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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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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2019-2020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老邱上网记

①这年头,女强人女汉子女达人,比比皆是,要说服谁,我最服“九〇后”老邱。老邱真名已很少有人知道。最近,微信群里倒有很多人突然记起她的名字,还衍化成很多昵称。每次我们用昵称喊她,她都笑弯眉眼,嗔怪我们不正经。

②自从当上“九〇后”,老邱的生活突然丰富多彩起来,只因她上了网。

③老邱有一片菜地,都是她从路边、屋前屋后、犄角旮旯新挖掘出来的。破脸盆、泡沫盒、旧木箱、豁口罐装了土,也成为菜地主力军。屋前有一堆石头,很多很多年了。一个春天的清晨,没地可种的老农民老邱被春花春草撩拨得手脚痒痒,对着这堆石头,突然兴起愚公精神。半个月后,这些石头就筑成菜地的围墙,垒成鸡窝,砌成洗衣台。老邱翻出锄头,扒拉扒拉,一块黑黝黝的菜地从天而降般地生长出来。种田能手老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④可种子呢?孙子看她愁眉不展,笑了:网上买啊,网上啥都有,还包邮!老邱以为自己听错了,啥?网?她嫁给渔民施艮,这一生不知道织过补过多少渔网。她也抬头低头见过不少蜘蛛网。能出种子的网?她是不信的。孙子但笑不语,拍拍她的肩让她少安毋躁,等个两三天,保她有种子可种。两天后,老邱在家听着越剧折着纸钱。“邱真,邱真,有快递!”老邱过了半晌才想起这是叫她呢。接二连三,丝瓜冬瓜花菜芹菜秋葵种子,大包小包,都经快递小哥的手,到达老邱的手里。老邱边扒拉着菜地,边嘀咕,这啥网啊,长啥样?

⑤种田能手老邱果然出手不凡,瓜果蔬菜吃错药似地猛长,又胖又俊。儿子来了拿一袋,女儿来了装一箩。有路过的看到,想买,老邱说买啥,想要啥我给你摘去。路过的当然不肯白要,非给钱,又没零钱,便说,阿婆,我给你装个支付宝吧,扫一扫就能收钱。老邱倒不想收这个钱,只是扫一扫能收钱,她有点好奇,于是就掏出手机。第一单生意就这样三下两下做成了,老邱心里很纳闷,这就成了?那人说,是呢,有网,就这么方便。老邱一听更纳闷了,啥?又是网!

⑥最近,老邱又学会玩微信。老邱所在的村,开办老年食堂,以“九〇后”老邱的资格,每月只需交三十元,就能享受每日中晚二餐。食堂每餐都有ABC三种套餐,想吃哪种套餐,只需在微信里留个言。饭点一到,老邱慢悠悠地上门去,一群老伙伴一起边吃边聊,吃完聊完碗筷一推,嘴巴一擦,拍拍屁股走人。有时不想出门,或下雨天不方便,只要微信上支付两块钱,就有人准点送上门来。

⑦自从学会了微信,老邱的生意又拓展了。春天后,农民老邱突然发现了商机。因为雨水好,她家屋前屋后,菜地旁,野生的野葱,马兰头,荠菜,马齿苋,蕨茶,长得很茂盛。她把它们一个一个拍下来,再采来摘来挖来掐来,洗好理好,再拍拍拍,然后发到家庭群,让儿子媳妇女儿孙子孙女转发朋友圈,就有很多人来买,有要求快递的,有直接上门的,存量不多,供不应求。早上一把野葱卖了六十二块钱!老邱在家庭群里连说了三遍。群里炸开了锅:老邱,邱老,小真真,真美女,真达人,真能干,真祖祖,发红包!发红包!

⑧老邱听着一条条语音,笑得满脸的皱纹画起圈圈,像水面荡开了涟漪。没错。老邱就是我妈,生于1928年1月,年满九十岁,是个不折不扣的“九〇后”。

(施立松/文,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5月,有删改)

(1)、作者称呼主人公为“老邱”“邱老”,又称呼她“小真真”,还称呼她“九〇后”,这三类称呼是否矛盾?为什么?
(2)、本文具体写了老邱上网过程中的心态变化,请你根据示例,将变化过程补充完整。

惊讶不信→

(3)、请根据文章内容分析老邱的性格特征。
(4)、下列选项中,对文章内容与写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依次写了老邱上网过程中经历的网购种子、扫码收钱、微信订饭、手机卖菜几件事。 B、“没地可种的老农民老邱被春花春草撩拨得手脚痒痒,对着这堆石头,突然兴起愚公精神。”一句中的“撩拨”一词,生动形象地写出老邱闲不住的心态,同时,为下文挖菜地做铺垫。 C、“老邱听着一条条语音,笑得满脸的皱纹画起圈圈,像水面荡开了涟漪。”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的描绘出老邱听语音时幸福快乐的神态,表现出老邱年轻的心态和自信乐观的生活状态。 D、老邱的生活,有如苏轼所说:“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和曹操所说的“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年老志不衰的境界,也有“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价值追求。
(5)、请分析第⑧段中划线句在全文中的作用。
(6)、“以小见大”是本文构思的最大特色,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记叙文《雪地里的红棉袄》,完成后面题目。
                                                                                                雪地里的红棉袄
                                                                                                      高吉波
         ①30年前,我8岁。
         ②母亲不在了,一群孩子挤在父亲的脊梁上,讨吃求穿,日子十分凄惶。
         ③一个好心的媒人看着可怜,说家里没个女人,日子少光彩。于是,在那个黄青不接的春天,我大哥牵着一头瘦毛驴拖回了我的嫂子。她年长我15岁,嫁来时,穿着大红的棉袄,头上戴着大红的花,脸上虽有显而易见的菜色,但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接亲的驴屁股上绑着两袋玉米,哥说是嫂子用彩礼钱换的。
        ④大约那年冬天吧,嫂子生了孩子。家里又多了张嘴,日子显得更加地拮据。我正在长身子的时候,对米饭有一种本能的渴求,但是,每次盛饭,我都悄悄地拖到最后。我知道,大哥是一家的主劳力,嫂嫂一张嘴管着两个人,只有我是一个闲人,所以,能少吃我尽量地少吃。
        ⑤大哥牵挂着我,有一回,大哥趁嫂子不在,悄悄端给我一碗小米粥。嫂子回来时,我已添净了留在碗边和嘴角的米粒。嫂子似乎察觉出了什么,眼圈儿红红的。晚上,嫂子借故支走大哥,说锅里有碗米粥,是留给我的,我揭开锅,却发现里面还掩着两个鸡蛋。
        ⑥我没喝,也没吃。
        ⑦我跑到河里,破冰给侄女洗尿布。
        ⑧“阿九,你太小,洗不净。”嫂子赶来,抱我到河边。她把我红肿的小手拉到她的怀里暖和,然后摸出两个鸡蛋,硬塞到我手里,“还热,吃吧。”
        ⑨那天,风大,雪大。嫂子仍然穿着那件红棉袄,在雪地里像一团火焰,我的心,也随着这团火焰火热火热的。
        ⑩20年前,我18岁。
        ⑪嫂子给我剃了个新头,然后背着行李送我到小镇的车站上。
        ⑫“阿九,咱家你最有出息,外出读书要学会自己疼自己。”她说。临开车的时候,她塞给我一袋东西,我打开一看,是六个鸡蛋。为了给我凑学费,嫂子卖掉了所有的鸡和鸡蛋,这六个鸡蛋,是我硬坚持着留下来给小侄女的。抱着鸡蛋,我无语而泣。
       ⑬那天,风大,雪大。隔着车窗,嫂子跑着向我招手。我觉得是一团火焰在雪地里跳跃,尽管她穿的棉袄是蓝色的。
       ⑭现在,我38岁,号称作家。
        ⑮父亲和大哥已相继随我母亲去了。他们留下的最后一句话都是说给嫂子的:“真有来世,我变把椅子,让你坐着歇歇。”
        ⑯我与嫂子最末的相见,是去年春节携妻带小回老家去。那次,我特意到店里买了最好的蛋糕。嫂子养了一辈子鸡,收了一辈子的鸡蛋,自己,却没有正儿八经地尝过鸡蛋的味道。
        ⑰嫂子捧着蛋糕,眼里有若隐若现的泪花。她没有吃,全给了我那贪吃的儿子。
        ⑱那天,风很大,雪很大。透过玻璃窗,我看见嫂子从屋外抱着柴草进来给我烧炕,我觉得雪地里有一团火焰永不熄灭。虽然她穿的棉袄是黑色的。
        ⑲晚上,嫂子坐在床上纳鞋底,一双鞋底可以到镇上换上两元钱。嫂子不断地纳鞋底,她纳好的鞋底可以摆满好几个炕。“阿九,你腰疼是不是熬夜坐的时间太长?”她说:“都这岁数了,还不会疼自己。”
       ⑳我没说话。我盯着嫂子久看,我突然发现她的眼睛已经深陷下去,像一眼枯井,而且头发竟也全白。但那一刻我跟30年前一样想:嫂子其实是最美的。
       (21)后来,我在日记里写过这样的话:嫂子是弓,我们是箭,弓因箭而弯。
       (22)“我们”,自然也含着我的侄女,她现在在美国攻读博士。(略有删改)

阅读赵畅的散文《祖父和他的牛》,完成下列小题。

    ①祖父爱牛,是因为从小就与牛打交道。小山村周遭皆青山绿水,更兼满地满坡绿油油的青草,孩提时的祖父,一边放牛一边与小伙伴捉迷藏,无疑成了他童年最为惬意最是难忘的一种“玩耍”。放牛时间久了,与牛亦便有了感情。

    ②我从小寄养在小山村祖父祖母家,颇能感受祖父对牛的爱怜。每当农忙季节,牛便成了田畈里的主角。通常情况下,一些赶牛人总是高分贝地吆喝着,用长长的竹鞭抽着,希望牛快耕田、多耕田。而祖父赶牛耕田时,似乎很少吆喝,虽手握竹鞭,但那竹鞭小得似乎只能用来挠痒,且只是悬而不抽。我很是纳闷,同样的牛,何以到了祖父手里,就那般驯服了呢?

    ③渐渐的,我看出了其中的端倪。每当田间休息时,祖父并不急于吃我送去的点心,而是将牛牵到田塍旁的水渠边,先让牛饮水解渴,再让它吃自己早就准备好的草料。看着牛舒心惬意地吃着草,祖父这才安心地坐下来吃点心。不一会儿,只见祖父一把放下碗和筷,像离弦的箭一样,“腾”地冲向牛,用他那长着老茧却又结实有力的手“啪”地按向牛的臀部一侧。未等我反应过来,祖父已经带着他的战利品回来了。原来,他拍死了一只体积硕大的牛虻。他神情严肃地说:“这牛虻最讨厌,总是吸牛的血,若时间长了,叮咬的次数多了,牛会生病的。”

    ④每次耕田回来,祖父总是赶牛下溪滩,用他那把自制的大板刷替牛洗澡。到了暑天的晚上,祖父还会在牛棚一隅点上一堆驱蚊蝇的草,以确保牛能睡上一个安稳觉,好好恢复体力。冬天是牛歇息的时光,一般养牛者只是给准备一些稻草吃就完事了。然而,祖父还是会千方百计地去一些山坡暖阳处找寻青草。即便是准备稻草,他也是精心挑选。牛棚的窗户破漏了,他总是在第一时间自己动手去修。年三十的傍晚,他还会烧一锅粥并掺和些蔬菜给牛吃。他笑呵呵地对家人说:“人要过年,可别忘了牛。没有牛的帮助,哪来丰收?

    ⑤养了这多年的牛,牛会老,也会死,村里人称为“倒”。按照传统的习惯,以及当年的政策规定,牛只有“倒”了,才可宰牛并分配给各家各户。祖父祖母家,有时能分到一二斤牛肉。无论是宰牛的现场抑或家里烧煮牛肉时,祖父总是在自言自语“罪过罪过”中避而远之。站在他的角度想想,差不多每天与牛在一起,养它,用它,爱它,惯它,一旦它走了,怎忍心看宰割它的惨烈场景?又怎心安理得吃它的肉?其实这是朝夕相处形成的一种特殊感情使然,设身处地而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⑥记起祖父九十三岁以前还在放牛,只是不同于当年为生产队养牛,这牛是他自己买的。他说,看不到牛,心里堵得慌。因为牛,祖父的晚年生活过得很充实。尽管农村而今实现了机械化耕田,这牛已然失去了它本来耕田的价值,但祖父还是像先前那样爱着他的牛,视其为伴,精心侍弄,毋敢懈怠。有一年,祖父将养了几年的一头牛转让给了附近村里的村民,可想不到,几个月后它竟偷偷跑了回来,细心的祖父发现这头牛的身上有几处伤痕。祖父爱怜不止,于是跟人家商量,又把它买了回来,直至善终。

    ⑦祖父这种对待牛的态度,我更愿意看作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一种淳朴认知。须知道,物也是有尊严的,对待物的态度,也是对待人的态度和对待自己的态度。

    ⑧祖父走后,我记得最深的,恰恰是他赶着拖犁铧的老牛,耕耘在小山村无垠的土地上,翻飞一坨坨肥沃的泥土,像一种丰收的预告。

(选自《人民日报》2015年10月26日 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问题。

看樱花

郝俊

    樱花确实有些特别,看一次就难忘。樱花的花瓣较小,颜色多为粉红或白色。我见过的樱花,更多似乎是介于两种颜色之间,嫩红中含着素白的花色是那般淡雅,犹如在水中涤荡之后,有了一种一去尘埃之后的脱俗,又像是原本色泽浓艳的花瓣在水中浸渍,退去了几分娇红,多了几分苍白。

    我觉得樱花的美正好印证了“独木不成林”这句话。看樱花就要看繁花锦簇、片片丛林的热闹,其他花则不然。俏皮的红杏只需一枝就可充当报春的使者——“一段好春藏不住,粉墙斜露杏花俏”。一株莲花就是一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凌波仙子。一枝月下的红梅即可彰显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幽逸风姿。若单看一枝樱花便觉得太柔弱,太单薄,甚至让人难以觉出其生命迹象。带着一份怜恤,从地上随手拾起一片花瓣置于掌心,手中的花瓣就像是被折断的蝴蝶的翅膀,在微风中的颤动恰如断翅后隐隐作痛时的挣扎。倘若花树密集,规模盛大,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我记得第一次看樱花看的就是一片花海,近千株樱花竞相绽放,花朵密密匝匝,远看层层叠叠,亭亭如盖,白的如雪堆枝条,粉的似落霞满天。这般情景,才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目不暇接。眼前的樱花灿烂繁华,加之地势起伏,远看,花潮汹涌。是的,当一种美极其繁复,同时又蕴含连绵的韵律时,几乎是汹涌而来,会令人有点眩晕,可能是在记忆中一时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审美经验,所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让人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眼前之景意味着什么,而赋予意义和寻求价值又是人类心灵的内在诉求。

    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樱花,不知道从哪里看起,越是想尽收眼底,越是难以穷尽,这样的美来得如此急切,让人振奋,也让人感觉有些压迫,这种不适应会在短时间内激发心灵,使内心的感受能力迅速扩展。这种体验,让我想到在夜间看萤火虫,如果看到零星几只萤火虫,总觉得它们像一盏盏微弱的灯,飘忽不定,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黑夜吞噬,出于同情和怜悯,看一眼就想替它们把光再拨亮些。试想,如果我们看到的不是几只,而是数万只萤火虫在眼前闪烁,这时我们一定不会觉得它们渺小。我们会醉心于它们漫天飞舞时的流光溢彩,会觉得这些小精灵正在尽兴地释放自己的光芒,那么欢快,那么耀眼,那么势不可当。当我们感觉它们化作繁星点点时,我们的内心早已阔大辽远,灿若星河。

    看樱花也是如此。一朵樱花甚是娇小,但如果我们置身于一眼望不到边的花海,内心就不只是顿生怜爱了。知道樱花的花期短暂,越看越觉得这些樱花像无数羸弱的生命经过盟约共誓,一起开放,一起凋零。花开,蔚为壮观,有一种试图将一时的绚烂推向极致的意味;花落,悲壮不已,看万花飘零,满地残红,便觉得有一种芳华骤逝的伤悼。

    或许,当美的事物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会蓄积某种强大的势能,导致内心深处引发的情感突然加剧,久难平复。

    今年看樱花,没有选择白天,友人相邀到近郊的一所植物园,晚上踏月赏樱,感觉甚好。月夜赏花不仅是看花,准确地说是“会花”——与花的约会。既是约会,自然不同于白天犹如“花展”一般的喧闹,更不是用贪婪的目光一味地捕获视觉享受。约会是在静谧之中收获惊喜,通过彼此微妙的交流,有了灵魂的相惜和情感的寄托。我看着一树树连绵的樱花,愈发觉得这些繁茂的花枝宛如海底的珊瑚,美得奇异,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变成一条鱼,畅游花海……

(选自《人民日报》)

在“美文读写”活动中,你们小组想推存散文《看花》,你接受两个任务。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好沉的一抔土

石英

    ①在这里,旧的皇历是更不是了。

    ②原本我以为,黄河口的土是粗糙的、贫瘠的。因为在我幼小时,大人们就告诉我:那是个盐碱沙荒、十年九不收的地方。

    ③但当我实地来到这黄河入海处,亲眼领略了它的豪迈气势和不凡的资质后,我便意外地发现:这里不仅地阔,而且土肥,攥在手里,酥细得像润了油,却又不腻而匀和;凑近鼻沟下一闻,别有一种清香。以我年轻时在老家从事农桑的经验,这样的土质,任管种蔬菜还是种庄稼都是很理想的。

    ④果然,在后首那块干松的地段,好一片秋禾!风过时,高粱擎起硕大的锣鼓槌相互撞击,没有敲出多大的声响,却惊起一对翠蓝色的珍鸟从深处腾出,在半空里飞旋两遭,没有树枝可依,又飘落在旁边的一片谷地,立在穗上颤颤悠悠,像一双新婚伉俪相对荡着秋千。那千支万条谷穗的金笔,在漫野里尽情描绘秋熟的图景。

    ⑤再往前,更接近河口的一片土地,许是刚冲积成不久,还没有好好利用。如此潮润的沃土,瞅着都会口舌生津,谅也不会长时被闲置的。

    ⑥我是个庄户底儿,颇有些“爱土成性”,走着走着,禁不住又珍惜地捧起一抔土来,觉得好沉重,真的——比一般的土要有分量。“你的手感不一样吧?”我们的老向导、四十年的治黄专家王总工程师看出来了,接着他以充满诗意的幽默口吻向我解释,“这土确实有点特殊:黄河口虽说在山东,这里的泥沙却不全姓鲁,它们有的姓甘,有的姓秦,有的姓晋,有的姓豫,大都是外来户。你手里攥着九个省区呢,怎能不重?”

    ⑦我始而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再一琢磨,或许还真有道理,但究竟是科学上的依据,还是哲理上的深远含义?科学上的道理,土质的某种特殊性,还有待请教;引我深思的倒是他所说的“攥着九个省区”这句话,确实是够有分量的,其中不但有地理上的广阔,更有历史的重负,大河不舍昼夜滔滔奔流,融雪纳雨,诸种情味,羼和着千年万载艰辛的汗珠。经过漫长历史淘滤,轻浮的、劣质的分子被冲出河口,混杂于海水中;能够落下来的便执著地痴恋于河口,不肯随波逐流。这些分子多是精华,它们当然最凝重。

    ⑧这土,攥在手里是无声的,我却觉得它储留、凝结着我们这个民族苦难和奋起的回声。太遥远的且不说,七十多年前,就有黄泛区百姓流离失所啼饥号寒的哭泣,更有1947年6月30日刘邓大军强渡黄河的雄浑声浪……

    ⑨我更深深感悟到:我手里攥着的不是一抔普通的土,一时竟合不得扔弃它——它值得我珍惜并作为一种精神的动力。这时我不仅觉得它的分量沉重,而且攥得好苦!

    ⑩但不论是何种滋味,过去的毕竟已成为过去。现在,我闻到的是风赠秋熟的醇香;眼前,是驰向海口的两栖机动勘测船。王总兴致勃勃地向我透露:三年以内就将结束这里“有水无航,有油无厂,有口无港”的局面。“到那时,你再来看!”

    ⑪他的语气是那么坚定,那么充满信心;不需怀疑,他过去四十年间的治黄成绩就是金质“信用卡”。

    ⑫至此,我可以愉快地松开手了。土,被攥成紧紧的一团,我随手把它揉碎,轻松地撒开去,土星儿均匀地铺在地面上,幻觉中,我的眼前仿佛展开了一幅新洲远景图……

(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途中

①老余炖的汤瓶鸡,一绝。

②我千里迢迢从北京过来,一定要赶到小饭店去吃个汤瓶鸡。老余的小饭店在大山深处,国道边上,一路七弯八绕,才能在小饭店里吃上一顿。

③放下筷子,却是深深的满足:“道道菜都好吃!”

④小饭店开了三十年,如今已成风景。饭店老板兼首席大厨老余,是风景中的风景。老余技艺满身,会做菜还能聊天。会做菜不稀奇,一介大厨,没有几手绝活,怎么行?没有推陈出新的功夫,怎么在饮食丛林里屹立不倒?所以作为大厨,手中一柄铁勺,那是安身立命的武器,舞得天花乱坠,舞出一朵花来,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吃饭工具而已。但能聊天,就不一样了。

⑤老余聊天,并非瞎扯。老余聊天,是海聊,神聊,就如说书一般,娓娓道来,使人如沐春风,如浴温泉,一席终了,宾主尽欢,来者神清气爽,依依拱手作别。老余有如此功力,那是因为:一,老余有聊天的天赋;二,老余肚里有故事。有时候,你真说不好那些食客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吃老余做的汤瓶鸡呢,还是为了听老余讲故事。

⑥但老余最好的本事,乃在书法。四十年前,老余还是小余,小余还是村庄里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小余老师在教孩子们识字的时候,认识到把字写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他开始学写字。后来,他出了门,打工谋生,不得不把手中的毛笔也放下了。

⑦一人一瓶啤酒,我和当年的小余、现在的老余,面对面坐着聊天。老余说,他这家小饭店,其实不只是家小饭店。我的理解是,这既是老余自我修行、观照内心的地方,也是老余结交众生、看见世界的地方。

怎么说呢,老余1985年从外地回到老家,跟妻子一道,在镇上开了一家饭店,名曰“春燕”——春天的燕子飞回来了。就此,老余开启了他作为一名厨师的生涯。从此以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老余的日子充满了人间的烟火,充满了扎实的幸福。

⑧几年之后,小饭店挪了地方,转移到百步远的一幢小木屋。老余又把饭店的名字改为“途中”,一直用到现在。

⑨我问老余,“途中”何谓?

⑩老余答曰,活着活着,越来越明白,人生永远是在半道上。比方说吧,我老余菜烧得好,方圆百里,大家都知道我老余厨艺不错,这就到顶了吗?不可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开饭店挣了钱,日子过得舒坦起来,我就可以跷跷二郎腿了吗?远着呢。人活着,哪里是为了挣钱?一天不干活,我一天就不痛快。这是为了过得充实——那我老余,为什么还要写字呢?写字,那是我的爱好,是心里真正欢喜的事。后来我把这个爱好又捡起来了。我一拿起笔,笔墨一动,宣纸上划拉出笔画线条来,嘿!我的精神就愉快了……你说,我是不是,每件事,都是在途中?

⑪老余见我点头,又说,你再看看这个“途”字。余,在走路。说明我老余,一直是在路上的。这是一种快乐。一路上看看风景,不是很好吗?

⑫现在老余一有空,就钻进二楼的书房,在那里练字。他一钻进书房,身上的烟火气就消失了,就有了书卷气,有了沉静气。他习的是王羲之的帖。我问老余,写字跟做菜,有相通么?老余说,异曲同工。做菜要掌握火候,知道什么时候加料,写字要懂得运笔,熟悉笔墨的性情。

⑬这么一想,老余说得真对。做菜,写字,道理是相通的。说白了,是一种悟性,是你对工具的熟悉。当你对笔墨与纸的关系,或者对菜肴与水火的关系,了解透彻,运用娴熟之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表达内心的一种工具。工具不再重要,内心才变得最重要。

⑭对老余来说,做菜的时候,锅铲就是他的毛笔;写字的时候,毛笔就是他的锅铲。做什么不重要,用什么心思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⑮比方说吧,有一回,有熟客要接待朋友,让老余煨好二十个汤瓶鸡,第二天中午送到县城去。老余想来想去,决定不送。不送,不是因为老余耍大牌,也不是嫌路太远,更不是炖不出那么些鸡。真正的原因,是老余知道他的汤瓶鸡,只有在这个山高林密的路边饭店,味道才正宗。他煨汤瓶鸡,要用木炭火,煨上三小时。快了,猛了,出来的味道都不对;煨好送去,肉老了,汤凉了,味道更不对——到时,岂不是要砸他的招牌呢?

⑯也只好得罪一下熟客了。

⑰老余开店几十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识过,都打过交道。老余听话听音,三句话一接,就知道对方的身份甚至口味。

⑱现在,老余也是偶尔才下厨了。他下厨已不再是为了挣钱。就像他写字,不是为了搞艺术一样。人家说,老余,你的字这么好,可以去参加省展、国展了。老余摇头,说不去。人“老余”的形象特点有名,怎么不多开几家分店,搞一个连锁。老余也摇头,我只要一个小小的店就够了。

⑲继续喝酒,聊天。老余说,做菜跟书法,还有一个相通的地方,就是永远没有第一,也永远没有终点——不过都是“途中”。

⑳我盛了一碗鸡汤,慢慢喝了,味道真好。溪鱼、老豆腐、丝瓜、红烧肉,道道菜都好吃……

㉑这就是境界。这也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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