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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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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江苏省盐城市高考语文三模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金庸阁下除办报外仿佛以史学佛学自负,对于以小说知名,尤其是以武侠小说知名,自己是不是有点觉得未展所长,以末技得虚名,似不免略感怏怏?依我看则大可不必。阁下所透露的史学佛学见解,论水平未必是“超一流”,若著书立说也不见得能称首席什么家,得什么国际大奖。然而以史学佛学入小说,在武侠中讲“破相”,那就超人一筹了。好比不会武艺的痴公子段誉,只在无意中学了一着“凌波微步”,就到处能“逃之夭夭”;而且有个时灵时不灵的“六脉神剑”,看不见,摸不着,弹指一挥间忽然有效,就能出其不意露上一手。这道理在《金刚经》《法华经》里并非唯一高妙思想,而移入武侠小说立刻产生“裂变、聚变”,威力无穷了。又如《侠客行》中的石破天,呆头呆脑,一片天真,然而处处机缘凑巧,矛盾相成,最后以不识字超过了识字人,以不知道“我是谁”,超出了一切有“我”之人,尤其是那位大“我”发狂的大宗师白自在。这只是“无我”的一解。这一解在佛学中算不得什么最高深的了不起理论,不过是参禅的一个“话头”法门,但在小说中就是“超凡入圣”了。 阁下仿佛总想在小说中不讲而讲一点什么道理。这些见解未必“超凡”,但进入小说,特别是武侠小说,就大大“脱俗”了。无言胜有言,不武胜武,愚而智,弱而强,似佛似道,所以能迈过前人难有后继,虽有败笔,仍卓然自成一家。前有梁羽生,后有古龙,俱写侠情,各有殊胜,然抒写人情佛理尚逊一筹。

(选自金克木《与小说对话:不败求败》,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文中段誉、石破天两个人物的共同特征。

(2)、文中画线句中的“不讲而讲”指的是什么?

(3)、从这段文字看,作者对金庸有哪些评价?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谈谈“循序渐进”与“为而不争”

    中华传统美德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也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当前,认真践行中华传统美德,深入挖掘和阐发其中的思想道德资源,以文化人,以德育人,是我们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应当努力做好的一件大事。这里谈谈中华传统美德中“循序渐进”与“为而不争”的思想。

    中华传统美德之中,有一种可贵的思想,叫做循序渐进。这一思想发端于《老子》,《老子》中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这段话是说,世间万事万物皆有一个发生、发展的演进过程,我们无论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始终如一地保持兢兢业业的态度,而不是虎头蛇尾,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孔子主张的“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讲的也是这个道理。荀子集诸家之说而加以改造,乃化为己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发展到南宋,再经朱熹的创造性总结,遂成“循序而渐进”的至理名言。

    为而不争,是蕴含于中华传统美德之中的又一可贵思想。若究其渊源,这一思想同样可以追溯至《老子》。《老子》最后一章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这里说的“不争”,以“为”作前提。为而不争,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所谓的“为”是“为人”“与人”,即有利他人、给予他人;第二层则是该书二十二章所言四个“不自”,即“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也就是说,人生在世,既要做有利于他人的事,也要做好自己,不要因“争”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品性等,这才叫做“为而不争”。孔子也主张“君子无所争”,只是讲法略异于老子,说的是“矜而不争”。也就是说,不争的前提是“矜”。同一个“矜”字,老子作夸饰、尊大用,主张“不自矜”,孔子则作庄敬持己用,虽讲法各异,但皆从严格律己出发。唯其如此,也就有了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正是弘扬先贤思想,孟子才会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古往今来,循序渐进、为而不争的思想有若春雨润物,融入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先人。然而近些年来,这样的思想被一些人渐渐淡忘了,急功近利、追逐金钱的坏习气蔓延滋长、无孔不入。结果,许多人对无序竞争、损人利己之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有甚者,为了谋求一己私利,竟然践踏道德底线,损害国家、民族利益,弄虚作假,伤天害理。长此以往,势必导致民族道德素质下降。

    凝聚人心、扶正风气,这是中国学人数千年一以贯之的社会责任意识。北宋范仲淹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张载执著追求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早成旷世箴言,不胫而走。清代学者顾炎武著《日知录》,用整整一卷篇幅集中探讨历代社会的人心风俗问题,发出了“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的呐喊。晚近学人据以归纳,遂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时代强音而融入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之中。见贤思齐,亡羊补牢。从当前社会风气的实际出发,学人似有必要多讲讲循序渐进、为而不争的道理,多谈谈中华传统美德中的可贵思想。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经过较长一段时期努力,定然能使中华传统美德深入人心、蔚成新风。

(陈祖武《人民日报》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是时候关闭你的上帝视角了

王梦影

    ①和颐酒店遇袭女性,衣着得体,遇事冷静,还是遭遇了质疑:怎么这么晚回房间?上个月,一位母亲在电梯里阻止男子吸烟,被拳脚相加,却遭微博红人怒斥:“怎么做母亲的?不能忍气吞声么?”本月初,一位中国旅日女留学生在家中遇害,嫌疑犯是她友人的同居男友。据被害者母亲陈述,凶手有家暴倾向,友人不得不向遇害女生寻求庇护,借住家中。这位姑娘仿佛已经无可指摘了。可她似乎仍有“不足”之处:怎能如此善良?警惕心呢?

    ②在每一起事件中,不幸已经发生,公众讨论无法弭平伤害或挽救生命。它的意义在于警示:未来避免悲剧重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③可是焦点往往偏移了。“键盘侠”常常分成几派,争论受害者是不是还有改进的地方。更糟的是,对受害者的审视会变成某种暗示,从键盘上蔓延到人心里,内化成为整个社会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受害者是羞耻的。受害者有罪论并不新鲜。自1965年威廉·莱恩提出这个名词开始,不公正的社会文化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围观者的头脑,让他们下意识地认为受害者有罪。

    ④我更愿意相信,如今很多评论者并不想给谁冠上罪名。他们只是迫切地想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为什么不幸找上这个人?肯定有哪些值得警惕的地方——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⑤当事件已经发生,过程已经了解,这种找寻似乎非常容易得到答案。身在其中的人总是显得漏洞百出。就像我躺在柔软的沙发里抱着爆米花,对着恐怖片里的傻白甜不断痛心疾首:门口就是怪兽啊,半夜三更听到响动,出去看个啥!我看到那个人进地下室了,你就别跟着下去了!如果是我的话,一定能活到片尾。这个逻辑似乎是通顺的,因为我们开着上帝的视角。

    ⑥当我们俯视受害者,他们似乎总有可以提高的地方:犯傻、心软、莽撞……但当自己置身真实世界,没有上帝视角,无法看到事态发展的进度条,不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再也不能够辨认每一个路人的忠奸,我们发现,这个世界太复杂了。简单的逻辑尽管方便,却通常并不可靠。我们站在当事人的位置,不一定能做得更好。

    ⑦其实,我们的安全感或许根本就找错了方向——约束受害者再严厉也是没用的。

    ⑧用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能量,完全可以用来追问和督促——被诈骗者利用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漏的?公共场所的监控和警察的及时反应如何到位?遭遇家暴的妇女有没有更安全的求助机构?

    ⑨今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数十名高矮胖瘦的性侵受害者和歌星Lady Gaga一起走上舞台,共同演唱“直到它发生在你身上,否则你不知道我的感受如何”。当时的副总统拜登介绍他们时这样说:“他们不断问自己,我做错了什么?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做错。”

    ⑩不幸永远在发生,之所以没发生在我们身上,或许绝不是某种优越,只是幸运而已。下一次,关闭上帝视角,像凡人那样去参与公共事务,会是更积极的态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历史上的乡村治理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二元化”的路线,公权力和自治权长期共存,其中以唐宋乡官职役化为分界彼此消长,这种独特的乡村治理方式甚至对乡村的近代化过程也产生了诸多影响。自秦汉以来,历代都曾试图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管理,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主要依靠乡官及律令与儒家纲常,国家对乡村的组织原则是地缘优于血缘,基层社会已经存在早期自治组织。

    唐宋之际的社会变革被学界概称为“唐宋之变”。在乡村治理上,这种转变就表现为:其一,乡官制度退出历史舞台,从此,乡村基层管理人员的身份是民而不是官,社会地位很低,没有固定的办公衙门和俸禄,上为士大夫鄙视,受上级盘剥,下又徘徊于是否侵渔乡里之间,这种两难困境在后世乡村管理中变成常态;其二,自治组织在唐宋进一步发展,中央政府愈来愈多地借助他们来稳固统治。国家通过乡绅、信仰、乡约、宗族等各种形式和力量对乡村实行间接控制在唐宋之际渐渐成为现实或者完成了制度准备。

    中国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是传统国家以最小成本维持社会运转的必然。自郡县制建立以来,帝国人口不断增加,县级区划的数目却维持了相对稳定。以农业税为收入主体的传统国家不可能负担如此庞大的官僚系统。因此,各朝代不得不以最低行政配置来应对扩大的人口,政府效率下降,基层行政职能缩减,县以下交给各种社会组织进行自治就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与此同时,乡村治理的难度却在增加。中唐以后从两税法开始了征税原则由“税丁”向“税产”的转变,财产的隐匿比起人丁的隐匿更难发现,乡村催征赋税参与管理的乡役人数和工作量大增。地方政府职役人数、工作量的变化,同时其地位愈来愈低,从秦汉时期的有望跻身卿相,到明清时期的被视为“至因至贱”之役。这些问题导致乡官职役化、政府乡村管理虚化。

    这是中国历史上“强干弱枝”的一个表现,也是社会基础不稳、治乱频仍的一个原因。乡村治理方式转变的目的本是以最小成本来控制基层、获取赋税,实际上却令中央王朝取得税收的效率进一步降低。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令基层社会更易于“军事化”,乡族控制的民团、乡兵既可帮助维持地方治安,也可能带来械斗民乱。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使得乡村职役地位低下的同时又权力大、责任大,赋税征收不足时还需要自己赔补,极易为了满足国家的赋税要求或上司、自身的贪污要求而徇私舞弊、危害乡里,宗族、乡绅则往往站在他们的对立面。

    同时,乡村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带来了明清时期蓬勃发展的宗族等各类乡村自治组织,它们不仅进行自我管理,到近代还提供了本应由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总之,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一直存在一定的自主性,中国很早就存在类似于西方“公共领域”的国家与民间同时发挥作用的公共空间。

(摘编自蒋楠《历史视野下的中国乡村治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切艺术的问题都是韵律问题。所以,要弄懂中国的艺术,我们必须从中国人的韵律和艺术灵感的来源谈起。我们承认韵律是普遍存在的,并非中国人的专利,西方艺术总是到女性人体那里寻求最理想、最完美的韵律,把女性当作灵感的来源。而中国的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则通常满足于高兴地赏玩一只蜻蜓、一只青蛙、一只蚱蜢或一块嶙峋的怪石。由此看来,西方艺术的精神较为耽于声色,较为热情,较为充满艺术家的自我;而中国艺术的精神则较为高雅,较为含蓄,较为和谐于自然。很奇怪,这种对韵律理想的崇拜首先是在中国书法艺术中发展起来的。

    人们面对一幅寥寥几笔画出的顽石图沉思冥想,并得到一种奇异的快感。西方人士要想懂得此种快感,就非懂得中国书法艺术的原则不可。学习书法艺术,实则学习形式与韵律的理论,由此可见书法在中国艺术中的重要地位。我们甚至可以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来源于某种中国的书法风格。

    这样,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由于毛笔的使用,书法便获得了与绘画平起平坐的真正的艺术地位。中国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合称为“书画”,几乎构成一个单独的概念,总是被人们相提并论。假如要问二者之中哪一个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回答毫无疑问是书法。于是,书法成了一门艺术。它丰富的传统,与得到的尊崇,以及人们对之投以的满腔热忱和献身精神,都丝毫不亚于绘画。

    书法代表了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它与绘画的关系,恰如纯数学与工程学或天文学的关系。欣赏中国书法,是全然不顾其字面含义的,人们仅仅欣赏它的线条和构造。在这绝对自由的天地里,各种各样的韵律都得到了尝试,各种各样的结构都得到了探索。正是中国的毛笔使每一种韵律的表达成为可能。而中国字,尽管在理论上是方方正正的,实际上却是由最为奇特的笔划构成的,这就使得书法家不得不去设法解决那些干变万化的结构问题。于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蕴蓄、精微、迅捷、优雅、雄壮、粗犷、谨严或洒脱,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长短、紧密,有时甚至是懒懒散散或参差不齐的美。这样,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中国书法的美在动不在静,由于它表达了一种动态的美。迅捷稳重的一笔之所以是完美的,是因为它是速度和力量的象征。不能摹仿,不能更改,因为任何更改都会带来不和谐。这也是为什么书法作为一门艺术非常难学的原因。它最为明显的特征,不是努力抚慰我们的心灵,而是竭力刺激我们的感官,由于这一原因,对中国书法及其万物有灵原则的研究,归根结底也就是在万物有灵或韵律活力的原则指导下,对自然界韵律所进行的再研究,它会为现代艺术开辟广阔的前景。

(节选自林语堂《书法、绘画、建筑与中国人的艺术生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宋词的文化品格

    从文化角度考察,宋词的荣耀得力于其市井文化与士林文化相互影响的双重品格。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词的别名入手加以探讨。词又称“诗余”或“长短句”,前者是循其文体嬗变脉络而言,后者是就其形式立名。至于“曲子词”、“曲子”的别名,则强调其音乐属性。从隋唐至宋,这一属性是造就词的双重文化品格的基础。西域音乐在隋唐时代传入中土,并与汉族的传统音乐融合产生出与雅乐对立的燕乐,燕乐即俗乐,词在初期就是与之相配的歌词。其市井文化的品格不言而喻。明俞彦《爱园词话》云:“诗亡,然后词作,故日余也,非诗亡,所以歌咏诗者亡。”此论也从音乐入手探讨词的产生。反言之,词之所以能够继诗之后获得演唱者或者吟咏者的青睐,又与其表现形式的灵活多样密不可分。词打破了古近体诗较为齐整的句式,参之以变化错落,因而更适于倚声弦歌与抒情迭意。

    作为配乐的歌词,词作者必须按照乐谱的音律、节拍进行创作,才能用于演唱实践,于是“倚声”、“填词”等相关术语就应运而生了。词的句法参差错落,又有多种词牌可创作时选择,因而在传达人们复杂隐秘的内心世界时,它就有了诗所无可比拟的灵活性。古人作文吟诗,往往正襟危坐,以体现“诗言志”的尊严,却独于倚声填词较少顾忌。这就是“诗庄词媚”或“词为艳科”说之由来。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与广度上,或许词不如诗;但若表现复杂的感情世界,词又有胜于诗的优越性。王国维曾就此论道:“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他概括出诗与词的不同文体特征,的确很有见地。

    词的文体特征与其音乐属性密切相关,而其接受方式也有了双重选择的可能。当其婉转于歌伎之口以娱悦听众时,听众成分的复杂化要求词的写作须向俚俗靠拢。除字句易于听懂外,情趣的共鸣也是不可或缺的。此外,耳听与目治的接受方式的不同,也要求词的写作不宜晦涩艰深,而要有一定的口语化基础。所有这些要求都无疑会令词的市井文化品格得到加强。否则,词将失去赖以发展的土壤,而成为纯粹供文人欣赏的案头文学。柳永“假使重相见.还得似旧时”,李清照的“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前者写恋人细语温柔,缠绵悱恻,后者感人生苍凉,寓愁于乐。词句浅显易懂,毫无费解之处,便于听唱;.如果用诗的形式表现,就很难传达出个中细腻微妙的情愫。当然,词也并非只局限于风月情怀或身世之愁的抒发。在言志咏史与挥洒壮志的有关题材中,也有区别于诗的潇洒风度,苏轼的“大江东去”的放歌,辛弃疾的“千古江山”的抒怀,皆可佐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为什么总是离不开诗呢?那是因为诗和我们的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我们这个民族把诗意看作自己民族文化的本质。说到底,西方人是用科学的方式来理解世界,而我们中国人则是用诗意的方式理解世界,这是我们特有的思维方式。

    譬如说,苏东坡的策论《刑赏忠厚之至论》提到了一个典故:尧统治天下时,手下的法官皋陶要杀犯人,但尧反对了三次,主张不杀。主考官欧阳修特地问苏东坡这个典故的出处,苏东坡坦然回答:“何需出处!”他是根据策论的需要,自己编造出来的。还有个例子是《史记》。《史记》是司马迁写的史书,但鲁迅对它有这样的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里鲁迅非常含蓄地指出,《史记》其实不是真实的史书,它是散文、是诗。譬如“鸿门宴”,写得如此精彩,所有的细节都栩栩如生,但鸿门宴在历史上有没有如此真切地出现过呢?其实司马迁只是非常合理地写了一段可能是真实的历史。这就是我们中国人,那么重要的一位史学家,也是用一种诗意的方式,在为我们民族留下那样一段可能存在的历史。

    我们中国文化史的核心就是诗意,或者说诗意是中国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诗像梦一样一直缠绕着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我们民族的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能够读几首诗、背几首诗,因为诗可以说是我们中华民族血脉里的东西。

    纵观我们民族的文学史,应该说它也是一部诗的历史。大家可能很熟悉胡适先生关于文学史的观点,那就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他认为中国文学是这样发展的。但你要知道,当时胡适提倡白话文,他的意思是说文学是发展的、是进化的,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完全是有理由的。为此,他需要寻找一个根据、一个史实,所以提出了关于文学史的这个观点。然而事实上,他的这个观点把中国文学史中诗的重要地位给抹杀了。诗在我们中国文学里,实际上从来都是主导文学的。唐诗不谈,宋也是以诗为主。称苏东坡为诗人他很开心,叫他词人就未必,因为词是诗之余。元明也是如此。到了清代,晚清出现了一批非常优秀的诗人,在文字狱的背景下,这批文人实际上保存了汉文化的经典,清诗用了很多的文学典故,他们把诗写得非常含蓄、非常精彩。即便是小说《红楼梦》,它之所以精彩,也是因为它的诗意。整部《红楼梦》,写了许许多多的诗,但曹雪芹是根据小说中每个人的身份在写诗,因此小说中的这些诗并不能代表曹雪芹本人的最高水准。曹雪芹真正以自己的身份写的诗,流传下来的只有两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这两句诗很明显有“诗鬼”李贺的味道,这也说明曹雪芹本人其实是一个诗人,而且是个非常好的诗人。

                     (摘编自陈鹏举《用诗意理解世界,是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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