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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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牵牛花:最美的花
        ①我最喜欢的花是什么呢?说出来你有可能不信:牵牛花。我尤其喜欢晚秋山坡上野生的牵牛花和故乡木篱笆上的牵牛花
        ②时下正是晚秋。十一月都过去了三分之一。十多天前还满树葱茏神气活现的刺槐,现已形销骨立只剩几枚叶片了,犹如举着降旗的残兵败将。就连一味疯长的野草也已乖乖缩回自己固有的领地,蔫了,黄了,枯萎了。惟独牵牛花不同。深紫的,浅蓝的,粉红的,条纹的,仍开得生机蓬勃顾盼生辉。【A】有的“唰”一下子在荒草地绽开无数多情的笑靥,有的“忽”一下子蹿上枯枝擎起高傲的喇叭,有的在路旁沙地上绣出斑斓的图案。后来,我的目光久久停留在山坡中间由石块和青砖砌成的半堵残墙上面。墙上的爬山虎没了叶片,只剩几条细蔓紧紧攀附不动,如老人手背上的几根细筋。墙根的芒草也已无精打彩。却见四五朵红蓝两色的牵牛花在残墙上开得正艳,薄薄的花朵在清冷的秋阳下抖出妩媚的光彩。枯黄与娇艳,残缺与圆满,寂灭与生机,刚与柔,厚与薄,重与轻——世上难道还有比这更美妙更和谐的对比与反差吗?我一时忘了移步,默默凝视良久。谁都知道牵牛花是生命力脆弱的花。盛夏时节,太阳出来两三个小时一支支小喇叭就合拢起来。而就整个植株来说,生命力却又那么顽强。正如故乡的母亲说的:“这花可能开了,能开到老秋”(老秋是土话,晚秋)——开不到中午的牵牛花却能开到晚秋。
       ③是的,我所以喜欢牵牛花,也和故乡有关。
      ④小时候好几年是在乡下的爷爷奶奶家度过的。奶奶特别喜欢牵牛花。每到入夏时节,茅屋小院的木篱笆就爬满五颜六色的牵牛花。牵牛花比人醒得早,人还没睁眼没张嘴,牵牛花就悄悄张开嘴巴,张成一个个玲珑剔透的小喇叭。【B】薄薄的,颤颤的,嫩嫩的,艳艳的,真想上去吻一口,用舌尖把上面晶莹的露珠舔进嘴里。那是真正的花篱。花篱外面跑着叫着七八只芦花鸡和三五只白鸭,花篱里面有一排金灿灿的向日葵,有好多架黄瓜和两三垄西红柿。奶奶屋梁上悬一个不大的柳条篮,奶奶每每从篮里摸出小红灯笼似的西红柿给我。记得最好吃的是一种叫毛柿子的西红柿,桃形,不大,顶部有尖,毛茸茸的,咬一口能甜得人发抖。奶奶自己却不舍得吃,笑眯眯看着我狼吞虎咽。对了,篱笆西端有一棵不高的杏树,牵牛花在篱笆上爬不开了,就爬到杏树上去。杏熟的时候,嫩黄色的杏有的贴着牵牛花,有的在牵牛花下捉迷藏。它们当然逃不过奶奶的眼睛。奶奶拎个小筐摘下来,等我放学回来吃或第二天塞进书包让我在上学路上受用。那时不比现在,艰苦岁月,贫穷乡间,有杏吃已经美上天了。
        ⑤这么着,看见牵牛花,眼前有时就浮现出已经去世三十多年的奶奶慈祥的面影,甚至嗅出嫩黄瓜的清香,舌底生出毛柿子和黄杏那甜甜黏黏的汁液,心头泛起悠悠忽忽的乡愁……
        ⑥或许你认为权倾一时是幸福,金榜题名是幸福,富甲一方是幸福,扬名海外是幸福。但对于我,最幸福的,莫过于夏日清晨从爬满牵牛花的山坡或木篱间走过。(选自《中国海洋大学报》,有删改。作者林少华:教授,当代著名翻译家。)

(1)、细读第②段,找出“枯黄与娇艳,残缺与圆满,寂灭与生机”中的“残缺”具体指代的内容,填在下面的空格上。(要求:每一点不超过15字)
①刺槐,形销骨立只剩几枚叶片;     ②                      ;③                        ;   ④                       

(2)、本文语言很有表现力,请结合文意,从【A】【B】两句中任选一句,加以品析。
A.有的“唰”一下子在荒草地绽开无数多情的笑靥,有的“忽”一下子蹿上枯枝擎起高傲的喇叭,有的在路旁沙地上绣出斑斓的图案。
B.薄薄的,颤颤的,嫩嫩的,艳艳的,真想上去吻一口,用舌尖把上面晶莹的露珠舔进嘴里。
我选(     ),品析:                                                       

(3)、联系全文,说说文章第①段中“我”为什么“尤其喜欢晚秋山坡上野生的牵牛花和故乡木篱笆上的牵牛花”?

(4)、文章结尾说:“最幸福的,莫过于夏日清晨从爬满牵牛花的山坡或木篱间走过。”结合全文及你的生活体验,写一则关于“幸福”的150字左右的随感。
【帮帮你】随感就是用自己的心去理解感受文章中字里行间所蕴涵的情感意义,形成自己独特的阅读理解和感悟。

举一反三
阅读选文.完成1—6题。

这世上没有你不行

①人为何而生?每一个人,既生于世,必有他独特的用处。

②这是一位老太太教我的,她晚年因战祸而家破人亡,卖掉了大房子,只留下偏处旧地产一隅的小茶室自住。

③这件事发生时,老太太正在伊豆山温泉旅行、有个十七岁的男孩在伊豆山投海自杀,被警察救起,他是个孤儿,愤世嫉俗,末路穷途

④老太大到警察局要求和男孩见面  警察知道老太太的来历,同意她和男孩谈谈。

⑤“孩子,”她说时,男孩扭过头去,像块石头,全不昧她,老太太用安详而柔和的语调说下去,“孩子,你可知道,你生来是要为这个世界做一些除了你没人能办到的事的吗。”

⑥她反复地说了好几次,男孩突然回过头来,说道:“你说的是像我这样一个连父母都没有的孩子?”

⑦老太太不慌不忙地回答:“对,正因为你没有父母,所以你能做些了不起的妙事。”

⑧男孩冷笑道:“哼,当然了!你想我会相信这套?”

⑨“跟我来,我让你自己瞧”她说一

⑩“老糊涂……”男孩嘴硬腿不硬,还是跟着走了出来。他当然不愿意留在警察局,但也别无去处。

⑪老太太把他带回小茶室,叫他在菜园里打杂。虽然生活清苦,她却对男孩爱护备至。男孩也慢慢地不像以前那么倔强,内心变得安稳平和了。

⑫为了让他培育些有用的东西,老太太给了他一些生长迅速的萝卜种。十天后萝卜发芽生叶,男孩得意地吹着口哨。萝卜熟了,老太大把萝卜腌得可口,给男孩吃。

⑬后来男孩用竹子自制了一支横笛,愉快地吹奏自娱,老太太听了也很高兴,赞道:“除了你没有人为我吹过笛子,乔治,真好听,”

⑭男孩似乎渐渐有了生气,老太大便把他送到高中念书。高中毕业,乔治白天在地下铁道工地做工,晚上在大学夜间部深造。毕业后,在盲人学校任教。

⑮学生们常用手摸着乔治健壮的肩膀说:“啊!你真是又高大又健壮!”

⑯“你因为胸部这么厚实,所以中气足,吹起笛子来能一口气吹那么久,是吧?”

⑰“你吹笛子,能使我知道很多东西的形状和颜色,简直像看到了一样。”

⑱听了盲学生的话,乔治对老太大说:“现在,我已相信,真有别人不能,只有我才能做到的妙事了。”

⑲“你瞧,对吧?”老太太说,“你如果不是孤儿,也许就不能领悟盲人的苦处。只有真正了解别人痛苦的人,才能为别人政美妙的事。你十七岁时,最需要的就是有人爱惜。你大声呐喊,说你要的根本不可能得到,根本就不存在——可是后来,你自己却有了慈悲之心。”

⑳乔治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21)他们两人已把身受的痛苦化为仁慈。因为悲痛在心灵深处造成的创伤,能增强一个人的体会与体贴他人之心。

(22)老太大说:“尽量让那些不幸的人知道活着的快乐——也就是知道有人爱护自己的快乐。等到你从他们脸上看到感激的光辉,那时候,甚至傅戎们这样精疲力竭、对生活不满而又厌倦的人,也会感到有了活下去的意义。”

(23)在老太太的茶室里,年轻的乔治利用假日自撰笛曲,吹奏给他的盲学生听。把流水、浪潮以及绿叶中的风声,都谱了进去。那些孩子眼虽不明,手却能写,为那首乐曲题名为《清风流水》。

(选自《意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小题。

草记

贾平凹

    ①1982年10月,我去银川,过三边,一漠沙地;天地全然都空白了,几十里没有一座房,也没有一棵树,远远的地平线上,遥远的地平线,乡阳欲浮欲沉,像是妊娠,已经粘胶得成一个椭圆形。我默默走着。先是并不留意,后来就发现眼前倏忽飘过一朵两朵白绒团儿,温温柔柔的,泛着银光,再往前走,白绒团儿竞多起来,一动脚,就绕着身子乱飞。疑心是柳絮,抬头搜索去,四周依旧空旷;急用手去捉,手一抬,那白绒团儿却顺手而上,才抓住一团要看时,一出气,又飞了。一时又起了风,沙尘并没有动,但白绒团儿越发纷纷,如千万只白色蝴蝶,升升浮浮,翩翩不能安静。定睛看去,那白绒团儿却原来都是从一棵一棵什么草中起身的:草高不盈尺,条细,半绿半枯,结一串串果实,如豆荚,尽都干裂,有的已空壳,在风中铮铮颤着细音,有的半合半开,形如织布木梭,里边两排荚籽,每籽小如鸡眼,四周生满白绒,风吹绒毛如足如翅,就悠悠而去了。

    ②我不知此草为何名,站在那里,一直等远远的一队骆驼走来,问起驼峰间的牧人,回答说:这草叫佛手肿。草古怪,名字也古怪。我在问,回答:“它怎么不长绒毛呢?要不,它怎么繁衍后代啊?”

    ③我不禁喟然长叹:哦,大凡尘世,任何地方都有生命的存在,漠漠边关沙地,也是如此;而万事万物既有存在的生命,又有它赖以生存的手段,环境不同,手段也相异呀!要想树林中的蛇可以是青色,湖水里的鹅可以毛隔水,岸上的树可以叶子圆阔,高山的树可以叶子尖针,可见环境好的并不足夸,环境劣的更不应自弃。再想这佛手肿长在这里,它也开花,它也结籽,虽然没有一只蜂儿来传递花的爱情,没有一只鸟来遗播籽的繁衍,生活给了它瘠贫,也同时给了它奋斗,一结籽就生出绒的翅膀,自己去谋生路了。也正是环境太不好了,

它并不去以色香诱蜂儿鸟儿,它靠的是自己生的欲望,靠的是飞的力量,自然这样可能落地而生,也可能落地而亡,要不,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白绒儿各自在找寻自己的归宿呢?

    ④“这草很多吗?”我问牧人。

    ⑤“当然很多,你再往北走,沙地上全是这种草呢。”

    ⑥“那走过的草坝子上怎么没种种革?”

    ⑦“它是苦命的,一旦绿了一片沙地,什么花草都来长了,有了蜂儿,有了鸟儿,它却就长不成了。”

    ⑧“它只能在沙地上长?”

    ⑨“要不怎么说是苦命的呢?”牧人赶着骆驼走远了,缓缓的步伐,摇奏着沉沉的铃声。几朵白绒团儿飘在骆驼的身上,落在牧人的帽子上,那深深的骆驼脚窝里,也满满地落下了一堆了。

    ⑩啊,荒凉的沙地上,有多少人来过,又有多少人能知道这草呢?知道的只有骆驼,只有牧人;但骆驼不懂人语,不能言语,牧人能言,但不能写出以示天下。只有我记下此草;草可悲,草亦可幸也。

(选自《西安晚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生命的暗示

    清凉的秋雨送走了一个燥热的苦夏,燥热的心总算静默下来了。在这秋虫唧唧的黑色的秋夜里,我骤然从昏睡中惊醒。远方的钟楼上,响起了悠长的钟声。又一列火车隆隆驰过──

    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是生命的暗示吗?

    我在想,秋虫因何要昼夜而鸣?是因为它强烈的生命意识吗?是因为它深谙生命的短暂,而必然高密度地显示自己的存在吗?是因为它生命的全部价值,都隐含在这微弱却令人感泣的生命绝响里么?那么人呢?仅仅是因为生命比秋虫千百倍的绵长,就可以以生理需求为由,将千百个最美丽最令人激动的黎明慷慨地遗弃么?

    这是一个荒诞的联想。

    唯有钟声,以其绝对接近精确的殊荣,当之无愧地充当了生命的量尺。在它那周而复始的切切呼唤里,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提醒,然而昏睡了的那些人是不知道的,在混混沌沌之间,生命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丧失了。

    这是一个无可挽回的丧失。

    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当它是最充分地展示黑暗、龌龊、卑鄙、虚伪一面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当它展示出光明、纯洁、崇高、真诚一面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在这样两极之间交错延伸的。在它延伸的每一个区段里,似乎总是喜剧与悲剧同生,苦难与幸福共存。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渺小的存在,当物欲、情欲、贪欲在蝼蚁般的人群中横行恣虐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伟大的结晶,当它在强暴、苦难、灾害中显示出牺牲的悲壮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渺小和伟大的“混血儿”,由此我们也就没有理由产生绝对的崇拜和蔑视,再伟大的巨人[微博]也有他渺小的瞬间,再渺小的凡人也有他伟大的片刻。

    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有一种珍惜生命的本能,似乎没有一个人来到世上就梦寐求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在心灵中会无限的增值。毕竟,生命只属于这一个人,而且仅仅只有一次。在人生的道路上,即使一切都失去了,却一息尚存,你就没有丝毫理由绝望。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是很多的。_________.当然,在极少数的时候,我们也渴望着悲壮的牺牲,那是因为苟且偷生已严重地亵渎了神圣生命的时候。那时,我们会毫不犹豫地以死明志。_________.这样,死亡反而变得令人仰止,生命反而因死亡而延续,因毁灭而永生。

    钟声是生命长度的量尺,却不是生命价值的量尺。生命的价值只有在历史的天平上才能清晰地显示出它本来的刻度。一代又一代的人来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去了,他们的生命价值何在?有的人有一个轰轰烈烈的生,却留下一个默默无闻的死;有的人有一个默默无闻的生,却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死;有的人显赫一时,却只能成为匆匆的历史过客;有的人潦倒终生,却成为历史灿烂星空的泰斗。这一切绝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生命价值的客观性和历史性,使不绝于耳的喧嚣显得极其微不足道。

    一时一事的得失,似乎永远困扰着我们,永远是生命的烦恼之泉。倘若能真正将其置之度外,烦恼就真正超脱了。其实,真正值得烦恼的命题在于:生命的价值究竟应以何种形式作何种转化。对于这个千古之谜,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却没有任何一本哪怕是世界上最权威的教科书能提出最完美的答案。人其实是最难认识自己的,也就难找自己生命的转化方式,这正是一些人拥有一个失败的人生之根源。更悲惨的结局则在于,自以为找到了答案而其实完全是南辕北辙。所谓天才,无非就是能最早最充分地认识自己的价值,从而以最直接的方式完成了生命由瞬间到永恒的有效转化。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生命,然而相当多的人直到濒临死亡也没有弄清生命是怎么一回事,这正是人类的悲剧所在。

    生命,这神秘而美丽,不可捉摸而异常珍贵的存在,你究竟隐逸着多少暗示?而哲人的终生存在,就是捕捉这样一些暗示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野菊花之恋

刘文方

    ①秋风古道,碎了满地的记忆。沧桑的老树搀扶着颤巍巍的枯藤,伴着几声乌鸦的哀鸣。枝叶褪尽了青春的容颜,和着秋风的舞曲摇荡。清幽的小草用心蘸满金黄的汁水,把端庄的、俊秀的正楷瞬间换成了龙飞凤舞的狂草。灰黄的夕阳,寂寥的心情……秋天是荒凉寂寞无聊至极的。

    ②在这天地为之变色的季节里,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平添了几分生动,点缀着肃杀的秋。遍地暖暖的金黄,不由得让人心头为之感动。

    ③它是贫贱但不卑贱的花。它绝不择地而生,枯草丛中,田间地头,高山土坡,悬崖峭壁,无论贫瘠,还是肥沃。它无处不在,质朴而又自然。秋风吹过,此起彼伏的浓郁而又微苦的香甜味经久不绝。给它一点阳光,它就灿烂,给它一点阳光,它就洒下满地的金黄。它没有“昨夜西风过园林,吹落黄花遍地金”的闲适,有的是“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倔强和孤傲。越是悬崖峭壁之上,它越是努力开放,鲜艳而丰满。它从不后悔把自己逼.上绝地,它完成了绝处逢生自我的超越,闪亮发光,香溢四射。

    ④它蓄势而动,厚积薄发。初春,它悄悄地发芽,从不与百花争艳,从不在春风醉人的季节里过早地展露花枝招展的外衣。外表看来它就是草芥中的草芥,只有走近它,细细地品味,才知道它散发着与草芥不同的气息。它只是默默无闻地、努力地生长着,长好了茎叶,长好了身体,等待着秋风起,昂首怒放,花香四溢。

    ⑤它是王者之花。千年以前,夕阳西下的深秋,西风凛冽的古道旁,那个落第秀才黄巢,策马古道内心彷徨之际,忽然阵阵野菊花的幽香扑鼻而来,猛然间激发了他的豪情壮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几年后揭竿而起,把偌大的唐王朝搅得天翻地覆。

    ⑥它是雅致之花和悲情之花。那个大才女易安居士深有感触。靖康之变后,国破,家亡,夫死。其词风由清新可人,浅斟低唱,而转为沉郁凄婉,这时看见那些菊花,才发觉花儿也已憔悴不堪,落红满地,再无当年那种“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的雅致了。独对着孤雁残菊,更感凄凉,连时间也觉得开始变慢起来。“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⑦它是越老越有用的花。即使是花儿开败了,它也是自始至终透着清凉的、浓郁的花香。《本草纲目》中对野菊花的药效有详细的记载:性甘、味寒,具有散风热、平肝明目之功效。野菊花还可广泛用于治疗疔疮痈肿、咽喉肿痛、风火赤眼、头痛眩晕等病症,同时又有很好的降压作用,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因此人们还经常把菊花采撷晾晒后,精选装入枕头,嗅着花香入梦,又在花香之中醒来,神清气爽,美不胜收。它还可以盛开在沸腾的茶水中:一股暖流/冲进/干涸的心扉/沸水中/尽力舒展/僵枯的四肢/她/再一次/尽力绽放/赏心悦目的/美丽。

   ⑧立冬之后,风霜雪雨使野菊花鲜艳的色彩逐渐黯淡下来。它义无反顾地融入大地的虚怀,等待中的一场野火,把腐朽的旧皮囊在“噼啪”中化为灰烬。涅槃的根在坚硬的石缝或者如石的冻土中潜滋暗长,有些许已经迫不及待地破土而出,那毛茸茸的小耳朵,仿佛等待倾听春雷隆隆的声音,等待下一个春的来临,等待下一个秋的金黄。

(选自《新民晚报》2018年5月11日,略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陶渊明:我为自己代言

汪微微

    ①当官场同仁都在混日子并被日子所混时 , 陶渊明选择了华丽丽的转身,投身侍弄自己亮闪闪的梦想。

    ②本来,陶渊明的官场生涯虽算不得呼风唤雨,但凭着名门望族的荫庇,29岁的他不费吹灰之力,坐上了江州祭酒的高位。35岁时,在叔父的推荐下,他投入权臣桓玄门下做其私人秘书,官品不大,但属于心腹近臣,很容易随着主子的升迁一路平步青云。39岁,他转做刘裕(后来的宋武帝)的幕僚,荣华富贵呼之欲出,光宗耀祖指日可待。他的官场走向,道路一点也不曲折,前途却一派光明,逼得那些蝇营狗苟一辈子、最终却蝼蚁一生的人,发自内心地羡慕嫉妒恨。

    ③可惜,陶渊明志不在此。在官场,他找不到归属感。他不能原谅一颗诗心被缠身冗务耳鬓厮磨,也容忍不下桓玄的狼子野心,还看不惯刘裕的滥杀无辜和重用奸人。更让他觉得绝望的是,终日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卑躬屈膝的事,活得像条狗一样,永世不得直立行走。于是,他一次次在现实面前耍起了大牌,走马观花般地出入官场。

    ④某天,为迎接上级派来的检查组,随从请陶渊明冠带出迎,并再三提醒他小心侍候。侍候惯了梦想的陶渊明,哪里肯为他人低三下四?况且检查组的小头目,还是他一向看不起的无能小辈?于是,撇下一句振聋发聩的“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后,他挂冠封印而去。13年断断续续的官场生涯,戛然而止。一辈子不能直立行走,为自己代言,即使钟鸣鼎食又有什么意义?他彻底清醒。从此,官场再无陶渊明。

    ⑤拒绝五斗米后,陶渊明过上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他耕于前,妻锄于后,夫唱妇随,恩恩爱爱,其乐融融。也愈发爱喝酒,逢喝必醉。朋友来访,人家还没喝好,他已醉得不省人事,却不忘一脸憨厚地笑:“我醉了,想睡了,你随意。”不克制自己,也不限制他人,他的自由自在,终于可以自给自足。云卷云舒,潮起潮落,不看天气看心情。

    ⑥在劳动的浸泡下,在菊花的浸润下,他的诗文,生机蓬勃,透着一股空山新雨后的青草味,给人悠然又安静的印象。又因诗文言简意赅,用字平易,很快被传唱开去。他的快乐被斜阳曳成猎猎的旗,招摇在四周的暮云里。

    ⑦好景不长,一场大火,把他辛辛苦苦攒下的十余亩方宅烧得片甲不留。一家人只好寄居在船上,靠亲朋好友的接济过活。生活还得继续,于是别无选择地搬至贫瘠之地。日子一天天青黄不接,连和他一样靠天过活的老农都动摇了。在老农看来,陶渊明和他们不一样,他是有能力过上好日子的人,只要他愿意。于是老农壮着胆子劝他,与其隐在民间餐风宿露,不如出入官场锦衣玉食。都醉得看不清对方眉眼了,陶渊明心里仍是明白通透,他拒绝了,不给他人和自己一点商量的余地。

    ⑧古往今来,官场里一直熙熙攘攘、络绎不绝,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面目模糊的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官员。只有陶渊明,眉眼分明,面容俊朗,神清气爽,并以实名认证的方式,不朽地镌刻在历史的壁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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