道,闻出它的气味。我刚吃完一个,却已经看见第二个,第三个的亮晶晶的眼睛……我把这些也都吃了……最后我吃餐巾,吃碟子,吃那张招贴……凡是我见到的东西,统统吃下肚去,因为我觉得,只有不断地吃,我的病才能好。那些牡蛎吓人地瞪起眼睛,样子可憎,我一想到它们就发抖,可我还是要吃!吃!

       ⑭“给我牡蛎!给我牡蛎!”这呼声从我胸膛里冒出来,我向前伸出两只手。

       ⑮“帮帮忙吧,诸位先生!”这时我听见父亲闷声闷气地说,“真羞于求人啊,可是上帝呀,我熬不下去了!”

       ⑯“给我牡蛎!”我叫道,揪住父亲的后襟。

       ⑰“你莫非要吃牡蛎?这么小的孩子!”我听见身旁有笑声。

       ⑱有两个先生站在我们面前,带着高礼帽,笑呵呵地瞧着我。

       ⑲“这倒有趣,你怎么个吃法呢?”

       ⑳一只有劲的手把我拖到灯光明亮的饭馆里去,一群人迅速把我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我挨着桌子坐下,吃一种粘糊糊的东西,有腌过的味道,冒出霉气。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没咀嚼,没看它,也没问一声是什么。我觉得我一睁眼,就会看见亮晶晶的眼睛、螯和尖牙……

       ㉑我忽然嚼到一种硬东西,听到碎裂的响声。

       ㉒“哈哈!他连壳都吃了!”人群笑道,“小傻瓜,这难道也能吃吗?”

       ㉓这以后我渴得厉害,我躺在床上,却睡不着觉,因为胃痛。我觉得滚烫的嘴里有一股怪味。父亲从这个墙角走到那个墙角,用手比划着。

       ㉔“我好像着凉了,”他喃喃的说,“也许是因为今天我没……那个……没吃东西,我。说真的,有点古怪,愚蠢……我明明看见那些先生买牡蛎付出十卢布,那我为什么不向他们要几个钱呢?他们多半肯给的。”

       ㉕到第二天早晨我才睡熟,梦见一只有螯的青蛙藏在贝壳里,转动眼珠。中午我渴得醒过来,睁开眼睛找我的父亲:他仍旧走来走去,打手势……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有删改)

《读契诃夫》

       ①我们必须记住契诃夫是个医生。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契诃夫的医生,才会有这样一个叫契诃夫的作家。

       ②医生职业的眼光,极容易使契诃夫笔下的社会成为一个“病者”。他的文学创作,几乎都是揭露性与批判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与医学的职能是一样的:疗治。

       ③我们在阅读契诃夫的作品时,总要不时地想到一个词:耐心。

       ④像契诃夫这样有耐心的作家,我以为是不多的,他在面对世界时,总要比我们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总是有点不耐烦,总满足于一个大概的印象,世界在我们的视野中一滑而过,我们总是说不出太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细节。

       ⑤作为医生,耐心是他的职业习惯。这一习惯,很自然地流注到了文学对存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的马车行走在草原上,远远的见到一架风车。风车越来越大,他看到了两个翼片。他居然注意到一个翼片旧了,打了补丁,另一个是前不久用新木料做成的,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文学中的那些好看的字面,就在由这份耐心和获得的细微描写上。

       ⑥医生的职业造就了她一种不动声色、不感情用事的“冷漠”态度。后来的人谈到契诃夫的叙事态度,十有八九都会提到“冷峻”。殊不知,这份冷峻的叙述态度,与从医养就的心性有关。他曾对一位作家说:“当你描写不幸的、倒霉的人,并打动读者时,你应当表现得冷静一些。这样才能勾画出不幸的背景,从而更好地突出这种不幸。”

       ⑦冷静,让契诃夫常常站在人物的背后,听他们低语,并把它记录成小说。虽然他在叙述故事和表达情感时处处克制,但字里行间已分明沾满血与泪痕,这就让小说产生一种强烈的对于人物的悲悯情怀

(选在新浪博客,原题为《樱桃园的凋零﹣﹣读契诃夫》,有删改)

(1)、【初读感知】下列表述与《牡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

A、跟父亲站在街上时,“我”正挨着饿。 B、“我”认出招贴上“牡蛎”这个词,但不知道什么叫牡蛎。 C、在“我”的强烈要求“给我牡蛎”时,父亲终于开口向行人求助。 D、“我”在饭馆吃到了美味可口的牡蛎。
(2)、阅读《读契诃夫》,简要概括医生这一职业对契诃夫文学创作有哪些影响。

(3)、【细读品析】阅读《牡蛎》第⑧段,根据语境为空缺处选择恰当的词语,并说明理由。

(4)、《牡蛎》第⑫段中,作者为什么把“我”想象写得如此丰富细腻?联系上下文说说其作用。

(5)、【联读发现】结合《读契诃夫》第②段,探究《牡蛎》第⑳段中,“一群人迅速把握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这一场面描写的用意。

(6)、结合《牡蛎》一文,谈谈你对《读契诃夫》最后一段划线句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语段,回答问题
        ①做医生的邻居跟我讲了个事儿:他的一个病人,挺年轻的姑娘,患了干燥综合症。这是一种很罕见的病,就是身体分泌的那些汗液、胃液和唾液都越来越少,导致人消化困难,必须借助专门的导管将类似胃酸的物质输入体内,才能稍稍缓解;更残忍的,这种病人不能见阳光。阳光就像一台榨汁机,会很快耗完病人的体液,就像在榨取一个鲜嫩的苹果,导致病人呼吸衰竭。现在的医术还无法彻底治疗这种病症,在谨慎地反复会诊之后,他们诊断,这个姑娘最多还能再活10个月。
        ②姑娘的病房,窗帘是日夜拉上的,只有镍灯发出淡淡的冷光。只有月光很暗淡的夜晚,病人才可以在护士的陪同下到院子里散步。
        ③医生说,他从没见过那么苍白的脸,却也从没见过那样明亮的眼神。每次他进去的时候,都看见那个姑娘在专心致志地涂指甲油,鲜艳通红的那种,和她的苍白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④两个多月后,我在网上看到一份资料,说国外有个患干燥症的病人,生活在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里,活了3年之久,希望这则消息可以使这个姑娘宽慰一些,我打印下来,去找那个医生。
        ⑤医生听清来意,摇摇头,说没有用了,她已经去了。看着我惊讶的样子,医生叹口气:“她突然坚持去天山旅行,我们通知了她的父母,但谁也劝不住。后来听说她根本没爬上去,只是在天山脚下的草原骑马,病情当场发作,救治无效,就没了。挺可惜的,才22岁,听说恋爱都没谈过……”
        ⑥身患绝症的年轻女孩,让自己的生命提前在明媚的阳光下凋谢,该有着怎样的勇气和决心?
        ⑦医生又说,她和你一样,喜欢读书写东西,在整理病人遗物的时候,整理出来一大堆各种颜色的指甲油,每种颜色外面都贴了张小纸条,是她自己给那些指甲油起的名字。其中,淡蓝色的,叫做“豆蔻”;银色的,叫做“妖精”;而大红的那支,她起了一个很古典的名字,叫做“与子偕老”。听得我心酸。
       ⑧阳光和生命相比,当然生命重要。但在某些关键时刻,阳光显得那样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甚至用生命去换取也心甘情愿。
       ⑨她鲜红的指甲油,也许一直是她心底下鲜红的太阳。可是,她不能舍弃的,不仅仅是一种可以检测生命硬度和质量的阳光,还有尘世每日升起的太阳。
        ⑩我们健康人每天都能看到、触摸到阳光,就像看到、触摸到很多其他美好的事物一样。只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选择了疏忽,而非珍视。
                                                                                                                          (选自《读者》2005年第14期,有改动 作者:邢汶)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乡村的风
       ①风是乡村的魂。它不喜欢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到处游荡着,时南时北,忽东忽西的。它走到哪里,哪里就能感觉到乡村的呼吸。
       ②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③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④说到风,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年我从豆村带回一棵小枣树,栽在城里自家的庭院中,栽树之前我是下足了底肥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见它有多少长进。我很纳闷,就问父亲是什么原因。父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给出两个字:缺风。对,缺风。生长在乡村的树可不是这样的。你千万不要以为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它是树和庄稼的神灵。一棵得风的树,就如同一个人得了机遇,东风来了摇一摇,西风来了晃一晃,每摇晃一次,它的根就往泥土深处扎一扎,晃着晃着,一棵树就在风中长高长粗了。父亲把这种现象叫作“得风水”。记得豆村牛鼻凹里有一棵歪脖子黄栌,据说已经很有些岁数了,可就是长不大,村里有人想把它砍下做犁弓。父亲制止道,这棵树虽然长得不是地方,但只要树头能从这凹里蹿出来,一旦招了风,不愁它不成材。后来那棵黄栌居然有了出头之日,风吹着呼呼地往上蹿,一年一个样,一年又一个样,如今它已经有合抱粗了,成了我们豆村的一个标志。这大概就是神奇的风使然吧。当然神奇的还有我的父亲,尽管岁月的风已经把他的头发吹白了,腰吹弯了,甚至连牙齿也吹脱落了,在风中踽踽而行时,须拄一枝拐杖,然而他能够从飘忽不定的风力悟出一点“道”,想必也该知足了。
       ⑤乡村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拨又一拨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
       ⑥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捡回蝉声

文/施龙惠

       ①直到那天,窗前那棵桑树上传来声声蝉鸣,我才意识到,夏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跨进了季节的门槛,啦啦队似的此起彼伏的蝉声太像一盒录音带,不禁让我想起童年,也让我把童年的声音又一一捡了回来。

       ②那时,最兴奋的事不是听蝉而是捉蝉。小孩子总喜欢把令自己好奇的东西一一放在手掌中赏玩一番,我也不例外。儿时上学的那条路沿着河,岸边高树浓荫,常常遮掉半个天空,夏天时,我总会呼朋引伴地走,只为了捉蝉。

       ③你能想象一群小学生,书包搁在路边,不怕掉到河里,也不怕刺钩破衣服,更不怕破皮流血,就一脚上一脚下地直往树的怀里钻的那副样子吗?只因为树上有蝉。蝉声是一阵袭人的浪,不小心掉进了小孩子的心湖,于是湖心抛出了千万圈涟漪,如千万条绳子,要逮捕那阵浪。“抓到了!”“抓到了!”有人在树上喊,树下有人赶快打开铅笔盒把蝉关了进去,不敢多看一眼,怕它飞走了,那种紧张就像《天方夜谭》里那个渔夫用计把巨魔骗进古坛之后,赶紧封好符咒再不敢碰它一般。

       ④到了教室,大家互相炫耀铅笔盒里的小动物——蝉、天牛、金龟子,有的用蝉换天牛,有的用金龟子换蝉,大家互相交换也互相赠送,有的乞求几片叶子,喂他铅笔盒里的小宝贝。那时打开铅笔盒就像打开保险柜一样小心,心里痒痒的,也只敢凑一只眼睛开一个小缝去瞄几眼。上课的时候,老师在前面呱啦呱啦地讲,我们眼睛瞪着老师,两只手却在抽屉里翻玩着“聚宝盒”,耳朵专心地听着金龟子在笔盒里拍翅膀的声音,愈听愈心花怒放,禁不住开个缝,把指头伸进去按一按金龟子,叫它安静些,或是摸一摸敛着翅膀的蝉,也拉一拉天牛的一对牛角,看是不是又多长一节。

       ⑤夏天是声音的季节,有雨打,有雷响、蛙声、鸟鸣及蝉唱,蝉声足以代表夏天。整个夏季,我们都兴高采烈地强迫蝉从枝头搬家到铅笔盒里来,但是铅笔盒却从来不会变成音乐盒,蝉依旧在河边高高的树上叫,我们捉得住蝉,却捉不住蝉声,于是,上中学以后,我便听蝉而不再捉蝉。

       ⑥听蝉,也是一种艺术。大自然的宽阔是最佳的音响设备,那一队一队的蝉敛翅居住在不同的树梢,像交响乐团的团员各自站在舞台上一般,只要有只蝉起个头,接着声音就会纷纷出笼,它们各以最美的音色献给你,句句来自丹田,字字都是真心话。它们有鲜明的节奏感,不同的韵律表示不同的心情,有时合唱有时齐唱,也有独唱,包括和音,高低分明,它们不需要指挥也毋须歌谱,它们是天生的歌者。

       ⑦现在,我们常常抱怨世界愈来愈丑陋了,现代文明的噪音太多了,其实在一摊浊流之中,何尝没有一泓清泉?我们只是太忙罢了,忙得与美的事物擦肩而过都不知不觉。实际上,生活的镜头只摄取自我喜怒哀乐的大特写,其他种种都是一派模糊的背影,所以,我以为变的不是图案本身,而是我们的视野。因此,偶尔放慢脚步,让眼眸在天地间随意游览一番,我们将会恍然大悟:世界还是时时在装扮着自己的!特别是在聆听一段蝉唱之后,也许你的心灵就会跟着透明澄净起来,平添一种“何处惹尘埃”的了悟。

       ⑧让我们捡回蝉声吧!

阅读《窑语》,完成小题。

窑语

    ①窑火,耸立,火鸟一样张开了翅膀,壮美地翱翔。我们的胸膛灼热,与火鸟紧紧拥抱在一起,尽情幻舞。

    ②从窑山村回来,窑火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燃烧着。

    ③我熟悉南方的土窑:半圆形的拱门,长长的土砖垒砌的窑垄,方块的天窗,伏地而起的烟囱。场院里,土陶坯已经晒得发白,泥浆水淌出的油状水痕成了陶器的花纹,泥池里黑褐色的胶泥温顺柔和。

    ④泥是从老河道里挖上来的,一车一车地拉到泥池里,浇上水,用木勺泼洒,一遍又一遍,踩泥人把健壮的牛从牛圈里拉出来,和它说着亲热的话,喂上整畚斗的米糠,然后把它的眼睛蒙起来,牵进泥池踩泥。踩了半日,直到胶泥如蒸熟的糯米浆,黏,糯,柔。制陶师用一把弓状的钢丝锯,把池泥切割成一块块,抱进茅棚里开始制陶。在青石案桌上,师傅狠狠地摔打,反复地摔打,打得胶泥瘫软便开始揉,揉出泥皮片。师傅托着泥皮片,裹在陶模上。一只手转动模具,一只手给胶泥刮浆,浆水咕咕地淌下来,浓浓的。

    ⑤做好的土陶坯,在地垄里暴晒。陶坯暴晒之后一日比一日白,亮出泥质浑厚的色泽,花纹一圈圈地吐出来,有荷花,有丁香,有蔷薇,有如水的波纹。烈日暴晒七日,制陶师傅便把陶坯一个个抱进窑,一垄垄地码起来,码两天,封了窑门,师傅们坐在一起,喝一顿酣畅的酒。酒喝够了,这时月亮已经爬上了屋顶,开始点窑火。窑火,被噼啪作响的木柴唤醒,树脂吱吱吱地叫,火星四溅,如熟透的石榴一样迸开。陶坯被红绸般的火焰包裹着,一层又一层。

    ⑥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家的大部分器物,我们用砖瓦筑舍,用碗盛饭,用菜缸腌制咸菜,用壶泡茶,用杯喝酒。窑里烧出来的每一件物品都留有人的温度,有人的品性,和我们一样淳朴,一样要经过摔打,与我们的生命一样易碎、坚硬,最后与我们一同走过岁月。

    ⑦记得在孩童时期,快过年了,我随母亲去小镇郑坊,拉一架平板车买土缸土瓮。卖陶器店的有好几家,我们一家一家看过去,问价格,看成色,一条街走完,已是中午。母亲拉车,我在后面推小跑,布鞋摩擦沙子的声音,沙沙沙的,和冷风的声音相互交混,至今不散。

    ⑧时代变迁,我们的生活方式在改变,所用的器物也在改变。我看过很多土窑,但大部分废弃了,窑火熄灭。把我们从远古洞穴带进家园的窑,慢慢消失,被我们遗忘。

    ⑨在窑山,我再一次看到了窑。在老旧的窑场,我见到了制陶师傅,穿着藏青色的围裙,戴着草帽,吸着纸烟,粗粝厚实的手掌裹着泥垢——我多么熟悉这朴素的模样,一口口大水缸,整整齐齐地排在院子里,在阳光下散发圆润的光泽,黝紫黑的釉色却白得发亮。我拍拍缸身,把耳朵贴在缸口,嗡嗡嗡的 , 声音清脆、爽亮,如泉水淌于井中。在两栋瓦房里,码着晒干了的土陶坯,一层一层,一垄一垄。我推开满是灰尘的木门,黯淡的光线落在土陶坯上,器物如昨,鲜亮如初。

    ⑩瓦舍前后的院子里,瓜架上的南瓜花和黄瓜花开得粉嫩。村子旁的丰溪河依旧流着,河流哺育这片土地,令它生生不息。窑,是信江沿岸最具人烟气息的文明。窑,我们曾如依赖屋舍一样依赖它。窑,给了我们四壁,给了我们屋顶。窑火,那么慈爱,那么倔强。窑火,是我们的摇篮曲,也是我们的生命之歌。

    ⑪我抚摸着大水缸,手久久不忍离开。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汪曾祺

    沈先生逝世后,傅汉斯、张充和从美国电传来一幅挽辞。字是晋人小楷,一看就知道是张充和写的。词想必也是她拟的。只有四句: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这是嵌字格,但是非常贴切,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

    沈先生的血管里有少数民族的血液。湘西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大都有一股蛮劲,狠劲,做什么都要做出一个名堂。黄永玉就是这样的人。沈先生瘦瘦小小,但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少年当兵,漂泊转徙。二十岁冒冒失失地闯到北平来,举目无亲。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就想用手中一支笔打出一个天下。冬天屋里生不起火,用被子围起来,还是不停地写。后来,他真的用一支笔打出了一个天下了。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对别人的称赞,也常说“要算耐烦”。看见儿子小虎搞机床设计时,说“要算耐烦”。看见孙女小红做作业时,也说“要算耐烦”。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年轻时常常日以继夜地写。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

    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天头地脚页边,都是修改的字迹。蜘蛛网似的,这里牵出一条,那里牵出一条。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改。有时改了多次,反而不如原来的,以至师母后来不许他改了。沈先生的作品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从文自传》。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他不大用稿纸写作。在昆明写东西,是用毛笔写在当地出产的竹纸上的,自己折出印子。他也用钢笔,蘸水钢笔。他的原稿的字很清楚,不潦草,但写的是行书。他晚年写信写文章爱用秃笔淡墨。用秃笔写那样小的字,不但清楚,而且顿挫有致,真是一个功夫。

    他很爱他的家乡。他的《湘西》《湘行散记》和许多篇小说可以作证。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树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一说起来,不胜神往。黄永玉画过一张凤凰沈家门外的小巷,屋顶墙壁颇零乱,有大朵大朵的红花——不知是不是夹竹桃,画面颜色很浓,水气泱泱。沈先生很喜欢这张画,说:“就是这样!”八十岁那年,他在家乡听了傩戏,这是一种古调犹存的很老的弋阳腔。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他对年轻人打鼓失去旧范很不以为然。沈先生听了,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他的家乡每年有人来看他,沈先生非常亲切地和他们谈话,一坐半天。每当同乡人来了,原来在座的朋友或学生就只有退避在一边,听他们谈话。沈先生很好客,朋友很多。他们的交往真是君子之交,既无朋党色彩,也无酒食征逐。清茶一杯,闲谈片刻。沈先生对青年的帮助真是不遗余力。他曾经自己出钱为一个诗人出了第一本诗集。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拉了一笔债,沈先生提出卖宇来帮助他,价款直接寄给诗人。他对学生的作品细心修改,寄给相熟的报刊,尽量争取发表。他这辈子为学生寄稿的邮费,加起来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宇。我在昆明写的稿子,几乎无一篇不是他寄出去的。

    沈先生对我这个学生是很喜欢的。为了躲避日本飞机空袭,他们全家有一阵住在呈贡新街,后迁跑马山桃源新村。沈先生有课时进城住两三天。他进城时,我都去看他。交稿子,看他收藏的宝贝,借书。沈先生的书是为了自己看,也为了借给别人看的。“借书一痴,还书一痴”,借书的痴子不少,还书的痴子可不多。有些书借出去一去无踪。有一次,晚上,我喝得烂醉,坐在路边,沈先生到一处演讲回来,以为是一个难民,生了病,走近看看,是我!他和两个同学把我扶到他住处,灌了好些酽茶,我才醒过来。有一回我去看他,牙疼,腮帮子肿得老高。沈先生开了门,一看,一句没说,出去买了几个大橘子抱着回来了。

    沈先生的家庭是我见到的最好的家庭,随时都在亲切和谐气氛中。家里人都很幽默,但幽默得很温雅。一家人于钱上都看得很淡。《沈从文文集》的稿费寄到,九千多元,大概开过家庭会议,又从存款中取出几百元,凑成一万,寄到家乡办学。沈先生也有生气的时候,也有极度烦恼痛苦的时候,但多数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个世界的一切。到了晚年,喜欢放声大笑,笑得合不拢嘴,且摆动双手作势,真像一个孩于。只有看破一切人事乘除,得失荣辱,全置度外,心地明净无渣滓的人,才能这样畅快地大笑。

    沈先生自奉甚薄。穿衣服从不讲究。我见他时总是一件洗得褪了色的蓝布长衫,夹着一摞书,匆匆忙忙地走。解放后是蓝卡其布或涤卡的干部服,黑灯芯绒的“懒汉鞋”。有一年做了一件皮大衣,他穿在身上,说是很暖和,高兴得像一个孩子。吃得也很清淡。我没见他下过一次馆子。他们住在中老胡同时,有时张充和骑自行车到前门月盛斋买一包烧羊肉回来,就算加了菜了。

    他的丧事十分简单。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不放哀乐,放沈先生生前喜爱的音乐,如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等。沈先生面色如生,很安详地躺着。我走近他身边,看着他,久久不能离开。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

    沈先生家有一盆虎耳草,种在一个椭圆形的小小钧窑盆里。很多人不认识这种草。这就是《边城》里翠翠在梦里采摘的那种草,沈先生喜欢的草。

(摘编自《汪曾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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