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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届山东省滨州市北镇中学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开州名人林贵福

陈汉南

    开州近两百年出了三个大名人:刘伯承、李宗羲、林贵福。刘伯承自不必说;李宗羲当过两江总督;唯独林贵福,出了开州,几乎没有人知道。

    林贵福是开州临江镇人,名字谐音灵鬼符。在开州,鬼点子多又好捉弄人的人,常常会被骂成“真是个灵鬼符”。

    小时候,林贵福和李宗羲是同学,很聪明,却不爱读书。

    有一年中秋,盛山书院的掌院把林贵福和李宗羲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在后花园赏月、吟诗、作对,掌院兴致极高时,指着盘中的月饼说:“龙凤饼。”

    李宗羲立马就对答说:“鸳鸯糕。”

    林贵福不答,只笑。逼急了,他说:“我……对,狗熊包!”

    掌院一听,气极了,吩咐下人把林贵福赶出院门。人散后,掌院还气,心中怒骂:“不识抬举的东西!”

    还没骂完,突然顿悟:龙凤,一兽一禽;鸳鸯,两禽无兽。掌院拍掌一笑,气就消了,虽说“狗熊包”登不得大雅之堂,但狗熊,一畜一兽,倒比“鸳鸯糕”来得工整,他叹息道:“此儿不可小视。”

    林贵福母亲病重,父亲请来一神汉,忙碌一阵后,取走了十块大洋加一块腊肉。林贵福阻挡不了,气不过,就悄悄在神汉的背篓上系了一根麻绳,还在绳尾系两块笋壳。

    神汉赶夜路,听得背后有嚯嚯的响动,以为是鬼,念咒语挥桃木剑都没有用,走得越快声音越急,最后神汉被吓晕在山路上。早晨太阳出来,神汉发现了背篓上的秘密,羞愧难当,从此再也不敢装神弄鬼了。

    李宗羲进京赶考,邀林贵福一同前往,林贵福说:“功名利禄梦一场,何必他乡认故乡。不去!”

    开州衙内听说林贵福很聪明,不服气,找到他,故意刁难,说:“听说你鬼点子多,我们来打个赌,如果你能在三天之内,找个女人给你提裤子,我就输你良田十亩;如果不行,你就输我,怎样?”

    林贵福哈哈一笑,说:“哪用三天?就今日吧!”

    临江镇南有条河叫南河,河边有块麻柳树林,林贵福让衙内等人藏在里面看,不能出声,林外有一座浮桥。

    浮桥是川东一带的特色,小河中放入几个木蹬子,木蹬子之间搭块尺把宽的木板,木板相连,行人就可以过河了。若是有两人相向而过,那就必须得有人让到木蹬子上去才行。

    林贵福找来几根稻草系住裤子,一手摊一砣嫩豆腐等着。不久,他看见一个妇人上了浮桥,就急忙钻出林子从桥的这头也上去,走到桥中间,那妇人见林贵福的样子,远远地就让到了木蹬子上。

    林贵福走到妇人身旁,一鼓气,嘭的一声,腰上的草绳就断了。那个时候人们都是穿的大腰裤,草绳一断,裤子一下子就掉到了脚颈颈儿。那妇人吓了一跳,差点掉入河中,看林贵福那个样子就羞红了脸,骂道:“你个背时鬼,要死啊!”

    林贵福装出无辜的样子,央求道:“大姐,行行好,帮个忙。你看我两手不空,豆腐又这么嫩,转不得手。”

    那妇人前后一看,没人,林贵福垮着个裤子站在浮桥中间也不是办法,自己还过不去,就帮他把裤子提了起来。

    衙内当着那么多人打的赌,不好反悔,林贵福却将赢来的良田转赠给了盛山书院,掌院很感动,想搞个捐赠仪式,林贵福说:“不义之财,用在传义之地,功过相抵,不可兴师动众。”

    林贵福胜了衙内,在开州的名气就更大了,但都说他是狗肉包子上不得席。一次,临江镇街上几个混混儿拦住他,说:“你不是会扯谎吗?你就扯个谎让我们听一下,如果不是谎,我们就不放你走。”

    林贵福急慌慌地说:“莫涮坛子,我哪有时间给你们扯谎,今晚周老爷办堂会,请了两个戏班子,要我去帮忙打灯油!”

    周老爷是临江镇镇长,混混儿们一听周老爷要办堂会,就放了林贵福,早早地来到戏楼前等候,直到天完全黑尽,他们才明白原来是上了林贵福的当。

    林贵福在开州民间流传的故事还很多,就不一一叙说了。刘伯承、李宗羲和林贵福,他们在《开州志》里都有记载。只不过,刘伯承、李宗羲记在正文《人物传》里,而林贵福是记在附录《逸事轶闻》里的。李宗羲1884年离世,享年六十六岁,林贵福1920年离世,享年一百零二岁。

(《小说月刊》2015年01期)

(1)、小说采用什么叙述方式?写了几个故事?请简要概括。

(2)、小说中的林贵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开头和结尾提到刘伯承、李宗羲,这对塑造林贵福这个人物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为什么以“开州名人林贵福”为题目?请结合全文,说说题目的好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点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雄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晶亮的眸子中全是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出去,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朦胧中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显得那么亲切。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什么话。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敬佩。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五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里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他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涌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她含着泪眼坐在台下仰望。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怪人宁财神

    宁财神的乐天知命

    宁财神喜欢将自己的成名归结为运气。在接受凤凰网访谈时,他说,“我相信宿命,对未知的事情有点恐惧,我觉得还是好的。”

    宁财神本名陈万宁,1975年出生。

    宁财神早已成名。上世纪末,他与李寻欢(原名路金波)、邢育森被誉为“中国网络文学三驾马车”,是中国第一代网络写手。“那个时候很多媒体关注,做活动、采访,但很快会消失掉。”

    2006年1月,《武林外传》在央视热播,编剧宁财神再次为众人瞩目。伴随《武林外传》而来的诸多掌声,宁财神这次看得更为坦然,“别说我,就科波拉起起落落都多少年。我觉得所有闪光灯都是别人的,生活是自己的,不彻底搞清楚,人会崩溃。”

    一路幸福走来

    金融学毕业的宁财神曾从事过期货工作,而后多次转行。他说“选择职业什么的,基本上是以兴趣为准,喜欢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即使谈起最困难的经历,宁财神依然描述得很轻松,“我没钱,但是我有很多时间想未来要干什么,至少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醒来后就把手头的CD摆摊卖两张,然后放放风筝,到胡同转一转,拍拍照片”。

    “我们每天清醒的时间大概15个小时,其中至少10个小时在工作,如果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人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不高兴的了。”宁财神说。

    写作不仅给宁财神快乐,还为他带来一位老婆。宁财神与老婆程娇娥相识是因为《都市男女》,宁财神对喜欢该剧的程娇娥说:“那是我写的。”在创作《武林外传》过程中,“每次写完一部分,我就先给她看。如果她笑了,我就通过,如果她不笑,那我就推翻重写。”宁财神曾说,“没有老婆,便没有《武林外传》.”

    婚姻让宁财神变得更为成熟。“原来只需要为自己负责,现在需要为全家人负责。”作品也随之有了生活的影子,“一旦价值观改变,写的东西也会变,至少剧中人对人生、婚姻、爱情的态度会跟着变。”

    宁财神的梦想就是“一直维持现状”。

    做自己

    宁财神不喜欢频频在电视上露面,甚至一直有意回避这一点,害怕被更多的人认出。“我基本上很明智,很少上电视,光是照片或者平面媒体,一般没问题,别人随时就忘,除非是戏的宣传,才可能上电视,但也不会做全程,可能就是稍微露个头。上电视多了,其实是受伤害的。”

    在宁财神看来,名利基本上会消失,所以他更愿意做属于自己的东西。“名誉是别人给的,他能给你,也会迅速拿走。”

    “哪天写不动,就转行。”宁财神说。

    作为一个有213万粉丝的博主,宁财神称并不想迎合别人。他的理由是,“每个人都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如果迎合自己,面对自己的内心,也就是迎合别人了。因为我们基本上都是普通人,没有任何的区别,都得喝毒牛奶,受各种苦楚,每个人境遇一模一样,没有谁比谁更好。”

    即使对成为别人偶像他也抱有一定的审慎。他认为偶像就是别人指望你来做出榜样,指望你挥斥方遒,而宁财神更愿意“在车往前开的时候,推一把,但是要自己去开车,算了,有很多责任,第一没有那个能力,第二负不起那个责任。”

    宁财神说自己并不算特立独行,“很随大流。所有人都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有个性的时候,其实没有人有个性,都差不多。”

    记者:王朔算是你的偶像吗?

    宁财神:偶像,当然是偶像。

    记者:为什么那么喜欢他?

    宁财神:王朔这人很豁达,很尖锐,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只不过大家有时被他的文字迷惑,觉得他玩世不恭,其实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现在的很多社会问题,他在20年前写的文章中就基本全说透了。

    记者:你会向他学习哪些方面?

    宁财神:我觉得学不来。学他的语感可以,也能模仿得比较像,但智慧是自己对生活的反思和看法,能看多深,是靠自己的分析和思考,模仿不了。智慧是一个宝贵的东西,无法复制,而且很难传授。自己的感悟就是智慧,传给别人,别人拿到的只是经验而已。

    记者:他对你有怎样的影响?

    宁财神:可能潜移默化改变了我看人和看事的态度,有很多,一言难尽。跟他接触,或者看他的文章,至少内心深处知道自己要做个正经人。

    记者:你心中的“正经人”应该是什么样?

    宁财神:正经做事,正经对人。尽可能做到对周围的人公平、仗义,尽可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认真做自己的事情。

    记者:王朔曾不愿意看你的剧本,这件事有没有影响他在你心目中的地位?

    宁财神:为什么会影响?不好就是不好。每个作者都有自尊,都心虚,就算马尔克斯,年轻时写得不好他也毛,谁能一下子就知道自己写得好。

——摘自“凤凰网”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不平的镜子

契诃夫

    我和我的妻子走进客厅里。那儿弥漫着霉气和潮气。房间已经有整整一个世纪不见亮光,等到我们点上烛火,照亮四壁,就有几百万只大老鼠和小耗子往四下里逃窜。我们关上身后的房门,可是房间里仍然有风,吹拂墙角上堆着的一叠叠纸张。亮光落在那些纸上,我们就看见了古老的信纸和中世纪的画片。墙壁由于年陈日久而变成绿色,上面挂着我家祖先的肖像。

    我们的脚步声响遍整个房子。我咳嗽一声,就有回声来接应我,这类回声从前也接应过我家祖先发出的响声呢……

    房外风声呼啸和哀叫。壁炉的烟囱里似乎有人在哭,哭声响着绝望的音调。大颗的雨点敲打乌黑昏暗的窗子,敲打声惹得人满心愁闷。

    “啊,祖宗啊,祖宗!”我说,意味深长地叹气。“假使我是作家,那么我瞧着这些肖像,就会写出篇幅很大的长篇小说来。要知道,这些老人当初每一个都年轻过,每一个男的或者女的都有过爱情故事……而且是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呀!比方说,看一看这个老太婆吧,她是我的曾祖母。这个毫不俊俏、其貌不扬的女人,却有过极其有趣的故事。你看见吗?”我问妻子说,“你看见挂在那边墙角上的镜子吗?”

    我就对妻子指着一面大镜子,它配着乌黑的铜框,挂在墙角上我曾祖母肖像旁边。

    “这面镜子有点邪气:它生生把我的曾祖母毁了。她花很大的一笔钱买下它,一直到死都没有离开过它。她黑夜白日地照这面镜子,一刻也不停,甚至吃饭喝水也要照。每次上床睡觉,她都带着它,放在床上。她临终要求把镜子跟她一块儿放进棺材里。她的心愿没有实现,因为棺材里装不下那么大的镜子。”

    “她是个风骚的女人吧?”我的妻子问。

    “就算是吧。然而,难道她就没有别的镜子?为什么她单单非常喜欢这面镜子,却不喜欢别的镜子呢?莫非她就没有更好点的镜子?不,不,亲爱的,这当中包藏着一宗吓人的秘密呢。据人们传说,这面镜子里有个魔鬼作祟,偏巧曾祖母又喜爱魔鬼。当然,这些话都是胡扯,可是,毫无疑问,这面配着铜框的镜子具有神秘的力量。”

    我拂掉镜面上的灰尘,照一照,扬声大笑。原来这面镜子不平整,把我的脸相往四下里扯歪,鼻子跑到左边面颊上,下巴变成两个,而且溜到旁边去了。

    “我曾祖母的爱好可真是奇怪!”我说。

    我的妻子迟疑不决地走到镜子跟前,也照一下,顿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她脸色煞白,四肢发抖,大叫一声。烛台从她手里掉下来,在地板上滚一阵,蜡烛灭了。黑暗包围了我们,我立刻听见一件沉重的东西掉在地板上:原来妻子倒在地下,人事不知了。

    风哀叫得越发凄厉,大老鼠开始奔跑,小耗子在纸堆里弄得纸张沙沙响。等到一扇百叶窗从窗口脱落,掉下去,我的头发就根根直竖起来,不住颤动。月亮在窗外出现了……

    我抱起我的妻子,迅速离开了祖宗的住所。她一直到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

    “镜子!把镜子拿给我!”她醒过来以后说,“镜子在哪儿?”

    这以后她有整整一个星期不喝水,不吃东西,不睡觉,老是要求把那面镜子拿给她。她痛哭,扯着脑袋上的头发,在床上翻来覆去。医生说她可能会死于精力衰竭,她的情况极其危险,我这才勉强克制恐惧,来到祖宗的住所,从那儿取来曾祖母的镜子拿给她。她一看见它,就快乐得哈哈大笑,然后抓住它,吻它,目不转睛地瞅着它。

    如今已经过去十多年,她却还是在照那面镜子,一会儿也不肯离开它。

    “难道这就是我吗?”她小声说,脸上除了泛起红晕以外,还现出幸福和痴迷的神情。“对,这就是我!大家都说谎,只有这面镜子例外!人们都说谎,我的丈夫也说谎!啊,要是我早点看见我自己,要是我早知道我实际上是什么模样,那我就不会嫁给这个人!他配不上我!我的脚旁边应是匍匐着最漂亮和最高贵的骑士才对!……”

    有一次我站在妻子身后,无意中看一下镜子,这才揭开可怕的秘密。我看见镜子里有一个女人,相貌艳丽夺目,我生平从没见过这样的美人。这是大自然的奇迹,融合了美丽、优雅和端庄。然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我那难看、笨拙的妻子在镜子里却显得这么漂亮?这是什么缘故?

    这是因为不平的镜子把我妻子难看的脸往四下里扯歪,脸容经过这样的变动,说来也凑巧,倒变得漂亮了。负乘负等于正嘛。

    现在我俩,我和妻子,坐在镜子跟前,眼巴巴地瞧着它,一刻也不放松;我的鼻子跑到左边面颊上,下巴变成了两个,而且溜到旁边了,然而我妻子的脸却妩媚迷人,我心里猛然生出疯狂而着魔的热情。

    “哈哈哈!”我狂笑着。

    我的妻子却在小声说话,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多么美啊!”

(选自《契诃夫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补丁

张格娟

    城市中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将头发留得参差不齐,染成黄的、白的、红的、蓝的颜色。总之,怎么另类怎么染,怎么新潮怎么做。用他们自己的话说,这叫酷。

    这天,儿子出去玩时,一双牛仔磨砂鞋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他回家后沮丧地递给我说:“妈妈,扔了吧。”我默默地接过那双鞋,这可是我花280元买的,穿了还不到一周,我能不心疼吗?

    我拿着鞋来到小区门口的鞋摊前,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师傅说:“没办法了,实在要修,只能换底面了,还不如买一双新鞋。”

    紧挨着年轻师傅的老师傅和善地接过鞋子说:“让我试试吧,兴许能补好。不过,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给这两只鞋都打上补丁,这样对称一些,而且不影响美观。”看来,也只好这样了,死马当活马医吧。我只好放下鞋子走了。

    过了几天,我去取鞋时,在琳琅满目的鞋子中,一眼就看见了那双鞋。果不其然,另一只鞋子也被刻意地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用粗粗的麻绳一左一右地缝合起来,而且裂缝呈树枝状,针脚也有些歪歪扭扭,看样子是故意做成这样的,与牛仔的质地浑然一体,风格粗犷,比先前多了一种别样的风味。我惊叹老师傅的手艺,真可谓巧夺天工啊!

    鞋子拿回家后,我没有立即给儿子,我怕他不肯穿。正好全家人在看电视,是一个抗战题材的电视剧,我就顺口问儿子:“知道什么叫补丁吗?”

    儿子郑重地答道:“补丁就是软件当初设计得不完美,后来又设计了一些用来弥补缺陷的程序。”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回答,我想跟他说的是鞋上的补丁啊。

    儿子还在滔滔不绝地讲他的电脑补丁,我就想用忆苦思甜的方法让他接受那个鞋子上的补丁。我打断了他的回答,给他讲了我小时候的故事:

    小时候,家里很穷,孩子也多,妈妈不但要做农活,还要照顾我们四个孩子,往往是老大的鞋子小了,留给老二老三穿,等一双鞋到了我这个老四的脚上,鞋帮都掉了,鞋底也磨薄了。母亲就在灯下给我一遍又一遍地缝补。那时,我多么希望有一双属于自己的新鞋啊。

    不知儿子听懂了没有,我拿出那双鞋子,递给儿子说:“这就是补丁啊。”

    他接过鞋子左瞧瞧,右看看,欣喜若狂地对我说:“哇,老妈,你真是神来之手,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创意啊!”说着,他奔过来,夸张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欣慰像他这一代人还能接受鞋上的补丁,笑笑说,老妈没那么伟大,这是门口老师傅的杰作啊。

    第二天,我刚踏进门,发现门口齐刷刷地放着五六双鞋,我吓了一跳。每双鞋子都是崭新的,可让我费解的是,每只鞋子上都有大小不等的口子。我心里直纳闷:这小子,不会把老妈当成修鞋的吧?

    一群和儿子年龄一般大小的孩子从屋里涌了出来。儿子说:“大家都说我的鞋有创意,都买了新鞋子,让你拿给那个修鞋的老师傅,尽全力给他们做得有个性一点……”

    儿子还在一边叮咛我,我的心在疼痛,泪水也不知不觉地滑落下来。

(选自《短小说精选》,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刁爷

许福元

    刁爷其实不姓刁,只是以其舌头“刁”而出名,他的舌头是如何“刁”的呢?

    李乡长家娶儿媳妇,请来了鼎鼎大名的王师傅,号称厨子王,领衔做莱。又请来刁爷,担任厨师水平的评委主任。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厨子王心里直打小鼓,小声问知客:“刁爷有何反应?”知客向厨子王附耳说道:“每道菜,刁爷都尝了,不过还没吱声。”

    厨子王还是有点儿不放心,对知客说:“烦你问问刁爷,是不是可以上汤了?”

    知客来到刁爷面前说:“刁爷,能上汤了吗?”

    刁爷只吐出两个字:“上吧。”

    厨子王闻听大喜,忙让“油盘”上汤。

    知客手中高举着东家赏的红包,边走边喊:“东家赏厨子汤钱,一千块!”

    厨子王手拿红包,来到刁爷的酒桌前致谢:“谢谢,谢谢。”又言辞恳切地对刁爷一桌人说:“刁爷,您务必再点几个菜,我再给您上四个飞碟。”

    刁爷见厨子王诚心实意,便点了平平常常的四个菜:拍黄瓜、炒绿豆芽、香椿摊黄菜、熟扒五花离骨肉。

    一盘拍黄瓜端上来,积青叠翠。厨子王忙请刁爷:“您老尝尝。”

    刁爷只拿眼睛一瞄,说:“拍黄瓜讲究放葱、姜、蒜,你放对了吗?”

    “放了放了,都放了,您看——”厨子王忙指着那盘拍黄瓜。刁爷这时沉下脸:“我说的是葱、姜、蒜的形和量,葱要葱花,姜要姜丝,蒜要蒜泥。至于量呢,葱是四成,姜是一成,蒜是五成。你看看你这盘,成何比例?”

    厨子王的脸一下子像红布一样,赶紧指着那盘炒绿豆芽:“您老尝尝这盘。”

    刁爷这时一笑,一摆手,说:“我不用尝。这个炒绿豆芽,是先放的醋,对不?先放的醋,就先闻到‘醋味,如果后放的醋,只有吃到嘴里才有醋味。再说,炒锅你用的是薄铁锅,应该用厚铁锅。用厚铁锅炒,小灶子火上再泼一勺子油,叫爆炒,这样炒出的绿豆芽没有生豆浆味,还站得住条。”说毕,刁爷又找补一句:“你看,这盘绿豆芽倒针了吧,一吃,准熟腾味儿,不会是脆生生的。”

    刁爷的一番话,把大伙儿都说愣了。厨子王也服了,忙说:“您再尝尝这盘香椿摊鸡蛋:”“你呀你呀!”刁爷马上给厨子王纠正,“这是外行话,那叫摊黄菜!”刁爷手一指,“你用的不是香椿,是菜椿,这要是香椿,打鼻儿香,一丈以外就能闻出来。”

    最后,刁爷点评那盘熟扒五花离骨肉:“这盘五花肉,是用刀从骨头上剔下来的。这道菜的规矩是用木槌。一点儿一点儿砸下来。”

    这回,厨子王真是彻底地心服口服,心里那点儿傲气,一下子荡然无存,才知道自己学的那点儿手艺,不过九牛一毛。试想,刁爷还没用到舌头,已经是入木三分,要是他把那二十四道菜一一点评,自己脸面更要丢尽。人啊,真别小看了他人,世上有高人呀有高人!想到此,厨子王忙从兜里掏出那一千元红包,交到知客手上:“这场酒席,我们确实没有做好,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刁爷却从知客手中拿过红包,转手按在厨子王手里:“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们辛辛苦苦,烟熏火燎,这是东家一点儿心意。你们的大路菜,做得不错。我只是挑你们飞碟的毛病,也不一定都对。”

    厨子王知道刁爷在替他们打圆场,便动情地说:“您看,原来我等只是久闻您的大名,今天算有幸当面领教了。我们虽非亲友。但您是老前辈,请受晚生一拜。”刁爷忙托住了厨子王的手臂:“千万别这样,别这样,咱人不亲,刀把还亲呢!你我都是厨子,同行不能成冤家,要互相抬着走。”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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