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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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1年浙江省湖州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怪风揭秘

邓万祥

    风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现象,但是,大自然也造出了许多怪风。

    有一句俗语:“清明前后刮鬼风”,这种所谓的“鬼风”能转着圈跟着人走。世界上当然是没有鬼的,这种风其实是一种尘卷风,它一旦遇到障碍物,便会改变前进的方向,在一个地方打转,有时它还挟带着泥沙、纸屑旋转上升。

    有一种叫“焚风”的风,最早是指气流越过阿尔卑斯山后在德国、奥地利和瑞士山谷出现的一种风。它的特点是热而干燥。实际上在世界其他地区也有焚风,如北美的落基山、中国新疆吐鲁番盆地等。焚风主要是因为气流受到山脉阻挡时沿着山坡上升而形成的。当受阻气流上升到山脊附近后,变得干燥,然后在背风坡一侧顺坡下降,气温常有大幅度的升高,从而形成焚风。阿尔卑斯山脉在刮焚风的日子里,白天温度可升高20℃以上,初春的天气会变得像盛夏一样,不仅热,而且十分干燥,易引起森林火灾,遇特定地形,还会引起局地风灾,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在怪风家族里,还有一种叫“布拉风”的风,这种风具有飓风力量而且无比寒冷。经研究发现,这种可怕的风是由于陆地上空控制的冷空气团和不断上升的海上热空气之间的气压差而形成的。布拉风的风力可以达到12级,甚至更高,具有极强的摧毁力与破坏力。约10年前,俄国黑海舰队的四艘舰艇停在海岸边,忽然刮来一阵枉风,卷起千层巨浪,刹那问船被冻成了一座冰山,最后全部沉没。

    对人类危害最大的还得算台风。它既大刚又大柔,一边画圈一边大呼大啸大跃进。台风是一种形成于热带海洋上的风暴。太阳的照射使海面上的空气急剧变热、上升,冷至气从四面八方迅速赶拢来,热空气不断上升,直到到达高空变为冷空气为止。这些热空气冷凝后,立即变为暴雨,四面八方冲来的冷空气夹着狂风暴雨形成了一个大漩涡,从而形成台风。它对人类危害极大,有时会把大树连根拔起,把房顶救掉,伴随狂风而来的瓢泼大雨还会淹没庄稼、中断交通。海面上台风的破坏力更是惊人,它掀起滔天巨浪,威胁着海上作业人员和海上航行船只的安全。翻一翻苍茫历史,可知1970年11月13日,台风曾“叩问”孟加拉湾,飓风上岸潮高约6米,顷刻之间20多万人成鱼鳖,100多万人无家可归。

    如果台风在空中产生带有垂直转轴的旋涡,就会形成龙卷风,这是一种强烈的小范围旋风,其破坏力远远大于台风。上海浦东地区就曾受到过龙卷风的袭击,那场风把一只11万吨重的储油罐轻而易举地抛到120米以外。

    怪风家族里的一些“微风”也具有一定的破坏力。一个晴朗的夏夜,一座70米高的铁塔在一声巨响中轰然倒塌了。当时除了阵阵微风外,没有任何异常情况,人们不知道铁塔为何而塌。后来,人们才发现当气流贴着物体流动时,会形成一个个小旋涡,这旋涡会产生一种使物体左右摇摆的力,从而危及建筑物。建筑物的设计师们没有注意到这种微风的破坏力,那座铁塔就是被这微风吹倒的。

    怪风虽怪,但如果我们巧妙地加以利用,有些怪风也可以为人类造福。比如,人们在经常出现焚风的地方种植一些作物和果树,便可利用焚风带来的热量来促进植物的生长,从而使当地也可种植一些原本要栽在南方的植物。同时,作物和水果的品质也得到了改善。由此看来,只要我们能够认识它们,就一定会找到兴利避害的好办法。

(选自《生命与灾害》2011年第1期有删改)

(1)、阅读文章三﹣五段,请用短语完成填空。

作者都是从怪风名称、这四个方面对焚风、布拉风、台风进行揭秘的。

(2)、根据文中第三段内容,给“焚风”下一个定义。(不超过35个字)

(3)、结合语境,分析下列句子中划线词的表达效果。

①怪风虽怪,但如果我们巧妙地加以利用,有些怪风也可以为人类造福。

②那场风把一只11万吨重的储油罐轻而易举地抛到120米以外。

(4)、科学家们不断探索,揭开了一个个自然之谜。回顾你学过的课文,并结合上文说说科学家们的“揭秘”有何意义。

(帮帮你)可回忆:《化石吟》《大自然的语言》《旅鼠之迷》

举一反三
阅读《动物也在“计划生育”》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动物也在“计划生育”

玉琳

       ①旅鼠是北极草原上数量最多的动物。它们的生育速度极快。每隔三四年,旅鼠的数量就会发生爆炸式增长。这么多的旅鼠会把大草原上可食之物全部吃光。这时,它们得考虑子孙后代的事了。如何消除过剩的数量呢?请看旅鼠的计划生育:第一招是舍身喂天敌。旅鼠这时候的身体颜色会由原来的灰黑色忽然变成鲜艳的橘红色,暴露出自己的所在,引来天敌为自己举行腹葬。第二招是舍身赴死,旅鼠们集合起来,铺天盖地地向大海而去,如此悲壮的场面令动物学家为之感叹

       ②美国科学家皮特克用营养恢复学来解释旅鼠的自杀:当鼠类数量达到高峰时,植被因遭到过度啃食而被破坏,食物不足、隐蔽条件恶化,于是它们只好除了留下少数以繁衍后代之外,统统去死。等到植被恢复时,它们的数量再节节攀升。这就是旅鼠的计划生育。

       ③生活在瑞典南部的红狐,一旦发现主要食物来源﹣野兔、老鼠的数量明显减少时,它们便采取积极措施,实行计划生育:与正常年景相比,只有一半数量的红狐交配繁殖,用减少生殖数量的办法,来对付饥饿对整个红狐种群的威胁,从而保障生存繁衍下去,不致造成整个种群的灭绝。

       ④看来,红狐在控制种群数量上比旅鼠“人道”不少。与其痛苦地自杀,不生这么多不就得了。

       ⑤生活在北美洲的短尾鼬,当夏天来临的时候,平时那些单独生活的雄性短尾鼬便离开自己的家园,去寻找雌短尾鼬交配。按常理判断,雌短尾鼬的分娩期应该赶上冬季。然而,雌短尾鼬却能够使受精卵在体内休眠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延迟到大地春回、食物丰富的时候,才产下幼崽儿。这种延迟生育的本领,对短尾鼬母子大有好处,因为冬季既寒冷又缺少食物,如果雌短尾鼬在此季节里生儿育女,势必落个饥寒交迫、危命旦夕的结局。

       ⑥还有一种线虫,会根据口粮和种群密度改变自己的性别,以此来控制种群的数量。

(选自《芳草•经典阅读》2013年第5期)

阅读《招聘小偷》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麦克今年35岁,却在监狱里度过了整整8年,想起这事,他就恨父亲老麦克。

       老麦克很有钱,但是个守财奴,对自己唯一的儿子更加吝啬。麦克忍受不了那种艰苦的生活,便去做了小偷,几年下来竟成了远近闻名的“神偷”。一次,老麦克在儿子的抽屉里发现了几条钻石项链,便毫不犹豫地报告了警察局,于是麦克就成了罪犯,锒铛入狱了。好容易熬到刑满释放,回家一看,老麦克死了,他那数亿美元的财产却已不翼而飞。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却意外地从晚报上发现一则招聘启事:

       本人欲招聘小偷一名,要求:男性,35岁左右,偷盗技术高超,曾因偷盗罪被判刑入狱。有意应聘者请与约翰逊先生联系……

       麦克看了这则启事,不觉眼睛一亮,心里想:四条要求,自己条条符合。他也知道约翰逊是全城有名的大富翁,可他为啥要招聘小偷呢?

       麦克再三考虑之后,觉得机会难得,还是决定去见见约翰逊。

       约翰逊亲自接见麦克:“你知道我为什么招聘小偷?”

       “依我看,您大概是为推销安全报警器材做广告,也许是为了拍电影,或者是为了从保险公司弄到一大笔财产保险赔偿款,再不就……”

       约翰逊打断了麦克的话:“不不,你想到哪里去啦?其实非常简单,我已年过半百,这辈子还没被人偷过,很想尝尝被偷的滋味。要知道,在你之前已经来过80多人,都因为偷盗技术太一般,没被我聘用。”

麦克听了哈哈大笑:“先生,不妨摸摸口袋。”

       约翰逊一摸口袋,发现钱包没了,于是高兴地说:“好,我要你了!”接着便由律师起草了一份合同,合同上说,如果麦克能在两个月内偷走约翰逊的一颗价值1000万美元的祖母绿宝石,那颗宝石就归麦克所有,同时还规定,约翰逊不得向警方报案。一句话,这是一次有趣的游戏

       当然,麦克也知道,要偷到那颗宝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宝石藏在约翰逊家地下室的保险柜里,那儿装有世界上最先进的防盗报警器,还有荷枪实弹的保镖日夜守卫着。别说偷到宝石,就是进入地下室也难。但那颗宝石的价值确实诱人,再说,就是失败了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买卖,何乐而不为?于是麦克立马在合同上签了字。

       签下合同后,约翰逊加强了防范,麦克则开始了盗宝的准备工作。

       派去监视麦克的人回来报告说:“麦克整天东游西荡,他像压根儿就没这回事一样。”转眼到了两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约翰逊一直等到深夜11时半,电话铃响了,果然是麦克的声音:“约翰逊先生,非常抱歉,您那颗名贵的宝石,已经在我手里了。但奇怪的是,我总觉得这次行动的难度并不高。”

       约翰逊忙说:“谢谢您,终于让我尝到被偷的滋味了。”麦克还说:“有了您这颗宝石,我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后半生了。我马上就要乘国际航班出国了。”

       一场游戏就这样过去,双方都玩得很开心。

       一年后,麦克回来了,他自然忘不了约朝逊,特地登门拜访。“约翰逊先生,上次那件事,尽管是一场有趣的游戏,但毕竟让您损失了1000万,对这,我深感抱歉。”

       谁知约翰逊听罢哈哈大笑:“你还记得你父亲老麦克先生吗?在他临死时,财产已经超过10亿美元。你是他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但当时你还在狱中,所以他将财产托我保管,并留下遗嘱:如你出狱后仍未改掉偷盗恶习的话,这些财产也就全部归我所有!麦克先生,我为你不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而深感遗憾!”

       约翰逊取出了老麦克遗嘱的复印件:“这可是你父亲亲笔所写,你仔细看看。”

       麦克接过遗嘱,一下子瘫倒在沙发上……

阅读下文,完成题目。

老娘土

江岸

    钟海强舰长像钉子一样牢牢钉在甲板上,目不转睛地瞭望着一望无际的海域。近处,白色的浪花在蓝色的海面上翻滚,仿佛蓝色的布匹上点缀着细碎的白花;远处,海天一色,分不清楚哪是天哪是海,海的蓝把天的蓝彻底消融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再过一个月,他就要告别心爱的舰艇,告别祖国的南海疆域,解甲归田。也许,这一次出航,就是他的最后一次。作为一名守卫南海二十多年的老兵,他当然忘不了他在海军的第一个岗位:某礁盘的守卫战士。

    今天,他带领他的舰艇出航,恰好路过那个礁盘,他计划在那里停一下,故地重游。

    近了,近了,礁盘就在眼前。他的眼眶不由自主地湿润了……其实,钟海强是土生土长的大别山人,参军之前是个旱鸭子,见过的最大的水域就是他家门前的那条洗脂河——淮河上游的一条支流。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那批兵来到了南海。经过三个月的新兵训练,他们下连队了。他进驻了一个岛屿。后来才知道,他驻扎的地方根本算不了岛屿,只是一个礁盘——358号。礁盘只有篮球场大小,四周比海平面高不了多少,稍有风浪,礁盘就会被海水淹没。他们班其实是驻扎在礁盘中央高高的钢筋架上。这种凌空高阁上的生活,让他头晕目眩,呕吐不已。

    班里只有三个人:班长、副班长和副班长口中的“新兵蛋子”钟海强。钟海强水土不服,没完没了的呕吐几乎使他虚脱了。

    班长急得直搓手,一边连声地问:“怎么办?怎么办?”

    副班长斜睨着钟海强,轻蔑地说:“新兵蛋子,熊样儿!”

    钟海强从床上挣扎起半个身子,对班长说:“用老娘土,煎水,给我喝。”

    班长根本没听清楚钟海强说的是什么,只听见一个“土”字。“土?这里哪儿有土?要土干什么?”他狐疑地问。

    “土,老娘土,在我包里。”钟海强说。

    班长打开钟海强的包,仔细翻了翻,没找到老娘土。

    班长看看钟海强,钟海强看看班长,少顷,他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看着副班长。副班长恼火地说:“你说的是那一包黑不溜秋的泥巴块吧?昨天整理内务,我给扔了。”

    钟海强突然像中了邪一样,凶狠地瞪了副班长一眼,翻身下床。班长想拦他,没拦住。

    转眼间,他跌跌撞撞地冲出房门,石磙一样滚下了高高的台阶。幸亏大海还没有涨潮,他的那包老娘土还在礁盘上,安然无恙。

    身体恢复以后,钟海强对班长说:“在我们老家,父母都会为远行的孩子准备一包这样的土。它是从土灶里敲下的经过天长日久烘烤的锅心土,因为大都由老母亲亲手敲下、包好,送给儿女,所以我们当地人把它叫作‘老娘土’。人在他乡,水土不服,用老娘土煎水喝了,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班长“哦”了一声。

    副班长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

    不久,副班长病了。钟海强拿出他的老娘土,准备给副班长煎水喝。班长不同意,他说:“副班长是新疆人,你是河南人,你的老娘土对他有用吗?再说,你刚来,水土不服,副班长来这里一年多了,又不是水土不服,怎么能用老娘土?”

    钟海强说:“班长,不管是新疆还是河南,我们都来自陆地,对于海洋来说,陆地上所有的土,都是我们的老娘土。试一试,不行吗?”

    谁知道,一碗浑浊的老娘土汤喝下去,副班长病情减轻;喝了第二次,明显见好;喝了第三次,已经生龙活虎了。

    从此,副班长改变了对钟海强的看法,更改变了对老娘土的偏见。他寄信到新疆老家,让父母寄一包同样的老娘土来。

    后来,钟海强当了班长,他要求每一个战士探亲返回时,都要带包老娘土…….

    “报告舰长,358号礁盘已到,是否停泊?”值班员走过来,“啪”地举手敬了一个礼。

    钟海强从回忆中清醒过来,声音低沉地说:“停靠十分钟,我下去看看。”

    358号礁盘上,仍然是三个兵:班长、副班长、一个新战士。他们正列队向钟海强敬礼!钟海强走上礁盘,环顾四周,礁盘已经今非昔比。水泥围墙内,芳草如茵,鲜花盛开;水泥围墙上,有用彩色珊瑚垒成的五个大字:老娘土哨所。

    钟海强的眼眶再次湿润了。他明白,他脚下踩着的,滋养着花草的,正是来自全国四面八方的老娘土。

(选自《小说月报》2016年第8期)

阅读《移花接木》,完成小题。

    ①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则挺有意思的故事,其大意是:从前有个叫朱尔旦的人,豪放豁达,但文思不敏、心眼不灵,屡次应考不中,自结识阎罗殿陆判官以来,关系甚为密切。某夜相对痛饮,好不欢快,朱尔旦酩酊大醉,朦胧中见陆判官竟为自己剖腹换心。从此,朱尔旦茅塞顿开,文思敏捷,应试得中进士……后来,陆判官又应朱尔旦之请,为其妻改头换面,使朱氏一夜之间变为闭花羞月的美妇人。据《辞海》所注,这就是“移花接木”典故的由来。

    ②在人们的心目中,《聊斋志异》仅仅是一部神话小说,借谈狐说鬼来抨击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其积极意义就在于此。倘若从科学和未来的角度来看,这则故事与其说是怪诞的谈神说鬼,不如说是大胆的科学想象,属于科学幻想小说之类。从吴承恩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到宇宙飞船遨游太空;从蒲松龄的“移花接木”,到脏器移植的成功,说明科学幻想并非空想,而是科学现实的雏形。

    ③人的身体好像一台机器,零件的损坏往往在所难免,例如濒于衰竭的肾脏,疲惫不堪的心脏,充满癌肿的肝脏等。几百年来,幻想家们总想用“移花接木”的方法,更换人体那些坏损的“零件”,使人战胜疾病、恢复健康。

    ④国外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有许多科学家煞费苦心,在动物身上陆续进行新脏器移植的试验,终获成功。在美国,一只换上新肝的狗,居然健康地活了140个月之久。有位叫罗伯特的医生,为一只猴子施行了换头术,使其多活了一个星期。

    ⑤如今,人体的脏器移植开创了许多奇迹。美国有位叫路易斯.邦尼西奥的,虽已年近半百,但他逢人就说自己仅有6岁,他成功地接受了心脏移植手术,免除了心肌梗塞这个“死神”的威胁,绝处逢生,重新焕发了“青春”。这不就是当代的朱尔旦吗?

    ⑥第一次肾脏移植,是3个默默无闻的美国医生进行的。他们借用刚死亡的人的肾脏,把它移植到1个中毒休克的产妇体内,得以享受人间之乐,正是脏器移植给他们带来了生机。

    ⑦至于换肝术,全球也已经施行了几千例了。1982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医院的外科医生,为一个男性青年进行了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取得成功。据称,这在世界上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⑧我国脏器移植的研究,尽管起步稍迟,但进展之速,成绩之著,令世界医学界为之震惊。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上海、重庆等地,3年内就做成了1000多例肾移植手术,存活最长的80多例均在5年以上。

    ⑨诚然,脏器移植还存在着异体排斥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这颗种子正以顽强的生命力、丰硕的成果跻身于医苑,为人类的健康事业作出巨大的贡献。

选自《未来科学家》

阅读现代文,回答问题

表弟

毛尖

    我十五岁,表弟十四岁,一人抱两本新买的《笑傲江潮》,天兵天将似的,飞驰回家。在弄堂口,表弟大着胆子,向美丽的邻家大姐姐吹声口哨,于是被开心地骂一声小阿飞。

    那是记忆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和表弟轮番跟家里申请巧立名目的各种经费,今天支援西部灾区,明天帮助白血病同学,然后偷偷买来《射雕英雄传》,买来《鹿鼎记》,包上封皮,题上“初中语文辅导丛书”。那个年代,父母刚刚被改革开放弄得心神不宁,一直没发现我们的视力在直线下降,还有我们的成绩。

    等到老师终于找上门了,父母才惊觉我们平时记诵的不是《岳阳楼记》,而是《九阴真经》——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故虚胜实,不足胜有余……于是,王熙凤搜大观园似的,“辅导丛书”都被充了公。

    不过,事态的发展是那么令人惊喜,父母们很快也堕落为武侠迷。他们更勤奋地来检阅我们的书包,寻找第三、第四集辅导材料。有时,为了折磨他们,我们故意把悬念在饭桌上透露出来。这样,大人最终妥协了,他们自暴自弃地向我们低头,要求看第四本《天龙八部》。

    同时,表弟日复一日地醉心于武侠。他花了很多力气,得到一件府绸白色灯笼裤,穿着这条灯笼裤上学、睡觉,起早贪黑地在院子里扎马步、蹬腿,并且跟电视剧里的霍元甲、陈真一样,发出嗨哈嗨哈的声音,天天把外婆从睡梦中吓醒。那阵子,他暗暗地倾心了一个女同学,拐弯抹角地托人送了套《神雕侠侣》给她,只是那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看完书后又请人还给了他,表弟心灰意冷下来,从此更全心全意地投入武术。

    他先是想练成一门轻功。缝了两个米袋,成天绑在小腿上,睡觉的时候也不解下来。这样过了一星期,他不无得意地跑来,轻轻一跃,坐在我的窗口,说用不了多久,他就不必从正门出入学校,他就要飞起来了。可如此一个月,还是飞不过学校围墙。后来,经人介绍,他去拜了一个“武林高手”为师,拿了家里一个月的粮票,却沮丧地得知,十四岁,对于练武功,太迟了。

    不过表弟没气馁,他开始研究黄药师的桃花岛,研究《易经》和奇门遁甲术,但那显然大难了。第二天,他宣布他开始写长篇小说了,主人公叫缪展鹏。缪是他自己的姓。最讨厌写作文的他居然在两个星期里完成了他的长篇处女作。他用空心字题写了书名,《萧萧白马行》,小说结尾,他的英雄死了,一起死的,还有一个扎马尾的小姑娘。

    平时,他喜欢说英雄应该在年轻的时候死去,乔峰那样,“视死如归地勇敢”。而就在那年夏天,他自己也勇敢了一回。在一个黄昏,江边散步的他,听到似有若无的呼叫声,看到江心隐约出没的人头,没有丝毫犹豫地扎进了水里,全然不顾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第二天,水上搜救队才找到他。白色的布覆盖着他,他的脚指头露在外面,显得特别稚嫩。我走过去,跟从前那样,挠了挠他的脚心,这回,他没躲开。我的眼泪决堤而出,弟弟啊,不许走!没有一个大侠是这么年轻就走的!

    到现在,漫漫长夜里,我还是经常会去取一本金庸看,都是他从前读过几遍的书。恍惚中,我还是会听见有人敲窗户,“小姐姐,我们比武好不好?”做梦似的,我会自己答应自己的声音:“好,我凌波微步。”

    “降龙十八掌。”

    “独孤九剑……”

    多么孤独的夜啊,单纯的八十年代已经走远,心头的江湖亦已凋零,像我表弟那样痴迷的读者渐渐绝迹,少年时代最灿烂的理想熄灭了。我们的梦想去哪儿了?金庸老了,我们大了,是分手的时候了。

    不过,或许我倒可以庆幸,表弟选择那个明媚的夏日午后离开,心中一定还有大梦想和大爱,因为那时,他身后的世界还熠熠生辉,有青山翠谷,有侠客,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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