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浙江省桐乡市高级中学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如果你为四郎哭泣

龙应台

    ①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从一场戏说起。

    ②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③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敌人的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铁镜公主聪慧而善良,异乡对儿女已是故乡,但四郎对母亲的思念无法遏止。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营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已是中年的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④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⑤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⑥他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

    ⑦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⑧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得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⑨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彷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各奔东西,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人变成了一个关系紧密、温情脉脉的群体。

    ⑩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会遇见父老们和他们中年的子女;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⑪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地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⑫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⑬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失乡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扎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艺术像一块沾了药水的纱布,轻轻擦拭他灵魂深处从未愈合的伤口。

    ⑭文化艺术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⑮它使零散的、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忧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或者对这段历史原本漠然的外人,在经验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⑯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倚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

(1)、这篇文章的标题颇具特色,请试加分析。

(2)、请根据第6段中“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和第7段中“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的细节描写,分析“我”和“中年儿子”共同的心理感受。

(3)、赏析第16段画线句子在语言表达上的特点。

(4)、龙应台曾说,文学的一种“功能”是“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你通过《如果你为四郎哭泣》一文能看见哪些感动?

(5)、这篇散文运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试作具体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寒色

龙应台

    当场被读者问倒的情况不多,但是不久以前,一个问题使我在一千多人面前,突然支吾,不知所云。

    他问的是:“家,是什么?”

    家是什么,这是小学二年级的作文题目吗?和“我的志愿”、“我的母亲”、“我的暑假”同一等级。怎么会拿到这里来问一个自认为对“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

    问者的态度诚诚恳恳的,我却只能语焉不详蒙混过去。这么难的题啊。

    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赶车时,有人催你喝热腾腾的豆浆。天若下雨,他坚持你要带伞。烫的便当塞在书包里,书包挎在肩上,贴身还热。周末上街时,一家四五口人可以挤在一辆机车上招摇过市。放学回来时,距离门外几尺就能听见锅铲轻快的声音,饭菜香一阵一阵。晚了,一顶大蚊帐,四张榻榻米,灯一黑,就是黑甜的时间。兄弟姊妹的笑闹踢打和被褥的松软裹在帐内,帐外不时有大人的咳嗽声,走动声,窃窃私语声。朦胧的时候,窗外丝绸般的栀子花香,就悠悠飘进半睡半醒的眼睫里。帐里帐外都是一个温暖而安心的世界,那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人,一个一个走掉,通常走得很远、很久。在很长的岁月里,只有一年一度屋里头的灯光特别灿亮,人声特别喧哗,进出杂沓数日,然后又归于沉寂。留在里面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屋内愈来愈静,听得见墙上时钟滴答的声音。栀子花还开着,只是在黄昏的阳光里看它,怎么看都觉得凄清。然后其中一个人也走了,剩下的那一个,从暗暗的窗帘里,往窗外看,仿佛看见,有一天,来了一辆车,是来接自己的。她可能自己锁了门,慢慢走出去,可能坐在轮椅中,被推出去,也可能是一张白布盖着,被抬出去。

    和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曾经是异国大学小城里一间简单的公寓,和其他一两家共一个厨房。窗外飘着陌生的冷雪,可是卧房里伴侣的手温暖无比。后来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跟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工作,一个又一个重新来过的家。几件重要的家具总是在运输的路上,其他就在每一个新的城市里一点一点添加或丢弃。墙上,不敢挂什么真正和记忆终生不渝的东西,因为墙,是暂时的。在暂时里,只有假设性的永久和不敢放心的永恒。家,也就是两个人刚好暂时落脚的地方。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很多人,没多久就散了,因为人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质。渴望安定时,很多人进入一个家;渴望自由时,很多人又逃离一个家。渴望安定的人也许遇见的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寻找自由的人也许爱上的是一个寻找安定的人。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

    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很多人,一会儿就有了儿女。一有儿女,家,就是儿女在的地方。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早点,把热腾腾的豆浆放上餐桌,一定要亲眼看着他喝下才安心。天若下雨,少年总不愿拿伞,因为拿伞有损形象,于是你苦口婆心几近哀求地请他带伞。他已经走出门,你又赶上去把滚烫的便当塞进他书包里。周末,你骑机车去市场,把两个女儿贴在身后,一个小的夹在前面两腿之间,虽然挤,但是女儿的体温和迎风的笑声甜蜜可爱。从上午就开始盘算晚餐的食谱,黄昏时,你一边炒菜一边听着门外的声音,期待一个一个孩子回到自己身边。晚上,你把滚热的牛奶搁在书桌上,孩子从作业堆里抬头看你一眼,不说话,只是笑了一下。你觉得,好像突然闻到栀子花幽幽的香气。

    孩子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你告诉我,什么是家,我就可以告诉你,什么是永恒。

(选自《阅读与作文》(高中版)2012年第7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生命之灯

逄金一

    在济南地图上,你一定能很快找到顺河高架路。它南北纵贯,状如一个发福中年男性的啤酒肚曲线。大约在这啤酒肚的肚脐眼处,由东向西挺出如小火柴棒一样的一条街,那就是馆驿街。

    馆驿街是一条温暖的街。1987年夏天,我第一次来到济南。济南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不是大明湖,不是趵突采,不是千佛山,不是泉城路,而是馆驿街。

    我至今还记得那次和父亲走过两个开满丰满荷花的大池塘,那荷花拥拥挤挤却高高兴兴的样子,荷花长得好像比我还高。站在街口,父亲一字一顿地念:“馆一一驿一一街,嗯,走走看。”

    多么有意思的一个名字!“馆驿”,它带着古文明的胎记,带着汉炙字的神秘感,指向古代,指向了大多数当代人看不清的远方。

    “馆驿”让我想到“战国四公子”之一孟尝君的门下冯谖。孟尝君最初将他“置于馆驿”,不甚重用,后来冯谖唱《长铁歌》,吐槽自己“食无鱼,出无车”,终成孟尝君的高级食客。著名成语“狡兔三窟”也源于此人。典称“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

    “馆驿”让我想到商鞅。这是一个在生命的最后“驿不得”的可怜之人。他被迫逃亡到边境时,想投宿馆驿,却被以“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予以回绝,最终被逮捕遭车裂而死。

    “馆驿’:还让我想到杜牧那首著名诗作:“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此诗讽刺唐玄宗为了爱吃鲜荔枝的杨贵妃,动用国家驿站运输系统,从南方运送荔枝到长安。那得得马蹄声,历久千年,犹自回响耳畔。

    父亲和我就在那沙沙的长铗歌声中,在那慌慌的择路声中,在那隐隐的马蹄声中,像两簇小火,一步一步照亮这根充满神秘感的火柴棒。

    多少年后,当我终于在这座城市落户,而所居住的地方恰巧就在馆驿街附近时,就每每想到与父亲共度的那些宝贵时光。现在,这条路只能由我一个人走了,火柴棒被我一次次孤独地擦亮,父亲那慈祥的笑容就浮现在眼前,他身上那淡淡的烟草气息就萦绕于鼻尖,他那略带低沉的声音就回荡在耳畔。

后来,我慢慢理解了这条街。

    这是一根燃烧了六百多年的火柴棒。它最初出现在文字中是一条大道,俗称官道。那是在明洪武九年(1376年),三司(布政司、按察司、都司)移于历城,此地始设馆驿,名曰谭城驿。这是传送公文、迎送官员的馆驿,百姓称“接官亭”。

    这根火柴棒正式成为一条街,是在清代。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历城县志》将这一带称“十王殿街”。后来,在馆驿和十王殿之间形成街巷,才统称馆驿街。《续修历城县志》记载,馆驿街“北走燕冀,东通齐鲁,为济南咽喉重地”。

    既为“咽喉”,那么我想,明代“后七子”领袖、大诗人李攀龙(今济南人)按理说也会从此街走过。因为他曾在今广东、山西、河北、河南、浙江、陕西等多地出任高官并多次回乡,一定有机会经过此街,而在极其重视迎送程序的古代中国,他在馆驿街上寒暄几句,当是必有的步骤。

    这根火柴棒的东端为荚贤桥:西端,也即它的红色磷头,是红瓦坡顶的德式建筑津浦铁路宾馆。我们在说这座建筑的时候,其实应该降低了声调,因为它可是一位业已107岁的历史老人。在一百多年的时光中,它有很多荣耀的时刻,孙中山、胡适、泰戈尔与徐志摩均曾在此住过。

    孙中山与胡适的这次济南之行,均曾抽时间游览了大明湖。从路线上考量,他们均可能走过馆驿街,只是未曾有确实的文字留下而已。一条街就是一条街,它平躺着,只供人走来走去,未必非得让人记住它,不像湖山胜景,或以水的形式低下头去一脸娇羞,或以碑、塔、寺、观的形式仰起头来一脸的正能量,让人在俯仰之间流连忘返。一条街,以正直为本分,沉默是它的声音,寂寞是它的命运。

    从更大的视野上看去,这条街在现代史上,日本人的铁蹄踏过,国民党的军警皮靴踩过,解放军的步鞋丈量过。720米的长度,一部大历史的容量。

    而今,我上下班都要穿过英贤桥,脚触馆驿街:我的孩子也曾每日路经馆驿街。而每次经过这条街,我都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我们称它为街,实则好似省略了什么。在我眼里,它是一座以直线形式存在的高山,是一条以硬土方式存在的长河。它甚至也可视为典型山东人的一个隐喻:外表平凡、平实、平和、平静,而目光久远、沉稳老练、处变不惊。

    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这样燃烧着的火柴棒。它们默默燃烧,侍奉着岁月,滋养着时光。它们小到无名无姓,却大到能照亮一座城市、光耀一部历史。

    它们,是能够点亮人们心海沉舟的生命之灯。

(选自2015年第10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粒麦子的诞生

柴春芽

    ①我想说到一粒麦子的诞生。

    ②城里的人们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一粒麦子是怎样来到我们的餐桌上的。一粒麦子,必须经过一段艰难的旅程,经过无数人的手,穿过一双双枯涩的眼睛,才能成为人们果腹的食物。这中间,有多少事情要发生啊。

    ③起先,春回大地,那些南来北往的风经过村庄打尖的时候,孩子们肮脏的脸上感到有一双女人的手在抚摩。春风把草药带到孩子们长满冻疮的脸上和手上。一场雨,或者含水量丰沛的雪,寂然飘临大地。大雁从南方迁徙而来,飞越村民青苍的头颅。那辽远的鸣叫像是一种对季节的命名。绕村流淌的名叫秦祁的小河,一层冰在牛蹄子下喀嚓一声破裂了,一尾鱼完成了对冬天的告别。漫山遍野的紫苜蓿把一颗颗嫩绿的小脑袋探出湿润的地层,张望着一只蝴蝶或一只蜜蜂在远处搬运着水和花粉。

    ④我们一家人——爷爷、阿达、尕[注]姑,还有奶奶,趁着清晨村庄的炊烟尚未散尽的时刻,踩着晨阳金子般的光辉,向田野走去。闲散了一冬的老黄牛,步履迟缓,体态臃肿。它得温习耕作的技巧,并且要逐渐习惯接下来繁重的劳作。

    ⑤土地是松软的,铧犁切开土地的皮肤。老黄牛喘了一口粗气。手握铧犁的爷爷赤脚走过第一道犁沟,接下来是尕姑,手心里攥着一把麦种,抖动臂腕,把种子均匀成一条线,撒落在犁沟里;后面是阿达,胸前挂着一个沉重的木斗,木斗里盛着粪土,他用一把木勺,把粪土一勺勺撒入犁沟,将那些种子覆盖。铧犁翻起的土地上,土坷垃随处散布。我和奶奶挥动着木杵,将一颗颗土坷垃敲碎。太阳在头顶,像一只短腿的大甲虫,缓慢地移动着。牛的步伐逐渐迟缓,牛的粗重的喘息使这田野上的空气变得凝重起来。阿达和尕姑脸上挂满了汗珠。我握着木杵的手掌上,血泡一个个破裂,流淌着脓血。但爷爷丝毫没有歇工的表示。劳动变成了苦役。爷爷像一台永不知疲倦的机器,我们就像是这一台机器上附属的零件。他在运转的时候,我们从来别想停下来。

    ⑥一块地终于被种子填满,我们得转向另一块土地。由于包产到户,每家的土地都小块分散在村庄两边的山坡上。我们从一块土地到另一块土地,很多时候就是从一个山头爬向另一个山头。我们疲倦的身体带着种子,负重走向陡峭的山坡。趁着春天的第一场雨水,我们要把种子植入土地。在大西北,三月以后是接连几个月的旱季。如果没有一层湿润的土层,种子在地下是无法存活的。三月过后,人们开始焦虑地期盼着雨水。东山头上的方神庙挤满了祈雨的村民。大西北农村的方神,就像是中国的基层乡长,每一个方神管辖着五六个村庄的风调雨顺、人畜兴旺和祸福吉祥。而这五六个村庄,则要为方神奉献牺牲和歌舞。每年春节村里的社戏和社火,就是献给方神的娱乐。到了五月,如果天空依旧干燥如不怀胎的女人,神职人员——神头,就会召集各个村庄的头人,商量举行大型的祭祀活动。一场盛大的仪式正在举行,方神被四个青壮的小伙子用一顶轿子抬着,从东山顶上的庙里出来。我目睹了一尊木雕之神的面目,其形状与古装戏里的人物没有区别——峨冠,长髯,一袭宽大的袍袖罩着干瘪的木雕。此前,关于方神的塑造,人们口头交换了种种传闻。我听说方神的内脏各由一种动物代替,心为鸽,肺为鸦,肝为蛙,肠为蛇。并且,鸽、鸦、蛙、蛇不是随便逮住就能装进方神的肚子里。它们必须是经过祈祷,获得方神以卜卦形式暗示了方位和时辰的动物。

    ⑦盛大的仪式需要进行整整一天。一条沿着神迹委蛇而行的道路被人的队伍连向十五里之外的另一个山头上。一件件乐器在劳动者粗砺的手中,破空长鸣,声声幽邃如在远古。一头羊在凄婉的啼叫中获得了神的认领。一把刀子取出了热血和温暖的肉体。牺牲的场面如此肃穆、庄严。人人想着天空中的雨水和土地中的麦子。羊、雨水和麦子,这本无关联的事物,就在这古老神秘的仪式里获得了一致。甚至是三个词,古汉语中最具词根意义的三个词,在回归生存本身的价值中,消解了对立和矛盾,成就了生活的意义和祭祀之美。

    ⑧终于,有了雨水。夜晚的积雨云倾泻着滂沱的大雨。孩子们裸身在雨中奔跑,呼喊;大人们把一张张愁苦的脸伸进雨中,呼念着诵神的咒言。麦子拔节的声音响彻田野。接下来的日子,我要跟着爷爷到麦地里施肥、锄莠草,一遍接着一遍,像呵护着一个婴儿。但一场冰雹像侵略者的铁蹄,突然扫荡了村庄。村庄变得沉默了。不知谁家女人一声尖利的哭喊,撕碎了暴雨后的寂静。人们在雨后的黑夜里涌出村庄,查看冰雹袭击之后麦地里的幸存者。我的眼里含着泪水。冰雹扫荡了东山。东山上一片荒凉。麦子像死亡的战士,倒伏一地。只有西山幸免于难,留下了成长中的麦子。

    ⑨夏天到了,麦芒被阳光晒成了金黄。西山上仿佛铺着一层厚厚的黄金。庭院里,镰刀霍霍,刀刃被磨得锋利无比。我随着大人冲上山坡,在麦海里拾取一年的粮食。七月的太阳每一束光线都是砸向大地的火把。我们被烤炙着。雨云在遥远的天边堆积,暗黑的云团隐藏着冰雹的子弹。我们必须和不可预测的冰雹竞赛,必须抢在冰雹降临之前,把地里的麦子收回粮仓。我们挥汗如雨,不分昼夜,许多老人就是在这个季节因不堪劳动重负而死于麦地。

    ⑩当我们在打麦场上手捧饱满的麦粒,许多人的眼睛里饱含着热泪。

    ⑪我十八岁在一首诗中写道:“平凡的麦子,卑贱的麦子,无声无泪无怨无悔的麦子,你哭一声吧,让省察苦难的少年附耳聆听。/聆听你的孤独你的寂寞,聆听你灵魂深处默默的歌。/麦子,你的一生就是我的一生。/固守一方瘠薄,却像纯粹的诗歌一样永远纯粹,千古如斯。”

【注】尕(ɡǎ):属于地方方言,是“小”的意思。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纸上故乡

邓琴

    故乡给了我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它常常在梦中打探故乡的消息。

    我的家乡在千里之外的赣南,它的每一寸肌肤都浸润在红色文化里,在淡淡茶香中,在田间地头悠悠的歌声里。它是贫穷的,但它又是富硕的。它没有飞驰的动车,没有轰鸣的机器,有的是叮咚的流水、黛色的群山。且不说章江水日夜川流不息、润泽万物;也不说成片的稻田如一张巨大的地毯静卧天地间,恩惠万家;就说梅岭那漫山遍野、傲立寒冬的梅花盛景,已是天下一绝。

    离家多年,到过很多地方,心中始终挥不去的是故乡的景象。在秋收的季节里,打谷机工作的声音,一声一声鼓动我的耳膜,提醒着我曾是故乡的孩子。内心深处的一丝不安也被催生出来,那就是当年因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离开了家乡。如今,我虽然站立在了外面的缤纷世界里,但我奋斗的每一个脚印,享受的每一份安逸,却都被打上了“外乡人”的烙印。我对故乡的情感,只能在诗人的诗歌里、乡土作家的文字里寻找慰藉,只能寄托在自己尚不成熟的文字中。那些遥远的记忆,飘过了我最不懂乡愁的年华,飘过了故乡的山头,飘进了书页里,却厚重得让我无法高言阔谈。

    儿时最熟悉的影像,莫过于茶山。一到春天,漫山遍野的茶树抽出新叶,新叶从老叶中间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好奇地张望这个美丽的地方。只有我们那群孩子才知道,这个美丽的地方究竟有多么贫穷。一到周末,我们就跑到茶场,学着大人的样子采茶叶,茶叶一毛钱一斤,动作快的一天能摘个四十斤。四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在那贫穷的岁月里,茶山无疑给我们苍白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而农人与生俱来的勤俭生活态度,也开始渗透到我们的思想里了。

    故乡给予我们的,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影响。这也是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放不下故乡的原因。我想,穷尽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些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场景。小时候,一家子在稻田里收稻谷;长大了,一个人去拔秧苗,拔花生,拿着书在晒谷场上守谷子。在那不谙世事的年华里,那样的日子其实苦不堪言。现在,我深深地感激那些劳累而辛勤的岁月,感谢那片土地,是它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今天的我,有那么一丝不怕苦的精神,能够宽容待人,懂得珍惜,都要感谢那片红色的土地。

    这片土地也是受过苦难的。当年红军在这里打游击,留下数不清的战斗故事,家乡从此有了一个革命老区的特殊身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人,从小就在红色文化中接受灵魂的洗礼,接受家乡文化思想的滋养,也因此对苦难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聆听里面的故事;我的整个少年时期,都在这书中的文字里徜徉、震撼。有时候,一触碰到这纸上的故乡,思念就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满足从别人的纸上去想象我的故乡,不再满足在扉页中思念故乡,而是自己在纸上书写心中的故乡。记忆在纸上慢慢鲜活,对故乡的依恋在纸上渐渐清晰。我这个家乡人眼中的知识分子,总算也为家乡留下了点东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十年前离开家乡心存不安的一种补偿吧!

    我是栖息在远方的一只候鸟,常会飞回故乡去寻找属于我的温暖。

(摘编自《散文选刊》2015年第4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春风

林斤澜

    北京人说:“春脖子短。”南方来的人觉得这个“脖子”有名无实,冬天刚过去,夏天就来到眼前了。

    最激烈的意见是:“哪里会有什么春天,只见起风、起风,成天刮土、刮土,眼睛也睁不开,桌子一天擦一百遍……”

    其实,意见里说的景象,不冬不夏,还得承认是春天。不过不像南方的春天,那也的确。褒贬起来着重于春风,也有道理。

    起初,我也怀念江南的春天,“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样的名句是老窖名酒,是色香味俱全的。这四句里没有提到风,风原是看不见的,又无所不在的。江南的春风抚摸大地,像柳丝的飘拂;体贴万物,像细雨的滋润。这才草长,花开,莺飞……

    北京的春风真就是刮土吗?后来我有了别样的体会,那是下乡的好处。

    我在京西的大山里、京东的山边上,曾数度“春脖子”。背阴的岩下,积雪不管立春、春分,只管冷森森的,没有开化的意思。是潭、是溪、是井台还是泉边,凡带水的地方,都坚持着冰块、冰砚、冰溜、冰碴……一夜之间,春风来了。忽然,从塞外的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从关外扑过山头,漫过山梁,插山沟,灌山口,呜呜吹号,哄哄呼啸,飞沙走石,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扑在人脸上,如无数的针扎。

    轰的一声,是哪里的河冰开裂吧。嘎的一声,是碗口大的病枝刮折了。有天夜间,我住的石头房子的木头架子,格拉拉、格拉拉响起来,晃起来。仿佛冬眠惊醒,伸懒腰,动弹胳臂腿,浑身关节挨个儿格拉拉、格拉拉地松动。麦苗在霜冻里返青了,山桃在积雪里鼓苞了。清早,着大顿鞋,穿老羊皮背心,使荆条背篓,背带冰碴的羊粪,绕山嘴,上山梁,爬高高的梯田,春风呼哧呼哧地帮助呼哧呼哧的人们,把粪肥抛撒匀净。好不痛快人也。

    北国的山民,喜欢力大无穷的好汉。到喜欢得不行时,连捎带来的粗暴也只觉着解气。要不,请想想,柳丝飘拂般的抚摸,细雨滋润般的体贴,又怎么过草原、走沙漠、扑山梁?又怎么踢打得开千里冰封和遍地赖着不走的霜雪?

    如果我回到江南,老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老是牛角淡淡的阳光,牛尾蒙蒙的阴雨,整天好比穿着湿布衫,墙角落里发霉,长蘑菇,有死耗子味儿。

    能不怀念北国的春风!

(选自《北京晚报》)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更愿意做我自己

周国平

    卢梭说:“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这话听起来自负,其实适用于每一个人。可惜的是,多数人忍受不了这个失去了模子的自己,于是又用公共的模子把自己重新塑造一遍,结果彼此变得如此相似。

    真正成为自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世上有许多人,你可以说他是随便什么东西,例如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一个角色,唯独不是他自己。如果一个人总是按照别人的意见生活,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总是为外在的事务忙碌,没有自己的内心生活,那么,说他不是他自己就一点儿也没有冤枉他。因为确确实实,从他的头脑到他的心灵,你在其中已经找不到丝毫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只是别人的一个影子和事务的一架机器罢了。

    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朋友。在所有朋友中,不能缺了最重要的一个,那就是自己。缺了这个朋友,一个人即使朋友遍天下,也只是表面的热闹而已,实际上他是很空虚的。

    能否和自己做朋友,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更高的自我,这个自我以理性的态度关爱着那个在世上奋斗的自我。理性的关爱,这正是友谊的特征。有的人不爱自己,一味自怨,仿佛自己的仇人。有的人爱自己而没有理性,一味自恋,俨然自己的情人。在这两种场合,更高的自我都是缺席的。

    这个更高的自我知道:自爱者才能爱人,给人以生命欢乐的人,必是自己充满着生命欢乐的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既不会是一个可爱的人,也不可能真正爱别人。他带着对自己的怨恨到别人那里去,就算他是去行善的吧,他的怨恨仍会在他的每一件善行里显露出来,加人以损伤。而只爱自己的人也不会有真正的爱,只有骄横的占有。如果说爱是一门艺术,那么,恰如其分的自爱便是一种素质,唯有具备这种素质的人才能成为爱的艺术家。

    人与人之间有同情,有仁义,有爱。所以,世上有克己助人的慈悲和舍己救人的豪侠。但是,每一个人终究是一个生物学上和心理学上的个体,最切己的痛痒唯有自己能最真切地感知。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他最关心的还是他自己,世上最关心他的也还是他自己。要别人比他自己更关心他,要别人比关心其他人更关心他,都是违背作为个体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特性的。结论是:每个人都应该自立。这些都是心中的自我应该知道的。

    心中的自我还须明白:有些痛苦是无法分担的。别人的关爱至多只能转移你对痛苦的注意力,却不能改变痛苦的实质。甚至在一场共同承受的苦难中,每人也必须独自承担自己的那一份痛苦,这痛苦并不因为有一个难友而有所减轻。

    对于别人的痛苦,我们的同情一开始可能相当活跃,但一旦痛苦持续下去,同情就会消退。我们在这方面的耐心远远不如对于别人的罪恶的耐心。一个我们不得不忍受的别人的罪恶仿佛是命运,一个我们不得不忍受的别人的痛苦却几乎是罪恶了。

    我并非存心刻薄,而是想从中引出一个很实在的结论:当你遭受巨大痛苦时,你要懂得自己忍受,尽量不用你的痛苦去搅扰别人。

    和自己交朋友,还要做自己的一个冷眼旁观者和批评者,这是一种修养。它可以使我们保持某种清醒,避免落入自命不凡或者顾影自怜的可笑复可悲的境地。获得理解是人生的巨大欢乐。然而,一个孜孜以求理解、没有旁人的理解便痛不欲生的人却是个可怜虫,把自己的价值完全寄托在他人的理解上面的人往往并无价值。成为真正的自己很难,但一旦找到了真正的自己,你也会乐此不疲。

    为别人对你的好感、承认、报偿做的事,如果别人不承认,便等于零。而为自己的良心、才能、生命做的事,即使没有一个人承认,也丝毫无损。我之所以宁愿靠自己的本事吃饭,其原因之一是为了省心省力,不必去经营我所不擅长的人际关系了。

    我曾和一个五岁男孩谈话,告诉他,我会变魔术,能把一个人变成一只苍蝇。他听了十分惊奇,问我能不能把他变成苍蝇,我说能。他陷入了沉思,然后问我,变成苍蝇后还能不能变回来,我说不能,他决定不让我变了。我也一样,想变成任何一种人,体验任何一种生活,包括国王、财阀、圣徒、僧侣、强盗等,甚至也愿意变成一只苍蝇,但前提是能够变回我自己。所以,归根到底,我更愿意做我自己。

(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