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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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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六中2019-2020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6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着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聚少离多的苦闷日子。 B、散文用纯朴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含情脉脉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 C、我收到通知书时,母亲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感到欣慰,为自己的良苦用心感到满足,更对儿子今后似锦的前程充满期望。 D、当赵宝珊出生后,母亲为了挣回在赵家的地位,偷偷求神拜佛,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反映了当时社会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的现象很严重。
(2)、文章开头写道“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内容进行分析。
(3)、在文中作者多次用细节描写追忆母亲,请举例,并说说分别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带着村庄上路

卢年初

    我那时以为这一生大概只会做一件事:离开村庄。

    我并非在村庄里过得不愉快,那里的水土很适合我,只不过村里人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把离开村庄当作出息。我选择一个夏天离开,人们都在打瞌睡,我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了,不要让他们以为我有什么留恋,以为我带走了村庄的什么东西,我走得要有出息,能留给他们的全留给他们。

    后来我发现我是自欺欺人。路上累了歇脚的时候,把行囊打开,里面装的是一整个村庄。我很羞愧,我曾想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把它们抖掉,但人生这段漫长的路上,想要的东西还未得到时,原来拥有的东西你也还无法舍弃。在县城读书,我不能舍弃我的贫穷。在寄宿的同学中,我的伙食比许多人都要差,一般我只买个小菜,另外吃自己带的家乡菜:咸鱼、坛坛菜、鲊辣椒。肚子饿了,就用炒米茶充饥。炒米茶是母亲亲手做的,只要用开水一冲,加点红糖,很香。在省城读书,我以为离村庄越来越远了,但我却无法摆脱家乡话的困扰。在机关里办公,我摆脱不了家乡老土的做派。我常常怀疑同事是不是私下里议论我是个乡巴佬。我常见到来看我的老乡,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我为此忧戚:难道真的就抛不开村庄了吗?

    在我尽力掩藏村庄时,村庄却如影子一样照看我,照看着许多像我一样从村庄出来的人。我毕业后被安排到这座城市,在城里我遇到一个叫莲的女子,她的一切都具有村庄的风韵。她不在乎我的家底,却看上了农家孩子的勤劳和朴实;接受她的爱情,我知道又等于接受了村庄的一笔恩惠。后来,我的继父、母亲跟着我进了城,开了一家土菜馆,曾经叫我害羞的家乡菜,全部端上了大桌子。家乡菜全部来自家乡的风水,别有一番滋味。借助土菜馆,我发了一点小财,我真的离不开村庄了。我开始懂得,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也永远都是村庄的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把村庄像糖一样含在嘴里,稍不留神,香甜就脱口而出。我走到哪里,村庄都扑面而来。村庄的竹器、村庄的粮食、村庄的花卉,全都进了城,我感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跟着我进城的。我们这些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聚会,侃起村庄,就好像是在村庄的某个田亩说话,高昂铿锵。当我们贫穷,老把村庄当作羞涩;当我们富有,又拿村庄来调味,我们永远在把村庄当作铺垫,当作背景。

    总感觉对村庄有所亏欠,总是不想爽爽快快承认,终于有一天,我的灵魂在不断在拷问中,村庄才真实地的凸现出来。走吧,回吧,从村庄出来的人,回去干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干。村庄最初不认识我们,但等我们一开口,就知道我们是谁了,在这块土地上,我们毕竟赤身裸体地摸爬过,村庄还残留着我们的呼吸。其实正是我们想再次缩短和村庄的距离时,村庄似乎在一点点远去。村庄的风物,村人的思维,常让我们寡言少语,我们走近亲近,又走近了陌生。我们对村庄难以有什么回报,因为过去我们带走的太多。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而是别的东西,这只有我独自在夜晚书写文字时才真正知道。

    而我那时疏忽了的是,我的文字又把村庄打扰了。我这后半生还有最大的一个愿望要实现,那就是什么时候,要让村庄打个盹儿,我要带着我去上路。(本文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苏轼的意义
李泽厚
    ①苏轼作为诗、文、书、画无所不能,异常聪明敏锐的文艺全才,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文人们最亲切最喜爱的对象。其实,苏轼的文艺成就本身并不算太高,比起屈、陶、李、杜,要逊色一筹。画的真迹不可复见,就其它说,则字不如诗文,诗文不如词,词的数量也并不算多。然而他在中国文艺史上却有着巨大影响,是美学史中重要的人物,原因在哪里呢?
    ②苏轼一方面是忠君爱国、学优而仕、抱负满怀、谨守儒家思想的人物,无论是他的上皇帝书、熙宁变法的温和保守立场,还是其他许多言行,都充分表现出这一点。这上与杜、白、韩,下与后代无数士大夫知识分子,均无不同,甚至有时还带着似乎难以想象的正统迂腐气。但要注意的是,苏东坡留给后人的主要形象并不是这一面,而恰好是他的另一面。这后一面才是苏之所以为苏的关键所在。苏一生并未退隐,也从未真正“归田”,但他通过诗文所表达出来的那种人生空漠之感,却比前人任何口头上或事实上的“退隐”“归田”“遁世”要更深刻更沉重。因为,苏轼诗文中所表达出来的这种“退隐”心绪,已不只是对政治的退避,更是一种对社会的退避;它不是对政治杀戮的恐惧哀伤,已不是“一为黄雀哀,涕下谁能禁”(阮籍)“荣华诚足贵,亦复可怜伤”(陶潜)那种具体的政治哀伤(尽管苏也有这种哀伤),而是对整个人生、世上的纷纷扰扰究竟有何目的和意义这个根本问题的怀疑、厌倦和企求解脱与舍弃。这当然比前者又要深刻一层了。前者(对政治的退避)是可能做到的,后者(对社会的退避)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除了出家做和尚。然而做和尚也仍要穿衣吃饭,仍有苦恼,也仍然逃不出社会。这便成了一种无法解脱而又要求解脱的对整个人生的厌倦和感伤。如果可以说,《春江花月夜》(张若虚)之类的对人生的自我意识只是少年时代的喟叹,虽说感伤,并不觉重压;那么,这里的情况刚好相反,尽管没多谈,却更觉沉重,正是“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然而就在强颜欢笑中,不更透出那无可如何、黄昏日暮的沉重伤感吗?这种整个人生空漠之感,这种对整个存在、宇宙、社会、人生的怀疑、厌倦、无所希冀、无所寄托的深沉喟叹,尽管不是那么非常自觉,却是苏轼最早在文艺领域中把它充分透露出来的。
    ③在古今诗人中,只有陶潜最合苏轼的标准了。只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有真味,欲辨已忘言”的陶渊明,才是苏轼所愿顶礼膜拜的对象。终唐之世,陶诗并不显赫,甚至也未遭李、杜重视。直到苏轼这里,才被抬高到独一无二的地步。并从此之后,地位便巩固下来了。苏轼发现了陶诗在极平淡朴质的形象意境中所表达出来的美,把它看作是人生的真谛,艺术的极峰。千年以来,陶诗就一直以这种苏化的面目流传着。
    ④但是,苏轼与陶渊明、白居易等人毕竟不同,其中总深深地埋藏着某种要求彻底摆脱的出世的意念。无怪乎具有同样敏锐眼光的朱熹最不满意苏轼了,他宁肯赞扬王安石,也绝不喜欢苏东坡。王船山也是如此。他们都感受到苏轼这一套对当时的社会具有潜在的破坏性。苏轼生得太早,他没法做封建社会的否定者,但他的这种美学理想和审美趣味,却对元画、元曲到明中叶以来的浪漫主义思潮,起了重要的先驱作用。(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斯人独憔悴

迟子建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独具个性的生命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比较充分地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我当然也未能免俗。

    细细算来,从我开始小说创作至今所发表的三十万字作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写下层人的生活的。这一回顾连我自己也略为吃惊。

    我出生在北极村漠河,在那里度过了我孤独寂寞的童年时光。那里有我的外婆和外祖父,他们曾经给我讲过许许多多的民间故事。我现在还常常回忆起当年讲故事的情景来。

    晚饭过后,农人家里忙过了该忙的事情,就要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生活太单调,他们疲惫的呵欠声常常同日头一起落山。而且,那里一年难得看上一场电影,那么,晚饭之后的茶水和故事就是生活中最好的消遣了。每逢这个时刻,我就带着我心爱的狗(它叫傻子,后来我把它写入第一部中篇小说《北极村童话》),和这条狗一起挤入听故事的人中,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

    那便是我最早的启蒙文学。它不是唐诗宋词,而是来源于民间的那种质朴而又奇诡、光怪陆离的故事。

    于是,我在十九岁那年坐在夕阳西下的窗前,看着天边飞涌的那一团团金色的晚霞的时候,我仿佛在绚丽的晚霞中又看到了童年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我的心难以平静,我开始断断续续地记载我的童年生活,二十岁那年把它整理成中篇小说,发表在一九八六年第二期的《人民文学》上。

    从此,我真正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实在不是一条坦途,这实在不是一个美差。

    我需要读大量的书来丰富自己的心灵,我需要走南闯北去看世界,而时间和日常琐事又常常打乱我的计划。

    因而我的创作有它不可否认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它还没有达到从一个宏观领域的高度去把握和观照生活的那种让人叹服的洞察力。

    必须承认,我将来如果不超越自己,只是在我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那么我的艺术生命也就终止了。而超越自己是多么艰难。它要养精蓄锐几时、苦苦求索几时,才能获得一个瞬间的辉煌。

    但我仍要孜孜以求那辉煌。不管它最终实现与否。

    今年五月,在泉州附近的静峰寺山上,我看见了弘一法师的手书遗言:“悲欣交集”四个字。据说,他的出家一直是个谜,他出家后他的妻子曾跪在寺门外三天三夜,眼泪哭干了他也不动一丝恻隐之情。我以为他伟大。而他临终的遗言却使我对他的伟大产生了怀疑。因为真正的出家人,无所谓悲,无所谓喜,而他生命之终极之时,仍能感受到“悲欣交集”,可见凡心难泯,他未能来一个彻底的超脱留与后人传说。但我左思右想,仍然认为他是伟大的。他的伟大便在于他把自己难以超拔的心态毫不保留地馈予人间,还给人间一个真实。他便是不朽的了。

    我又想起了一个故事,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写作的故事。巴尔扎克作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留给人间的十部不朽的作品,早已闻名世界。他一生中唯独喜欢咖啡。每逢写作之时,他总要把咖啡壶放在写字桌旁,一杯一杯地饮下去。他创作的欲望和情绪在膨胀,而他的身体却在一天天地垮下去。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销蚀的过程。

    我们要完善自己,因而不怕销蚀。

(选自《姹紫嫣红开遍》,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香港,一个身世十分朦胧的城市。

    ②身世朦胧,大概来自一股历史悲情。回避,是忘记悲情的良方。香港,没有时间回头关注过去的身世,她只是努力朝前方,紧紧追随着大流适应急剧的新陈代谢,这是她的生命节奏。好些老香港,离开这都市一段短时间,再回来,往往会站在原来熟悉的街头无所适从,有时还得像个异乡人一般向人问路,因为还算不上旧的楼房已被拆掉,后现代主义的建筑及高架天桥全现在眼前,一切景物变得如此陌生新鲜。

    ③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我常想总结一下香港的个性和特色,以便向远方的友人介绍,可是,做起来并不容易,也许是她的多变,也许是每当想起她,我就会陷入了浓烈的感情魔网中……爱恨很不分明。只要提起我童年生命背景的湾仔,就可说明这种爱恨交缠的境况。

    ④说湾仔是一个与海争地的旧区,并不过分,因它大部分土地都是从海夺过来的,老街坊站在轩尼诗道上,就会咀嚼着沧海桑田的滋味。当初在填海土地上建成的房子已经残旧,给人一幢一幢拆掉,代替的是更高更遮天的大厦。偶然一座不知何故可以苟延残喘夹在新厦中间的旧楼,寒伧得叫人凄酸。有时,我宁愿它也赶快被拆掉,可是,又会庆幸它的存在,正好牵系着我的童年回忆。洛克道、谢非道,曾经是有名的烟花之地,自从那苏绍黄故事出现之后,湾仔这个名字,在许多外国浪子心中,引起无数蛊惑联想。每逢维多利亚港口停泊着外国船只时,我就很怕人家提湾仔。我曾经厌恶自己生长在这个老区,但别人说她的不是,我又会非常生气,甚至不顾一切为她辩护。在回忆里,尽管是寻常街巷,都具温馨。现在,湾仔——已经面目全新了,新型的酒店商厦,给予她另一种华丽生命。我本该为她高兴才对,但随着她容貌个性的变易,仿佛连我的童年记忆也逐渐褪色,湾仔已经变得一切与我无干了。

    ⑤不知不觉,无声岁月流逝。蓦然,我们这一代人发现,自己的生命与香港的生命,变得难解难分。离她而去的,在异地风霜里,就不禁惦记着这地方曾有的护荫。而留下来的,也不得不从头细看这抚育我的土地;于是,一切都变得很在乎。但,没有时间关注过去的身世了,前面还有漫漫的长路要走。

    ⑥我常对朋友说,香港既是一个朦胧之城,生长在其中的人,自当也是具备这种朦胧个性。香港人不容易让人理解,因为我们自己也无法说清楚。生于斯长于斯,血脉相连着,我们已经与香港订下了一种爱恨交缠的关系。对于她,我们有时很骄傲,有时很自卑,这矛盾缠成不解之结,就是远远离她而去的人,还会时时在心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墙上的图画

丁肃清

    珍奶把一大盘刚出锅的羊肉放在桌上,一边吹拂着烫痛了的手指一边说:“趁热吃!清炖羊肉。”

    飘飘袅袅的热气弥漫着异香,诱引得我的喉头连连蠕动。为欢迎我回老家来,她特意让人宰了一只羊。我是珍奶抱养长大的,对老人家情同生母,时常回老家探视,已成为我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看着我大口的吞咽,珍奶慈祥的脸上如暖风吹皱了的一池春水,细细密密的皱纹每一条都笑着。

    “你爷在世时也好吃肉。”她说,“三天没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爷去世已经多年,可是每当我同珍奶叙话,她总是提起爷这个话题。这一次,她又讲了那个不知讲了多少遍的故事:“打日本那时,你爷是土八路,轻易不敢回家来,怕汉奸告密。有一天晚上回来,浑身上下成了泥人,躺在炕上就‘呼噜呼噜’地睡,那脚上黑压压的一片蒺藜刺儿,我用针一根一根地挖,他都睡不醒……”

    儿时就听珍奶说这故事,那时候珍奶的故事美妙,像童话。如今听起来淡了,淡得像一碗白开水。真想让珍奶多说点别的,可提起爷过去的事情,她总是十分投入,唠叨个没完。

    院里。“咩、咩”地颤抖着几声羊叫,像小孩子的哭泣。我莫名其妙地被吞下去的羊肉噎住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感情拨撩着我的心。从窗子往外看,不见有羊的影子。只从窗外的墙根下传来一声声的羊叫。

    珍奶见状出门。我随出。门外的墙上,挂着一张尚湿的山羊皮,正是珍奶为招待我刚宰的那只羊。墙根下,站着珍奶喂养的另一只羊,它仰起头,在墙上那张羊皮上依偎,深深地在那皮毛上舔、舔……我的心为之震颤。

    珍奶牵开那只羊,说:“这东西,还有灵性哩!”那一晚,我的胃里毛扎扎地难受,没有情绪同前来串门聊天的乡邻叙话。珍奶却说得高兴。少不了又提起爷的故事:“……那天他摸黑儿回家来,躺在炕上就‘呼噜呼噜’地睡,那脚上的蒺藜刺儿,黑压压的一厚层,用针一根一根地挖,他都睡不醒……”

    说得我真有些不耐烦,就说:“老提这事儿干嘛?说点别的好不好?”

    灯光下,珍奶的脸刷地变红,对众人尴尬一笑,久久不语。第二日,我要离家归城。在院里,我发现墙上少了那张羊皮,却留下了一个灰暗色的羊皮印儿,清清楚楚依然在目。这时珍奶正收拾行李袋,嘱咐着为我送行。那只山羊“咩、咩”地叫着猛然窜出,蹭在那墙上,在皮毛留下的印迹上猛舔:“沙——沙——沙”,青砖上的沙粒落地,这是我平生见到的最壮烈的一幕。

    车窗外,一路的风声雨声,全像是那只山羊舔墙的“沙沙”声……我固守了多年的一种进化观轰然坍塌:只有人类才有思维有情感?不是这样!那一山一水,一花一木,一鸟一虫,或许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呢!

    又过了很久,回故里探望珍奶。她像是一下子老了,满头的银白,没有了以往甜甜的笑意,脸颊的皱折和郁闷紧板板地滞结在一起。话也少,只是忙里忙外为我烧火做饭。

    她已是七十五岁的高龄!

    我漫步在院里,又瞧见那面墙壁上,上面隐隐约约还有那张羊皮的印迹,印迹上斑斑条条涂满艳红,像一幅绝妙的图画。我断定,那是那只山羊舔上去的舌血!

    只是不见了那只生灵。问及它,珍奶说:“不忍看它舔墙的样儿,赶集把它卖了。”

    真叫人感慨。动物虽然不会说话,无法与人沟通,可它们何尝没有悲欢离舍的故事。动物尚且有情有感,何况人呢!于是,我顿生怜悯:七十五岁高龄的珍奶,孤独寂寥的珍奶,用心血和爱把我滋养成人的珍奶,岁月沧桑积蓄在她心中的情感像一部厚厚的家传宝书,我竟然一点没有读懂!

    珍奶仍在默默地拾掇家务。

    我在等她再说起爷的故事,再听听她讲……你爷回来躺在炕上呼噜呼噜就睡了,那脚上的蒺藜刺儿黑压压的一层,用针一根一根地挑都挑不醒他……那个故事。

    可珍奶终究没有再讲。现在我懂了,爷的故事原本就是珍奶心中遮风挡雨的一面墙。她是在用心系念,在那墙上描绘图画!

    我真笨,在那鲜灵灵的绘画前,我竟然如此地麻木不仁!

    真想哭,于是我拉珍奶坐下,还像孩童时那般端坐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想听听你讲爷的故事。

(原载于《山东文学》,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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