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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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2020-2021学年七年级上学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生命的承担

①家附近有一担卖油面的小摊子,我平常并不太注意,有一回带孩子散步路过,看到生意极好,所有的椅子都坐满了人。

②我和孩子驻足围观,这时见到卖面的小贩,把油面放进烫面用的竹捞子里,一把塞一个,刹那之间就塞了十几把,然后他把叠成长串的竹捞子放进锅里烫。接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十几个碗一字排开,放作料、盐、味素等等,很快地捞面、加汤,十来碗面煮好的过程还不到五分钟。我和孩子看呆了。更令人赞叹的是,那个煮面的老板还边与顾客聊着闲天。

③在我们从面摊离开的时候,孩子突然抬起头来说:“爸爸,我猜如果你和卖面的老板比赛卖面,你一定输!”

④对于孩子突如其来的谈话,我感到惊讶,并且立即坦然承认,我一定输给卖面的人。我说:“不只会输,而且会输得很惨,这个世界上能赢过卖面老板的人大概也没有几个。”

⑤后来我告诉孩子,爸爸在这世界上是输给很多人的。

⑥接下来的几天,就像玩着游戏一样,我带着孩子到处去看工作中的人。我们在对角的豆浆店看伙计揉面粉做油条,看油条在锅中胀大而充满神奇的美感。我对孩子说:“爸爸比不上炸油条的人。”

⑦我们到街角的饺子店,看一位山东老乡包饺子。他包饺子就如同变魔术一样,动作轻快,双手一捏,个个饺子大小如一,煮出来晶莹剔透。我对孩子说:“爸爸比不上包饺子的人。”

⑧我们在市场边看见一个削水果的小贩,他把水果削好切片,包成一袋一袋准备推到戏院去卖。他削水果时,刀子如同自手中长出,动作又利落、又优美。我对孩子说:“爸爸比不上削水果的人。”

⑨就在我们放眼这个世界的时候,如果以自我为中心,很可能会以为自己是顶尖人物。一旦我们把狂心歇息下来,用赤子之心来观照,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渺小。在生活中,若没有这些普通劳动者的劳作,我们连吃一套烧饼油条都成问题呀!这是为什么连圣贤都感叹地说“吾不如老农,吾不如老圃”的缘故。看到他们貌似简单、事实上不易的生活动作时,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值得给予最大的敬意:努力生活的人们都是可敬佩的。他们不用言语,而以动作表达了对生命的承担。

⑩在古印度人传统的观念里,认为只要是两条河交会的地方一定是圣地,这是千年智慧累积所得到的结论。假如我们把这个观念提炼出来,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在人与人相会面的那一刻,如果我们看到了人们的生活动作,觉悟到人们对生命的承担,那当下之时,自己的心也就神圣了。由此看来,油面摊子是圣地,豆浆店是圣地,水果摊是圣地……到处都是圣地。只是看我们有没有足够神圣的心来觉悟这些人、这些地方。当然,在我们以神圣的心面对世界时,自己就学会了承担,也就成为值得敬佩的人。

(基于命题需要,题目和选文有改动)

(1)、阅读①-⑧段,“我带着孩子到处去看工作中的人”,这些工作中的人有哪些相同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2)、解释第⑨段划线句中加点词在文中的意思。

一旦我们把狂心歇息下来,用赤子之心来观照,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渺小。

(3)、阅读第⑩段划线句,结合上下文,说说作者为什么称这些地方为“圣地”?
(4)、结合全文,说说怎样才能成为值得敬佩的人?
举一反三
阅读《最咸的蛋炒饭》,完成文后题目。
                                                                                                     最咸的蛋炒饭
        ①父亲很少下厨——这事儿应归咎于我那烧得一手好菜的母亲对他的纵容。几十年来,父亲在我家的厨房里只有过寥寥数次的“表现”机会。也真难为他能将每一盘菜都折磨得色香味形一塌糊涂,而且无一例外地挥“盐”如土,齁得我猛往肚子里灌水,活像烈日下拉车的骆驼祥子。   
       ②五分自知之明,三分乐得清闲,加二分不思进取,父亲“君子远庖厨”已经很多年了。但他那特色鲜明的菜肴风味,尤其是多年前的一顿蛋炒饭所留给我的记忆,至今难以抹去。
        ③17岁那年的我突然不可救药的厌学,同时结交了不少热血沸腾的“狐朋狗友”。在17岁的天空里,道德与法律的空气是稀薄的;周润发演绎的一个个快意恩仇、街头喋血的银幕故事,点燃了懵懂少年心中的英雄情结,一些天真而荒唐的错误就那么发生了。然后?当然是被发现了!东窗事发的我被迫转学到离家50里外的一个县城中学。
        ④(A)我自由落体般的堕落速度让一向以我为傲的父亲目瞪口呆 , 一生好强的母亲更是气得病倒了。父亲没有揍我,只是每天沉默寡言地照顾着憔悴的母亲,勉力经营着咸得发苦的一日三餐。压抑的气氛让心虚的我喘不过气来,于是当其他同学尽情享受双休日时,我却在热切盼望每一个周一的来临。
        ⑤某个周一的早晨,我顶撞了父亲几句,早饭也不想吃,就匆匆搭乘班车赶回学校,(B)肚子里装着一副富有叛逆精神的辘辘饥肠
        ⑥第二节课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发现有同学向教室外探头探脑地看;循着他们的目光,我看到父亲来了。他显然不想打扰正在上课的老师,所以只是静静地站在窗外,手里还捧着一个很大的白色搪瓷杯,杯口上用橡皮筋蒙着一小块报纸。
        ⑦然而,老师终于发现父亲了:“您有事吗?”我垂下头,耳畔隐约传来父亲的声音:“……早晨没吃饭……孩子胃不好……送点儿饭……”我暗暗埋怨父亲,害得我在同学面前好没面子!
        ⑧“你来干什么?我又不饿!”我气呼呼的面对着父亲,毫不掩饰心中的不耐。他像是没有注意我的语气,一边将搪瓷杯递给我,一边抹着额头的汗水:“早晨怎么不吃饭?你妈担心你饿了又胃疼,非让我给你送来,喏,蛋炒饭。还不凉,你趁课间吃吧。唉,在外面住宿,得按时吃饭,省着你妈老惦记,嗯?”他又抹了抹汗,我抬眼瞥见他额角的白色发丝——那是我平日里不曾注意的。
        ⑨“我得走了。单位还有事——骑车回去还得一个多小时……”我这才想到,这个小县城每天只有一趟早班车。为了这区区一杯蛋炒饭,父亲要骑着自行车往返上百里!
        ⑩临走时,父亲默默地看了我好一会儿,却只说了一句话:“行了,回去吃饭吧。我尝了一口,不咸。”
        ⑾看着自行车上父亲踽踽远去的背影,我使劲儿地仰起脸,泪水奔流。
        ⑿十几年过去了,我总也忘不了那白色搪瓷杯里蛋炒饭的滋味。父亲错了,那实在是我一生中最咸的炒饭,因为他不知道,我在其中掺进了多少眼泪。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平视
        ①站稳脚跟,挺直胸膛,面朝前方,调好焦距,让我们的目光平视。颐指气使的喝令不能让你弯腰,惠予弱者的善举不会让你倨傲。面对世界,面对他人,面对自己,我们要平视!
        ②面对权贵、富翁、名人,如果我们仰起脸,眯着眼,媚笑着,等待垂青,等待恩赐,等待布施,那是仰视。仰视是形象的贬损,是尊严的丧失,是灵魂的削价。
        ③面对弱者、贫民、凡夫,如果我们虎起脸,瞪着眼,哂笑着,或对其不屑一顾,或对其呼来喝去,或对其任意裁决,那是俯视。俯视是缺乏自知的嚣张跋扈,是丧失理性的恣意妄为,是践踏尊严的恃强凌弱。
        ④因此,我们要平视!
        ⑤平视是不带色彩的客观,是无视功利的公正,是抛却杂念的单纯。平视是一面没有弧形的镜子,是一片没有污染的竹林。文学家萧伯纳一次到苏联访问,在街头遇见一位小姑娘,就和她一起玩耍。离别时,萧伯纳对小姑娘说:“回去告诉你妈妈,今天和你一起玩的是世界著名的文学家萧伯纳。”不料,那位小姑娘学着他的语气说道:“你也回去告诉你妈妈,今天和你一起玩的是苏联著名的小姑娘卡嘉。”小姑娘单纯的世界里没有身份的尊卑,地位的高下,于是她很轻松地做到了平视。
        ⑥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平等的,只是由于后天的发展不同才造成了差异,但是这些差异不能成为不平等待人的理由。美国总统林肯有一次外出,路边一个衣衫破旧的黑人老乞丐对其行鞠躬礼,林肯一丝不苟地脱帽向其回礼。随员对总统的举止表示不解,林肯说:“即使是一个乞丐,我也不愿意他认为我是一个不懂礼貌的人。”歧视别人不仅不能抬高自己,反而会降低自己的人格。即使身居高位,名噪一时,仍然不可忘记平视。
        ⑦但做到平视并不容易,它需要心的端庄与正直,需要情的纯洁与高尚,需要识的广博与深邃,需要度的准确与合理。
        ⑧面对世界,我们要平视,国与国之间平等看待,才会有一个和平的世界;面对他人,我们要平视,人与人之间平等看待,才能创造一个和谐与幸福的环境;面对自我,我们要平视,只有不自卑,不自鄙,不自亢,不自傲,才能保持心理的健康与平衡。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想偷一本书

王秋珍

    我想偷一本书已经很久了。

    它就放在我们办公室一位同事的桌上。每天,我都能看见它。那蓝色的封面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可是,它寂寞地呆在桌上,从来没人去翻一翻。

    有一次,我看见同事拿起了它。我正暗暗为它高兴,却分明看见我的这位漂亮的女同事,只是用书扫了扫椅子上的灰尘。别的同事走过来走过去,总是低着头忙忙碌碌。那个叫手机的玩意成了大家的最爱。谁会留意一本书呢?

    慢慢的,我看见书的封面由蓝色变成了灰色。我还看见有好几次,漂亮的女同事把刚盛了水的杯子搁在它的上面。书的封面留下了一个圆圈,还带着褶皱,好像一个可怜的孩子歪着嘴巴在哭泣。

    我只想把它偷回家。

    可是,一想到偷,我的心就像要跳出胸膛。从小,爸爸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偷大偷小都是贼。因此,我一天天地看着它,看着办公宣来来往往的同事,一直不敢给自己创造一个机会。

    可机会还是来了。

    那天,我打了一段文字,抬起头,蓦然发现办公室里居然只有我一个人。我按捺住狂跳的心,悄然起身,来到漂亮女同事的桌前。【A】我感觉有目光像舞台上的追光灯一样向我聚拢过来,我低下头试图躲开它。突然,一个声音从天而降:“你想干嘛?”我的身子斜了斜,差点跌倒。我刚想回答,却听见那人继续在说:“好啦好啦,就你会耍贫嘴。我很忙,没空和你扯东扯西的。”说话间,我看见漂亮女同事飘逸的长裙在办公室里舞动了几步,倏地飘出去了。

    我,终于把书偷到了手。虽说窃书不算偷,我却感觉脸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文明的我居然会和“偷”这么不文雅的字站在一起。

    回家后,我拿出软毛巾轻轻地擦拭封面,又拿出吹风机吹那个固执的圆圈。最后,我把书的封底朝上,放在桌上,再压上了一条厚重的红木小方凳。

    次日,我把书拿出来,它又变成了端正的模样。【B】我的心里,涌上了酸酸甜甜的味道。

    我洗净双手,拿出偷来的书一页一页地翻起来。看着它们,我仿佛又走进了老时光。我看到了自己在养花种菜,在夕阳下徜徉,在厨房的油烟里战斗……

    是的,这是我写的书。每一个字,都像芬芳的花,让我驻足,流连。

    出版社只给了我50本样书。我舍不得卖,只想把书送给爱书的人。当初,漂亮女同事听说我出书了,就第一时间向我祝贺并要书。没想到,她要的只是一份客套。

    是的,只是一份客套。漂亮女同事一直把书放在桌上,从来不曾翻上一篇。如今,她和我的其他同事们一样,一有空就刷微信看网络碎片聊明星八卦,根本没有注意到桌上少了什么。那本曾被她扫过灰尘垫过杯子的书,好像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我的心里蓦地跳出了一条鱼,在夏日的岸上左冲右突地扑棱。这份不安的心绪让我彻夜难眠。这个忙碌的时代,真的没人会停下来好好地看书了吗?当初,我壮着胆子把书偷回来,只是想给书找一个懂它的人啊。

    某天,我终于点开一位微友问道:“你说大家喜欢读什么书啊?””什么?书?”微友抛出两个问号,继续道,“谁还看书啊?”

    我仿佛听见了她在手机前的笑声。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6年第8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①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②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萧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过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作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

    ③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着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的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子、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笃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④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候,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候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珠矿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嵋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少年父子成兄弟。”

    ⑤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祈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意,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跟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⑥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

    ⑦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⑧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途中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⑤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⑥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⑦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⑭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⑮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呢?

⑯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老余”的形象特点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㉑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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