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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枣阳市阳光中学2016届高三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论苏轼的诗歌美学思想

    旷世奇才苏轼不仅是杰出的文学家,而且是出色的文学批评家。在对诗歌的社会功能和审美特性的认识上,苏轼有自己的见解和思想渊源。

    苏轼具有仁政爱民的思想和积极入世的精神。基于此,他重视文学积极的社会作用,强调有为而作,针砭时弊。他在《题柳子厚诗》中写道:“诗须要有为而作……好奇务新。乃诗之病。”所谓“有为而作”,目的在于揭发当世政治的过失和社会中的种种不平,从而达到“疗饥”“伐病”的功效。苏轼的意图十分明确,写诗就要充分发挥诗歌的社会功能,有所劝诫,有补于世。不能一味地粉饰现实,阿谀奉承。苏轼在向哲宗皇帝申述自己因诗获罪的原因时说:“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敕臣今后遇事即言。其后臣屡论事,未蒙施行,仍复作诗文,寓物以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这说明苏轼确是有意继承风、骚以来的现实主义精神,提倡充分发挥文学的社会功能,以揭发流弊、拯时救世。苏轼《答乔舍入启》中写道:“某闻人才以智术为后而以识度为先,文章以华采为末而以体用为本。国之将兴也,贵其本而贱其末:道之将废也,取其后而弃其先。用舍之间,安危攸寄。”作者把文章重“体用”还是重“华采”与国家的兴亡联系起来,强调“以体用为本”。“以体用为本”与“有为而作”的精神完全一致,都是苏轼文艺中儒家兼济天下思想的反映。

    苏轼认为诗画要传神,而满足于摹写物象,意尽句中,不是成功的艺术作品。对苏轼诗贵传神的见解,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剖析:其一、诗要传客观物象之神。苏轼《评诗人写物》云:“诗人有写物之功:‘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他木殆不可以当此。”其二、诗要有“超以象外”的远韵。“远韵”是“神似”的自然发展,言有尽而意无穷,在“超以象外”的无限时空中,给人留下无限的遐想与回味的余地,这就是“远韵”。其三、诗歌创作要有“空静”的心态。苏轼《送参寥师》诗云:“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只有处心于静境,才能摆脱动境的干扰,才能洞察万物的纷纭变化;只有置心于虚空,才不为成见所蔽,才能容纳万般妙境。唯其如此,才能写出体物传神、意境深邃的诗篇。而要使心境“空且静”。首先必须从烦琐的世俗事务中摆脱出来,使身心闲逸。闲逸才有空静,空静才有妙境和远韵。

    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其一》云:“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诗与画是两种不同的文艺形式,但苏轼认为它们之间有着共同的美学标准,即“天工与清新”。“天工”,意谓出于自然,无须雕琢。凡出自“天工”者,必有创作者的个性,给人以“清新”之感。苏轼在评论诗歌时,常常用天工清新作为审美标准。在苏轼看来,自然清新的诗可以当餐,可以提神,清新是诗的生命,美的极致。苏轼“天工清新”的审美原则渊源于庄子的美学思想,《庄子》认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以及“法天贵真”等,就已道出了不事人工雕凿的“天工”的实质。在苏轼的哲学思想中,最高的范畴也正是“自然”或“道”。苏轼追求自然之美,实际上是以他最理想的、至高无上的“道”或“自然”作为他美学追求的最高准则。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为出色的文学批评家,苏轼对诗歌的社会功能和审美特性,有着独特的见解,这些见解与其政治、哲学思想密切相关。 B、苏轼认为文章应当重“体用”而轻“华采”,这与他“有为而作”的文学主张在精神上是完全契合的,并且反映了儒家兼济天下的思想。 C、苏轼主张诗贵传神,认为成功的艺术作品不应追求摹写物象,而要传客观物象之神,且须具备“超以象外”的远韵。 D、苏轼的“天工清新”的审美原则,渊源于庄子的美学思想,常常被他用来作为评论诗歌的审美标准。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苏轼具有仁政爱民的思想和积极入世的精神,他有意继承风、骚以来的现实主义精神,并通过创作来实现文学揭发流弊、拯时救世的社会功能。 B、苏轼引用“桑之未落,其叶沃若”,说明诗人要具备“写物之功”,传客观物象之神,达到“神似”,方能为“远韵”和“空静”提供发展空间。 C、只有处心于静境与虚空,方能摆脱动境的干扰和成见的蒙蔽,才能够把握住万物的变化,容纳各种各样的妙境,进而创作出传神诗篇。 D、苏轼把“自然”或“道”作为自己美学追求的最高准则,提出了“天工与清新”的诗画美学标准,认为出自“天工”者,会给人以“清新”之感。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虽然苏轼因诗获罪,然而通过他向皇帝申述自己获罪原因时的言语,我们却依然可以发现他对诗歌有所劝诫、有补于世的社会价值的认同和坚持。 B、林逋《梅花》诗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对梅花枝条和香气进行了准确生动的描写,这符合苏轼“诗要传客观物象之神”的标准。 C、苏轼评价王维诗画时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这是因为,诗与画虽是两种不同的文艺形式,却有着共同的美学标准。 D、孟郊落第所作“两度长安陌,空将泪见花”极尽忧伤,而得第所作“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则欣喜无比,这体现了苏轼所追求的自然之美。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现代诗的“有”与“无”

     《贞一斋诗说》概括诗歌技巧时说:“诗求文理能通者,为初学言之也;诗贵修饰能工者,为未成家言之也。其实诗到高妙处,何止于通?到神化处,何 尝求工?”清人的这个观点还是有科学性的,新诗的情况其实也相去不远。纵向来看,《贞一斋诗说》说的三种情形,其实也是不少诗人走过的艺术之路的三个阶段。用散文方式写诗——注意表现技巧,从这个视角,一切优秀现代诗的技巧都可以用“有”和“无”二字加以解说。

一是有诗意,无语言。诗美体验的产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诗人在外在世界里不经意地积累着感情储备和形象储备。长期积累使诗人在某些方面形成了特别敏锐的诗美触角。一个偶然的契机,诗人就“感物而动”,诗人的主观心灵与客观世界邂逅了,灵感爆发。于是诗人“有”了心上的诗。要表现这个“有”,诗人又面临困窘。诗美的本质就是沉默,所谓“口闭则诗在,口开则诗亡”。至言无言,诗美一经点破,就会失去生命。有限的言,不可能完美地表达无限的言外之意。诗的无言的特性带给诗人无限的难题和无限的机会。以言表现无言,诗人只能从“有”到“无”。司空图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刘禹锡说:“情到深处,每说不出。”白居易说:“此时无声胜有声。”从获得诗美体验的“有”到传达诗美体验的“无”,是诗歌创作的一般过程。“无”才是真“有”——诗篇之未言,恰是诗人之欲言。有如禅家所说:“有是无有,无有是有。”“书形于无象,造响于无声”的精髓是将读者引向诗的世界,从言外、意外、笔外、象外去寻找那无言的诗美。

从“有”到“无”,诗人的智慧是以“不说出”代替“说不出”,以象尽意。从“有”到“无”,诗人总是避开体验的名称。直接说出体验的名称,正是诗人在艺术表现上的无能。诗人注重“隐”。《文心雕龙》写道:“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从“有”到“无”,诗人注重“中声所止”。这样,诗才富有暗示性。

二是有功夫,无痕迹。陶渊明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诗美体验是“忘言”的。既然是诗人,就得从“忘言”走向“寻言”。而“寻言”由于诗没有现成的艺术媒介变得十分艰难。从这个角度,可以说,诗人就是饱受语言折磨的人。从古至今,没有一位真正的诗人不慨叹“寻言”之苦:“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句句深夜得,心自天外归”;“吟成五字句,用破一生心”。现代诗人中的苦吟者也很多。他们对诗总是反复推敲,非搞得形销骨立而后已。臧克家的《难民》中“黄昏还没有溶尽归鸦的翅膀”中的“溶尽”一词就是苦苦锤炼出来的“唯一的词”。诗人的这番苦功夫,却又以隐形化为上。皎然说:“至苦而无迹。”诗人“至苦”,诗篇里却“无迹”,这才是优秀的诗篇。诗人难写,读者易读。读者的“易”并不是诗人的“浅”,而是诗人技巧能力的显示。《老子》说:“大巧若拙。”诗虽有用巧而见工者,但总而言之,用巧不如用拙。所谓“拙”,是巧后之拙。花开草长,鸟语虫声,云因行而生变,水因动而生纹,言近旨远,言浅意深,词平意寄,词微意显,这种“拙”实在不是随意“玩”得出来的。

成熟诗人的作品,都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里的“平淡”不是平庸加淡薄,而是险后之平,浓后之淡,平淡而到天然境界。到了高妙处神化处的诗,运用的是从“有”到“无”的技巧。对诗来说,最高的技巧是无语言、无痕迹的无技巧。

(选自《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小题。

    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来看,当时方形的土木建筑体制已形成,并成为中国后世主要建筑形式。与世界许多古文明建筑不同,不是石建筑而是木建筑是中国建筑一大特色,《诗经》中“如翚”“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可见当时木建筑颇具规模,并具有审美功能。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特点,不以单一的独立建筑物为目标,而以空间规模巨大、平面铺开、相互接连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重视各个建筑物之间的平面整体的有机安排。从发掘的极为片段的秦始皇陵的兵马俑坑情况看,雄伟壮观;从陶俑的状貌直到建筑材料的坚实也无不显示难以想象的宏大气魄。

    “百代皆沿秦制度”,建筑亦然。汉、唐、宋、明、清保持和延续着相当一致的建筑艺术风格,这个风格就是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中国建筑主要是宫殿建筑,即供君主居住的场所,从新石器时代的“大房子”开始,祭拜神灵即在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世间居住中心,而不在脱离世俗生活的特别场所;自儒学替代宗教之后,在观念、情感和仪式中,更进一步发展了神人同在的倾向。于是,不是孤立的、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庙宇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间联想;不是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不是阴冷的石头,而是暖和的木质等等,构成中国建筑的艺术特征。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使人慢慢游历在复杂多样楼台亭阁的不断进程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与环境的和谐。瞬间直观把握的巨大空间感受在这里变成长久漫游的时间历程,实用的、入世的、理智的、历史的因素占着明显的优势,排斥了反理性的迷狂意识,正是这种迷狂意识构成许多宗教建筑的审美基本特征。

    中国建筑的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的严格对称结构上,展现严肃、方正、井井有条的特点。就单个建筑来说,比起基督教、伊斯兰教来,它确实相对低矮、平淡,甚至逊色一筹;但就整体建筑群来说,结构方正,逶迤交错,气势雄浑。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取胜,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取胜,非常简单的基本单位组成了复杂的群体结构,形成在严格对称中仍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格。随着晚期封建社会中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的变化,显示威严庄重的宫殿建筑的严格的对称性被打破,迂回曲折、趣味盎然,以模拟和接近自然山林的建筑美出现了。空间有畅通,有阻隔,变化无常,“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种仍然以整体有机布局为特点的园林建筑,通过“借景”、“虚实”等方式,使建筑群与自然山水的美沟通汇合,表现了封建后期文人士大夫更为自由的审美理念,但仍没有离开平面铺展的理性精神,仍然是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过程,表达的仍然是现实世间的生活意绪,而不是超越现实的宗教神秘。

(摘编自李泽厚《建筑艺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所谓“人文信仰”,它的启发来自现代学者提出的“人文宗教”。新儒家认为,儒家传统是一种不出世的却具有超越性的东方宗教,它不像其他的宗教,需要有神,有耶稣、安拉等外在权威。它不需要外在的权威,它有一种具有内在超越性的信仰。内在超越性,也就是道德心,如孟子所谓“仁义礼智”。儒家传统的这一特质,若称为中华“人文信仰”更准确。

    “人文信仰”在儒释道中都有,儒家比较典型,儒家是“以出世的心态行入世的功德”,在世俗社会中要完成人之为人的使命。一是个体生命的健全,即诚意、正心、修身;另外就是建功立业,即把“立德、立功、立言”当作人生追求。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具有经济的、政治的、道德文化的属性。但道德文化属性应是人的最高属性,是人之为人的最高本质。

    信仰体系当中,儒家肯定人首先要解决肉体的存在问题,这并非一般人理解的儒家是重义轻利的。儒家主张在道义的引领下对物质生活的安顿,认为这也是治国理政者须关注的重中之重。如孔子所说“富之”“足食”“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孟子所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荀子也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在这个基础上,儒家重视和强调人的精神生活,特别是人的道德、文化。这是儒家生命大智慧的主要内涵。

    儒学是仁学,但一般只讲“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关于“爱他人”,孟子曾发挥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将“爱他”或“他爱”推展为亲亲、仁民、爱物这样三个由近及远的层次。实际上,孔子讲“古之学者为己”,就彰明了儒学仁学的首要内涵就是“为己之学”。 “为己”并不是自私自利,他是先成就自己。这和现代人生存理念是一致的。一个人要把自己最好的东西开发出来,成长为一个士,再成长为君子,成长为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然后你才能去齐家治国平天下。荀子说过:“知者自知,仁者爱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义”在孟子这里发挥得比较到位。义利并重,以义驭利,这是孟子对儒家核心价值的阐发。儒学不是不讲功利,而是认为在功利之上有一个更高的价值,更高的原则,并借此来引领、驾驭功利。这也是对道义上的担当精神的高扬。

    荀子则进一步发挥了“礼法”范畴。他把“仁”“义”这个基本的人文信仰转化成内规矩和外规矩。内规矩即德的柔性约束,外规矩即法的刚性约束。德与法统一起来就是礼或礼法。德与法一起,共同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形成普遍的秩序与和谐。因此,荀子是儒家“治统”的系统阐释者,是儒学由纯学术向汉初政治儒学转化、转型的重要中介。

(本文选自2017年4月1日新华网发展论坛,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的重要内容。那么,它的特色究竟“特”在哪里?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其思想文化本源?

    客观地说,世界上主要文明地区的政治文化中都有命运与共、共同体、世界主义的政治思想,例如西方基督教世界秩序及西方永久和平论、印度思想中的“不害”、伊斯兰世界“天下一家”、中国古代的“天下大同”等观念。总的来说,早期这些共同体观念解决的只是内部秩序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不同文明之间如何共生共处的问题。其中,历史上不少共同体思想还受到二元对立世界观的局限,它们所强调构建的共同体是以一个假想或现实的敌人为目标的,这种思想很容易导致世界陷入对抗之中。事实上,直到今天,这种思想还在影响着个别大国的外交政策,值得我们去辨别和防范。

    我们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思想文化本源来自传统和现代两部分。所谓传统,中国古代有丰富的中外秩序资源,在当时地理所及的范围内,形成了一套处理中外关系的思想和实践做法,这套思想和做法在今天需要创造性转化。所谓现代,“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还需要从马克思主义中寻找本源。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共同体和人类解放的思想中, 包含着国际主义以及很多“人类命运与共”的资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世界不平等、剥削以及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根源、改造的论述等,都是我们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本源。同时,这些思想也是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学理上区别于既往及现在流行的一些共同体理论如各种带有宗教色彩的联盟、大西洋共同体、“民主”价值观联盟等的重要依据。

    以往绝大多数国际秩序思想和实践,要么服务于强者,要么用来结成一个国家联盟以反对另一个国家联盟,要么是一种宗教秩序的外在表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中蕴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它们的区别在于,其并不是从排他性国家联盟的角度来狭隘地理解共同体,而是从世界范围不平等经济秩序的变革、大多数人实现自身解放从而结成联盟的高度来理解共同体。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今天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否定其他文明中关于人类合作的合理的思想资源。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开放的概念,不同的思想文化都可以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理解的位置。这个概念将随着全球人、财、物、智互联互通的发展,拥有越来越大的世界基础,具有较广泛的心理认同和感召力量。

    我们说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意味着当今世界就是一片祥和了。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一定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当前,国际关系中的矛盾、阻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因素仍然广泛存在。维护和平的综合力量与进行战争的力量之间的对比,大多数国家及其人民要求发展的愿望与国际经济秩序不平等现实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对抗的矛盾因素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难题。

    “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反映了一个开放进取的中国,将自身命运和前途同世界命运和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种自我定位。中国倡导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在呼吁世界团结起来,共同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

(选自“中国社会科学网”,有删节)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①长期以来,中国流行的几乎所有法学理论教科书都把法律上的“义务”解释为国家通过法律强加给法律主体的负担和不利。这种对“义务”做出的价值定位是武断的,因为根据自然法学传统,法律上的义务并不能由国家随意规定,而是源自于自然法的义务,即源于道德义务。源自于道德义务的法律义务是远比“权利”重要得多的正价值概念。

    ②与“义务”一语准确对应的概念是“应当”。“应当”是一个表达精神现象的用语,是指社会群体对某种行为的看法——正确的且必须的。当社会群体用“应当”这一概念把某主体同某行为具体联系起来时,就意味着,该主体负有作(或不作)某行为的义务。义务就是主体作(或不作)某行为的应当性。

    ③“应当”并不是社会群体随意的看法,而是群体的每一个个体成员依据自身的良心体验形成的对外界行为的看法。一个人在外地听说自己的爷爷生病了,他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应当回去照顾爷爷!”这里的“应当”完全产生于主体自我良心的内省式要求。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由自我良心自发地产生这种原始的义务要求。但是,如果某A比较另类,在听说爷爷生病之后毫无反应、沉迷于各种娱乐活动,与其相处的群体其他成员就会告 他:“你应当回去照顾爷爷!”群体成员对A提出的“应当”,就是赋予A一项义务。社会群体成员们之所以对 A提出这种要求,是因为,该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从自我经历的爷爷生病时的良心感受出发认为:回去照顾爷爷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

    ④人类社会实践中,在国家这种组织出现之前很久,社会群体成员就通过对一个一个行为的评价形成规定道德义务的道德规则。由于社会群体成员绝大多数人的良心、理性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以至相似,                         , 即能形成基本共识。譬如,对于杀人行为、盗窃行为,人们一致认为“不应当做”;对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行为,人们一致认为“应当做”,等等。人们用语言将这些共同判断表述出来,就形成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口口相传的道德规则:不应当杀人,不应当盗窃,应当赡养老人,应当抚养孩子,等等。人类社会通过道德规则向社会每一个个体成员提出道德义务要求,使每个个体成员赋有道德义务。

    ⑤人类社会的道德规则包括4个不同层次的规则:禁止损他类规则;倡导利他类规则;劝导自善类规则;引导入圣类规则。其中以不应当杀人、不应当放火、不应当抢劫等规则为 主要内容的禁止损他类规则最为重要,它们通常被认为是道德底线规则。这类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道德义务是必须履行的。履行这类义务是维系人类最低限度文明、保持社会最低限度秩序的要求。换句话说,没有对这类义务的履行,人类就会处于丛林状态。所以说,义务是人类文明维系之根。

    ⑥道德规则自身并不具有保证规则赋予的义务得到履行的手段,以致一旦有人违反上述底线道德规则赋予的义务,道德规则自身并无有效应对手段。为了确保人们履行底线道德规则赋予每一个体的义务,人们将道德底线规则加以强化、改造:在底线道德的每一具体义务性规则之后附加针对违反义务的制裁规则,并由一定的社会权威机构对这些制裁规定加以执行,这就使道德底线规则演变为法律规则。

    ⑦人类超越野蛮状态跨入文明门槛,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引导。人类在进入文明状态之前相当长时间内就形成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在国家组织形成之后相当长时间里,国家作为执行制裁的权威机构,其适用的仍然是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的习惯法。只是在国家适用习惯法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出现由国家组织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做法,以致最初的成文法主要源自于习惯法,其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源自于道德底线规则。

    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耕文明时代法律规则的义务规定部分主要来自于底线道德义务规则,但是,由于农耕文明各国普遍实行全权君主制度,君主拥有立法权,这使君主代表的国家立法很容易在法律中混入大量的不合理、不适当的义务设定。从农耕文明国家立法到商工文明国家立法都存在大量的国家片面强加给民众的限制。我们把这种国家武力基础上的强制视为“伪义务”。我们不能把“伪义务”视为义务本体,不能因伪义务的存在而否定义务的真正价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

朱光潜

    艺术一方面要使人从实际生活牵绊中解放出来,一方面也要使人能了解,能欣赏;距离不及,容易使人回到实用世界,距离太远,又容易使人无法了解欣赏。

    许多人欢喜从道德的观点来谈文艺,从韩昌黎的文以载道说起,一直到现代革命文学以文学为宣传的工具止,都是把艺术硬拉回到实用的世界里去。一个乡下人看戏,看见演曹操的角色扮老奸巨猾的样子惟妙惟肖,不觉义愤填膺,提刀跳上舞台,把他杀了。从道德的观点评艺术的人们都有些类似这位杀曹操的乡下佬,义气虽然是义气,无奈是不得其时,不得其地。他们不知道道德是实际人生的规范,而艺术是与实际人生有距离的。

    艺术须与实际人生有距离,所以艺术与极端的写实主义不相容。写实主义的理想在妙肖人生和自然,但是艺术如果真正做到妙肖人生和自然的境界,总不免把观者引回到实际人生,使他的注意力旁迁于种种无关美感的问题,不能专心致志地欣赏形象本身的美。

    艺术上有许多地方,乍看起来,似乎不近情理。古希腊和中国旧戏的角色往往带面具,穿高底鞋,表演时用歌唱的声调,不像平常说话。埃及雕刻对于人体加以抽象化,往往千篇一律。波斯图案画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扭曲,中世纪哥特式诸大教寺的雕像把人物的肢体加以不自然的延长。中国和西方古代的画都不用远近阴影。这种艺术上的形式化往往遭浅人唾骂,它固然时有流弊,其实也含有至理。这些风格的创始者都未尝不知道它不自然,但是他们的目的正在使艺术和自然之中有一种距离。说话不押韵,不论平仄,做诗却要押韵,要论平仄,道理也是如此。艺术本来是弥补人生和自然缺陷的。如果艺术的最高目的仅在妙肖人生和自然,我们既已有人生和自然了,又何取乎艺术呢?

    艺术都是主观的,都是情感的流露,但是它一定要经过几分客观化。艺术都要有情感,但是只有情感不一定就是艺术。许多人本来是笨伯,而自信是可能的诗人或艺术家。他们常埋怨道:可惜我不是一个文学家,否则我的生平可以写成一部很好的小说。富于艺术材料的生活何以不能产生艺术呢?艺术所用的情感并不是生糙的而是经过反省的。蔡琰在丢开亲子回国时绝写不出《悲愤诗》,这首诗是痛定思痛的结果。艺术家在写切身的情感时,都不能同时在这种情感中过活,必须把它加以客观化,必定由站在主位的尝受者退位至站在客位的观赏者,一般人不能把切身的经验放在一种距离以外去看,所以情感尽管深刻,经验尽管丰富,终不能创造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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