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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1年江苏省扬州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有一缕阳光叫感动

于兆文

    ①小区里常见一对相濡以沫的老人,或相互搀扶着,慢慢向前走着;或一前一后,老太太在前,用一根拐杖牵着后面的老头。两位老人总是那么有说有笑、幸福而又安详地从我面前走过。两位相依相携的老人,成了小区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②老头是一个瞎子,听说在一次矿难中被人从矿井里救出时,眼睛没遮挡,被强烈的阳光刺瞎了。矿上也没赔上几个钱,辗转来到我们这里,就买了底楼的两间车库,一间住人,另一间堆放废品,靠收废品为生。

    ③开始时,老人们总是隔三四天,趁着晌午上门去各家收些废品。收废品的那天,他俩早早吃了午饭,轻敲着各家的门,许多人当初还以为他俩是要饭的,没几个有好脸色。后来知道了原委,许多人家一有废品就主动送上门。等废品积到了一定数量,废品站就派小货车专门来拖货。

    ④坐家收废的两位老人十分知足。为了回报小区住户,他俩还和小区保安一起,每天戴着红袖章,转悠在小区各楼道里,防着小偷小摸的事发生。尽管老头是个瞎子,但义务巡逻的时候总爱戴着一副墨镜,俩人面前挂着个哨子,这阵势也挺雷人的。有两次,小偷刚准备作案,老头就急促地吹响了哨子,穿透力极强,小区保安一听到信号,迅速赶到,将小偷拿下。

    ⑤有几次晨练,我都见到两位老人坐在花园里的石凳上,老太太拿着一份报纸,一字一句地读给老头听。老头一旁端坐着,似在倾听花开的声音,又像在倾听整个世界,神态是那么安详、专注。

    ⑥我家订了几份报纸,一看完,便叠好送给两位老人。那时候,老头的脸上像是绽开了花,一个劲地言谢。老太太告诉我,他俩都读过书,但膝下无儿无女,老头原来就爱看报,报纸成了他的“儿子”,每天都让她找报纸读给他听

    ⑦见我常年免费送报纸,他们竟买了一箱牛奶,说是给我女儿的。我坚决不收,他们就差下跪求我了,没办法只好收下。两位老人平时从不贪人便宜,收废品也从不少给人一分钱,跟大伙儿相处十分融洽。有一次,邻居们提出帮他们办一份低保,当即被他们谢绝,说大伙儿给予他们的已经够多了,不能再给大家添麻烦,现在的日子,他们很满足……

    ⑧那天早上下大雨,我突然想起两位老人,怕他们摔倒在那儿,没人知道。来到小区广场上,读完了报,老太太撑起雨伞,扶着老头,依然有说有笑地往家走去……

    ⑨那一刻,望着风雨中相依相携,我似乎感到阳光早已从天而降,穿透风雨,穿透尘世无数守望的灵魂。这世界的雨兀自下着,可老人们的心头却燃着阳光,这阳光里有温暖,有珍爱、有牵手、有希翼,还有一缕穿过我的记忆,叫感动。

(选自《散文选刊》2011年第3期,有改动)

(1)、本文的题目为《有一缕阳光叫感动》.阅读全文,用简短的文字概述“我”被“一对老人”的哪些事情感动了。

(2)、文章中没有多少直接赞扬“一对老人”,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这是一对品质优秀的老人。请你结合下列两句话中划线的词语,对这对老人作出评价。

①收废品的那天,他俩早早吃了午饭,轻敲着各家的门。

②有两次,小偷刚准备作案,老头就急促地吹响了哨子,穿透力极强,小区保安一听到信号,迅速赶到,将小偷拿下。

(3)、说出文中画线句子运用的修辞手法,并简析这个修辞方法的作用。

老太太告诉我,他俩都读过书,但膝下无儿无女,老头原来就爱看报,报纸成了他的“儿子”,每天都让她找报纸读给他听。

(4)、这篇散文写了一对老人,同时也写了他们的邻居。假如你生活在这个小区,请写一段文字。说说你会怎么想,怎么做?(80﹣100字)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后面的题。
我为白菜狂的日子
莫 言
12岁那年,一个临近春节的早晨,母亲叹息着,并不时把目光抬高,瞥一眼那三棵吊在墙上的白菜。最后,母亲的目光锁定在白菜上,端详着,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我去找个篓子来。
“娘”我悲伤地问,“您要把它们……”
“今天是大集。”母亲沉重地说。
“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我们留着过年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母亲靠近我,掀起衣襟,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透过矇眬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两棵较大的白菜从墙上摘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形状圆圆像个和尚头的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那行的拐角处,小时被牛踩了一脚,一直长得不旺。我和母亲格外关照它。尽管还是小,但卷得十分饱满,收获时母亲拍打着它,感慨地对我说:“你看看它,你看看它……”在那一瞬间,母亲脸上洋溢着欣喜的表情,仿佛拍打着一个历经磨难终于长大成人的孩子。
去集市的路上。寒风凛冽,有太阳,很弱,仿佛随时都要熄灭似的。我的手很快冻麻了,篓子跌在地上,篓底有几根蜡条跌断了,那棵最小的白菜从篓子里跳出来,滚到路边结着白冰的水沟里,根跌损了。母亲在我头上打了一巴掌,然后小心又匆忙地下到沟底将它抱上来放进篓子。我知道闯了大祸,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母亲的脸色缓和了,没再打骂我,只用一种温暖的腔调说:“不中用,把饭吃到哪里去了?”然后蹲下身,将背篓的木棍搭上肩头。
终于挨到了集上。母亲将篓子放在七姥爷的旁边,就让我去上学。我也想走,但看到一个老太太朝着我们的白菜走了过来。她用细而沙哑的嗓音问了白菜的价钱,摇摇头,看样子是嫌贵。但她没有走,而是蹲下,揭开那张破羊皮,翻动着我们的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又用枯柴一样的手指,逐棵地戳着我们的白菜。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母亲用忧伤的声音说:“大婶子啊,这样的白菜您还嫌卷得不紧,那您就到市上,看看哪里还能找到卷得更紧的?”
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厌恶感,你拽断了我们的白菜根也就罢了,可你不该昧着良心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我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再紧就成了石头蛋子了!”老太太惊讶地看着我。母亲转回头批评我:“小小孩儿,说话没大没小的!”
老太太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刺她:“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
“你这个小孩子,说话怎么就像吃了枪药一样呢?”老太太嘟哝着,但撕扯菜帮子的手却并不停止。
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洁白的菜帮。这样的白菜包成饺子,味道该有多么鲜美啊!老太太抱着白菜站起来,让母亲给她过秤。终于核准了重量,老太太说:“俺可是不会算账。”
母亲因偏头痛,算了也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
我找了根草棒,用刚学的乘法,在地上算着。我报了一个数字,母亲跟着报出。
“没算错吧?”老太太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我说。
“你自己算就是了。”我说。
“这孩子,说话真是暴躁。”老太太低声嘟哝着,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层层揭开,露出一沓纸票,沾了些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的手里。我看到七姥爷尖锐的目光在我脸上戳了一下,然后移开。
我放了学回家,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三棵白菜都躺在蜡条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娘”我哭着说,“我……”
“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泪挂在了腮上。
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旷野与城市

毕淑敏

    ①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②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③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一脉血缘的兄长。

    ④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⑤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⑥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信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⑦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⑧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以至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⑨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玛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⑩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选自《毕淑敏散文精选》)

阅读下列名著选段,完成下列小题。

    朱德爱护他的部下是天下闻名的。自从担任全军统帅以后,他的生活和穿着都跟普通士兵样,同甘共苦,早期常常赤脚走路,整整一个冬天以南瓜充饥,另外一个冬天则以牦牛肉当饭,从来不叫苦,很少生病。他们说,他喜欢在营地里转,同弟兄们坐在一起,讲故事,同他们一起打球。他乒乓球打得很好,篮球打个“不厌”。军队里任何一个战士都可以直接向总司令告状——而且也常常这样做。朱德向弟兄们讲话往往脱下他的帽子。在长征途中,他把马让给走累了的同志骑,自己却大部分步行,似乎不知疲倦。

    “我认为他的基本特点就是天性极端温和”当别人请他的妻子康克淸谈一谈她认为她的丈夫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性格时,她说道:“其次,他对一切大小事情都十分负责。第三,他喜欢跟一般战斗员生活打成一片,经常和他们谈话。

“朱德对弟兄们说话非常朴实,他们都能听得懂。有时要是他不十分忙,就帮助农民们种庄稼。他常常从山下挑粮食到山上。他非常强健,什么东西都能吃,除了大量辣椒,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东西,因为他是四川人。他晚上非到十一、二点钟不睡,早晨总是五、六点钟起床。

    “他喜欢运动,但是也喜欢读书。他仔细订出读书计划,熟读政治、经济的书籍。他也喜欢跟朋友们谈天,有时也开开玩笑,虽然并不象毛泽东那样幽默。他一般没有脾气,我从没有跟他吵过嘴,但他在战斗中却要发怒。打仗时朱德总是在前线指挥,但没有受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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