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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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黑龙江实验中学高一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鸟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叽叽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是作者童稚的心灵中和少年的记忆里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时光消逝的不舍这一主题。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

(3)、第⑦段运用了比喻、烘托、视听结合等手法,请选择两种手法赏析。

(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徐迅

    ①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着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

    ②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锃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里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的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③“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了……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当当的小郎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捂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

    ④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人们,在他们的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太阳底下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的秘密:一定是额头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在阳光下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经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曝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

    ⑤“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就象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但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毕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张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做着永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⑥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

(摘自《福建文学》2013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宋朝的月光

邸玉超

    ①谁见过宋朝的月光?那时的月光与今天的月光有无区别?历经千载的风蚀,想必那月亮一定会有丝毫亏损,月光断不会如原来的一般。每当皓月当空,我便无端地有此痴想。

    ②想来,宋朝的月光一定没有唐朝的亮。大唐盛世,天高地远,月光亦格外明媚,有霜的重量,有雪的质感。我在一篇小说里曾写下这样的句子:“盛唐般的月光照在晚清色泽的麻花被上。”在我的意念中,唐朝的月亮总是圆满的、温暖的淡橘色,而清朝的月光则是亏残、清冷的靛蓝色。宋朝的月光什么颜色?宋瓷有定、汝、官、哥、钧五大名窑,曾见一仿定窑瓷瓶,器薄如纸,莹白如粉。汝窑瓷色前人称近似“雨过天晴”。我以为,宋朝的月光已凝固在宋瓷上,如果有可能,你去轻轻触摸一下,就会真切感受到宋朝月光。如果做不到,不妨读一读苏轼的《记承天寺夜游》,那里保存着原汁原味的大宋月色。

    ③《记承天寺夜游》是苏东坡的著名散文小品,全文仅84字,辑录如下: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

    ④元丰二年,也就是1079年,苏东坡被贬至黄州(今湖北黄冈县),任团练副使,团练这个衔就够小了,且加个副字。苏东坡是落拓不羁的文人,面对这种境遇,依然随缘。四年后一个深秋之夜,苏东坡寂寞无聊,被皎皎月光关照,遂寻相知朋友欣然赏月。苏东坡眼中月光如水般平静,心中月光却藏着波澜。他用少到不能再少的文字(仅18字),状写出流传千古的“苏氏月光”:月光洒落,如庭院积水,水草交错,原是竹柏倒影。虚无之物,历历在目;动静和谐,亦实亦空,没着一个月字,却满目月华。如抒情诗,如写意画,如小夜曲,渲染出一种天地洁美的情调,抒发了一种浪漫文人的心境。特别是结尾句中“闲人”二字,意味深长,既有人生不如意的悲凉之感,又有人与自然相融的温暖之色。

    ⑤承天寺里该有笑口常开、大肚能容的弥勒佛,其脚下踩着一个布袋。人每天提着这种布袋,行色匆匆,知其沉重,也难以放下。布袋里装着什么?烦恼。这个夜晚,苏东坡把“布袋”暂时寄存在寺中月下了,想必他一定能睡个好觉。

(选自《散文》2007年第6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阳关雪(节选)

余秋雨

    ①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

    ②树愈来愈多,开始有房舍出现。这是对的,重要关隘所在,屯扎兵马之地,不能没有这一些。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③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而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步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鼻子一定是立即冻红了的。呵一口热气到手掌,捂住双耳用力蹦跳几下,才定下心来睁眼。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这就是刚才在下面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任何站立在这儿的人,都会感觉到自己是站在大海边的礁石上,那些山,全是冰海冻浪。

    ④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他瞟了一眼渭城客舍窗外青青的柳色,看了看友人已打点好的行囊,微笑着举起了酒壶。再来一杯吧,阳关之外,就找不到可以这样对饮畅谈的老朋友了。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⑤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在欧洲看蒙娜丽莎的微笑,你立即就能感受,这种恬然的自信只属于那些真正从中世纪的梦魇中苏醒、对前路挺有把握的艺术家们。唐人造像中的微笑,只会更沉着、更安详。在欧洲,这些艺术家们翻天覆地地闹腾了好一阵子,固执地要把微笑输送进历史的魂魄。谁都能计算,他们的事情发生在唐代之后多少年。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阳关的风雪,竟越来越凄迷。

    ⑥王维诗画皆称一绝,莱辛等西方哲人反复论述过的诗与画的界线,在他是可以随脚出入的。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层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历史老人凛然肃然,扭过头去,颤巍巍地重又迈向三皇五帝的宗谱。这里,不需要艺术闹出太大的局面,不需要对美有太深的寄托。

    ⑦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与逐臣。

    ⑧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⑨这儿应该有几声胡笳和羌笛的,音色极美,与自然浑和,夺人心魄。可惜它们后来都成了兵士们心头的哀音。既然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它们也就消失在朔风之中。

    ⑩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钱钟书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春天从窗外进来,人在屋子里坐不住,就从门里出去。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就是鸟语,也似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同时,我们悟到,门和窗有不同的意义。当然,门是造了让人出进的。但是,窗子有时也可作为进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说里私约的情人就喜欢爬窗子。所以窗子和门的根本分别,决不仅是有没有人进来出去。若据赏春一事来看,我们不妨这样说: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大自然和人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享受,无需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诗人像陶渊明对于窗子的这种精神,颇有会心。《归去来辞》有两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不等于说,只要有窗可以凭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么?他又说:“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自谓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风,小屋子可成极乐世界;他虽然是柴桑人,就近有庐山,也用不着上去避暑。所以,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这个分别,不但是住在屋里的人的看法,有时也适用于屋外的来人。一个外来者,打门请进,有所要求,有所询问,他至多是个客人,一切要等主人来决定。反过来说,一个钻窗子进来的人,不管是偷东西还是偷情,早已决心来替你做个暂时的主人,顾不到你的欢迎和拒绝了。缪塞(Musser)在《少女做的是什么梦》那首诗剧里,有句妙语,略谓父亲开了门,请进了物质上的丈夫(materielepoux),但是理想的爱人(ideal),总是从窗子出进的。换句话说,从前门进来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虽然经丈人看中,还待博取小姐自己的欢心;要是从后窗进来的,才是女郎们把灵魂肉体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你进前门,先要经门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现,还得寒暄几句,方能说明来意,既费心思,又费时间,哪像从后窗进来的直捷痛快?好像学问的捷径,在乎书背后的引得,若从前面正文看起,反见得迂远了。这当然只是在社会常态下的分别,到了战争等变态时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还讲什么门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门,而不开窗的屋子我们还看得到。这指示出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门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种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鸟窠兽窟,准备人回来过夜的,把门关上,算是保护。但是墙上开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气,使我们白天不必到户外去,关了门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里因此增添了意义,不只是避风雨、过夜的地方,并且有了陈设,挂着书画,是我们从早到晚思想、工作,娱乐、演出人生悲喜剧的场子。门是人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为躲避自然的胁害,而向四垛墙、一个屋顶里,窗引诱了一角天进来,驯服了它,给人利用,好比我们笼络野马,变为家畜一样。从此我们在座子里就能和自然接触,不必去找光明,换空气,光明和空气会来找到我们。所以,人对于自然的胜利,窗也是一个。不过,这种胜利,有如女子对于男子的胜利,表面上看来好像是让步——人开了窗让风和日光进来占领,谁知道来占领这个地方的就给这个地方占领去了!我们刚说门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譬如饿了就要吃,渴了就得喝。所以,有人敲门,你总得去开,也许是易卜生所说比你下一代的青年想冲进来,也许像德昆西《论谋杀后闻打门声》所说,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进黑暗罪恶的世界,也许是浪子回家,也许是有人借债(更许是讨债),你愈不知道,怕去开,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开。甚至每天邮差打门的声音,他使你起了带疑惧的希冀,因为你不知道而又愿知道他带来的是什么消息。

    门的开关是由不得你的。但是窗呢?你清早起来,只要把窗幕拉过一边,你就知道窗外有什么东西在招呼着你,是雪,是雾,是雨,还是好太阳,决定要不要开窗子。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古董

阿城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真是这样。

    小时候,家住北京宣武门内,离宣武门外的琉璃厂很近,故放学后没事就去玩儿。古董字画古旧书就在琉璃厂,举人士子穷家读书的,搜寻故旧。有个姓松的同学家就在那边,到他家去玩儿。他家的院子现在想来就是古董,小,什么都缩一号,非常精致的四合院,院门上有复杂的砖雕。这个同学很喜欢我到他家,我们的家庭都属于同一阶级成分,两个小孩子在一起甚为相得,没有政治的压力。

    班上还有个姓杨的同学,对山水画狂热,用毛笔蘸水彩颜料在任何纸上画贺天健式的山水,说实在挺好看的。我画的很杂,喜欢画什么就画什么,喜欢怎么画就怎么画。我们两个都不屑参加学校里的美术小组,坐在那里画石膏,画静物,有摆样子给窗外经过的人看的意思。我们是放学后去玻璃厂的小子。

    琉璃厂,是我的文化构成里非常重要的部分。我去琉璃厂的时候,已是公私合营之后的时代,店里的人算是国家干部职工。

    安静。青砖墁地,扫得非常干净。从窗户看得见后院,日斑散缀,花木清疏。冬天,店里的炉子上永远用铁壶热着开水,呼出一种不间断的微弱啸音

    人和气。熟人进店,店员立起来招呼,请坐沏茶,聊,声音不大不小;一般人,随意检阅,刚有疑问,店员已经到了。我们小孩子,店员是不管的,可是要看什么,比如书搁得高了,店员也够下来递给你。觉得好玩儿的东西,店员就自得其乐讲故事。我的许多见识,就是这样得来的,玉,瓷器,字画儿,印章一个小孩子,其实对名家的东西并不当真,而是对喜欢的东西着迷,之后渐悟。

    店里的习惯,是培养将来的买主,可是新中国的下一代,是不会买古董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转,一点不假,现在古董又值钱了。

    什么东西一值钱,就有仿冒品,历来如此。

    有一本《金石书画笑史》不妨重印,或什么讲古董的杂志连载一下,一定让看的人心情愉快。清代古砖值钱,因为值钱,所以官场中送礼讲究送砖。毕沅到江西做官,有个知县送十多块,派人押来,因为毕沅五十大寿。毕沅当然是欢喜得很,赏了这个押差。押差当然也是欢喜得很,一欢喜就得意,一得意就想奉承。于是表功,说知县怎么怎么不容易,按照旧样仿,烧造,浸色,做旧,养苔。毕沅具体气成什么样,很难想象,因为他素称通博,而且手下有一帮有名的金石考订专家,像宋葆醇、俞肇修、赵魏等。

    不过钱泳的《履园丛话》也记了砖的事情。嘉庆年间谢启昆做浙江布政使的时候,因为整治庭院,挖出八块砖。砖上有“永平”字样,于是谢启昆考订为晋惠帝永平年间的古物。得了古董,谢启昆命名自己的书斋为“八砖书舫”,而且设宴雅集,自己赋诗纪之,和诗的多到数十人。偏偏有个人不识相,说这“永平”两个字是明朝永平府烧造标记,古董于是不那么古了。谢启昆气得大骂“你们这类嗜古家,就会穿凿附会,一块砖也值得深究吗”!

    钱泳记的这件事,好像不是在骂人,因为不识相的人也许说的是实话,只是不识相罢了,谢启昆则是将雅趣看得很透,把话兜底讲出来,倒有真意,谁还能再说什么?

    认真说起来,清朝在古董的趣味上是很宽的。这和大清律有关。清朝的清教意识很重,规定八旗子弟不可经商,怕受腐蚀。不经商干什么呢?每月领了饷银,多也不多,物价稳定,吃穿够了,于是只好游手好闲,玩笼鸟,玩鹰,放鸽子,遛狗,斗蛐蛐,收鼻烟壶,听戏。

    因为听戏,八旗子弟养成为专业听众。听戏真的是听,不是看,眼睛是闭起来的,而且脸不朝戏台,更专业的是钻到戏台下面听。对这样的专业听众,唱戏的怎么敢唱错?

    开玩笑的话,可以说大清朝亡于不许子弟经商。一八四〇年前,因为瓷器、丝、桐油的出口,清朝是白银入超国,一仗打下来,贵戚才渐渐明白洋人是要有贸有易。清朝三百年,如果贸易的意识健全,历史会不会是另一种样子呢?

    我有时候到宣武区游逛,会想,古时候,这里是商业区呀。可是,它怎么连仿冒古董的样子也没有了呢?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草原上的马鞍

艾平

    呼伦贝尔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一直坐在那个黢黑发亮的砧子跟前,“咔——咔——咔——”地打錾鞍具,金银铜铁,在他的凿子下熠熠闪光,慢慢绽放出海棠卷草和吉祥八宝的图案。当暴风雪肆虐的夜晚,这声音汇入骏马的嘶鸣;当第一棵灰绿色的牧草钻出地面,这声音追赶着激荡的春雷。我哥哥巴特尔把一生的梦想,錾入了沧桑的岁月里。

    五十年前,我哥哥巴特尔虽然还是个年轻人,但他那驯马的本领,已经像一首诗那样传遍了草原。他牧放的马,跑起来比苍鹰飞得快;他调教的马,懂得岔开四条腿,用身子给主人挡风雨;他饲养的马,蹄子就像成吉思汗拋出的石块,踢死过一头凶猛的狼王。好马需要好鞍,我哥哥也是一样。

    有一次,我哥哥巴特尔的马蹄踏过幽幽的山谷,一副隐于枯草中的旧鞍鞯,显现在他的眼前。这片草原历史上是鲜卑先祖迁徙的驿站,是成吉思汗子孙征战的沙场,也是蒙古人百代千年的游牧地,不知道掩埋着多少英雄的诗篇。岁月像鸿雁那样飞远了,天上没有痕迹;骏马的躯体慢慢融化成泥土,大地保留着这静默的马鞍。哥哥慢慢拿起那架鞍子,鞍桥、鞍座和残存的鞘皮,瞬间噗簌簌地散落成粉末,他手里剩下的,只有几根景泰蓝,那原本是鞍子的镶边,此刻,筋骨一般勾勒出鞍子的轮廓。虽然是风雨剥蚀,那景泰蓝锈而不腐,上面古老的缠枝花叶竟栩栩如生,可谓鬼斧神工。

    不知问了多少人,我哥哥才知道在草原的更深处,有一位叫达拉嘎的老人能修复古老的马鞍。当他把马鞍的骨架放到老人面前时,老人跪倒在地,浊泪纵横,唱起了古老的蒙古史诗。

    半年后,当达拉嘠把修复好的马鞍拿到我哥哥巴特尔面前的时候,我哥哥感到眼前陡然一亮,心里热血沸腾,一种纵马飞驰的冲动几乎不可遏止。谁的双手如此神奇、神妙?这架镶嵌着老景泰蓝的新鞍子,黑桦木的鞍座,湘竹的鞍桥,配以月光般的银饰,翡翠色的玛瑙石片,捧起来轻盈玲珑,放下去敦厚结实。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个鞍子鞴在自己的铁青马马背上,伸出一个拳头,探探马背和鞍座之间的距离,也是恰到好处。他不由飞身上马,如一面旌旗猎猎展开,驰骋向远。这个马背上长大的少年,明白了自己满心的喜悦来自骏马的敏悟,而那非凡的骏马,靠的是一副贴心的鞍子。鞍子是草原人的心。哥哥被这个马鞍折服了,也被这门手艺折服了。于是,他拜达拉嘎为师,造起了鞍具。

    我哥哥巴特尔终日坐在师傅留下的砧子跟前,打錾紫铜和白钢,琢磨玉石,修整鞍具的木构件,很久才会抬起头来,轻轻抿一口奶茶,复又埋头于手里的活计。我哥哥学徒的第一课,是使用斧子和凿子,练习斧凿马鞍的木头底座。这个惯于在草原上四处飞跑的年轻人,完全不适应如此单调乏味的营生,他玩心太盛,不时走神,每每戳伤了手,然后就开始大呼小叫。每当这时,师傅就会让他过来陪自己坐着,望着呼伦贝尔远处的山包,一言不发。后来,我哥哥终于完成了基本功训练,把斧子和凿子变成了无所不能的魔术棒,掌握了金、银、铜、铁、木、皮、竹、漆全套手艺。

    他们师徒最喜欢做的事,依然是静静地望着草原远处的山包。几年后,师傅去世了。我哥哥巴特尔就这样成了师傅的继承人。

    记不得那是哪一年,草原上改变了游牧的传统,家家圈在包产到户的小草场里放牧,远方和天边的概念消失了,摩托车的轮子替代了骏马的四蹄。由于生意清淡,鞍具社倒闭,师傅的徒弟们也散了。只有我哥哥巴特尔,还在做鞍子。他每天用狼油揩拭师傅传给他的铁砧子,揩着揣着就回到了以往的日子里,嫂子不喊他,他就忘记了吃饭的事儿。他卖掉了家里的羊群,去买制作鞍具的原材料;他让嫂子辞了工作,帮他绣鞘皮的花纹。有人说,这个老头儿吃了醉马草,醒不过来了。我的哥哥巴特尔,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做他的鞍子。他做的鞍子摆满了一屋地,一架比一架更带劲儿,既有来自师傅的神韵,又添以时尚的华彩。虽然那些赞叹我哥哥巴特尔手艺的人没有减少,却没有谁愿意买走他做的马鞍;虽然女儿结婚时家里的存折上仅仅剩下五十元钱,我哥哥巴特尔一点儿都不慌乱,他相信只要草原和天空不分离,蒙古人还在马背上,长调和史诗就还在蒙古人的血液里,自己做的鞍子就会有人要。

    只有一件事儿,让我哥哥巴特尔惦记很久了。终于有一天,他雇来汽车,把一架架漂亮的鞍子往一个个学校送。他说老师们,你们让咱们的孩子看看鞍子,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学校的老师很感动,连连说传承民族文化是必须的。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事儿办妥了,便心满意足地回了家。他做的鞍子放在学校的陈列室里,上面小心翼翼地覆盖着塑料布,有人按时去擦塑料布上的灰尘,却没有人触动那鞍子。我哥哥巴特尔没有看到这一幕,他坐在铁砧子跟前等待着,他觉得学校应该请他去给孩子们讲一讲马鞍的故事……

    到底是大自然唤醒了草原上的畜牧业,牧民之家纷纷剪断了阻挡马蹄的铁丝网,开始互助游牧。辽阔的草原回来了,无垠的大地回来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飞奔的心!马群如云从天而落,牧马人的唿哨随夙传送,四面八方的客人相约草原,马鞍不仅恢复了它的实用功能,还作为一种光荣的象征,矗立在每一个有蒙古包的地方。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忙极了,每天都有人眼盯着他手里的凿子和身前的铁砧子,渴盼着脱颖而出的新鞍子。有人一掷万金,有人开来宝马豪车,只为获得一副大师的杰作。

    我哥哥巴特尔,草原上的一代鞍具大师,他无动于衷,不言不语,脸上的微笑像湖水一般宁静,将手中的凿子徐徐举起,徐徐放下,在他面前,呼伦贝尔大草原,微风吹过,像一匹青骢宝马正在慢幔苏醒,而远处那一座山包,两头微微翘起,中间凹陷,稳稳地架在草原之上……

(原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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