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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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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阳光下的守望
        ①我见过一个母亲,一个阳光下守望的母亲。母亲就站在七月炙热的阳光下翘首望着百米外的考场,神色凝重。母亲脸上早已狼藉着豆大的汗珠,汗水早就将她的衣衫浸得水洗一样,她的花白的头发凌乱地贴在前额上。母亲就这样半张着嘴,一动不动地盯着考场,站成了一尊雕像。
        ②树阴下说笑的家长停止了说笑,他们惊讶地望着阳光下的母亲。有人劝母亲挪到树阴下,母亲神情肃然的脸上挤出个比仲春的冰还薄的笑,小声嗫嚅道:“站在这里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考场,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孩子。”
        ③没人笑她痴,没人笑她傻,也没人再劝她
        ④烈日下守望的母亲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目光扫了扫不远处的茶摊,就目不转睛地盯着考场。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半个小时,也许是一个小时,母亲就像摊软泥一样瘫在了地上。众人一声惊呼后都围了上去,看千呼万唤后她仍是昏迷不醒,便将她抬到学校大门口的医务室里。
        ⑤听了心跳,量了血压,挂了吊针,母亲仍然紧闭着双眼。经验丰富的医生微笑着告诉众人:“看我怎样弄醒她。”
        ⑥医生附在母亲耳边,轻轻地说了句:“学生下考场了。”母亲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拔掉针头,下了病床:“我得赶快问问儿子考得怎么样。”
        ⑦我常常将这个真实的故事讲给我的学生听,学生说,这个故事抵得上一千句枯燥无味的说教。

                                                                                                                                                                                                                          (《阳光下的守望》)

(1)、母亲在烈日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目光只扫了扫不远处的茶摊,这说明了什么?

(2)、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是什么?请说说你对划线句子的理解。

(3)、第⑤段中当母亲昏迷不醒的时候,医生为什么还在“微笑”呢?对此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因为母亲全身被汗水浸湿的样子非常好笑。 B、看到大家都来帮助这个昏倒的母亲,医生感到很欣慰。 C、医生明白母亲昏迷不醒的真正原因,他有把握把母亲救醒。 D、因为母亲的孩子在考场上取得了好成绩,医生为她感到高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角落里的阳光
威廉•斯托
       ①1980年7月1日,我驱车前往我的超市召开员工会议。结束时已是下午两点,我惊讶地发现是个黑黑的男孩正用一块灰色抹布帮我擦车。汗水浸透了他灰白的牛仔裤,他穿一双破旧的布鞋,看得出是贫民窟的孩子。
       ②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啊”了一声转过来,一张黝黑成熟的脸,惊恐不已地看着我。我笑着向他伸出手说:“嗨,你好!我叫汤姆•特尔斯。”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伸出手:“您好,汤姆先生!我叫比尔•莱特。”我从口袋里抽出一百美元给他,可他慌忙摇头,轻轻地说:“我在广场上等您四个小时,不是为了这个。”我越发诧异了。因为小家伙告诉我他喜欢我的“保时捷”。“您能把我送到家吗?就三英里不到的路程。”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
       ③十五分钟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栋破旧的楼房前。他跳下车,一边跑一边对我说:“请您务必等五分钟!”不一会儿比尔就出来了,他的神态和步伐就像这辆豪华的轿车是他的一样骄傲神气。我看到,他的背上背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手臂和腿都可怕地萎缩了。比尔把小女孩放在车座上后告诉我:“其实她是我的姐姐,今年十七岁,是小儿麻痹症。”然后我听见比尔对他姐姐说:“记得上次我跟你提起的那种车吗?瞧,就是这种。弟弟有钱了一定买给你。”比尔双手叉腰,眼睛闪闪发光。原来他为我擦车,在太阳下等我四个小时又要我送他回家的目的,就是让他姐姐亲眼见识一下他将来要送给她的礼物的样子。我被他那种相信能够给予别人而且因能付出而满足的样子深深地感染了!
       ④后来我又去了比尔的家,他的家比我想象的更为糟糕。比尔的母亲做清洁工。姐弟和母亲相依为命。比尔除了照顾姐姐外,每天还要去老人院做五小时的护理工作,他刚刚十六岁。
       ⑤离开时我再次把一百美元放在比尔残疾的姐姐手上,可比尔还是硬塞给了我:“我们自己行。”我给超市的人事经理打电话,告诉他明天将有个很棒的小伙子到理货部报到。这次比尔没有拒绝,我比他自己更清楚他能胜任这项工作,况且它会给他带来比原来工作高三倍的报酬。
       ⑥等我三个月后再去超市时,差不多每个员工都向我提起比尔。理货部说他能吃苦耐劳,活儿也干得漂亮;服装部则称赞比尔理的货比任何人都整齐而有条理;甚至连化妆部都说比尔永远有一张自信乐观的脸庞。
       ⑦比尔说,他一看见我的车就觉得离梦想近了一步。这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员工:即使他在最阴暗的角落走路,人们也会发现他身上温暖、灿烂的灿烂。
       ⑧他会成功的,是的,我深信。
(选自《时文选粹》,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母亲的心

       ①熬过六岁那年漫长的严冬,我终于从一场大病中清醒了过来。

       ②春日的阳光映着窗外的夹竹桃,投下斑驳的树影,母亲却明显地憔悴了,瘦弱的样子差点让我不敢认,但她的精神状态却很好,仿佛拣回了珍贵的珠宝一般小心地守护着我。

       ③久病初愈的我没胃口,家人总会变着法子哄我吃饭。那一天,我告诉母亲,很想吃螃蟹,却让家人犯了难:在物质条件极差的偏远山村,怎么可能买得到螃蟹呢!

       ④好在爱子心切的母亲自有她的法子,她很快拎着竹篓出去了。我们村子外面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溪流,六月天若翻开小溪里一块块大石头,可以找得到螃蟹。可是,在溪水还寒冽的春天,螃蟹躲在岩洞里是翻不到的。

       ⑤母亲不死心,沿着溪流一路上行,在一块块或大或小的石头下面翻找着。春天的溪水冰凉彻骨,却冻不住她心里涌动的希望。

       ⑥或许上天也怜惜母亲那深切的舐犊之情吧,在母亲双手肿胀发抖,几近绝望的时候,她终于发现了一只个头肥大的螃蟹,正在一块大石头下面迟缓地爬动着。

       ⑦母亲的惊喜可想而知,她赶忙迅捷地双手捞起了螃蟹,可是望着手里那只惶惑无措的螃蟹,母亲的手却止不住颤抖!因为那是一只母蟹,它鼓鼓的肚皮底下正围着无数只细如蚊子的小蟹,有的还爬到了母亲的手背上……

       ⑧母亲思忖了很久,把螃蟹又轻轻地放回了水里,可是刚放下,她又想起什么似的,赶紧再一次捞起了螃蟹,如是者数次。在那个春寒料峭的日子里,一向坚强能干的母亲想必正面临着她人生中一次重大的选择罢!在抓起与放下的动作的重复间,她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一次又一次的自我交战与折磨。

       ⑨这个经过,我并没有亲眼看到,是母亲回来后坐在我床头,抚摩着我的额头细细讲给我听的。母亲说,最后一次她干脆咬咬牙,闭起双眼把螃蟹放进了竹篓,甚至已经带出了十几步路。可是竹篓里那不停的“沙沙沙”的挣扎声,最终还是让她彻底丧失了往家走的勇气,再一次跑回到溪边。放下母蟹的那一刹那,她潸(shān)然泪下!

       ⑩母亲最终是空着手回家的,在那个还带着寒意的春日里,母亲再也没能翻到第二只螃蟹。坐在溪水中间的石块上,望着那不停地欢快前行的溪流,她止不住放声大哭。母亲擦着眼睛说,她并没有后悔放了那只母蟹,因为她也是一位母亲,天底下所有母亲的心是一样的。

       ⑪窗外是涌动的暮色,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仔细看着母亲不再光洁红润的面孔,心里忽然生出了一阵与我七岁年龄绝不相称的苍凉。

       ⑫那是多么不幸而又幸运的一只螃蟹啊,它碰上的恰好是一位母亲,这世上也只有母亲才能最懂得做母亲的心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当人工智能客服读懂了人的情绪

张天勘

    ①近日,京东集团展示了“具有丰富的情绪感知能力”的智能客服等多项最新AI技术成果。据悉,该人工智能客服是业界首个大规模商用的情感智能AI客服,她不但能够识别人的情绪,更能够以人的情感来回答问题,她会安慰焦急的消费者说:“我理解您的心情,请放心,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处理……”

    ②尽管谷歌的Alpha Go战胜李世石、柯洁,成为全球人工智能网红,但它只会下围棋,不会与人交流,更没有情感。现在,如果一位客服、订票员在实时交流中与你交谈甚欢,并洞察你的内心,当你事后得知它不是人而是机器,你是很高兴呢,还是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意味着,AI相似于人或等同于人,不仅具有人的思维,而且拥有人的情感。

    ③对此问题可能见仁见智,霍金的看法可能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人工智能崛起要么是人类最好的事情,要么就是最糟糕的事情”。如果以人类最好的事情来衡量,就没有理由对AI能充分理解你的内心和情绪并与你进行流畅的交流而感到后怕或焦虑,管它人工客服还是智能客服,只要能迅速解决问题,让你(客户)满意和高兴,就是好的客服。

    ④据报道,京东智能客服主要是通过解析语义、理解意图、情绪识别来让AI理解人类,同时通过内容生成、文本摘要、情感对话等技术让AI被人类理解。而通过计算机视觉(视频),还可以拓宽人工智能服务于人的疆域,因为通过人脸识别,AI可以判断消费者的性别、年龄、情绪、时尚风格,不仅可以对个体进行有针对性的“人设”,让服装设计师量身定做每个人的服装,还可以设计或帮助设计师设计出符合人物特征和性格的家具、室内装修等。甚至通过人们吃饭喝酒后的脸部颜色、行为举止、言语和嗓音等,AI可以为每个人设计饮食方案。

    ⑤人工智能读懂人的情绪,了解人的内心还有更高级的形式和方式,不是靠语音和察言观色来与人互动,而是直接连接人的大脑,并采用AI来分析理解人的思维,读懂人的内心。比如,可以在大脑的特定皮质区植入微小的芯片(电极),或在头部佩戴一个包含多个电极的脑电图扫描仪(EGG)帽子,以收集大脑的生物电流(电信号),并通过AI破译这种信息,转换成计算机指令,以此可以服务于残疾人,指挥他们身上的机械手或机械腿行动。

    ⑥当然,AI也有可能像霍金所说的那样,成为最糟糕的事情,甚至导致人类灭亡。说“导致人类灭亡”是过于担心了,但人工智能的发展是否会导致人类现存社会秩序和伦理的混乱,是值得担忧的。例如,AI情感机器人介入人类的婚恋,是否会改变人类演化的方向?会不会冲击人类社会现存的伦理和法律?乐观的意见认为,人类社会有能力把各种AI的发展控制在社会认可的法律、伦理框架之内。

    ⑦不过,跨越奇点的超人工智能(在几乎所有领域都比人类大脑更聪明,包括科学创新、通识和社交技能等)也有可能出现,这才是最糟糕的事情。即便这样,在出现之前,人类的智慧也足以超前管控。所以,AI能读懂人心,并不值得恐惧,它们有情感有温度,反而能为人类高效、便捷和快速地服务。

(摘自新华网客户端,有删改)

散文阅读

香椿的味道

李红霞

    ①乡下老家,有许多野生的香椿树,一年一年滋生繁衍,零零散散地点缀满了乡村的各个角落。当然,最好能长在自家房前屋后,那样就可以整日看着香椿芽由小变大,然后近水楼台先摘先尝了。当春风温暖地让我彻底脱去冬衣的时候,那香椿也就该发芽了。我最爱吃香椿,总是一天三遍地看着房角那棵香椿树发呆,真想早日拿着钩子扒下嫩嫩的芽子吃个够。可我急,树不急,整日挺着干枯的枝桠在蓝天中显着它的沧桑与稳重,迟迟不吐芳香。

    ②一个灿烂的午后,忽然在和风中嗅到了丝丝清香。迫不及待地跑到树下,踮着脚尖,寻找蓝天中闪出的那些暗红。找到了!一簇簇短短的芽子,不知何时已经在干瘪的枝尖绽开了笑脸,从高至低,错错落落地像是给这位老者扎上了灵动的蝴蝶结,将积蕴一冬的热情完美释放在这个春天里了。那嫩嫩的芽子,被阳光穿透成靓丽的紫红,闪着淡淡的油光,在湛蓝作为底色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耀眼、温情,一时间觉得香椿芽就是春天,春天就只有香椿芽。

    ③春风催荣了万物。不出几日,香椿芽已经长成了小丫头的冲天小辫。竖在房角的长杆终于派上了用场。用铁丝弯成一个钩,绑在长杆上,就可以去扒那些垂涎已久的香椿了。站在房顶,长长地举起杆子,将那些可爱的芽子引入铁钩里,然后猛地一□(A拧  B拉)杆把儿,只听脆脆地“叭”一声,一簇香椿就应声飘落了下来。不一会儿,香椿已散落一地。

    ④于是,便怀抱这些香椿,吵着让母亲给我炸“香椿鱼儿”吃。母亲先是把这些香椿一片叶子、一片叶子地择好、码好,然后洗净,放在盆里用温水加盐腌一下。这时,母亲就可以腾出手来准备面糊了。在碗里打两个鸡蛋,放入适量的面粉和水,搅匀,直至能在筷子上拉出丝就可以了。烧开油,取出腌好的香椿在面糊里裹一下,迅速放入滚烫的油锅里,只听“吱啦”的一声,那个裹了面糊的香椿,顿时翻滚着膨胀起来,成了焦黄颜色。

    ⑤一直站在旁边的我,早已被锅里的香椿鱼儿惹得大咽口水了。一出锅,就用手抓起来吃,烫得我直跺脚摇手。母亲乐了,拿出碗盛好递给我。我便乖乖地坐在灶前,稀溜稀溜地吃到肚圆,抹一把嘴上的油,跑着玩去了。等回来,又会吃上一大碗。

    ⑥一茬一茬的香椿吃下来,夏天已近,香椿已不能用来炸着吃了,我对香椿的热情也淡了下来。可母亲却去摘那些稍微嫩一些的叶子,切碎,晒在太阳底下,说是晒干后还可以吃。我不信,这怎么吃。炎炎夏日,母亲便取出那些干香椿,放在锅里用油炸一下,然后拌在黄瓜丝里,放上醋,浇在凉水浸过的面条上,一碗清凉喷香的凉面吃过,夏日的炎热一下子就在香椿的清香消失了。这种干香椿只要保存得好,可以吃一年,直到又吃上那暗红的嫩芽。

    ⑦母亲知道我爱吃香椿,因此总是在春天里给我带来嫩香椿芽,有的嫩到可惜,可母亲却说这样的才好吃;过几天又会捎来一大包干香椿,于是我就一年都能吃到香椿了。生日长寿面里,浇上油炸香椿,那味道真是特别透了,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珍藏在香椿里的春天的味道。

(选自《人民周刊》2017年5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写作与语文

    ①我之爱读爱写,实在是由于爱语文啊!

    ②在算术和语文之间,对于普通的小学三年级学生,本是不太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的,而我更爱上语文课。也许只不过因为聚精会神背手端坐一上午或一下午,心理上是很巴望可以有大声地集体朗读的机会,那无疑是对精神疲惫的缓解。倘还有原因,那么大约便是——算术仅以对错为标准,语文的标准还联系着初级美学。每一个汉字的书写过程,其实都是一次结构美学的经验过程,而好的造句则尤其如此了。

    ③我对语文的偏好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文化大革命”斩断了我对语文的偏爱。于是习写成了我爱语文的继续。在获全国小说奖以后,我曾不无得意地作如是想——那么现在,就语文而言,我再也不必因自己实际上只读到初中三年级而自叹浅薄了!直至近年,我才意识到想错了。

     ④读《雪桥诗话》,有“历下人家十万户,秋来都在雁声中”句,我便想当然地望文生义,自以为是凭高远眺,十万人家历历在目之境。但心中委实也常犯嘀咕,总觉得历历在目是不可以缩写为“历下”二字的。所幸同事中有毕业于北师大者,某日有兴,朗朗而诵,其后将心中困惑托出,虔诚就教。答曰,“历下”乃指山东济南。幸而未引入写作中,令读者大跌眼镜……

    ⑤儿子高二语文期中考试前,曾问我“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句,出自何代诗人诗中。我肯定地回答,宋代翰林学士宋子京的《鹧鸪天》。儿子半信半疑,爸,你可别搞错了,误导我呀!我受辱似的说:什么话!结果,儿子丢了五分。我不禁嘿嘿然,双手出汗。若是高考,五分之差,有可能改写了儿子的人生啊!众所周知,那当然是唐朝李商隐的诗句。

    ⑥几年前,我还将“莘莘学子”望文生义地读作“辛辛”学子。有次在大学里座谈,有“辛辛”之学子递上条子来纠正我。条子上还这么写着——正确的发音是shēn,请当众读三遍。我当众读了六遍。自觉自愿地多用拼音法读了三遍,从此不复读错。

    ⑦我爱读诗词,除了觉得比自言自语让人看着好些,还有一非常功利之目的——多识生字。没人教我这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作家再学语文了,只有自勉自学了。

    ⑧一个只有初三语文程度的人,能识多少汉字?不过三千多个吧?从前以为,凭了所识三千多个汉字,当作家已绰绰有余了吧。我不是已当了不少年的作家,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了嘛!如今则再也不敢这么以为了。三千多个汉字,比经过扫盲的人识的字多不到哪儿去呀。所读书渐多,生词陌字也便时时入眼,简直就不敢不自知浅薄了。

    ⑨一个实际上只有初中三年级文化程度的男人成了作家,就一个男人的人生而言,算是幸事;就作家的职业素质而言,则是不幸吧?起码,是遗憾吧?写作的过程迫使我不能离开书,要求我不断地读、读、读……读的过程使我得以延续初中三年级以后的语文学习。

    ⑩我是一个大龄语文自修生。

(作者梁晓声   选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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