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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初中语文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19课春酒同步练习

阅读理解

小虾米和海蜇

琦君

    ①妹妹给我寄来一包蒸熟的小虾米,不是黄黄鼓鼓的那种,是乳白色扁扁的、一片一片的,我家乡叫它作虾皮或溪虾。用米酒洗一下,再蘸醋吃,非常的鲜美下饭。小时候,每天早上,母亲都给我煮一碗热腾腾的蛋花溪虾泡饭。我跪在长板凳上吃得津津有味。

    ②阿荣伯说,溪虾并不长在溪里,而是长在海里的。大概是因为它个子小小的,就叫它溪虾吧。溪虾那么小,在大海里怎么游呢?于是它们就爬在海蜇的身上,吸海蜇分泌出来的东西。原来身体庞大的海蜇是没有眼睛的瞎子,全靠溪虾做它的眼睛、,聪明的溪虾看见前面有阻碍或敌人来了,就轻轻叮海蜇一下,海蜇就连忙躲开了。瞎子海蜇反变得浑身都是眼睛,行动灵敏起来。阿荣伯讲的故事我都非常相信,边吃边听边笑,笑得胃口大开,一筷一筷的溪虾往嘴里送。阿荣伯就会喊:“吃太多了,你也要浑身长眼睛哩。”母亲却说溪虾是补的,吃了耳聪目明。可是近年来我却有点耳聋眼花的样子,一定不是因为年纪大了,而是因为多年来没吃溪虾之故吧,家乡的东西总是最赴堕。

    ③小虾米究竟是不是海蜇的眼睛,我一直都想请教生物学家来证买一下。、不管是不是真的,这两样生命能相互依赖合作,总是非常有趣的。

    ④想起在纽约时,常看到盲人在街上走,全靠忠心耿耿的狗为他带路。好像是盲人牵着狗,其实是狗牵着盲人。狗向前走,盲人也向前走,狗停下来,盲人也停下来。狗过街,盲人才过街。聪明的狗,能辨方向,能认红绿灯,能知道主人要到哪里去。下地道,搭电车,一点不会错,上了车,盲人坐下来,狗就乖乖儿伏在他的脚边,一动不动,奇怪的是这种向导狗一点不像平常的家狗那样,走几步就张开后腿撒尿.、它们是经过特别训练的,它们慎重地负起保护和领导盲人的责任。

    ⑤狗不像小虾米。小虾米爬在海蜇身上,固然也替它当眼睛,总还是要享受一点权利呢!

    ⑥盲人和狗,小虾米和海蜇,都使我很感动。,如果这个世界上,凡是有生命有灵性的东西,都相互依赖,相互帮助,不要彼此猜忌、伤害,该有多么好呢?

(1)、盲人和小狗,小虾米和海蜇,为什么让“我”很感动?

(2)、第②段画直线句有什么言外之意?

(3)、第③段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4)、赏析第④段加下划线词的表达效果。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敬业与乐业
                                                                                                             梁启超
        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
        第二要乐业。“做工好苦呀!”这种叹气的声音,无论何人都会常从口边流露出来。但是我要问他:“做工苦,难道不做工就不苦吗?”今日大热天气,我在这里喊破喉咙来讲,诸君扯直耳朵来听,有些人看着我们好苦;翻过来,倘若我们去赌钱去吃酒,还不是一样在淘神费力?难道又不苦?须知苦乐全在主观的心,不在客观的事。人生从出胎的那一秒钟起到咽气的那一秒钟止,除了睡觉以外,总不能把四肢、五官都搁起不用。只要一用,不是淘神,便是费力,劳苦总是免不掉的。会打算盘的人,只有从劳苦中找出快乐来。我想天下第一等苦人,莫过于无业游民,终日闲游浪荡,不知把自己的身子和心子摆在哪里才好。他们的日子真难过。第二等苦人,便是厌恶自己本业的人,这件事分明不能不做,却满肚子不愿意做。不愿做逃得了吗?到底不能。结果还是皱着眉头,哭丧着脸去做。这不是专门自己替自己开玩笑吗?我老实告诉你一句话:“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为什么呢?第一,因为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深入其中,看他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第二,因为每一职业之成就,离不了奋斗;一步一步地奋斗前去,从刻苦中将快乐的分量加增。第三,职业性质,常常要和同业的人比较骈进,好象赛球一般,因竞争而得快乐。第四,专心做一职业时,把许多游思、妄想杜绝了,省却无限闲烦恼。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人生能从自己的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孔子自述生平,说道:“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种生活,真算得上人类理想的生活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红叶

       ①秋天的挂号信是故乡的一枚红叶托来的。那叶子虽然失去了夏日的翠绿与鲜活,但千丝万缕如云如织的红晕,仍然显示着生命饱经沧桑而不衰竭的光泽。仔细阅读,总能品出满心满目的沉重。

       ②坐在城市的秋天里,遥祭天边属于红叶的怀想,许多人许多事便在红得烂漫的季节踏歌而来。一缕亮丽而亢奋的情愫,不因岁月的冷雨寒风,历史皱纹一般地印出那些曾经拥有的风景。

       ③那一年,霜早早地落了,童心里飘漾的一湾亮绿,立时被腾起的深色写意所笼罩。伴着满树乞求阳光感激阳光的叶子,我站在无言又无奈的母亲面前,我能说些和做些什么呢?蜂飞蝶舞、扬鞭吆喝的温馨与雄浑,是与眼前的悲怆画面不相协调的。母亲喜欢红叶,常常把红叶一生的辉煌与美丽归结为朴素的“好看”二字。这样的定义虽很肤浅,但原始的美能说明红叶作为一种生命过程所独有的轰轰烈烈的平凡与伟大。正如春风的笑,是为绿遍山野;夏雨的狂,是为挥洒豪气;秋月的眼,是为收获鼓劲;冬雪的吻,是为大地铺上一层不掩饰的晶莹一样,让一组神韵在特定的氛围内展示风情。这种风情有可能过程是短暂的,只要留住搏击的顽强与执著,是能够找到属于生命的隽永的。

       ④然而起风了,灰蒙蒙的天空,一片苍凉。路边的树叶,已经失却了青春的娇艳,痛苦地作着最后的告别;病床上的母亲,泪眼朦胧。看着刚刚绽芽的我,她真的不愿像那一片屈于命运的红叶啊!但是,病魔吞噬生命是与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的。母亲仿佛很安详,连最后的遗言,也是让我去拣几片红叶。我跑在童年的秋天里,为母亲拣回了一大把红叶。母亲数着这些红叶,如同数着我可以用月计算的年龄,终于,她的笑永远地印在了那把红叶之上。

       ⑤红叶度过了一个辉煌的时刻,而我的感觉也突然回归到被爱怜所簇拥的晨光里。那是一个夜晚,在严寒即将为大地更换主题时,你踩着松软的泥土走了……而我则踩着落叶向你扑去。

       ⑥我并不企盼一切都会永恒。红叶告别季节,这是自然的法则,就像再坚硬的岩石也注定要风化为泥土一样。造物主在造出万物时,就给了它一个不可超越的毁灭命运。我仍在爱着,就像叶子热恋土地一样,在狂风中不管旋得多高,最终还要投向大地母亲的怀抱。因为,它从枝头走下来,已经有一个归宿在向它招手。我的归宿在母亲亲手为我设计的坐标里。

       ⑦让世界所有的叶子都飞舞吧,那是一颗颗袒露真诚的心哪!

       ⑧天上的红叶一片片/思念到天边/思念到永远……

       ⑨把思想从往事中拽回,虔诚地注视今天的红叶,红叶便是活着的历史。是的,一切都未曾老去,也绝不会老去,只要大自然的秋风刮来,那飞溅的流苏,那童年的云雨星光,那饱蘸生命之美的红叶,便突破时空的界限,染红我遥远而清晰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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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幼年

张充和

①四岁时,外面来的客人们问我:“你是谁生的?”我总是答一声:“祖母。”他们总是大笑一阵,我只是莫名其妙地望着他们,心里说:“这有什么好笑的?难道你们不是祖母生的,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我一直不晓得祖母之外还有什么更亲的人。

    ②在花园里,我站在祖母面前,没有祖母的手杖高。祖母采了四朵月月红戴在我的四条短短的发辫上。我跑到深草处寻找野花和奇异的草,祖母对我说:

    ③“孩子,丛草处,多毒虫,不要去!快来!你乖,来!我替你比比,看到我手杖哪里了……”我跑了去,祖母替我比一比,然后叫我拾一块碎碗片来,在手杖上刻了一道痕,又对我说:“今年这样高,明年就有这样高,后年就和手杖平了。”我开心极了,一心就想长到祖母的手杖那样高。

    ④书房窗外有两棵梧桐树,那样高。秋深了,梧桐子不时落下来。我在读《孟子》:“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日:‘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先生,我要小便去。”先生允许了,我便一溜烟地跑了出去。满院的梧桐子,我拾了许多,袋袋里满了,又装些在套裤筒里,在外面打了一个转,又回到书房里去,先生被我瞒过去了。

    ⑤晚上总是我先睡,祖母看着佣人替我脱衣,有时也亲自动手。这一天也是这样,脱到套裤时,哗啦啦一阵响,梧桐子都落下来。我心里有点着慌,怕祖母责备,哪知她还笑了一声说:“生的吃不得,明天我叫他们拾些来炒熟给你吃。以后不要拾了。”啊,祖母,你哪知我骗了先生呢!

    ⑥葡萄架下有一张方桌,我坐在祖母怀里,手伸在几本书上,让一个戴宽边眼镜的医生诊脉。佣人拿了电报来,祖母一看电报就老泪纵横了。医生去了,祖母把我的一条红花夹裤翻了过来,里子是白色的花布。祖母又把我搂在怀里,眼泪不住地流着。她用颤抖的声音对我说:“乖乖,你从此就要做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了……你要好好地听我的话,你母亲是个好媳妇……以后……再也没有她……她了!”我这才晓得我还有个母亲,但是在我晓得有母亲时,母亲已经死了。我看见祖母哭得那么厉害,我也跟着哭了。祖母又拍着我说:

“孩子,乖乖,不要哭,你不是说你是我生的吗?你是我的孩子,我爱你!你不要哭了。”

    ⑦现在我已长得比祖母的手杖高出一尺多了。祖母墓上的草,我以为一定是不会有毒虫的。假使现在要有人问我“你是谁生的”,我还是说“祖母”。不过,我明白了还有一个人,也是生我的,叫作“母亲”,因为她们都是爱我的。

    ⑧我似乎时常听见祖母高声说:“孩子,丛草处,多毒虫,不要去!”

(选自《视野》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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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教我读中国诗

程怡

    ①十个月时,我得了一场可怕的脑膜炎,到了一岁半还不会说话,父母非常担心。一天,爸爸看报,我坐在他的膝上,指着某一个标题中的“上”字,爸爸说:“上?”我对他表示满意,赶紧从他的膝上爬下来,拽着他走到书箱前,得意扬扬地指着书箱外“函上”的“上”字,表明我认识这个字。这件事对父母而言,真是“上上大吉”!他们不再担心我有智力障碍了。之后,爸爸开始教我读诗。

    ②爸爸常教我念两个人的诗: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陆游。

    ③依稀记得,孩提时的一个夏夜,我困极了,趴在爸爸的膝上,爸爸摇着大蒲扇,“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突然,爸爸那江西乡音很重的诵读声使我睁开了眼睛,我不知道那奇特的吟啸中有什么,但我一下子记住了这首诗。

    ④上学前我已经会背那首《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爸爸问我懂不懂最后那句的意思,我很得意地嚷嚷说:“那意思就是烧香磕头的时候别忘了告诉你爸爸!”当时,爸爸高兴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⑤1959年秋,我上小学。那年冬天,爸妈因故很长时间不能住在家。姐姐是长女,照顾我和弟弟。一天晚上,爸爸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令我们欢天喜地,难以入眠。躺在床上跟爸爸念杜甫的诗:“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爸爸问我懂不懂这诗句,我说:“我懂的。不过,爸爸想念我们的时候,我们也想念爸爸的。”爸爸不再说话,只是听我继续背他教我的诗。

    ⑥爸爸生命的最后几年,完全卧床不起。每当德沃夏克的大提琴协奏曲悲怆的旋律在蕉影婆娑的窗边响起的时候,爸爸就会喃喃吟诵杜甫的诗。他告诉我,那一刻让他想起了故乡老宅,想起了祖母和母亲。

    ⑦那时我已在大学教中国古代文学,我理解父亲:人生无非家国之情,杜甫、陆游,我父亲他们这一代的知识分子,对家国,都有一种深情。父亲吟诗的声音,永远留在了我心底。

    ⑧很多年后,我看见报上某篇文章引了一首绝句,感觉就像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我没有念过那首诗,但我熟悉那种风格。回来一查,果然是陆游的诗,“征车已驾晨窗白,残烛依然伴客愁。”我当时的感受真是难以名状。爸爸在我童年时种在我生命里的东西,突然宣告了它无可移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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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在珠穆朗玛峰(节选)

王勇峰

①13 时 40分,我们开始往下撤了。没了氧气,再加上右眼失明,我越来越感到行动艰难。对于我来说,氧气在这个时候就是生命。由于缺氧,我的体力极度衰竭,下山时远远落在其他人后面。 眼见5位战友离我越来越远,我明白,自己顶多能撤到七号突击营地。

②终于,我来到了“第二台阶”的陡壁,这里陡得足有90度,一只眼睛难以判断方位,我更加小心翼翼,挂上下降器(一种登山器械)后,我一再提醒自己,慢一些,慢一些,别慌,一定要沉着冷静。但是,下到金属梯一半的时候,我的右脚突然踩空,一个倒栽葱向山下扎去。这一瞬间,我心里咯噔一下,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完了,这下命肯定是要丢在这里了。”

③因为人在这种情形下,即便在海拔低的地方要翻身也是很难的,更别说是在海拔8700米的高处了。我只能在绝望中“垂死挣扎”了。我用尽全身的力气踢甩,右脚在岩壁上乱踢。幸亏我是挂着下降器下山的,我左手本能地紧紧抓住下降器的绳子,很快阻止了下坠,头朝下挂在陡壁上。

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用了多少办法,我自己都记不清了,只觉得上天在帮助我,让我翻了过来。可经过这么一折腾,我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当我爬到海拔8680米的突击营地时,实在没力气再往下走了。我明白,从视力到体力,都是因为缺氧造成的。有了氧气,肌体的血液循环加快,一切才能正常。 我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七号营地,我相信那里会有氧气,如果有,那就有了生的希望。

⑤我咬着牙,一步一步到了七号营地。上天再次帮助了我:一是营地帐篷的门没有拴,如果拴死了,我的手指尖已经冻伤,就解不开了;二是里面的3个氧气瓶里都有氧气。

⑥当时的一篇报道记录了我在山上吸氧时大本营的情况:“西藏队员和台湾队员都于当天返回7790米的五号营地,人们唯独不见北京队员王勇峰。”

⑦“等到天已黑透了,还不见王勇峰回来,大家都很着急……中国登山协会的有关领导整夜未睡等候消息。直到第二天中午前,大本营的队友们不断地用高倍望远镜向山上张望,也没有观察到任何人影。”

⑧由于有了氧气,我的体力已稍有恢复。最让我高兴的是,早晨一醒来,我发现自己的右眼能看得见了。但是,我仍然面临着一个极大的危险,那就是迷路。下山的路早已被积雪覆盖,一个人走是很容易迷路的,而且一旦迷路就会走到异常陡峭的北壁,根本下不去,也绝无力气再返回原路。靠着经验,更靠着运气,我终于回到了五号营地。

⑨“5月 6日,快11 时的时候,望远镜中突然出现一个小黑点,从突击营地的帐篷里爬了出来,慢慢向山下移动。这简直是死而复生! 大本营一片欢腾……”

⑩5月7日上午,守候在7000 米四号营地的队友攀上五号营地把我接应下山。 由于在山上冻伤严重,我一回到北京就被送进了医院,截去右脚的3个脚趾。

(选自《九死一生攀高峰》,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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