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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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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2020-2021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后,完成下面小题,

跌进坑里,别急着向上看

①那还是孩提时代的事。小学四年级我们的班主任姓李,是个相貌平平的老头,心肠挺好,教学也很有一套,可就是脾气怪怪的。

②这天下午有节劳动课。李老师带着我们到学校的后山捡柴,让我们捡地上的枯树枝。

③我和三名同学跑向后山顶,边跑边捡。在一棵大树旁,我发现了一堆枯干的小树枝,急忙奔过去。跑着跑着,我脚一滑跌进一个深深的坑里。坑太深,三名同学吓得大呼小叫,想尽办法也没能把我拉上来。

④同学喊来了老师。李老师站在坑边上,盯了我许久,才沉着脸坚决地说:“跌进坑里,别急着向上看!我们不拉你上来!”全班同学面面相觑,都没敢吱声。“老师,老师,我上不去!”我在坑里急得大叫。“在里面呆着吧,我们走!”李老师像陌生人一样大声扔给我一句话,带着同学们走了。

⑤老师硬生生地走了,不管我的死活。我一屁股瘫坐在坑里,嘴一张,哇哇地大哭起来,“老师!老师!我出不去!”一边哭一边生气地在坑里打滚,滚着滚着无意间我看见了一道亮光。擦干眼泪,我坐起来向亮光处爬去。透出亮光的地方有一个洞,我钻了进去,越钻越亮,不一会儿到了山坡上,一挺身我跳了出来。

⑥李老师和同学们都站在山坡上,随着我的出现,山坡上响起了真诚而热烈的掌声,久久不息。老师猛地抱起我原地转了两圈。我所有的不快,一扫而光,不解地问:“老师,你怎么知道坑里有洞能出来?”“老师看你没摔坏。”“老师在上面就看见光了。”“老师想让你自己出来。”没等老师开口,阳光下同学们晃动着聪明的小脑袋争着抢着告诉我。

⑦李老师蹲在我面前伸出宽大的手掌拍掉我身上的尘土,亲切地抚摸着我的脑袋,重重地点着头。同学们探着身子,咧开小嘴上下打量我。这时,老师慢慢地站起来,环视一下四周,将一只手指竖到嘴边,示意我们安静。然后,他走到高处一字一句地说:“孩子们,记住,跌进坑里,别急着向上看,一心寻求别人的帮助,常常会使人看不见自己脚下最方便的路。”

⑧三十多年过去了,我还无法忘记儿时跌进坑里自己爬出来的经历,老师的话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直到今天,每当生活中遇到意想不到的打击时,我总是这样提醒和勉励自己——跌进坑里,别急着向上看。一心寻求别人的帮助,常常会使人看不见自己脚下最方便的路。

(1)、“我”跌进深坑后,李老师为什么扔给“我”一句话就带着同学们走了?
(2)、文中“李老师站在坑边上,了我许久,才沉着脸坚决地说”一句中的“盯”字能否换成“看”?为什么?
(3)、文中的李老师是一个什么样的老师?请用自己的话概括。
(4)、读完本文,你得到了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莫远离“深阅读”
      ①在现代社会,网络、手机、电视等传播媒介,极大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人的身体从书斋里解放出来,整个世界都成了书房。与此同时,阅读也变得越来越简单随意,看时一目十行,看后过目即忘——人们常说的“浅阅读”逐渐风行起来。
      ②传播媒介变了,阅读习惯也随之改变,这无可厚非。读书从来都有不同类别,何况“读”总比“毒”和“赌”好,毕竟它能获取信息、提升修养。但是,如果一种拒绝深度的浅阅读借助于媒介的力量,逐渐演化成社会上大多数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的阅读习惯时,我们是否该有所审视?
      ③阅读之深浅,并非小事。往小里说,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往大处讲,涉及社会风尚和全民族的文化倾向。科技的发达,资讯的浩繁,并不能成为远离深阅读的借口。历史上很多名人,并不苛求读书之多,却强调读书之深。唐宋八大家的韩愈自述所服膺之书不过数种。清代名臣曾国藩反复强调读书要专,“穷经必专一经,不可泛鹜”,“但一部未完,不可换他部,此万万不易之道”。古人讲究读书譬若掘井,与其多掘数井而不及泉,不如专守一井,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当然,一味艰深不免乏味,但是一股脑跟风“浅阅读”,则终会流于浮泛。
      ④我相信,如果沉迷于新潮时尚、“触手可及”的手机阅读、广告阅读、网络阅读,这个社会能够造就千千万万个信息受众,但是很难培育精深广博的大家。当然,这里并非要提倡复古读经,也不是强求每个人都去做名人大家,而只是为时下偏颇式的阅读状况担忧,为人们对这样的阅读习惯习焉不察(习焉不察:经常接触某些事物,反而察觉不到其中存在的问题)而担忧。阅读可以是休闲、娱乐,但不应止于休闲、娱乐,尤其是对于整个国民而言。
      ⑤从另一角度来说,人类文明长河存在无数经典,不少作品的孕育时间与创作艰辛都令人慨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这些作品呼唤代代后人不断重读,温故知新。它们的厚重与丰富,也注定了阅读的艰难与沉潜,这是浅阅读无法涉足的领域。曾有人在网上搞所谓的世界经典名著快读,把每部名著概括成几十个字的故事梗概,以为这样可以花最少的时间,读最多的名著,简直可以算得上心浮气躁的典型例子。
      ⑥对于不以读书、研究为业的人来说,“浅阅读”未尝不可;但对于整个社会,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民族素质的提升,深阅读万不可废。如果有一天,国人全都沉迷于摩尔庄园、偷菜游戏、手机短信和QQ聊天,那么这还是不是我们?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只鸟

芦芙荭

       每天清晨走进公园时,他总要在那位盲眼老头面前徘徊好久好久。盲眼老头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只鸟笼,笼里养着一只他叫不上名的鸟儿。鸟儿一身丰泽的羽毛油光水亮;一双乌黑的眼珠,顾盼流兮;叫声清脆悦耳。更重要的是,那只鸟有一个令他怦然心动的名字﹣﹣阿捷。每次,盲眼老头用父亲喊儿子般亲昵的口气“捷儿、捷儿”地叫着那鸟儿,教那鸟儿遛口时,他的心就像发生了强烈的地震一般,令他踯躅不安。

       退休后,他除了每早来这公园里遛遛达达外,不会下棋,不会玩牌,对侍弄花儿、草儿,养狗儿、养鸟儿也几乎没有什么兴趣。但自从见了盲眼老头养的那只鸟儿之后,他就莫名其妙地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欲望﹣﹣无论如何也要得到这只鸟儿!

       有了这种强烈的占有欲,他就千方百计地去接近那个盲眼老头。盲眼老头很友善,也很豁达。没费多少力气,就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他简直有点喜出望外。

       盲眼老头孤苦伶仃一个人。每天早晨他便准时赶到公园去陪老头一块儿遛鸟。他把那只鸟看得比什么都贵重。隔个一天两天,他便去买很多鸟食,送到老头家。他和老头一边聊着天,一边看鸟儿吃食物。常常就看得走了神,失了态。好在这一切,盲眼老头无法看见。

       有一天,他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对盲眼老头说:“你开个价,把这只鸟卖给我吧。”他的话说得很诚恳,可盲眼老头听了,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摇了摇头:“这只鸟儿,怎么我也不会卖的!”

       “我会给你掏大价的,”他有些急了,“万儿八千,你说多少,我掏多少。”

       “你若真的喜欢这种鸟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买一只。”盲眼老头也极其诚恳地说。

       “我只要你这只!”

       不管他好说歹说,盲眼老头自然是不卖。此后又交谈了几次,老头仍然是那句话:“不卖!”一次次的失望,使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像堵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便病倒了。他心里明白是因为什么。

       几天以后,盲眼老头才得知他病了,而且知道是因为这只鸟儿。他虽然对鸟儿是那样恋恋不舍,还是咬了咬牙提了鸟笼拄着拐杖来到他家中。

       “老弟,既然你喜欢这只鸟,我就将它送给你吧。”

       听了这话,他激动得差点掉下泪来,从床上忽的坐起来,一把握住老头拄着拐杖的手,久久地不肯放下。

       “老弟,其实它不过是一只极普通的鸟。我买的时候才花了十多元钱。不过,这多年……”

       “老兄,你别说了。我想要这只鸟,并没有将它看成是什么名贵的鸟。”

       几天后,盲眼老头又拄着拐杖去看他,也是去看那只鸟。可是进屋时,却没有听到鸟的叫声。盲眼老头忍不住了,问:“鸟儿呢?阿捷呢?”

       许久许久,他才说:“我把鸟放了。”他没敢正眼去看盲眼老头。可他能想像得出盲眼老头听了这话时那种满脸诧异的样子。

       “什么?把鸟放了?你怎么可以放了阿捷呢?”果然,盲眼老头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激动。

       “是的,老兄。我把鸟放了。你不知道,我这一生判了几十年的案子,每个案子不论犯法的是平民百姓或是达官贵人,我都觉得自己是以理待人,判得问心无愧。可是我却判错了一个案子。当我发现了事实真相后,未来得及重判,他就病死在牢狱里了。我现在不在岗位了,这事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可自见了你提的鸟笼和笼中那只叫阿捷的鸟儿后,我的心就再也不能安宁了。老兄,我错判的那个青年也叫阿捷呀!”他说着说着泪水扑面而下。泪眼朦胧中他发现,听了这话盲眼老头竟变得木木呆呆,慢慢用手去擦拭那双凹陷下去的眼睛淌出的泪水,但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几年后,盲眼老头先他而去了。他亲手为其操办后事。就在为盲眼老头整理遗物时,从盲眼老头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后生。他看着看着,不禁心头一震:这不就是那个被错判的阿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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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上的爱

    ①上班的时候,我看见同事方老师正一辆辆地搬走停放在学校门口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我就走过去,和她一道搬。

    ②我说:“车子放得这么乱,的确有碍观瞻。”她冲我笑了笑,说:“那是次要的,主要是这些车子侵占了盲道。”我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说:“您瞧我,多无知。”

    ③方老师说,其实,我也是从无知过来的。两年前,我女儿视力急剧下降,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她视网膜出了问题,并让我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我没听懂,问为啥要做充足的心理准备。医生说,你女儿有可能失明。我听了差点昏过去。我央求医生说,我女儿才二十岁啊,没了眼睛怎么行!医生啊,求求你,把我的眼睛取出来给我女儿吧。那一段时间,我暗暗地为自己的这个决定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为了让自己适应失明以后的生活,家中无人时,我就开始闭着眼睛拖地抹桌,洗衣做饭。每天下班后,我就闭上眼睛沿着盲道往家走。那盲道,也就两砖宽,砖上有八道杠。一开始,我走得磕磕绊绊,脚说什么也踩不准那两块砖。在回家的路上,石头绊倒过我,车子碰到过我,我多想睁开眼睛瞅瞅呀,可一想到有一天我将彻底地生活在黑暗里,我就硬是不叫自己睁眼。到后来,我在盲道上走熟了,脚竟认得了那八道杠。我真高兴,自己终于可以做个百分之百的盲人了。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女儿的眼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有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在街上散步,我让女儿解下她的围巾蒙住我的眼睛,我要给他们父女俩表演一回走盲道。结果,我一直顺利地走到了家门前。解开围巾,我看见走在后面的丈夫和女儿都哭成了泪人儿——你说,在这一条条盲道上,该发生过多少叫人流泪动心的故事啊!要是这条人间最苦的道连起码的畅通都不能保证,那不是咱明眼人的耻辱吗!

    ④带着方老师讲述的故事,我开始深情地关注那条“人间最苦的道”,国内的,国外的,江南的,塞北的……

    ⑤我向每一条畅通的盲道问好,我弯腰捡起盲道上碍脚的石子。有时候,我一个人走路,我就跟自己说:喂,闭上眼睛,你也试着走一回盲道吧。尽管我的脚不认得那八道杠,但是,那硌脚的感觉那样真切地瞬间从足底传到了心间。我明白,有一种挂念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生命。痛与爱纠结着,压迫我的心房,促我身体力行。

    ⑥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总有因这样或那样而身体残缺的人。肢体健全者如何对待这些残疾的同胞,是这个社会文明的标志。爱他们、帮助他们吧,或许有一天我们自己或者我们的亲友也会得到同样的关爱和帮助。

    ⑦让那条窄路宽心地延伸吧,我替他们谢谢你。

(选文有改动)

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母亲的衣橱

    ①母亲不让别人动她的衣橱。

    ②那一次,我接她去我家,弟弟把汽车都发动好了,却迟迟不见母亲出来。我等得心急,就跑进屋催促,只见母亲正埋头在衣橱里找什么。“我想穿上你在北京给我买的那件毛衣。”母亲说。我要动手帮她找,母亲不让,担心我会给她翻乱了。我这才发现,衣橱里的东西都摆放得很有条理。母亲指着衣橱解释说:你给我买的衣服在这边,那边两摞,是你大姐和二姐的。在我的惊诧中,母亲慢慢换好衣服,又对着大镜子照了照,才满意地朝外走去。

    ③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忍受着巨大的悲痛,毅然独自拉起了家庭的大车,车上载着我们兄妹七人。最苦的那十几年,母亲从未穿过新衣,却把我们收拾得干净整洁。我10岁那年冬天,冻伤了脚。为了赶在大年初一让我有新棉鞋穿,母亲三十晚上还在忙碌。那幅画面至今还历历在目:15瓦的灯泡下,严重贫血的母亲坐在马扎上,握着锥子和线上鞋底,弓着腰、低着头,鼻尖上沁满细密的汗珠……但第二天清晨,母亲已经精心收拾好自己,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身上的旧衣服洁净平整,在院里庄重地燃响新年的第一串鞭炮

    ④母亲爱我们,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要像她一样,从小就要坚强美丽,自信勇敢,不被任何困难压倒。

    ⑤那一年,排行最小的弟弟也考上了警官学校,至此,我们兄妹七人中有四个考上了大学。母亲终于不再改我们的旧衣穿。

    ⑥一天比一天好起来的日子里,我们不顾母亲说浪费,不断给母亲买东西,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回报她的养育之恩。许多时候,我们都忘了自己曾给她买过什么,但她却记得一清二楚。冬天来了,她会对前去看望的我撩起裤脚说:“你买的袜子,还很暖和,真的很厚实啊!”二姐去了,她会挽起袖口,对二姐说:“你买的这件保暖内衣,现在还很合身。”大姐来了,母亲会拿出鸭绒袄,对大姐说:“你选的这个样式,今年还很时兴呢!”

    ⑦衣橱里的那三摞衣服,是母亲的宝贝,去哪个女儿家,就穿哪个女儿送她的衣服。她说,这都是孩子们的一片心,穿在身上,才能知道孩子们的好,记着孩子们都是多么懂事。于是,每一次,当母亲衣着光鲜地站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就知道,母亲是报答我们来了。可是,作为儿女,我们给予含辛茹苦母亲的,真的是太少太少了啊!

    ⑧一想起这些,泪水就盈满我的眼眶。

  (作者:伊沫;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它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都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便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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鲲鹏记

大解

森林里有一棵大树,非常羡慕天上的飞鸟,幻想有一天也能飞起来。为了实现这个美丽的梦想,它的树枝尽力向两边伸展,像树干上长出了翅膀。

有了翅膀,飞翔就不再是奢望。每当有风吹过,树林里的其他树木都在摇晃,唯有它,伸展的树枝上下翻动,仿佛在吃力地飞翔。

由于根须深扎在土地里,尽管大树费力振翅,也无法离开土地半步。作为一棵树,能做到这一步已很不容易了,但它不满足,它的理想是像大鹏那样展开巨大的翅膀,在天地之间自由来往。它还想飞到天外,飞到太阳的后面也不停下。

这棵大树经过多年的练习,终于有一天拔地而起,飞到了天空中。

当大树拔地而起的那一刻,大地发出了轰鸣,从树根拔起处喷发出一股带血的泥浆。当时,大地不仅松开了树根下的泥土,也使出了洪荒之力,把大树送入了天空。人们惊讶地望着这棵飞到天空中的大树,看见它的根须渐渐收缩,变成了锋利的爪子,它的树冠变成了鸟的头颅,一棵大树成功地完成了变身。

大树起飞以后,大地留下了伤口,泥浆向外喷涌。天空也震惊了,退到更高的地方,远近的白云也纷纷闪开,给飞翔的大树让出一条路。不,不是让出一条路,而是所有的白云都在瞬间长出了翅膀,跟在大树的身后飞翔。

一棵大树,变成了鲲鹏。

鲲鹏展翅,扶摇直上九万里,而在它翅膀的右边,太阳像吊在高空中的一个球,突然着火,燃烧着,旋转着,散发出毛刺般的光芒。

人们传说,这棵大树的前世是鲲鹏,它因为违犯了天律而被囚禁在森林里,成为一棵树。它站在树林里,扎根长叶,从泥土中汲取精华,时刻准备着冲天而起。

不是每棵树都有飞翔的愿望,大多数树木都安于自己的命运,一站就是一生。它们的枝条努力伸向天空是为了获取更多的阳光而不是飞翔。

当一棵树飞起来以后,整个树林都矮了下去,它们在风中摇晃着身子,被天空覆盖,也被鲲鹏所俯视。

鲲鹏翱翔于蓝天时,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领略了搏击长空的快乐和光荣。此时,它凌驾于大地之上,已没什么能阻挡它飞越千山万水。

不,不是每一棵树都有这样的机会和能力,它是被大地养育和托举,也是被天空选择和邀请的冒险者,它之所以能实现飞翔之梦,也源于自己的夙愿、不断的努力和蜕变,直至超越了自身。

飞翔即历险,谁能说这不是一次赴死的过程?但是,在芸芸众生中,只有它把自己推到了绝路。时候到了,树根松动,大地准备喷发和推举,天空在召唤,太阳冒出了火苗,等待它升空。它必须把自己拔起来,在致命的一跃中完成涅槃。

飞起来以后,鲲鹏才有自己的领空。它飞起来了,但不是为了博取人们的惊呼和赞许,而是在天空中搏命。

起初,它飞得非常吃力,甚至危险重重。它在高空中差点被暴风剪断翅膀,甚至曾短暂地晕过去,昏死在空中。但是它又活了过来,它挺住了,继续飞。渐渐地,它的羽毛从绿色变为黑色,然后又变成火红色。最后,它像一个火焰精灵在天空中翱翔。

行走在天空中的大师,乃鲲鹏。

它飞着。如果天空失去边界,它就是边界;如果信仰在人间熄灭,它就燃烧,从自己的身体里捧出炽热的灰烬。在它的身体里,比飞翔更持久、更坚毅的,是它的信心。

很久以后的一天,鲲鹏从天外回来,降落在一个山巅上。并非时间挡住了去路,而是它要在泥土中重新汲取能量,完成下一次涅槃。它回到大地上,是归宿,是寻根,是赴死,还是重生?

人们奔走相告,说鲲鹏又回来了。它伸展着翅膀站在山巅上,俯瞰着人们,俯瞰着它曾经生活过的大地和树林。就这样,它在山巅上一站就是多年,脚趾在泥土中重新扎下了根,翅膀形的枝丫继续延伸。

人们最后一次看见它,是多年后的一个早晨。那天,太阳还未升起,大地上突然晨风骤起,聚集的气流沿着山坡向上冲刺,把山巅上的鲲鹏连根拔起,托举到空中。也有人说鲲鹏从山巅上一跃而起,翅膀搅动四周的风云,奔向天空翱翔。它在山巅上空盘旋三周后,向太阳升起的方向飞去。人们看见它越飞越高,就在它接近太阳光束的一瞬间,它的身体被阳光点燃,忽然燃烧起来。它拍打着燃烧的羽翼继续飞翔,在飞向太阳的途中变成了一只火焰鲲鹏。

多年以后,有人从天空的背面回来,说鲲鹏并没有死去,它在天空中烧毁了自己的身体,从火焰中提炼出了自己的灵魂,它的灵魂依然在飞,只是寻常不可视见,有时它在时间的外面,有时在透明的光中。

(选自《创世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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