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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7年高考语文冲刺题(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米的恩典

甘典江

    在所有的汉字当中,我最敬重的一个字,是“米”。

甲骨文中,“米”字像琐碎纵横的米粒,典型的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曰:“米,果实也。象禾实之形。”意思是,米是谷物和其他植物去壳后的籽实。

断奶之后,我们开始要吃饭了。民以食为天,说明吃饭是天大的事。多少年以来,中国人见面都要问候一句:“吃了吗?”难怪古代的圣人早就明察:仓凛实而知礼节。

    吃饭要靠天,更要靠地。没有谁能够管得了天,但是,地,却是被人牢牢控制住了。

在中国的传统中,土地是万有之源,万物都从中孕育化生。《易经》云:“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安土便能乐业,就会诞生故乡,同时,还象征着淳朴的道德选择与坚守的精神意志。土地联系着历史与道德、政治与民生,而其中的媒介与命脉,即是白花花香喷喷的米。一切财富与权力,最终,都可以通过米来衡量与转化,以“石”计量。

    广义的“米”,包括稻米、高粱、玉米、小米、黄米等等,一般而言,主要指稻米,即大米。在南方,稻田随处可见,甚至在陡抖的山坡上,也被开垦出一圈一圈的梯田。在雾气中,在月光下,那些成片的梯田,像大地的行为艺术,在视觉上极为震撼,彰显着人的力量和创意。

上世纪八十年代,母亲带我去粮店买米,揣着一册购粮本。彼时,每个人的粮食,都是一个定数,有钱也多买不到一两。卖米的工作人员常常带着居高临下的目光,我们则像是等待贩济的灾民,需要他们来拯救。我突发恐惧:要是哪天他们关门不卖米了,我们又怎么办?

    幸好,某一天,人们又做起了交易,在农贸市场,大米开始自由流通,只要有钱,想买多少买多少。望着那些被解放了的大米,我觉得生活才真正开始。

    吃饱饭后,人性苏醒了。接着,我们各式各样的欲望,日益膨胀。不知不觉之间,人们见面,不再问候吃饭,而是关心挣钱发财。很快,米的命运也发生了变迁,它们被包装进入超市。在某种意义上,这时候的米,面目全非,与土地紧密的关系已经断裂。顾客从一袋米中,看不到四季的替换,闻不着泥巴、雨水和阳光的气味,也无视农夫的喘息与农妇的忧伤。可怜的米,被抽象成了一种消费符号。

每次不得不去超市,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我都在猜想:假如苏格拉底看到这一切,不知还会发出怎样的感叹。在两千多年前,他就对物质消费不屑一顾:“我们的需要越少,就越接近神。别人为食而生,我为生而食。”也就是,对于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来说,他只需要粮食即可生存,生活更重要的是精神与理性。

许是因为苏格拉底的提醒,我开始尽量少去超市,实在要去,也要闷心自问一番:是不是因为听从了大米的召唤?我越来越相信:过度的物质消费,是一种恶习,甚至,是对人类独立于物质的高贵精神的冒犯。

    每一粒大米,无论是干瘪的还是饱满的,一起经历了四季的轮回,演绎了生命的涅桨,见证过土地的馈赠,追逐过阳光雨露,都领受了人的安抚和神的祝福。在此意义上,它们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利进入人的胃,化为人的血肉与精气。

    联想到米的“远亲”—麦子。西方人眼中的麦子具有神性,因为麦子经过“施洗”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了有信仰的面包,荣升为基督的圣餐。我想,倘若真有神灵可以降福于诸般良善与恩惠、纯洁与正义,那么它可以启示麦子,同样也能祝福大米。

    粮食是至善至美的对象,敬畏粮食,就是遵守心灵的律法,可以凭此找回自我,梳结人与大地的伦理,并抵达感恩的故乡。

    从一粒大米的恩典中,我领受了永恒的充实与安宁。

(选自2014年6月4日《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评价,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点题,明确交代“米”是我最敬重的一个汉字,奠定了全文的情感基调。 B、《说文解字》《易经》中的词句、苏格拉底的话以及西方对麦子的膜拜,既表达了对米的深厚理解,更增强了文本的厚重与力量。 C、文中叙述,母亲带我去粮店买米,工作人员居高临下的目光使我突发恐惧。后来,大米开始自由流通,人们真正的幸福生活便开始。 D、文章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内涵丰富语言极富感染力,告诉读者粮食是至善至美的对象,并非抽象的一种消费符号。
(2)、综观全文,分析文章结尾句中加下划线词“恩典”的内涵。

(3)、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文本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目  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注】龙应台,台湾文化学者,著有《野火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雪中六盘

张承志

    ①  感谢六盘山。

    ②离开沙沟乡和西吉滩,离开了头戴六角帽的哲合忍耶回民的黄土山庄,在大雪纷扬中,我们穿过了一片片斑驳错落的村寨,来到了单家集。一罐茶只喝了一口,我们便又穿过杨茂、姚杜,在暮色中的好水川旁冻硬的土道上,急急地前进了。白雪使晚暮中的好水两岸依然明亮,干燥的雪在脚下“喳喳”作响,迎接着我们的到来。一路小村瓦顶的高房静静地屹立在庄院一角,切开的山坡上偶有一排废弃的窑洞,仿佛大山的眼睛,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这个多年前的老友。我们踏着硬硬的薄雪,体味着这一切,继续走向这苍茫雪谷的纵深处。背上行装迈开大步,搭上手扶拖拉机快速前行,我们的心已在六盘。

    ③人间的事就是这样,当一切都已远逝,当新的世界像江河浪涛一样卷持着自己浮沉而下的时候,人们有时会回忆起一个遥远的印象。随着成年,随着见识和缺憾的积累,人们会开始懂得这印象、这心境的可贵。因为它只这么闪烁一瞬,然后就消失,就熄灭,就永远失而不得了。它在消失和熄灭的时候,带走了你的一份青春和历史,当你知道已经真的失去了它的时候,你会感到额头上又添了一道皱纹,你的生命又衰老了一分。

    ④我感谢六盘山。因为在我顺着它腰肢的崎岖小道向上攀登时,它为我唤醒了已经沉睡了的一个印象。那是一个十八岁的我,背负着六十斤重的行囊,在岷山山地的一座高山上行走的印象。那一天,我和一个背着一篓煤炭的农民并肩走在大雪覆盖的岷山道上。那农民被压弯的背和煤灰染黑的流淌着道道汗水的脸,还有那双在黑污中朝我闪着善良憨实的目光的眼睛,曾经给年轻的我带来过撞击般的感触。从那以后近二十年过去了,荒凉的岷山道,雪封的远山近村,脚上的冻伤和背上的重负,连同那个脸膛黑污、眼睛和善的驮炭人,都被忙碌的生涯淘去了,淡忘了。我只是朦胧中觉得自己心里似乎还存留着什么,它常常使我在奔波中稍稍定神的一瞬感到惶惑。

    ⑤所以我感谢六盘山。哪怕是短暂的接触也好,哪怕我还远远不能洞知和理解;尽管我仍然只能再去投身于我的奔波世界,尽管我深知当我们在顶峰欢呼雀跃之后,朝下山道上迈出一步就有可能是对这座山峰的永诀。

    ⑥我仍然感谢六盘山。它在我成年的心里唤醒的那个印象已经再也不会沉睡了。当我望着在雪幕后雄伟地缓缓升起的、那颜色灰蒙的静默大山,望着它身上鳞甲般的丛丛树木,望着它襟裾下茫茫无际的大地上不可思议的梯田村庄的地图时,我久久地想着这近二十年的时光里经历的一切。从岷山道上那背炭的农民开始,一直到沙沟乡面容坚忍的哲合忍耶回民,许许多多的熟识面影,仿佛在向我启示着什么。

    ⑦来到和尚铺,回首望六盘,顶峰和山口已经被山峦遮住了。想起昨天夜宿的杨河乡,只觉得天关难越。眼前路道分三岔,固原城举步可接。我知道,此别六盘山就是告别西海固;前面虽路程尚远,但我这次严冬远行的计划已经结束。

    ⑧巍巍六盘山还在冬雪中无言地默立着,荒瘠的岭脉沿着路左一字排开。我没有多少惊喜或可数的收获,但我的心中是一片踏实的宁静。

    ⑨再见,我质朴、刚强的六盘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赋得永久的悔(节选)

季羡林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端贫困的村庄里。我们家是贫中之贫,真可以说是贫无立锥之地。

    家里日子是怎样过的,我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反正吃得极坏,这个我是懂得的。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的”(指麦子面)最高,其次是吃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最次是吃红高粱饼子,颜色是红的,像猪肝一样。“白的”与我们家无缘。“黄的”(小米面或棒子面饼子颜色都是黄的)与我们缘分也不大。终日为伍者只有“红的”。这“红的”又苦又涩,真是难以下咽。但不吃又害饿,我真有点儿谈“红”色变了。

    我也偶尔能够吃一点“白的”,这是我自己用劳动换来的。一到夏天麦收季节,我们家根本没有什么麦子可收。对门住的宁家大婶子和大姑——她们家也穷得够戗——就带我到本村或外村富人的地里去“拾麦子”。所谓“拾麦子”就是别家的长工割过麦子,总还会剩下那么一点儿麦穗,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捡的,我们这些穷人就来“拾”。因为剩下的决不会多,我们拾上半天,也不过拾半篮子;然而对我们来说,这已经是如获至宝了。

    记得有一年,我拾麦子的成绩也许是有点“超常”。到了中秋节——农民嘴里叫“八月十五”——母亲不知从哪里弄来点儿月饼,给我掰了一块,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大吃起来。在当时,对我来说,月饼可真是神奇的好东西,龙肝凤髓也难以比得上的,我难得吃上一次。我当时并没有注意,母亲是否也在吃。现在回想起来,她根本一口也没有吃。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从来都没有尝过,都留给我吃了。她大概是毕生就与红色的高粱饼子为伍。到了歉年,连这个也吃不上,那就只有吃野菜了。

    “白的”和月饼难得,“黄的”怎样呢?“黄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春、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劈高粱叶。劈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劈,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干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黄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黄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呆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呆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时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不去的是故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到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特殊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祈求

林敬钧

    ①我曾经在长城上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画家画鹰。在北方特有的那种干燥湛蓝的天空下,苍劲古朴的长城默默地蜿蜒于群山之上。画家在一块白布上泼墨挥毫。长城上的风扬起老人的白发,鼓动每一个人的衣襟。他展开那面墨汁未干的鹰旗。雄鹰起伏振翅,直欲破空而上。阳光普照群山,也照在猎猎作响的鹰旗上。一瞬间,我忽然感觉到一种热血冲破冰层的眩晕,一种沉淀压抑已久的力量猛烈爆发:天空、阳光、长城、老人、长风、鹰。

    ②那不是我第一次见到鹰,却是第一次为鹰震撼。

    ③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峭壁上看到了鹰的巢穴。那只是一个粗陋的石坑随便地搭上几根粗树枝,其余一无所有。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后来又看到南方一种色彩艳丽的织鸟精致而温暖安全的巢时,我想到了北方的鹰。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鹰的身上有一种冷峻而直入人心的力量。我明白鹰不需要巢穴,它从不躲避风雨。它是天地间飞翔的精灵,高傲、敏锐、凶猛、无畏,永不留恋巢穴的温暖与安乐。

    ④我带一身风尘回到家乡,听说公园里来了个动物展览团。我想起了鹰,于是我去了。

    ⑤从羽毛的颜色和体形可以看出:那是一只已经苍老的鹰和一只年轻的鹰。鹰架距我不到三米。那只苍老的鹰的羽毛零乱而支楞突兀,腿上有一根粗大的铁链,它埋头翅间。那只年轻的鹰目光迟滞,仿佛在看什么,又什么也没看到。

    ⑥一个小孩,忽然放肆地把手中的香蕉扔向那只埋头的鹰,他一定不知道他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因为他还在得意的笑。那只鹰猛地昂起了头,有力的颈部弯曲成了一个矫健而凶猛的弧度。我看到它眼中凌厉地闪过什么,它闪电般地直掠下来。然而那不足一米的铁链狠狠拽住了它,它猛然回坠,被倒吊在高高鹰架上,晃来晃去。那只年轻的鹰展了展翅以便站稳,它冷漠地看了看脚下的同伴,又把茫然的目光投向远方。

    ⑦那个被吓呆的小孩这时才清醒过来,悻悻地抓起一把泥沙朝那倒吊着的鹰狠狠扔去,又嘿嘿地笑起来,一边捡石块,一边大声地骂。那只苍老的鹰耸着翅,挣扎着,发出一串低沉鸣音。它的声音在颤抖。我分明地感到一种苍白而强烈的悲怆冷冷地漫过心头。我拦住那个小孩,叫他滚。

    ⑧鹰渐渐停止了挣扎,静静地倒吊在高高的鹰架下。利爪笔直地伸向天空--那里曾是它的家园、梦想、荣耀和骄傲。四下沉闷,天地间只有蝉在不停地叫。

    ⑨我不知道鹰是否会流泪。

    ⑩那夜我在山顶坐了很久。天上有月,月旁有星;山上有风,山下有楼。我在山顶大梦一场,一颗泪珠从天上落到我的手上。清晨我再去看那两只鹰的时候,苍老的鹰依然倒吊着,刚刚死去。喂鹰的人说,野生的鹰是没法养活的--它不吃东西。他告诉我那只年轻的鹰是人工孵化的。

(选自《美丽如初--10年精短散文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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