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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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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安徽省“皖南八校”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第一次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草根饭店(节选)

阿城

安丰饭店是一家小饭店,和老爸的家隔着一条街。在这条街上类似的小饭店很多,什么火锅、面条、水饺、包子、大众熘炒等等,就是为草根层服务的。平常在这里吃饭的都是在附近打工的各种各样的手艺人,包括出租车司机、进城运莱的农民,偶尔也有附近住户。这儿的服务也是草根式的,非常近便,非常义气,也非常实在。

我在临出国之前,就常到这家小饭店去给老爸老妈订餐,老爸老妈毕竟已经退休多年,又身体多病,上下楼不方便了。所以我每次去的时候,都要在这家小饭店叫两个菜,当然是老人家喜欢吃的莱,一个是炸茄盒,再一个是滑溜里脊。

饭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厨师。他的手艺好,服务又精到,招人喜欢的是既干净又卫生,且童叟无欺。这里面除了职业操守之外,毕竟大家都是邻居。

老板一家就三口人,老伴儿加上他儿子。儿子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街坊邻居都认识,他整天在街上晃。也可能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他也能炒两个莱,就是不爱干。他爹对此也没有办法。他反过来还做他爹的思想工作,说,老爸,时代不同了,什么溜肉段儿、锅包肉、渍莱粉儿,现在全改成麦当劳、披萨、奶汁肉饼了,知道不?我们这代人将来要吃的是这个,你们那代人不过是吃一种回忆,吃一种缺心眼儿。老板操起茶壶就要打他,他噌地就溜了,临出门之前诚恳地说,老爸,你再好好想想,我说的是不是这么个理。

老爹还真想了,觉得儿子说得有点儿道理,就咧嘴苦笑起来。然而,街坊邻居,那些老顾客还是点这几种莱。儿子心血来潮,琢磨的那几款新花样,除了个别年轻人,根本没人点。尤其是逢年过节,换句话说,逢年过节就是吃传统菜,年是传统的年,饭是传统的饭,人是传统的人。这样的年在老板这一代人的眼里,才是名副其实的年。

我出国之前,决定到安丰饭店请老板喝两盅。老板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可我一开小饭馆儿的,能替你办什么事呢?顶多就是炒俩菜,别的本事,没了。我说,这就足够了。我要出国了,我这一走,老爸老妈就没人照顾了。我也不是求你照顾他们,就是每个星期天,您给他们送上两个菜去,一个炸茄盒,一个滑溜里脊,两碗大米饭,再整碗热乎乎的鸡蛋柿子汤。老板说,没问题,包我身上了。

头几年往家打电话,老爸老妈说,饭店老板按时按点给我们送饭,逢年过节还给加两个不要钱的菜,挺好的。我一听,乐了。

话分两头。饭店这头在我走后的第三年春上,一天大清早,老板使劲一推门,魔术一样人就软了,不行了。儿子毛了,立刻送医院抢救。临终前,老板交代完了后事,说,还有一件事,别忘了每个星期天给对面老王家送菜送饭,汤一定要热乎乎的。儿子说,还扯呢,你都快死了,说点重要的,存款呐,古玩呐,都秘在哪儿啦?他爹苦笑着对儿子说,记得我那双毡疙瘩吗?银行存单都在那里呢,鞋垫下面,用塑料纸包着。

老板儿子凭着毡疙瘩里老爹留下的那几张存单,对小饭店进行了彻底的改造,还盘下了楼上的那家,分上下两层,重新请了厨师。出人意料的是,依旧是大众熘炒。一街人都啧啧称奇,说,瞅见没,爹死,小子出息了。但对我而言,我爹妈的那俩菜,老板儿子照例按照他老爹的遗嘱一次不落地送上去。八年后我回来,是因为老爸老妈双双过世了。

之后,我决定去街对面的安丰饭店去给老板请个安。真没想到老板已经去世了,老板的儿子已经是新老板了。我俩坐在卡座上喝茶。

老板儿子奇怪地问我,你老爸老妈和我老爸啥关系?

我说,没关系。就是我临走之前托你爹每周给他们送两个菜上去,我把钱打到你爸的卡里,后来就打不进去了,才停的。

小老板说,嘿,我还以为我爸玩赠送呢。兄弟,我可是一次也没差地送啊。

我说,没问题,差多少钱我都给你。

小老板一挥手说,扯是不?就算我替你孝敬你爹妈啦。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安丰饭店是一家小饭店”开篇,自然引出了饭店与“我”家的关系,有利于故事的展开和对人物的塑造。 B、“我”是一个很孝顺的年轻人,出国前委托饭店老板每周日给“我”父母送一次饭菜,老板一直信守承诺,直到老板去世才停止送餐。 C、老板儿子是个知错能改的青年,先前眼高手低、游手好闲,后来子承父业、恪守传统,受到街坊邻居的交口称赞。 D、小说取材于市井生活,人物语言充满着生活的气息,故事虽无波澜,却于平凡朴实中闪现着底层人们的人性光辉。
(2)、“我”在作品中起到什么作用?请加以简析。
(3)、小说写的是发生在安丰饭店的故事,却为何取名为“草根饭店”?请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故乡的沉沦

耿 立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故乡新建成的楼房前呆坐,他的肤色是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我心中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在一点点坍塌。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一夜之间,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是种出了成片的高楼。“农民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谷穗碰到镰刀是呜咽,大树遭遇斧头是呜咽,而故乡田园风光的消逝更是呜咽。

有一个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背”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友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又问,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应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彻肤彻骨,透到了骨髓。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树冠,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么?没有一丝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一个人不能没有灵魂。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他把装着故乡泥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失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之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一个研究生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他家乡的土。土里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流过的汗水。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故乡的土,是不可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那些牛羊的哞叫留在土里的,这些怎能够配制出来?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最要紧的东西:当初,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配置的土里却没有!

老兵带着那瓶故乡的泥土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归宿,但我揪心的是即便他的灵魂得以还乡,在那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他能找得到魂牵梦绕的归路么?他能找得到在路口大树下苦苦遥望的母亲么?

我的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经历了400年的沧桑啊!几年前被连根移走了。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古树后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那曾荫庇过多少代家乡子孙的老树啊!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么?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呜咽!                  (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清名

梁晓声

    倘非子诚之缘故,我断不会识得徐阿婆的。

    子诚是我以前的学生,关系近好。今年清明后,约我去他老家西南某山区的茶村玩。 斯时茶村,远近山廓,美仑多姿。树、竹、茶垅,浑然而不失层次,绿如滴翠。

    翌日傍晚,我见到了徐阿婆。

    那会儿茶农们都背着竹篓或拎着塑料袋子前往茶站交茶。一路皆五六十岁男女,络绎不绝。子诚与一老妪驻足交谈。我见那老妪,近一米七的个子,腰板挺直,满头白发,不矜而庄。

    老妪离去,我问子诚她的岁数。

    “八十三了。”

    “八十三还采茶!”

    我不禁向那老妪背影望去,钦佩之。

子诚告诉我——解放前,老人家是出了名的美人儿,嫁给了镇上一名小学教师。后来,丈夫因为成分问题,回村务农。每年清明前,换长衫游走各村“说春”。 “说春”就是按照黄历的记载,预告一些节气与所谓凶吉日的关系而已。她丈夫以唱代说,出口成章。使人们开心之余,自己也获得一碗小米。不久农村开展“破除迷信”运动,丈夫进了学习班。“说春人娘子”一急之下,将他们的家卖到了仅剩自己穿着的一身衣服的地步,买了两袋小米,用竹篓背着,挨家挨户一碗碗地还。乡亲们过意不去,说她太过认真。她却说——我丈夫是“学知人”,我是“学知人”的妻子。对我们,清名最重要。理解我的,就请将小米收回了吧!……”

    我问:“现在她家状况如何?为什么还让八十三岁的老人家采茶卖茶呢?”

    子诚说:“阿婆得子晚,六十几岁时,儿子病故,媳妇带着孙子改嫁。从那以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

    “这么大岁数,又是孤独一人,可怎么活呢?”

    “县里有政策,要求县镇两级领导班子的干部,每人认养一位农村的鳏寡高龄老人……”

    我不禁感慨:“多好的举措……”

    “办法是很好,但阿婆的命太不好,偏偏认养她的那位副县长,明面是爱民的典范,背地里贪污受贿,五毒俱全,三年前被判了重刑……

    “阿婆知道后,如同自己的名誉也受了玷污似的,一下子病倒了。病好后,开始替人家采茶,一天也就挣个五六元钱。她一心想要用自己挣的钱,把那副县长助济她的钱给退还清了……”

    “啊!”我一时失语。

    “今年年初,老人家患了癌症。不过,她装作自己一点也不知道的样子,仍然省吃俭用,早出晚归地采大叶茶。”

    听了子诚的诉说,我沉吟良久。那天晚上,我要求子诚转告老人家,有人愿意替她“退还”尚未“还”清的一千二三百元钱。

    第二天,还是傍晚时,我站在村道旁,望着子诚和老人家说话。才一两分钟后,二人的谈话便结束了。老人背着竹篓,尽量,不,是竭力挺直身板,从我眼前默默走过。

    子诚也沮丧地走到了我跟前,嗫嚅道:“我就料到根本没用的嘛……”

    “我要听的是她的原话!”

    “她说,谢了。还说,人的一生,好比流水。可以干,不可以浊……”

    我不禁再次失语,竟至于,羞愧极了。

    以后几日的傍晚,我一再看见徐阿婆往返于卖茶路上,背着编补过的竹篓,竭力挺直单薄的身板。然而其步态,毕竟那么蹒跚,使我联想到衰老又顽强的朝圣者,去向我所不晓得的什么圣地。那曾经的草根族群中的美女,那八十三岁的,身患癌症的,竭力挺直身板的茶村老妪,又使我联想到古代赴往生命末端的独行侠……

    似乎,我倾听到了那老妪的心声:清名、清名……

    不久前,子诚打来电话,告诉我徐阿婆死了。

    “她,那个……我的意思是……明白我在问什么吗?……”

    我这个一向要求学生对人说话起码表意明白的教师,那一时刻语无伦次。

    “听家里人说,她死前几天还清了那笔钱……老人家认真到极点,还央求村支书为她从县里请去了一名公证员……现在,有关方面都因为那一笔钱而尴尬……”想到我和子诚口中,都分明地说过“还”这个字,顿觉对那看重自己清名的老人家,无疑已构成人格的侮辱。

    清名、清名……

    这一旦在乎反而累人自讨苦吃的东西呀,难怪今人都避得远远地,唯恐沾上了它!

    我之羞愧,因亦如此……

(选自作者同题文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素姑

师陀

    当阳光从屋背上照进这个寂静的老宅,素姑,一个像春天般温柔,看见人和说话时总是婉然笑着的,走路时像空气在流似的无声的女子,很早很早她就低着头开始绣花了。孟林太太这时候照例在床上睡她的午觉。

    院子里有个开始凋零的丝瓜棚,自早晨就没有人来过,就在这种静止气氛中,素姑正是坐在院子里绣花。

    素姑十二岁就学会各种女红。她给自己缝绣,也给亲友们和邻舍家的女友们。于是一年,十年……唉!后来连比她小十岁的少女也出嫁了。现在素姑是二十九岁!没有人能计算她总共绣过多少!

    时光无声地过去。素姑低着头已经绣了半只孟林太太的鞋面,在青缎的底上绣完两朵四瓣梅了。

    “妈,几点钟啦?”

    素姑心中忽然如有所动,忍不住抬起头来问。孟林太太早已醒了,正一无所欲地在床上领略午睡后的懒倦。

    “瞧瞧看。”这是她照例的回答。

    那放在妆台上的老座钟,不知几时就停摆了。

    素姑手中捏着针线,惆怅地望着永远是说不尽的高和蓝而且清澈的果园城的天空;天空下面,移动着云。于是,是发黑色的树林,是青灰色的天陲,是茅舍,猪,狗,大路,素姑上坟祭扫时候看见过的;是远远的帆影,是晚霞,是平静的嫣红发光的黄昏时候的河,她小时候跟女仆们去洗衣裳看见过的。她想的似乎很远很远……

    一个沉重的脚步声蓦地里走进来,素姑吃了一惊。“老王,老王!”她转过头去喊。

    “嗯!”送水的这样应着,一面担了水急急往厨房里走。忽然间她自己也觉得好不奇怪,真个的,她喊老王做什么呢,老王每天在这个时候进来,给孟林太太家担水快二十年了。

    “果园里的果子卸光了吗?”她高声问。

    “卸光了,小姐;早就卸光了。”

    老王并不回头,说着时早已走过去了。庭院里接着又恢复原有的平静,远远的有一只母鸡叫着,在老槐树上,一只喜鹊拍击着树枝。

    早就卸光了。”素姑在心里想,她的头又低下去了。

    时光是无声的,但是每一个小城里的日子都有一种规律。

    “还不该烧饭吗,刘嫂?”素姑抬起头来问。

    刘嫂——孟林太太家的女仆,这天下午到河上洗衣裳去了,也许正在大门口和果园城的兴致永远很好的娘儿们闲谈。那个老座钟,我们说过它早就停了。

    正在这时走进来一个卖绒线的。她走进来的时候并不曾呼喊,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以前她是每天都来的。

    “买点什么吧,小姐?”

    素姑并不要买什么,然而她仍旧想看看。于是在天井里,就在泥地上,卖绒线的坐下去,随后打开篮子,一些红的绿的绫绢露出来。素姑拣块杏红绫子,接着她又看中一种羽毛辫条。忽然间,仅仅是忽然间,当她想到这些东西该配到哪里最合适时——

    “不要了。”她说。她什么都不要了。她把卖绒线的货篮推开。

    “你明天出嫁时候用得着的,小姐。”卖绒线的发慌地喊。

    素姑感到受了一下更重的打击。她站起来,不,她什么都不要了,卖绒线的从后面望着她走进寂静的又深又大的上房。

    “外面是什么人?”孟林太太大声问。这时候她已经起来,在床上坐着,她的耳朵近几年有点聋。

    素姑没有回答就走进自己的闺房。她从书桌上拿起一本书,一本展开着的不知几时忘记收起来的“漱玉词”: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接着,她的手又废然垂下去,她的眼睛移到面前的镜子上去了。在镜子里,一个长长的鹅蛋形脸蛋儿;一绺散乱的头发从额上挂下来;一双浅浅的眉在上面画了两条弧线;眼的周围有一道淡黄的灰晕;她的嘴唇仍旧是好看的有韵致的,却是褪了色的。

    素姑正是这样望着,右手支着头。在窗外,雁嘹唳着从将晚的果园城上空飞过,晚风萧索地在庭院里凋零的丝瓜棚上发出轻微的响声。于是书从她手里落下去,渐渐的连镜子也在她眼里消失了,一颗泪珠从她脸上滚下来,接着又是一颗。

一九三九年十月十日

(选自《果园城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道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大道两头远望。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几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来·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人与海(节选)

[美]海明威

老人轻巧地攥着钓索,用左手把它从竿子上轻轻地解下来。他现在可以让它穿过他手指间滑动,不会让鱼感到一点儿牵引力。

在离岸这么远的地方,它长到本月份,个头一定挺大了,他想。吃鱼饵吧,鱼啊。吃吧。请你吃吧。这些鱼饵多新鲜,而你啊,待在这六百英尺的深处,在这漆黑的冷水里。在黑暗里再绕个弯子,拐回来把它们吃了吧。

他感到微弱而轻巧地一拉,跟着较猛烈地一拉,这时准是有条沙丁鱼的头很难从钓钩上扯下来。然后没有一丝动静了。

“来吧,”老人说出声来,“再绕个弯子吧。闻闻这些鱼饵。它们不是挺鲜美吗?趁它们还新鲜的时候吃了,回头还有那条金枪鱼呢。又结实,又凉快,又鲜美。别怕难为情,鱼儿。把它们吃了吧。”

他把钓索夹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等待着,同时盯着它和其他那几根钓索,因为这鱼可能已游到了高一点或低一点的地方去了。跟着又是那么轻巧地一拉。

“它会咬饵的,”老人说出声来,“求天主帮它咬饵吧。”

然而它没有咬饵。它游走了。老人没感到有任何动静。

“它不可能游走的,”他说,“天知道它是不可能游走的。它正在绕弯子呐。也许它以前上过钩,还有点儿记得。”

跟着他感到钓索轻轻地动了一下,于是他高兴了。

“它刚才不过是在转身,”他说,“它会咬饵的。”

感到这轻微的一拉,他很高兴,接着他感到有些猛拉的感觉,很有分量,叫人难以相信。这是鱼本身的重量造成的,他就松手让钩索朝下、朝下、朝下溜,从那两卷备用钓索中的一卷上放出钓索。它从老人的指间轻轻地溜下去的时候,他依旧感到很大的分量,尽管他的大拇指和食指施加的压力简直小得觉察不到。

“多棒的鱼啊。”他说,“它正把鱼饵斜叼在嘴里,带着它在游走呐。”

它就会掉过头来把饵吞下去的,他想。他没有把这些话说出声来,因为他知道,一桩好事如果说破了,也许就不会发生了。他知道这条鱼有多大,他想象到它嘴里横衔着金枪鱼,正在黑暗中游走。这时他觉得它停止不动了,可是分量还是没变。跟着分量越来越重了,他就再放出一点钓索。他一时加强了大拇指和食指上的压力,于是钓索上的分量增加了,一直传到水中深处。

“它咬饵啦。”他说,“现在我来让它美美地吃一顿。”

他让钓索在指间朝下溜,同时伸出左手,把两卷备用钓索的一端紧系在旁边那根钓索的两卷备用钓索上。他如今准备好了。他眼下除了正在使用的那钓索卷儿,还有三个四十英寻长的卷儿可供备用。

“再吃一些吧,”他说,“美美地吃吧。”

吃了吧,这样可以让钓钩的尖端扎进你的心脏,把你弄死,他想。轻松愉快地浮上来吧,让我把渔叉刺进你的身子。得了。你准备好了?你进餐的时间够长了吧?

“着啊!”他说出声来,用双手使劲猛拉钓索,收进了一码,然后连连猛拉,使出胳膊上的全副劲儿,拿身子的重量作为支撑,挥动双臂,轮换地把钓索往回拉。

什么用也没有。那鱼只顾慢慢地游开去,老人无法把它往上拉一英寸。他这钓索很结实,是制作来钓大鱼的,他把它套在背上猛拉,钓索给绷得太紧,上面竟蹦出水珠来。随后它在水里渐渐发出一阵拖长的咝咝声,但他依旧攥着它,在座板上死劲撑住了自己的身子,仰着上半身来抵消鱼的拉力。船儿慢慢地向西北方向驶去。

大鱼一刻不停地游着,鱼和船在平静的水面上慢慢地行进。另外那几个鱼饵还在水里,没有动静,用不着应付。

“但愿那孩子在这儿就好了,”老人说出声来,“我正被一条鱼拖着走,成了一根系纤绳的短柱啦。我可以把钓索系在船舷上。不过这一来鱼儿会把它扯断的。我得拼命牵住它,必要的时候给它放出钓索。谢谢老天,它还在朝前游,没有朝下沉。”

如果它决意朝下沉,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如果它潜入海底,死在那儿,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可是我必须干些什么。我能做的事情多着呢。

他攥住了勒在背脊上的钓索,紧盯着它直往水中斜去,小船呢,不停地朝西北方驶去。

这样能叫它送命,老人想。它不能一直这样干下去。然而过了四个钟点,那鱼照样拖着这条小船,不停地向大海游去,老人呢,依然紧紧攥着勒在背脊上的钓索。

“我是中午把它钓上的,”他说,“可我始终还没见过它。”

他在钓上这鱼以前,早把草帽拉下,紧扣在脑瓜上,这时勒得他的脑门好痛。他还觉得口渴,就双膝跪下,小心不让扯动钓索,尽量朝船头爬去,伸手去取水瓶。他打开瓶盖,喝了一点儿,然后靠在船头上休息。他坐在从桅座上拔下的绕着帆的桅杆上,竭力不去想什么,只顾熬下去。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从北京到北京的距离

我到北京的距离是一个晚上。头一天夜里从我居住的城市坐上火车,睡一觉,睁开眼时,到处都亮了,一个伟大而神秘的城堡,呈现在天地旷野的正中央,浑身闪烁出圣洁的光芒。此时,我完全被唤醒了。

北京很大,这体现在距离上。我算过,从东土城到北京西站,差不多要一小时。这在我们那儿,是两座城市的距离。而在你尚未精确地计算出这个数字之前,往往就已经堵车。奇怪的是,这样大的一座城市却感觉不到混乱。被堵住的车辆不会像别的地方那样四处泛滥,依然秩序井然地排着队。就如尼采所说,一切都是顺序,包括堵车,包括等待。

我时常会为北京担忧,我不知道如此漫长的等待会让北京的脚步该怎样疲惫拖沓。然而就在这等待中,你突然发现哪里又冒出了几座高楼。我想,在这等待中隐藏着某种力量,外人难以发现,北京自有其节奏,我这个旁观者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在北京,我住得最多的地方是菜市口。傍晚时我喜欢在这里闲散地踱步,在夕阳的余晖中与一条条老胡同相随而行,穿过一个又一个朝代,从元、明、清延续到现在,现实与岁月交织在一起,难以分辨。这是北京到北京的另一个距离。谭嗣同的故居莽苍苍斋,其实不难找,沿菜市口大街西边往南走几十步,土坡上就是。我没想过要去,那里,但不知不觉地走近了,这让我感到意外。我感觉我已走进了一个世纪前的某个傍晚,这是我第一次走得离北京这样近,以无意的方式。这院子里现在居然还住着人,我看见煤炉里冒出的黑烟。我看着烟雾后面那个生炉子的大爷,他走过来了,蹒跚着,仿佛是从历史的幕后走过来的。

从里边出来,我看见门口有一棵树,不知是什么树,是那种可以一边落叶一边又同时长出树叶的树。我慢慢溜达着,老胡同里静极了,夜色突然变得很深。脚底下有了一点闷闷的回声。这才觉得,北京很大,也很深。

老舍茶馆也是我喜欢的。红色的门廊,眼睛被一盏一盏的红灯笼照着,一派朱红,中国红。那八仙桌,那靠背椅,却是别出心裁的黑。这样的红与黑,深厚、恒久。二三好友围坐一席,嘴里有吃的,耳里有听的,眼里有看的。一个个优雅细长的女子,穿着旗袍,仿佛正从清朝走来,在满座的宾客中来回斟茶。而你往这椅子上一坐,也成了这里的一种布景和效果。叫板的痛快,品茶的悠闲,完完全全的老北京的风韵。只有茶是不老的,杯中香气缭绕,台上余音绕梁。这座上闲情,已不是消遣,已经是一种忘我的境界,您呐,已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了。

从北京到北京,还有一种距离,在一个人的仰望中。每次我这样仰望时,似乎是在观察一个距离更远的北京。太多的蓝图,太多的挖掘机和脚手架、脚手架上的小旗子,太阳在头顶上威严地移动,一群寂静地飞过的鸽子……

从理性的视角看,保存是必要的,拆也是必要的。一座永恒的经典性城市,每个时代都该有属于自己的表达价值。北京是古都,更是一座现代化的国际大都会。它也己不能老那样匍匐着。尽管许多人对北京拆老房子持否定态度,但有一个事实是谁都看得见的,北京的腰杆子迅速地硬起来了,它站起来了,以最快的速度超越一个又一个的距离。北京正在获得它前所未有的世界性高度。

去看鸟巢的那天,日光温暖。秋天,一些残叶正在凋零,更多的树叶则在等待被季节染红。在亲眼看到之前,它是我心中的一个悬念,一座古老的东方古都同21世纪有多远?只看了一眼,我一下放心了,大气!舒服!我看到了那些坦率地暴露在外的结构,那相互支撑的网络状的构架与中国传统的镂空手法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东方与西方的大美被天衣无缝地铆接在一起。当我知道它被《泰晤士报》评为全球在建的最强悍工程时,我更加深信,美是无国界的,这是人类的建筑,人类的艺术。

偶尔,我会抬头瞅瞅天空,看见半天云里的脚手架,那是我到达不了的一个高度。这个充满了对速度和效率渴望的时代,有一股激越的力量在汹涌,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正在血汗与泥浆中分娩的新北京,仿佛只属于咬紧牙关的生命和那些愿意为之竭尽全力的人。这是这个城市的真正骨骼。此时,我知道自己是多余的。我这样左顾右地走着时,发现我是走在最后的一个人,是被这个时代和城市落下的一个人。

北京很大,但每一个北京人其实都活在某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里。他们安静地凝望,时间长了,会发现自己与这城市有着微妙的对应关系。那种生死不的维系,以及坚守下去的那份信心,是我这样一个匆匆过客难以理解的。北京仿佛是一个我行将抵达却又一直没有到达的城市。天才的卡夫卡早已替我描述出了那种最真切的感觉,北京是我远远就看得见的城堡,我一直没有找到进入它的方式。最后,我只能选择——离去。

每次离开北京时,我都会下意识地深深凝望。火车已经飞奔了很久,但仍未跑出北京。回头,我看见的是一个北京,再回头,我看见的是另一个北京。

(取材于陈启文发表于2008年的同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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