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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完成题。

朗读

现在是一个网络时代,信息像潮水一样涌来,我们难得像过去一样耐心地阅读。这是一个迅速的、并且是一再提速度的时代。许多东西正在泡沫化,像泡沫那样飞扬,转瞬即逝。在这个时代里,一个人要记住什么,比如牢牢记住有意义的东西,将是十分困难的。

所以,一些很优秀的人就走在相反的道路上:回到一些古老的阅读与记忆的方法上来。比如读书,不光是看,还要朗读。古文,好的小说,诗,应该朗读。这是个美好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引起进一步的感动、联想和回忆。对理想的追求,对境界的领会,都在同一时间里得到加强。字里行间有一种鼓舞的力量,需要声音去传递和强化。

回想一下,现在人们朗读的兴趣和欲望是大大降低了。记得在二三十年前,那时候的人是很愿意朗读的。古今中外,我们身边,都有一些朗读的好例子。你会记得中学时代,那时候写出一篇东西来会有怎样的冲动——远方总是有一个朋友,总是有一个知音,总是有一个文学的耳朵;而你总是恨不能立刻把一切呈现到他的面前——不是从视觉上,而是从听觉上,越快越好。我们是否拥有这样的记忆:天正下雨,你把刚刚写好的东西用塑料布包好,走几十里路,只为了去找一个人——为了说不清的热爱,为了赢回那一小会儿的骄傲和陶醉。

如果我们发现了一本好书,也会带上它走很远的路,翻山过河——只因为山的那一边有一个人,只为了让他与自己一起感动。可见,谁发现了一本好书,这本书首先感动了谁,都会成为一桩可资记忆的快事。

传递好书可能是人的一种义务。那些真正优秀的人,往往一生都保持了这种对艺术和思想奔走相告的劲头。

现在我们偶尔还能遇到这种人:他们时刻准备着去朗读,以分享幸福——可是当这个人正处于激动不已的时刻,山那边还会有一个倾听者吗?

山那边的人正转向了其他的兴趣,在看电视连续剧,在酒吧里,在网上。人们变得口味粗疏。结果这个人再也找不到一个喜欢倾听朗读的人。

你可以找到一本好书,由于它好得不得了,忍不住就要找人共享——四下里遥望,到处都没有你所要找的人。于是你就像站在了漠漠荒野里一样。

这个时代是朗读的荒野。

有人写了一个得意的片段,很想像当年那样用塑料纸包好,冒着雨雪翻山越岭、过河,去读给一个人听。很可惜,山与河俱在,听他朗读的人却没有了。虽然这个时代的文学人士比过去翻了几倍,可是他们都不愿朗读了,也不愿听别人朗读。

那个寻找朗读的人可能心怀了一种古老的情绪。情绪也可以古老,这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听说的。但这是真的。

朗读,这不仅是一种对待文字和语言的形式,不仅是一种状态,而是孕含了一种生命的质量。

(选自《张炜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有改动)

(1)、作者为什么提出“朗读”这个话题?请根据文中信息概括。
(2)、文中列举了哪两个例子论述过去优秀的人对朗读的热爱?
(3)、为什么说“这个时代是朗读的荒野?”
(4)、下面对朗读的理解不符合文章观点的一项是( )
A、现代人不愿朗读,这是生活品质的降低。 B、与别人分享朗读,是一件幸福的事。 C、在过去,朗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现在却已经变得稀奇了。 D、在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文学人士没有必要朗读。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生命的一抹
      ①少年时,总喜欢站在山冈上听风响,躺在原野上看云飞,日子过得轻轻忽忽的,像梦。一切都令人陶醉,一切都美。
      ②什么叫做美呢?那时还说不出来。生活在北国的原野上,只觉得天地无限辽阔。早春,在潮润润的泥土上,踏着刚出芽的青草,心头便充盈着战栗的喜悦,要是在田间找到一朵初绽的小花,更能呆呆地凝视老半天,仿佛怕亵渎了生命的神圣,想采摘却又不敢采摘。秋来的时候,那莽莽的大平原真使人惊奇!从天上到地下,缤纷的彩色每天都有不同的变化,尽够眼睛忙的。等到西风渐紧,黄叶辞枝,我总有无端的喟叹。
      ③那些稚气的举动,其实只是在朦朦胧胧中一种粗浅的感受罢了!稍稍成长,我便流离在连天的烽火里。可怪的是:我竟没有多少颠沛的痛苦,却暗暗欣喜能趁此饱览山河的景色。摄许多美丽的景象于心版上:石头城苍凉的落日,西子湖柔美的夜月,扬子江滚滚的长流……更难忘的是那一次,我徘徊在湘江的河干,一泓秋水,蓝得像镜子似的明澈,对岸的山峰,红叶已灿烂成一片云霞,在澄亮的秋光里,孤村隐约,渔歌悠缓。呀!这岂非神仙境界?于是,便发下了心愿:将来要偕同二三知己,归隐于此。数亩地、几架书、一卷诗,生活像舒卷自如的云彩……
      ④那时候,年轻的梦太年轻,美丽的幻想太美!人们谁没有年轻呢?谁没有过美丽的梦想呢?但谁又像我这样沉迷在梦幻中而永不清醒呢?说我像那只在屋角上缀网的蜘蛛,不如说那只缀网的蜘蛛像我,把生命局促在一个小角落里,而后千丝万缕织成一个孤寂的世界。就这样,我独坐在文学天地中,微笑着面对这七彩的人生。任关注我的人叹息,任懂得我的人沉默,任嫉妒我的人讥讽。
      ⑤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我就是我,在人海中打滚了30多年,依然那么天真或者说依然那么痴傻啊!在需要勒紧腰带的日子里,仍不相信金钱的权力;在儿女成行的年纪,还要去崇拜诗,去迷信美;让许多繁华的机运从指缝间漏过而毫不动容,却常常对于掠过心灵的感受费尽心神去捕捉。有人说,入世深些,年龄大些,思想就会成熟。这句话的真实性使我怀疑,为什么历尽沧桑,我的心灵仍像孩童一样地拙稚呢?
      ⑥少年时那种登高山、穷幽谷的劲儿,到现在还是兴趣不减。而且,只要有一片静美的天地,我也能欣赏上老半天。每天走过的小径,常年招展的椰影,一片明丽的阳光,一刻恬静的宁静,一朵飞花,一叶新绿……这些都城散发着沁人的甘味,在平淡中自有醇厚的情趣在。少年时,我喜欢攀登历史的雕像,去倾听世人心灵的跃动。现在,我觉得一声寒夜的叫卖,一句村野的俚语,都给我不少的认识。生活于尘俗里,我常发现许多事物每一天都有新的意义,有时在绝对的沉寂中,往往有和谐的天籁洋洋盈耳。说是现实也好幻想也好,我总觉得这缤纷的世界,永远在启示我,充实我,美化我。
      ⑦可是,美是什么?年轻时我说不出来,现在更不会说。如果说,美是真理,美是永恒。但是,真理像一种金色的蜥蜴,有时会改变颜色,而永恒是玄妙的,有时和刹那没有分别,这些都是我无法了解的问题,不过,我愿我的生命,如同那蓝天中的缕云,尽管是那么淡淡的、淡淡的一抹,于我已经足够。

阅读课外语段,完成后面问题
《绝不回头》
①这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长大、刚刚成年的一匹公狼,它承袭了祖辈在大漠里奔袭捕杀养成的桀骜不屈的野性,两眼闪着生机蓬勃、特立独行的气息和气吞万里的寒光。
②狼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很少在白天出窝。可公狼不然,光天化日之下照样在荒漠上游荡。它矫健、敏捷、凶悍,那森冷凛然的目光不是在沙漠里寻找猎物,而是在扫视天空,好像它的猎物潜藏在天空哪片云朵后面,潜藏在蔚蓝色的深处。
③它在等待和寻找一只鹰。
④那是一只曾经捕杀了它的父亲,又捕杀了它的母亲的一只食狼鹰。当时公狼还在哺乳期,父母太饥饿了,光天化日之下到荒漠上觅食,它跟随在后面撒欢。突然,飞过来一只巨鹰,就是凶猛强悍、以狼和黄羊为食的食狼鹰。乌孜别里山本来没有形体巨大的猛禽,这只食狼鹰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落户到这里,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狼的天敌。
⑤那时,公狼还不知道食狼鹰对于狼意味着什么,站着看稀奇。
⑥食狼鹰从高空俯冲而下,箭簇般迅猛。当它意识到危险,拼命逃跑时,食狼鹰已经逼近,巨翅扇起的风飞沙走石。父亲见状猛扑过来,用身体阻挡食狼鹰的攻击。近在咫尺的食狼鹰随即改变了攻击目标,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父亲的后腰。父亲嚎叫着转过头,欲同天敌拼一死活。不料食狼鹰老练而迅速地伸出另一只爪子,准确无误地钩进了父亲的双眼。
⑦那一刻,公狼目睹了食狼鹰的凶猛,凶猛到没有可能抵挡。对于相对弱小的狼来说,除了被捕杀似乎再无其他选择。不久,母亲同样丧命于食狼鹰的利爪。
⑧公狼是在对食狼鹰的仇恨和恐惧中长大的,是在对父母痛苦的思念中长大的。仇恨、恐惧和思念,最终熔铸成了讨还血债的欲望。它走上了光天化日之下的荒漠,向仇敌挑战……
⑨食狼鹰终于出现了,悠闲、高傲地在天际盘旋,如同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公狼冲着仇敌仰天发出一声宣战般的长啸,而后不紧不慢地小跑。食狼鹰一阵回旋作势后,敛翅俯冲而下,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射向公狼。
⑩公狼开始加速,撒开四蹄向一片灌木丛狂奔,那是展示公狼全部野性和活力的狂奔。从天而降的食狼鹰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近了公狼,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它的后腰。公狼感到钻心的疼痛,但它没有停止狂奔,更没有像父辈那样掉转头与食狼鹰相搏。
⑪其实,对狼的攻击,食狼鹰的第一爪不是杀手,而是激发狼回头反击;当狼回头欲以死相拼时,食狼鹰才使出撒手锏——迅雷不及掩耳地将备用的利爪钩进狼的双眼。
⑫从对父母被捕杀惨痛景象的记忆中,从一次又一次同类遭捕杀血淋淋的场面中,公狼掌握了食狼鹰的伎俩。因此它克制、遏止住了自己的本能和天性,绝不回头,继续狂奔。而食狼鹰这时完全不必等待狼的回头,它完全可以用另一只爪子,抓住狼的脖颈或脑门,腾空而去。但食狼鹰墨守惯用的章法套路,固执地、坚定不移地在等待狼的回头,被狂奔的公狼拖着朝前飞。
⑬公狼已经狂奔到了灌木丛的边缘,食狼鹰还抱着胜券在握的信心在等待。公狼拖着张开翅膀的食狼鹰,狂奔进了灌木丛,食狼鹰被灌木丛撕扯成了碎片。
⑭痊愈后的公狼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狼王。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伟大的悲剧

茨威格

       ①1912年1月16日这一天,斯科特一行清晨启程,出发得比平时更早,为的是能早一天看到无比美丽的秘密。焦急的心情把他们早早地从自己的睡袋中了出来。到中午,这五个坚持不懈的人已走了14公里。他们热情高涨地行走在荒无人际的白色雪原上,因为现在再也不可能达不到目的地了,为人类所做的决定性的业绩几乎已经完成。可是突然之间,伙伴之一的鲍尔斯变得不安起来。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无垠雪地上的一个小小的黑点。他不敢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可能已经有人在这里树立了一个路标。但现在其他的人也都可怕地想到了这一点。他们的心在战栗,只不过还想尽量安慰自己罢了——就像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陌生人的脚印时,竭力想把它看作是自己的脚印一样。其实,他们心中早已明白: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先到过这里了。

       ②没过多久,他们发现雪地上插着一根滑雪杆,上面绑着一面黑旗,周围是他人扎过营地的残迹——滑雪板的痕迹和许多狗的足迹。在这严酷的事实面前也就不必再怀疑:阿蒙森在这里扎过营地了。千万年来人迹未至,或者说,太古以来从未被世人瞧见过的地球的南极点竟在极短的时间以内——即一个月内两次被人发现,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恰恰是第二批到达的人,他们仅仅迟到了一个月。虽然昔日逝去的光阴数几百万个月计,但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一切努力成了徒劳,历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历尽千辛方苦,无尽的痛苦烦恼,风餐露宿——这一切究竞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一一斯科特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泪水从他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尽管精疲力竭,这天晚上他们还是夜不成眠。他们像被判了刑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而他们原先想的是: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谁也不想安慰别人,只是默默地,着自己的脚步往前走。1月18日,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他们在那里发现的唯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③他们怏怏不乐地在阿蒙森的胜利旗帜旁边插上英国国旗——一面姗姗来迟的“联合王国的国旗”,然后离开了这块“辜负了他们雄心壮志”的地方。在他们身后刮来凛冽的寒风。斯科特怀着不祥的预感在日记中写道:“回去的路使我感到非常可怕。”

       ④住在基地木板屋里的伙伴们等待了好几个星期,起初充满信心,接着有点忧虑,最后终于愈来愈不安。他们曾两次派出营救队去接应,但是恶劣的天气又把他们挡了回来。一直到南极的春天到来之际,10月29日,一支探险队才出发,至少要去找到那几位英雄的尸体。11月12日,他们到达那个帐篷,发现英雄们的尸体已冻僵在睡袋里,死去的斯科特还像亲兄弟似的搂着威尔逊。他们找到了那些书信和文件,并且为那几个悲惨死去的英雄们垒了一个石墓。在堆满白雪的墓顶上竖着一个简陋的黑色十字架。

       ⑤在英国国家主教堂里,国王跪下来悼念这几位英雄。

       ⑥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市花:昔日素馨今日木棉

在广州人心目中,公认的千年市花是淡雅柔美的素馨、百年市花为英雄豪迈的木棉。

坊间“市花”素馨艳压千年

    《本草纲目》里说,素馨“枝干袅娜,叶似茉莉而小,其花细瘦四瓣”。素馨原名“耶悉茗”,早早从西域漂洋过海来到广州,自秦汉年间到清末,两千年来占尽了广州人的宠爱。旧时的广州城西和珠江南岸,有专门种植素馨花的“花田”。

    公元前196年,开越大夫陆贾出使岭南时,就发现岭南不分男女老幼,个个都爱以鲜花簪头,而他们戴得最多的就是素馨花。唐宋年间,城西花地渐得开发,出现了成片成片的花田,花农种得最多、卖得最多的还是素馨。明代,广州的各大城门口开始有了花市,用清初大儒屈大均先生的话来说,这些花市“所卖止素馨,无别花,亦犹洛阳但称牡丹曰‘花’也,富者以斗斛,贫者以升量”,每天要卖出几百担之多。屈先生的话或许夸张了些,但说素馨是城门花市当之无愧的主角,谁也无异议。直到清代中期,“珠悬玉照”的素馨花田仍是许多诗人笔下最美的风景,女孩儿戴在头上的素馨花梳、美容用的素馨油、装点家居的素馨花碟、过节点的素馨灯、喝的素馨茶……至今为人津津乐道,怀想不已。

    想象一下,在这两千年间,不管哪朝哪代,如果官方有兴趣来评选一下市花,老百姓定会投票给素馨。素馨是老广州最悠久、最美丽的花事记忆,是当之无愧的古代民间“市花”。

建市后木棉首膺市花殊荣

    素馨虽在广州得宠两千年之久,但从清末开始,随西洋花卉、新式饰品与合成香品潮水般涌入广州,便失宠了,到了今日,几乎被人遗忘。现在,提起市花,我们想到的肯定是木棉。其实,从古至今,木棉也深得广州人的喜爱。据史料记载,早在汉代,岭南先民就用木棉花絮纺出了洁白如雪的“广幅布”。盛唐年间,越秀山麓广种木棉,花开时节,满城男女老少都喜欢来此踏青,还有文人写下了“木棉花上鹧鸪啼,木棉花下牵郎衣。欲行未行不忍别,落红没尽郎马蹄”的诗句,令人回味无穷。

    木棉花被称为“英雄花”,最早出自400多年前抗清志士陈恭尹的《木棉花歌》,直入云霄、火烧天际的木棉花让他感慨万千,于是他挥笔写下“粤江二月三日来,千树万树朱华开……覆之如铃仰如爵,赤瓣熊熊花有角。浓须大面好英雄,壮气高冠何落落……”的千古名句,木棉“英雄花”的形象就此定格,并流传至今。

    1921年,广州建市,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现代市制的城市;1928年,掀起评选“市花”活动,在这之前,木棉“英雄花”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广州各新式学校的校徽,就多以木棉为标志。评选活动一开始,市民对木棉花的呼声最高,官方遂于1929年初宣布木棉为“市花”,一来顺应民意,二来,木棉“英雄花”的形象,与广州民众勇敢无畏的精神最为契合,这也是木棉第一次在广州荣膺“市花”之殊荣。

“英雄花”木棉二度加冕

1982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初沐之时,广州再次在全市范围内举行市花评选活动。花城市民热情高涨,推荐的候选花卉有58种之多,最终,木棉以75.9%的支持率,被选为市花。其广为流传的“英雄花”形象,1929年首膺“市花”的殊荣,花可入药、花絮可纺棉、木材是栋梁的多重价值,都是它力压群芳、众望所归的理由。

    拥有市花冠冕的木棉,与广州人的生活形影不离。许多骑楼的花窗上,雕刻着它的倩影;电视台与航空公司,以它为标志;红棉牌吉他、红棉牌凉果、红棉牌自行车、红棉牌红糖等本土产品曾是几代广州人的美好记忆,如今借由电子商务,木棉再次进入年轻人的视野。

(选自《广州日报(2019年1月7日)》,有改动)

【链接一】

    要成为市花,至少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能够适应当地的环境特征并生长良好,其次则是要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能够代表城市形象。

    大多数城市确立市花的过程都有一套比较规范而民主的程序。通常先经过市人大常委决定开展评选活动,然后广泛征集备选方案,结合专家推荐、群众投票、部门讨论等方式,最终通过确定。在此过程中,政府机关和普通市民均有同等的参与及发言的权利。因此,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有着广泛的大众基础的,使得所选植物的象征意义上升为地区的文明标志和文化象征。

(选自网络)

【链接二】

    园林设计师吕兆球表示:“我赞成重定素馨为广州市花。”理由是:素馨进入广州已有二千余年,从南汉至民国,在民俗文化上,深深影响每一个广州人,在大量的地方文献及现存相关地名、实物中均有印证。

    博友“夏墨生”说:伴随广州人亲密生活了2200年,有极其丰富、深厚、独特文化历史沉淀的素馨花,早已是特殊意义的“广州人”,她极其丰富的内涵和沉淀可以让各种各样的公众广泛参与、品味、体验,她有责任也有能力以全新的姿态成为广州形象新符号。

(选自网络)

阅读理解

风吹乌桕树

王晓

日日游荡在这个园子里,从未发现这棵乌桕树,究其原因,重心太低,少了仰望的可能。猛一抬头,天空是彩色的,响亮的,盛大的,高远的。满树缤纷,红绿间杂,喧闹热烈,明媚爽朗。那一刻,我被一棵树吸引并震撼。

再细瞧,这棵树的旁边竟然还有一棵同样的树。只是青碧如常,不似这棵炫目。本是双胞胎,被我忽略,只看到一树鲜红。乌桕树在南北朝的《西洲曲》中出现过:日暮伯劳飞,风吹乌桕树。绚丽的乌桕树下是思念人儿的家,门里还露出她翠绿的钗钿。可人儿美呢,衣衫杏子红,头发乌鸦黑。西洲到底在哪里?摇着两支桨就可到渡口。心动身不动,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空空泛泛,落满乌桕。觉得乌桕出现在这样曼妙婉转的意境里,正合适。就算过了千百年,歌咏者的情意依然令人心旌摇荡。

对乌桕,我有一种熟悉的陌生,又有一种陌生里的亲切。其实我与它是老相识,它不就是小时候我们说的木籽树嘛。结白色的果子,分瓣,白生生的,黑壳子裹不住,要迸出来的样子,极像成熟的棉桃。之所以有这样的联想,因为与我一同上学放学的同伴家里墙上贴满棉桃图,她爸爸是农技员,有这种突兀放大、纤毫毕现的图,星期天还会邀我们去她家地里帮摘棉花。这木籽树上的果子就像微型棉桃。白籽拣多了,可以去村东头供销社换糖吃,换小人书看。

木籽树长在田边地头,可能是鸟带来的种子,突兀地长着,一两棵,三四棵,随意。微霜未落叶先红,深秋初冬,特别绚丽,是广袤大平原上亮丽的风景。因为生长缓慢,人们将它当作杂树。不知道它有这么古老而文绉绉的名字——乌桕。母亲常让我去田里,送农具送药肥,只交代哪样的木籽树就行了,一棵独树,还是两棵并立,还是三树成行,我会顺着田埂坚定明确地往前走。母亲交代的木籽树就是方向标,它温暖明亮,尤其薄暮时分,夕阳穿过树叶的缝隙,片片心形的小叶镀上金边,暮归的鸟儿啁啾穿梭,树身热烈,近旁劳作的母亲也温热温馨。

近两年,母亲的白内障有些严重,总找不到手术的时间,家里谁都能离开个一天半日,有属于自己片段时间,唯独一刻不能离她。一日日拖着。我的大姨,因为白内障,一只眼睛已经失明。心焦。母亲安慰我还能看见,就是有些花嚓嚓的。追问花嚓嚓什么感觉。像木籽树旁飞鸟一样。这个情景不仅印在我的脑海里,也印在母亲的心上。

比花还红的枫叶深得许多人喜爱,那红通透、彻底、决然。乌桕叶转红要丰富得多,红的红着绿的绿着。就算红,也深浅不一,像调色板上的渐变色,每个色号都有。人心应该也这般包容,一意孤行不要多。园子里并列的两棵乌桕树,一棵斑斓,一棵深绿。过几日再看,绿着的也跟着绚丽起来,先红的在等它,一起去赴一场冬天的约会。

最近再从园子经过,竟然发现好些地方长了乌桕,未红时注意不到、发现不了,季节的脚步往深处走,它们也显山露水明艳起来,活泼了整个园子,看得人心雀跃。

冬日暖阳,绿意还是主流,柳绿着,杉绿着,梧桐树的高处还绿着。也有遍地黄叶,一些树木干脆落光叶子,秃着。这就是自然的驳杂,枯萎和新生,沉静与喧闹,并不和四季必然对应,纹丝合缝。乌桕最好的时光在这秋冬交替,肃杀之气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乌桕树全身是宝,白籽做蜡烛,叶根入药,材质可雕。春夏有碧颜,秋冬有五彩,顺应天时地利,将自己妥妥安放。

前日,眼睛时常花嚓嚓的母亲又从老家赶来了,给我带来了野生黑鱼、螃蟹,还有一把新米。野生黑鱼有力,螃蟹高蛋白,都是好东西。那把新米呢?母亲悄悄缝在一个红袋子里,让我随身带着,说是河湾木籽树下长的,最养人。

母亲的脸已由我记忆里的桃红变成沉淀岁月的酡红,母亲看我的目光依然是绿意葱葱的,就像乌桕树,诸多色彩,万般滋味,无一分虚度,无一毫浪费。纵然冬意渐浓,纵是时光蔓延,生命蓬勃,爱坚韧永恒。

(选自2020年12月11日《北京日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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