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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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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高一必修4第一单元3哈姆雷特

阅读课文片段,回答后面的问题。

国    王  且慢;拿酒来。哈姆莱特,这一颗珍珠是你的;祝你健康!把这一杯酒给他。(喇叭齐奏。内鸣炮。)

…………

哈姆莱特  好妈妈!

国    王  乔特鲁德,不要喝。

王    后  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

国    王  (旁白)这一杯酒里有毒;太迟了!

哈姆莱特  母亲,我现在还不敢喝酒;等一等再喝吧。

王    后  来,让我擦干你的脸。

雷欧提斯  陛下,现在我一定要击中他了。

国    王  我怕你击不中他。

雷欧提斯  (旁白)可是我的良心却不赞成我干这件事。

哈姆莱特  来,该第三个回合了,雷欧提斯。你怎么一点不起劲?请你使出你全身的本领来吧;我怕你在开我的玩笑哩。

雷欧提斯  你这样说吗?来。(二人比剑。)

奥斯里克  两边都没有中。

雷欧提斯  受我这一剑!(雷欧提斯挺剑刺伤哈姆莱特;二人在争夺中彼此手中之剑各为对方夺去,哈姆莱特以夺来之剑刺雷欧提斯,雷欧提斯亦受伤。)

国    王  分开他们!他们动起火来了。

哈姆莱特  来,再试一下。(王后倒地。)

奥斯里克  哎哟,瞧王后怎么啦!

霍拉旭    他们两人都在流血。这是怎么回事,殿下?

奥斯里克  您怎么啦,雷欧提斯?

雷欧提斯  唉,奥斯里克,正像一只自投罗网的山鹬,我用诡计害人,反而害了自己,这也是我应得的报应。

哈姆莱特  王后怎么啦?

国    王  她看见他们流血,昏了过去了。

王    后  不,不,那杯酒,那杯酒——啊,我的亲爱的哈姆莱特!那杯酒,那杯酒;我中毒了。(死。)

哈姆莱特  啊,奸恶的阴谋!喂!把门锁上!阴谋!查出来是哪一个人干的。(雷欧提斯倒地。)

雷欧提斯  凶手就在这儿,哈姆莱特。哈姆莱特,你已经不能活命了;世上没有一种药可以救治你,不到半小时,你就要死去。那杀人的凶器就在你的手里,它的锋利的刃上还涂着毒药。这奸恶的诡计已经回转来害了我自己;瞧!我躺在这儿,再也不会站起来了。你的母亲也中了毒。我说不下去了。国王——国王——都是他一个人的罪恶。

哈姆莱特  锋利的刃上还涂着毒药!——好,毒药,发挥你的力量吧!(刺国王。)

众    人  反了!反了!

国    王  啊!帮帮我,朋友们;我不过受了点伤。

哈姆莱特  好,你这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丹麦奸王!喝干了这杯毒药——你那颗珍珠是在这儿吗?——跟我的母亲一道去吧!(国王死。)

雷欧提斯  他死得应该;这毒药是他亲手调下的。尊贵的哈姆莱特,让我们互相宽恕;我不怪你杀死我和我的父亲,你也不要怪我杀死你!(死。)

哈姆莱特  愿上天赦免你的错误!我也跟着你来了。我死了,霍拉旭。不幸的王后,别了!你们这些看见这一幕意外的惨变而战栗失色的无言的观众,倘不是因为死神的拘捕不给人片刻的停留,啊!我可以告诉你们——可是随它去吧。霍拉旭,我死了,你还活在世上;请你把我的行事的始末根由昭告世人,解除他们的疑惑。

霍拉旭    不,我虽然是个丹麦人,可是在精神上我却更是个古代的罗马人;这儿还留剩着一些毒药。

哈姆莱特  你是个汉子,把那杯子给我;放手;凭着上天起誓,你必须把它给我。啊,上帝!霍拉旭,我一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你倘然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

(1)、下列对选文内容的概括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哈姆莱特和雷欧提斯比剑,推动了情节的发展。雷欧提斯在第三个回合击中哈姆莱特,哈姆莱特随即夺过剑也击中了他,哈姆莱特又用剑刺死了国王,情节紧张激烈,扣人心弦。 B、“酒”在这一情节里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国王用事先准备的毒酒祝贺哈姆莱特却被王后喝了,王后中毒而死,“酒”使戏剧的发展跌宕起伏,是线索。 C、在紧张的故事情节中,人物关系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国王和哈姆莱特是不共戴天的对手,王后和雷欧提斯是对局面产生影响的两个变数。 D、在紧张的故事情节里,人物性格鲜明突出,如国王的老奸巨猾、哈姆莱特的鲁莽草率、雷欧提斯的不忍心。
(2)、从这部分文字中可以看出,雷欧提斯是怎样的一个人?
(3)、古希腊悲剧分为命运悲剧和性格悲剧,哈姆莱特最终和敌人同归于尽,你认为哈姆莱特的悲剧原因是什么?结合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林纾其人

李华龙

在“桐城派”后期作家中,有一个不懂外文但会翻译的奇才,他一生先后翻译各国小说171种,计270册,被称之为“今世小说界泰斗”“我国翻译界先驱”,他就是我国近代著名的小说翻译家林纾。

林纾自己不懂外文,但他古文造诣很深,才思敏捷,记忆力特别好,有过目不忘、耳闻能记本领的奇才,先后与人合作,用古文翻译外国古典名著,是位不懂外语的著名翻译家。他所翻译的作品几乎全是凭懂外语的人的口述,他能下笔如流水,准确地将其翻译成中文,而且雅驯遒劲,深得人们的青睐。他翻译的处女作《巴黎茶花女遗事》曾轰动京城一时,风行全国,被称之为“读者但见马克之花魂,亚猛之泪渍,小仲马之文心,冷红生之笔意,一时都活,为之欲叹观止”。从此他一书成名,一发而不可收,成为当时翻译外国小说最多、影响最大的翻译家。胡适还盛赞林纾所译的《茶花女》,认为《茶花女》的成绩遂替古文开辟一个新“殖民地”,比严复所云“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有过之而无不及。

由于林纾不懂外文,口译者译错的他自然不知,所以他翻译的作品也难免有疏漏之处,删节、错译、漏译的也时有出现,意译部分过多,似有翻译与创作并用,给人以半译半写之感,这是他译著的不足之处。可贵的是,他自己做事自己承担,不推卸责任,他曾说过:“纾本不能西文,均取朋友口述而译,在海内所知,至于谬误之处,咸纾粗心浮意,信笔行之,咎均在己,与朋友无涉也。”

林纾是一位正直的有民族精神的知识分子,他爱祖国,关心国家前途和命运,同情“戊戌变法”。面对当时外国的入侵,他痛心疾首,同仇敌忾。然而遗憾的是他从小受其父母“畏天循命”的封建观念影响,思想守旧,当“五四”新文化运动即将兴起的时候,他又反对新文化运动,后被胡适、陈独秀、钱玄同等人排挤出北京大学。为此,他愤愤不平,相继作《妖梦》《荆生》等文章讽刺胡适等人,对抗新文化运动。

林纾不仅是作家、翻译家兼善,而且书法绘画俱工。他摒弃一切,肆力画山水,潜心钻研书画。其中《江南雨上图》采用元代画家高克恭的画法,以横点画山,突出江南雨色的迷离。那乌云密布、雷声滚滚、山头昏昏、林木蒙蒙的暴风雨来临之际的山区雨景在他的笔下描绘得淋漓尽致。作者在此图中似乎在表现一种矛盾的情感。这种矛盾的一方面是他对狂风暴雨来临前那种变化莫测的大自然恶劣环境的一种恐怖和压抑感;另一方面“天变不足畏”,既然暴风雨来了,让我们从容面对吧!你看画中小路和水面一片白色,临水小屋中有人却安详自在,静坐观雨,似有“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的无畏精神,充分表现出作者以画言志的真情实感。

林纾的另一幅《雪景山水图》用墨极为成功,浓、淡、干、潮浑然一体,形成层次丰富的色阶。全画不画一人,但从山脚老树的仰视,以及山谷依山而列的茅屋,使人感觉不到境界荒寒的同时,却把隆冬季节,夜雪初霁,清晨时分,群山银装素裹,朔风劲吹,冰天雪地清冷静谧的景色跃然纸上,而且描绘得十分感人,这恐怕也是作者在追求的那种纯洁高雅吧。全幅作品布局紧凑饱满,笔墨苍润纯熟,画上峰峦环绕,山脉映带连绵,山峰笔墨简洁,长皴淡染,山石脉络向背分明。天空使用淡笔渲染,烘托山峰冒雪出云之势,加之满山瑞雪,银装素裹,寒林孤秀,物态严凝,俨然寒冬在目。远山万木压着积雪,在灰暗天空衬映下更显雪色明亮光洁。山谷几间茅屋依山而列,屋顶压着积雪。蜿蜒曲折的山路和溪上小桥皆被大雪所蔽。山脚下,似乎在流动着溪水,溪两岸零散的傲雪老树残叶未尽,似乎在告诉人们,这是初冬的大雪,更严寒的天气还在后面呢。

林纾不仅是著名作家兼翻译家,而且还是一名很有品位的书画家,尽管后人很少提到他的书画成就,也许是因为其画之名为其文之名所掩的缘故吧。

(摘编自《中国文物报》)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我回到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他病了,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
    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撞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朱友山

杨林海

    在我们瓷片族中,朱友山绝对算得上一个大家。

    朱友山玩瓷片的时候,根本没人意识到古代的碎瓷片能玩──他在市住建局上班,有一次去工地上量土方,忽然看见一个明代的土坑里挖出几块碎瓷片,拿到水下冲洗,他发现上面用青花画了一人一鹿。

    朱友山觉得好玩,把它放进提包里。

    有一次碰到个文博专家。文博专家懒懒地说了一句:“粗大明。”

    什么意思呀?

    明朝的民窑瓷器大多粗陋不堪。

    朱友山当时只觉得这个瓷片好玩,并不知道它的朝代。

    赶紧孙子一样地过去请教,人家告诉了他明朝的瓷器釉色和底足的特点。

    说到上面的青花图案,人家启发他:你看这个人戴的官帽,再看这只鹿在哪里。

    帽子很高,鹿在他的身后只露出一个头。

    对了,这叫“高官(冠)厚(后)禄(鹿)”。

    虽然粗──底足上沾满了瓷渣──可是胎薄釉厚,应该是读书人为求一个好口彩而使用的器物。

    哦?

    哦!

    过去古玩行里有一句行话:瓷有毛,不值分毫。朱友山手里的只是个碗底儿,文博专家虽然说得头头是道,却也并没有觉得有多珍贵。

    但是朱友山喜欢──喜欢,就留着玩呗,他用鞋盒盛好,拿一个小本子把文博专家的话工工整整地记下来。

    再去工地量土方,烟呀酒的就免了。

    工地上的甲方会事先把挖到的碎瓷片捡起来,清洗干净──放到他的自行车上。

    等到别人意识到瓷片也算是个玩意儿的时候,朱友山已经收了十多年,他的瓷片已经有了几万片。

    等到文庙的地摊上开始有瓷片卖的时候,朱友山已经有了几十万片。

    虽然现在“瓷有毛,不值分毫”的话已经不再有人提起,但玩瓷片的人还是像写网络小说的作家一样不被重视──省古陶瓷研究会好歹同意在全省瓷片族中发展一名会员。朱友山成了当然的人选。

    ──古陶瓷研究会的专家那都是什么样的专家啊,人家吃过的盐比我们吃过的米还多呢。

    那时候朱友山早已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我们一边送他去省里面试,一边嘱咐他:“人家愿意吸收你,实在是给了咱瓷片族大面儿了──见了专家们,咱得看人家的脸色行事。”

    八十多岁的朱友山像个孩子似的一脸得意:“我懂,混社会我有一套──当年在住建局,有个领导说我不务正业,最后还不是被我摆得妥妥帖帖的?”

    古陶瓷研究会的专家倒也没有接受我们孝敬的烟呀水呀,人家随手从博古架上捧出一只碗,请朱友山断代。

    朱友山看看碗底,有刮削痕,中间有一个淡淡的凸起(行话:鸡心),笑了笑:“明朝的吧?”

    “能不能再断得具体一点──明朝什么时期的呀?”

    “明晚的──明朝的碗都有鸡心,早期的很重,到了中期,鸡心就不太强调了,这一件的鸡心已经近于无。”

    原来是这样呀。

    “孤证不证──我再来看看青花的发色。”朱友山接过碗来看膛里的图案。

    “扑哧!”他笑了起来。

    “这是明朝人的衣服被现代人穿了──在演戏呢。”

    “啊?”我们能明显地感觉到一个专家的脸色变了:“这是我刚买的,虽然有些疑惑,但我没看出来是假的呀。”

    “你当然看不出来。”我们拼命地朝朱友山使眼色,可他根本不管不顾,“这个碗的胎、釉、形制得都没问题──这是明代的素碗,价格不高,但是现代的窑工们得到后,又在碗心里画了青花,入窑再一次烧制而成。”

    每个时期,烧制出的青花发色是不一样的。

    这样呀。

    我们在心里都暗暗地为片儿朱喝彩,我看到,专家们的脸上也流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看来朱友山进入省古陶瓷研究会是没问题了。

    但是谁也没料到的结果出现了:那个买碗的专家出于对正品的洁癖,把碗扔到了外面的水泥地上。

    就算是现代人在上面画了青花图案,可碗本身是明代的没错呀。

    它能流传到今天,容易吗?

    朱友山急白了脸。

    那个碗碎成了十八瓣荷花,但幸亏碗底子还是好的。

    朱友山捡起碗底,对我们说:“我不想加入这个古陶瓷研究会了,我们回去吧。”

(选自2017年第1期《小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什么?”老两口同时惊叫一声,张开的嘴巴半天也合不拢了。加林仍然保持着那个姿势,说:“我的民办教师被下了。今天会上宣布的。”

    “你犯了什么王法?老天爷呀……”老母亲手里的舀面瓢一下子掉在锅台上,摔成了两瓣。他父亲急得用瘦手摸着赤脚片,偷声缓气地问:“那他们叫谁教哩?”

    “谁?谁!再有个谁!三星!”高加林又猛地躺在了铺盖上,拉了被子的一角,把头蒙起来。

    老两口一下子木然了,满窑里一片死气沉沉。

    这时候,听见外面雨点已经急促地敲打起了大地,风声和雨声逐渐加大,越来越猛烈。窗户纸不时被闪电照亮,暴烈的雷声接二连三地吼叫着。外面的整个天地似乎都淹没在了一片混乱中。

    高加林仍然蒙着头。他父亲鼻尖上的一滴清鼻涕颤动着,眼看要掉下来了,老汉也顾不得去揩;那只粗糙的手再也顾不得悠闲地捋下巴上的那撮白胡子了,转而一个劲地摸着赤脚片儿。他母亲身子佝偻着伏在炕栏石上,不断用围裙擦眼睛。窑里静悄悄的,只听见锅台后面那只老黄猫的呼噜声。

    外面暴风雨的喧嚣更猛烈了。风雨声中,突然传来了一阵“轰隆轰隆”的声音——这是山洪从河道里涌下来了。

    高加林听见他父母亲哭,猛地从铺盖上爬起来,两只眼睛里闪着怕人的凶光。他对父母吼叫说:“你们哭什么!我豁出这条命,也要和他高明楼小子拼个高低!”说罢他便一纵身跳下炕来。

    这一下子慌坏了高玉德。他也赤脚片跳下炕来,赶忙捉住了儿子的光胳膊。同时,他妈也颠着小脚绕过来,脊背抵在了门板上。老两口把光着上身的儿子堵在了脚地当中

    高加林急躁地对慌了手脚的两个老人说:“哎呀呀!我并不是要去杀人嘛!我是要写状子告他!妈,你去把书桌里我的钢笔拿来!”

    高玉德听见儿子说这话,比看见儿子操起家具行凶还恐慌。他死死按着儿子的光胳膊,央告他说:“好我的小老子哩!你可千万不要闯这乱子呀!人家通天着哩!公社、县上都踩得地皮响。你告他,除什么事也不顶,往后可把咱扣掐死呀!我老了,争不得这口气了;你还嫩,招架不住人家的打击报复。你可千万不能做这事啊……”

    高加林浑身硬得像一截子树桩,他鼻子口里喷着热气,根本不听规劝,大声说:“反正这样活受气,还不如和他狗日的拼了!兔子急了还咬一口哩,咱这人活成个啥了!我不管顶事不顶事,非告他不行!”他说着,竭力想把两条光胳膊从四只衰老的手里挣脱出来。但那四只手把他抓得更紧了。两个老人哭成一气。他母亲摇摇晃晃的,几乎要摔倒了,嘴里一股劲央告说:“好我的娃娃哩,你再犟,妈就给你下跪呀……”

    高加林一看父母亲的可怜相,鼻子一酸,一把扶住快要栽倒的母亲,头痛苦地摇了几下,说:“妈妈,你别这样,我听你们的话,不告了……”

    两个老人这才放开儿子,用手背手掌擦拭着脸上的泪水。高加林身子僵硬地靠在炕栏石上,沉重地低下了头。外面,虽然不再打闪吼雷,雨仍然像瓢泼一样哗哗地倾倒着。河道里传来像怪兽一般咆哮的山洪声,令人毛骨悚然。

    高玉德头低倾着吸烟,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才扬起那饱经世故的庄稼人的老皱脸,对儿子说:“你听着!你不光不敢告人家,以后见了明楼还要主动叫人家叔叔哩!脸不要沉,要笑!人家现在肯定留心咱们的态度哩!”他又转过白发苍苍的头,给正在做饭的老伴安咐:“加林他妈,你听着!你往后见了明楼家里的人,要给人家笑脸!明楼今年没栽起茄子,你明天把咱自留地的茄子摘上一筐送过去。可不要叫人家看出咱是专意讨好人家啊!唉!说来说去,咱加林今后的前途还要看人家照顾哩!人活低了,就要按低的来哩……加林妈,你听见了没?”“嗯……”锅台那边传来一声几乎是哭一般的应承。

    泪水终于从高加林的眼里涌出来了。他猛地转过身,一头扑在炕栏石上,伤心地痛哭起来。

    外面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只听见大地上淙淙的流水声和河道里山洪的怒吼声混交在一起,使得这个夜晚久久地平静不下来了……

(节选自路遥的《人生》第一章,有删改)

【注】①民办教师:高加林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回村当上了临时代课教师,就是没有编制的民办教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火车上的女郎

(印度)拉斯金·邦德

    火车开动后,车厢里只有我一个人。直到罗哈站才上来一个女郎。前来送行的那对夫妇大概是她的双亲,他们好像对姑娘的这次旅行很不放心。那位太太耐心地告诉女郎该把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不可把头探出窗外,如何避免与陌生人交谈等等。

    我是个盲人,所以无法形容出那女郎的容貌,但从她脚后跟发出的“啪哒啪哒”的声响,我知道她穿的是拖鞋。我喜欢听她说话的声音。

    火车驶出站台后,我问她:“您是到德赫拉顿去吗?”

    可能因为我在一个幽暗的角落里,所以我的说话声吓了她一跳。她不禁惊叫一声说:“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起初我也没有看见您,”我说,“不过我听见您进来了。”我想,只要我坐在原处不动,她就不一定发现我是一个瞎子。

    “我到沙哈兰坡下车,”女郎说,“我的姑妈到车站接我。您到哪儿去?”

    “我到德赫拉顿,然后去木苏里。”我答道。

    “啊,你真运气!我也去木苏里。我喜欢那里的山峦,尤其是在十月份。”

    “是啊,那是黄金季节。”说着,我的脑海浮现出我眼睛没有失明时所见到的景象:漫山遍野的太阳花,在明媚的阳光下竞相开放。到了夜晚,坐在篝火旁,喝上一点白兰地,大多数游客都已离去,万籁俱寂,仿佛在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

    她默默不语,是不是我的话打动了她? 还是她把我看成了一个多情善感的白痴?随后我错问了一句话:“外面天气怎么样?”

    她对我的问话似乎不以为意,难道她已发觉我是个瞎子了? 不过,她的一句话立刻解除了我的疑虑。“您自己往外看看不就知道了嘛。”语气十分自然。

    我沿着铺位轻轻地挪到车窗边。我在想象中能看到电线杆飞快地从眼前掠过。“你注意到没有,”我试探着说,“树好像是在动,而我们好像是静止的。”

    “总是这样。”她说。

    我朝她转过脸去,有好一会儿,我们谁也没说话。“您有一张挺有趣的脸。”我变得越发大胆了,我知道她是不会生气的,因为女孩子很少有不喜欢奉承的。

    她愉快地笑了,笑声像银铃般清脆。“您这样说,我倒挺高兴。”她说,“人们一张嘴就说我长得漂亮,我都听腻了。”这么说,她一定长得很漂亮了。于是我大声地说:“是啊,有趣的脸同样可以是漂亮的呀!”

    “你真会说话。”她说。

    “你马上就要到站了。”我唐突地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谢天谢地,路途还不算远,要是在火车上坐二三个小时,可真叫人难熬。”

    然而,只要能听见她说话,我坐多久都没关系。她说话的声音,有如高山流水,清脆动听,我想只要一下火车,她就会忘记这次短暂的邂逅。然而对我来说,我会一直想到下车,甚至是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

    女郎起身开始收拾东西。我不知道她是挽着发髻,还是梳着披肩发?也许剪着短发。

    列车缓缓驶进站台,车外,脚夫的吆喝声,小贩的叫卖声响成一片。这时,门口传来一位女人的尖脆的说话声,我想一定是她姑妈来接她了。

    “再见!”女郎说。

    车门口一阵骚乱,一个男人结结巴巴地道着歉走进车厢,接着门“砰”地一声被关上,把我和外间世界又隔开了。

    列车徐徐开动了。

    “对不起,我可不像刚才下车的那位那样有魅力。”男人搭讪着说。

    “那位姑娘很有意思。”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留的是长发还是短发?”

    “这我倒没有注意,”他好像有点迷惑不解地说,“不过她的眼睛我倒留意了,那双眼睛长得很美,但对她却毫无用处了——她是个瞎子,你没注意吗?”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丛棣

    我一生下来就对一些圆圆的东西感兴趣,譬如我爸爸的光头,在我学走路前那是我最好的玩具,后来被皮球替代了。由小到大的皮球向前滚动着,一个孩子跟在后面,慢慢地显现出他的天赋异禀。

    到了八岁那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足球,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发誓,那是一个崭新的标准足球,但我只踢了一脚,只一脚它便如出膛的炮弹,再也没有回来。

    我一生都在追寻它的下落,为了它,我没再碰过别的足球。

    事实上,那个惹祸的足球当时并没有逃走,我记得它还理直气壮地回到原地蹦跳了两下,直至二楼窗口探出一个脑袋。一个刁蛮的老太婆,她的脸像另一块碎裂的玻璃,我被她的样子吓坏了。一个黑影趁机从我面前溜走,那个猥琐的家伙弓着身子,回头时一脸的坏笑,他叫小淘,从那以后我只叫他“窃蛋龙”。我确认“窃蛋龙”怀抱着的不是只恐龙蛋,而是一个足球,一个正在哭泣的足球。

    我没命地往前跑,把“窃蛋龙”吓坏了,他试图把球还给我但被我拒绝了,很快我便超过了他。我听见身后的“窃蛋龙”在哇哇怪叫,他的后面还紧跟着一个手持扫把健步如飞的老太婆……

    “窃蛋龙”到底还是跑掉了。

    那天镇上的人都看到了,“窃蛋龙”怀抱着足球,像最后一只恐龙,被一个疯狂的女猎人追赶,卷起一路烟尘,一口气跑出了小镇。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回来,反正我是没再见过他,也没再见过我的那个足球。

    我还是对圆的东西情有独钟,除了足球。

    我开始滚铁环,坡上坡下地玩上个来回,我便长大了。

    长大后我干起了修理自行车的行当,在街角挂了个锈迹斑斑的车圈作招牌,远远看去就像是我玩过的铁环。我天天摆弄那些车胎车圈,藉此安身立命。我还娶了个圆圆的老婆,没过多久,她还给我添了个圆圆的儿子。

    儿子很像我,一生下来便相中了我的光头……

    小家伙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有一次喊我“爸爸”喊得格外甜,他指了指自己的小鞋子,我便俯下身凑近看,结果被他重重地踢了一脚,他也乐得摔倒在地上。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我没给他买足球,而是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了他一把玻璃珠子,并教他如何用手弹射。他同样是个天才儿童,只几天的工夫,我的家就如同遭到了枪手们的疯狂扫射,窗户和墙壁上满是累累弹痕。

    头缠绷带的我点上一支烟,开始怀念曾经拥有过的一个足球,我想,它在也许会好些。

    四年一届的世界杯又到了。

    小广场上人头攒动,人们都聚集在那里喝啤酒看直播,看中国队如何过关斩将,杀进决赛,看来这一次大力神杯我们是势在必夺了。

    决赛那晚我也去了,还别有用心地带上了儿子。

    中国队迎战巴西队,史上最惊心动魄的一场比赛,一波三折,我们的11号队员格外抢眼,在最后伤停补时阶段创造了一个点球,并亲自操刀主罚,一蹴而就,完成绝杀。举国欢腾,我的周围人声鼎沸,人们都在击掌相庆,只有我还在紧盯着屏幕:那个改写历史的英雄,抱起足球一边亲吻一边满场乱蹿,他弓着身子的样子很像一个小偷……

    “窃蛋龙”!

    他是“窃蛋龙”!

    你们不认得他了吗,11号是“窃蛋龙”呵!

    我的怪叫的确让他们愣怔了几秒,但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庆祝方式,于是我看到了雨点般的拳头疾落下来,几乎把我砸进泥土。

    事情过去了很久,有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是“窃蛋龙”寄来的一个足球,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签名,看上去很珍贵。我知道这个不是我丢失的那个,但我还是原谅了他。

    我把足球送给了儿子,谁知儿子却不屑一顾地将它丢到一边。他已经长大了,而且越来越圆,最近他迷上了呼啦圈。我有些生气,强拉着他出了门,我要重新教他踢球。我发誓,那是一个崭新的足球,可我儿子只踢了一脚,只一脚它便如出膛的炮弹……

    还是那个窗口,还是那个老太太,她的脸还像原来那块碎裂的玻璃,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点都没变。我吓坏了,儿子却像没事人似的慢吞吞地捡回球,还在原地拍打了两下,我赶忙跑过去推搡他:“你傻呀,还不快跑,快跑呵……”

    儿子一脸的诧异,说:“我干吗要跑?”

    随后儿子仰起脸,撒娇似地喊了一声:“太奶奶……”

    我看见,老太太皱巴巴的一张脸随之舒展开来,像一块刚刚换上的玻璃,完整而平滑,我的奶奶哟……

    我把那个足球抱在怀里,忽然泪如雨下。我哭了,哭得惊天动地。

    没人知道我在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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