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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才告结束。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烤着火,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

    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1)、下列对小说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展开,不仅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浓郁的异域风情,而且深刻揭示了家庭、友情、人性的丰富内涵。 B、小说写得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这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阿米尔与哈桑两人的不同性格特点。 C、小说运用了语言、动作等描写手法,成功刻画了哈桑的形象,特别是“为你,千千万万遍”这一个性化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感人品格。 D、小说最后一段中“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一句,采用比拟和夸张的手法,生动地表现了“我”再次面对哈桑时的复杂心情。
(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选择

罗伯特·库克

    “有钱是多么快活!”坐在茶几旁的肖夫人,当她拿起古色古香的精细的银茶壶倒茶时,心里也许是这样想的。她身上的穿戴,屋里的陈设,无不显示出家财万贯的气派。她满面春风,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然而,由此而认定她是个轻浮的人,却是不公平的。

    “你喜欢这幅画,我很高兴,”她对面前那位正襟危坐的年轻艺术家说,“我一直想得到一幅布吕高尔的名作,这是我丈夫上星期给我买的。”

    “美极了!”年轻人赞许地说,“你真幸运。”肖夫人笑了,那两条动人的柳眉扬了扬。她的双手细嫩而白,犹如用粉红色的蜡铸成似的,把那只金光灿灿的戒指衬得更加耀人眼目。她举止娴静,既不抚发整衣,也不摆弄小狗或者茶杯。她深深懂得,文雅能给予人一种感染力。

    “幸运?”她说,“我并不相信这套东西,选择才是决定一切的。”年轻人大概觉得,她将富有归于选择两字,未免过于牵强。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很有分寸地点点头,让肖夫人继续说下去。

    “我的情况就是个明证。”

    “你是自己选择当有钱人的啰?”年轻人多少带点揶揄的口吻。

    “你也可以这样说。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拙笨的学生……”肖夫人略微停停,故意给对方说点恭维话的机会。但年轻人正在暗暗计算她在学校里呆的时间。

    “你看。”肖夫人继续说,“我那时只知道玩,身上又有一种叫什么自然美的东西,但却有两个年轻人同时爱上了我。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会爱上我。”

    年轻人似乎已横下心不说任何恭维的话,但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烦躁的神色,虽然一直在考虑如何将谈话引到有意义的话题上去。他太固执了,怎么也不肯逢迎。

    “两个当中,一个是穷得叮当响的学艺术的学生,”肖夫人说,“他是个浪漫可爱的青年。他没有从商的本领,也没有亲戚的接济。但他爱我,我也爱他。另外的一个是一位财力显赫的商人的儿子。他处事精明,看来前程未可限量。如果从体格这个角度去衡量,也可称得上健美。他也像那位学艺术的学生一样倾心于我。”

    靠在扶手椅上的年轻人赶忙接住话茬,免得自己打呵欠。

    “这选择是够难的。”他说。

    “是的。要么是家中一贫如洗,生活凄苦,接触的尽是些蓬头垢面的人。但这是罗曼蒂克的爱情,是真正的爱情;要么是住宅富丽堂皇,生活无忧无虑,服饰时髦,嘉宾盈门,还可到世界各地旅游,一切都应有尽有……要是能两全其美就好了。”

    肖夫人的声调渐渐变得有点伤感。

    “我在犹豫不决的痛苦中煎熬了一年,始终想不出其他办法。很清楚,我必须在两人当中作出选择,但不管怎样,都难免使人感到惋惜。最后……”肖夫人环视了一下她那曾为一家名叫《雅致居室》的杂志提供过不少照片的华丽的客厅。“最后,我决定了。”

    就在肖夫人要说出她如何选择的这相当戏剧性的时刻,外面进来了一位仪表堂堂的先生,谈话被打断了。这位先生,不但像一位时装展览的模特儿,而且像一幅名画里的人物,他同这里的环境十分协调。他吻了一下肖夫人,肖夫人继而将年轻人介绍给她的丈夫。

    他们在友好的气氛中谈了十五分钟。肖先生说,他今天碰见了“可怜的老迪克·罗杰斯”,还借给他一些钱。

    “你真好,亲爱的。”肖夫人漫不经心地说。

    肖先生稍坐了一会儿就出去了。

    “可怜的迪克·罗杰斯,”肖夫人喟然叹道,“我料你已猜到了,那就是另外的一个。我丈夫经常周济他。”

    “令人钦佩。”年轻人略略地说,他想不出更好的回答。他该走了。

    “我丈夫经常关照他的朋友,我不明白他哪来这么多时间。他工作够忙的。他给海军上将画的那幅肖像……”

    “肖像?”年轻人十分惊讶,猛然从扶手椅上坐直了身子。

    “是的,肖像。”肖夫人说,“哦,我没有说清楚吧?我丈夫就是那位原来学艺术的穷学生。我们现在喝点东西,怎么样?”

    年轻人点点头,似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活着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夏季刚刚来到。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叶子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去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家里五口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第二年,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有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

    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活着》,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把灯光调亮

张抗抗

    “关店吧!”卢娜下定了决心。

    差不多从七八年前开始,书店的销售额就开始下降,像秋分以后的气温,一天天往下落。资金周转不灵,常常拆东墙补西墙,老公交到她手里的月工资,转眼让她垫付了员工的工资。如今已是严重亏损,真的山穷水尽了。

    她早早来到书店。她想让自己一个人静一静,仔细再仔细地盘点一番:店里现有的库存书、书柜书架沙发桌椅灯具电脑等所有的家当,总共能折算多少钱?……她必须速速把明光书店的“后事”料理完毕。

    她开锁进店,觉得光线有点暗,顺手开了灯,一时灯光亮得晃眼。她抬头,看见了天花板上前些天新换的灯泡,心里突然一阵刺痛:把灯光调亮?她气呼呼地顺手把灯关掉了,能省一点是一点。这家昏暗的书店里,只剩下她的心里,还有一朵小火苗,那么小,那么弱。而今,这朵风里雨里挣扎太久的小火苗,也终于快要熄灭了……不怪我不怪我,她对自己说,我实在是已经尽力了哦……

    手机铃声响起,她走到窗口去拿包取手机,顺手把窗帘刷地拉开了。

    顷刻间,书店里洒满了亮晃晃的阳光,一格格在书架上跳跃,把书店染得一片金黄。还是太阳好啊,她对自己说。把灯光调亮,就算再亮,也是夜里。她自嘲地笑了笑

    手机里传来一个爽快的声音。电话是文化局的人打来的,就是上次让她填申请表的那个干部,让她赶紧到局里去一趟,要办手续——什么手续?就是省政府的那笔书店奖励基金,明光书店评上了!你变百万富翁了……

    卢娜站在窗口一动不动,然后肩膀轻轻地抖动起来,身子开始颤栗。她伸出双手捂住了脸,泪水透过指缝,从脸颊上哗哗淌下来。她似乎意识到什么,往前挪移了一步。是的,她想躲开那堆书,怕自己的泪水把书弄湿了……

    一百万是多大的一笔钱啊?这么说,明光书店就要起死回生了?可以把这几年累计的债务亏空都补上了,早就想添置的新书柜,也有了着落。老公的工资不用再贴补书店了,积攒起来给儿子上大学交学费。退一万步说,假若书店继续赔钱,一年赔几万块,这笔补贴的钱,也够她再亏损十几年了……她一直想着能把隔壁那家闲置的小阳台买下来,和自家书店打通,在二楼的咖啡吧旁边,再扩建一个儿童书屋,孩子们放学了,尽管可以到这里来读书嬉戏做梦……

    卢娜从文化局回到店里,已近中午。她从街上的灯具店里,买了一盒40瓦的飞利浦灯泡——把灯光再调亮一点!她要让明光书店的老顾客们,老远就看到书店的灯光。如果她的资金宽裕,最好把书店临街的窗户也扩大一倍,等到夜幕降临,玻璃窗内的灯光雪亮雪亮,明光书店就像一座透明的水晶宫,所有的书都在闪闪发光……这么多年,书本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改变了我。我办了明光书店,我的书店给人送去知识,知识可以帮别人改变命运……

    这么一想,卢娜的眼泪又流下来了——不对!不是知识改变命运,是文化!不对,文化也不一定能改变命运,但可以改变人!我不再是那个高考落榜的自卑女孩,我活得对人有用,我充实、我知足……

    就在这天晚上,明亮的灯光下,出现了一个人影。卢娜眯起眼打量,忽然想起他就是几个月前那个买了二十多本书并建议她把书店灯光调亮一点的省城顾客。他快步朝她走过来,抬起头环顾天花板的灯池,笑容满面地说:嗬,灯光调过了?书店亮了许多哦!我老远就看见了。

    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卢娜的意料。这个人对卢娜说了很多话,她好像听见他说,县城新区的整体规划中,需要有一家中等规模的书店。他想到了明光书店,他推荐了明光书店,明光书店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开在新区再恰当不过了。新区将为书店预留五百平方米门面房,作为公益书店,房租优惠到可以忽略不计。

    他还提到了城市发展战略,提到了公民的文化权利,提到了热爱、尊重、介入什么的,卢娜下意识嗯嗯地点头,只觉得他的话音一声声落下,头顶的灯光一盏盏亮起来。

    那天晚上,卢娜回到家,和老公一五一十地说了今天书店里发生的一连串怪事。

    老公开口说:卢娜,我晓得你开书店十多年,没一天好日子过。但是,假如你从此不开书店,恐怕就活不成了。命总比钞票要紧,你年纪还轻呢,我要你活着!

    卢娜鼻子一酸,眼圈就红了。心里那朵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呼地一下蹿上来,燃成了一蓬金红 色的火焰。

    隔着一条街,隔着几道墙,卢娜看见“明光书店”四个字,在夜空里通体透亮。

(选自张抗抗《把灯光调亮》,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露天电影

迟子建

    ①上世纪70年代,山村的孩子大约没有没看过露天电影的。我们那个小镇的人,可看露天电影的地方有三处,一个是种子站,它就在我们小镇的西头,另两处看露天电影的地方是部队,一个是十三连,一个是十七连。

    ②在种子站的广场放露天电影,下午时候,一些老人就把座位摆好了。老人们胳膊上挎着一个或两个板凳,抽着旱烟:慢悠悠地朝种子站走去。由于他们眼神差,又大都佝偻着腰,必须要坐在前几排,所以提前把座位占好是必须的了。那些板凳高矮不一、颜色各异地排列在一起,看上去就像一支杂牌军。他们放好板凳,会回家做他们的活计,等到电影快开演了,他们才不慌不忙地踱着步子走来,一副首长的派头。

    ③另两处看露天电影的地方,都不在我们小镇,它们是驻扎在山里的部队,一个离我们稍近一些,有五六里的样子,是十七连:另一处则要远很多,在打石场那一带,距离我们起码有十五里的路途,是十三连。老人们是绝不会去这两个连队看电影的,他们的腿脚经不起折腾了。而大人们就是去的话,也是选择十七连的时候多。能够去十三连的,都是如我一般大的孩子。大家相邀在一起,沿着公路,走上一两个小时,到达连队时已是一身的汗,而电影往往已过半场,看得个囫囵半片的。回来的时候呢,山路上阴风飒飒,再赶上月色稀薄的夜晚,森林中传来猫头鹰的叫声,我们就会被吓得一惊一乍的,得手拉着手行走才觉得心不慌。所以一去十三连看电影,就有小孩子回来后生病。高烧后说胡话照理是正常的,可家长们非说是走夜路时撞上了鬼,至于鬼长得什么样,想必他们也是不知道的。所以一说去十三连看电影,家长都不乐意,我们只有偷着去了。

    ④因为驻扎在我们小镇附近的这两个连队经常放电影,我曾经认为世界上过着最幸福生活的就是那些当兵的人。连队的战士格外欢迎孩子们来看电影,他们会把自己的板凳让给我们坐,还会用茶缸端来热水给我们喝。当然,战士们对待那些十七八岁的女孩的态度,比对待我们这些十一二的毛头小孩更要热情,他们喜欢围坐在大姑娘身边看电影。

    ⑤我们家的邻居有一个姑娘,叫青云,青云是个大姑娘了,她喜欢去十七连看电影。凡是有关电影的消息,最早都是她发布的。因为十七连的战士跟她很熟。要放电影了,总有人给她通风报信。她个子很高,腰肢纤细,头发又黑又亮,喜欢梳两条大辫子。她眼睛不大,眉毛浅浅淡淡的,肤色白里透粉,非常有韵味。她带着我们去十七连看电影时,神情中总是带着几分得意,好像回她的娘家似的理直气壮的。到了电影开演的时候,她往往看着看着就不见了。我们都以为她去小树林解手去了,可她一去就不回来,直至剧终。所以若问她电影演了些什么,她只能说出个大概。

    ⑥爱上青云家的,是小钟和小李,他们总是结伴而来。小李好像是部队的文书,不太爱说话,又黑又瘦的。小钟呢,他不胖不瘦,浓眉大眼,肤色跟青云一样白皙,在十七连当伙夫,所以有时他会偷上一些豆油带给青云家。青云一烙油饼的时候,我就想一定是十七连的人又给她送豆油来了。青云那时中学毕业,在家务农,那年的秋天她去看护麦田,得了尿毒症,住进医院,不久就死了。她死的时候小钟正回南方探家,他回来后并不知道青云已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了。而一直在连队没有下山的小李也不知情。等到又要放电影的时候,小钟和小李来到青云家,听说了青云的事后,两个人都呆了,小钟还落了泪。人们依据泪水,判断青云跟小钟是一对,小李只不过是个陪衬罢了。

    ⑦青云没了,我们得知电影消息的源头也就断了。从那后,我们很少到十七连去看电影了。不久这个连队就换防到别处去了,他们留在营地的,不过是几顶废弃的帐篷。我们采山经过那里的时候,总要看看那两棵悬挂着银幕的大树,当时树间的那方白布曾上演过多少动人的故事啊。树还在,故事也在继续,只是演绎着这故事的人已经风云四散、各自飘零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壶水

孔立文

    夕阳染红了整个大漠。一只狼,一只披着细碎残阳的瘦狼,跌跌撞撞地闯入了陆归林眼前这雄奇瑰丽的画卷。

    他轻轻地解下了外腰带,这个两端有铁环、铁扣的军用腰带,可攻可防。

    狼伫立在远方,略仰着头,对着他示威。这绝对是一只历经苦难和沧桑的老狼,它啼血的嗥叫声中包含着悲伤、绝望和忧。

    “我要杀了它。”陆归林坚定地对自己说。他抡起军用腰带,冲向那狼。狼奔逃而去,速度极快。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它又出现在他的身后。这狼和他打起了游击战。几个回合下来陆归林已是精疲力竭。他走,它就走;他停,它也停。而且距离总是三四十米。

    夜色来临,他找了个斜坡,对着那只狼,枕着交织的双手,仰面半躺着。狼也停下来,在地上。

    漠野苍茫,四周静寂。中午的那场沙尘暴使陆归林脱离了勘探队的战友,在寻找队伍中误入了这茫茫沙漠。漫天的风沙和徒劳的奔跑,他的迷彩服硬得成了一块铁板。他太累了,累得全身像散了架,两腿如灌了铅。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清冷的沙漠风中睡着了。一觉醒来,他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见了前方狼的眼睛。狼的眼睛正一闪一闪的,这让他睡意全无。

    新的一天来临,陆归林又开始了沙漢上的舞蹈。指北针留在了军车的驾驶室里,陆归林只能靠太阳判定方位,他的目标就是向西,向西,再向西。

    沙海滚动着热浪。狼,也已经被饥饿和干渴折磨得摇摇晃晃。

    陆归林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水壶,他要再听一下水的声音,水的声音就是生命的声音。昨天发现自己迷路时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壶里的水,那时壶里的水只剩下现在这半壶。他知道在沙漠里迷路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一直漫敢动那水,实在得难受,他就轻轻晃动一下水壶,水晃动的声音总能让他充满希望。

    当太阳如蛇一样缠着他的时候,陆归林下了喝水的决心。他拧开水壶的盖子,手有些抖,干裂的嘴唇也抖动起来。当他把壶口放到唇边时,他看到了那狼。他一下子就有了主意。

    一个半埋在沙丘里残缺的动物骨架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把这个白花花的东西找出来,拉下一块扇形的骨头,铺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水倒在这个骨头的凹处。可是水落在上面连湿都没湿一下,就不见了。倒,再倒……骨头上终于出现了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就像镶在少女颈间的一枚珍珠,光彩夺目,绚烂动人。

    狼果然向他走了过来,当狼毫无防备贪婪地舔食那汪清水的时候,陆归林高高举起军用腰带,却迟迟下不了手。他原本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干掉这狼的。但是,他放弃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他喝掉了壶里所剩无几的水。

    水的力量就是这么神奇。沙漠中划过一声尖锐有力的嚎叫,狼高昂着头,像获得了新生一般。狼对着他持续地豪叫,然后竟独自珊而去。它走走停停,不断地转头,并发出模糊不清的叫声陆归林读懂了狼的语言。他跟在了狼的后面,机械地跟着。它走,他就走;它停,他也停而且距离的把握,也是三十米左右的样子。

傍晚将至,当他跟着那狼尽全力爬上一个顾大的沙坡时,奇迹出现了一映入眼帘的是迷人眼的绿色,久违了的绿色!在绿色与绿色之间,是银光闪闪的水面。一条河横豆于草地之间,河的那一端,是林带,是庄稼地,是村庄…绿洲,这就是孕育生命的绿洲。陆归林踉跄跄地奔到河边,了一般,他捧起那清凉甘洌的水大ロ大ロ地喝……

    忽然,陆归林的耳畔传来一片呐喊声,猛地一抬眼,他看见一群人正在追赶那只狼。再看那只狼,速度如闪电一般,从河畔奔向了他们刚刚走出的茫茫大漠。

(选自2018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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