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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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阳安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医者

周国华

读高二那年,我妈病了,痛得满床打滚。我背着她到赤脚医生那里。医生为她打了针止痛剂,手一摊:“怕是大病,赶紧送县医院。”

我借了辆三轮车,把我妈拉到县医院。医生诊断后,把我叫到一边:“你妈得的是癌症,晚期了,花再多钱也没用,你自己决定吧。”

癌症?我眼前一阵发黑。我爸走得早,这些年来,我妈就靠种那点承包田供我上学,如今……

不能这么放弃!我刚想办住院手续,我妈含笑进来说:“医生,给我开点药吧,止疼的就行,我命硬,能挺过去。”

拗了半天,我还是按我妈的意思做了。我知道,我妈一旦决定了的事,没人能改过来。回家的路上,我拼命憋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兜里只有三百块钱,那是全家仅剩的那么一点点。

或许天不绝人,我去村里小店买东西,无意中听到有人说,邻乡有个老中医挺神的,治好过一些大医院都没法治的怪病。我立马找了过去。

老中医家里坐着很多病人,得什么病的都有。老中医话不多,而且声音很轻,只是在搭脉后简单地问上几句,就摇头晃脑开起了方子,完了,又叮嘱几句,也看不出有啥高明之处。最后一个轮到我,老中医瞅了我一眼:“病人呢?”

我拿出医院的诊断书,讲了我妈的病情和家里的情况。我说来得急,我妈也下不了地,先来问问。说到最后,我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

老中医瞪了我一眼:“这么大了还哭,没出息。走,带我去看看。”

老中医给我妈搭完脉,捋着花白的山羊胡子在屋里踱来踱去。我垂手,惶惑地盯着他。老中医让我把三轮车上那个蛇皮袋子拿进来。一打开,里面全是草药。老中医告诉我把这几把药分均匀,半年服完,应该就可以了,不行的话,再去找他。

我连连点头,掏出三百块钱:“只有这些了,别嫌少。”

老中医没接钱,双手把玩着桌上的青花瓷瓶,左看右看,还不住地点头:“不用了,你留着做学费吧,这个东西卖给我吧。”

我妈连忙摇手:“不,这是我的嫁妆,几块钱买来的,乡下人没闲心插花,我常说,还不如碗勺来得实用呢。”

老中医晃头捻须,说:“实用不实用我不管,家里有一个,正好配个对。”

送走老中医,我和我妈还真不敢相信天下竟有这种好事,诊费、药费没付不说,还白白拿了一千块钱!

半年后,我陪着我妈去了医院,诊断结果让我欣喜若狂,我妈竟痊愈了!

我拿着锦旗去谢老中医,老中医一笑:“有钱了,就把瓶子赎回去,价钱嘛,翻倍。”我点头。

我如愿考上了医学院。用那些钱,我撑过了第一个学期。之后,我勤工俭学,再没用过家里一分钱。毕业后,我凭着优异的成绩,被省城一家大医院聘用。我接我妈进城,贷款买房,娶妻生子,进修深造……

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偶然观看《鉴宝》节目,里面一个青花瓷瓶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个瓶子,看上去跟我家的一模一样。专家几百万的估价让我又吃惊又愤怒,原来老中医早就知道瓶子的价值。我想起了老中医眯着眼的神情,哼,狡诈,虚伪!

我憋着满肚子怨气去找老中医。老中医已去世,他儿子接过我的字条,一笑:“家父说你会成为医生,果然没错。”

我突然想起,那天我对老中医说,我想放弃学业,赚钱养活我妈。我有点发蒙,是不是自己太小人了?

里屋的橱柜上,摆放着两个青花瓷瓶,花纹一样,成色迥异。老中医的儿子取过那个釉色发暗的瓶子:“民国的,不过也值几千块钱。”

我脸红了。瓶子的内壁上,依稀还能看到我儿时调皮的涂鸦,是我家的那个!我疑惑地望着另一个青翠欲滴的花瓶。

“这个是我祖上为一官宦人家诊病时,那家主人给的。”

我掏出一万块钱,老中医的儿子执意只收下两千:“家父嘱咐,不敢有违。”

对着老中医的遗像,我郑重地磕了三个头。泪眼婆娑中,我又看到了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温馨,深邃。

一块匾额悬在墙上,上面的两个字熠熠生辉——“医者”。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读高二那年”暗示妈生病时家境的窘迫,和“我”需要治好妈的病的迫切,也为后面突出老中医的医术医德做铺垫。 B、老中医要青花瓷瓶并给一千块钱瓶钱是想帮助“我”,使“我”能治好妈的病并完成学业,这体现了老中医高尚的医德。 C、虽然文章很短,内容也是平常生活之事,但仍写得跌宕起伏而非平铺直叙,很有可读性。 D、“我”去送锦旗的时候,老中医说赎瓶子价钱要翻倍,这体现了老中医也爱财,这样就写出了小说人物性格的复杂和真实。
(2)、老中医医术高超。文章是怎样写出老中医的医术高超的?
(3)、文中画波浪线的段落起了什么作用?试做简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小炕笤帚

刘心武

    他们是大二男生,一天在宿舍里,引发了一个关于小炕笤帚的故事。几个舍友里,只有两位备有扫床工具,一位富家公子有个非常漂亮的长柄毛刷,一位来自穷乡的小子有个高粱穗扎的小炕笤帚,其余几位收拾床铺时会跟他们借用,一来二去的,都觉得还是那小炕笤帚好使,最近就连那富家公子,也借那小炕笤帚来用。

    那天熄灯后,都睡不着,各有各的失眠缘由,绰号“蜡笔大新”叹口气提议:“夸克,随便讲点你们乡里的事情吧。”其余几位也都附议,绰号“唐家四少”的富家公子更建议:“从你那把小炕笤帚说起,也无妨。”因为物理考试总得高分,绰号“夸克”就讲了起来:那年我才上小学。村里来了个骑“铁驴”的,“铁驴”就是一种用大钢条焊成的加重自行车,后座两边能放两只大筐,驮个二三百斤不成问题。那骑“铁驴”的吆喝:“绑笤帚啊!”我娘就让我赶紧去请,是个老头,他把“铁驴”放定在我家门外的大榆树下,我娘抱出一大捆高粱来,让他给绑成大扫帚、炕笤帚和炊帚。他就取出自带的马扎,坐在树下,先拿刀把高粱截了,理出穗子,然后就用细铁丝,编扎起来了……“蜡笔大新”叹口气说:“不好听,来个惊人的桥段!”上铺的一位问:“会闹鬼吗?我喜欢《黑衣人》的那份惊悚!”“夸克”继续讲下去:你们得知道,高粱有好多种,其中一种就叫帚高粱,它的穗子基本上不结高粱米,专适合扎笤帚炊帚什么的,我娘每隔几年就要在我家院里种一片帚高粱,为的是把以后几年的扫帚、炕笤帚、炊帚什么的扎出来用,扎多了,可以送亲友,也可以拿到集上去卖。

    那是个星期天,午饭后,我在屋里写作业,我娘忽然想起说:你去问问那大爷,他吃晌午饭没有?他大概是转悠了好几个村,给好多家绑了东西,还没来得及吃饭呢。我就出去问,那老头说:“不碍的。我绑完了回家去吃。”我进屋跟我娘一说,我娘就从热锅里盛出一碗二米饭,就是白米跟小米混着蒸出的饭,又舀了一大勺白菜炖豆腐盖在上头,还放了两条泡辣椒,让我端出去……“唐家四少”说:“情节平淡,我得去趟卫生间。”“夸克”就提高声量说:呀!出现情况了!我娘忽然叨唠:“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啊……”就往门外去,我跟着,只见那老头已经从马扎上翻下地,身子倚在榆树上,翻白眼……他是被饭菜给噎着了,喉骨哆嗦着,嘴角溢出饭粒和白沫,但剩的半碗饭并没有打翻,显然是刚发生危险时,他就快速把那碗饭菜放稳在地上了……我娘赶紧把他的手臂往上举,指挥我用手掌给那老头轻轻拍背抚胸,没多会儿,那老头喉咙里的东西顺下去了,松快了,娘让我去取来一碗温水,让那老头小口小口喝,老头没事儿了……讲到这儿“唐家四少”去卫生间了,回来时候只听“蜡笔大新”在感叹:“哇噻,两毛!两毛能算是钱吗?”原来,那老头绑扎东西,大扫帚每个收五毛钱,炕笤帚、炊帚只要两毛钱。绑扎出一堆东西,“夸克”他娘才付他四块钱。那老头说:“你们真仁义,给我饭吃,还救了我。这些剩下的苗苗不成材,可要细心点,多用些铁丝,也能扎成小炕笤帚,今天我没力气了,让我带走吧,过几天扎好了,我给你们送过来,不用再给钱。”“夸克”娘说:“连那些高粱秆,全拿走吧。扎的小炕笤帚,你自用、送人都好,甭再送来了。”

    从上铺传来评议:“不是大片儿。小制作。表现些民间微良小善。比《纳德和西敏:一次离别》浅多了。”“夸克”说:没完呢。过了几天,本是个晴天,不曾想过了晌午,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下了场瓢泼大雨,放学回家路上,听人说下大雨的时候有个骑“铁驴”的老头栽沟里了,路过那沟,“铁驴”挪走了,只留下痕迹,还有一把小炕笤帚,落在沟边,脏了。我心里一动,捡起那小炕笤帚,回家拿给娘看,娘说,一定是那大爷要给咱们家送来的。那年月乡里有绑扎笤帚手艺的人,大都跟我爸一样,进城打工了,剩下的,有的扎出来的东西没用几时就散了,可这老头扎得又结实又好用,除了铁丝,还都要再箍上一圈红绒线。我们听说摔断腿的老头被卫生院收治了,娘儿俩就去看他……“蜡笔大新”评议:“诚信,很健康的主题。”“夸克”继续讲:到了医院,见到他,我们就慰问,道谢,可是,那老头当着医生说,他不认识我们,他那“铁驴”里的小炕笤帚,不是带给我们家的。我跟娘好尴尬。我们只好退出,在门口,恰好跟那老头赶过来的家属擦肩而过……最后,我要说明:这小炕笤帚当时就洗净晒透了,一直搁在躺柜里,没舍得用,来大学报到前,娘才取出来让我裹在铺盖卷里,带到这儿来以前,我进行过消毒,请放心使用。

    宿舍里安静下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一只破靴子

【英】高尔斯华绥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他的年龄已让他辉煌不再,一周四镑的薪金也不能使他再发财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一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地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凯斯特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

    “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我说呀,老兄,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是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

    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睁得滚圆——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过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绺白头发!”“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黄昏无下落

鲍尔吉·原野

    是谁在人脸上镀上一层黄金?

    人在慷慨的金色里变为红铜的勇士,破旧的衣裳连皱褶都像雕塑的手笔;人的脸棱角分明,不求肃穆,肃穆自来,这是在黄昏。

    小时候,我无意中目睹到了黄昏。感受到那离奇的光从红里变出诡异的蓝。红里怎么会生出蓝呢?它们是两个色系。玫瑰红诞生其间,橘红诞生其间,旋生旋灭。

    这是怎么啦?西方的天空发生了什么?我结结巴巴地问大人,那里发生了什么?大人瞟一眼,只说两个字:黄昏。

    自那时起,我得知世上还有这两个字——黄昏,并知道这两个字里有忧伤。我盼着观黄昏,黄昏却不常有。多云天气或阴天,黄昏就没了下落。我站在我家屋顶看黄昏。西方的天际在柳树之上烂成一锅粥,云彩被夕阳绞碎,红云有如在烈火中逃窜的野兽,却逃不出西天的大火。太阳以如此大的排场谢幕,它用炽热的姿态告诉人它要落山了。人习以为常,不过瞟一眼,名之“黄昏”。而我心里隐隐有戚焉。假如太阳不再升起,全世界的人会在痛哭流涕中凝视黄昏,每日变成每夜,电不够用,煤更不够用,满街小偷。

    黄昏里,屋顶一株青草在夕照里妖娆,想不到生于屋顶的草会这么漂亮,红瓦衬出草的青翠,晚霞又给高挑落下的叶子抹上一层柔情的红。草摇曳,像在瓦上跳舞。原来当一株草也挺好,如果能生在屋顶的话,是一位在夕阳里跳舞的新娘。地上的草叶金红,鹅卵金红,土里土气的酸菜缸金红,黄昏了。

    我在牧区看到的黄昏惊心动魄。广大的地平线仿佛泼油烧起了火,烈火战车在天际穿行,在落日的光芒里,山峰变秃变矮。天空盛不下的金光全都倾泻在草地,一直流淌到脚下,黄牛红了,黑白花牛也红了,它们扭颈观看夕阳。天和地如此辽阔,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坐在草地上看黄昏,直到星星像纽扣一样别在白茫茫泛蓝的天际。

    那时,我很想跟别人吹嘘我是一个看过牧区黄昏的人,但这事好像不值得吹嘘。什么事值得吹嘘?我觉得看过牧区的黄昏比有钱更值得吹嘘。那么大的场景,那么丰富的色彩,最后竟什么都没了,卸车都卸不了这么快。黄昏终于在夜晚来临之前昏了过去。

    “我曾经见过最美丽的黄昏”,这么说话太像傻子了。但真正的傻子是见不到黄昏的人。在这个大城市,我已经二十六年没见过黄昏,西边的楼房永远是居然之家的楼房和广告牌,它代替了黄昏。城市的夜没经过黄昏的过渡直接来到街道,像一个虚假的夜,路灯先于星星亮起来,电视机代替了天上的月亮。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我失去的仅仅是黄昏,原来还有那么多东西。我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了一些东西,原以为是缺钱、缺车,后来知道我心里缺了天空对人的抚爱,因为许多年没见到黄昏。

(选自《美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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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名字

刘亮程

    人的名字是一块生铁,别人叫一声,就会擦亮一次。一个名字若两三天没人叫,名字上会落一层土。若两三年没人叫,这个名字就算被埋掉了。上面的土有一铁锨厚。这样的名字已经很难被叫出来,名字和属于他的人有了距高。名字早寂寞地睡着了,或朽掉了。名字下的人还在瞎忙碌,平出晚归,做着莫名的事。

    冯三的名字被人忘记五十年了。人们扔下他的真名不叫,都叫他冯三。

    冯三一出世,父亲冯七就给他起了大名:冯得财。等冯三长到十五岁,父亲冯七把村里的亲朋好友召集来,摆了两桌酒席。

    冯七说,我的儿子已经长成大人,我给起了大名,求你们别再叫他的小名了。我知道我起多大的名字也没用一只要你们不叫,他就永远没有大名。当初我父亲冯五给我起的名字多好:冯富贵。可是,你们硬是一声不叫。我现在都六十岁了,还被叫小名。我这辈子就不指望听到别人叫一声我的大名了。我的两个大儿子,你们叫他们冯大、冯二,叫就叫去吧,我知道你们改不了口了。可是我的三儿子,就求你们饶了他吧。你们这些当爷爷奶奶、叔叔大妈、哥哥姐姐的,只要稍稍改个口,我的三儿子就能大大方方做人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改口,都说叫习惯了,改不了了。或者当着冯七的面满口答应,背后还是冯三冯三的叫个不停。

    冯三一直在心中默念着自己的大名。他像珍藏一件宝贝一样珍藏着这个名字。

    自从父亲冯七摆了酒席后,冯三坚决再不认这个小名,别人叫冯三他硬不答应。冯三两个字飄进耳朵时,他的大名会一蹦子跳起来,把它打出去。后来冯三接连不断灌进耳朵,他从村子一头走到另一头,见了人就张着嘴笑,希望能听见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可是,没有一个人叫他冯得财。

    冯三就这样蛮横地踩在他的大名上面,堂而皇之地成了他的名字。夜深人静时,冯三会悄悄地望一眼像几根枯柴一样朽掉的那三个字。有时四下无人,冯三会突然张口,叫出自己的大名。很久,没有人答应。冯得财就像早已陌生的一个人,五十年前就已离开村子,越走越远,跟他,跟这个村庄,都彻底的没关系了。

    为啥村里人都不叫你的大名冯得财,一句都不叫。王五爷说,因为一个村庄的财是有限的,你得多了别人就少得,你全得了别人就没了。当年你爷爷给你父亲起名冯富贵时,我们就知道,你们冯家太想出人头地了。谁不想富贵呀。可是村子就这么大,财富就这么多,你们家富贵了别人家就得贫穷。所以我们谁也不叫他的大名,一口冯七把他叫到老。

    虚土庄没有几个人有正经名字,像冯七、王五、刘二这些有头面的人物,也都一个姓,加上兄弟排行数,胡乱地活了一辈子。他们的大名只记在两个地方:户口簿和墓碑上。

    你若按着户口簿点名,念完了也没有一个人答应,好像名字下的人全死了。你若到村边的墓地走一圈,墓碑上的名字你也不认识一个。似乎死亡是别人的,跟这个村庄没一点关系。其实呢,你的名字已经包含了生和死。你一出生,父母请先生给你起名,先生大都上了年纪,有时是王五、刘二,也可能是路过村子的一个外人。他看了你的生辰八字,捻须沉思一阵,在纸上写下两个或三个字,说,记住,这是你的名字,别人喊这个名字你就答应。

    可是没人喊这个名字,你等了十年、五十年。你答应了另外一个名字:

    起名字的人还说,如果你忘了自己的名字,一直往前走,路尽头一堵墙上,写着你的名字。

    不过,走到那里已到了另外一个村子。被我们埋没的名字,已经叫不出来的名字,全在那里彼此呼唤,相互擦亮。而活在村里的人互叫着小名,莫名其妙的为一个小名活着一辈子。

(节选自《虚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初心

邢庆杰

    太阳刚落山,千户营派出所指导员钟方格就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令,要他组织全所所有干警、辅警在晚上8点前到局里集结。

    千户营是本县最偏远的一个乡镇,离县城40多公里,全是窄窄的乡村公路,没有一个小时到不了。自从李所长半个多月前被局里抽调到外地执行任务,所里的工作一直由钟方格负责。他当即把所里的十几个人召集起来,分乘三辆车赶赴县公安局。

    今天又是什么任务呢?钟方格脑子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作为刑警出身的资深警察,他多次被抽调参加紧急行动,因此他知道,只有集合起来,把手机都收上去以后,才会知道行动地点和目标。

    一个小时后,钟方格接到了具体的抓捕任务,去端一个涉毒的地下酒吧。

    行动起初很顺利,钟方格他们从前后两边同时破门而入,把七八个正在吞云吐雾的人堵在了屋子里。

    “蹲下蹲下,抱头抱头!”

    在一片嘈杂声中,钟方格看到了一个人,脑袋“嗡”地响了一下,暗叫:真倒霉。

    那个人既不抱头,也不蹲下,他安坐在沙发上,悠闲地吸着一支烟。竟然是县公安局新到任的副局长刘东来。

    见他不配合,一个民警拿出了手钱。

    怎么办?钟方格的大脑急速运转起来。

    钟方格原是刑警大队的一名中队长,参加工作以来,屡次立功,本来前途一片光明。6年以前,他打掉了一个拦路抢劫的团伙,团伙的头头,竟然是局长的表侄,局长让他想办法给表侄脱罪,但当时已经铁证如山,他不愿昧着良心办假案冤案,最后局长的表侄被判了10年。事后不久他竟被派到偏远的千户营派出所,成了一名普通干警。几年来,他一直被穿小鞋,几次升职的机会都与他擦肩而过。直到去年,那个局长被“双规”,新来的陈局长上任,了解到他的情况后,才把他提拔为派出所指导员。最近,局里空出一个刑警大队长的位置,听说要搞竞争上岗,钟方格觉得自己东山再起的机会来了。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偏偏这个刘副局长就是分管刑警大队的,今天要是得罪了他,恐怕这次竞争上岗又没戏了。唉!刘局长怎么会有这么个恶习呢?

    钟方格的这些思想纠结,只在电光火石之间。他下了抓捕决心的时候,那个民警已经给刘东来戴上了手钟方格大喝了一声,都带走!

    刘东来冷漠地扫了他一眼,顺从地和其他“瘾君子”一起被押了出去。

    钟方格把抓捕的人员全部押送到局里,关进拘留室就算完成了任务。

    他在公安局院子里转了好几圈,纠结了一阵子觉得还是应该把刘东来的事儿给一把手汇报一下。

    陈局长上任以来,只要晚上有行动,他肯定在办公室值守,随时听取汇报下达指示。

    他敲了门,刚进了陈局长的办公室,就听到有人喊道,钟大指导员回来了刚才好威风呀!

    竟然是刘东来!正坐在陈局长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冲他微笑。

    他吓了一跳,问,你你是怎么跑出来的?

    陈局长笑了笑说,提前没有告诉你,今天晚上刘局是卧底,是配合你们行动的,要不,你怎么会抓得这么准?

    钟方格恍然大悟,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他不好意思地对刘东来说,刘局,对不起,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个小案子,您会亲自去卧底。

    陈局长哈哈大笑了两声说,刘局可不是专门为了去做卧底,主要的,是对你进行了一场特殊考察呀!

    钟方格的汗都要下来了,今晚的行动,竟然包着对自己的考察好悬呀……

    陈局长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方格同志我知道你以前受到过不公正的待遇,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你经历了那一次不公理之后,还有没有保留那一颗初心。

    刘东来过来,紧紧握住他的手说,方格老弟谢谢你,你给我们递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钟方格心情骤然舒朗起来,他大着胆子问领导那这次竞争上岗,什么时候开始?

    陈局长和刘东来相视一笑,几乎同时说,已经结束了,钟方格同志,祝贺你!

(选自《光明日报》2019年4月5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双心河 (节选)

海明威

火车顺着轨道继续驶去,绕过树木被烧的小丘中的一座,失去了踪影。尼克在行李员从车门内扔出的帐篷和铺盖上坐下来。这里已没有镇子,什么也没有,只有铁轨和被火烧过的土地。广厦旅馆的屋基撅出在地面上,基石被火烧得破碎迸裂了。

尼克望着被火烧毁的那截山坡,顺着轨道走到河上的桥边。河水在桥墩的原木桩上激起旋涡。尼克俯视着河底有卵石而呈褐色的清澈的河水,观看鳟鱼抖动着鳍在激流中稳住身子。它们倏地拐弯,变换了位置,又在急水中稳定下来。尼克对它们看了好半晌。

这是个大热天。一只翠鸟朝上游飞去。尼克好久没有观望过小溪,没有见过鳟鱼了。随着翠鸟在水面上的影子朝上游掠去,一条大鳟鱼朝上游窜去,构成一道长长的弧线,不过仅仅是它在水中的影子勾勒出了这道弧线,跟着它跃出水面,被阳光照上,这就失去了影子,跟着,它穿过水面回进溪水,它的影子仿佛随着水流一路漂去,毫无阻碍地直漂到它在桥底下常待的地方,在那里绷紧着身子,脸冲着流水。

随着鳟鱼的动作,尼克的心抽紧了,过去的感受全部兜上心头。

他转身朝下游望去。 

尼克踩着一根根枕木回头走,走到铁轨边一堆灰烬前,那儿放着他的包裹。他把包裹上的挽带绕绕好,把包裹挎上背。包裹很沉。他身子朝前冲,使包裹的分量压在肩膀上部。他顺着和铁轨平行的大路走,在两旁各有一座被火烧焦的高山的小丘边拐弯。他顺着路走,感到沉重的包裹把肩膀勒得很痛。大路不断地上坡,登山真是艰苦的事儿。尼克肌肉发痛,天气又热,但他感到愉快。他感到已把一切抛在脑后。

塞内镇被焚毁了,可是这没有关系,不可能什么都被烧毁的。他顺着大路步行,在阳光里冒着汗,一路爬坡,准备翻过那道把铁路和一片松树覆盖的平原分隔开的山脉。

终于到了山顶。尼克倒身靠在一截树桩上,从背带圈中溜出身子。他面前,极目所见,就是那片松树覆盖的平原。被焚烧的土地到左面的山脉前尽止了。左面远方是那道河流。尼克用目光顺着它望去,看见河水在阳光中闪烁。

尼克背靠着烧焦的树桩坐下。他的包裹平搁在这树桩上,随时可以套上背脊,它的正面有一个被他的背部压出的凹处。他用不着把地图掏出来,他根据河流的位置,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蚱蜢正沿着地面爬,它们全是黑色的。因为生活在这片被烧遍的土地上才全都变成黑色的。这场火灾该是在上一年发生的,但这些蚱蜢如今已都变成黑色的了。他想,不知道它们能保持这样子多久。

尼克站起身来,他挎着包裹站在这小山顶上, 目光越过山野,眺望远方的河流,然后撇开大路,走下山坡。脚下的坡地很好走。下坡两百码的地方,火烧的范围到此为止。接着得穿过一片高齐脚踝的香蕨木,还有一簇簇短叶松;好长一片时常有起有伏的山野,脚下是沙地,四下又是一片生气了。

尼克凭太阳定方向。他知道要走到河边的什么地方。他折下几小枝香蕨木,插在包裹的带子下。它们被磨碎了,他一路走一路闻着这香味。

他跨过这高低不平、没有树荫的松树平原,感到疲乏,很热。他知道随时都可以朝左手拐弯。可是他只顾朝北走,要在一天的步行中尽可能到达河的更上游。

他走上一片草场。炎热的白天一过,露水就很快凝成,很浓很浓。

尼克走到草场尽头。他放下包裹,寻找一块平坦的地方。他饿得慌,但要先搭帐篷才做饭。他从包裹里拿出斧子,砍掉两个撅出的根条,弄平了一块大得可供睡觉的地方。他伸手摩平沙地, 打开三条毯子, 把一条对折起来,铺在地上,另外两条摊在上面。

他用斧子劈下一爿松木,用来固定帐篷的木钉。他把那根权作帐篷横梁的绳子一端系在一棵松树上,握着另一端把帐篷从地上拉起,系在另一棵树上。帐篷从绳子上挂下来,像晒衣绳上晾着的大帆布片儿。他把砍下的一根树干撑起帆布的后部,四边用木钉固定在地上。他用木钉把四边绷得紧紧的,用斧子平坦的一面把它们深深地敲进地面,直到绳圈被埋进泥里。

帐篷里,天光通过棕色帆布渗透进来,有一股好闻的帆布气味。带有一些神秘而像家的气氛。

尼克觉得饿。他用斧子砍下几大片松木,生起一堆火,安上一个铁丝烤架。煎锅搁在烤架上。他更饿了。豆子和面条热了。尼克把它们搅和在一起,它们开始沸腾,使一些小气泡困难地冒到面上来。尼克拿出一瓶番茄酱,切了四片面包。这会儿小气泡冒得快些了。尼克从火上端起煎锅,把大约一半的食物倒在白铁盘子里。尼克知道还太烫,他倒了些番茄酱在上面。

河对面的沼地在几乎断黑的夜色中升起一片薄雾。他再望了一眼帐篷,一切都好。他从盘子里吃了满满一匙。

自从在圣伊格纳斯一家车站食堂喝了杯咖啡、吃了客火腿三明治以来,他还没吃过东西。他曾经这样饿过。他原可以随他高兴, 几小时前就扎营的。这条河边多的是宿营的好地点。不过这样才美啊。

他坐在毯子上,把鞋子卷在长裤中当枕头。穿过帐篷的开口处,他注视着火堆的光,这时夜风正朝火堆在吹。夜很宁静。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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