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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江西省横峰中学高二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C、“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2)、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我”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的玳瑁

鲁 彦

净洁的白毛的中间,夹杂些淡黄的云霞似的柔毛,恰如透明的妇人的玳瑁首饰的那种猫儿,是被称为“玳瑁猫”的。我们家里的猫儿正是那一类,父亲就给了它“玳瑁”这个名字。

它什么时候来到我们家里,我不很清楚,据说大约已有三年光景了。父亲给我的信,从来不曾提过它。在他的理智中,仿佛以为玳瑁毕竟是一匹小小的兽,比不上任何的家事足以通知我似的。

当我去年回到家里的时候,我看到了父亲和玳瑁的感情了。

每当厨房的碗筷一搬动,父亲在后房餐桌边坐下的时候,玳瑁便在门外“咪咪”地叫起来。这叫声是只有两三声,从不多叫的。它仿佛在问父亲,可不可以进来似的。

于是父亲就说了,完全像对什么人说话一样:

“玳瑁,这里来!”

我初到的几天,家里突然增多了四个人,在玳瑁似乎感觉到热闹与生疏的恐惧,常不肯即刻进来。

“来吧,玳瑁!”父亲望着门外,不见它进来,又说了。

“小孩一样,看见生疏的人,就怕进来了。”父亲笑着对我们说。

但是过了一会,玳瑁在大家的不注意中,已经跃上了父亲的膝上。

“喏,在这里了。”父亲说。

我们弯过头去看,它伏在父亲的膝上,睁着略带惧怯的眼望着我们,仿佛预备逃遁似的。

父亲立刻理会它的感觉,用手抚摸着它的颈背,说:“困吧,玳瑁。”一面他又转过来对我们说,“不要多看它,它像姑娘一样的呢。”

我们吃着饭,玳瑁从不跳到桌上来,只是静静地伏在父亲的膝上。有时鱼腥的气息引诱了它,它偶尔伸出半个头来望了一望,又立刻缩了回去。它的脚不肯触着桌。这是它的规矩,父亲告诉我们说,向来是这样的。

父亲吃完饭,站起来的时候,玳瑁便先走出门外去。它知道父亲要到厨房里去给它预备饭了。那是真的。父亲从来不曾忘记过,他自己一吃完饭,便去添饭给玳瑁的。玳瑁的饭每次都有鱼或鱼汤拌着。父亲自己这几年来对于鱼的滋味据说有点厌,但即使自己不吃,他总是每次上街去,给玳瑁带了一些鱼来,而且给它储存着的。

白天,玳瑁常在储藏东西的楼上,不常到楼下的房子里来。但每当父亲有什么事情将要出去的时候,玳瑁像是在楼上看着的样子,便溜到父亲的身边,绕着父亲的脚转了几下,一直跟父亲到门边。父亲回来的时候,它又像是在什么地方远远望着,静静地倾听着的样子,待父亲一跨进门限,它又在父亲的脚边了。它并不时时刻刻跟着父亲,但父亲的一举一动,父亲的进出,它似乎时刻在那里留心着。

晚上,玳瑁睡在父亲的脚后的被上,陪伴着父亲。

我们回家后,父亲换了一个寝室。他现在睡到弄堂门外一间从来没有人去的房子里了。

玳瑁有两夜没有找到父亲,只在原地方走着,叫着。它第一夜跳到父亲的床上,发现睡着的是我们,便立刻跳了出去。

正是很冷的天气。父亲记念着玳瑁夜里受冷,说它恐怕不会想到他会搬到那样冷落的地方去的。而且晚上弄堂门又关得很早。

但是第三天的夜里,父亲一觉醒来,玳瑁已在床上睡着了,静静地,“咕咕”念着猫经。

半个月后,玳瑁对我也渐渐熟了。它不复躲避我。当它在父亲身边的时候,我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着它的颈背,它伏着不动。然而它从不自己走近我。我叫它,它仍不来。就是母亲,她是永久和父亲在一起的,它也不肯走近她。父亲呢,只要叫一声“玳瑁”,甚至咳嗽一声,它便不晓得从什么地方溜出来了,而且绕着父亲的脚。

有两次玳瑁到邻居去游走,忘记了吃饭。我们大家叫着“玳瑁玳瑁”,东西寻找着,不见它到来。父亲却猜到它那里去了。他拿着玳瑁的饭碗走出门外,用筷子敲着,只喊了两声“玳瑁”,玳瑁便从很远的邻屋上走来了。

“你的声音像格外不同似的,”母亲对父亲说,“只消叫两声,又不大,它便老远地听见了。”

“是哪,它只听我管的哩。”

对于寂寞地度着残年的老人,玳瑁所给与的是儿子和孙子的安慰,我觉得。

六月四日的早晨,我带着战栗的心重到家里,父亲只躺在床上远远地望了我一下,便疲倦地合上了眼皮。我悲苦地牵着他的手在我的面上抚摸。他的手已经有点生硬,不复像往日柔和地抚摸玳瑁的颈背那么自然。据说在头一天的下午,玳瑁曾经跳上他的身边,悲鸣着,父亲还很自然地抚摸着它,亲密地叫着“玳瑁”。而我呢,已经迟了。

从这一天起,玳瑁便不再走进父亲的以及和父亲相连的我们的房子。我们有好几天没有看见玳瑁的影子。我代替了父亲的工作,给玳瑁在厨房里备好鱼拌的饭,敲着碗,叫着“玳瑁”。玳瑁没有回答,也不出来。母亲说,这几天家里人多,闹得很,它该是躲在楼上怕出来的。于是我把饭碗一直送到楼上。然而玳瑁仍没有影子。过了一天,碗里的饭照样地摆在楼上,只饭粒干瘪了一些。

第五天早晨,母亲才发现给玳瑁在厨房预备着的另一只饭碗里的饭略略少了一些。大约它在没有人的夜里走进了厨房。它应该是非常饥饿了。然而仍像吃不下的样子。

一星期后,家里的戚友渐渐少了。玳瑁仍不大肯露面。无论谁叫它,都不答应,偶然在楼梯上溜过的后影,显得憔悴而且瘦削,连那怀着孕的肚子也好像小了一些似的。

一天一天家里愈加冷静了。满屋里主宰着静默的悲哀。一到晚上,人还没有睡,老鼠便吱吱叫着活动起来,甚至我们房间的楼上也在叫着跑着。玳瑁是最会捕鼠的。当去年我们回家的时候,即使它跟着父亲睡在远一点的地方,我们的房间里从没有听见过老鼠的声音,但现在玳瑁就睡在隔壁的楼上,也不过问了。我们毫不埋怨它。我们知道它所以这样的原因。

现在距我们离家的时候又已一月多了。玳瑁应该很健康吧?我希望能再见到和父亲的灵魂永久同在的玳瑁。

(选自《故乡的梦》,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聂耽

聂鑫森

    聂耽退休了。

    他的家嵌在古城一条长而窄且弯弯曲曲的巷子里。小庭院是祖产,安静自在,正如鲁迅的诗句所言:“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所以他不去住高楼大厦,那是一个个关鸟的笼子,憋屈!何况小庭院位置好,出巷口便是商铺林立的平政街,出巷尾就是四时景物宜人的雨湖公园,

    聂耽没退休时,在这条巷子里是个没人多看一眼的角色,不就是一个做工的么!何况,他除碰见人微笑着打个招呼外,从不去串门,也决不邀人来家闲坐、喝茶。别人家有婚丧嫁娶之类事,往往由他夫人去办,他很少出头露面。

    但在聂耽临近退休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让巷中人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

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经过层层选拔,十个优胜者再参加决赛,聂耽居然夺得冠军!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一个巨型车间里,几十台纺纱机、织布机一齐开动,机声喧闹;被蒙上眼睛的聂耽,坐在车间的上端,他能在嘈杂的机声中,听出哪台机器有毛病,毛病出在什么地方,百分之百准确。

    现场直播的事,是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正好是星期天的上午,全巷的男女老少都在看。很多特写镜头,都停留在聂耽的耳朵上,又大又长不说,而且耳郭会敏感地扇动,忽快忽慢,让人啧啧称奇。

    当决赛结束,宣布聂耽第一时,巷子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鞭炮声。巷子出了这样一个人物,太了不起了!

    欢呼之余,大家也有了愧意,几十年来对聂耽了解得太少了。这个功夫聂耽是怎么练出来的?他上班到底有什么异常表现?他喜欢吃什么、穿什么?业余有什么爱好?退休后在家干什么?国人对名人的一切,素来怀有浓厚的兴趣,哪怕每天拉几回尿、打几个喷嚏都津津乐道,所谓“追星族”“铁杆粉丝”是也。

    各种各样的信息,从不同的渠道汇集到一起:

    聂耽吃饭菜和大家基本相同,但尤喜吃素;穿衣服不喜欢什么名牌,合身就好。

    他耳朵虽大,却无先天特异功能,是后天练出来的。练的方法有两种:其一,是上班没活干时,工友们都坐在值班室里等候,聂耽却提一把小凳子坐在车间一角,闭着眼静听喧闹的机声,身子可以一两个小时纹丝不动,扇动的只是他的耳郭;其二,是他家的小院里,花树之间立着几个木架子,木架上挂着长短、大小、厚薄不同的铁片、钢条、铜圈,有的还故意凿出裂纹,一一编上号,聂耽闭着眼坐在台阶上,让家人轻重缓急地敲击它们,他边听声音边叫出编号的位置,或者干脆只听风声雨声击打金属的声音,听花开叶落虫鸣的声音。

业余爱好,除听声音之外,便是读各种专业技术书籍和文史方面的闲书。

    聂耽把获奖的十万元,全捐给了市里的“爱心救助工程”。

    可获奖后的聂耽,和从前没有丝毫不同,别人当面和背后的议论、赞扬,他似乎都没听见﹣﹣耳朵直愣愣矗着,一动不动。

    不同的是,休息日,常有青年工人来拜访退休了的聂耽。院门是关的,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没人知道。有时,聂耽会领着这些人走出巷尾,到雨湖公园游玩,笑语声一路撒落,滴溜溜转。

    与聂耽隔着巷道门对门住的是刘聪。

    刘聪是一家大医院五官科的主治大夫,在治耳鸣、假聋、耳膜破损等方面名声远播。他对聂耽的超常听力很感兴趣,希望从中找出什么奥秘,或许会有助于他对耳疾的治疗。可聂耽不喜与人打交道,令他束手无策。现在他有法子啦,可以悄悄跟在聂耽一群人后面,听他们说话,不会没有斩获。

    他们坐进听风轩,听秋风飒飒。

    聂耽的耳郭忽然动了起来,然后用手一指,说:“那阶边的一颗小石子,压住了一只蝈蝈的腿,它叫得很痛苦。”有人飞快地跑过去查看,果不其然。有人问:“聂师傅,你是怎么听出来的?”聂耽说:“因为听多了,听熟了。”

    年轻人簇拥着聂耽,又说又笑。三三两两的游人跟在后面慢行,老人的拐杖声,女人的高跟鞋声,孩子的喊叫声,此起彼落。

    走在最后的刘聪,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一元钱硬币,让它垂直落下。硬币掉到石板上,清脆地一响。几乎所有人都听见了钱币落地的声音,都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搜索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只有聂耽没听见,依旧向前走。

    刘聪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弯腰拾起硬币,然后转身走了。他知道,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卖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那时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父亲的演员生涯

梁晓声

    父亲去世已经十二年了。

    父亲被选去当群众演员,毫无疑问地最初是由于他那十分惹人注目的胡子。父亲的胡子留得很长,长及上衣第二颗纽扣。总体银白。谁见了都对我说:“梁晓声,你老父亲的一把大胡子真帅!”

    父亲第一次当群众演员,在《泥人常传奇》剧组。导演是李文化。副导演先找了父亲。父亲大概以为便等于投身了艺术,所以希望我替他做主,判断他到底能不能胜任。父亲从来不做自己胜任不了之事。

    我替父亲拒绝了。那时群众演员的酬金才2元。我之所以拒绝不是因为酬金低,而是因为我不愿我的老父亲在摄影机前被人呼来挥去的。

    李文化亲自来找我——说他这部影片的群众演员中,少了一位长胡子老头儿。

    “放心,我吩咐对老人家要格外尊重,像尊重老演员们一样还不行吗?”——他这么保证。

    无奈我只好违心同意。

    从此,父亲便开始了他的“演员生涯”——在他七十四岁的时候……

    父亲演的尽是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角色”。说那也算“角色”,是太夸大其词了。不同的服装,使我的老父亲在镜头前成为老绅士、老乞丐,摆烟摊的或卖菜的……

    不久,便常有人对我说:“哎呀晓声,你父亲真好。演戏认真极了!”

    一次,我从办公室回家,经过那条旧北京假景街,见父亲端端地坐在台阶上。时已中午,我走到父亲跟前,说:“爸爸,你还坐在这儿干什么呀?回家吃饭吧。”

    父亲说:“不行。我不能离开。”

    我问:“为什么?”

    父亲回答:“我们导演说了——别的群众演员没事儿了,可以打发走了。但这位老人不能走,我还用得着他!”

    父亲的语调中,很有一种自豪感似的。

    父亲坐得很特别,那是一种正襟危坐。他身上的演员服,是一件褐色绸质长袍。①他将长袍的后摆,掀起来搭在背上。而将长袍的前摆,卷起来放在膝上。他不依墙,也不靠什么。就那样子端端地坐着,也不知已经坐了多久。分明地,他唯恐使那长袍沾了灰土或弄褶皱了……

    父亲不肯离开,我只好去问导演。导演却已经把我的老父亲忘在脑后了,一个劲儿地向我道歉……

    有些群众演员,钱一到手,人也便脚底板抹油,溜了。这些群众演员,在这一点上,倒可谓相当出色地演着我们现实中的一些个“群众”、一些个中国人。

    我细思忖:都愿请我的老父亲当群众演员,当然并不完全因为他的胡子……

    那两年内,父亲和我一块儿睡在办公室。一天夜里下起了大雨。我被雷声惊醒,听见黑暗之中父亲叹了口气,说:“唉,我为我们导演发愁哇!他就怕这几天下雨……”  

    父亲不论在哪一个剧组当群众演员,都一概地称导演为“我们导演”。从这种称谓中我听得出来,他是把他自己——一个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群众演员,与一位导演之间联得太紧密了。

    而我认为这是荒唐的,实实在在是很犯不上的。

    我嘟哝地说:“爸,你替他操这份心干吗?睡吧睡吧!”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父亲教训我道,“全厂两千来人,等着这一部电影早拍完,才好发工资,发奖金!你不明白?你一点不关心?”倒好像,他就是北影的一员。甚至倒好像,他就是北影的厂长……

    天亮后,父亲东找西找。他说要亲自到拍摄现场去,他自言自语:“万一能拍,我们导演找不到我,我们导演岂不是要发急吗?”听他那口气,仿佛他是主角。

    父亲还在朝鲜选景于中国的一个什么影片中担当过群众演员。那位朝鲜导演对父亲表示了很大的谢意,并单独同父亲合影留念。

    那一天父亲特别高兴,对我说:“我们中国的古人,主张干什么事都认真。要当群众演员,咱们就认认真真地当群众演员。咱们这样的中国人,外国人能不看重你吗?”

    父亲参演过的电影,我说得出片名的,仅仅三部。父亲所“演”,不过就是些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群众角色。走得时间最长的,也不过就十几秒钟。然而,父亲的确是一位极认真、极投入的群众演员——与父亲“合作”过的导演们都这么说……

    在我写这篇文字之间,又有人打来了电话—— 

    “我们想请你父亲演个群众角色啊!”

    “这……我父亲已经去世了……”

    “去世了?……对不起……”

    ②对方的失望大大多于对方的歉意。

    父亲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父亲曾是一个认真的群众演员。或者说,父亲是一个“本色”的群众演员。

    就表演艺术而言,我崇敬性格演员;就现实中人而言,恰恰相反,我崇敬每一个“本色”的人,而十分警惕“性格演员”……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过来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

    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

    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她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 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那是提钱的时候吗?”

    男人急了:“你现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

    马兰花火了:“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

    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第三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她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

    男人离开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柿滚了一地。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

    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

    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日子水一样流淌。转眼,一个月过去。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

    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是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说是要犒劳你的。”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

    “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信中写道:“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亲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了。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遗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这笔钱。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来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心意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儿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阅读下面这个语段,完成各题。

一根鱼刺

吕啸天

    山狼县县长老季不抽烟,不喜喝酒,独嗜吃鱼。方圆百余里,做鱼宴出名的酒店,他都会赶去品尝,但是,他坚持自掏腰包,熟悉他的人就尊称他为“季一鱼”。

    一个下着毛毛雨的下午,老季到全县最边远的一个乡考察扶贫工作。回城的路上,司机小孟说途经的青河乡新开了一家做鱼宴出名的青河饭店。老季来了兴致,说去尝尝。

    小孟乐颠颠地将车开进了青河乡政府。乡长老禾接到小孟的电话老早就等在那里,碰头后,几个人来到了青河饭店。

    青河饭店的招牌菜是青河鲤鱼宴。青河乡是一个山乡,森林密布,水秀山绿,空气清新。乡里有一个远近闻名的青河水库,水库里放养了不少鱼,其中的鲤鱼以肉鲜味美闻名。青河饭店的鱼宴就是取自于青河水库的青河鲤鱼烹制的。青河饭店老板姓招,捕鱼出身,以渔为业多年,练就了一手烹制鱼宴的绝招。他既是老板,又是店里的大厨,顾客就送了一个“鱼一招”的外号给他。

    几个人落座,老禾来到厨房点了一条8斤重的新捕捞上来的鲤鱼。鱼一招把这条鱼做成了四道菜:鱼头加山橄榄清蒸,鱼肉一部分红烧,一部分和香菇木耳等配料制作成鱼丸,鱼骨架配野菜炖汤。

    鱼鲜厨艺精,菜一道道上来,老季吃得赞不绝口,连称这是几年来吃得最香的一顿鱼宴。最后一道菜是鱼骨架汤。服务员先给老季盛了一碗,再给其他人盛。老季很随意地拿起汤匙盛了一匙送进嘴里,咽下去,再咂咂舌,说:“鲜美无比!难得,难得,这顿口福算我犒劳大家。”

    老季舀第二匙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是他老婆打来的,问他何时回去吃饭。简单通话后,老季将手机放回桌上,将汤送进嘴里。

    也许是刚通过电话,思维没那么集中,也许是第一口汤太鲜美了,老季没多想就将汤往肚子里咽。刚咽到喉咙时,老季啊了一声,他的喉咙被一根鱼刺卡住了。

    众人惊失色,有过被鱼刺卡喉经历的人纷纷献策:喝醋!咽饭团!吃韭菜……各种办法用过,鱼刺仍卡在喉咙里。老季感到不舒服,猛咳了几下,再吐出一些口水,众人直呼:有血!季县长的喉咙出血了!老季被立即送往县医院治疗。临走,小孟气急败坏骂老禾和鱼一招:真是蠢才!

    县医院对这类小病治疗了无数例,两名经验丰富的医生给老季做了一个简单的手术,很快就将鱼刺取了出来。小孟再送老季回家休息,来到家门口,老季猛然省悟说:“走得太急,还没付饭钱。听老禾说是120元!”老季从钱包里拿出钱对小孟说:“明天,你抽个时间给人家送去。”

    还给他钱?小孟在心里气呼呼地说,没让那个该死的鱼一招付药费就便宜他了。但是,他见老季一脸郑重,不敢多说,转而对老季说:“隔天,顺路去的时候再给他,你看行吗?”

    老季想,也好。

    一个星期后,省财政厅卢副厅长前来山狼县检查年度财政工作。卢副厅长亦喜吃鱼。老季就让小孟开车再次到青河饭店吃鱼宴。

    小孟将车开进了乡政府,但没找到老禾,打他的手机也关机。细问才知道,上次老季被鱼刺扎了喉咙,老禾生怕影响自己仕途,这天正好到县里“打探”消息去了。

    老季哭笑不得。小孟没当回事儿说:“我们自个儿去!”

    来到青河饭店,几个人又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偌大的饭店空无一人,里面值钱的东西能搬走的全搬走了,剩下的破桌椅烂竹筐废纸片弄得一片狼藉。

    小孟拦住一位村民,有些气急败坏地问:“这家饭店是不是搬走了?”

    村民说是搬走了,但搬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也不知道。那天晚上,鱼一招见弄出了这么大的一件事,意识到后患无穷,于是连夜搬走了。

    老季摸着被鱼刺卡住过的喉咙,想说什么,但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呆了片刻,他将那120元递给那位村民说:“这是我欠老招的饭钱,请你设法将这些钱交到他的手上。”

    老季又说:“请把他找回来,山狼县要发展,不能少了这种人。”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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