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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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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佛山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望穿秋日

田洪波

    1934年那个秋风瑟瑟的下午,哈尔滨道里一家简易客栈的木格窗前,久等接头人不见的我爷爷,已经饥肠辘辘的我爷爷,十分响亮地打了个饱嗝。这饱嗝吓了我爷爷一跳,有一瞬间他是愣怔的。从早晨到达哈尔滨起,我爷爷的肚子就一直是空着的。显然,饱嗝是他的肚子发出的强烈抗议。

    我爷爷已不错眼珠几个时辰,那个交接情报者像空气一样难以捕捉。此时,唯一能看得见的是不时从窗前走过的行人,以及被风吹落的零星枫叶,随着风势不太情愿地从门前的土路上飘过,一如我爷爷的心情。

    饱嗝继续侵扰我爷爷,他下意识叹出一个长音,我爷爷做梦也想不到会遭遇这样的尴尬。他是北满地下交通站的一员,常年来往于周边市县接送情报。曾做过几次非常漂亮的活儿,使敌军损失惨重,早早上了黑名单。因此说,我爷爷入住这家简易客栈,是冒着一定风险的。既要避开敌军耳目,又不宜久留。但以目前情况分析,恐怕还要等上一阵儿。

    虽然已过正午,依然不时从街道那边传来袅袅的菜香,这无疑更加刺激我爷爷敏感的胃,饱嗝接二连三地响起。东张西望一会儿,我爷爷決定速去速回填饱肚子,然而,他把脚迈到门前时又犹豫了,万一此时那个接头人来了呢?那样责任就大了,错失的情报也许会导致整个战局的失算。

    此时,晴白的天忽然暗淡下来,预示着一场雨将不期而至。我爷爷的饱嗝虽然不再打了,心却灰暗到了极点。他猜测要么是接头人出现了人身意外,要么就是遭遇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我爷爷在那个下午望眼欲穿。到星星满天时也没等来接头人,只好匆匆买了烤地瓜充饥。然而第二天,依然未能等到接头人。我爷爷叫苦不迭,感觉嗓子针扎似的疼痛。此行他所带盘缠并不多,仅够维持几天的。

    第四天他彻底没钱了。饱嗝不时侵扰我爷爷,那滋味真是难受。吃东西已成了奢望。焦虑和饥饿,使我爷爷在第五天下午时彻底病倒了。

    我爷爷像一个弃婴,被扔在孤零零的房间里无人问津。一直捱到第七天上午,才有一瘦高男人以接亲戚之名,进得我爷爷的房间。他身上带着的一缕阳光迅速把我爷爷照亮了。

    简单诊治后,我爷爷精神大振,抓着瘦男人的手不放。瘦男人解释说,他在马店村突遇山洪,被困于一个老乡家中。他请我爷爷下馆子担罪,两人找了家哈尔滨老字号砂锅店坐下。瘦男人大约一路颠簸也没怎么吃好饭,于是两人大快朵颐。这一忘情不要紧,直吃到夜半时分。我爷爷又打起了饱嗝。我爷爷那饱嗝打得真是响亮,引来邻桌的窃笑。

    那顿饭,我爷爷显然是撑着了。他每迈一步似乎都很困难。两人连夜分手。一切委屈都被那顿砂锅治好了,临别时我爷爷郑重向瘦男人抱了下拳。他像脚底下拖了个铅块,一步三挪地踏上了归途。他走走停停,饱嗝一直相伴。

    我爷爷走在孤寂冷清的街道上,走着走着,感觉有些乏累,干脆一屁股坐在哈尔滨南线一个交叉路口的石板上歇息起来。结果困意上身,我爷爷顺势睡过去了。这一睡就再也没醒来。

    北满交通站派人到哈尔滨接应,阴差阳错地在路口寻见了我爷爷。那天的场景实在难言——我爷爷的肚子大得像扣着一口锅。他们判断我爷爷或是被捕或是病困客栈,却从没想过是这样的结局。好在他身上的情报尚在。因了那份情报,后来抗联部队的几个将军绕道苏联,被安全护送到延安。我爷爷也算立了一功。

(选自《北方文学》)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详细描写“爷爷”等待接头人的艰辛过程,从头至尾饱嗝都在侵扰爷爷,可是爷爷却不为所动,表现了爷爷坚强执着的革命精神。 B、在爷爷发烧时候,恰巧遇到自己亲戚,他带爷爷简单诊治后,让爷爷惊喜于美味的砂锅,舒畅于大快朵颐,为下文爷爷吃撑埋下伏笔。 C、文中写“晴白的天忽然暗淡下来,预示着一场雨将不期而至”,既是写天气的变化,也是写爷爷在遭受贫病交加时心情灰暗到了极点。 D、爷爷在石板上一睡就再也没醒来,交通站的人找到他时发现他肚子大得像扣着一口锅,样子看上去很滑稽,却渗透着浓浓的悲壮味道。
(2)、小说以“望穿秋日”为题目,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3)、小说在叙述上有什么特色?请结合全文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言文语段,完成文后小题。

穷鬼

莫泊桑(法)

    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

    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

    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

    “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不过他还是出发了。

    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

    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

    “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

    “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

    “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

    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

    小队长一声叱喝:

    “站起来!”

    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傍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府的首镇。

    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天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魁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原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与周瑜相遇

迟子建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个纵马驰骋、英气逼人的三国时的周瑜。

    那晚,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河岸上。凉而湿的水气朝我袭来,我不知怎地闻到了一股烧艾草的气息,接着是鼓角相闻,我便离开河岸,寻着艾草的味儿和凛凛的鼓角声而去,结果我见到了一片荒凉的旷野,那里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四处皆是,帐篷前篝火点点,军马安闲地垂头吃着夜草,隐隐的鼾声在大地上沉浮。就在这时,我见到了独自立在旷野上的周瑜。

    周瑜也注意到了我,因为在这旷野上,睁着眼睛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就是周瑜。

    我见到了我最想见到的一个男性,那一瞬间我说不出话来,我见到亲密的人时往往都是这个表情。

    周瑜身披铠甲,剑眉如飞,双目炯炯,一股逼人的英气令我颤抖不已。

    “战事还未起来,你为何而发抖?”周瑜说。我想告诉他,他的英气令我发抖,只有人的不可抗拒的魅力才令我发抖,可我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又有什么战事要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安营扎寨,这么使周瑜彻夜难眠的战事,一定非同一般。短兵相接,战前被擦得雪亮的军刀都会沾有血迹。只有刀染了血迹,战争才算结束。

    周瑜并没有在意我的发抖,而是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便明白了艾草味的由来。可是先前所闻的鼓角声呢?周瑜转身走向帐篷时,我见到了支在地上的一面鼓,号角则挂在帐篷上。他拿起鼓槌,抑扬顿挫地敲了起来,然后又吹起了号角。他陶醉着,为这战争之音而沉迷,他身上的铠甲闪闪发光。

    我说:“这鼓角声令我心烦。”

    周瑜笑了起来,他的笑像雪山前的回音。他放下鼓槌和号角,朝我走来。他说:“什么声音不令你心烦?”

    我说:“流水声、鸟声、孩子的吵闹声、女人的洗衣声、男人的饮酒声。”

    周瑜又一次笑了起来。我见月光照亮了他的牙齿。

    我说:“我还不喜欢你身披的铠甲,你穿布衣会更英俊。”

    周瑜说:“我不披铠甲,怎有英雄气概?”

    我说:“你不披铠甲,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不再对话了。月亮缓缓西行,篝火微明,艾草味由浓而淡,晚风将帐篷前的军旗刮得飘扬起来。我坐在旷野上,周瑜也盘腿而坐。

    我们相对着。

    他说:“你来自何方?为何在我出征前出现?”

    我说:“我是一个村妇,我收割完芦苇后到河岸散步,闻到艾草和鼓角的气息,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与你相遇。”

    “你不希望与我相遇?”

    “与你相遇,是我最大的心愿。”我说。

    “难道你不愿意与诸葛孔明相遇?”

    “不。”我说,“诸葛孔明是神,我不与神交往,我只与人交往。”

    “你说诸葛孔明是神,分明是嘲笑我英雄气短。”周瑜激动了。

    “英雄气短有何不好?”我说,“我喜欢气短的英雄,我不喜欢永远不倒的神。英雄就该倒下。”

    周瑜不再发笑了,他又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见月光微微泛白,奶乳般的光泽使旷野显得格外柔和安详。

    我说:“我该回去了,天快明了,该回去奶孩子了,猪和鸡也需要喂食了。”

    周瑜动也不动,他看着我。

    我站了起来,恋恋不舍地离开周瑜。走前我打着哆嗦,我在离开亲密的人时会有这种举动。我走了很久,不敢回头,我怕再看见月光下周瑜的影子。快走到河岸的时候,却忍不住还是回了一下头,我突然发现周瑜不再身披铠甲,他穿着一件白粗布的长袍,他将一把寒光闪烁的刀插在旷野上,刀刃上跳跃着银白的月光。战马仍然安闲地吃着夜草,不再有鼓角声,只有淡淡的艾草味飘来。我伸出一双女人的手,想抓住他的手,无奈那距离太遥远了,我抓到的只是旷野上拂动的风。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片芦苇已被我的泪水打湿。

(选自《小作家选刊》,有删改)

【注】《与周瑜相遇》是迟子建的一篇著名小小说,获得首届“小小说金麻雀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才告结束。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 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烤着火,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 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 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

    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我收 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 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

卡勒德·胡赛尼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子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

    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 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阅读甲乙两个选段,然后回答问题。

    (甲)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三月十八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纪念刘和珍君》鲁迅

    (乙)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

    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使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的走去。

    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他说:“谁穿什么衣裳我看不见的……”

    鲁迅先生生病,刚好了一点,窗子开着,他坐在躺椅上,抽着烟,那天我穿着新奇的火红的上衣,很宽的袖子。

    鲁迅先生说:“这天气闷热起来,这就是梅雨天。”他把他装在象牙烟嘴上的香烟,又用手装得紧一点,往下又说了别的。

    许先生忙着家务跑来跑去,也没有对我的衣裳加以鉴赏。

    于是我说:“周先生,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先生从上往下看了一眼:“不大漂亮。”

    过了一会又加着说:“你的裙子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混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的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

    鲁迅先生就在躺椅上看着我:“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混浊得很,所以把红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那天鲁迅先生很有兴致,把我一双短统靴子也略略批评一下,说我的短靴是军人穿的,因为靴子的前后都有一条线织的拉手,这拉手据鲁迅先生说是放在裤子下边的……

    我说:“周先生,为什么那靴子我穿了多久了而不告诉我,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呢?现在不是不穿了吗?我穿的这不是另外的鞋吗?”

    “你不穿我才说的,你穿的时候,一说你该不穿了。”

    那天下午要赴一个筵会去,我要许先生给我找一点布条或绸条束一束头发。许先生拿了来米色的绿色的还有桃红色的。经我和许先生共同选定的是米色的。为着取笑,把那桃红色的,许先生举起来放在我的头发上,并且许先生很开心地说着:

    “好看吧!多漂亮!”

    我也非常得意,很规矩又顽皮地在等着鲁迅先生往这边看我们。

    鲁迅先生这一看,他就生气了,他的眼皮往下一放向我们这边看着:

    “不要那样装她……”

    许先生有点窘了。

    我也安静下来。

    鲁迅先生在北平教书时,从不发脾气,但常常好用这种眼光看人,许先生常跟我讲,他在女师大读书时,周先生在课堂上,一生气就用眼睛往下一掠,看着她们,这种眼光鲁迅先生在记范爱农先生的文字里曾自己述说过,而谁曾接触过这种眼光的人就会感到一个旷代的全智者的催逼。

    我开始问:“周先生怎么也晓得女人穿衣裳的这些事情呢?”

    “看过书的,关于美学的。”

    “什么时候看的……”

    “大概是在日本读书的时候……”

    “买的书吗?”

    “不一定是买的,也许是从什么地方抓到就看的……”

    “看了有趣味吗?”

    “随便看看……”

    “周先生看这书做什么?”

    “……”没有回答。好像很难以回答。

    许先生在旁说:“周先生什么书都看的。”

(选自《回忆鲁迅先生》,萧红,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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