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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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转基因技术的利与弊》,完成后面问题。
         ①近日,华中农业大学举办了首届“黄金大米品尝大会”。与我们往常见到的白色大米不同,这次供人品尝的却是金灿灿的大米饭。据介绍,这是利用转基因技术培育出的新品种大米。转基因技术到底是人类的福音还是隐患?人类如何正确认识转基因技术呢?
         ②转基因技术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过去改变植物的品种主要是通过育种,这种传统的育种方式需要的时间长,并且必须一次一次地进行选育。而转基因技术就不同了,可以选择任何一个目的基因转进去,就可得到一个相应的新品种,不用再花那么长的时间筛选了。 
        ③再次,通过转基因技术可培育高产、优质、抗病毒、抗虫、抗寒、抗旱、抗涝、抗盐碱、抗除草剂等特性的作物新品种,以减少对农药化肥和水的依赖,降低农业成本,大幅度地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改善食品的质量,缓解世界粮食短缺的矛盾。例如美国栽种一种含有抗虫基因的马铃薯,可使大量减少杀虫剂的使用,生产成本较之以往有明显降低。阿根廷播种转基因豆种后,大豆抗病和抗杂草能力大为增加,使用农药和除草剂的量减少,大豆的产量大幅增加18%。
        ④任何一项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都有它的两面性,转基因技术同样不能例外。据报道,有些转基因生物产品可能含有有毒物质和过敏源,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严重的甚至可以致癌或导致某些遗传疾病。
       ⑤大量的转基因生物进入自然界后很可能会与野生物种杂交,造成基因污染,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这种污染对环境及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比其他任何因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都难以消除。例如:抵抗除莠剂的转基因油菜会使野生芥菜受到传染,从而使野生芥菜对除杂草措施不敏感。
         ⑥令人不能忽视的现状是,当国外反对转基因食品的运动已经进行得如火如荼,就其安全问题已经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我国的大多数消费者尚没有明白过来“转基因”为何物。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认识转基因食品,不仅仅是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转基因食品的健康发展。 (选自中国科普网,有删改)

(1)、文章谈的是转基因技术,为什么第①段从首届“黄金大米品尝大会”说起?

(2)、指出下列说法中的错误,并简述理由。
①第③段中划线句子仅运用了举例子的说明方法,说明美国栽种的这种具有抗虫基因的马铃薯确实能抗虫害。
②第④段中加点的“可能”这个词,说明转基因食品是有毒的,“可能”这个词是可以去掉的。

(3)、请分别概括出文中转基因技术的利与弊。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题目。
                                                                                       送 花
                                                                                     奥斯勒
         生活的真谛并不神秘,幸福的源泉大家也知道,只是常常忘记了,于是这才有点奥妙。
         故事是由一个守墓人亲身经历和看到的。一连好几年,这位温和的小个子守墓人每星期都收到一个不相识的妇人的来信,信里附着钞票,要他每周给儿子的墓地放一束鲜花。后来有一天他们照面了。那天,一辆小车驶来,停在公墓大门口,司机匆匆来到守墓人的小屋子说:  
        “夫人在门口车上,她病得走不动,请你去一下。”一位上了年纪而且孱弱的妇人坐在车上,表情有几分高贵,但眼神已哀伤得毫无光彩。她怀抱着一大束鲜花。
        “我就是亚当夫人,”她说,“这几年我每礼拜给你寄钱……”
        “买花。”守墓人应道。
         “对,给我儿子。”
         “ 我一次也没忘了买花,夫人。”
         “今天我亲自来,”亚当夫人温存地说,“因为医生说我活不了几个礼拜了。死了倒好,活着也没有意思了。我只想再看一眼我儿子,亲手来放这些花。”
         小个子守墓人眨巴着眼睛,没了主意,他苦笑了一下,决定再讲几句。
         “我说,夫人,这几年您总寄钱来,我总觉得可惜。”
         “可惜?”
         “鲜花搁在那儿,几天就干了,没人闻,没人看,太可惜了!”
         “你真的这么想?”
         “是的,夫人,您别见怪。我是想起来自己常跑医院、孤儿院,那儿的人可爱花了。他们爱看花,爱闻花。那儿都是活人。可这儿墓里哪个活着?”
         老妇人没有作答。她只是又小坐一会儿,默默祷告了一阵,没留话便走了。守墓人后悔自己一番话太直率,太欠考虑,这会使她受不了。
         可是几个月后,这位老妇人又忽然来访,把守墓人惊得目瞪口呆;她这回是自己开车来的。
        “我把花都送给那儿的人们了,”她友好地向守墓人微笑着,“你说得对,他们  看到花可高兴了,这真叫我快活! 我的病好转了,医生不明白怎么回事,可我自己明白,我觉得活着还有些用处!”
        不错,我发现了我们大家都懂得却又常常忘记的道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父亲的秘密
        ①假期里,父亲和他八岁的儿子去森林里游玩。他们往密林深处不停地走,不知不觉迷了路(A)四周的古树遮天蔽日,像一只巨大的笼子将他们困在中间。父亲背起疲惫的儿子,试图走出去。可是他无奈地发现,自己能够做的,只是每隔一段时间,重新回到原地。
       ②那里有一个废弃的木屋。木屋里也许住过守林员,也许住过伐木工人,现在它空着,破烂不堪,仿佛随时可能倒塌。可它毕竟是一间屋子,这给他们父子俩带来了一些安全感。晚上他们挤在里面,生起一堆火。外面传来野兽的叫声,似乎距他们很遥远,又似乎近在咫尺。儿子呜呜地哭起来,他说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父亲用力拍拍他的肩膀,说儿子别怕,我们会走出去的。可是第二天,他们仍然围着木屋不停地划着圈子。让父亲稍感欣慰的是,木屋外面有一口水井,水井里面有干净的水。他小心地踩着井内壁的缝隙下去,用随身携带的军用水壶,打上一壶水。可是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可吃的东西了,恐惧的乌云笼罩着他们。
       ③第三天,父亲放弃了那种徒劳的尝试。他对儿子说,这里有木屋,有水井,这很可能是一些过路人的临时驿站。我们只要等在这里,就肯定会遇到人……你留在这里等我回来,我到附近找些吃的。儿子问附近有什么吃的?父亲就笑了,说森林里还能饿死人吗?你难道忘了野生蘑菇很有营养吗?他为儿子打上一壶水,然后一个人离开了木屋。他一边走一边回头对儿子说,守着屋子,千万不要乱走……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吃晚饭。
       ④父亲并没有马上去寻找蘑菇。他把衣服撕成布条,系在木屋周围的树干上。系完,仔细检查一番,调整了几个布条的位置。他想如果有人经过,就会发现这些布条,再发现小屋,再发现的他们,并将他们带出森林。他想这可能是他们唯一的机会了。他不敢有丝毫马虎。
        ⑤那天父亲很晚才回来,他拣回了一小把蘑菇。虽然仍然走不出去,仍然没人发现他们,可是有了蘑菇,他们就有活下去的希望。儿子问这蘑菇不会有毒吧?父亲说不会……在走出去之前,我们天天喝鲜蘑菇汤。儿子问这附近蘑菇多吗?父亲说不多,也不少。儿子说明天我也去拣。父亲就不行,你得守在这里,万一有人经过怎么办?我们的目的是走出森林,不是在这里吃蘑菇宴。父亲朝儿子做了一个鬼脸,儿子发现父亲的脸:有些浮肿。
        ⑥父亲出去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拣回的蘑菇却一天比一天少。(B)每一次回来,他都是筋疲力尽,脸色蜡黄,像大病初愈的样子。儿子问怎么了?父亲说没事,有些累。儿子害怕地哭起来,他说爸爸,我们是不是真的走不出去了?父亲说不会的,只要我们坚持住,就会有人发现我们……
        ⑦终于有人经过。是一位猎人。是父亲的布条把他引到了小屋。猎人把他们带出森林,他们再一次回到了城市。那以后,每次谈起这些经历,父子俩都心有余悸。
        ⑧家里的饭桌上,从此没有蘑菇。甚至,儿子说,哪怕在菜市场见到了蘑菇。他都想吐。
        ⑨可是时间会改变一切。十几年过去了,有一天,儿子回家时,竟提回一袋蘑菇。他告诉父亲,这时真正的野生蘑菇,是近邻的农民在大山里采的,刚才在街边叫卖,他看着不错,就买来一袋。十多年没吃蘑菇了吧?儿子对父亲说,我想您可能都忘记蘑菇是什么味了。
        ⑩父亲笑笑,没说话。他似乎对蘑菇并不反感。
        ⑪父亲把蘑菇倒在水池里仔细清洗。突然,他低下头,从那些蘑菇里挑出两个,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儿子问,爸您干什么?父亲说,这两个蘑菇,有毒。
        ⑫有毒?儿子怔了一下,您怎么知道?父亲得意地笑了。他说,还记得十五年前我们的那次历险吗?那几天,我可能尝遍了世界上所有的蘑菇……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红绿灯下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④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前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⑤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⑥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⑦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⑧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
(作者迟子建,当代女作家)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汪曾祺

      ①沈先生逝世后,傅汉斯、张充和从美国电传来一幅挽辞。字是晋人小楷,一看就知道是张充和写的。词想必也是她拟的。只有四句: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这是嵌字格,但是非常贴切,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

      ②沈先生的血管里有少数民族的血液。湘西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大都有一股蛮劲,狠劲,做什么都要做出一个名堂。黄永玉就是这样的人。沈先生瘦瘦小小,但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少年当兵,漂泊转徙。二十岁冒冒失失地闯到北平来,举目无亲。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就想用手中一支笔打出一个天下。冬天屋里生不起火,用被子围起来,还是不停地写。后来,他真的用一支笔打出了一个天下了。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③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对别人的称赞,也常说“要算耐烦”。看见儿子小虎搞机床设计时,说“要算耐烦”。看见孙女小红做作业时,也说“要算耐烦”。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年轻时常常日以继夜地写。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

      ④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天头地脚页边,都是修改的字迹。蜘蛛网似的,这里牵出一条,那里牵出一条。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改。有时改了多次,反而不如原来的,以至师母后来不许他改了。沈先生的作品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从文自传》。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⑤他不大用稿纸写作。在昆明写东西,是用毛笔写在当地出产的竹纸上的,自己折出印子。他也用钢笔,蘸水钢笔。他的原稿的字很清楚,不潦草,但写的是行书。他晚年写信写文章爱用秃笔淡墨。用秃笔写那样小的字,不但清楚,而且顿挫有致,真是一个功夫。

      ⑥他很爱他的家乡。他的《湘西》《湘行散记》和许多篇小说可以作证。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树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一说起来,不胜神往。黄永玉画过一张凤凰沈家门外的小巷,屋顶墙壁颇零乱,有大朵大朵的红花——不知是不是夹竹桃,画面颜色很浓,水气泱泱。沈先生很喜欢这张画,说:“就是这样!”八十岁那年,他在家乡听了傩戏,这是一种古调犹存的很老的弋阳腔。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他对年轻人打鼓失去旧范很不以为然。沈先生听了,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⑦他的家乡每年有人来看他,沈先生非常亲切地和他们谈话,一坐半天。每当同乡人来了,原来在座的朋友或学生就只有退避在一边,听他们谈话。沈先生很好客,朋友很多。他们的交往真是君子之交,既无朋党色彩,也无酒食征逐。清茶一杯,闲谈片刻。沈先生对青年的帮助真是不遗余力。他曾经自己出钱为一个诗人出了第一本诗集。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拉了一笔债,沈先生提出卖宇来帮助他,价款直接寄给诗人。他对学生的作品细心修改,寄给相熟的报刊,尽量争取发表。他这辈子为学生寄稿的邮费,加起来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宇。我在昆明写的稿子,几乎无一篇不是他寄出去的。

      ⑧沈先生对我这个学生是很喜欢的。为了躲避日本飞机空袭,他们全家有一阵住在呈贡新街,后迁跑马山桃源新村。沈先生有课时进城住两三天。他进城时,我都去看他。交稿子,看他收藏的宝贝,借书。沈先生的书是为了自己看,也为了借给别人看的。“借书一痴,还书一痴”,借书的痴子不少,还书的痴子可不多。有些书借出去一去无踪。有一次,晚上,我喝得烂醉,坐在路边,沈先生到一处演讲回来,以为是一个难民,生了病,走近看看,是我!他和两个同学把我扶到他住处,灌了好些酽茶,我才醒过来。有一回我去看他,牙疼,腮帮子肿得老高。沈先生开了门,一看,一句没说,出去买了几个大橘子抱着回来了。

      ⑨沈先生的家庭是我见到的最好的家庭,随时都在亲切和谐气氛中。家里人都很幽默,但幽默得很温雅。一家人于钱上都看得很淡。《沈从文文集》的稿费寄到,九千多元,大概开过家庭会议,又从存款中取出几百元,凑成一万,寄到家乡办学。沈先生也有生气的时候,也有极度烦恼痛苦的时候,但多数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个世界的一切。到了晚年,喜欢放声大笑,笑得合不拢嘴,且摆动双手作势,真像一个孩于。只有看破一切人事乘除,得失荣辱,全置度外,心地明净无渣滓的人,才能这样畅快地大笑。

      ⑩沈先生自奉甚薄。穿衣服从不讲究。我见他时总是一件洗得褪了色的蓝布长衫,夹着一摞书,匆匆忙忙地走。解放后是蓝卡其布或涤卡的干部服,黑灯芯绒的“懒汉鞋”。有一年做了一件皮大衣,他穿在身上,说是很暖和,高兴得像一个孩子。吃得也很清淡。我没见他下过一次馆子。他们住在中老胡同时,有时张充和骑自行车到前门月盛斋买一包烧羊肉回来,就算加了菜了。

      ⑪他的丧事十分简单。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不放哀乐,放沈先生生前喜爱的音乐,如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等。沈先生面色如生,很安详地躺着。我走近他身边,看着他,久久不能离开。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

      ⑫沈先生家有一盆虎耳草,种在一个椭圆形的小小钧窑盆里。很多人不认识这种草。这就是《边城》里翠翠在梦里采摘的那种草,沈先生喜欢的草。

(摘编自《汪曾祺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书院,祠堂还是合族祠

    ①广州陈氏书院又名陈家祠,建成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关于陈氏书院的性质和功能,人们往往会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认为它既是陈氏子弟读书的书院,又是他们供奉祖先的祠堂。事实上,陈氏书院既没有传统书院的功能,也不同于明清时期在华南地区广泛存在的宗族祠堂,它是清末广东各县陈氏宗族共同合资建造的合族祠。

    ②那么,明清时期广州的合族祠与书院、祠堂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区别与联系呢?

    ③书院的建立,本来主要为讲学课试、应考科举提供场所。而清代广州城中众多的姓氏书院,它们有书院之名,而无书院之时。至于建造的目的,有材料提到:“书院与家塾设建,原为应试居住及合族受屈讼事与输粮往来暂寓。”也就是说,以书院或家塾为名的合族祠的建立,是为了让各地乡村的宗族子弟来广州应考科举、打官司、缴纳赋税时暂时居住。合族祠在广州城中出现并蓬勃发展,与明清时期华南地区宗族制度的成熟发展有着深刻的联系。

    ④明末清初,民间建造祠堂祭祀祖先的活动在珠江三角洲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当广东各地乡人需要在广州城中建立起他们的落脚点时,他们想到要建成宗祠的形式,就毫不奇怪了。这些合族祠在建立时也是按照修祠堂、编族谱、置族产、举行标准化的祭祖仪式这一整套宗族的模式来造作的。

    ⑤这些建于清代广州城内外的祠堂建筑,从形式上看,与在广东各地乡村中普遍存在的宗族祠堂一样,都是供奉祖先牌位、举行祖先祭祀的地方。这种祠堂又与普通的宗族祠堂不同,最突出的区别就是它是由数县或数十县同一姓氏的血缘群体合资捐建的,每一地方性宗族以“房”的名义参与。他们通过共同在省城建立祠堂,形成了超越社区以至地域的同姓组织。

    ⑥这样的同姓组织在士大夫的眼中并不符合正统的礼制规范。他们容易植党营私,蠢国害民,官府因此屡有取缔合族祠的举措,加之合族祠内时常容留各地族人,龙蛇混杂,对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不良影响,这更成为官府禁祠的直接原因。

    ⑦自乾隆中期开始,合族祠因为“把持讼事,挟众抗官”,引发一次又一次大规模的禁祠行动。乾隆二十九年(1761年),皇帝专门发布上谕,要求各地对行为失范的合族祠“一体严行禁治,以维风化,以正人心”。广东随后就要求:“无论州府县城内不准妄联姓氏创立祠宇”,又据《曲江侯书院图记》记载:“乾隆三十七年,巡扰张彭祖以城内合族祠类多把持讼事、扶众抗官,奏请一律禁毁。于是各姓宗祠皆改题书院,我祠之以书院名亦由于此,故祠制也。”因此,清代广州城中的合族祠大多以“某氏书院”“某氏书室”“某氏试馆”为名,而鲜有题为“大宗祠”的。

(选编于《广州陈氏书院实录》)

链接材料:陈氏书院就是一处典型的宗祠建筑群,建筑呈方形平面展开,建筑面积超过6100平方米。三路主体建筑由南向北分别为前门、中厅和后寝,形成“三进三路九堂两厢抄”的格局。门前留有宽阔广场,过去曾竖立着很多石制旗杆夹,旗杆上镌有中举人的姓名及中举年代,昭示着陈氏家族的荣耀。每路建筑各有三进,纵横左右共有6院8廊19座建筑,大小建筑之间墙体均用活动隔扇。庆典之时,隔扇拆除可使三堂两院的内外空间融为一体,形成了外部封闭、内部开放的建筑特点。

徜徉书院之中,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精品雕塑。其中,屋顶灰雕,墙壁砖雕、门窗木雕、阶前石雕都有着繁复细腻的图案。

(选自刘小芳《宗族中国的历史镜面》)

文学作品阅读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①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②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

③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的飞上去,没有“肚儿”。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在小西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④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上学,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贵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小时候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给我去伴奏。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们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⑤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儿子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复习汉语拼音,好给他回信。

⑥对儿子的几次恋爱经历,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地和一个小学时期的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

⑦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⑧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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