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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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拔掉那颗蛀牙
        她恨全家人。
        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1)、联系全文说说标题有何深刻含义?

(2)、请根据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在序号里填写恰当的内容。(字数在10字以内)
①地位尴尬,滋生仇恨 ②                                      ④回报亲情,收获快乐

(3)、联系上下文,回答括号内的问题。(任选一道作答)
①她恨全家人。(她具体“恨”什么?开篇独句成段,有何作用?)
②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此处是什么描写,有何作用?)

(4)、选文是一篇寓意深刻的小说,并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试结合全文作简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

“这是你的战争!”

宗 璞

①昆明下着雪。红土地、灰校舍和那不落叶的树木,都蒙上了一层白色。几个学生从明仑大学校门走出,不顾雪花飘扬,停下来看着墙上的标语:“这是你的战争!This is your war!”

②前几天,学校举行了征调动员大会,盟军为中国抗战提供了大批新式武器和作战人员,由于言语不通,急需译员。教育部决定征调四年级男生入伍,其他年级的也可以志愿参加。

③历史系教授孟弗之从校门走出,他刚上完课。无论时局怎么紧张,教学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一起走的几个学生问:“做志愿者有条件吗?”弗之微笑答道:“首先是爱国热情。英语也要有一定水平,我想一个大学生的英语水平足够对付了。”他看着周围的年轻人。谁将是志愿者?他不知道。可是他知道那些挺直的身躯里跳动着年轻的火热的心。

④弗之走了一段路,迎面走来几个学生,恭敬地鞠躬。弗之不认得。一个学生走近说:“孟先生,我们是工学院三年级的,愿意参加翻译工作。”弗之想说几句嘉奖的话,却觉得话语都很一般,只亲切地看着那几张年轻而带几分稚气的脸庞,乱蓬蓬的黑发上撒着雪花,雪水沿着鬓角流下来,便递过一块叠得方整的手帕。一个学生接过,擦了雪水,又递给另一个,还给弗之时已是一块湿布了。

⑤雪越下越大了。弗之把那块湿布顶在头上,快步往回走。这时,一个年轻人快步跟上来,绕到前面,唤了一声:“孟先生。”弗之认得这人,是中文系学生,似乎姓蒋。他小有才名,文章写得不错,能诗能酒,也能书能画。“孟先生。”那学生嗫嚅着又唤了一声。弗之站住,温和地问:“有什么事?”蒋姓学生口齿不清地说:“现在四年级学生全部征调做翻译,我……我……”弗之猜道:“你是四年级?”“我的英文不好,不能胜任翻译。并且我还有很多创作计划……”“无一例外。”弗之冷冷地说,并不看他,大步走了。蒋姓学生看着弗之的背影,忽然大声说:“你们先生们自己不去,让别人的子弟去送死!”弗之站住了,一股怒气在胸中涨开,他回头看那学生。学生上前一步:“只说孟先生是最识才的,叫人失望。”弗之转身,尽量平静地说:“你,你无论怎样多才,做人是不能打折扣的,一切照规定办。”弗之走得很慢,自觉脚步沉重,回到住处时,只见院子里腊梅林一片雪白。

⑥此刻,弗之的外甥、生物系学生澹台玮正在萧子蔚老师的房间里。玮是三年级,但学分已够四年级。师生两人对坐在小木桌旁,讨论着生物学的问题。子蔚感到玮有些心不在焉,已有点猜到他的心思。待讨论告一段落,玮说:“萧先生,我要做的事是要和您说的。”子蔚微笑道:“不是商量,是通知?”玮道:“也是商量。”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只是觉得战场和敌人越来越近,科学变得远了,要安心念书似乎很难。”“可是你并不在征调之列。生物化学是新学科,需要人开拓,要知道得到一个好学生是多么不容易。我也很矛盾。”子蔚站起身,走到窗前。雪已停了,腊梅林上的雪已消了大半。玮也走到窗前,默默地望着窗外。过了一会儿,玮转身向着子蔚:“我会回来的。”“那是当然。”子蔚说。玮向子蔚鞠了一躬。子蔚向前一步,拉

着他的手郑重地说:“我尊重你的决定。”玮再鞠一躬,走出房间,回头说:“萧先生,我去了。”子蔚默默地看着他下楼,又到窗前,看他出了楼门,

沿小路往腊梅林中去了。 (节选自长篇小说《西征记》,有删改,标题为选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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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趟生意
                                                                                                   吉姆·拉蒙特
       漫天的沙尘渐渐退去,蓝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现在沙漠上空。他开着那辆破旧的黄色出租车在公路上行驶,道路的两边,处处可见车辆的残骸,远处的浓烟告诉他,战争正在他的祖国里进行着。
       天气晴好,很炎热,没有一丝风,对面驶来一支车队,车上也坐了很多人,这情景有点像这个国度里的乘卡车赶集的人群。不过不同的是,不是卡车,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国人,手里拿枪。他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他,就这样交叉而过。
      “该死的战争!”他暗暗地咒骂。两天前,一颗导弹落在了他家门口的市集里,几乎毁灭了一切,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于是他决定不再开出租车了,他盘算着等今天最后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莎拉,孩子们,我爱你们,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等最后一趟生意做完。”
       他转头看了看驾驶座上放的一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过照片上,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笑脸仍然是能让他感到唯一欣慰的东西。
       不久,他到了一个检查站,路边停着不少坦克,那长长的炮管和多边形的脑袋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不少荷枪实弹的外国士兵站在路边。一个外国士兵伸手示意让他停车,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车。这几天,几乎没有什么平民的车辆从首都出来,所以现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辆车了。
       几个外国士兵走上前,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有一个为首的看了看这破车,弯下腰,又看了看他,问道:“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笑了笑 , 用那士兵能听懂的语言生疏地答:“长官,我从首都来,想离开这个地方,战争太危险了” 。说着话,他递给士兵一支香烟,并点上了火,“战争几时才能结束?”
      “快了,我们的军队马上就能解放你们的首都。”外国士兵深吸了一口烟,像是看到了车里的相框,“这烟还不错,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吗?我也有两个孩子,和他们差不多年纪。”
      “是啊,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不久前就离开这里了,我这就去看他们,也许不再回来了,战争年代开出租车太危险,我不想干了。”他看了看外国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
      “等我们推翻了你们的独裁者,你就可以回来放心地开车了。”士兵靠在车窗上,也许那么多天来,第一次遇上对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错吧。
      “也许吧,不过我得去看我的妻儿了,有兴趣去我的家吗,我妻子会为你们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后一趟生意,不收你们的钱。”
      “我们有任务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儿问好吧!”士兵显然有些兴奋,他也许认为,这里的人民,还是有不少欢迎他们的,“对了,南方都是战场,你要到哪里去见你的妻儿呢?”
       他依旧微笑着,拿起了那个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后转过头来,看着那个依旧得意忘形的士兵,还有他身边其他拿着枪的外国人,一字一句地说道:“天堂。”
       他最后能看到的,是那个士兵惊骇和恐惧而扭曲的表情,还有从指间滑落的烟头。
       然后,他按下了按钮。

                                                                                                                   (选自《全球最佳短篇小说》,略有删改)
      【注】:故事背景为美国入侵伊拉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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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望

文/科威特   译/十九恨

    ①七岁那年,我们全家卷入了一场宗教冲突,科罗拉多州北部伊斯兰与基督教众大打出手,我的母亲成了冲突的牺牲品。

    ②父亲带我远离家乡,来到阿拉斯加,但我万万没想到,不到一年,父亲便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更可恶的是,她是白人,还信奉害死母亲的伊斯兰教。

    ③他们向来歧视我们黑人,但黑人也有自己的尊严,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我从来不和这个所谓的后妈多说一句话,即便父亲再三劝告,我也决不会背叛死去的母亲。

    ④在新的家庭,除了我,其实还有个跟我同龄的妹妹,她叫安妮,是个天真的女孩,但我讨厌她,白人小孩从小就娇生惯养,凭着学校对他们的偏爱,在黑人同学面前总表现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⑤当然,这种心态不能被后妈发现,她对自己女儿简直爱得要命,吃喝自不必说了,更恶心的是每当安妮出去,她都会站在窗口痴痴地遥望,不就过一段马路嘛,这溺爱也太夸张了吧!

    ⑥我的青春可以用度日如年来形容,但我终究还是在压抑中走完了十年。十年里,为了不输给安妮,为了黑人的尊严,更为了死去的母亲,我从不敢放弃自己的努力,苦尽甘来,十八岁的那个夏天,我和安妮同时拿到大学毕业证。

    ⑦但我和她不一样,她打算去斯坦福深造,而我,我想回科罗拉多工作,因为那里有我的母亲。

    ⑧安妮悄悄跟我说,斯坦福那边的导师希望我也过去,这样的机会难得,可我瞥了她一眼,冷冷地说,你妈每天都在那窗口看着你离开,直到你的身影消失,你去看看,那窗下都磨出两个脚印了,但我妈在科罗拉多,上帝告诉我,她需要我回去。

    ⑨安妮一脸惊愕,一下子流下两行泪水,我不知道她是被我的风凉话说哭了,还是被她母亲的爱之望感动哭了,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可恶的家,我没心思再想这些。

    ⑩尽管全家人都热情地帮我准备行李,但在我眼里,一切都是假的,尤其是后妈,分明是一脸窃笑,她一定在庆幸瘟神终于要走了,这个家以后完全属于她了。我只能默默祈祷,愿主耶稣惩戒这些异教徒吧!

    ⑪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十年时间,我对这个新家还是有感情的,在跨出家门口那刻,我突然想起父亲,还有天真的安妮,无论如何,他们对我并不差,或许,我真的有点残忍,然而,一切都已结束。

    ⑫我是在马路口忍不住回头的 , 那个熟悉的窗口,站着熟悉的身影,白人后妈竟然会遥望着我,我心里翻江倒海,怎么会这样?包里的手机在这时也滴滴响起来,是安妮发来的短信,她说:“一直不敢跟你说,每天母亲都会在窗口望着你离开,她爱你,那两个脚印,其实有一个属于你。”

    ⑬十年了,我和安妮都以为母亲是在望对方,却不知道,母亲对我们的爱就像那两个脚印,没有丝毫偏颇。 我不敢再回头 , 越过马路,直奔科罗拉多,任凭泪水被风吹落。

    ⑭当我看见母亲的坟头摆满无数凋落的鲜花,当我把这一切告诉父亲,我才完完全全明白过去的所有,那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后妈,她每年都会陪着父亲来祭奠母亲,可在学校的我,却一点也不知道。

    ⑮在母亲坟前,我对上帝起誓,我要回到阿拉斯加,用一生的时光来弥补一份没有种族、没有宗教、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

(译自美国阿拉斯加大学课本,转引自《意林》2010年24期)

阅读文段,完成后面小题。

祖母的葵花

丁立梅

    我总是要想到葵花,一排一排,种在小院门口。

    是祖母种的。祖母侍弄土地,就像她在鞋面上绣花一样,一针下去,绿的是叶,再一针下去,黄的是花。

    记忆里的黄花总也开不败。

    丝瓜、黄瓜是搭在架子上长的。扁扁的绿叶在风中婆娑,那些小黄花,就开在叶间,很妖娆地笑着。南瓜多数是趴在地上长的,长长的蔓,会牵引得很远很远。像对遥远的他方怀了无限向往,蓄着劲儿要追寻了去,在一路的追寻中,绽放大朵大朵黄花。黄得很浓艳,是化不开的情。

    还有一种植物,被祖母称作"乌子"的。它像爬山虎似的,顺着墙角往上爬,枝枝蔓蔓都是绿绿的,一直把整座房子包裹住了才作罢。忽一日,哗啦啦花都开了,远远看去,房子插了满头黄花呀,美得让人心醉。

    最突出的,还是葵花。它们挺立着,情绪饱满,斗志昂扬,迎着太阳的方向,把头颅昂起,再昂起。小时候我曾奇怪它怎么总迎着太阳转呢,伸了小手,拼命拉扯那大盘的花,不让它看太阳,但我手一松,它弹跳一下,头颅又昂上去了,永不可折弯的样子。

    梵高在1888年的《向日葵》里,用大把金黄来渲染葵花。画中,一朵一朵葵花,在阳光下怒放,仿佛是“背景上迸发出的燃烧的火焰”。梵高说,那是爱的最强光。在颇多失意颇多彷徨的日子里,那大朵的葵花,给他幽暗沉郁的心,注入最后的温暖。

    我的祖母不知道梵高,不懂得爱的最强光,但她喜欢种葵花。在那些缺衣少吃的岁月里,院门前那一排排葵花,在我们心头,投下最明艳的色彩。葵花开了,就快有香香的瓜子嗑了。这是一种香香的等待,这样的等待很幸福。

    葵花结籽,亦有另一种风韵。沉甸甸的,望得见日月风光在里头喧闹。这个时候,它的头颅开始低垂,有些含羞,有些深沉,但腰杆仍是挺直的。一颗一颗的瓜子,一日一日成形,饱满,吸足阳光和花香。葵花成熟起来,蜂窝一般的。祖母摘下它们,轻轻敲,一颗一颗的瓜子就落到祖母预先放好的匾子里。放在阳光下晒,会闻见花朵的香气。一颗瓜子,原来是一朵花的魂啊!

    瓜子晒干,祖母会用文火炒熟,这个孩子口袋里装一把,那个孩子口袋里装一把。我们的童年就这样香香地过来了。

    如今,祖母老了,老得连葵花也种不动了。老家屋前,一片空落的寂静。七月的天空下,祖母坐在老屋院门口,坐在老槐树底下,不错眼地盯着一个方向看。我想,那里,一定有一棵葵花正在开放,开在祖母的心窝里。

(选自《知识文库》,有删改)

阅读下面课外语段,完成 各小题

先生的课堂
(杨文清)

①灰布衫、灰围巾,耳根夹半支烟——先生背着手,大步流星地走上讲台,随手将教材丢句讲桌,黑框眼镜后面那机智的目光像探照灯扫视着课堂上一张张年轻的脸。

②先生的面容瘦削,小平头硬戳戳的,散发凛然之气——活脱脱的鲁迅形象。 先生收了笑容,转身面向黑板,极潇洒地草书:荷塘月色。 末了,意犹未尽,歪头欣赏自己的板书,好像很满意,这才郑重地点了点头,重又面对学生讲道:“这节课,我们学习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荷塘月色》………”

③我们这些面黄肌瘦、衣衫不整、来自偏远乡村的学生们,就是自那堂课开始懂得了什么是文学欣赏,深切体会到汉语的优美。 时隔三十余年,先生也已作古,但他的形象仍活在学生们心中,

④先生配合课文布置作文《我的家乡》。 对于我们来说,这样的题目在小学、初中不知写过多少遍,已经驾轻就熟。 我在作文中描写家乡四季风光之美,用心描绘夏日的稻田、荷香,以及澄澈的月光;还写到勤劳的父辈秋日里的收获和冰天雪地时挖莲菜的辛劳。 大概是因内容鲜活、想象力丰富,先生在课堂上大为夸奖我的作文写得好,有真情实感。 由是这份鼓励,激起了我对文学浓厚的兴趣。

⑤然而,临近毕业那年,在繁重的学习任务之下,原本就体质瘦弱的我病倒了,在医院住了三个月。 待我走出医院大门时,已经是腊月二十九。 落下的课程太多,时间又太短,亲人们着实为我担忧:我也怕自己跟不上原班同学。迷茫之际,我想到了先生。 那时,先生在另一所中学任校长。

⑥正月初一,我带上莲菜、大米等土特产,骑车奔波二十公里路去找他求助。 天寒地冻,好不容易赶到先生家,却吃了闭门羹——先生到邻村走亲戚了。 我哪肯就此死心,费了好大的劲儿找寻到先生的亲戚家。 当先生看见狼狈不堪的我喊他“老师”时,先吃了一惊,接着埋怨道:“这么冷的天,这么冷的天! 这娃……上炕,上炕。”硬是将我劝上火炕,和先生的亲戚一同吃菜喝酒。 那顿饭吃得我浑身不自在,头顶胃虚汗。临别,先生叮咛我替他问候我父母好。

⑦正月初六,先生夫妇意外地来到我家,还带了厚重的礼品。 看见先生夫妇进门,我的脸一阵阵发烧。 先生先问候我父母好,和他们讨论我上学的事,又鼓励我放下思想包袱,好好学习,做有出息的孩子。 一家人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送先生夫妇回县城的路上,我埋怨他们不该亲自来,捎个话就行了。 先生解释说:一来你父母年龄和我差不多,应该向他们拜个年;二来我要亲自告诉你,你可以到我校上学的消息,让你放心。 送走先生,回家的路上,抬头望着洁白雪花从天而落,片片轻盈,像朵朵梨花,开满了我的天空,透过雪花,我看到了阳光

⑧在那所中学学习的几个月,我奋发图强。 一方面加强营养滋补身体,一方面刻苦学习,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我深知,身后不仅有父母亲人,还有关注我的先生。 后来,我以预考全班第五名的成绩顺利进入七月举行的高考试场。

⑨上学、工作、成家,一晃十多年过去。 我忙于自己的事务,与先生保持着松散的联系。 先生的夫人去世了,先生退休后,居于小城一隅,深居简出。 每每与先生会面,聊过我的工作、生活之后,先生总忘不了谈及我的父母,要我转达对他们的问候。 先生不止一次地说:“你爱学习,读了那么多书,比老师强。”这真是让我羞愧难当,以先生的学问,我是终生也赶不上的。 何况我俗务太多,无暇专心学习,哪里有什么真学问。 我深知先生是在鼓励我不要忘了读书。 先生极少当着我的面谈他的困苦,但他的困苦我能想象得来: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一日不如一日;晚辈不在身边,生活全靠他自己打理……

⑩我的散文集出版,特意赠先生,请他指教。 先生说:“我眼花,看不清文字。”我感到自己搅乱了先生原本清静的生活,先生都将书特意放在床头。 我说:“书我拿走吧……”先生说:“先放着,我慢慢着。”临别,先生叮嘱我,他要请我们吃饭。 我说要吃饭也该我请客,怎能叫您老人家破费呢?先生一正说:他要礼尚往来,又说日子已经定好了,饭店的包间也已预订,我只好答应下来。 后来,从同为先生学生的兄长那里得知,那一天是先生的八十寿诞。

⑪随着日子的临近,我意识到:原来我和先生是同一天过生日! 这令我十分兴奋——冥冥之中,我与先生早就有难以割舍的缘分。 先生八宀寿诞那灭,我在致祝酒辞时向先生深深地鞠躬,表达了对他崇高的敬意。 是他影响了我的一生,传授知识,指明人生道路,教会我怎样做人。

⑫时光荏苒。 两年前的秋天,兄长打电话告诉我:先生过世了! 我的脑海忽然一片空白,渐渐地,眼前又浮现出三十多年前先生为我们上课的情景:灰布衫、灰用巾,耳根夹着半支烟,背着手走上讲台……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

冬景

贾平凹

    早晨起来,匆匆到河边去。一个人也没有,那些供人歇身的石凳儿空着,连烫烟锅磕烟灰留下的残热也不曾存留,手一摸,冷得像被烙铁烫了一样地生疼。

    堤下的渡口,小船儿依然系在柳树上,却不再悠悠晃动,横了身子,被冻固在河里。船夫没有出舱,弄他的箫管吹着,若续若断,似乎不时就被冻滞了。或者嘴唇不再软和,不能再吹下去,便在船下的冰上燃一堆柴火,烟长上来,细而端。什么时候,火堆不见了,冰面上出现一个黑色的窟窿,水咕嘟嘟冒上来。

    一只狗,白绒绒的毛团儿,从冰层上跑过对岸,它在冰面上不再是白的,是灰黄的。后来就站在河边被砸开的一块冰前,冰里封冻了一条小鱼,一个生命的标本。狗便惊奇得汪汪大叫。

    田野的小路上,驶过来一辆拉车。套辕的是头毛驴,样子很调皮,公羊般大的身子,耳朵上、身肚上长长的一层毛。主人坐在车上,脖子深深地缩在衣领下,不动也不响,任毛驴跑着。落着厚霜的路上,驴蹄叩着,干而脆地响,鼻孔里喷出的热气向后飘去,立即化为水珠,亮晶晶地挂在长毛上。

    最安静的,是天上的一朵云和云下的那棵老树。

    吃过早饭,雪又下起来了。没有风,雪落得很轻、很匀、很自由,在地上也不消融,虚虚地积起来,什么都掩盖了。天和地之间,已经没有了空间。

    只有村口的井,没有被埋住,远远看见往上喷着蒸气。小媳妇们都喜欢来井边洗萝卜,手泡在水里,不忍提起来。

    这家老婆婆,穿得臃臃肿肿,手上也戴了蹄形手套,在炕上摇纺车。猫儿蜷在身边,头尾相接,赶也赶不走。孩子们却醒得早,趴在玻璃上往外看。玻璃上一层水汽,擦开一块,看见院里的电线差不多指头粗了:

    “奶奶,电线肿了。”

    “那是落了雪。”奶奶说。

    “那你在纺雪吗?线穗子也肿了。”

    他们就跑到屋外去,张着嘴,让雪花落进去,但那雪还未到嘴里就化了。他们不怕冷,尤其是那两只眼睛。他们互相抓着雪,丢在脖子里,大呼小叫。

    麦苗在厚厚的雪下,叶子没有长出来,也没有死去,根须随着地气往下掘进。几个老态龙钟的农民站在地边,用手抓着雪,吱吱地捏个团子,说:“好雪,好雪。冬不冷,夏不热,五谷就不结了。”他们笑着、叫嚷着回去煨烧酒喝了。

    雪还在下着,好大的雪。

    一个人在雪地里默默地走着,观赏着冬景。前脚踏出一个脚印,后脚抬起,脚印又被雪抹去。前无去者,后无来人,也觉得有些超尘 , 想起了一首诗,又道不出来。

    “你在干什么?”一个声音问道。

    他回过头来,一棵树下靠着一个雪柱。他吓了一跳,那雪柱动起来,雪从身上落下去,像蜕落掉的锈斑,是一个人。

    “我在作诗。”他说。

    “你就是一首诗。”那个人说。

    “你在干什么?”

    “看绿。”

    “绿在哪儿?”

    “绿在树枝上。”

    树上早没有了叶子,一群小鸟栖在树枝上,一动也不动,是一树会唱的绿叶。

    “你还看到什么了?”

    “太阳,太阳的红光。”

    “下雪天没有太阳的。”

    “太阳难道会封冻吗?瞧你的脸,多红;太阳的光看不见了,却晒红了你的脸。”

    他叫起来:“你这么喜欢冬天?!”

    “冬天是庄严的,静穆的,使每个人去沉思,而不再轻浮。”

    “噢,冬天是四季中的一个句号。”

    “不,是分号。”

    “可惜冬天的白色多么单调……”

    “哪里!白是一切色的最丰富的底色。”

    “可是,冬天里,生命毕竟是强弩之末了。”

    “正是起跑前的后退。”

    “啊,冬天是个卫生日子啊!”

    “是的,是在做分娩前准备的伟大的孕妇。”

    “孕妇?!”

    “不是孕育着春天吗?”

    说完,两个人默默地笑了。

    两个陌生人,在天地一色的雪地上观赏冬景,却也成了冬景里的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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