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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台州市七校联盟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联考试卷

下列对课文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沁园春·长沙》上阕描绘了一幅生机勃勃的湘江寒秋图,并即景抒情,提出“谁主沉浮”的问题。下阕回忆青年时代革命斗争生活,抒发了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壮志,巧妙回答了上阕提出的问题。 B、《声声慢》开头连用十四个叠字,从动作、环境到心理感受,多层次地表现出寡居妇人闷坐无聊、茫然若失而四顾寻觅的恍惚悲凉心态,而这种叠字的连用,更是千古创格。 C、在《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中,“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一句,以韩侂胄草率出兵遭到惨败的历史教训,警告刘义隆切勿草率出兵。 D、《拿来主义》批判的矛头指向当时反动政府的卖国投降政策和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鲁迅用“大宅子”“鱼翅”“鸦片”“姨太太”等形象的比喻来论证道理,语言嬉笑怒骂,妙趣横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经筵举行的时间一般在早朝之后,皇帝在大汉将军二十人的保卫下首先驾到。在这文质彬彬的场合中,大汉将军也免除甲胃而穿上袍服,但仍携带金瓜等等必不可少的武器。皇帝在文华殿面南坐定,传谕百官进入,行礼如仪。至此,鸿肿寺官员将书案一张摆在御座之前,专供圣鉴;另一张摆设在数步之外,为讲官所用。参加听讲的官员鱼贯而入,分列书案左右。。

    万历元年正月初五日,小皇帝传谕内阁提前举行日讲。经筵和其他所有的仪式一样,必有其目视耳听的对称均衡。先一日用楷书恭缮的讲义此时已经陈列于案几之上。在赞礼官呼唱之下,两员身穿红袍的讲官和两员身穿蓝袍的展书官出列。他们都是翰林院中的优秀人员。讲官面对皇帝,展书官在书案两侧东西对立。接着是讲官叩头,叩头毕,左边的展书官膝行接近书案,打开御用书本讲义,用铜尺压平。此时左边的讲书官也已经趋前,站在中央的位置上,开始演讲。讲完后,书本盖覆如前,讲官及展书官退列原位,以便右边的同僚履行任务。左边讲官所讲授的是“四书”,右边讲官所讲授的则为历史。此种节目,历时大半天只有讲官可以口讲指划,其他全部人员都要凝神静听,即在皇帝亦不能例外。如果当今天子偶然失去了庄重的仪态,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之上,讲官就会停止讲授而朗诵:“为人君者,可不敬哉?”这样的责难不断重复,决无宽贷,一直到这个为人君者突然发现自己的不当而加以改正,恢复端坐的形态为止。

    这种繁文缛节乃是当日国家中一种重要制度。经筵的着眼点在发挥经传的精义,指出历史的鉴戒,但仍然经常归结到现实,以期古为今用。称职的讲官务必完成这一任务,如果只据章句敷衍塞责或以佞辞逢迎恭维,无疑均属失职,过去好几个讲官就曾因此而被罢免。

    在正面阐述圣贤之道的时候,讲官可用极委婉的言辞,在不妨碍尊严的条件下对皇帝作必要的规劝。皇帝在经筵上可以提出问题,甚至说明他不同的观点,但是责问或指斥讲官,则属于失礼。即便讲官准备不充分,讲辞前言不对后语,皇帝感到不快,也不能当场流露,而只能在事后间接提出。执行任务时讲官所受的优礼乃是长期历史的产物;即在正德皇帝,那位大有离经叛道意味的人君,也没有废止这种优礼。这位不平常的皇帝,他对讲官接二连三地影射批批评自己,另有报复的妙法,即“一脚踢到楼上”——这些尽忠的讲官经常被升迁;其所任新职,则十九又在边区远省。

(节选自三联书店《万历五十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的侠文化历史悠长,“侠”这一概念最早见于战国时韩非子的《五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里的法和禁指国家的法律制度。韩非子站在法家的立场指出了“侠”目无法纪、好斗使力的一面。司马迁则以民间道德定义侠客形象,其在《史记》中专立《游侠列传》,云:“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随后又立《刺客列传》指明侠的本质就是舍己为人,他们明大义,识大体,他们的义愤为国难而发,在国家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成为铲除不平、伸张正义的一种社会力量。

    班固在《汉书》中作《游侠传》,从《后汉书》起,官修史书不再专门为游侠立传。此后史书对侠的记述便无以为继。史家没有记载的东西,就以诗、文、小说、戏曲等形式记载流传下来,侠的形象由此出“史”入“文”。也就是说,政府希望独掌法律,不喜欢跟政府唱对台戏的游侠。而游侠认为政府有不公正的地方,所以要凭借自己的力量执掌正义,决定是非和生杀。这一点是像中国这种大一统帝国绝对不能允许的。因此,从汉景帝开始就大量杀戮游侠,中国历代帝王,只要建立起政权,国家稳定以后,一定杀游侠。所以,侠存在的空间主要是乱世。

    中国人为什么在侠的身上寄予那么大的希望?柳亚子诗云“乱世天教重侠游”,就是说,在乱世里面,老百姓更易被欺侮,更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格外地想念侠。人们在侠的身上寄托了被拯救的希望。

    不仅乱世,就是所谓的太平盛世,封建社会的很多不公也无法通过政府得到适当处理,很多坏人,官府和法律制服不了,或者说不愿意管制,这时民众希望在法律和政府之外,另外有一批人,这批人跟政府没关系,但是他们能够帮助老百姓,即所谓拯世济难。这就是侠能够被接受或者代代相传的心理基础。

    武侠精神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人格精神中的一部分。结合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中对武侠精神的诠释,再纵观历史武侠人物的悲壮侠义之举,可以将武侠精神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恩,知恩必报,重义轻命;信,言出必行,一诺千金;勇,千里赡急,不吝其生;义,除暴安良,打抱不平;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侠之所以受欢迎,还有一点就是侠身上展现出的气质:独立不羁,自由放达。古代侠士,衣带飘飘,倚剑长歌。他们不要名位,不要爵禄,也不想受到任何社会和他人的束缚,他们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将不平之事变成公平之事;轻财好施,赈穷救急,不分贫富贵贱,一视同仁,追求公平与自由。这种天马行空、豪放肆意的气度,很受文人的欣赏。

    正因为这样,中国的文人,或者说一直到现在的读书人,或多或少都对侠的观念、对写侠的诗文、对武侠小说感兴趣。虽然《史记》《汉书》以后的中国史书,没有再记载关于侠的故事,可是,我们从魏晋隋唐描写游侠的诗歌文章,从唐代宋代的豪侠小说,从元代及明代清代的游侠杂剧传奇,从明清的侠义小说,到20世纪的武侠小说,一直到现在台湾、香港很流行的武侠电影,都可看到大侠的身影。

    侠作为一个特殊历史阶段的社会群体虽已消失,但是武侠崇尚的?重义轻生,舍生取义,追求道德完美和理想人格的传统心态,早已积淀于中华民族伦理文化意识的深处,并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的发展道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传统中国司法制度的主流,尤其重视审慎,以避免冤案的出现。先秦时期司法精神的主流,主张司法的审慎与宽和,《论语·子路》中孔子主张“赦小过”,上博楚简《仲弓》作“赦过与辜”,《周礼·秋官司寇·司刺》也主张赦免幼弱、老耄与蠢愚这三种人。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疑罪从无或疑罪从轻。《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从夏代的司法精神中,便强调与其造成冤案,宁可达不到执法效果,即宁纵毋枉。周人的《尚书·吕刑》中,尤其强调司法的审慎:“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司法中的疑罪,采取赦免从无原则。汉代孔安国的注解认为,刑狱有疑点的,应该改为较轻的处罚,小惩罚有疑点的,应该完全赦免。按照孔安国的解释,这一周代的司法精神同时兼有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两种。

    秦朝的司法思想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底色,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两件事。一次是有人在东郡的陨石上刻诅咒秦始皇的文字,秦始皇便“尽取石旁居人诛之”,陨石旁边所有的居民都被进行了有罪推定,所以杀无赦。类似的例子,秦始皇在梁山宫怀疑身边的人将信息泄露给了丞相李斯,于是便将“时在旁者”全部杀掉。云梦秦简《封诊式》记载,秦法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解词,笞讯某”,即一边刑讯逼供,一边要嫌疑人自证清白。这种有罪推定的司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如张家山出土竹简《奏谳书》中,就记载了一个秦代冤案,一个叫“讲”的人,被怀疑偷牛,在严刑鞭打下最终屈打成招,惨遭冤狱,全家遭殃。正是秦朝的这种严酷司法,最终导致“赭衣半道,群盗满山”,路上遇到一半的人都被判定犯罪,漫山遍野都是逃跑的亡命者。

    汉儒继承了先秦主流的司法思想,反对秦朝法律文化。《礼记·王制》:“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即有疑点的案子要拿出来众人讨论,如果大家都认为存疑,便作赦免处理。汉代儒书《孔子家语·刑政》也有:“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者赦之”,主张疑罪从无。汉儒贾谊在《新书·大政上》主张:“疑罪从去,仁也;疑功从予,信也”,即疑罪从无是仁政的司法要求。汉儒刘向在《新序·杂事第四》中曾经记载一个寓言,据说魏国有疑罪,一半的司法人员主张应该做有罪推定,魏王便请教大商人陶朱公。经陶朱公启发,魏王意识到应该“狱疑则从去”,于是“梁(魏)国大悦”,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因而获得民众的拥护。

    这些汉儒疑罪从无、从轻的司法思想,对汉代的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影响。《汉书·于定国传》记载,汉宣帝时廷尉于定国,学习儒家《春秋》,接受了儒的价值观,所以“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这位司法官员虽然没有实践疑罪从无,但却践行疑罪从轻,比起秦法的有罪推定传统来说,是一种明显的改善。

    相比于秦朝的有罪推定,儒学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无思想都是更合理的。当然,从轻和从无二者之间又有高下之分。明代人梅鹫在《尚书考异》中就指出,“罪疑惟轻,贤人以下。忠厚之事,圣人似不止此”,意思是罪疑从轻原则,只是一般儒者就能主张的水平,而疑罪从无,才是真正圣人的司法思想。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9.2.28《中国古代司法的疑罪从无、从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风格乃文学之大体

郭宏安

    《列子》中讲到,秦穆公要找一匹千里马,伯乐推荐的九方皋,说马已找到,是一匹黄色的母马,而秦穆公看到的是一匹黑色的公马,秦穆公不悦,伯乐则大喜,说,九方皋相马,“得其精而忘其粗,见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事实证明,这匹马果然是匹千里马。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文学翻译和翻译批评,当我们对文学译本进行欣赏和评判时,难道不应该力争做一个九方皋那样的人吗?“得其精而忘其粗,见其内而忘其外”,所求者,此之谓也。

    从事文学翻译以及翻译批评的人,能够从九方皋身上获得的启发是:判断译本的优劣,就要看它是否表现了原作的精气神,而不只是看译本的语句词汇是否与原作一一对应,是否严格正确、准确或精确。所谓原作的精气神乃是其“原有的风味”(钱锺书语),即风格。风格者何?岂非“绝尘弭迹”者乎!译作传达原作的风格做到铢两悉称,是不可能的,但是尽力传达,努力做到惟妙惟肖,则是可能的,这就要求译者准确地感觉、体会到原作的风格,并且能够用汉语加以正确表达,这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过程,也是全面落实“信、达、雅”的结果。风格是贯穿原作的一股气势,或刚或柔,或动或静,或显或隐,精气神是也,例如夏多布里昂的华美,斯丹达尔的简枯,波德莱尔的阴冷,加缪的冷静……这股气势同样应该在译文中显现。至于细节上的瑕疵,在这种风格气势的统领下,是不难纠正的。

    许多名著往往有几处瑕疵,不害其为名著,这是因为有风格的存在。唐韦庄说:“班、张、屈、宋,亦有芜辞,沈、谢、应、刘,犹多累句。”这是中国古人衡文评诗时的基本态度,即采取了瑕不掩瑜的立场。还是清沈宗骞说得明白:“每见古人所作,细按其尺寸交搭处不无小误,而一毫无损于大体,可知意思笔墨已得,余便易易矣。亦有院体稿本,竟能无纤毫小病,而鉴赏家反不甚重,更知论画者首须大体。”

    沈宗骞所说的鉴赏家正是我所说的文学翻译批评家,前者面对的是想象力对现实世界的加工和改造,而后者面对的是想象力和想象力的产品。如果让一位文学翻译批评家评论傅雷译的《高老头》,他是着眼于风格,还是细节?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名著丛书版的《高老头》中,傅雷把“鸡”译成了“鸭”,只能说不留神犯了一个小错,无关宏旨。像这类小错可以纠正和避免,但并不影响《高老头》被看作是准确传达了原作风格的一部优秀译作,正如批评家李健吾所说:“巴尔扎克的庞大段落,在他是气魄,是气势,是酣畅……”傅雷译的《高老头》的风格,庶几近之。一位文学翻译批评家应该把注意力放在译品的风格上,要独具只眼,看出作品整体的美。

    细节不可滥用。因为整体的美并不必然建立在细节的精确之上,有时候过于追逐细节的完美,以至于失去创造的活力,那就得不偿失了。法国19世纪的大批评家波德莱尔对整体与细节的关系有过十分精彩的论述,例如他毫不犹豫地赞同德拉克洛瓦“为整体而牺牲细节”,因为后者“唯恐因作业更清晰更好看而产生的疲劳减弱他的思想活力”。当然,细节的错误仍然是错误,当它危及整体的美的时候,就必须毫不留情地指出来。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11月30日2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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