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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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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师读作文的时候
①我小的时候,总爱把作文写得与众不同。王老师不止一次给我的作文批过“5+”的分数,还经常在课堂上读我有漏洞也有一点新意的作文。
②被老师读作文的时候,心情像一颗怪味豆。最初当然是甜的了,哪个学生不愿意受到老师的夸奖?可慢慢的,咸味和涩味就涌上心头。
③下课以后,同学们的神气怪怪的。“哦──哦──,老师又用时传祥掏粪的勺子刳毕淑敏啦!”那时候我们刚学过一篇关于掏粪工人的课文,在北方话里,刳与夸同音。全班同学好像结成了孤立我的统一战线,跳皮筋,两边都不要我。要知道平日里,因为我个子高,跳得又好,大伙都抢着跟我一拨呢!我和谁说话,她会装作没听见扭身走开,然后故意跟别的人大声说笑,一块儿边说边看着我。
④在我幼小的心里,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孤独,什么叫被嫉妒。
⑤作文每两周讲评一次,我便要经受一次精神的炼狱。怎么办呢?
⑥我想到的第一个办法是:从此不要把作文写得那样好。我开始挺随意地写作文,随大流,平平淡淡。果然,王老师不再念我的范文,同学们也和我相亲相爱。正在我很得意的时候,王老师找我了。“你的作文退步了,是不是骄傲了?”我执犟地保持沉默。不是不愿意告诉老师原因,而是不知道怎么说。假如我说了,老师会在班上把同学们数落一顿。那我的处境就更糟了。
⑦王老师苦口婆心地开导我半天,于是我又开始认认真真地写作文,王老师是满意了,可同学们敌视的恶性循环又开始了。
⑧就没有一个万全之策了吗?
⑨我小小的脑筋动了又动,我发现同学们并不是讨厌我的作文。老师念它们的时候,大伙听得津津有味,不时还发出会意的笑声。同学们只是不喜欢老师反反复复只提一个名字:毕淑敏。
⑩我小心翼翼地说:“王老师,我最近的作文有进步了吗?”“噢,你近来写得不错。今天下午我还要读你的作文。”王老师说。“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我战战兢兢地说。“什么事?你说好了。”王老师的眼睛明亮地注视着我。
⑪“我想……您念我的作文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念我的名字……”我鼓足勇气说完蕴藏在心中许久的话。
⑫“为什么,我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师,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你总不能让同学们觉得那是一篇无名氏写的东西吧?”王老师有些不耐烦了。
⑬我知道王老师会这么说的,要说服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镇静下来,一板一眼地说:“我觉得您读谁的作文,主要是看文章写得好不好。至于是谁写的,并不重要。不说名字,您让大伙讨论的时候,没人拘着面子,反倒更好说意见了。我也好给我自己的作文提不足之处……”
⑭我说的都是实话。只是最重要的理由我没有说:我想为自己求一份心灵的安宁。
⑮“你说得有一些道理。好吧,让我们下午试一试。”王老师沉吟着答应了。
⑯那天下午的情形,一如我小小的心所预料的。同学们充满了好奇,发言比平日热烈得多。下课以后,我和大伙快活地跳皮筋。
⑰我至今不知道这算是少年人的机智还是一种早熟的狡猾,却养成了我勤奋不已而又淡泊名利的性格。(文章作者:毕淑敏)

(1)、文中第②段写道:“被老师读作文的时候,心情像一颗怪味豆。”这怪味豆最初是甜的,慢慢的,又有了咸味和涩味。请你结合文章说说甜味指什么,咸味和涩味指什么。

(2)、“我”想到的万全之策是什么?作者为什么说这“养成了我勤奋不已而又淡泊名利的性格”?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记住回家的路   周国平
        ①生活在今日的世界上,心灵的宁静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人去尝试,压力逼迫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本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②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的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创业,去探险猎奇,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
        ③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惟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的宁静之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的,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自我是一个中心点,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④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了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
                                                                                                                                                                                 (选自《周国平自选集》,海南出版社)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狗的哲学

      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头猪和一条狗。每当给猪喂食的时候,母亲就让我看着狗,怕它偷吃。

      狗低眉顺眼地卧在一旁,一副与世无争的表情。但只要我一个不注意,它就溜过去,迅捷地在猪食槽里舔上几口。等我回过身来,它又卧在一边,嘴唇上的食儿还没舔干净呢,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有一次,它又偷食,被母亲拦腰踹了一脚。骂道:“你个狗东西,猪的食你也敢抢!”是的,那个年代,猪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一年到头,把猪养大养肥了,然后卖掉,便是家里的全部收入。

      狗似乎对此没有异议,骂也好,打也好,待在家里,从不耍狗性子,或者玩什么离家出走。每次猪吃饱之后,一扭头,懒洋洋地走掉,石槽的边缘上还残留少许米粒和糠末儿,母亲一瓢水倒进去,便是狗的食物。狗埋头舔食,把一槽泔水舔得音乐感十足,混个水饱后,一扭头走掉。

      狗没有怨言,依旧看家守院。有一年,有贼人到邻居家偷牛,狗觉得不管不行,“汪汪汪”叫个不停。左邻右舍的人都被吵醒了,扛着铁锹,拿着棍棒冲出来。贼逃走的时候,打折了狗的一条腿。狗拖着一条伤腿无精打采地过了一段日子。父亲每天到街上去瞭一回,看有没有收狗的,有的话,好把它赶紧卖掉。

      狗赶在屠户来之前,竟然不声不响地好了。看来,要保住自己的一条狗命,靠别人是不行的。这个世界,主人们或主子们都是实用主义者,他想着自己的时候,是不会顾惜一条狗命的。

      母亲每次从地里干活回来,狗总要欢天喜地地迎上去。猪呢,睡在那里,连眼皮都不抬。母亲把猪草丢给它,它先将鼻子凑过去,闻一闻,觉得不错,才懒洋洋地站起来。我有点看不惯猪的德行,有一次它刚要站起来,我一脚把它踹躺下了。它就真的躺下了,连猪草也懒得吃了。我骂它:“你真是头猪啊!”但大人们的看法总是跟小孩子有区别,母亲就觉得猪这个样子好得不得了。

      大人们的眼光真是有问题

      有时候,狗去偷吃猪食,我假装看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看到母亲出来,我才高声咳嗽一声。狗能听懂我的暗示,赶紧撤身,卧在一边。有一回,母亲出来得突然,我来不及咳嗽,结果,我发现狗居然也能全身而退。原来,狗根本无视我的咳嗽,它早已学会了辨别母亲的脚步。

      狗活久了,都会有一点老谋深算。

      有一年冬天,家里跑来了一条小狗。大狗在它身上嗅了嗅,没有咬它——算是收留了它。小家伙来了之后,不知道天高地厚,有时候母亲连踹几脚,即便痛得叫声尖厉,但依然埋头跟猪抢食,而且不屈不挠。大狗卧在一边,眼皮微抬,有点不屑地看着它折腾。自从小狗来了之后,大狗有意让着它。它抢食的时候,大狗就卧在一边看。

      狗大了,总会有一点风范的。

      小狗最终被赶走了。原因是八个字:不顾廉耻,祸猪殃家。后来,整个院子又成了大狗的天下。它这儿转转,那儿转转,把个院门看得紧紧的。院子里有个高高的草垛,有时候,它跳到草垛上,凝神端视着整个村庄。

      这条狗在我家活了好多年,是老死的。它在家乡山岭间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安静地死去了,没给家和村庄带来一丝惊扰。

      父亲平时很少去评价什么。它死后,父亲说了一句话:“嗯,这是条好狗。”

                                                                                                                                                              选自《今日文摘》2015年19期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五月槐花香

王溱

    朋友打来电话,让晚上去他家吃槐花包子。他母亲刚从老家赶来,带来许多新鲜槐花,知道我喜欢吃这口,于是热情相邀。

    确实,我喜欢吃用槐花做馅的包子。以前住在大杂院,每到槐花盛开时,院里的大人孩子便会提着篮子,搬着小凳,拿着铁钩子去摘槐花。那时马路两侧种满了开着白色花瓣的槐花树,远远望去,像白色的花海,煞是壮观。树多,花也多,一会儿就能摘一篮子。拿回去用清水略微一冲,便可以做各种菜肴。最简单、最普通的是炒鸡蛋,把鸡蛋和槐花搅在一起,放进锅里炒,鸡蛋熟了,菜就成了。然后是蒸槐花。把槐花和面粉混在一起拌匀,再划线儿盐、味精,放进笼屉里蒸,出锅便可以蘸着大蒜或面酱之类的吃了。

    这些都是“小儿科”,复杂点儿的是槐花包子。猪肉、槐花是主打原料。猪肉要肥瘦兼顾,只肥不瘦太腻;太瘦没味道。槐花最好先用热水过一下,一方面更卫生些,一方面更实落,还有就是槐花有点苦,水一过也可以淡化一下味道。有的还喜欢放点韭菜大葱,说实话,我没觉得这样好吃,反而感到有点儿多此一举,或者是喧宾夺主。我最喜欢的是纯槐花和猪肉馅的包子。那味道,想起来就抑制不住大馋虫一个劲地往上涌。

    朋友家的槐花包子味道正宗 , 这源于他母亲是鼓捣槐花的“老手”。许多人喜欢吃但未必会包。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馅的味道很难调到好处。这就需要经验。南方人似乎在这方面逊于北方人,原因是槐树属于温带树种,不但喜欢光,而且更喜干冷气候,多生长在黄土高原、东北、华北平原。见得多吃得多,日积月累,自然熟能生巧。槐花开花时节,北方不少饭店有槐花系列菜肴,就是天时地利人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槐树是大自然的产物,有着植物共有的特质,却又是适应性极强的物种。它不像其他花卉树木那样“矫情”,只适合在安谧的环境中生长。它耐得住烟尘,不惧吵闹,能在嘈杂的城市环境中茁壮成长,且寿命很长。我们大院门外的槐树打我记事时就有,母亲说,她20世纪30年代搬来时,那些槐树就矗立在那儿,算起来怎么也有百八十年了。马路上每天要经过无数汽车、自行车和来来往往的人群,尾气、呼吸、汽车喇叭声、喧闹声,对槐树似乎没有任何影响。要不是拆迁改造伐树让道,槐树再生长个百十年恐怕也不会枯萎。只可惜,城市进化,反而株连了无辜的自然生态,让其变为记忆,铭刻在人们脑海之中。

    槐树开花在每年的四五月间,五月为多。主要看气候。往往先是极少花蕾吐芳,白天露出一点白头,一夜间突然变成满树花瓣,一串串洁白的槐花缀满树枝,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素雅的清香,沁人心脾。这时凡从槐树下走过的人,都会换上一种愉悦心情,情不自禁地张开嘴巴,大口呼吸着清新的槐香,脸上荡起甜蜜的微笑。我们院里的人傍晚时还会搬一个马扎子或小凳坐在槐树下拉呱、说笑、打闹,当然也少不了顺手摘些槐花含在嘴里,慢慢品尝滋味。

    槐花赏心悦目,但花期不长,短则十天八日,长则超不过半月。所以,槐花更多的贡献,是满足了人们的味蕾和食欲。槐花鸡蛋饼、槐花肉末饼、槐花鸡蛋汤、蒸槐花、肉米槐花麦饭、两样面蒸槐花、槐花炒蛋、槐花饺子、猪肉槐花大包子、槐花包菜、槐花麦饭、蒸槐花饼、槐花疙瘩、槐花煎蛋、槐花肉丸汤,这名目繁多,花样迭出的食谱,都离不开两个字:槐花。人们用普普通通、皱缩而卷曲的花瓣,烹饪出溢满自然香气的美味佳肴,丰富着人们的餐桌,实在是天赐所致。

    槐花以自己的美丽让人们心花怒放,同时又以自己的美味满足人们的口福。许多文人墨客赋诗作文赞美槐花,“槐林五月漾琼花,郁郁芬芳醉万家,春水碧波飘落处,浮香一路到天涯。”这首作者不详的诗作,被无数人引用,可见人们对槐花的钟情之意。白居易在《秋日》,子兰在《长安早秋》中都提到槐花:“袅袅秋风多,槐花半成实”,“风舞槐花落御沟,终南山色入城秋”。

    这些年城里的槐花不多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可供欣赏的花木,这有点遗憾。不过在朋友家吃槐花包子时获知,我的老家——山东莱西市,种了万亩槐花,已经连续四年举办了槐花节。这消息让我振奋,欣慰,眼前立时呈现出那一棵棵浓密而高大的槐树,一股槐花香味扑鼻而来。

    明年五月我一定要回去看看我喜爱的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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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速奔跑

    ①我家附近有一所大学,每天晚上都有很多学生在那里跑步。

    ②一天下午,下班后我按照惯例驱车来到了学校体育场。这会儿,体育场上的人已有不少。我换上运动装,戴好耳机,听着富有激情的音乐,简单的做了几组热身运动之后便开始沿着跑道跑了起来。内心随之变得热血澎湃,感觉自己轻轻松松就能拿下一个马拉松。可是,当我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又开始喘了,脚步也随之慢了下来。很明显,因为我又胖了,我才变得比以前更容易透支。

    ③此时,一个身穿玫红色紧身背心和黑色运动裤的姑娘从我身边擦肩而过,速度不快但跑得明显很有节奏。我心想,自己怎么也不能让个姑娘把自己给超了,于是心一横,我紧赶了几步向前冲刺了50米,很轻松的把姑娘落在了后面。

    ④可我有限的体力还是支撑不起日渐增长的体重,慢慢的,我紧赶的步伐又缓了下来,一边双手掐腰喘着粗气,一边半走半跑挪着步子。正当我决定停下来慢走一圈时,红衣姑娘又一次从我身边跑了过去,还是那个速度和节奏。

    ⑤“超就超吧,哥们先走一走,缓一缓,等下体力恢复了再赶上你……”我心里不屑的盘算着。

    ⑥接下来我开始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跑道上三三两两的人群,他们有的在一边慢走一边交谈,有的时而奔跑时而停下,有的跑得大汗淋漓,有的跑的漫不经心。

    ⑦跑步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它把你的体力、耐力和速度暴露无遗,并将你的性格从你跑步的姿势和神态上展露给别人。约摸走了两分钟,我觉得自己喘的不再那么痛苦,体力貌似又恢复了一些,决定继续跑。

    ⑧我不由得在体育场上寻找着那位刚刚超过我的红衣姑娘,心想这会我一定要赶上她。在前方扫了一眼后我没再看到她,我想她大概已经跑完回去休息了。结果,就在此时,一道红光从我的右侧闪了过去,没错,就是那个红衣姑娘,她又一次超过了我,还是那个匀速奔跑的节奏。我放弃了追赶红衣姑娘的念头。

    ⑨我开始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自己追赶不上红衣姑娘的原因。但最终,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不努力,那些匀速奔跑的人你永远追不上。

    ⑩匀速奔跑的人是可以掌控自己的人。他们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节奏,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按照这个节奏去掌控自己。

    ⑪当一个人开始匀速奔跑起来的时候,他是在认真奔跑。当你还在踌躇要不要跑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你甩得遥不可及。

(文/河城子,摘自《知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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