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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海南省琼海市嘉积中学高三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丸冷月的韵味

    ①中国艺术追求的静寒境界,宁静而渊澄,有一种自然而平淡的美,这与中国人的文化追求有关。世界永远充满着龌龊与清洁的角逐,而清清世界、朗朗乾坤不仅是中国人的社会理想,也是一种审美追求。

    ②静寒境界是片宁静的天地。宁静驱除了尘世的喧嚣,将人们带入悠远清澄的世界中;宁静涤荡了人们的心灵污垢,使心如冰壶,从而归于浩然明澈的宇宙之中。宁静本身就是道,是宇宙之本,中国艺术追求这种绝对的宁静。比如在中国画中,永恒的宁静是其当家面目。烟林寒树,雪夜归舟,深山萧寺,渔庄清夏,这些习见的画题,都在幽冷中透出宁静。这里没有鼓荡和聒噪,没有激烈的冲突,即使像范宽《溪山行旅图》中的飞瀑,也在空寂的氛围中,失去了如雷的喧嚣。寒江静横,孤舟闲泛,枯树萧森,将人们带入永恒的宁静中。如北宋画家王晋卿传世名作《渔村小雪图卷》,画山间晴雪之状,意境清幽,气氛静寂,画中渔村山体均以薄雪轻施,寒林点缀于石间崖隙,江水荡漾,与远山相应,一切都在清晖中浮动,真是幽寒宁静之极。

    ③中国画家酷爱静寒之境,是因为静反映了一种独特的心境。画之静是画家静观默照的结果,也是画家高旷怀抱的写照。画家在静寒之中陶冶心灵,以静寒来表现自己与尘世的距离,同时通过静寒来表达对宇宙的独特理解。

    ④中国艺术的静寒之境,绝不是追求空虚和死寂,而是要在静寒氛围中展现生命的跃迁。以静观动,动静相宜,可以说是中国艺术的通则,它一般是在静寒中表现生趣,静寒为盎然的生机跃动提供了一个背景。文嘉自题《仿倪元镇山水》:“高灵爽气澄,落日横烟冷,寂寞草云亭,孤云乱小影。”在静寂冷寒的天地中,空亭孑立,似是令人窒息的死寂,然而,你看那孤云舒卷,轻烟飘渺,青山浮荡,孤亭影乱,这不正是一个充满生机的世界吗!彻骨的冷寒,逼人的死寂,在这动静转换中全然荡去。

    ⑤静与空是相联系的,静作用于听觉,空作用于视觉,听觉的静能推荡视觉的空,而视觉的空也能加重静的气氛。在中国画中,空绝非别无一物,往往与静相融合,形成宁静空茫的境界。因此,静之寒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空之寒。中国艺术热衷于创造“空山无人,水流花开”的境界,拒斥俗世的欲望,不介入社会的复杂文化活动,尽量保持“自然的纯粹性”,即以山水面貌的原样呈现,不去割裂自然的原有联系。空山无人,任物兴现,山水林泉都加入到自然的生命合唱中去。

(节选自朱良志《一丸冷月的韵味》,有删改)

(1)、下列对“静寒境界”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它体现这自然而平淡的美,表明了永恒的宁静是中国艺术追求的全部内容。 B、它追求一种绝对的宁静,但这种宁静却不是真正的空虚与死寂。 C、它可以帮助我们还原宇宙的本来面目,表达我们对宇宙的独特理解。 D、它宁静而明澈,化解了龌龊与清洁的冲突,还我们清清世界、朗朗乾坤。
(2)、关于中国画对“静寒之境”的追求,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画的习见画题尽管内容指向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特点是在幽冷中透出宁静。 B、画之静表达的是一种独特的心境,画家在静寒中涵养自己,表现自己与尘世的距离。 C、中国画以彻骨的冷寒、逼人的死寂反衬现实世界的生机,从而体现出静寒之境的生趣。 D、无论是动态之景还是静态之景,画家都力图营造空寂的氛围,驱除喧嚣,归于幽静。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静之寒就是空之寒,这使得中国艺术隔绝俗世而得以尽量保持其“自然的纯粹性”。 B、第④段中作者引用文嘉题画诗的目的是论证构建静寒之境是中国艺术的通则。 C、视觉的空与听觉的静融合成静寒境界,因此,中国画既是视觉艺术,也是听觉艺术。 D、中国画是中国艺术的重要门类,文章以之为例来谈论中国艺术所追求的静寒境界。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殷墟甲骨文是商代晚期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是商王室及其他贵族利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时写刻的卜辞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殷墟甲骨文的发现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商王朝的存在。历史上,系统讲述商史的是司马迁的《史记·殷本纪》,但此书撰写的时代距商代较远,即使公认保留了较多商人语言的《尚书·盘庚》篇,其中亦多杂有西周时的词语,显然是被改造过的文章。因此,胡适曾主张古史作为研究对象,可“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甲骨文的发现,将商人亲手书写、契刻的文字展现在学者面前,使商史与传说时代分离而进入历史时代。特别是1917年王国维写了《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证明《史记·殷本纪》与《世本》所载殷王世系几乎皆可由卜辞资料印证,是基本可靠的。论文无可辩驳地证明《殷本纪》所载的商王朝是确实存在的。

        甲骨文的发现也使《史记》之类的历史文献中有关中国古史记载的可信性增强。因为这一发现促使史学家们想到,既然《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基本可信,司马迁的《史记》也确如刘向、扬雄所言是一部“实录”,那么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所记录的夏王朝与夏王世系恐怕也不是向壁虚构,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疑古思潮流行时期,甲骨文资料证实了《殷本纪》与《世本》的可靠程度,也使历史学家开始摆脱困惑,对古典文献的可靠性恢复了信心。

        甲骨文的发现同时引发了震撼中外学术界的殷墟发掘。“五四运动”促使中国的历史学界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古史辩派对一切经不住史证的旧史学的无情批判,使人痛感中国古史上科学的考古资料的极端贫乏;二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史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力倡“二重证据法”,亦使中国历史学研究者开始往重地下出土的新材料。这些历史因素对近代考古学在中国的星期具有催生作用。1928年秋,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开始发掘殷墟,其最初的目的乃是继续寻找甲骨。而第二次发掘时,已从主要寻找甲骨编程了对整个遗址所有遗存的科学发掘。

       甲骨文的发现还大大加速了对传统的中国文字学的改造。汉代以后中国的文字学家崇尚许慎的《说文解字》,传统的文字学主要是《说文》学;但由于北宋以来金石学的发展,特别是对金文的研究,已不断地用商周古文字对《说文》的文字学进行补充。到了清代,对金石学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使《说文》的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甲骨文的发现提供了汉字的早期形式,其构成离小篆甚远,多有象形、会意文字,令当时学者眼界大开。《说文》以小篆为本解释字源的理论难以维持,从此中国文字学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摘编自朱凤瀚《近百年来的殷墟甲骨文研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宋代童蒙教育与前朝相比,最明显的特征是突破了门阀士族严格的等级制度,呈现出大众化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宋代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强化,促进了庶族地主阶级与小农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为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趋势的形成,奠定了广泛的社会阶级基础;宋代最高统治者提倡的“兴文教,用文人”,改革科举制度,为宋代童蒙教育大众化趋势的形成,开辟了现实途径。

    宋代童蒙教育对象,除了赵宋宗室子孙和一般官僚地主家庭的子弟以外,相当一部分是出身于平民的农家子弟。此外,历来位居四民之末的商人也非常重视对其子弟的教育。“农工商各教子读书”成为宋代社会的一道独特风景。

    宋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童蒙教育目的多元化趋向的形成。宋代童蒙教育除了以理学为核心的道德教化目的进一步彰显,以及为科举之预备目的进一步强化以外,童蒙教育为生计和职业准备的目的初步显现。由于科举考试竞争十分激烈,能及第者毕竟是少数,当人数众多的农工商子弟的科举之梦在屡试屡败中破灭时,其读书目的往往也随之发生变化。袁采在《袁氏家训》中明确指出:如不能为儒,则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

    宋代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促使童蒙教育重心下移至民间,童蒙教育出现了事实上的双轨制,即一是包括专为皇室、贵族子弟设立的宗学、诸王公学、内小学和国立、地方小学在内的官学教育系统,二是包括专门为广大中下层知识分子和普通百姓子弟设立的私塾、义学、家塾、村塾、冬学以及其他民间教化形式在内的私学教育系统。私学教育系统中接受教育的主要是人数众多的田夫牧子和工商小民,他们的天职“无非辟土植谷”、“作巧成器”、“通财鬻货”,因此,他们所读之书系“杂字”、《百家姓》之类。广大中下层平民及其子弟在“常读熟记”中了解五谷杂粮、农什器具、日用家什以及生产、生活方面的基本技能,进而达到“上账不难”等基本技能的掌握的目的。

    此外,宋代许多著名学者如朱熹、吕祖谦等,在重视伦理道德教育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对蒙童进行一些自然、科学常识的教育,以培养博学、广闻的儿童。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宋代童蒙教育内容中不仅有“云维何兴,以水之生。雨维何降,以云之蒸”等自然常识,也出现了以欧阳修的《州名急就章》、方逢辰的《名物蒙求》等为代表的专讲名物制度、自然常识及科技知识的童蒙教材。

    宋代童蒙教育凭借其大众化的特点,不仅促进了整个宋代社会文化的相对普及和下层民众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上层精英文化向下层大众文化的传播和转变,对维护封建宗法社会的稳固和延续封建统治发挥了独有的文化效应。同时,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也开启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童蒙教育社会化普及化发展的先河。

(摘编自郭娅《试论宋代童蒙教育的大众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供祀是书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藏书、讲学一起并称为书院的三大事业。书院作为与官学并行的教育组织,其供祀活动及其社会意义主要存在于文化层面。

    在儒家传统教育中,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被认为同等重要,因而对书院教育而言,教学空间和供祀空间是必不可少的两大组成部分。供祀作为一种具体规范的展礼、学礼活动,历来受到古代教育者的高度重视。由于儒家思想的精微体现在对孔子学说的传承上,在书院兴建孔庙并定期举行供祀仪式,彰显了孔子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和道德境界。这种严谨而规范的供祀形式作为书院的文化“规则”,一直受到书院管理者甚至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书院的文化发展要依靠学术传播,即依靠对本学派学术旨趣的承传,除了对本学派的“文本”进行阅读和阐释外,还要从精神上进行承传。对本学派和本书院历史上具有影响的先贤进行供祀,表明了书院作为一个学术组织拥有的行为规范和精神特色。南宋以来的书院无不将供祀本学派先贤作为标榜自身“正道脉而定所宗”的学术追求,如白鹿洞书院的“宗儒祠”供祀周敦颐、朱熹等人,就体现了其学术旨趣。

    书院供祀并非单纯学术上的追求,在漫长的制度化发展过程中,书院已经从一种单纯的教育组织发展为集教学、藏书、祭祀、出版、经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组织。官方的扶持、地方贤达的资助、民众的认同和参与,是书院巩固地位、扩大影响的重要条件,对社会上那些关心书院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名宦和贤达,书院供祀空间也为他们留有位置。如岳麓书院在明嘉靖五年(1526年)设立了“六君子堂”。这是岳麓书院专祀建院功臣的开始,显示了书院对他们功德的追怀和弘扬,也显示了书院在文化层面上与时俱进的一种追求。

    清代书院将“立德、立功、立言”作为选取供祀对象的标准。那些与书院发展没有直接关系,但与本地社会发展相关且有过较大影响的有功人士,也会得到书院的崇敬和供祀。这种供祀对象多元化的模式,与宋代及以前书院供祀对象的单一化相比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康熙年间河南大梁书院供奉各类社会贤明人士达150人之多,其承载的文化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一种规范的展礼作用”。

(选自蒋建国《仪式崇拜与文化传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将中国志愿服务活动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批被誉为“鸟巢一代”的奥运志愿者通过积极参与和真诚奉献,在奥运会的平台上展现、锻炼和成就了自己,奥运会服务经历给“鸟巢一代”志愿者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可以发现,奥运志愿服务的实践产生了一种共同的精神素养,志愿者分享的回忆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取向与我国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较高的契合。他们积极投身奥运这一全球性的体育文化盛典,充满了对国家的热爱和认同,展现出这代人的社会担当和国际视野。因此,奥运志愿服务集体记忆可以作为潜在的精神遗产和志愿遗产,集体记忆的建构将对北京2022冬奥会有所助益。

(摘编自王艳等《“鸟巢一代”奥运志愿服务集体记忆与奥运遗产》)

材料二:

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强调提升青年志愿服务水平、促进青少年的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国体育志愿服务事业在冬奥背景下的健全与发展将为青少年社会参与提供实现路径。志愿服务是一种利他行为,是以不求物质回报为前提地为他人、社会团体或某项事业,乃至为整个社会提供援助。近年来学者们逐渐构建了以讨论志愿者行为动机为主的解释范式,比如人们可能因表达个人价值、增强自身意义、增长职业技能和强化人际关系等方面来进行志愿服务。志愿者的参与动机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志愿服务不能简单地局限在无私奉献的框架内,志愿服务对于志愿者的自我成长和公民参与社会建设也有重要意义。志愿服务的最终目的是在全体社会成员的心中内化志愿精神,形成一种面对社会、面向人生的个体态度和公民意识,在这种层面上,志愿服务所谓“推动人类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价值才得以彰显。

(摘编自李佳宝等《论冬奥背景下体育志愿服务与青少年社会参与》)

材料三:

    近两年,共享单车成为市民出行的新宠。然而,在共享单车发展正盛的同时,违规停车、私自上锁、丢弃及破坏单车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为了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公司也尝试采取一些措施,除了运营人员加强维护之外,公司官方平台也会以信用分奖惩的方式来鼓励使用者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以此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随着举报反馈机制的建立,在城市中涌现出一群单车猎人,他们是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在业余时间他们也会寻找并拍照举报那些破坏共享单车正常使用秩序的行为,并将违规使用的单车搬到公共区域停放以维护共享秩序,他们将此称为“打猎”。在自发参与共享单车秩序维护的过程中,单车猎人的这一行为也逐渐体现出在消费社会中使用者自下而上地参与社会治理的特点。作为消费者的单车猎人也逐渐体现出一定的公民意识,他们参与治理并形成网络时代促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新力量。

(摘编自许金凤等《卷入的消费者一一以摩族猎人为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美育,就其目标而言,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美育的这种人文性集中体现在其作为人格教育的维度。人格是人的各种能力和素质的综合,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各种特质的总和。美育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能够促进人的感性发展,而且有助于人的其他方面的发展,特别是道德发展。席勒在《美育书简》中写道:“有为健康的教育,有为认知的教育,有为道德的教育,还有为审美能力和美的教育。最后那种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我们整个感性和理智的力量达到尽可能全面的和谐。”而且,美育能够为人的各种精神能力和素质的充分发展提供基础和助力。正如席勒所说,美育的目的不是单独地促进某一种心理功能的发展,而是通过在内心中达到审美状态而使各种心理功能达到和谐。这种观点的深刻性在于把人性的完整与人的各种能力的发展统一起来。只有在个性生命完整和谐的状态下,各种精神能力才可能充分健康地发展起来,并达到互相协调,使个性生命保持旺盛的活力和无穷的创造力。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证来自达尔文在其《自传》中的自述:“到了30岁,或30多一点,各类诗歌,诸如弥尔顿、格雷、拜伦、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和雪菜等人的诗作给了我很大的乐趣,我甚至像一个中学生似地从莎士比亚的剧作中获得强烈的快感……以前,绘画也给我相当大的乐趣。但是;经过许多年后的今天,我对绘画和音乐的兴趣也差不多丧失了……我的思想几乎已成了机器,只会机械地从无数事实和材料中别出一般规律。”这也从反面为人的各种能力发展的整体协调性原理提供了支持。

    以感性体验的方式培养人格,是中国传统儒家一直倡导和践行的,由此形成了悠久而丰富的美育思想。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对此,王国维评价说,孔子教人“始于美育,终于美育”。所谓“始于美育”,就是孔子讲“兴于诗”,而且还带领学子“玩天然之美”,其目的就是“平日所以涵养其审美之情”。所谓“终于美育”,就是“成于乐”,由此养成“无欲”、“纯粹”之“我”,进入“无希望,无恐怖,无内界之争斗,一无利无害,无人无我,不随绳墨而自合于道德之法则”的境界。这种礼乐教化的传统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变化,但传统儒家对人格养成却一直延续着重视从感性入手、注重情感体验、实现教养内化的原则。所谓“潜移默化”、“陶冶性情”、“怡情养性”等等都是不脱离感性、不断深化感性、持续提升生命境界的教化方法。这个原则和方法植根于一种信念,那就是人格教育的内在性。孔子曾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尹焞注称:“知之者,知有此道也。好之者,好而未得也。乐之者,有所得而乐之也。”这里从“知到“好”再到“乐”的层层递进,恰恰是一个由外在性句内在性递进的过程。对于道,只有“有所得,也就是内化了,才会有“乐”,这是数自内心的。也就是说,要教化人,仅仅使人知道一些道理还是不够的,而是要使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这些道理,内化于心,并以听闻和践行这些道理为快乐,这才算是达到了目的。《礼记·大学》中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养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物格而后如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里的“明明德”与其后的“意诚”、“心正”都追求教化的内在性。到了明代,王阳明在讲“孝”时指出,对父母问寒问暖不能是礼节性的,而要出于诚心,出于孝心:“这都是那诚孝的心发出来的条件。却是须有这诚孝的心,然后有这条件发出来。”这个“城”强调的是带有深度情感体验的孝道,它是内化于个体内心深处的。反之,只是迫于礼节,虚情假意地“尽孝”,那还是不孝。因此,教人孝道,也就必然要使孝道以感性的方式(具体地说就是情感体验)深入人心,使人诚心诚意地践行孝道。这种以感性的方式使教化深入人心,使之内在化,形成了中国传统教育的十分重要而独特的思想和实践,而这种思想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是美育的。因此可以说,中国是具有深厚美有传统的国家。

(节选自社卫《美育三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歌的特点是在韵律中运行,中国和外国,概莫能外。这是诗歌得以流传的基本要素,越是保持韵律严谨的好诗,流传得越是久远。反之,再好的诗如果没有韵律,也难以广泛地流传。这正如孔子所说的:“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根据这个道理,反思我国近百年的自由体新诗,之所以缺少传诵的耐力,根本的原因就是放弃了作为诗歌这种文体的基本要素—一韵律。

    在新诗刚刚兴起正在探索自己发展道路之时,章太炎先生就曾明确提出诗必须有韵,坚决反对那种认为只有摆脱韵律東缚才能写出好诗的说法。他在给曾聚仁的信中说:“必谓依韵成章,束缚情性,不得自如,故厌而去之;则不知旗歌小曲,亦无无有韵者,此正触口而出,何尝自寻束缚耶?”

    新诗的推出,不可否认是诗歌发展的一大进步,是适应了时代的需求。但是从它发展至今的百年历程反思来看,当时倡导新诗的先驱们,在打破统治了千百年的格律诗束缚的勇气和无畏的精神下,不免由于慎思不足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完全“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从而忽略了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即中国诗歌(从《诗经》到元曲)不管是哪一种格式都是有韵有律的,这些韵律的格式是经过千百年的锤炼才形成的。正是由于有一定格式的韵律,诗歌才得以流传。而倡导自由体新诗的先驱们在他们刚刚走出国门,初见外国诗歌,在外语不太精深、未能熟谙外语中音节长短、重音排列等在母语中已经约定俗成的内在规律时,会不会仅从书面上看到它句子的长短不齐和语尾的有韵无韵,便误以为外国诗歌一律是没有任何格律的自由体诗呢?而对于大多数没有去到外国、只凭译文了解外国诗歌的人,则更是以为外国诗歌天生便是无拘无来的充分自由体,就是分行的散文。

    应当说,新诗至今虽然已经经历近百年的历程,但仍然处于探索与寻求更适合于自己表现形式的阶段。历史上,每种新的诗体出现,由《诗经》到《乐府》再到格律诗、词、曲,每一次都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过程。我认为,还是鲁迅先生说得对。他说:“诗要形式,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只要顺口就好。”鲁迅的话在五四时期推动诗歌革命,促进新诗产生时是正确的;今天,在推进新诗如何探索,如何找出更适合于自己的表现形式的过程中,仍很重要。

    总之一句话,诗一定要有形式,这形式就是韵律。至于这形式、这韵律如何铸造,如何形成,仍然亟待探索、锻铸与完善。

(选自邓加荣《诗一定要有形式,这形式就是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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