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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语文版初中语文九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十二课《世上没有傻问题》课时训练

下列对本文《世上没有傻问题》的分析,有错误的一项是(   )

A、本文批判了成人因教育不当而导致儿童好奇心逐渐衰退的不良做法和思想观念,有很高的思想价值。 B、本文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结构,逐层深入,层次清晰,论证深透。 C、作者认为高中生的好奇心逐渐衰退,仅获得了很少一点怀疑主义。 D、面对儿童的好奇心,我们正确的做法是给他们做出科学的解答。比如:植物为什么是绿的、月亮为什么是圆的,这些问题是我们熟知的,所以就要让他们接受成人的观点。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相关问题。
                                                                                                     让花儿悄悄绽放
                                                                                                             程 刚
        ①她是最后一个上场的。如果只闻其声,定会以为她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是的,她饱含深情、抑扬顿挫的朗诵,征服了在场的所有观众。评委们在进行合议,一致认为冠军非她莫属。但我坚持只给她第二名。
        ②她叫刘若花,然而她实际的容貌与名不符,这也许是上帝犯下的大错。
        ③这是一个面部重度烧伤的女孩,疤痕纵横,色斑重叠。她的右手,有三个手指略短,手背布满烧痕,勉强可以握笔。在新生军训时,我看到这个特别的小女生昂着头站在前排,勇敢地面对着上千个陌生的面孔和无数好奇的目光,心里陡然生出惊异与佩服。高二文理分科后,她分到了我们班,我才得以了解她的故事。
       ④若花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那年冬季,天寒地冻。穷困的山区人家,通常是不生炉子的,但是因为有了刚满一岁的她,家里借钱买了五百斤煤,生了一个火炉。粗心的父亲竟然把一只汽油桶放到了炉子一侧,因为他每天一大早就要骑摩托车去打工,生怕油冷打不着火。灾难就这样发生了:烤热的油桶爆炸了,烈焰瞬间吞噬了整个屋子。当惊恐万分的父亲裹着浇湿的被子冲入火海抱出襁褓中的小若花时,她已经几近窒息。
       ⑤若花的命保住了,却落下了终身残疾。由于家境窘困,她只住了十几天院就被抱回家了,巨额的整容手术费扼杀了一个贫困家庭的小女孩爱美的资格。十六年来,幸运一直不肯光顾这个可怜的孩子,整容手术一拖再拖,直到今日也未能实施。
        ⑥我经常见到,班里爱美的女生在课间拿出小镜子对镜自怜,哪怕脸上只是生出一粒小痘痘,也会耿耿于怀,欲除之而后快。就是男生,也不会对自己的外表满不在乎。尚美的时代,爱美的年龄,谁能把容貌置之度外?可是,谁又能想见,一个花季少女在这样的环境中,扛负着怎样的压力?
         ⑦我曾经在课堂上说,不管你们将来怎样,刘若花同学都将是我们班最大的骄傲!当时班里鸦雀无声,若花也显得若无其事。但回到宿舍后,她哭了,并非因为我的理解,而是她觉得,她的坚强不需要宣布!
        ⑧可人生在世,总得面对现实。成绩优异的若花将来步入社会,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俊男靓女,又会经受怎样的心理考验?于是,我决定带她去省城大医院看看,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希望她有所改观。
        ⑨我们很幸运。一位可敬的学生家长帮我们联系了整容方面的专家,专家对若花的整容治疗提出了建议,而且,医院在了解了若花的家庭情况后,决定免除她的部分医疗费用。我们从医院出来时,若花脸上的笑容和阳光一样灿烂。
       ⑩现在,若花的面色,正像我们的心情一样渐渐好起来。
       ⑪这次演讲比赛,我没想到若花会主动报名。我心里暗自欣喜,只要她敢于站在初赛的现场,她就是胜利者!谁能料到,她一路过关斩将,闯入了最后的决赛!站在决赛的舞台上,自信的若花把诗歌的韵律和生命的激昂表现得淋漓尽致。她的声音,既具少女之甜美,又兼少年之浑厚;既有敲骨入髓的穿透力,又有振金击缶的磁性。
        ⑫然而我知道,全场经久不息的掌声主要是献给她的勇气、自信和纯美的音色。毕竟是首次登场,在台风、技法和肢体表现力上,还略逊于高倩。大家决定给她冠军,里面更多地包含着对弱者的同情和激励。我了解若花,她不会接受这样的结果。在公众面前,我们得合理地保护一个孩子才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得想到,她还有第二次,还有更大的舞台,我们最好让花儿悄悄地绽放。
        ⑬于是,我们给了若花第二名。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给你人间寻常爱》

邓海燕

      ①一天,12岁的儿子放学回家,忽然问我:“妈妈,假如——假如啊,你别当真,我说的是假如。”我看他如此郑重,便有些好奇,说:“我知道你是假如,假如怎么样?”“假如,我被很严重地烧伤了,需要植皮……”我打断孩子的话,当即接口:“妈妈自然给你我自己的皮肤。”孩子摇头:“我当然知道你会给我。可我说的不是这个。你听我说,植皮手术只能在人清醒的时候进行,如果供皮人昏死过去或者被麻醉,都不会有效果,而这种痛苦人是没法忍耐的。如果是这样,你怎么选择?”我说:“我当然选择不打麻药。”儿子说:“那你就会昏死过去了,植皮也是没用的。”我说:“那,那可怎么办呢?”“告诉你吧,有个妈妈可伟大了,她选择了不打麻药,并且要求医生在她痛昏过去时就把她唤醒,一次又一次,最后终于植皮成功。”听了孩子讲的故事,我不禁心怀惴惴: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样的办法,难道面对那样的生死考验,我会退缩吗?这个故事一直缠绕在我的心间,为自己母爱的不够而惭愧。

      ②时隔不久放暑假,儿子的父亲邀儿子去南方他那里。一个月之后回来,儿子对我们朴素的家便百般挑剔。他满怀羡慕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起父亲的大房子和漂亮的车,以及在父亲家中过的随意而奢侈的生活,然后仰头问我:“你不是总说最爱我吗?可为什么舍不得为我花钱?你为什么不能让我过像妹妹那样的生活呢?”本来欢喜的我顿时沉默了,内心百般惶惑痛苦,眼泪随即涨满眼眶。单亲8年,独自带孩子的那份艰辛困苦无法对人言,原以为孩子会懂得,哪料到糖衣炮弹是如此厉害。

      ③面对孩子,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忽然又想起那个伟大妈妈的故事,刹那间心地洞明。

      ④认真地对孩子说:“妈妈是普通女子,没有能力挣更多的钱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并且假如你遇到类似需要植皮的生死考验,我也很可能想不出、做不到那样伟大的行为。我能够给予你的不过是人间最寻常最普通的爱:在你哭泣时会立刻把你抱起,在你需要的时候会耐心地陪你游戏,把我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给你,看着你每一天的成长。如果你觉得这些爱抵不过物质金钱,妈妈尊重你的选择,你可以去你爸爸那边生活。”

      ⑤儿子愣住了,然后望着我说:“不,我要和妈妈在一起,没有妈妈在身边,那样的生活我不再羡慕。我也不期待什么生死考验,只要妈妈每天给我的那些寻常爱。”

      ⑥是啊,我们都是普通人,无法用千金宝马赢得心爱之人的展颜一笑;我们也遭遇不到考验生死的机会,无法演绎那样荡气回肠的故事。于是,在那些平淡琐碎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给予最爱的人的,不过是那人间最寻常的爱。那一蔬一饭,一言一语,一寸寸光阴,是我们能够付出的最卑微也最宝贵的爱。

                                                                                                                                                             (选自《读者》2014年第1期)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独立宣言
龙应台
       安德烈:  
       你昨天的话是这么说的:“MM,你跟我说话的语气跟方式,还是把我当十四岁的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理解我是个二十一岁的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是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你到今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安德烈,那一刻就是儿子在向母亲做斩钉截铁的独立宣言,我没办法应付这局面,譬如你站在沙滩上,突然一个浪头,天一样高,眼睁睁看着它扑下来,你其实不知道躲到哪里去,反正趴着躺着都会被击倒。
      你根本不知道大多数的亚洲母亲是怎么对待她们的儿女的。
      你记不得你香港的数学家教?他是博士生了,谈妥要来上班之前,还要打电话回北京问他父母同不同意他做家教。你记不得大三的小瑞?她到台北和朋友晚餐,结束之后还打电话问她妈准不准许她搭计程车回家,结果电话里妈妈说计程车危险,她必须搭公交车。你记不记得大二的阿芬?拿着暑期创意营的选课单,说伤脑筋,不知道她妈会不会同意她选她真正想要的课程。
      这些,都是典型的镜头,我不是这样的母亲。
      但是同时,我也看见二十一岁的女儿跟母亲手挽着手亲密地逛街,看见十八岁的儿子很“乖”地坐在母亲身边陪着母亲访友,跟母亲有说有笑。
      老实说,安德烈,我好羡慕啊。
      我也觉得,刚成年的人跟母亲太亲近,太“乖”,恐怕代表着他本身的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我渴望和你们保持儿时的亲密,但是又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幻想。我其实是一个非常不典型的亚洲母亲了,而且还一直认真地在上你和菲力普给我的“课”。
      十六岁的菲力普曾经说:“妈,我觉得,欧洲人是看年龄的,譬如在德国学校里,你只要满十四岁了,老师便要用‘您’来称呼学生。但是,中国人看的不是年龄,而是辈份。不管你几岁,只要你站在你妈或爸身边,你就是‘小孩’。你就没有身分,没有声音,不是他讲话的对象。所以,他会眼睛盯着你的妈或爸发问,由‘大人’来为你代言。”
      菲力普做这归纳的时候,安德烈,我这有名的社会观察家,真的傻了。
      菲力普给我另一次“震撼课”,是在垦丁。我们一大帮人坐在凉风习习的海岸咖啡座看
海。过了一阵子,我想去洗手间,起身时问菲力普:“要不要上厕所?”你老弟从一本英文杂志里抬眼看我,说:“妈,我要不要上厕所,自己不知道吗?需要妈来问吗?第一,这种问题,不是对三岁小孩才会问的问题吗?第二,上厕所,你不觉得是件非常非常个人的事吗?你是怕我尿在裤子里吗?”
      我们之间的矛盾,安德烈,我想不仅只是两代之间的,更多的,可能是两种文化之间的。
      我常常觉得你们兄弟俩在和我做智力对决,价值拔河。譬如你的中文家教来到家中,我看见你直接就坐下来准备上课;我把你叫到一旁跟你说,“安德烈,虽然你的家教只比你大几岁,你还是要有一定的礼节:给他奉上一杯茶水,请他先坐。他离开时,要送客送到电梯口。“你显然觉得太多礼,但你还是做了
      我也记得,譬如住在隔壁的好朋友陈婉莹教授来到家中,你看她进来,对她说了声“嗨”,还是坐在椅子上读报。我说,“不行,再熟她都还是你的教授,在中国的礼仪里,你要站起来。”你也接受了。
      我们之间,有很多价值的交流,更何况,德国的传统礼节不见得比中国的少,欧洲社会对亲子关系的重视,不见得比亚洲人轻,对吧?
      可是,昨天发生的事情,还是让我难以消化,隔了一夜还觉得郁结在心中。
      你和菲力普到上海来做暑期实习,我一个做母亲的快乐想像:母子三人共处一室,在上海生活一个月,多幸福。让我来引导你们认识中国大陆,多愉快。
      你说,“我好不容易可以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为何又要和妈住一起?而且,难道以后我到某一个城市去工作了,做妈的都要跟着吗?”
      十八岁的菲力普,刚从德国降落,天真的眼睛长在一百八十四公分的身躯上,认真地说,
      “我不要你牵着我的手去认识中国大陆──因为你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安排得好好的,但是真正的世界哪里能这样。我要自己去发现中国。”
      我听见自己可怜巴巴的声音说,“难道,连一个周末都不肯跟我去玩?青岛?苏州?杭州?”你们眼睛都不眨一下,异口同声说,“妈,你能不能理解:我们要自己出去,自己探索?”
      安德烈,我在面对你们的“欧洲价值”,心里觉得彻底的失落:可是,转念想想,你们俩,是否也努力在抵抗你们母亲身上的某些“亚洲价值”而觉得“有点累”呢?
      昨晚,我一个人去散步。月亮黄澄澄的,很浓;梧桐的阔叶,很美。我足足走了一个小时,然后,叫车到你俩的住处,看见你们自己洗好的衣服袜子凌乱地散在沙发上。我想,“不行,我也不能帮你们清理家里。”在沉沉的夜色里,菲力普送我到大马路上搭车。他忍受我一个深深的拥抱,然后,大踏步走到马路的对岸。
MM 2007.4.25(选自《亲爱的安德烈》,有删改)
      链接:安德烈,龙应台长子,生于台湾,八个月大时随母移居欧洲,十四岁时,龙应台离开他,返回台湾,母子年龄相差三十岁,且存在中西文化差异,为了重新认识成年的安德烈,龙应台用书信与他交流,母子俩用了三年的时间互相通信,这些信后来汇集成书信体散文集《亲爱的安德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拾馒头的父亲

    十六岁那年,我考上了全县最好的高中。听人说,考上这所学校就等于一只脚迈进了大学。父亲欣喜不已,千叮咛万嘱咐,希望我将来能考上好大学。

    恰巧这时我家在县城的一个亲戚搬到省外去住。他们想让我父亲去帮忙照看一下房子,还给父亲建议说在县城养猪是条致富的路子,因为县城人多,消费水平也高,肯定比农村卖的价钱好。父亲欣然答应了,一来确实是个好法子,二来在县城可以顺便照顾一下我。

    等我在高中读了一学期后,父亲在县城也垒好了猪圈,买来了猪仔。我平时在学校住宿,星期六的时候,就去父亲那里过夜,帮父亲照料一下小猪,好让父亲腾出时间回家推饲料。

    猪渐渐长大了,家里的饲料早已吃个精光。亲戚送的饲料也日趋减少。买饲料吧,又拿不出钱来,父亲整日显得忧心忡忡。

    我也愁在眉上急在心里,也是一筹莫展。有天我去食堂打饭时,发现很多同学常常扔馒头,倒饭菜,我突然想到,把这些东西拾起来喂猪不是很好吗。

    我回去跟父亲一说,父亲高兴地直拍大腿,说真是个好主意,第二天他就去拾馒头剩饭。

    我为自己解决了难题而窃喜不已,却未发现这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父亲那黑乎乎的头巾、脏兮兮的衣服、粗糙的手立即成为许多同学取笑的对象,他们把诸如“丐帮帮主”等侮辱性的绰号都加到父亲头上。

    我是一个从山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我不怕条件艰苦,不怕跌倒疼痛,却害怕别人的歧视。好在同学们都还不知道那是我的父亲,我也尽量躲避着父亲,每到他来时,我就离得远远的。

    但是内心害怕被别人识破和歧视的恐惧却日复一日地剧增。终于有一天,我对父亲说:“爹,你就别去了,叫大家知道了,会嘲笑我。”

    父亲脸上的喜悦一下子消失了。在漆黑的夜里,只有父亲的烟锅一红一红的,良久,父亲说:“我看还是去吧!不和你打招呼就是了。这些日子正是猪长膘的时候,不能断了粮。”

    我的泪就落了下来。对不起父亲,我是真心爱你的,可你偏偏是在学校里拾馒头,我怕被别人看不起啊!

    接下来的日子,父亲继续拾他的馒头,我默默地读书,相安无事。我常常看见父亲对着张贴成绩的布告栏发呆,好在我的成绩名列前茅,可以宽慰父亲的,我想。

    1996年的冬天,我期末考试成绩排在年级前三名,而且还发表了很多文章,一下子声名鹊起。班里要开家长会,老师说,让你父亲来一趟。

    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我不知别人知道拾馒头的人就是我父亲时会怎样嘲笑我。伴着满天风雪回到家,我对父亲说:“爹,你就别去了,我对老师说你病了……”

    父亲的脸色很难看,但究竟没说什么。

    第二天,我冒着风雪冲到了学校,坐进了教室。家长会开始了,鼓掌声和欢笑声不断,我却一直蔫蔫呆呆,心里冰冷得厉害。父亲啊,你为何偏偏是一个农民,偏偏在我们学校拾馒头呢!

    我无心听老师和家长的谈话,随意将目光投向窗户。天哪!父亲,我拾馒头的父亲正站在窗外,一丝不苟地聆听着老师和家长们的谈话,他的黑棉袄上已经落满了厚厚的积雪。

    我的眼泪就哗哗的落了下来,我冲出教室,将父亲拉进来,对老师说:“这是我的父亲。”一下子掌声雷动。

    回去的路上,父亲仍挑着他捡来的馒头和饭菜。父亲说:“你其实没必要自卑,别人的歧视都是暂时的,男子汉,只要努力,别人有的,咱们自己也会有。”

    以后,同学们再也没有取笑过父亲,而且都自觉地将剩饭倒进父亲的大铁桶里。

    1997年金秋九月,父亲送我到省城读大学,我们乡下人的打扮在绚丽缤纷的校园里显得那么扎眼。但我却心静如水,没有一丝怕被别人嘲笑的忧虑。我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歧视总是难免的,关键是自己看得起自己。正如父亲所说的那样:“别人的歧视都是暂时的,男子汉,只要努力,别人有的,咱自己也会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小城之冬

陈珵

    ①在北方城市读书的第二年,我已经习惯了冬季里簌簌飞扬的白雪。

    ②然而在回老家的时候,在下火车的那一瞬间,抬头看见那片已经熟悉了近20年的灰色的天空,感受着以前读书时因为需要早起而常常抱怨的阴冷的早晨,我竟然有了一种满足之情。

    ③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有着故乡的味道,而故乡小城有着它独特的冬天的味道。

    ④印象中,这里的冬天难得会有和北方一般的大雪。对于我的家乡,雪是弥足珍贵的佳品。本身就很小巧单薄的雪花,在飘零的过程中,渐渐成为雨水的一部分,以晶莹娇弱的姿态坠落大地。

    ⑤小城之冬的雨水不少,然而,从来都不大,连绵不止,细密温柔,从灰色的城市上空逍遥自在地降临。太多的人总是抱怨这南方小城的冬天,阴冷,多雨,并且没有暖气。那是浸透骨髓的冰凉与潮湿。可是这样的天气却也有其独特的好处,忙碌了一年的人们总是会在这样的天气给自己找一个休息的借口。

    ⑥拉上窗,开一盏温暖安宁的有橘色灯光的灯,沏一杯微烫的红茶,随意翻看手上的米兰昆德拉或者村上春树;抑或是蜷缩进温暖的被子,听那些属于冬天却可以带来温暖的声音。然后,在不经意间看见窗帘缝隙处浅灰色的安宁湿润的天空。

    ⑦雨水是多。然而,小城之冬却没有像北方那样粗犷凛冽的大风。在某种意义上,风就是为了迎合雨而诞生的。雨已经是缠绵的了,那么风自然也是温柔的。小城冬天的风,甚至很少会发出多大的声音,总是静静地吹过这个城市的冬天,吹过车水马龙的街道,吹过五光十色的橱窗。冷,却不寒;潮湿,却不黏滞。或许是冥冥之中的自然之神以其独特的温柔来抚慰这个城市匆匆急行的人们。

    ⑧我们一直可以听到这样的一句话,小城故事多。

    ⑨然而故事应该发生在这样的小城的冬天才最有味道。

    ⑩小城之冬,就像一个浸透着浅浅灰色又氤氲温暖的缓慢物语。已经习惯了匆忙的脚步,在沉默的雨水中渐渐放慢了速度;追逐速度的眼神,在慢行中开始仔细打量这个被忽略了太多的美好的城市。生活的意义在并不强烈的冬风中,慢慢从浮于表面的光鲜外衣里剥离出来,清晰到只剩下单纯的原始美好。

    ⑪我们需要这样的冬天来收容我们平日里不得不承担的疲倦。

(选自《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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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语言

王力

    语言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的工具,是人们进行文学创作、新闻写作和其他一切写作的工具。我们既然爱好写作,又想在这方面成才,就不能不首先掌握好这个工具,而且要像木匠爱斧锯、画家爱颜料、战士爱武器那样爱我们赖以进行工作的工具。

    许多写文章的人,从中学生到大学教授,从新闻记者到作家,拿起笔来总想我现在是写文章,跟说话不一样,要把语言装饰得“华丽”一点,把语句表达得“文雅”一点,把文章写得“美妙”一点。于是总想造一些时髦的句子,东拐西缠多绕一些弯子。实际呢?弄巧成拙,适得其反。他们不懂得,文章脱离了口语,脱离了人民大众的语言,就不可能是准确、鲜明、生动的。

    有一篇描写英雄到大海救人的报道说:“他冒着刺骨的寒风,迈着冻僵的双脚跳入了沸腾的大海。”这是一个很费解又不准确的句子,作者在说话时绝不会这么说,这叫“故作姿态”。

    还有篇报道,出现“他冒着七月流火在圩堤上东奔西走”这样的句子。“七月流火”出自《诗经》,指夏历七月星辰位置的移动,并不指天气炎热。用“七月流火”形容天气炎热就不对。我们平常说话从不这样说,可能说“冒着烈火”、“顶着烈日”,如果说“我冒着七月流火怎样怎样……”肯定要被人大笑一番。

    著名散文家朱自清晚年的作品比他早年的作品好,他晚年的作品更受读者欢迎,我自己就爱看他晚年的作品。这是什么原因呢?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话怎么说,文章就怎么写。他早年的作品语句过于修饰、做作,读起来很绕口,理解就更不容易了。他晚年的作品朴素、自然、平易近人,就很受读者欢迎。这对我们后人是一种启发。

    是不是说口语与书面语没有区别呢?也不是的。文章是有组织的语言,在这一点上,也可以说文章和语言不一样。我们平常说话的时候,往往不假思考,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有时候语言不连贯,甚至前后矛盾,句子不合逻辑,不合语法。有的同志在小组会上发言头头是道,娓娓动听,但是人家把他的话记录下来,仔细看一下,却又会发现毛病百出,缺乏逻辑性和科学性。所以,我不反对对口语加工。并且,我一直是主张口语要经过加工才能上升为书面语。

    报刊上使用的语言更要认真推敲,反复斟酌,不要以讹传讹。报刊上的语言往往要被读者仿效,因而更应该强调准确性,规范化。否则,会在语言文字的运用上制造混乱。

    比如,我曾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过意见,认为“最好水平”这个说法在口语中运用勉强说得过去,而在报刊上运用就不对了。“水平’,原意是水的平面,水的平面永远是平的,只有高低之分,没有好坏之分。因此,说“最好水平”,是违背事理的。但是,至今有些报刊还在使用“最好水平”这个词。

    又比如,有的报刊批评某些人对事情采取满不在乎的态度时,习惯用“不以为然”这个词。这也是不对的。“不以为然”是“不以为如此”或“不以为对”的意思,而不是“满不在乎”的意思。从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了不能随便运用口语。

    但是在将口语上升到书面语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它的目的是什么,出发点是什么,这就是要使读者能读懂。在对口语进行加工时,既要考虑规范化,又要考虑大众化,要能够被读者领会、理解。否则,这种上升就失去了意义!

    有些话本不符合书面语的要求,不准确,也不规范,但由于说习惯了,改不过来,叫什么“约定俗成”。谁“约定”的呢?恐怕总是从少数人说错开始,一直不去纠正它,变成“俗成”的吧!所以,不要把“约定俗成”拿来作语病的挡箭牌,该规范化的,能够规范化的,还是要尽量规范化。

    语言应该是发展的,规范的标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可能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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